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妄自尊大,自称为天。所居之地称“天台”。群臣朝见“天台”者,需致斋三日,清身一日。忌有“天”“高”“上”“大”之称。改姓“高”者为姓“姜”。九族中称“高祖”者,改为“长祖”。官名凡称“上”、“大”等,改为“长”,有“天”字者亦改之。
二是,骄奢淫乱,游戏无常。禅位之后,酗酒于后宫,或旬日不出,公卿近臣请事也不得见。西阳公宇文温之妻尉迟氏,有美色,遂与之饮,逼而淫之。后诛温,纳尉迟氏入宫,立为皇后。又好令京城少年着妇人之服,入殿歌舞,与后宫观之,以为喜乐。常晨出夜还,陪侍之官和羽仪仗卫,皆不堪命。大象二年(公元580年)二月,巡同州,数十里间,幡旗相蔽,音乐俱作。又好倒悬鸡及碎瓦于车上,观其号呼以为乐。所居宫殿,帏帐皆饰以金玉珠宝,光华夺目。又营洛阳宫,虽未完成,但其规模壮丽,远超汉、魏之时。
三是,不听规谏,专横残暴。恐群臣规谏,以碍其随心所欲,乃常遣左右密察之。一言一行,莫不记录。小有过失,即加其罪。公卿以下,常被拷打。其中被诛杀黜免者,不可胜计。每捶人,皆以百二十为度,谓之“天杖”。其后又加至二百四十。宫人内职,亦不能免。皇后嫔妃虽被宠,亦多被杖背。于是内外恐惧,人不自安。
五月二十日,死于长安天德殿。在位二年,死时年二十二岁。谥曰宣皇帝。七月,葬定陵。
静帝宇文阐
建德二年(公元573年)六月十八日,生于长安东宫,原名衍。宣帝长子,母朱满月。大象元年(公元579年)正月二十六日,封鲁王,立为皇太子。二月二十日,宣帝传位于阐,年七岁。次年五月,宣帝死。因宣帝病不能言,未能嘱以后事,小御正刘昉、内史郑译乃矫诏以扬州总管杨坚总知中外兵马事。
坚在朝廷根底不深,群臣多不服。首先发难者是御正中大夫颜之仪。之仪知诏非宣帝旨意,拒不相从;相州总管尉迟迥等人,亦纷纷起兵反叛。坚采取军事和政治手段,迅速平定叛乱。又革宣帝苛政和奢侈之风,深得人心,恢复佛、道二教,安定教徒之心。
大定元年(公年581年)二月,阐下诏,禅于隋。北周自闵帝于孝闵元年(公元557年)即位,经五主,凡二十五年而亡。阐封为介公,周氏诸王皆降爵为公。五月,阐被坚害。死时九岁。谥曰静皇帝,葬于恭陵。

(公元581- 618年)
文帝杨坚于北周大定元年(公元581年)二月,代北周而有天下。因坚为随国公,遂以随为国号;又因“辵”走也,不祥,故去“辵”为隋。
开皇七年(公元587年)九月,废后梁(后梁经三主,凡三十三年而亡)。九年(公元589年)正月,灭陈。至此,自西晋永兴(公元304年)之后,先有五胡十六国之乱,继之以南北朝对立,分裂二百八十余年之天下,复归于统一。
在统一全国之后,文帝革新朝政,整顿朝风,勤俭治国,因之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国威远播。时有郡一九〇,县一二五五、人口四六〇一万,国土东西九三〇〇里、南北一四八一五里。文帝所创立之隋制,为唐以后各朝所遵循。但由于继承者炀帝穷奢极欲,滥用民力,连年用兵,兵役繁重,偏信佞臣,诛杀勋臣,以致民怨四起,内部矛盾加剧,起义和兵变连续不断。义宁元年(公元617年)十一月,隋太原留守李渊攻入长安,立秦王杨侑(炀帝嫡长孙)为帝,翌年五月,唐代隋。至此,隋经三帝,凡三十八年而亡。
文帝杨坚
西魏大统七年(公元541年)六月十三日,生于冯翊(今陕西大荔县)般若寺。弘农华阴(今华阴县)人。小名那罗延。父北周勋臣杨忠(因屡有战功,赐姓普六茹),母吕苦桃。
