莫莉正在喝马桶里的水,它转过头来,用几乎像猫一样“需要我帮忙吗”的眼神看着我。我茫然地想着它居然用喝大便水的嘴巴来舔我的手……
如果它在浴室,那刚刚床边的就不是它。
我拿起台子上的蜡烛,走回卧室。我走进房间,烛光在我身边照出不均匀的光环,推开周遭的阴影。我走向床,看到……
肉。本来放在冰柜里的十几包肉块现在非常正式、整齐地摆在床边的地板上,包装稍稍撕开了一点,大略排成人体的形状。
我将光源移向头的位置,看见一只冷冻火鸡,还包在屠夫用纸里面。火鸡下方和躯干之间放着那根切断的舌头,径自在地上拍打。
嗯,这我倒没看过。
火鸡、舌头和一排肋骨突然从地上飘起来,吓了我一跳。
排成人形的肉块升起来,好像组成了一个身体,它的手臂是鸡肉和培根,它用手臂支起身体,小香肠做的五指撑在地上。我脑中突然闪过“被德国香肠捣蛋鬼从后面上”这句话。怪物终于站直身体,它看起来像是肉店的吉祥物,不过这家店的收入一定少得可怜,只能供老板吸毒而已。
“约翰!这里有个,呃,东西。”
怪物大概有两米高,火鸡头左右旋转勘查房间,没用的舌头在下方摇摆。它朝我伸出一根香肠手指。
“你。”
它在指控我。我们以前碰到过这个家伙吗?我不记得,我记脸的功夫一向不好。
“你折磨了我六次,现在准备肉死吧!”
我无法确定它是不是真的说了“肉死”,而不是“受死”,但我决定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拔腿就跑。
“约翰!约翰!紧急状况五十三!”
那家伙追了上来,薄片火腿做成的脚拍打着我身后的地板。我的蜡烛灭了,我只好把蜡烛丢掉,接着我在右手边看到一扇关着的门,赶忙紧急刹车,拉开门冲进去。
装满毛巾的层板迎面撞上我的脸,我往后跌出柜子,眼冒金星。肉人用小香肠抓住我的脖子,把我抬起来压在墙壁上。
“你真让我失望。我们决斗过那么多次,在沙漠,在城市,你以为你在威尼斯就打败我了吧?”
我非常佩服这家伙能用晃动的鹿舌头和冷冻火鸡头讲出话来,以至于我几乎没听见它说了什么。
威尼斯?它刚刚是说威尼斯吗?什么鬼?
这时莫莉跑过来,一副狗狗的世界一点问题都没有的样子。
然后它发现有些肉站在附近,便开心地啃起一根十五厘米宽的腊肠串,也就是那家伙的脚踝。
“啊啊啊啊啊!”
它松手让我跌到地上,我赶忙爬起来往楼下跑。肉人跟了过来。
约翰已经在楼梯底端等着了。
他手上拿着音箱。
怪物在楼梯中央停住,没有眼睛的火鸡头盯着约翰手中的装置,仿佛感知到了危险。
哦,当《圣经·旧约》里的恶魔看到年轻的大卫弹起竖琴,发现古老的魔法可以打败一切黑暗时,它一定发出了怒吼的尖叫吧!走动的肉怪知道我们要干什么,它知道我们要使用同样的魔法。
约翰点点头,好像在说:“我们赢了。”
他按下“播放”键。
音乐充斥着房间,澄澈的旋律可以振奋任何人的心,赶走任何鬼怪。
他播放的是白蛇乐团的《再次出发》。
怪物抓住火鸡头上应该是耳朵所在的位置,跪倒在地。约翰把音箱像护身符一样在眼前挥舞,一面走上楼梯,让音乐更靠近怪物。它身上每厘米覆盖脂肪的滑润皮肤和软骨都痛苦地扭曲着。
“接招吧!”约翰尖叫道,突然变得很大胆,“看来你的防御系统需要加点料了!”
