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唐代长安女性分阶段遗言统计表

(续表)

就宗教信仰而言,69人中,具有佛、道信仰的女性45人,占总数的65.22%。其中,信佛女性38名(含比丘尼10名),占总数的55.07%;信道女性6名(含女冠2名),占比8.70%;50号韦珏则是“栖心于黄褐二教”,即佛道兼修,沉着应对死亡的来临。其余非佛道信仰女性为24名,仅占总数的34.78%。
在唐代,出家是一个过程,一般先在家习佛,然后从师受戒。年满二十、受具足戒后,成为正式的比丘或比丘尼,由尚书省的祠部颁发度牒作为正式凭证。夏腊也是从此开始计算。比丘或比丘尼不一定有隶属寺院,还有四处云游的行脚僧。本章60号长安净影寺都维那僧义空(697—753),俗姓杨,德阳洛县人,“十三出家,二十具戒,三十七腊,寺住天京”。[138]其开始出家和受具足戒成为比丘尼之间相隔9年。永州司马柳宗元所撰《南岳般舟和尚第二碑》载:南岳般舟和尚(735—804),俗姓蒋,“生十三年而始出家,又九年而受具戒,又十年而处坛场。又三十七年,而当贞元二十年正月十七日,化于兹室”。[139]据碑文,僧般若13岁出家,22岁受具足戒为比丘,32岁方有隶属寺院。江州兴果寺律大德成神凑(744—817),京兆蓝田人,“既出家,具戒于南岳希操大师,参禅于钟陵大寂大师。志在首《楞严经》,行在《四分毗尼藏》,其他典论,以有余力通。大历八年(773),制悬经论律三科策试天下僧,师中等得度,诏配江州兴果寺”。元和十二年(817)九月,凑公卒,其塔碣名言其“春秋七十四,夏腊五十一”。[140]这说明他是大历二年(767)出家受具足戒,至大历八年(773)才有隶属寺院。因此,以下将信佛女性区分为受具足戒的比丘尼、受具足戒的在家尼、受三皈五戒的优婆夷、普通居家佛教信徒四类,同时,将信道女性区分为已经出家有隶属道观的出家女冠、已受法箓的在家女冠和普通居家道教信徒三类,将唐代长安遗言女性宗教信仰情况列为表1-2。
表1-2:唐代长安遗言女性宗教信仰情况统计表

从死亡年龄来看,69位长安遗言女性中,除6人年龄未知[141]外,有63人可以确认其年龄组,其中,50—59岁长安女性留下遗言的人数最多,为15人,占总数之比为21.74%;其次是60—69岁年龄组,为14人,占比20.29%;再次是70—79岁年龄组,为8人,占比11.59%;留下遗言数量最少的是90岁以上、10—19岁年龄组分别为1人和2人;40—49岁年龄组,亦仅有4人,详见表1-3所示。
表1-3:唐代长安遗言女性年龄分布统计表

在中国古代社会,男主外,女主内,女性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根据女性在中国古代的角色特点和依附性身份,将依据其所“天”的官职情况作为划分女性所属阶层的标准,未婚女性依据其父官职,已婚女性依据其夫官职来区分其所属家庭的阶层,若夫死则依据其子的官职情况判断其所属阶层。就婚姻状况而言,除婚姻状况未知的27号尼法澄、59号尼坚行两名比丘尼之外,已婚女性58名,占84.06%,包括皇帝后妃、各级官员[142]夫人、平民之妻等;未婚女性9名,占13.04%,包括比丘尼和年轻未婚女性两类,具体如表1-4所示。
表1-4:唐代长安遗言女性婚姻及所属阶层状况简表

就身份而言,在58名长安已婚遗言女性中,有内、外命妇27名,占长安已婚遗言女性的46.55%;非命妇女性31名,包括朝官夫人15名、地方官夫人8名,平民之妻5名,另有3人丈夫身份不甚明确,当非命妇。遗言非命妇占已婚长安遗言女性的53.45%。
表1-5:唐代长安已婚遗言女性命妇、非命妇统计表

