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力运输虽然效率很低,但是具有灵活机动的特点,可以弥补车马运输的某些不足。例如,它对道路条件要求不高,无论崎岖坎坷的小路,或是曲折狭窄的里巷,都不妨碍挑担背负者行走。像《九章算术》所载的开沟挖池等短途运输工程,需要频繁的装卸和上下,也只适于人力搬运。因为这些缘故,车马运输不能完全取代它的作用。
车辆的载运能力虽然大大超过人力搬运,可是比起船只的水上运输能力又逊色多了。汉代大船的货仓能容纳几百斛,“一船之载当中国数十两车。㉜”还可以借助风、水流等自然力行驶,其载运量大,节省劳力,运输成本低,这些都是车辆载运所不及的。
上列数据还反映出在我国封建社会交通发展史中汉代运输业的水平和特点。我们看到,秦统一中国之后,随着驰道的开辟,中原至边疆地区的陆上交通网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它“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㉝” 汉代继续开通西南夷、西域、南越及褒斜、回中、子午、飞狐道等,加以完善。以后历代王朝很少兴办大规模的筑路工程,即便有一些“新道”,也不过是对秦汉陆上交通网所做的局部补充。就交通设施而言,秦汉时期的陆上运输业已然达到了封建时代的较高水平,在新的生产力未出现的情况下,陆运设施可以挖掘的潜力已经不是很大了。汉代以后,封建中国交通设施的发展重心开始转移到水运方面,例如隋唐以降运河的开凿和使用,元明清时海上漕运的兴盛等等。
但是另一方面,汉代陆地运输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后代相比,还是有不少差距的。两千年来封建中国的运输业当中,虽然人力搬运和牲畜驮运的效率没有什么进步,以人、畜为动力之车辆的行进速度也没有很大提高,可是车辆的平均载重量却增加了不少。如前所述,汉代普通货车每辆一般装运25斛粟,合11.25 石,337.5公斤。而北魏时政府征发雇佣民间车辆运粮,规定“租车一乘,官格四十斛成载。㉞”约合18石,540公斤。唐代普通货车的标准载重是1000斤。㉟按唐制每斤合今 666 克,1000斤等于666公斤。据《大明会典》记载,明代普通货车大者载10石(明制),约合750公斤;小者载3石,约合225 公斤。㊱自汉至明1500多年间,普通车辆的平均载重增加了一倍多(337.5公斤-750公斤)。又据前引《九章算术•方程章》算题记载,汉代三马牵引的大型货车载重为40石,合1200 公斤。而宋朝以后,出现了“用十几匹骡马驾驶的巨型货车,可载货四五千斤(宋制每斤约为640克),㊲也提高了一倍多。可见,在中国封建时代,两汉的陆上运输业、特别是以车辆运载为主的陆上长途运输业,其劳动生产率的水平是比较低的。究其原因,主要是汉代货车的构造太简陋。当时官贵豪富乘坐的马车制造工艺很高,可是民间的货车却没有受到重视。如牛车的轮子多是用宽厚的木板拼制而成的,没有辐条;㊳车箱制做也很粗糙,以致被称“柴车”; ㊴因此使车辆的载运能力受到局限。这种现象沿续了很长时间,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货车、挽具的结构才逐步得到改进,渐渐地提高了车辆的载重量和运行水平。

注释
①《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61.3,194.12,262.31,285.10。
②《流沙坠简•屯戍丛残考释•戍役类》22。
③文中有关历代度量衡制度的数据请参见《中国自然地理•历史自然地理》第261页所附《历代度量衡换算简表》,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有关盐的比重换算请参见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44页,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
④不同质地的土壤比重相差很大,如泥炭、森林散落物层的比重约为1.4-1.8,黑土2.4,砂土2.66,壤土2.71,粘土2.74。因为这些比重数据都是把土压实后计算得出的,和自然状态的松散泥土之比重不同,后者要轻一些,所以这里按2.0计算。有关数据可参阅北京林学院主编的《土壤学》上册第132页,中国林业出版社1982年版。
⑤《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
⑥《唐六典》卷三户部度支郎中员外郎条。
⑦ 见注释③。
⑧《司马法》卷下《严位》。
⑨《汉书•刑法志》。
⑩ 见注释②第23。
⑪见注释⑩。
⑫另有人认为汉代一昼夜分为18时,见陈梦家《汉简缀述》。此说尚待进一步探讨,这里仍从汉代一昼夜12时辰之说。
