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位嫌疑人是担任服装与道具设计的周昭礼,现年六十五岁。至今,由他经手的歌剧、电影和舞台剧不下六十部。在这个领域他无疑享有极其令人尊崇的地位。照理说他并没有杀害晁北梦的理由。但我们继续深入调查,却了解到,他和晁北梦就服装的设计一直有冲突。晁北梦认为周昭礼设计的服装在装饰上过于繁琐,无用的部件过多,可能会干扰演员的表演。几番争执之后,她当着其他演职人员的面用剪刀剪下了戏服上那些她认为“纯属多余”的装饰物。这件事之后周昭礼拒绝继续做服装与道具设计,而把所有工作丢给了自己的学生洪琼,也就是我后面要讲到的第八位嫌疑人。此次歌剧要在国内上演,出资方贪恋周昭礼的名声,说服他重新担任服装与道具设计,晁北梦也公开致歉与他和解了。周昭礼身材不高,但毫无佝偻、驼背的倾向,是个精力过人的老人。从体力上,他完全具有杀害晁北梦的能力。
最后一位嫌疑人,是周昭礼的学生兼助手洪琼,现年二十九岁。她是位性格十分张扬的女性,很符合公众对艺术家的印象。她是嫌疑人中唯一染过发的,并且是染成那种夸张的金色。衣着也似乎是她自己设计的样式,请原谅我无法准确地进行描述,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在她身上,你总可以发现自己能想到的所有颜色。
以上就是此次事件的杀人现场与嫌疑人的信息,希望前辈不要透露给别人。
我记得前辈曾说过——尽量不要预先指望一起事件最终能被解决,因为要抵达真相、需要许许多多的路标。我们当然可以拼尽全力进行搜查,尽可能多地发现需要的线索。但是,人力究竟是有限的,很可能直到最后,必要的线索仍然缺失。没有路标,我们只能彷徨在迷宫里,而找不到名曰真相的出口。所以,每当我们幸运地解决一起事件,最好将此视为命运的一种恩赐。
我还记得,当时你指出了那起事件的凶手,却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逮捕他。如果那时能再发现一条不利于他的线索,或许就不会以“意外”结案,任凭那个人逍遥法外了吧?
但是我们也没法怨恨谁,因为“命运的恩赐”不一定会送到我们手上,有时却被赠给了凶手——我也只能祈求,在这次事件里神明会站在我们这一边。倘使我提供的线索已足够让前辈推理出谁是凶手,请务必回信告诉我。就算没有证据也无所谓。毕竟,只要按照那个方向搜查,我们仍有希望找到决定性的证据。
总之,期待你的回信。
注释
[1]这个谜题可能会让部分读者想到“午夜文库”出版过的某本日系作品。为打消一部分读者的疑虑,在此特别说明一下。那篇日系作品发表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而本文最初发在二〇一四年十月号的《岁月·推理》杂志。虽然没早多少,但的确是我先写的。我和那位作者可能都受到了绫辻行人的《杀人方程式2鸣风庄事件》(简体版翻译成《尸体长发之谜》)的启发。——作者注
3
我和姝琳洗过澡、吹干了头发,再次来到韩采芦的寝室时,她已经读完我的那篇谜题,正坐在书桌前整理思路。原本,我自己过来征求她的意见就可以了,姝琳却执意要跟来,说是不放心我一个人深入虎穴。
她的担心也有一定的道理。
明明就在半小时之前,我才刚刚做了一回刀俎上的鱼肉,此时却并没有对韩采芦抱有什么戒心。毕竟,被姝琳勒令跪坐在地上、又被责骂到浴室关门前一分钟的她,保证说再也不做伤害别人的事情了。
“那我们开始吧。”我们在她的床上坐定之后,韩采芦捧着我的文稿说道,“不过,陈姝琳同学还没有读过这篇谜题吧?”
“没关系,刚刚在浴室听秋槎说了个梗概。”
“你已经看穿真相了吗?”我问道。
“我试着以你的思路揣度了一下,大概知道你设计了怎样的解答。但是这好像不是你来找我的初衷。你关心的问题恐怕并不是我能否解开这篇谜题,而在于这篇谜题是否还有其他正确答案。”
“的确,这才是我来找你的目的。”
“放心好了,我会按顺序做出说明。只不过,你要跟得上我的思路才行。”韩采芦将文稿丢在桌上,闭目沉思了片刻,继续说道,“你在这篇谜题里设置了八名嫌疑人,但一开始就排除掉了林懿成和王南卿作案的可能性。这里面有什么陷阱吗?”
