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之支持下,策妄阿拉布坦进入伊犁,收集散亡,尽有新疆阿尔泰山以西之地。待其势力强盛,复谋反叛,于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派兵进入西藏。次年十月,占领拉萨。西藏人求援于朝廷。
五十七年(公元1718年)二月,玄烨派兵援藏。七月,两军战于黑河(今西藏那曲县)。九月,入藏清军一万三千余人,尽为准噶尔军所覆灭。清廷大震,决心大举讨伐。
五十九年(公元1720年),清军兵分两路:一路发西宁,一路发成都,讨伐准噶尔入侵西藏之军,册封青海噶尔藏嘉错为六世达赖入藏继位(公元1682年,达赖五世阿旺罗桑嘉措死)。八月二十三日,川军在藏人支持下攻入拉萨,准噶尔军逃回伊犁。清军捕曾助准噶尔之喇嘛,诛五人,幽禁九十人;以西藏旧臣康济鼐、颇罗鼐分掌前后藏事,西藏之政教大权从此统一于达赖六世;留兵二千为护卫。
玄烨在从事国家统一之同时,注意发展生产
一、永停圈地。清初,诸王及八旗子弟,强占田地,圈以标志,是谓圈地。八年(公元1669年)六月,玄烨谕户部曰:“比年以来,复将民间田地,圈给旗下;以致民生失业,衣食无资,流离困苦,深为可悯!”因而决定永行停止。并将尚未圈占原明代诸王之土地,给予原种之人,改为民户。是为“更名田”。
二、治理黄河。黄河之患,历代有之,河道之变凡六。清初,河淮同流,淤沙日积。十六年(公元1677年),黄淮河水四溢,高邮、盐城等七州县一片汪洋,民备受其苦。玄烨遂以安徽巡抚靳辅为河道总督,主持治河工程。并在南巡之时,亲至河患之地视察。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十月,阅河堤一百八十里;至高邮,登岸步行,观察水势,召耆老秀才,细问其故。其后五次南巡,视察治河工程,亦为其重要内容之一。
三、奖励垦荒,减免钱粮。五十年(公元1711年),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在文化方面亦有贡献。十七年(公元1678年)正月,诏曰:“一代之兴,必有博学鸿儒振起文运,阐发经史,以备顾问。”乃开博学鸿儒科以选仕;设馆编书,主要编有《明史》、《古今图书集成》、《全唐诗》、《康熙字典》等。但屡兴文字狱。顺治年问,吴兴富户庄廷鑨购得向乡朱国祯(明末大臣、史学家)所著《明史》书稿,补入明天启、崇祯两朝事。文中有指斥清人之语,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不书清帝年号,而用南明年号。被人告发,时廷鑨已死,被开棺焚尸,受牵连而死者七十二人,充军者数百。史称“《明史》狱”。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又有朱方旦之狱。方旦汉阳人,自称二眉道人,秘密刻书。书有言:“古号为圣贤者,安知中道?中道在我山根之上,两眉之间。”此乃指大脑之功能,非为异说。但玄烨以“诡立邪说,扇惑愚民”之罪将其处死。后又有《南山集》狱。《南山集》为翰林院编修戴名世所著,记有南明桂王之事。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名世以“大逆”罪被处死,牵连者数百人。
玄烨在位期间,朋党之风盛行。内外诸臣各树朋党,互相倾轧。主要有明珠(吏部尚书)之党、徐乾学(刑部尚书)之党、索额图(吏部侍郎)之党。勇略将军赵良栋向玄烨言及明珠等人朋党之事,玄烨责其器量狭小。不唯朝臣有党,诸王亦内结亲贵,外招门客,各树党羽,以谋夺位。玄烨垂暮之年,对此,已无可奈何。
其次官吏贪污和州县馈送之风亦甚为普遍。
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十一月,玄烨行猎南苑。七日,病还畅春园。十三日,死。在位六十一年,死时六十九岁。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二月,谥曰合天弘运文武睿哲恭俭宽裕孝敬诚信功德大成仁皇帝,庙号圣祖。九月,葬于景陵(在今河北遵化县马兰峪,即清东陵)。
