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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你差不多也该换床单了……
床底下空无一人。我缓缓踩着地毯,检查了阴暗小屋里其他的房间。我注意到有人打来过电话,录音机上“新消息”的小红灯在黑暗中闪烁,像定时炸弹。
屋里没人。我晃动着走向录音机,肠子里好像有上万条蛇在攒动。我头发上的积雪融化,一滴冰水滴进耳朵,我伸手想擦掉水珠——
然后惊讶地倒吸了口气。
我找到手枪了。
他妈的就握在我手上。
我马上把枪丢到地上,仿佛枪是用蜜蜂做的。手枪弹到沙发上,我蠢蠢地看着枪,然后更蠢地盯着我空着的手,我的手指因为室外冰冷的空气而泛红。搞什么——
真奇怪,从开着暖风的车走到大门口也才三米,为什么你身上每一寸露出来的皮肤感觉都被冻坏了?为什么你头上积了一层雪?
这种感觉又出现了:一种心灵失重的飘浮感,就像有时深夜你在汽车引擎盖上醒来,手里握着酒瓶,完全不知道当时是星期几,旁边还有个女孩用阿拉伯语对着你大叫。
我试着集中精神。我好累,累得跟僵尸一样,而且是工作过量的僵尸,受雇在僵尸影视出租店,当领薪水的经理助理,结果后来才发现领的薪水不包括加班费。我的脑袋好痛,膝盖跟毛玻璃一样沉重。我重重地坐在沙发上,双眼空洞地看着手枪的光滑表面上一颗颗的水珠。我瞄了一眼手表,时间刚过午夜。
好。你十一点下班后就直接回家了,从出租店开车回来只要十二分钟,天气再差也顶多用二十分钟,你到家后马上就进来了。阿卫,那么剩下的半小时到哪儿去了?你是不是绕远路去杀了你的老板?
没有,如果我杀了沃利出租店的老板杰夫·沃尔夫莱克,我怎么会忘记这段记忆,这多没意思啊?
我捡起枪,拆掉弹匣,里面沉甸甸的,还装着子弹。我松了口气。如果我真的绕到杰夫家杀了他,我绝对会射光整个弹匣。我重新将弹匣装回去。
周末一开始就这样实在不妙。我戳了一下录音机上的播放键,播起留言。是约翰打来的。我听完留言,又按了一次“播放”,更仔细地听,然后再按一次“播放”。等到听第四次,我很确定约翰说了“一整袋的脂肪”。
我决定再试一次。
哔。
“阿卫?是我啦。埃米失踪了,我们在这儿好像找到一整袋的脂肪。事情很怪,而且是怪得‘不太妙’,不是怪得‘很好笑’。现在快晚上十二点了——我猜你还没到家,或者你已经睡着了。你在家吗?快起来,阿卫,快起来。好吧,你不在家。听到留言打电话给我,多晚都没关系。哦,你过来的时候小心水母。待会儿见。”
哔。
一整袋的脂肪。我拿起电话,拨了约翰的手机号,我听到一声铃响,然后——
“文尼,我不是说不要烦我吗!”
“约翰?”
“哦,阿卫,对不起。我刚刚跟别人在手机上激辩,结果我很不屑地挂了他的电话,后来电话再响的时候,我没看显示,以为是他又打来了,所以我就开骂了。真尴尬。”
“约翰,这个梗愈来愈不好笑了。”
“你在过来的路上了吗?”
“我……呃,还有点事。”
“你在做什么?”
“我——”
我顿了一下,做出决定。
“——在烤布朗尼蛋糕。我不希望烤过头,不然会变得好黏。”
“对啊,还会粘在烤盘上。你在烤盘上抹油了吗?”
“呃,有。”
“那就好。总而言之,埃米失踪了,现场诡异得要命,很像洛夫克拉夫特宇宙怪奇小说的桥段。话说如果你过来,感觉会更像安妮·赖斯写的吸血鬼小说。你懂我的意思吧?”
“谁——”
“因为你是同志。”
“谁失踪了?”
“埃米,阿卫。埃——米。我这边信号不好——”
“我不认识叫——”
“埃米·沙利文,吉姆的妹妹?”
我愣了一下。
我脑中浮现出一段记忆:我们被锁在卡车后面一整天,恐惧又无聊到快吐了。我们对死人许的承诺。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想起那一天了。
“哦,你说小黄瓜啊。”
“阿卫,你不觉得你应该记一下别人的本名吗?”
“我们在学校都叫她绰号啊,她读特别班,不知道为什么老是经常吐。”
约翰静了一下。
“就像海参那样啊。有一些鳗鱼会——”
“阿卫,总之现在我们在她家,警察也来了。你什么时候可以过来?”
六月的时候怎么样?
就算拖到明年,时间也不够让我把事情全想清楚。我想起吉姆躺在地上,一道鲜红的血迹划过他的脖子和地板,像一条围巾。过世的人不知为何又再次回到我的生命中。我瞄了手枪一眼,试图把每件事凑在一起,却做不到。
“你在留言里说什么?一整袋的——”
“我听不见你的声音,大概信号快断了。你快点过来就对了,我们得先去对付这只会飞的水母。”
这次换我顿了一下。
“什么?”
