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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唐故冀州唐阳县丞张府君墓志铭并序》,《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上册,第329—330页。
[93] 左金吾卫兵曹边叔宝撰《唐宗室妇清河张夫人墓志铭并序》,《长安高阳原新出土隋唐墓志》,第224—225页。
[94] 《唐故夫人吴郡孙氏(四娘)墓志》,《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上册,第326—327页;又见赵文成、赵君平编《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续编》,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第785页。
[95] 夫前郓曹濮等州观察判官将仕郎殿中侍御史内供奉杨知退撰《唐故范阳卢氏夫人墓志铭》,《全唐文补遗》第1辑,第418页。
[96] [宋]宋敏求《长安志》卷9崇德坊崇圣寺条载,济度寺本为隋秦孝王杨俊舍宅所立,位于崇德坊,至贞观二十三年(649)徙之于安业坊。载辛德勇、郎洁点校《长安志•长安图志》,西安:三秦出版社,2013年,第318页。
[97] 《旧唐书》卷63《萧瑀传》,第2398、2402—2403页。
[98] 《大唐济度寺大比丘尼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龙朔077,第386—387页。并见《全唐文》卷997,第10326—10327页。
[99] 前监察御史里行武元衡撰《唐故兰陵郡夫人萧氏墓志铭并序》,《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叁•千唐志斋壹》下册,第177页。
[100] 光禄卿马怀素撰《大唐大理卿崔公故夫人荥阳县君郑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开元060,第1196页。
[101] 嗣子京兆府三原县尉于涣撰《大唐故泗州刺史琅耶王妻河东裴郡君夫民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天宝078,第1586—1587页。
[102] 《新唐书》卷140《裴冕传》,第4644页。
[103] 据《旧唐书》卷113《裴冕传》,裴冕,河东人,为河东冠族。两京平,右仆射裴冕以功封冀国公,食实封500户。代宗时期,复征为左仆射。大历四年卒。第3353—3354页。
[104] 法云寺、资敬寺所在里坊,参考樊波《新见〈尼释然墓志〉考释——兼谈唐长安比丘尼与本家的关系》,《敦煌学辑刊》2015年3期。
[105] 左拾遗程浩撰《资敬寺尼释然墓志铭并序》,《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下册,第355—357页。
[106] 长安县令李慎名撰《司农柳卿女(婉)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166页。
[107] 次子婿守河南县令张读撰《唐故尚书屯田员外郎归州刺史韦公(端符)夫人荥阳郑氏(霞士)墓志铭并序》,《长安新出墓志》,第309页。
[108] 堂侄承奉郎前守怀州获嘉县令韦孝立撰《唐故兴州刺史太原郭公夫人京兆韦氏(钰)扶风县君墓志铭并叙》,《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第666—668页。并见《珍稀墓志百品》,第226—227页。
[109] 刘宝曾祖父为刑部尚书刘德威。查《新唐书》卷106《刘德威传》,刘德威,徐州彭城人,武德时期任刑部尚书,其妻为平寿县主。第4053—4054页。据此推可知刘宝籍贯。
[110] 右补阙高盖撰《高盖故妻彭城刘氏墓志》,《长安新出墓志》,第191页。
[111] 行尚书户部员外郎姚康撰《唐故陇西县太君李氏夫人墓志铭》,《长安新出墓志》,第268—269页。
[112] 行万年县丞韦希撰《大唐故司勋郎中杨府君夫人韦氏扶阳郡君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景云006,第445—446页;《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3册,第138页。
[113] 据《唐会要》卷48《寺》,崇敬寺位于静安坊。第846页。