“没有陷阱。但我确实想迷惑一部分读者。应该会有人觉得这两人的凶嫌被排除得过于轻易,以为我在这里耍了什么花招。”我如实回答说,“但是,只要稍微动动脑子便知道,他们两个确实不会是凶手。”
“是啊。体重小于60公斤的人可以留下略大于其的足迹,而脚的尺码小于40号的人可以穿进40号的鞋子,但反过来就不行。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你在这里为读者提供了一种推理上的思路:消4去4法4——不是根据某条线索直接指认凶手,而是通过一系列的线索、逐步排除每个嫌疑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后剩下的那个人便是真凶。”
“解答这篇谜题的确需要这种思路。”
“那么,我就按照这个思路开始推理了。”她再次拿起我的文稿,却不去看,目光仍直直地盯着我,“首先,何兆悦一定不是凶手。文中,警方根据现场判断,死者遇害时正在洗澡。而从你对花园的描述来看,这起事件发生在秋冬季节、气温偏低的时候,所以发现尸体时浴室的窗子呈关闭状态,这应该是死者出于保暖的考虑而关上的。可以想象,案发时浴室里一定满是水蒸气。而何兆悦高度近视。如果她戴着眼镜冲进浴室行凶,镜片就会立刻变得白茫茫一片;而如果她摘下眼镜,恐怕也不会看到更多东西。你又说看不出死者抵抗的痕迹,也就是说晁北梦是凶手闯进浴室之后立刻遇刺并失去了抵抗能力。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矫捷的身手,良好的视线也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何兆悦一定不是凶手。”
“继续……”
“死者的男友、同时最先发现尸体的许深应该也不是凶手。因为他有钥匙。凶手如此谨慎,为了不在泥地上留下自己穿的鞋子的纹路,特地换上了仓库里的雨靴。但即便如此,警方还是根据足迹划定了嫌疑人的体重和鞋子尺码的范围。假使许深是凶手,而除他之外只有林懿成和王南卿没有不在场证明,那么警方就会根据体重和鞋子尺码这两条线索立刻逮捕许深,不是吗?拥有正门钥匙的他,完全没有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因而,也可以排除他的凶嫌。”
讲到这里,她停顿了片刻,无意识地用左手摆弄着垂到胸前的头发。
“至此就只剩下四名嫌疑人了。在继续使用‘消去法’之前,让我们先简单分析一下尸体和现场的状况。现在,我要回答文中叙述者觉得最难以理解的那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剪下尸体的头发?”
“终于到这一步了。”见她一步步逼近真相,我也不由得兴奋了起来,“确实,只要理解了剪发的动机,就能立刻指认凶手。”
“文中说,警方起初以为凶手剪去死者的头发是因为‘搏斗中凶手的血溅到了死者的头发上,因而凶手必须将这段头发剪去,又出于掩饰的目的将死者剩下的头发胡乱修剪了一番’。但是,既然没有搏斗的痕迹,嫌疑人身上也都没有外伤,这种理由自然是不能成立的。那么,凶手还有什么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吗?”
“是啊,还有吗?”
“我想,当时情况应该恰恰相反。不是凶手的血溅到了死者的头发上,而是在行凶的时候,死者的血溅到了凶手的头发上。凶手可能穿了雨衣,所以不必担心死者的血喷溅在衣服上,但是即便戴上雨衣的帽子,也没法完全避免让自己的头发溅上鲜血吧?如果放任不管,死者的血很可能会顺着面颊、流到颈部,最终弄脏穿在雨衣下面的衣服的领子。碰巧的是,案发现场又是浴室,所以,凶手情急之下,打开淋浴的水龙头,冲洗自己的头发……”
“那么,这和凶手剪下死者的头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明知故问道。
“当然有关了。因为,凶手很担心洗头的时候自己的头发掉落在浴室里。人在洗头的时候,会掉头发,不是吗?”韩采芦说着,继续摆弄着垂到胸前的头发,将一绺缠在手指上又松开,继而再拎起另一绺。见状,我不禁以为她那微卷的发梢都是自己把玩出来的。“因为存在这种可能性,所以必须做这样的一番善后处理。换言之,尽管凶手未必真的将头发掉落在现场,但以防万一,他(她)必须胡乱地剪下死者的头发,藏木于林,用死者的头发掩盖自己的。”
“那么,凶手是谁呢?”