怪物捧住肚子。我心想它大概很痛吧。
没想到它扯下一个火腿罐头,在约翰反应过来之前,就把罐头砸向音箱。罐头像兰迪·约翰逊丢的快速球般划过空中。
罐头直接击中目标。火光一闪,几块塑料片飞向空中,音箱从约翰手中掉了下来,重重地落在楼梯上。
约翰没了武器,连忙跳回地板,怪物则起身追上来。它抓住约翰的脖子,还伸手想抓我,但我闪开了,抓住桌上的咖啡热水瓶;我拿着热水瓶跑回来,旋开盖子,把咖啡泼在抓住约翰的肉手臂上。
肉团怪高声尖叫,它的手臂开始冒烟起泡,烧了起来,整只手臂变得焦黑,从肩膀脱落并掉到硬木地板上。重获自由的约翰跪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怪物怒吼一声,“肉肉地”倒在地上,它举起仅剩的一只手臂指着我。
“你永远无法打败我,马尔科尼!我已经用法力封印了这栋房子,你逃不出去的!”
我停下来,双手搁在屁股上,大步走到它前面。“马尔科尼?你是说艾伯特·马尔科尼博士兼牧师?那个在探索频道主持《神奇谜团》的家伙?”
约翰走过来,瞪着受伤的怪物。“你真是蠢毙了。马尔科尼已经五十岁了,一头白发,阿卫和我加起来都没那么老。你的宿敌现在八成在哪里演讲,他赚的钱摞起来都可以淹到腰了。”
那家伙把火鸡头转向我。
“这样好了,”我提议,“如果我能替你联络上马尔科尼,让你解决你们的小问题,你可以放我们走吗?”
“骗子!”
“我没办法把他叫来这里,但是你有超凡的能力,远距离也能杀了他吧?等一下啊。”
它看我掏出手机拨打号码。电话一路经过秘书、对外发言人、保镖、总机、又是那个秘书,最后由个人助理转接。终于找到人了。
“我是马尔科尼。我的秘书说你那里有只肉怪?”
“没错,请等一下。”
我把电话递给肉怪。“说好了啊?”
那家伙站起来,迟疑了一下,终于点了点火鸡头。我把手机交给它,同时狠狠地看了约翰一眼,希望他懂我的意思——我们的替代计划就是让怪物把他打个半死,我则想办法找扇窗户逃走。去他的女孩和她的“幽灵男友”,马尔科尼大老远就能看穿这种烂招了。
一团香肠手指从我手中拿走手机。
“喂!”它对着话筒大吼,“马尔科尼,我们来‘决肉’吧!你以为你已经打败我了,但我——”
怪物突然起火燃烧,变成一团蓝色的火焰,伴随刺破耳膜的尖叫声,它离开了我们的世界。无生命的肉块一一落到地上,手机也咣当一声掉在旁边。
一阵沉默。
“哇,他也太强了。”约翰说。我走过去捡起手机,凑到耳边想问博士到底做了什么,但电话已经转回秘书手上。我挂掉电话。博士连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
约翰故作轻松地做出掸灰尘的动作。“好吧,这件事实在有点蠢。”
我试着打开大门,门一下就开了,搞不好一开始就没有被封印。我们花了一点时间把房子弄整齐,但屋里没有被绑起来或肢解的莫里森家人,我们猜“谢莉”说这家人去旅行的时候,至少说的是实话。地下室的粪便已经消失,但我没办法把拆下来的暖气管装回去。我们尽量把肉块塞回冰柜,只差某一块。
等我回到家,阳光已经逐渐吞噬夜空。我走进工具间,放好坏掉的手提音箱,接着找出一个空瓶子,装满甲醛,把那根鹿舌头丢了进去。我将瓶子放到架子上,摆在一只填充的猴子手掌旁,动也不动的手掌直直地伸着两根手指。我锁上门,上床睡觉。
——出自王大卫的日记


第一部 他家中国菜!


