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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摊开擦手巾,发现是一把不锈钢手枪,正是赌城事件时我从小货车里偷来的那把。我本来打算把枪扔了,或者丢进河里,不仅因为这是赃枪,还加上我知道这把枪落到我手里之前,至少已经用来抢过四家酒商,杀了两名警察。
“枪怎么还在你那里?我以为你会处理掉。”
约翰耸耸肩。“一直没时间。我藏得很好,而且刮掉序号了,应该很安全。”
我把弹匣退出来。
“搞什么?为什么弹匣是满的?”
“哦,阿头买的子弹。一个月前他跟我借枪,我以为他拿去威胁某个家伙——不过他马上就还给我了。”
克里斯说:“你不会对丹尼开枪吧?如果他被附身了,你知道这不是他的错。”
“你说你会上教堂吧?”我问道,“你知道怎么驱魔吗?或者类似的仪式?”
她摇摇头。
“你熟悉《圣经》吗?”约翰问道,“你可以告诉我们哪一段有咒语和魔咒,然后站在这里念就好了。”
她只是瞪着他看。恶搞版的歌曲继续唱到副歌。
“我在A片里
我在镁光灯下
失去我的信仰
试着揍拘谨的犹太人……”
克里斯从她的袋子里拿出一根塑料制的黑色小棒子。一开始我以为是手电筒,然而她按下按钮,一道蓝色火光蹿过棒子末端。
“这是电击棒,应该说是电击枪。我袋子里应该没别的东西了。”她又翻了一阵,“指甲锉刀……”
“没关系,走吧。”
我们三个人走向眼前蔓生的建筑,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大家都非常安静,只听见鞋子踩过碎石的声音。
我走向韦克斯勒的车,举枪慢慢靠近车窗。
里面没有人。
我们面前耸立着一座生锈的高大铁框,我认为这应该是原本正门前华丽的遮雨棚;铁框下有一排巨大的窗户和许多扇门,统统用木板封住了。
木板上画满了涂鸦,其中有几个六十厘米高的粗体字,走近一点后,我们发现字母会扭曲,在微微动着。
蛞蝓。
数百只蛞蝓爬上木板,排出一个词,我很肯定是“克洛克”要给我们看的,虽然我不知道它是谁:
你们死订了。
它写错了字,可不是我写的。
有块木板从外框上稍微脱落,八成是韦克斯勒先生的杰作。
约翰说:“阿卫,你有枪,你应该先进去。”
“你有音箱啊!况且如果我进去,马上就嗝屁了,你们也没戏唱了;但是如果你被攻击,我还可以拿枪救你。”
“或许应该叫克里斯先进去当诱饵。”
她走向缺口,但我把她撞开。
我才踏进大卖场三十厘米就闻到扑鼻的恶臭,像是发霉、腐肉和死老鼠的味道。
每一间空店铺都被木板封死了,我们面前只剩下一条长到不可思议的走道;地板上散落着纸杯、糖果包装纸、烟蒂和各种青少年会留下来的东西,我还踩到一个用过的避孕套。
室内唯一的光源来自整栋建筑屋顶上的巨大天窗,有些部分钉着木板,剩下露出来的玻璃则爬满像蜘蛛网的裂痕,被小山般的落叶遮蔽。我们走过钉有木板的地段时,根本等于走进彻头彻尾的黑暗当中。
约翰打开手电筒,用手提音箱大声播放起音乐。
是克鲁小丑乐团的歌《亲爱的家》。
我们化为死寂空间中的一圈诡谲灯光和音乐,继续前进。
有声音传来。
是鞋子擦过地上瓷砖的声音。
我举起枪。
“韦克斯勒?”
没有回应。
我们走到大卖场的转角,走道往右转了九十度。澎湃的血流撞击我的耳朵,手汗弄湿了手枪的握把。
我们前方又传来鞋子擦过瓷砖的声音。
笼罩在影子中的东西。
不是鞋子。
是蹄。
而且动作很快。
来者跟人一样高,走进一抹月光下。
约翰尖声骂了一句脏话。
我扣下扳机。
枪响划破空气。
克里斯惊声尖叫。
枪管冒出黄色火光,我在黑暗中瞥见棕色绒毛和一对大角——一头鹿?
或许眼前的生物过去确实是鹿,不过它多了好几双眼睛,两个鹿角尖端都变成类似龙虾的尖爪,好像头戴海产餐厅的创意吊灯。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最蠢的动物。
它跌跌撞撞地朝我们靠近。我胡乱射出的子弹终于打中目标,在它的胸口和脖子上开出一朵朵红花。
它试图逃跑,转身将肋骨面对我,反而害腰侧也挨了几枪。变种鹿倒在地上,在肮脏的瓷砖上挣扎,留下一地红色的污渍,像小孩用指头画的画。
它抽搐了最后一下,然后就不动了。
我的手不停地颤抖。手枪看起来好像坏了,上半截比剩下的部分突出快三厘米,我研究了好几分钟,才弄懂子弹射光就会这样。我按下按钮,拿下空的弹匣。目前弹药保存得还不错。
我们走近倒地的变种鹿,沿路踢开铜制弹壳。我用脚踢踢它毛茸茸的腰,感觉跟一般的死鹿一样结实。我转向克里斯,问道:“你看得到吗?”