“凶手首先一定是有必要这么做的人。刚刚我也说到了,人在洗头的时候会掉头发。刚刚洗澡回来的你一定对此深有体会吧?每次洗完头之后,地漏附近总会聚集一团发丝,有时还会把地漏堵上。而从晁北梦的头发上只检测到残留的香波,不是正好可以说明她刚刚认真地洗过自己的头发吗?那么,浴室的地漏附近应该有许多她掉落的头发才对。根据你的描述,她蓄着及腰的直发,而且每根头发长度都差不多。想来掉落的头发也是这样的吧。
“那么,假使凶手和她发型一致、发色也相同,是否就没有必要剪断晁北梦的头发了呢?当然没有。既然发型、发色都一样,晁北梦洗头时掉落的头发便足够掩盖凶手的头发,凶手也不必多此一举了。
“如此一来,就可以排除掉方琮的嫌疑了。因为她是死者的崇拜者,蓄着与死者相同的发型。同时,你又特别指出洪琼‘是嫌疑人中唯一染过发的’,因而方琮一定没染过发,与死者发色也一致。没必要剪掉死者的头发的她,肯定不是凶手。”
经过这番推理之后,还剩三名嫌疑人。
“如果说方琮是因为没必要剪死者的头发而不会是凶手,那么,洪琼的情况则恰恰相反。她即便剪下死者的头发,也无法掩盖自己的,因为她把头发染成了金色。当然,你可以说她临时将头发染黑,行凶之后再染回原样,因而仍有必要剪下死者的头发。但是,这样的猜测是不合逻辑的,因为洪琼不可能事先考虑到自己的头发上会溅上死者的血,若想到了,便应该事先采取手段、从一开始就避免让这种事情发生。总之,她不是凶手。”
说到这里,韩采芦随手拿起桌上的水杯,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只好继续说了下去。
“那么,周昭礼会是凶手吗?你在这篇谜题里,根本没有描写他的发型。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做出判断——根据发色。既然嫌疑人中只有洪琼染过发,则周昭礼一定没有染发。同时,他是一名现年六十五岁的老人。那么,他的头发会是怎样的颜色呢?很显然,是银白色的。这样,排除掉洪琼凶嫌的那些理由同样适用于他。他不会是凶手。”
终于……
“至此,嫌疑人便只剩下了一个——凶手是小提琴家蒋一葵。这是我们根据‘消去法’得出的结论。文中对她发型的描述是‘及肩的中长发’,很明显,和晁北梦‘及腰的直发’相比要短上许多。因而,浴室里晁北梦洗头时掉落的头发便不能掩盖她的头发,她只能通过剪落晁北梦的头发来完成掩饰工作。她就是杀害晁北梦的凶手。”
叙述完自己的推理,她起身向我走来,并将文稿递给了我。上面附着着她的一根发丝,我不想将它掸去,就把文稿向里对折。就在这时,坐在我身边,一直沉默着的姝琳从我手中夺过文稿,卷成筒状,握在胸前。
“刚刚她讲的这些,和秋槎设计的解答篇一样吗?”姝琳问道。
“几乎一模一样。”这也是实情。“而且很多细节比我想得更严密。”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就有些失望了。”她冷静地说着。我很害怕像这样严肃起来的姝琳。“我认识的陆秋槎不该只有这种水平。这种牵强而且漏洞百出的推理,真的是你想出来的吗?还是说,只是韩采芦同学这样讲了,你碍于面子才说和自己想得一样。”
“我没有骗你。”我垂下头,低声说道,“而且,韩采芦同学刚刚也说了,这是她试着以我的思路来揣测我可能设计了怎样的解答。否则的话,以她的智慧,应该不会想出让你失望的解答才对。”
“是这样吗,韩采芦同学?”面对不熟悉的人,姝琳的语调变得柔和了许多。
“当然,当然。因为这个形式系统是不完备的,其实根本无法推理出唯一正确的真相,所以我所能做的也只是推测作者希望我做出怎样的推理,仅此而已。”
听到这里,我一时语塞了。
原来,我绞尽脑汁设计的谜题竟然如此不堪。
为什么会这样,仿佛我周围所有人都比我更聪明,也比我更严谨,尽管如此,却一直是愚不可及的我、不知深浅地写着推理小说,这真是太奇怪了。或许,真正的聪明人不会喜好这类考验脑力的娱乐,而我之所以如此沉迷此道,也只是因为自己太过笨拙。
是啊,我总是在追求那些自己身上缺乏的东西。喜欢漂亮的女孩子,也喜欢精细雕琢的艺术品——我却没有那样的巧手。同时,明明一直恪守着学生的本分,却又憧憬着韩采芦这样的与众不同的人和她们的人生……
看来以后不要再写推理小说了。我这样的人,不管再怎么努力也写不出像样的作品,到最后都只是自取其辱、自讨没趣。
“姝琳,抱歉,我应该先拿给你看才对,如果只是你给出这种评价,我还能接受。”我快要哭出来了,尽管这样的屈辱在我的人生里实在是一种常态。“现在,连韩采芦同学也这么说,我真的……”
“对不起,是我说得太过分了。”姝琳试图安慰我,“你的谜题也说不上是‘漏洞百出’,只不过,有个比较严重的硬伤而已。所以稍做修改之后,还是可以在校刊上发表吧。更何况,你是主编,所以就算有硬伤也不会妨碍登载。”
“告诉我硬伤在哪里。”
尽管已经打消了发表的念头,我还是忍不住发问。
“很简单,根据现有的这些条件,根本没法排除许深的凶嫌。”姝琳又将文稿递给我,只是刚刚附着在上面的那根头发已经不见了,“韩采芦同学也这样认为吧?”
“当然,当然。”这似乎是她的口头禅,“但是也没法证明他一定是凶手,而且我总觉得陆秋槎同学不会把最先发现尸体的人设计成凶手,所以就随便编了个理由把他的嫌疑排除掉了。”
“秋槎,你还没有发现吗?得出‘许深不是凶手’这一结论的推演有重大硬伤。”见我摇头,姝琳继续解释道,“许深的嫌疑被排除,无非是基于以下理由:他有钥匙,因而不该冒险在花园里留下自己的脚印,因为这可能会暴露自己。表面看来,这个逻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仔细推敲,这条根本就不能成立。因为,即便他有正门的钥匙,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他仍必须绕经花园、从琴房的窗口进入小屋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