坚幼年由尼姑智仙抚养,十三岁始还家。恭帝二年(公元555年),以父之勋,授散骑常侍、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封成纪县公。次年,迁骠骑大将军,加开府。北周明帝即位,授右小宫伯,进封大兴郡公。武帝即位,迁左小宫伯,出为隋州刺史,进位大将军。晋公宇文护欲引为心腹。坚父杨忠曰:“两姑之间难为妇,汝其勿往!”坚乃辞之。天和三年(公元568年),父死,袭随国公。
坚相貌奇伟,眼如曙星。宇文护屡欲加害。齐王宇文宪每言于武帝曰:坚“相貌非常,臣每见之,不觉自失,恐非人下,请早除之!”宣帝即位后,亦深忌杨坚之威望,曾忿谓杨后(坚之女)曰:“必族灭尔家。”因而召坚,谓左右曰:“色动,即杀之。”坚至,神色自若,乃止。坚甚惧,深自晦匿。又私谓少时同学内史上大夫郑译曰:“久愿出藩。”大象二年(公元580年)五月,宣帝以坚为扬州总管,因暴有足疾,不果行。
是月,宣帝死,小御正刘昉和郑译等矫诏以坚总知中外兵马事,辅年仅八岁之静帝。
坚总揽朝政,众心不服。首先是御正中大夫颜之仪拒不相从;相州总管尉迟迥知坚不利于帝室,遂与其侄青州总管尉迟勤以十四州之众反坚。赵、魏之士,从者若流,众至数个万,形成东、东南、西南三面包围长安之势,京城反坚者亦大有人在。
坚为收众心,革宣帝苛政,更为宽大;删略旧律,作《刑书要制》,责而行之;躬履节俭,中外悦之。又送千金公主与突厥和亲,以消除北边之患。恐诸王在外生变,乃征赵、陈、越、代、滕五王入朝。
六月,以上柱国韦孝宽为行军元帅,发关中兵讨迥。迥年老,又用人不当,举措多失,致兵败自杀。迥从反叛到失败,凡六十八日。
十二月,坚为相国,进爵为王。翌年二月,代周,即皇帝位,国号隋,都长安。开皇二年(公元582年)六月,因长安城小水咸,下诏建新都于龙首山,曰大兴城(今之西安城)。翌年三月,迁于新都。
坚为一政治家,是一个在我国历史上有影响之皇帝。
一、统一全国
首征突厥。突厥初为柔然铁工,世居金山(今阿尔泰山)之阳。公元552年,始立国,渐强大。公元555年,灭柔然,威服塞外。周立(公元557年),又与周为敌;周遂以千金公主前往和亲。及隋代周,千金公主日夜请可汗为周复仇。开皇二年(公元582年),突厥遂以四十万大军,分四路南下,大举入侵隋之北部防线,被隋击退,但仍不断扰边。次年四月,坚以兵十余万,分四路,进行反击,并辅以离间计,突厥败,遂请和。于是双方互通信使,言归于好。
七年(公元587年)九月,并后梁。翌年十月,以晋王杨广、秦王杨俊、清河公杨素为行军元帅,发兵五十一万八千,分八路向陈发起进攻。九年(公元589年)正月,攻入建康,俘陈后主,灭陈。陈之三十州,一百郡、四百县皆归于隋。于是自西晋末年以后,分裂达二百八十余年之天下,复归于统一。
隋之所以能一举突破长江天堑,四个月灭陈,其原因:一是长期分裂,人民渴望统一;二是陈后主腐败无能;三是隋军纪严明。吴州总管贺若弼军攻拔京口,有军士于民间酤酒者,立斩之。所俘六千余人,皆释之,给粮遣还。四是战略战术正确。先下诏暴陈后主之罪恶,散诏书三十万分于江南,以正义之师,吊民伐罪,先声夺人,争取江南人民之支持。又令上游诸州将造船木片投之于江,以动摇陈之人心士气。但具体之作战意图又尽力加以掩盖。弼在广陵,多次大列旗帜,营幕遍野,虚张声势。当陈急发兵为备时,隋军随之解甲;隋军又沿江狩猎,人喧马叫。故弼之渡江,陈人不觉。
二、革新朝政
改革官制。即位后,即废北周制,恢复汉魏制。中央设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和尚书、门下、内史(中书)、秘书、内侍(宦官)五省。尚书省下设六曹,分管全国政务。另设十一寺和左右卫等十二府。官员任用,权归吏部。此种制度,有利于中央集权,为唐以后历代所沿用。