她点点头,眼睛还是瞪得老大。
“啊,你们看!”约翰惊叫,“它的屁股!”
鹿的屁股开始融化,像蜡烛在地上积成一摊,才不到一分钟,整只鹿的后半部分已经变成地上的一摊棕水。它的肋骨很快也坍了下去,像感恩节游行时被戳破的气球,随着前脚和头扁下去,它后半部残留的液体在我们面前蒸发,只剩下干燥的地面。
整头鹿只有身体中央一块没有融化,留在粉色和褐色的黏液之间。那是一个方形盒子,大约十五厘米宽。
我把盒子踢到一旁,等上头的黏液消失。我发现那是一个绿黄相间的盒子,上面标着……
“霰弹枪子弹,”约翰说,“可惜我们没有……”
他愈讲声音愈小,视线转向墙边的一个木箱,里面八成装满地板瓷砖或电线,还有其他大卖场的建材。
约翰用力踹了木箱好几脚,踢破木板。他把手伸进破洞,拿出一条深色的塑料和铁块。我早就猜到那是一把霰弹枪。
黑暗中传来低吼,紧接着是爪子的抓地声。很多只爪子。
我抓着手中没了子弹的枪,愚蠢地瞄准黑暗。约翰拼命将子弹装进霰弹枪里。
“哇,这么晚了!”阿尼说,起身准备离开,“王先生,今天能和你聊聊非常开心,但我真的该回去了,我还得开六个小时的车呢。你的故事可能没办法赶在下个月刊出,但我保证不会拖太久,上面可能希望在万圣节的时候报道。”
“阿尼,拜托,你都大老远过来了,不要抱着这种态度离开。”
他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我已经说过,我不是来批评你的。霰弹枪或许是盖屋顶的工人留下的,搞不好那头鹿受不了当地的猎人,于是吃了其中一个人,包括那个可怜人放在口袋里的子弹。”
他从内里口袋掏出一根雪茄,塞进嘴里。
“不对,不是这样。我猜占据韦克斯勒的怪物有能力召唤这些东西,想杀掉我们,但是韦克斯勒的灵魂还在体内,他从另外一端出手想帮我们。他也吃了‘酱油’,并且运用了‘酱油’的能力。”
“你讲完拉斯维加斯的故事后,我不是说我没听过这么蠢的故事吗?”
“你没说。”
“好吧,我是没有讲出来而已。但我发现我应该向拉斯维加斯事件道歉,因为和刚才这个故事比起来,赌城事件听起来跟经典小说《愤怒的葡萄》一样严肃。再见。”
阿尼走向出口,我跟着他,顺道赶快在柜台付了账。
“等一下。”我结结巴巴地说,他推开门走出去。“我跟你说,我有现代牌小车车祸的所有数据。保险公司来拍了事发现场的照片,虽然只看照片看不清楚,但他们的报告里有描述现场状况,包括死掉的蟑螂。隔天早上我回到现场,拿了一只蟑螂手——那堆蟑螂粘在一起,组成手指的形状——现在这只手就在我家……”
阿尼一句话也没说,甚至没有点头。
“就在我工具间的瓶子里,我可以拿给你看。你自己想想看,谁会假造这种东西——在家用胶水把一堆小强粘在一起?‘亲爱的,你在做什么?’‘哦,我在做蟑螂手,这样记者才会更相信我的故事。’”
阿尼说:“你说你在拉斯维加斯杀了那个孩子?弗雷德·朱?假设我去调查他的失踪案件……”
我顿了一下。“没关系,记录你都查得到。我一开始就说了,我没有骗你。”
“所以你承认你杀了他?”
“没错,虽然没有正式记录。”
“那么另外那个死掉的孩子,吉姆——”
“他也真的死了,你可以去查。”
“我已经查过了。不过吉姆可能会把弗雷德的事告诉警察吧,说你杀了弗雷德?他当时显然不太高兴。”
“我——我不知道,也没办法知道了。”
“吉姆死掉对你来说不是刚刚好吗?”
“去死吧你。”
“你还不懂吗,王先生?你的故事充满荒谬的蠢事,但只要提到真实的事件、可以证实的事,就全都是重罪——死掉的孩子,失踪的孩子,失踪的警察。我这么做也是为你好,我们就当作今天没见过面吧,因为我实在不想听你说下去了。”
他拉开一辆白色雪佛兰骑士车的车门,钻了进去。
“等一下!”
