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盟书的书写格式及用语
按盟誓对象的不同,盟书可以分为两类,即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书和向祖先之神盟誓的盟书。它们在书写格式及用语上有比较明显的差别,因此分别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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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148页。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101页。
③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120页。
④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102页。
⑤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42页。
⑥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47页。
⑦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53页。
⑧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55页。
⑨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57页。
⑩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72页。
⑪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96页。
⑫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129页。
一 向自然之神盟誓盟书的书写格式及用语
战国时期统治者虽然已经相对理性,但仍比较迷信自然之神的能力,所以往往祈祷自然之神向其赐福或帮助其达成某种心愿或目的,有的还要通过在已有贡品的基础上再向自然之神许诺将来给予某些物品的手段,来使自然之神对其加以眷顾。之所以采用将来时的许诺而不是立即拿出许诺的交换物品,是因为统治者在向神灵提出某种要求的时候,并不能马上得知神灵的意愿,需要根据将来事物的发展情况,来判断神灵是否同意并清足了其要求。因此,这种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书,颇似现代的合同,只是合同的一方是看不到实体的神灵。
统治者通过对未来行为许诺的方式形成的文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即《史记•晋世家》云“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④。君王口头许诺尚且因被史官记录而成为令书,何况行诸别种文书呢?他们既然相信自然之神的能力,又岂敢对其加以欺骗因此,虽然统治者与自然神灵建立的这种结盟关系并不可靠,但对统治者自身而言,一旦自然之神满足了他的诉求,他就要按照既定盟约完成自己的许诺。这类盟书书写格式在战国时期尚未统一,形式比较多样。如《岣嵝碑》(又称《神禹碑》或《禹碑》),其文云
隹(唯)王二年六月丁酉,承 (嗣)戉(越)臣 (宪)豆朱丩,凡 (以) (怒)巛(顺),氒(厥)日登。余 (盟)于此,曰虔宔(主)山麓,女(汝)弼益畐(福),利 (朕)四行,王生(姓)禾(和)攸(攸),卑(俾)帀(师)长黍。扬王。夙夕裒赏,穆用工, (期)允有乍(作)。南夆(峰) (渊)百(陌),曲(曲)则(侧)丘田,烟艸(草)鼏寍,用 (拜)光 (朕)。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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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司马迁《史记》卷三九,中华书局,1959,第1635页。