精简地方机构。南北朝后期,州郡设置,混乱不堪。百室之邑,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户不满千,二郡分离;民少官多,十羊九牧;或只有其名而无其实。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十一月,罢天下诸郡,以州统县,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江南,在陈灭后亦废诸郡),官员减少。同时还规定,县佐须回避本地。
改革法制。南朝尚清谈,轻视名法;北朝尚武功,其历代君主皆重视以法治国。坚鉴于北周律之严峻和烦而不要,遂命仆射高颎等修定刑律,去枭、车裂、鞭法等酷刑。但此律仍太严密,又命尚书苏威等再定新律,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千余条。自是刑网简要,疏而不失。其特点,缓刑薄罚。此乃中国法制之重大改革。十六年(公元596年),又规定死囚要经过三次奏请,方能执刑。
改革兵制。以军人南征北伐,居处无定,乃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改兵民分籍制度为兵民合一制度。
废魏晋“九品中正制”,创科举制,以选拔人才。
三、整顿朝风
厉行节俭。杨坚深知“自古帝王未有好奢侈而能长久者。”因而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乘舆御物,破损者补用;自非享塞,就食不过一肉。后宫皆服浣濯之衣。为配止痢药,需胡粉一两,求宫内而不得;为赏赐需织成衣领,宫内亦无。并告诫太子杨勇:“吾昔日衣服,各留一物,时复观之以自警戒。”亦不受奢侈之物,即位之初,诏犬马器玩口味不得献上。相州刺史豆卢通贡绫文布,命焚之于朝堂。是以天下化之,士人不衣绫绮,常服布衣,亦无金玉之饰。
严惩不法官吏。三子秦王杨俊为并州总管时,好奢侈,违制度,盛治宫室,坚免其宫;俊死,命尽焚其奢丽之物。太子杨勇,奢侈好色,被废。坚还遣人暗察百官,发现不法者,即加惩处。甚至使人假贿赂,有受者,立斩首,无所宽容。
奖励良吏。平乡令刘旷清名善政,是以狱中草满,庭可张罗,优诏升为首州刺史。汴州刺史令狐熙,考绩为天下之最,赐帛三百匹,颁告天下。
察民间之疾苦。将士战亡,必加优赏,令使者就家劳问。十四年(公元594年),关中大旱,遣左右视民食,得豆屑杂糠以献。坚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责,不进酒肉近一年。八月,率民就食于洛阳,令官员不得驱逼。遇扶老携幼者,引马避之,慰问而去。至艰险之处,见负担者,令左右扶助之。
由于察下情,故有均田地,设义仓,轻徭薄赋,清查人口(大索貌阅),重编户籍(输籍)之举。
倡朴实之文风。坚不喜词华,以时弊“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据兹擢士”,乃诏天下公私文书并宜实录。泗州刺史司马幼之,因文表华艳而被治罪。
勤于政事。晨则临朝,日落不倦,卫士传餐而食。
在位期间,开广通渠,长三百余里;于扬州开山阳渎。
由于国家统一,治国得当,因而国家空前富裕,户口大增。“府藏皆满,无所容,积于廊庑。”
但坚事皆自决,不任群臣,以一人之智决天下之务。又不喜诗书,但好书法,是著名书法家。天性好猜疑,其草创元勋及有功诸将,诛夷罪退,少有存者。