“待会儿——柜子下面!不是,那个柜子!那个——算了,让我——”
咔。嘟嘟嘟嘟嘟嘟……
我挂掉电话,做起以前挂掉约翰电话后会做的事——瞠目结舌地静静坐着,思考我人生中可悲的选择。
我脱掉外套,换下沃利出租店的制服,闻了一下,然后挂回卧室的衣橱里。
我一面换上干净的上衣,一面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一罐咖啡因药丸,在厨房柜台上找到半瓶不冰的红色激浪汽水,喝了一口,吞下四颗药丸。
我穿上外套,迟疑了一下,然后把手枪放进口袋里。枪的重量把我肩膀左半边的外套扯了下来。我感觉自己像演员布鲁斯·威利斯。
到底是我的错觉,还是枪管真的是温热的?
我走出大门,踏入冰冷的室外,然而才踩上门毯就停了下来。
脚印。
除了从福特越野车的驾驶座到大门口的一道脚印,前院的白色薄毯应该一片平整才对,然而却有一道混乱的脚印在我的前院绕了好几圈,接着绕到房子后方,再从屋子另一侧绕回来,最终来到我现在所在的前廊。
我走下前廊,踏上敷在地面上的绵软冰雪。我弯下腰,在风雪中眯起眼睛。靴子鞋印,锯齿状的鞋底图案。我意识到一个非常黑暗又见不得人的事实。
这些是我的鞋印,全部都是。
我在黑暗中向四处张望,周围什么也没有,只有飘过路灯下闪耀的冰雪。我暗自决定永远不要告诉别人这件事,然后坐上我的越野车。
消失的时间,大家都这么说吧?约翰那边少了一个女孩,你则少了半个小时。该死。
我发动引擎,想了一下,拿出口袋里的手枪,再次按下握把上的按钮,拆掉弹匣。我把大腿上的上衣折出小凹槽,用大拇指将子弹一颗一颗推出来,一边数着,一边希望——确切地说是祷告——子弹没有少。
一,二,三,四……
这些子弹很……不一样,银制弹头上加了亮绿色的塑料尖顶。当初是一个匿名的家伙寄给我的,子弹送来时一排一排装在沉重的白色纸箱里,还附了一张写满子弹专门用语的字条,好像跟“近爆引信”有关;旁边写了很长的序号,我完全看不懂。约翰和我拿子弹尝试射过一个南瓜,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南瓜炸成发黑燃烧的碎片。
……七,八,九……
这阵子大家都会寄东西给我:水晶球、缩小的头、拍到云朵里的天使或雕像流血的修图照片,还有一本本蓝线笔记本,草草写着杂乱的故事,说撒旦用垃圾电子邮件主旨栏传送隐藏的讯息。我还收到过从苏格兰闹鬼城堡里偷来的石头,据说被诅咒的夏威夷黑色火山岩,以及干燥的大脚怪粪便。约翰和我已经闯出名声,大家都想要帮忙。
……十三,十四……
我长叹一口气。
少了一颗。一颗。
吉姆·沙利文和他精神不正常的妹妹住在一栋两层楼的房子里,看起来很像从电影《惊魂记》里搬出来的。要不是房子这么破旧,又位于镇上杂草丛生、鸟不生蛋的区域,距离下水道清洁剂工厂又只有一条街,不然房价可能高达一百万美元。我很少能对人明确解释吉姆过世的原因。我猜他过世后,他的妹妹埃米现在一个人住在那里。
我的车头灯转进沙利文家“《惊魂记》房子”的前院,停在约翰一九七八年款的凯迪拉克(挂着意义不明的车牌CRKHTLR)和路边一辆不具名小镇的警车中间。
这个小区真的非常非常烂,隔壁的房子看来是空屋,小丘的另一端则是一大片白色的停车场,轮胎在地上留下像虫一样的痕迹。停车场尽头耸立着一栋巨大的建筑,墙面上是一整排车库的铁卷门——这就是下水道清洁剂工厂的卡车出入后门。一辆轻型卡车现在正倒车进入其中一间车库,车身上画着一名卡通水管工,上头打着大大的红色叉叉。我在想工厂的厕所水管有没有严重堵塞过,得找水管工来处理呢?如果有的话,工厂员工又敢不敢正眼看水管工呢?