[114] 侄朝散大夫行尚书吏部员外郎上柱国赐鱼袋崔戎撰《崇敬寺故临内外坛大德寂照和尚墓志文并序》,《洛阳新获墓志二〇一五》,第287页。
[115] 进士陈叔向撰《唐龙花寺(尼实照)墓志铭》,《全唐文补遗》第4辑,第80页。
[116] 从父弟乡贡进士韦同翊撰《唐故龙花寺内外临坛大德韦和尚墓志铭并叙》,《唐代墓志汇编》,元和118,第2032页。拓片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029,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第131页。
[117] 《旧唐书》卷168《封敖传》,第4392—4393页。
[118] 《新唐书》卷205《列女•殷保晦妻封绚传》,第5830页。
[119] 赵克勋《有唐故蔺夫人龛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天宝042,第611页。
[120] 姚平著《唐代的社会与性别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71页。
[121] 《北魏唐宋死亡文化史》指出,朱惟明找来权威人士鉴定亡母修行合格与否,有了权威人士的论断,想必减轻不少世俗舆论压力,并说了一番话表示支持母亲的做法。第217—218页。
[122] 《大唐宣化寺故比丘尼坚行禅师塔铭》,《唐代墓志汇编》,开元367,第1410页。并见《宣化寺故比丘尼坚行禅师塔铭》,《全唐文》卷997,第10330页。
[123] 青龙寺释崇惠撰《唐故沙门净影寺都维那义空塔铭并序》,《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上册,第338—339页。
[124] 据《唐会要》卷50《观》,景云观位于修业坊,杨真一修道的道观玉真观位于辅兴坊。第870—871页。
[125] 《唐故淑妃玉真观女道士杨尊师(真一)墓志铭并序》,《洛阳新获墓志二〇一五》,第210页。
[126] 《随故车骑上大将军益昌侯唐君夫人曹氏(令姝)墓志铭》,《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上册,第47—49页。
[127] 据《旧唐书》卷1《高祖本纪》(第11页),贞观三年(629),封皇子元景为赵王。又据《旧唐书》卷3《太宗纪下》(第46页),贞观十年正月(636)赵王元景徙封荆王。故贞观七年(633),唐君当是在赵王元景府担任副典军之职。
[128] 《夫人程氏塔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文明011,第720页。
[129] 《唐李君夫人裴氏墓志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太极001,第1136页。并载《唐代墓志铭汇编附考》第16册,1519《李裴氏志》,第87、91页。
[130] 张说《赠太尉裴公神道碑》,《全唐文》卷228,第2304—2307页。
[131] 张说《赠太尉裴公神道碑》,《全唐文》卷228,第2304—2307页。
[132] 《旧唐书》卷95《睿宗诸子•惠宣太子业传》,第3108页。
[133] 谏议大夫王焘撰《大唐睿宗大圣真皇帝贤妃王氏(芳媚)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天宝026,第599—600页。并见《全唐文补遗》第1辑,第162—163页。墓志图片载于《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壹〕》上册,第119页;《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4册,第5页。
[134] 吏部郎中兼侍御史米乘撰《大唐故右领军卫仓曹参军杜府君(钑)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历012,第700页。
[135] 前太常寺奉礼郎韩卿撰《唐故金紫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兵部郎中赠秘书少监乐平郡开国公郭府君夫人墓志铭并序》,《洛阳新获二〇一五》,第237页。
[136] 韦庆复的出身及生卒年,据外甥前乡贡进士杨敬之撰《唐故监察御史里行河东节度判官赐绯鱼袋韦府君(庆复)墓志》,其载:元和四年,江夏公李墉奏韦庆复“以本官加绯,参其节度。其年,江夏公罢镇归,公亦归。道得疾,至渭南灵岩寺而病。以七月十九日终寺之僧舍,春秋三十四”。《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下册,462—464页。另外,据其墓志还可知,韦庆复的阶官是监察御史里行,而非监察御史。