晚年持法严峻,喜怒无常,过于杀戮。十五年(公元595年),敕:“盗边粮一升以上,皆斩。”十七年(公元597年),以盗贼繁多,命盗一钱以上者皆弃市,或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死。一御史在吉日,未劾衣剑不齐之武官而被杀;谏议大夫毛思祖为此而谏,亦被杀。武库庭中芜秽不治,遂杀武库令等数十人。鸿胪少卿陈延客馆庭中有马屎和众仆于毡上赌博,即杖杀赌博者,延亦被捶几死。
听谗言,受蒙蔽。杨素广营资产,妓妾、家僮以千计,其诸子无汗马之劳,位至柱国、刺史。因常进谗言,而受到信任。二子杨广,善于伪装,坚以其“仁孝著闻,以其行业,堪成朕志。”正是素、广二人,狼狈为奸,置坚于死地。
十八年(公元598年)二月,高丽王高元率众万余攻辽西。坚大怒,遣水陆军三十万入侵高丽。陆路乏食,又遇疾疫;水路遭风,船多沉没,死者十之八九,因而罢兵。
坚晚年,深信佛道鬼神。
仁寿四年(公元604年)七月十三日,坚病危,卧与百僚辞别,握手欷歔。见陈夫人神色有异,问其故,夫人泫然曰:“太子无礼。”坚恨曰:“畜生何足付大事。”召勇。素闻之,即告广。素、广尽遣后宫出就别室,俄而坚死。死时六十四岁,在位二十四年。十月十六日,葬于太陵(亦名泰陵,在今陕西武功县三畴原)。谥曰文皇帝,庙号高祖。
炀帝杨广
北周天和四年(公元569年)生。名英,小名阿𡡉。文帝次子,母独孤伽罗。开皇元年(公元581年),立为晋王,拜柱国、并州总管。后授武卫大将军,进位上柱国、河北道行台尚书令。
广好学,性敏慧,善作文;美姿容,外表庄重,为朝野所瞩目。
八年(公元588年)十月,以行军元帅统军南下,大举伐陈。及陈平,杀陈之五佞臣,以谢江南之人;收图书,封府库,资财一无所取,天下皆称之,以为贤。
二十年(公元600年),太子杨勇因奢侈好色而失宠。广则敬接朝士,礼极卑屈。大臣用事者,皆倾心楣交。文帝及皇后每遣左右至广所,无论贵贱,必迎门接引,并为之设美食,送厚礼。因之,往来者,无不称其仁孝。一次观猎遇雨,左右进雨衣,广拒之,曰,“士卒皆沾湿,我独衣此乎!”由是名声冠于诸王。
文帝、皇后将幸其第,广尽匿美姬于别室,唯留老丑者,穿无花纹之衣;屏帐改用素绢;断乐器之弦,不去尘埃。文帝见之,甚为高兴,以为不好声色。返宫之后,以此告侍臣,皆称庆。由是文帝爱广,甚于诸子。
六月,为扬州总管,入宫向皇后辞行,伏地流涕,尽言勇之坏话,皇后亦泫然泣下。自是皇后决意废勇立广。同时,广还私赂东宫幸臣姬威,察勇之动静,又胁威上书告广。于是内外喧谤,勇之过失日闻。十月,勇被废。十一月,广立为太子。
广为太子,益州总管、蜀王杨秀(文帝第四子),意甚不平。广阴令仆射杨素求杨秀之罪而谮之;又阴作偶人,缚手钉心,木枷铁锁,手铐脚镣,书文帝和汉王杨谅(文帝第五子)姓名,及“请西岳慈父圣母收杨坚、杨谅神魂”等内容,密埋于华山之下。素发之,诬秀所为。文帝怒,废秀为庶人。
仁寿二年(公元602年),独孤皇后死,广在文帝和宫人面前,哀恸绝气,但处私室,饮食言笑如平常。又私令取肥脯鲊,置竹筒中,以蜡封口,用手巾裹而送入。
四年(公元604年)七月,文帝病危,召广入居大宝殿。陈夫人晨出更衣,为广所逼,拒之,得免。文帝见夫人神色有异,问其故。夫人泫然曰:“太子无礼”。文帝怒恨,曰:“畜生何足付大事!”召勇。素闻之,速告广。广、素令右庶子张衡入殿侍疾,尽遣后宫出就别室;俄而文帝死。陈夫人闻之,失色。午后,广遣使者赐夫人小金盒。夫人惶惧,以为鸩毒,不敢开。使者促之,乃开。盒中有同心结数枚。是夜,广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