我跑到车旁,绕到副驾驶座,用手掌轻轻拍打窗户。阿尼迟疑了一下,然后伸手打开门。我探头进去。
“我可以坐下吗?”
他又顿了一下,显然不想再跟我耗下去,却又不确定该怎么甩掉我。或许他担心我很危险——如果遭到拒绝便会跟疯子一样抓狂。他抱起副驾驶座上的一堆笔记本和活页夹后,我坐进车里,将脚放在一堆录音器材和录音带旁边。
“拿去,”我说,“看一下。”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起来的纸,“我塞在裤兜里一整天了,所以有点皱又有点……呃,湿,不过你读一下。我从马尔科尼博士的书上印下来的。”
一百九十二页 科技的彼方 艾伯特·马尔科尼博士
看起来像一瓶大猩猩吃过又吐出来的腌蛋。
这场奇怪的仪式是为了祭拜一名神祇,神的名字听起来像“克达克”(这个部落没有书写文字)。我听说每个人身上都有这位神祇的标记,而今天我有幸目睹每位成员在成年时进行的烙印仪式。
那位年轻人被迫裸身趴在毯子上,接着祭司拿出一个陶瓶,里面装着马蝇扭动的幼虫;祭司将幼虫摆在年轻人的背上,排成克达克的符号。幼虫咬穿了皮肤,在他身上钻出一厘米深的洞。我听说,依照仪式规矩,幼虫将在年轻人背上温暖潮湿的坑洞中停留七天,如果年轻人耐不住痒,伸手去抓,他便无法通过成年的考验,必须再等一年参加仪式。
等到第七天,祭司取出幼虫,敷好伤口,幼虫咬出的路径将在年轻人背上留下疤痕,这就是克达克的“标记”。祭司给我看烙印后的符号,我惊讶得将嘴里叼的烟斗掉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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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图案长得像圆周率的符号,只是往左旋转了九十度。一个月前,我在曼彻斯特见过一名儿童在恍惚之际画出同样的符号。
我一回到利马就打电话给埃及古物学家哈莱纳博士,我们在信号很差的电话两端大叫,他向我描述他们在遗址找到的象形文字,那里距离我的所在地几乎有一万两千公里远。
他告诉我的消息实在太让人震惊了,我几乎站不住脚。我坐在饭店地板上,一边思索这项发现的重大意义,一边寻找我的小酒瓶。
哈莱纳告诉我,埃及古物学家已经知道有位名叫库克的埃及神祇(在埃及的八元神宇宙中,库克是代表黑暗和混乱的青蛙神)。然而哈莱纳认为,他意外找到一个古埃及邪教,崇拜库克鲁莽且暴力的儿子克洛克。这名神祇的象征图案是一名遭两根长矛刺穿的男子,一根刺中嘴巴,一根刺中下体,正好是人类欲望的两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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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个邪教的神话,冷酷大胆的奴隶神克洛克利用人类的肉体欲望,诱使他们走向自我毁灭,并以此为乐。
我把哈莱纳教授告诉我的象形文字和笔记本上画下的克达克符号叠在一起,两者的形状几乎一模一样。目前我们知道地球上有三个人,他们住在世界不同的角落,彼此相隔遥远的时空,却分别认出同一名神祇。
这是科学家用来证实超自然现象最好的证据。
我花了一天时间回到村里。我实在太兴奋了,祭司叫几名大汉把我架住,又逼我喝下一种魔药,好“冷却我脑中的灰烬”。过了一会儿,我有时间和祭司单独谈谈,便问了他克达克和符号的问题。
他告诉我这个符号代表克达克本人,他说克达克是一个年轻的神,个性急躁,如果不高兴便会突然暴怒。符号中的竖线是他的身体,上方的横线是他吐出来的东西,第二条横线则是他的尿。村民认为克达克热爱过量饮酒,每当他喝醉,就会干预人类的事务,造成重大灾难,村民则借此解释世界上所有的苦难与不幸。
阿尼扫过这篇文章,长叹一声。
“你看到了吗?那就是克洛克。那个符号就印在莫莉脚上,也印在……你是记者,应该知道这些独立的资料来源都证实了同一件事。虽然听起来很夸张,但这些就是证据,对吧?”
“王先生,你要我说什么?你到底要我做什么?”
“我需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我得讲出来才行,不然等到……”我摇摇头,找不到话说了。
“等到什么?等到怪物在巷子里抓住你,把你吃掉吗?”
告诉他埃米的事。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好吧,其实也有可能,但我讲的状况更严重。”
阿尼叹了口气。
“听我说就好,”我带着哀求的语气说道,“再听我说一点,你就会懂了,你就会了解这件事有多重要,我说真的。”
阿尼又叹了口气,看向停车场的另一端。“王先生,我没时间,现在已经很晚了。”
“我知道,只要……我需要你开车去一个地方,到了之后,我可以让你亲眼看看,事情就会变得简单很多,你就会知道什么是真的,什么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