⑬《唐律疏议》卷三《名例律•流配人在道会赦条》;《明律集解附例•名例律•徒流人在道会赦条》注;《大清会典》卷七〇《吏部•处分例》康熙三十六年致准条,卷五九九《刑部•吏律职制》官吏赴任过限条。
⑭《初学记》卷25《车部》引谯周《古史考》。
⑮《史记•秦始皇本纪》。
⑯见注释 ⑮。
⑰ 参见《汉》• 袁盎传》:“臣闻天子所与共六尺舆者,皆天下豪英。”
⑱《三国志•魏书•仓慈传》注引《魏略》。
⑲《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156.22,59.2,122.6。
⑳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43页,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
㉑《说文解字》记载:"和,百二十斤也。……禾黍一和为粟十六斗大半斗。”按此推算,25斛粟的重量则是1800斤,合15石,450公斤;与实测重量有差别。这里暂按实测比重计算。
㉒裘锡圭《汉简零拾》(《文史》第十二辑第9页)。
㉓《墨子•鲁问》:“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刘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吾不如为车貌者巧也,用咫尺之木,不费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致远,力多,久于岁数。”
㉔《唐六典》卷三户部度支郎中员外郎条:“凡陆行之程,马日七十里,步及驴五十里,车三十里。”按《唐六典》卷五注有“诸司皆置车牛,以备递运之事,”上文“车三十里”显然是指牛车。又《邵氏闻见后录》卷22载沈括语曰:“今之民间锱车,重大椎朴,以牛挽之,日不能行三十里。”可知唐宋牛车日行在30里上下。
㉕《后汉书•马援传》。
㉖ 参见注㉔《唐六典》卷三户部度支郎中员外郎条。
㉗ 参见《后汉书•舆服志•上》:“驿马三十里一置,……”《晋书•刑法志》:“秦世旧有厩置、乘传、副车、食厨,汉初承秦不改,后以费广稍省,……”
㉘《初学记》卷20《奉使》。
㉙《史记•平准书》。
㉚《汉书•陈汤传》。
㉛《盐铁论•未通篇》。
㉜《汉书•伍被传》。
㉝《汉书•贾山传》。
㉞《魏书•食货志》,
㉟《唐六典》卷三户部度支郎中员外郎条:"河南、河北、河东、关内等四道,诸州运租庸杂物等脚,每驮一百斤,一百里一百文;山阪久一百二十文。车载一千斤,九百文。”
㊱《大明会典》卷148《驿传•驿递事例》:“凡递运所,……每所设置车辆不等,如大车一辆,载米十石者,人夫三名,牛三头,布袋十条,小车一辆,载米三石者,人夫一名,牛一头。”按明代一斤为627克(参见注③),大车载10石(1200斤),约合750公斤;小车载3石(360 斤),约合225公斤。 。
㊲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北方大车可载四五千斤,用牛骡十数驾之。管车者仅一主一仆,叱咤之声,牛骡听命惟谨。”《东京梦华录》卷三《般载杂卖》:“东京般载车,大者日太平。……前列骡或驴二十余,前后作两行,或牛五七头拽之。……可载数十石。”宋应星《天工开物》中卷第九《舟车》:“凡四轮大车,量可载五十石,骡马多者或十二挂,或十挂、少亦八挂。……”
㊳王祯《农书•农器图谱集之十二》:“下泽车,田间任载车也,古以谓‘箱’者。……今俗谓‘板毂车’、其轮用厚阔板木相嵌,狮成圆样,就留短毂,无有辐也。……汉马援弟少游尝谓乘下泽车,是也。”还可以参考《周书•宣帝纪》:“又令天下车皆以浑成木为轮,……唯官人得乘有辐车,加粉黛焉。”
㊴参见《后汉书》卷82上《方术列传•谢夷吾传》,卷83《逸民列传•韩康传》。

五 共 买
“共买”,即由若干人(户)合资共同购买某种物品。在《九章算术》卷七《盈不足章》里,有讲述求解这类问题的八道算题。内容如下:
1、“今有共买物,人出八,盈三;人出七,不足四。问人数、物价各几何?
答曰:“七人,物价五十三。”
2、“今有共买鸡,人出九,盈十一人出六,不足十六。问人数、鸡价各几何?
答曰:“九人,鸡价七十。”
3、“今有共买琎,人出半,盈四人出少半,不足三。问人数、琎价各几何?
答曰:“四十二人,琎价十七。”
4、“今有共买牛,七家共出一百九十,不足三百三十;九家共出二百七十,盈三十。问家数、牛价各几何?
答曰:“一百二十六家,牛价三千七百五十。”
5、“今有共买金,人出四百,盈三千四百;人出三百,盈一百。问人数、金价各几何?
答曰:“三十六人,金价九千八百。”
6、“今有共买羊,人出五,不足四十五;人出七,不足三。问人数、羊价各几何?
答曰:“二十一人,羊价一百五十。”
7、“今有共买豕,人出一百,盈一百人出九十,适足。问人数、豕价各几何?
答曰:“一十人,豕价九百。”
8、“今有共买犬,人出五,不足九十人出五十,适足。问人数、犬价各几何?