玄烨五岁即知读书;年十七八岁时,读书过劳,至于咯血,而不肯少休;三藩乱起,京师震恐,玄烨日理万机,但奏书不止;南巡之时,曾夜至三鼓,犹不废读;暮年,仍事不释卷。一生苦研儒学,提倡宋学;天文、地理、历算、音乐、法律、战术、骑射、医药,蒙古、西域、拉丁文书字母,无所不学;临摹法帖,多至万余,写寺庙匾额,多至千余。
在位期间,重实际,不尚虚文;勤于政务,处事谨慎,曰:“一事不谨,即贻四海之忧;一念不谨,即贻百年之患。”奏章内有一字之讹,必为之改正而后发出。一切起居饮食,自有常度,未尝稍改;虽酷暑独处,从未免冠。六次南巡,沿途行宫,不施彩绘。
有自知之明,曰:“朕之生也,并无灵异,及其长也,亦无非常。”
世宗(雍正帝)爱新觉罗胤禛
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十月三十日生。康熙第四子,母乌雅氏,名玛琭。乌雅氏非贵族出身,但康熙颇宠爱胤禛。
幼就读宫中,受到康熙严格监督。既学汉、满、蒙文和经史、书法,又学骑射、武术,亦常随康熙四处巡幸。三十五年(公元1696年),随康熙出征噶尔丹,掌管正红旗大营,始参与军事。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封贝勒,其府称“禛贝勒府”,即今之雍和宫。
时诸王(康熙三十六子,其中十六子早死)竞立朋党,彼此视若仇敌。皇长子胤禔、皇八子胤禩,养术士,结亲贵,以倾太子;而太子胤礽(康熙第二子,嫡长子)为能日继位,费尽心机,凶相毕露。四十七年(公元1708年)九月,康熙往北巡塞外回归途中,宣示太子罪状,送京幽禁,诛其党徒。
太子被废,争夺储位益烈。胤禩、胤禵(康熙第十四子)为防废太子东山再起,私藏毒药企图害之。胤禔令喇嘛埋木偶于宫内,诅咒太子。案发,胤禔被禁锢,胤礽被重新册封为太子。但胤礽恶习不改,益骄淫,重聚党。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十月,复被废。
在此期间,胤禛亦网罗党羽,参与争夺皇储之角逐。其党羽中有大臣年羹尧、隆科多,二人老谋深算。胤禛亦颇具心计,一切从长计议,不急于求成。一、谈禅讲经,不问政治,与人无争。二、笼络百官,友好诸兄弟,孝敬父王。三、恬淡寡欲,不贪财帛。因而深得康熙宠爱、信任,常命其处理政事。胤禛不负所望,讲求实效,不讲情面。
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死,遗命曰:“皇四子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亦有史料言,康熙本遗诏传位十四子,胤禛盗之,将“十”字改为“于”字。似不可信)。胤禛即位,改年号为雍正。
一,巩固皇权
首治朋党。诸王朋党中,胤禛最忌者,唯胤禩、胤禵二人。胤禩怀柔有术,才冠诸王,党徒甚众;胤禵立功西陲,颇得人心。胤禛施以不同策略。即位初,封胤禩为和硕廉亲王,委以重任,希其为己所用;置其党徒胤禟(康熙第九子)于西宁,以孤其势。对胤禵,解其军职,命守景陵。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七月,作《朋党论》,否定欧阳修之君子“以同道为朋”之说,提出朋党不分君子小人,应一律反之。
四年(公元1726年)春,以胤禩“情罪重大”,削爵圈禁,改名“阿其那”(满语,意为狗),移禁胤禟于保定,改名“塞思黑”(满语,意为猪)。是年,二人先后死去(有史料谓胤禛使人杀之)。
其他诸兄弟,唯胤祥(康熙十三子)因善承旨意,独得信任,余皆视为仇敌,先后或革职、或禁锢。诸兄弟之子孙、亲戚、党徒因此而获罪者,不可胜计。
诸王既树党营私,因而所属“下五旗”(正红、镶红、镶白、正蓝、镶蓝),亦多为其爪牙。胤禛削之,以弱旗主之势。
胤禛既治诸王朋党,亦治朝臣朋党。