第一章 飘浮的“牙买加人”
据说洛杉矶这地方就像《绿野仙踪》里的世界一样,前一秒还是单调的小镇小区,接着砰的一声,你突然就身处色彩缤纷、四处蔓延的怪胎秀当中,到处都是侏儒。
可惜我的故事不是发生在洛杉矶。
现在我在美国中西部的一个小镇,镇名我不能公开,等一下你就会知道为什么。我在一家叫“他家中国菜!”的餐厅,老板是一对来自捷克共和国的兄弟,据我所知,他们对中国或中国菜都没什么概念。我当初挑定地点时,以为这里还是上个月那家墨西哥酒吧烧烤店;其实餐厅在最近才改装,所以有面墙上还挂着那幅丑陋的壁画,画中黝黑的女子骑着野牛,骄傲地挥舞着墨西哥国旗,手臂下还夹着跟猪一样大的卡通版墨西哥卷饼。
这座小镇大到可以开四家麦当劳,但还不够大,走在路上只会偶尔看到流浪汉。你在这里可以叫到出租车,但不是站在人行道上随便一招就有,要打电话叫,而且出租车也不是黄色的。
美国中西部的天气每天都很不一样,高速气流像愤怒的蛇神在我们头上波动,我曾经碰到过气温高达四十二度或跌至零下八度的日子,或者一天八小时内的温度相差整整二十四度。这座小镇位于龙卷风走廊内,每年春天,旋转怒吼的木炭怪兽就会凭空出现,把镇上的简便房屋扯碎得像被巨大的果汁机搅过一般。
然而除此之外,这座小镇还不赖,真的。
不过我们这里失业率很高,镇上有两家工厂都倒闭了,还有一家大卖场在营业前就破了产,只剩个空壳在那儿养蚊子。我们离肯塔基州不远,而肯塔基州是美国南北方的非正式界线,所以常看到卡车上贴着美国南军旗帜的贴纸,外加“南方卡车,世界第一”的标语;这里也有很多乡村音乐电台,以及很多跟“黑鬼”有关的笑话。镇上下水沟的污水偶尔会莫名其妙地淹到马路上;到处都是流浪狗,大多都有吓人的肢体残障。
好吧,这座小镇根本烂透了。
美国商会不会告诉你很多这个不具名小镇的秘密,比方说我们的人均精神病患者人数是州内其他城市的四倍;环保局在八十年代秘密调查了小镇的水源,希望能找出原因,可一周后,负责的首席调查员陈尸于其中一座水塔内,而水塔上最大的洞口却是只有二十五厘米宽的阀门,大家都觉得很奇怪。更怪的是,调查员的双眼被烧,粘在一起——不过这是另一回事了。
对了,我叫大卫,呃,你好。我曾经看到一名男子的肾脏长出触角,在他背上扯出参差不齐的洞,然后拍打着触角跳过我家的厨房地板。
我叹了口气,茫然地从“他家中国菜!”的窗户往外看,偶尔瞄向对街阴暗的信用合作社,里面的电子钟显示是傍晚六点三十二分。记者迟到了,我在想要不要离开。
我不想讲这个故事——我和约翰在不具名小镇发生的故事(我想这些事也发生在其他地方)。因为不管怎么讲,听起来都只会像我在发疯而已,而且疯的程度跟……会刮大“风”的荒原,或者其他会刮风的地方——一样。我想象自己对记者掏心掏肺,滔滔不绝地讲着黑影、虫子、克洛克和弗雷德·德斯特的事,在画得超丑的墨西哥卷饼墙壁前口无遮拦地一直说。再怎么想,这都只会变成史上无敌蠢的笑话而已吧。
“够了,”我对自己说,“赶快走吧。等你要死的时候,你绝对会希望你没浪费这么多时间等人。”
我准备站起来,然而才起身一半就停住了。我的肚子一阵绞痛,好像被牛撞到似的,晕眩感再次浮上脑门。
我跌回位子上。更多副作用层出不穷,我已经头昏脑涨,全身从肩膀到脚底都不受控制地颤抖,仿佛吞下了一台震动器。每次我服用“酱油”都会这样,而我六小时前才吃过。