透过挡风玻璃,我看到前院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约翰,他双手插在口袋里,猛烈的强风将香烟的烟直线吹走;另一个人身材壮硕,我认出他是约翰的叔叔德雷克,他还是镇上我们唯一能直呼其名的警察。德雷克说了什么,约翰点点头,香烟的火光在黑暗中微微抖动。约翰正在留胡子,自从一年前被沃利出租店开除后,他就断断续续接工地的工作。他之所以会被开除,是因为老板逮到他私藏DVD,直接在店里送给顾客——不是卖,而是赠送。我爬下车,马上遭到冷冽强风的攻击。
这栋高耸的房子看起来不只空无一人,甚至有荒废的感觉,跟上次我试着把莫莉带回来的那晚相比,房子的状况显得每况愈下——油漆剥落,窗户肮脏无比,车道上没有轮胎的痕迹。
自从他们的父母过世后,一直都是吉姆在照顾埃米,但我不知道现在谁负责照顾她——显然没有人,不然她就不会失踪了。老天,也太冷了吧。
德雷克看起来比我还惨,他穿着整套警察制服和皮外套,搭配一顶海军蓝的罩耳毛帽。一身蓝色的疲惫胖子。
“王大卫。”他说,一般人通常只会用这种毫无兴致的口气对付逐家拜访的摩门教徒。
德雷克,我也不太想见到你,但我们还是碰头了。
“她失踪多久了?”
“不知道。邻居今天下午看到她的狗在附近晃来晃去,他们试着把狗带回去,可是没有人来应门。我过来就看到——”
他顿了一下,迅速瞄了约翰一眼。
“呃,我想你们可能比较懂。”
告诉他,你少了半小时!
我抛开这个想法,假装我从来没想到,况且我确切地知道那段时间我在哪里——我绕着我的院子一直走,不是吗?非常合理。
约翰弹掉烟灰,嘎吱嘎吱踩着雪走向大门。“德雷克会去看看埃米是不是在朋友家,她认识霍格兰一家人。德雷克认为她可能被……呃,吓到——”
他们又互相露出“现在不要讲这个”的眼神。德雷克拉开巡逻车的门,说:“你们有什么发现就打电话给我,懂吗?交给我处理就好。”他讲得很清楚,我们不是警察,不管房子里出现多么诡异变态的东西,失踪人口还是警察管的事。
约翰举起一根指头向他示意。“没问题。德雷克,谢谢你打电话来。当大家需要别人帮忙的时候,就是需要你这种人。”
我们穿过大门,来到小小的玄关处,地上铺着黑白相间的瓷砖,看起来像西洋棋盘。靠近墙边的地上露出一块盘子大的破洞,有人拿马克笔和涂改液在底下的木板上画了同样黑白相间的图案,好搭配旁边的瓷砖。
我瞥向厨房。
然后僵在原地。
莫莉。
绝对是它,没错。红色的拉布拉多犬躺在油毡地板上呼呼大睡。那天晚上我们在荒废的大卖场外看到它时,我也这样想过:不可能。只是同一种狗吧?一定是这样。
“哦,是它没错,”约翰说,“你可以看看它的项圈,上面写了地址什么的。”
“但是……这怎么可能?”
“不知道,不过叫莫莉的时候它有反应,至少跟以前的反应差不多。”
我想要靠近点看,但我也承认自己很害怕。只要看过电影就知道,起死回生几乎都没好事,想碰到一个复活的耶稣,就得先碰上一百万具僵尸。
“所以我们炸掉的狗不是莫莉?”
“我不知道。”
“或者那只是莫莉,这只是假冒的?”
他耸耸肩。“你真该瞧瞧我看到它的时候是什么德行,我彻底抓狂了。”
“你认为埃米失踪是它害的吗?或许,我也不知道,它把埃米吃掉了?”
“你看到水母之前先不要下结论。”
我没有多问,只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转身离开复活的狗,穿过客厅。里头那张绿沙发看起来像一九〇五年的产物。我们走上楼梯,来到一条阴暗的走廊。天花板的灯没亮,墙壁上则有一面老式的铜制开关,上头是一列黑色的按钮。我按下第一个,什么事都没发生。
约翰小心地穿过走廊,眯起眼看着黑暗。他转过来,说:“哦,那堆按钮没用,把手电筒给我。”
“你没有叫我带——”
他举起手要我安静,然后闪进旁边的一扇门。我们来到一间巨大的房间,就着窗边微弱的光线,我看见房内有一排排类似图书馆的架子,架子上放着绝对不是书的奇怪灰暗物品。我看见天花板上垂下一堆类似蜘蛛网的东西,我伸手想拨开——
啪!
一串蓝色火花闪过房间,电流蹿上我的手肘,让骨头都抖了起来。
天花板上的电灯闪了一下、两下,然后照亮房间——我眼前三十厘米处垂着一串湿湿的线团,就这样悬在半空中。它看起来不像一般的水母,更像僧帽水母——这种黏滑的生物平时慵懒地漂在海洋表面,悠长的触角垂在水里。
眼前的怪物缓缓飘向天花板,飘向灯光,然后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它的触角缠住电灯,然后开始疯狂磨蹭,就像小狗死扒着小兔兔拖鞋不放那样。
灯光愈来愈暗,闪烁几下后,我们又回到了黑暗中。房间里非常安静,只有随着怪物每一下痉挛般的抽插,发出玻璃摩擦铁片般震动的轻柔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