年羹尧、隆科多以拥立之功,专权骄纵,广结党羽。胤禛对二人亦不留情,羹尧被赐死,隆科多禁锢死。
设军机处,集大权于一身。胤禛每日面授机宜,由军机处转发。内阁形同虚设,军机处亦只传旨而已。
密设缇骑,四出侦察,民间小事,无不立闻。状元王云锦,早朝归,与戚友为叶子戏(斗纸牌),忽失一叶;次日入朝,胤禛问昨日所作何事,云锦以实对。胤禛笑曰:“不欺暗室,真状元也。”出袖中叶与之。甚至一被引见之官吏购置新帽,胤禛亦知之。由是朝野上下,无不谨慎小心,畏祸及己。
整治官吏。康熙晚年以“省事”为政,故不免失之宽大因而官吏玩法者甚多。胤禛即位后,以法治国,尤严惩贪官。胤祹(康熙十二子)主管内务府,因亏空,胤禛责令其变卖家产偿还。地方官吏因亏空,被革职抄家者甚多。时称胤禛为“抄家皇帝”。
大兴文字狱。最突出者为吕留良之案。留良,浙江石门(在今桐乡县境)人,著书排满,其文有云:“清风虽细难吹我,明月何尝不照人?”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死。其信徒曾静(湖南郴州人),继续反清复明,列胤禛之罪:谋害其父,逼母殉死,弒兄杀弟,诛忠用奸,耽酒好色。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案发,胤禛亲审,留良被抛骨示众,著作全毁;曾静悔过认罪,从宽处理。胤禛将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发全国,并让曾静游说各地。
二、镇压叛乱
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青海罗卜藏丹津叛,西北骚动。二年(公元1724年)正月,四川提督岳锺琪伐之,尽下青海湖边诸地。二月,自西宁西进,奇袭丹津于腾吉里克(在今青海柴达木河下游),时丹津尚睡未起,闻清军至,人不及衣,马不及鞍,衣妇人衣,只身逃奔准噶尔。青海遂平,设官治之。清廷遣使至准噶尔索丹津,策妄阿拉布坦(准噶尔首领)拒之。五年(公元1727年),策妄阿拉布坦死,其子噶尔丹策零继立。
策零年少好战,不献丹津,又攻杀屯田新疆之清兵。九年(公元1731年)五月,清靖边将军傅尔丹率兵讨伐策零。傅尔丹勇而无谋,六月,中计,兵败和通泊(在今新疆富蕴县东北),损失惨重。
十年(公元1732年)七月,策零乘清驸马和硕亲王策凌西出,袭击其帐于塔米尔河(在今蒙古鄂尔浑河上游),掠其二子一妾及全部牲畜民众而去。策凌得知,率蒙古兵三万,袭击策零于光显寺(在今蒙古哈尔和林),准噶尔军梦中惊逗,向西奔溃,逃回新疆。后又屡被清兵击败。策零自知不能再逞志,乃遣使请和。十二年(公元1734年),双方因划界问题,反复争论,久无结果。
三、改土归流
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胤禛采纳云贵总督鄂尔泰废除世袭土司,改派流官治理之建议,改革始于元、明桩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地推行之土司制度,任用流官。由是西南边防粗安。
四、地丁合一
“地丁合一”之赋税制度,始于康熙。胤禛即位,推行全国,成为清代统一之赋税制度。
在位期间(公元1727年),还与沙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和《恰克图条约》。议定以恰克图(在苏联一边仍称恰克图,在蒙古一边改称阿尔丹布拉克——在今乌兰巴托北)为中心,东至额尔古纳河,西至沙宾达巴哈为中俄中段国界。
十三年(公元1735年)八月二十三日暴死。传云为吕留良之孙女吕四娘(精剑术,为祖父报仇)刺死于宫中。此事无从考证,谨录于此。在位十四年,死时五十八岁。十一月,谥曰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庙号世宗。乾隆二年(公元i737年)三月,葬泰陵(在今河北易县西十五公里永宁山下,即清西陵)。