答曰:“二人,犬价一百。”
上述八题记载“共买”的物品有七种,其中牛、羊、犬、鸡、豕为汉代民间家庭普遍饲养的动物加上马,就是当时所谓的“六畜”。第3题曰:“今有共买琎”,琎是一种类似玉石的装饰品,见《说文解字•王部》:“琎,石之似玉者。”第5题言“今有共买金”,秦汉时代,政府曾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金是国家的本位货币之一。不过,黄金由于自己的特点,本身又是一种商品,可以成为买卖的对象,并且依市场行情的涨落,具有不同的时价,①不像铜钱那样专门充当交换的一般等价物。
《九章算术》这部数学著作,是按应用问题解法集成的体例编纂成书的,它的内容与当时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为直接解决现实生活的需要而服务。《盈不足章》共包括应用问题20个,钱宝琮先生在《古算考源》书中,曾将这些算题分为四类,即:
盈不足本术(第1-8题)
“推解”类 推解问题(第13、16、17、20题)
蒲莞问题(第11、12、19题)
“互换”类 简单的比例问题(第9、15题)
“合率”类 分工合作问题(第10题)
“方程”类 方程本术(第14、18题)
我们看到,使用“盈不足本术”解答“共买”问题的第1-8 题,不仅在这一章中所占的篇幅最多,而且放在卷首,反映了它的重要性。结合其它历史记载来看,“共买”是汉代相当流行的一种商品交换形态,所以人们重视它的求解计算方法,将其蒐集归纳起来,列于数学典籍,以供传授使用。
两汉时期的“共买”,可以根据它所包含的不同社会内容,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社”、“单(僤)”等民间团体的集资共买
《盈不足章》1-8题中“共买”的物品,多数为牛、羊、犬、鸡、豕等家畜家禽,它们是当时常见的食物和供品。汉代民间的聚会宴饮,多以祭祀的名义来举办,由于设置规模和参加者的富裕程度不同,在肉食上具有等级差别。以牛祭神最为隆重,其次为羊、犬、豕、鸡。这方面的情况可以参见《盐铁论•散不足篇》:“今富者祈名岳,望山川,椎牛击鼓,戏倡舞像。中者南居当路,水上云台,屠羊杀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卫保散腊,倾盖社场。”《盈不足章》第4题言126家共买1牛,100余家,大约是当时一个普通乡村的户数。两汉人口各地分布的密度不同,故每个村邑——“里”的户数有多有少,小的乡村约有二三十家,② 大的可达 200户,③ 常见的则是一里百家,见《续汉书•百官志•五》:“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又见郑玄注《礼记•祭法》:“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今时里社是也。”汉代的“里”中都设有祭祀土神的场所--“社”,由居民自己组织,在二、八月上旬的戊日与岁终的腊日举行祭礼,祭后在社下宴饮行乐,享用的供品由全里居民共同出钱购买。《汉书• 食志》里就提到五口之家的小农每年要交纳“社闾尝新春秋之祠三百(钱)”。肉食祭神后由社宰平均分配给大家,如《史记•陈丞相世家》所载:“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富庶之里合资买牛祭社的现象,战国后期就已经存在,《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即有两处提到:
“秦昭王有病,百姓里买牛而家为王祷。公孙述出见之,入贺王曰‘百姓乃皆里买牛为王祷’……”
“秦(昭)襄王病,百姓为之祷,病愈,杀牛塞祷。郎中阎遏、公孙衍出见之曰:‘非社腊之时也,奚自杀牛而祠社?'怪而问之。百姓曰:‘人主病,为之祷。今病愈,杀牛塞祷’。……”
汉代虽然禁止妄杀牛马,但是里社的祭祀属于合法,用什么牲畜做供品国家并不干涉,任其自便。《汉书•郊祀志》载:“高祖十年春,有司请令县常以春二月及腊祠稷以羊彘,民里社各自裁(财)以祠,制曰:可。”颜师古注曰:“随其祠具之丰俭也。”这是由于各地居民生活水平不同,政府难以在供品上做统一规定的缘故。实际上,民间屠牛而食的现象时有发生,像《盐铁论•散不足篇》中文学所言:“古者庶人粝食藜藿,非乡饮酒膢腊祭祀无酒肉,故诸侯无故不杀牛羊,大夫士无故不杀犬豕。今闾巷县佰,阡伯屠沽,无故烹杀,相聚野外,负粟而往,挈肉而归。”国家遇到喜庆之事,“令民大酺”皇帝还经常下诏,"诸民里赐牛酒”,“赐民百户牛酒”,“吏民五十户牛酒”。”④由此看来,《盈不足章》第4题所载的126家共买1牛,很可能反映的就是当时里社因为祭祀宴会买牛食用,向村中各家分摊钱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