我缓缓地深呼吸,想舒缓身体、平复情绪。放松下来后,我转头看到一名矮小的亚裔服务生端着鸡肉炒饭,送给餐厅另一端的胡子男。
我眯起眼睛,一秒内就数出她端的盘子上有五千八百二十九颗饭粒,米的产地是阿肯色州,开收割机的男子绰号是“爱穴男”。
我不是天才,只要随便问问我爸,还有以前我在不具名高中的所有老师,他们都会这样告诉你。我也不会通灵,这些都只是副作用而已。
我的身体又抽搐了一下,电流快速轻巧地拂过全身,就像把椅子往后翘到快倒的时候,你会感到肾上腺素在快速分泌。我想我还是坐着等副作用过去好了,反正我也还在等我点的“红烧虾仁团聚餐”。我其实不饿,完全是想看看这道菜长什么样子。
包在餐巾里的扁平餐具摆在桌上,旁边是我点的冰红茶,再旁边几厘米放着另一样东西,不过现在我不太想管它。我摊开餐巾,闭上眼睛摸了一下叉子,马上知道这把叉子在六年前的一个周四产自宾夕法尼亚,有个家伙曾用这把叉子刮掉了脚底的狗屎。
“你得再熬个几天,”我自己的声音再次在脑海内响起,“明天或后天你睁开眼睛,一切都会恢复正常。应该说几乎恢复正常吧,毕竟你还是又丑又笨,偶尔也会看到让你——”
我真的睁开眼睛,吓得抖了一下。一名男子坐在桌子对面的位子上,我完全没有听到、感到或闻到他坐下来。他是跟我讲过电话的那位记者吗?
还是忍者?
“嘿,”我喃喃地说,“你是阿尼吗?”
“嗯。你刚刚睡着了吗?”他和我握手。
“呃,没有,我只是想揉掉眼睛里的脏东西。我是王大卫,很高兴认识你。”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阿尼·金石长得跟我想得一模一样。他比我老一些,顶着乱糟糟的头发,蓄了一脸胡子,宽宽的脸看起来很适合抽雪茄。他穿着一件比我岁数还大的灰西装,领带被打成肥肥的温莎结。
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是某全国杂志的记者,想要写一篇我和我朋友约翰的专题报道。我们不是第一次接到这种邀约,但这是我第一次答应。我在网络上查了一下这个家伙,发现他专门报道古怪的个人小故事,跟美国记者查尔斯·库拉尔特的节目一样。其中一篇文章介绍一名男子疯狂地搜集灯泡,然后在上面画风景画,而另一篇则讲了一个养了六百只猫的女生,大概都是这样的故事。我想这就是给正常人看的怪胎秀,让他们可以围着公司休息室的咖啡机谈笑的故事。
阿尼盯着我的脸有点久,仔细看我额头上一滴滴的冷汗、苍白的皮肤和过长的头发。然而他没有提到这些,反而说:“王先生,你看起来不像亚洲人。”
“我不是,我在‘不具名小镇’出生。我改过名字,这样别人比较不容易找到我。”
阿尼向我投来第一个怀疑的眼神,我想接下来我还会看到很多很多次。“为什么?”
我半闭起双眼,脑子里充斥着人类出现以来生于世界上的一千零三十亿人,汪洋般的人像单一生物体中的细胞一样出生、死亡、增加。我紧闭起眼睛,试着专注地想象服务生的胸部,好清空脑袋。
我说:“王是世界上最常见的姓。如果你在网络上搜寻我,你可能得看一大堆没用的信息,才能找到我。”
他说:“好吧。你的家人也住在这里吗?”
一开始就直捣红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