[137] 孤子将仕郎前监察御史里行韦退之奉述《唐故河东节度判官监察御史京兆韦府君(庆复)夫人闻喜县太君(裴棣)玄堂志》,《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下册,第576—579页。
[138] 青龙寺释崇惠撰《唐故沙门净影寺都维那义空塔铭并序》,《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上册,第338—339页。
[139] 前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柳宗元撰《南岳般舟和尚第二碑》,《柳河东集》卷7《释教碑铭》,第103页。
[140] 《唐江州兴果寺律大德凑公(成神凑)塔碣铭并序》,《白居易集笺校》卷41《碑碣》,第2701—2702页。
[141] 7号王才人30岁左右;14号卢起信很可能是60岁左右的老人;34号广德公主,婚后23年遇害,当在50岁左右;57号封绚,其夫仅官居校书郎,属于仕途的初期,她卒时很可能至多30余岁;65号库狄氏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裴行俭继室,武则天临朝时期为宫中御正,卒时当在60岁以上;67号郑氏,进士、右领军卫仓曹参军杜钑(693—743)夫人,晚于丈夫20余年卒,当在60岁左右。
[142] 赖瑞和在其所著《唐代基层文官》一书自序中提出:“唐人任官,一般都得从八、九品小官做起,然后按部就班升迁。五、六、七品通常已是中层官员,三、四品为高官,一到二品只用以酬勋臣。”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3页。在唐代,官员的品阶分为九品,本书依据赖瑞和对唐代官员级别的划分,男性官居四品以上为高层官员,五、六、七品为中层官员,八、九品为低层官员。
第二章
东都洛阳女性遗言
位于中原、具有地利之便的洛阳,是唐朝的东都,传统文献和唐人墓志中关于洛阳官员及其家眷的记载亦较多。我们搜集到唐代洛阳遗言女性75人,这些女性均为自然死亡,其中,卒于安史之乱发生之前的唐前期(608—755)有46人,唐后期(756—907)29人,前期明显多于后期。这些女性中,15号武曌卒于上阳宫,14号慕容氏卒于皇城乘黄署公馆,其余73人中,有63人分布于42个里坊[1]之中,有10人卒于未知里坊。因洛阳实行里坊制度,宫城、皇城位于城北的西侧,最西侧紧靠皇城者为上阳宫,其余则为里坊。按卒于洛阳遗言女性的卒地里坊所在位置,依从北往南、从西往东的顺序,对洛阳女性的遗言分别予以论述。其中,灵台里、万岁里、杜翟里均位于河南县,但具体位置不清,列于后面,卒于未知里坊者则列于最后。应该指出:洛阳遗言女性75人中,除4人(编号8、39、50、73)葬地未知外,归葬或迁葬雍州京兆府者5例(编号15、37、51、68、74),占比6.67%;改葬襄州1例(67号);其余65人,则全部葬于洛州河南府境内,占比高达86.67%。洛阳遗言女性葬于河南府者,渑池县、偃师县、巩县仅各有1人(编号3、26、52),大都分布于河南县、洛阳县两大赤县,具体地点则以洛北的邙山和洛南的龙门为主,尤其是北邙山,白居易有诗云:“贤愚贵贱同归尽,北邙冢墓高嵯峨。”[2]唐人王建《北邙行》诗云:“北邙山头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旧墓人家归葬多,堆着黄金无买处。”[3]唐人眼中,邙山是理想的墓葬所在地,一些选择葬于洛阳的长安官员也主要葬于邙山。
丰财里
1.郑府君夫人万俟氏(696—744)
河南人,行洪府法曹参军(从七品)荥阳郑府君(?—740)之妻,殿中监、袭灵丘县开国侯万俟肃孙女。丈夫郑府君开元廿八年(740)卒后,万俟氏“永断荤血,便习禅行”,其二子一女皆“随母师训诲,志法王戒律”。天宝三载(744)四月,49岁坐终于丰财里官舍。临终前夕,“停烛踌躇,勤恤孤幼,如忧割爱未忍”。因其“不欲窆于荥阳,务随便于洛师可也”,以其先志,次年七月,葬于洛阳县平阴乡之原。[4]因郑府君出身荥阳郑氏,祖茔当在郑州荥阳郡,故她遗言的真正含义是不与丈夫合葬,而是单独安葬于洛阳。
2.苗府君夫人杨氏(756—807)
杨氏(756—807),弘农人,吏部郎中、河南少尹(从四品下)苗府君之妻,其父左千牛杨千有21岁“卒于其任”,故“长育姨之家”。丈夫苗某早卒,贞元末年归祔于长安大茔。元和二年(807)秋,杨氏哀痛离世,52岁终于里之私第。杨氏临终对其子苗让依依不舍,“临决付命,遗恨悲于弟妹。念汝少孤,遭世不愍。吾之疾苦,未卜前途。抚育之分,未能使汝免于饥寒之忧。仰惟先轨,骨肉摽擗,痛毒何追”。两年后,杨氏被“权安厝河南县□陈村南原”。[5]