②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70页。按关于《岣嵝碑》释文的争论非常多,各方议论差距之大,不可调和,有的学者认为它是记载大禹治水的,曹锦炎先生认为它是战国时期越国太子朱勾代表他的父亲越王不寿上南岳祭山的颂词,而刘志一认为它是楚庄王三年(前611)歌颂楚庄王灭庸国的历史过程和功勋。此处采用的是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所收录的释文。
这是战国时期越国太子朱勾代表其父越王不寿上南岳衡山祭山时所作盟誓。刨除叙事性“抬头”“隹(唯)王……于此”不论,曹锦炎先生认为这篇盟书大致由三层意思构成第一层“虔宝(主)……长黍”,朱勾夸赞衡山之神辅弼越国的圣德,希望衡山神使自己代越王(征战)四方的目的能够顺利(实现),最终获得天下太平第二层“扬王……有乍(作)”,朱勾颂扬王的恩德,说自己日夜进勉,谨慎行事,希望有所作为第三层“南夆(峰)……光 (朕)”,朱勾看到南面山峰,水潭道路,依附于弯弯曲曲的丘田,草树浮烟,一片宁谧之景,拜谢越王对自己的恩宠。① 其中曹先生对此盟书第三层意思的解释,可能不确。碑文在开头即明言“余 (盟)于此”,郑玄曰“盟,以约辞告神,杀牲敌血,明著其信也”②,说明此文是朱勾为与山神结盟而作。他与山神结盟的目的不是单纯颂扬山神的圣德,而是有所求的,即“利 (朕)四行,王生(姓)禾(和)攸(攸)”。如果按照曹先生的解释,那么碑文中是没有提到山神帮助其完成这一心愿或达到这一目的之后,他要给山神贡献什么。有所求而无所献,不符合古人祈求神灵帮助时的惯常做法。因为在古人眼中,神灵与人一样具有性情、喜好、欲求,对其有所求之时,要以一些物品作为交换。如武王生病,周公为其向祖先之神祈祷时,要以贡献玉璧、玉珪与否来讨价还价,即《尚书•金縢》云“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③宋公为了达成东夷归附的目的,就曾想让邾文公杀死部子作为祭品献给次睢的土地神,以换取神的帮助,即《左传•僖公十九年》载:“夏,宋公使郑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欲以属东夷”④齐襄公称侯之后,以骝狗、黄牛、羝羊等祭祀少嗥之神,即《史记•封禅书》云“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为主少嗥之神,作西畤,祠白帝,其牲用駵驹黄牛羝羊各一云”⑤等等。
那么该如何理解碑文的第三层意思呢?这关键在于对碑文最后一句“用 (拜)光 (朕)”中“朕”字含义的理解。此处“朕”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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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曹锦炎《峋峻碑研究》,《文物研究》1989年第9期,第201~214页。
②(清)阮元校刻《周礼注疏》卷三四,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868页。
③(清)阮元校刻《尚书正义》卷十三,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96页。
④(清)阮元校刻《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四,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810页。
⑤(汉)司马迁《史记》卷二八,中华书局,1959,第1358页。
“我”的意思,而应作“征兆”之意,如《庄子•应帝王》云“体尽无穷,而游无朕”①、《鬼谷子•捭阖》云“达人心之理,见变化之朕焉”② 等中的“朕”。“用拜光朕”意为“以拜谢(山神)的吉利征兆”。也就是说,“南夆(峰) (渊)百(陌),曲(曲)则(侧)丘田,烟艸(草)鼏寍”并不是朱勾有感而发的景色描绘,而是其向山神的许诺,即以南面山峰及水潭道路依附的丘田烟草宁谧作为对山神的祭品或供养,以换得山神的眷顾,从而达到山神保佑他实现有所作为的目的。