胤禛集大权于一身,日理万机,废寝忘食。亲阅奏章,所批动辄万言。在位期间,批阅奏章、密报二十余万份,平均日阅批四十份之多。
待下严肃,然亦注意联络感情。每逢佳节,必宴诸王大臣,饮酒赋诗,欢若家庭;或泛舟于海,或赏花钓鱼,竟日乃散。
注意小节。不踩同行人之影,亦不践踏虫蚁。即位之时,自破指端,血书“圣祖”二字。饮食之时,虽饭粒饼屑,亦不忍弃之。
笃信佛,渴求长生之术。即位前,常请僧人讲法,对佛学颇有研究。主三教同源。尊道士娄近垣为妙应真人,居之光明殿,收为门徒(胤禛收门徒十四人)。中图皇帝收门徒,传授佛教,别无他人。由是谄谀之徒,迎合其意,屡荐方士入内从奉,修炼丹药。
喜符瑞。朝廷内外,无不借瑞献媚,以求升迁。或奏:“祥云朝见,历卯辰两时之久。”或奏:“卿云丽天,自辰至酉,万目共见。”或奏:“祥云捧日,五色成文。”十年(公元1732年)七月,山东巡抚岳浚奏:“巨野人李恩家牛产麟,遍身皆甲,光彩灿然。”凡此种种,屈指难数,胤禛喜之。
高宗(乾隆帝)爱新觉罗弘历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八月十三日生。雍正第四子,母钮祜禄氏(家素贫)。有史称,弘历非雍正子,而系其好友海宁(属今浙江省)人陈氏子;会两家各生子,其年月日时皆同,一男一女,妃窃易之。
弘历高鼻梁,身修长。性慧敏,六岁就学,过目成诵。课必兼治,既学文,又学武。枪法甚精,发多奇中。十二岁,至圆明园,康熙见而爱之,命养育宫中。
雍正目睹诸王争夺储位之残酷斗争,又深知明立太子,不免陷太子于骄矜和失德,遂于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八月,创储位密建法,立弘历为嗣,密书之,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最高处顺治帝所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自是,此制遂为清朝家法。
十一年(公元1733年)正月,弘历被封为和硕宝亲王。准噶尔之役,及平西南之叛,皆参与军机,习知兵事。十三年(公元1735年)八月,雍正死,庄亲王胤禄等受命宣读密诏:“宝亲王皇四子,秉性仁慈,居心孝友,圣祖仁皇帝于诸孙之中,最为钟爱,抚养宫中,恩逾常格。”“今既遭大事,着继朕登位,即皇帝位。”九月,即皇帝位于太和殿,改年号为乾隆,时年二十五岁。
一、平定准噶尔
雍正晚年,屡败准噶尔军,清亦困难甚多,双方转入和谈,但久无结果。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始定以阿尔泰山为界。但清西顾之忧,犹未稍除。及至十年(公元1745年),准噶尔在首领噶尔丹策零死后,同室操戈,内乱不已;其部纷纷来降,且劝清讨之。
二十年(公元1755年)正月,弘历以入关已一百一十余年,政权已固,库存银三千余万两,仓储粮可用二十年,兵强马壮,正是施兵威于远方之时。乃决定西征,以除后患。
二月中旬,分军两路,北路自乌里雅苏台(今蒙古扎布汗省省会扎布哈朗特),南路自巴里坤(属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进。准噶尔人心望治,故清军途经数千里,各部落皆望风迎降,无人抵抗。其首领达瓦齐素纵酒,不设备。及闻清军至,部众惊溃,达瓦齐率百余骑投乌什城(位于南疆)。城主霍吉斯具牛酒以迎,乘其醉缚之,送清军。同时清军在伊犁俘获青海蒙古族首领罗卜藏丹津(公元1723年叛变,次年败逃准噶尔)。八月,降清之阿睦尔撒纳(准噶尔骁将)叛。撒纳之叛,弘历早有察觉,并已制定预防措施。由于将帅贻误战机,定北将军班第被围自杀;定西将军永常又见危不救,敌益猖獗。十一月,清军再次出征。次年二月,兵至伊犁,撒纳西窜哈萨克。二十二年(公元175霄年)九月,撒纳病死,沙俄以其尸送清。准噶尔之叛近百年,至此始告平息,唐努乌梁海(其地分属于今苏联、蒙古)内附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