道光里
3.郑思九夫人陈氏(?—743)
陈氏,始宁郡诺水县令(从六品上)郑思九之妻。其夫先卒,她在“脱解尘笼”之后,“精深道域,虽示现夫妇,聿修梵行,而住不退地,入常乐境”。天宝二年(743)终于里第。遗训:“吾生受清戒,死必异坟。”其嗣子遵嘱,次月葬母于渑池县之东原郑公坟之右地。[6]
殖业里
4.侯府君夫人王氏(687—735)
王氏,褒州南郑令王早第14女,国子司业(从四品下)侯府君之妻。开元廿三年(735),39岁卒。因“精意禅寂,深悟空门”,“启手之辰,戒无同穴,是用不祔于公矣”。当年,从其“理命”,窆于河南平乐乡之平原。[7]
兴艺里
5.朱元軡(675—741)
朱氏,吴郡人,棣州蒲台县丞之女,洪府长史朱胄甫孙女,贵州刺史朱景阳之姊。因丈夫秦州上邽县令(从六品上)王令珣早逝,朱氏“摄□禅门,归心释教”。开元廿九年(741),67岁终。在“沉瘵弥留”之际,约言五女:“吾身殁之后,封树别坟,庶清静可凭,冀营魂有托。”不与丈夫合葬。当年十一月,窆于北邙之原,“先营(茔)不从,古之道也。……诸女衔哀,众宾助绋”。[8]
清化里
6.钱府君夫人万俟氏(723—791)
万俟氏,文范君子万俟謟第二女,楚州盱眙县令万俟弇孙女,遂州刺史(从三品)、侍御史钱府君之妻。贞元七年(791)四月,69岁,终于里之私第。遘疾之初,诫子曰:“吾殁已后,可殓以时服,棺以凡材。然珠玉而瘗之,是暴骸于中原也。”她特别提出对陪葬珠玉的强烈反对,认为这会引发盗墓行为。其嗣子钱执素奉遗训将亡母窆于邙山南原。[9]
思恭里
7.裴简夫人崔氏(789—814)
崔氏,中牟县尉充易定节度推官进士崔绚季女。元和七年(812)冬,24岁出嫁试太子左内率府胄曹参军(正九品下)裴简。婚后一年半遘疾,元和九年(814)殁,年仅26岁,其子裴渐尚在襁褓之中。临终前与父母、丈夫及幼子诀别:“临殁辞所事所生,以不克为妇为子为恨,谓所从以不疏己宗为托。”一方面自己对不能再侍奉老人表示遗憾,另一方面希望丈夫不要疏远自己的娘家人。其丈夫“奉亲命”,以夫人祔于北邙山之西原梓泽乡宣武管简曾大父贝州刺史府君茔西一里所。[10]
8.沈子柔(?—870)
沈氏,字小娇,洛阳青楼女子,官妓。生母刘媪,“有弟有姨,皆亲骨肉”。其人“善晓音律,妙攻弦歌”,居于思恭里,洛阳风流贵人和博雅名士“每千金就聘,必问达辛勤,品流高卑,议不降志”。因其“居留府官籍,名冠于辈流间,为从事柱史源匡秀所瞩殊厚”。咸通十一年(870),“年多疠疫,里社比屋,人无吉全”。当年夏,沈子柔亦染疾,故“宴寝香闺,扶衾见接”,对知己源匡秀感叹吁嗟自身之难保曰:“妾幸辱郎之顾厚矣,保郎之信坚矣。然也,妾自度所赋无几,甚疑旬朔与疠疫随波。虽问卜可禳,虑不能脱。”其后未及浃旬离世。源匡秀对之非常不舍,在为其撰写的墓志中直白表露自己的感情:“火燃我爱爱不销,刀断我情情不已。”[11]
立行里
9.贾三胜(638—711)
贾氏,字正念,雍州咸阳人。陇州汧阳县令贾履新孙女,毛处士之妻。因丈夫中年病逝,她独自抚养儿子,“摈绝尘俗,虔归净土”,素斋礼佛,在抄写经文、造佛像中安度余生,共写大乘经500余卷,造金铜及素像1000余躯。景云二年(711),74岁终于里之私第。临终前,贾氏大做功德,“临终设斋,延诸大德,三日行道,并放家僮四人”。预感到死期将近,她希望以做功德之举而在佛国往生。对于其遗言,其墓志中并未言及,但却详细记录其嗣子毛希望对父母的安葬方式:“处士府君先以神龙九年七月廿六日亡,当时权窆,未树坊域。今别造新茔,迁徙旧处。越景云二年七月廿九日与夫人同葬于河南平乐乡之原,礼也。坟兆虽同,仪形各异,非周文之合葬,祈释教之往生。”[12]贾三胜墓志记载这种同葬而不合葬,坟兆虽同,仪形各异的处理方式,是出于贾三胜往生佛国的考虑。笔者怀疑,这很可能是据贾三胜的遗言或先旨采取的做法,虽然这在其墓志中未予以明确记录。
教业里
10.宋五娘(597—671)
宋氏,广平郡人,隋校书郎宋文之女,“年甫弱笄,言归毕氏”,[13]十三、十四岁出嫁隋广宁王府参军毕仕政之子东平毕粹(590—672)[14]为妻。贞观五年(631),毕粹41岁时为进士,后官至德州平原县丞(从八品下)。[15]咸亨二年(671),宋氏75岁[16]葬于“洛阳县平阴乡之原”,临终“遗命薄葬,务修功德”。[17]宋五娘遗言薄葬当与其宗教信仰有关。次年,毕粹逝世于东都教业坊私第,“属纩之际,造《皇箴》一篇,鉴□替于前王,成匡救于今帝”。且遗令“与夫人宋氏连坟合葬”。[18]毕氏卒于东都教业坊私第,五娘早于毕氏一年离世,且葬于洛阳,故她很可能同样卒于教业坊。
立德里
11.李良夫人任氏(73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