接着来分析一下这篇盟书的书写格式。它包括了盟誓的时间“隹(唯)王二年六月丁酉”、盟誓者“承 (嗣)戉(越)臣 (宪)亘朱丩”“虔宔(主)山麓”③、颂词“女(汝)弼益畐(福)”、希望山神帮助其达成的心愿“利务……长黍”、颂词“扬王”、自己的诚意“夙夕…有乍(作)”、向神的许诺“南夆(峰)……光 (朕)”等部分。该盟书采用的是向神灵诉说的口吻,即一方向另一方告知的方法来书写。这是由于盟誓的一方是神灵,在统治者眼中其地位要高于自己,而且盟誓者并不能确定神灵是否能够同意自己制作的盟书内容。它的书写格式可以概括为“盟誓时间+盟誓者+盟约内容(自己对神灵的诉求+自己对神灵的回报)”。有的盟书书写格式则与之不同,如《秦驱玉牍甲》(又称《秦玉牍》、《小子骃玉牍》或《曾孙驷玉牍》),其文曰:
又(有)秦曾孙小子骃曰:孟冬十月,氒(厥)气 (戕)周(凋),余身 (曹、遭)病,为我戚忧, (申申)反 (侧),无閒(间)无瘳,众人弗 (智、知),余亦弗 (知),而靡又(有)鼎(定)休,吾容竆(穷)而无奈之可(何),永(咏) (叹)忧 (愁)。周世既 (没),典灋(法)藓(散)亡,惴惴小子,欲事天地,四亟(亟、极)三光,山川神示(祇),五祀先祖,而不得氒(厥)方, (牺)豭既美,玉帛既精,余毓子氒(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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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郭庆藩辑《庄子集释》卷三下《应帝王第七》,王孝鱼整理,中华书局,1961,第307页。
② 许富宏撰《鬼谷子集校集注》,中华书局,2008,第2页。
③ “虔宝(主)山麓”为自然之神,说其为“盟誓者”是从盟誓仪式制作形式角度来讲的。
感,西东若憃(蠢)。东方又(有)土姓,为 (刑)灋(法)民,其名曰陘(经),洁(絜)可 (以)为灋(法),□可 (以)为正(政)。吾敢告之,余无辠(罪)也,使 (明)神 (知)吾情,若 (明)神不□亓(其)行,而无辠(罪)□友(宥),□□ , (烝)民之事明(明)神,孰敢不精。小子骃敢 (以)芥(玠)圭、吉壁、吉丑(纽) (以)告于华大山,大山又(有)赐□,已吾复(腹)心 (以)下至于足髀之病,能自复如故,请□祠用牛 (牺) (贰),亓(其)齿七,□□□及羊豢,路车四马,三人查家,壹壁先之,□□用 (贰) (牺)羊豢,壹壁先之,而复华大山之阴阳, (以)□□咎,□咎□□,其□□里,枼(世)万子孙, (以)此为尚(常),句(苟)令小子骃之病日复故,告大令、大将军,人壹□□,王室相如。①
这篇盟文是战国时期秦惠文王所作。在那时其身患重病不得医治,故向华山之神祭祷,希望能够得到神佑使其痊愈。从盟文中秦惠文王对华山山神保佑自己能够健康如初的请求,即“复(腹)心 (以)下至于足髀之病,能自复如故”,以及对华山之神完成其心愿之后的许诺,即“请□祠用牛 (牺) (贰),……王室相如”中,可以看出此属令书无疑。但在书写格式上,与《岣嵝碑》盟书有明显不同。这在“抬头”和正文部分都有表现。它的“抬头”部分中没有时间信息,只有盟誓者的信息,即“又(有)秦曾孙小子骃”。盟书正文可分为三层。第一层“孟冬……忧 (愁)”,写的是祭祷华山的原因,即在孟冬十月自己身遭疾病而无可奈何,一直难以痊愈。第二层“周世……不精”,辩解说自己没有罪过,认为自己对天地、四极、三光、山川、祖先之神,尊崇备至,贡献了精美的牺牲和玉帛,且在各地都很谨慎任用的东方土姓“经”在其封地里修整律法,廉洁奉公让华山之神明察其罪过之有无。第三层“小子…相如”,写其与华山之神相约的内容,他以圭、璧、纽等向华山祷告,希望华山之神能够使他痊愈,并许诺说如果华山之神能够达成他的心愿,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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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55页。按另可参见该书第457页《秦骃玉牍乙》。
用牛、羊、路车等物品先来祭祀,且愿意让这种供养方式成为一种世代为常的制度,使大令、将军、王室等也照此行事。由此,其书写格式可以概括为“盟誓者+盟誓缘由+自我申辩+盟约内容”。至于其书写格式中为什么没有时间格的问题,稍后讨论。下面我们看另一篇盟书,其不仅没有时间格,而且没有明确的“抬头”与正文的分隔界限,甚至连向神灵的许诺都没有,即《诅楚文刻石巫咸》,其文曰:
又(有) (秦)嗣王, (敢)用吉玉宣壁,使其宗祝邵鼛,布 告于不(丕)显大神氒(厥)湫, (以)底楚王熊相之多辠(罪)。昔我先君穆公及楚成王,是缪(僇)力同心,两邦若壹。绊 (以)婚姻,袗 (以)斋盟。曰枼万子孙,毋相为不利。亲卬(仰)不(丕)显大神巫咸而质焉。今楚王熊相,康回无 (道),淫考甚乱,宣奓竞从(纵),变输盟 (约),内之 (则) (暴)虐不辜, (刑)戮辱妇,幽 (约) (馘),拘固其叔父,寘者(诸)冥室椟棺之中。外之 (则)昌 (改) 氒(厥)心,不畏皇天上帝,及不(丕)显大神巫咸之光列威神,而兼倍(背)十八世之诅盟, (率)者(诸)侯之兵 (以)临加我。欲刬伐我社稷,伐烕(灭)我百姓,求蔑法(废)皇天上帝及不(丕)显大神巫威之恤祠、圭玉、羲(牺)牲,述(遂)取 (吾)边城 及 、 , (吾)不 (敢)曰可。今有悉兴其众,张矜意怒,饰甲底兵,奋士师, (以)倍(逼) (吾)边竟(境),将欲复其 (凶)迷(求)。唯是 (秦)邦之羸众敞赋, 䩱栈舆,礼傁(叟)介老,将之 (以)自救殹(也)。亦应受皇天上帝,及不(丕)显大神巫威几灵德赐,克剂楚师,且复略我边城。 (敢)数楚王熊相之倍(背)盟犯诅。箸者(诸)石章,以盟大神之威神。①
一般认为,这篇盟誓碑文是战国后期秦、楚两国交恶之时,秦王命令宗祝邵鼛祈求天神巫咸保佑秦国获胜,并诅咒楚国败亡而作,因称《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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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61页。按另可参见该书第464页《诅楚文刻石湫渊》,第467页《诅楚文刻石亚驼》等。
文》。与《岣嵝碑》《秦骃玉牍甲》不同,这篇盟书中只记载了在举行仪式时用了吉玉宣璧,而没有对大神氒(厥)湫在完成其心愿之后的进一步许诺。那么这还能算作令书吗当然能。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没有理解统治者制作这一盟书时的想法。在战国统治者眼中,神灵与人一样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事物,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并不需要向其许诺物品,依然可以与其结成盟友。从秦王角度看,楚国对自己的攻击不仅“欲刬伐我社稷,伐烕(灭)我百姓”,同样也对大神军(厥)湫不利,即“求蔑法(废)皇天上帝及不(丕)显大神巫咸之恤祠、圭玉、羲(牺)牲”,两者具有共同利益,所以不需要对其进行物质“贿赂”,通情达理的大神也应站在自己一边,与自己结成战争同盟,完成其所肩负的任务,即“亦应受皇天上帝,及不(丕)显大神巫咸几灵德赐,克剂楚师,且复略我边城”。
现在来看这篇盟书的书写格式。与《秦骃玉牍甲》一样,它缺少制作令书的时间信息,即没有记载书写盟书的年、月、日、时,这也造成了学者在其断代问题上的分歧①。而且它没有与正文内容分割清晰的独立“抬头”,其采用了叙事性的表达格式,将盟誓者“又(有) (秦)嗣王”“大神氒(厥)湫”、代盟者“宗祝邵鼛”等信息,放到了“盟誓缘由”之中,即在一开始先说明其盟誓缘由“ (敢)用……多辠(罪)”,写秦嗣王使宗祝邵鼛用吉玉宣壁告知大神氒(厥)湫楚王熊相的多种罪状。接着“昔我…… (凶)逑(求)”,逐条细数楚王的罪状,说楚王背弃了秦穆公与楚成王结成的盟约,骄奢淫逸,大行无道,在内残杀孕妇,“幽 (约) (馘)”,关押他的叔父,并将其埋入墓室棺木之中在外不惧怕上帝、大神巫咸的神威,背弃十八世的祖盟,率诸侯攻打我秦国,想要攻灭我的社稷,伐灭我的百姓,废掉皇天上帝及大神巫咸的祭祀,并攻取了我的边城,逼犯我的边境。然后“唯是……边城”,叙述“盟约内容”,一是写自己的任务及决心,说秦国虽然人弱钱少,车辆破败,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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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宋朝欧阳修起初在《集古录》中认为《沮楚文》作于秦昭王时代,所诅之楚王为顷襄王。后来观点发生改变,在《真迹跋尾》中认为其作于秦惠文王时期。郭沫若《诅楚文考释》认为《诅楚文》作于秦惠文王更元十三年、楚怀王十七年(公元前312)。王美盛《诅楚文考略》认为《诅楚文》当作于公元前208年。参见郭沫若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编《郭沫若全集》卷九,科学出版社,1982,第285~2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