以上69位长安女性的遗言内容丰富,涵盖35类112条。其中,表达临终心态与志愿者最多,为15人,占比21.74%;其次,遗言薄葬有13人,占比18.84%;再次,指定安葬方式者12人,占比15.94%,其中遗言塔葬则占了指定安葬方式的一半;又次,提出独葬(不与丈夫合葬)者10人,归葬本家祖茔者9人,占比分别为14.49%、13.04%;又又次,指定葬地、与亲人诀别各6人,占比均为8.70%;再次之,训诫子女4人,占比为5.80%;要求与丈夫祔葬、留遗书、安慰亲人及弟子、挂念亲人,各3人;拒绝服药、指定墓志撰写人、做功德,各2人。上述这些遗言合计15类92条。其余20类遗言,分别仅有1人次。详见表1-6所示。
表1-6:唐代长安女性遗言内容统计表

(续表)

(续表)

[1] 包括3号高宗王皇后(?—655)、4号高宗萧淑妃(?—655)、34号广德公主(?—881)、57号封绚(卒于881—882年间)。
[2] 即7号武宗王才人(?—846)。
[3]前三章中,在遗言女性名字之后,标记 ,表示该人信仰佛教;标记 ,表示该人信仰道教;标记 ,表示该人卒时尚未婚配。同一标记的含义相同,以下不另出注。
[4] 编号分别为3、4、8、10、15、33、58、63。
[5] 编号分别为5、14、21、25、26、29、44、48、64、67、68。
[6] 编号分别为16、45、55、40。
[7] 《隋书》卷51《长孙晟传》载长孙晟大业五年卒,时年五十八岁,第1336页。
[8] 《旧唐书》卷65《高士廉传》,第2441页。
[9] 《旧唐书》卷51《太宗文德顺圣皇后长孙氏传》,第2164、2166页。并见《资治通鉴》卷194,唐太宗贞观十年条,第6233页。
[10] 《旧唐书》卷3《太宗纪下》,第46页。
[11] 《旧唐书》卷51《太宗文德顺圣皇后长孙氏传》,第2166页。《资治通鉴》卷194,唐太宗贞观十年条略同,第6233页。
[12] 《新唐书》卷76《太宗文德顺圣皇后长孙氏传》,第3471页。
[13] 《新唐书》卷76《徐贤妃传》,第3472—3473页。
[14] 《旧唐书》卷51《贤妃徐氏传》,第2169页。参见《新唐书》卷76《后妃•徐贤妃传》,第3472—3473页。
[15] 《旧唐书》卷4《高宗本纪上》,第65页。
[16] 《旧唐书》卷51《高宗废后王氏传》,第2169页。
[17] 《旧唐书》卷51《高宗废后王氏传》,第2170页。
[18] [唐]刘肃撰《大唐新语》卷12《酷忍第二十七》,许德楠、李鼎霞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81页。
[19] 《新唐书》卷76《高宗废后王氏传》,第3474页。
[20] 《旧唐书》卷86《高宗诸子传》,第2826页。
[21] 《新唐书》卷76《高宗废后王氏传》,第3474页。
[22] 《旧唐书》卷106《张暐传》,第3247页。
[23] 《旧唐书》卷107《废太子瑛传》,第3260页。
[24] 据《唐会要》卷50《观》,龙兴观位于长安崇教坊。第869页。
[25] 张说奉敕撰《和丽妃神道碑铭》,《全唐文》卷231,第2336—2337页。
[26] 《新唐书》卷77《顺宗庄宪王皇后传》,第3503页,参考《旧唐书》卷52《顺宗庄宪皇后王氏传》,第2194—2195页。
[27] 《新唐书》卷77《顺宗庄宪王皇后传》,第3503页。
[28] 沈伯弘《唐代医疗设施及其效益评估》,《唐宋变革说及其宰制论述的猖獗》,第55页。
[29] [唐]李林甫等撰《唐六典》卷14《太常寺•太医署》,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408—409页。
[30] 《旧唐书》卷177《韦保衡传》,第4602页。参见《新唐书》卷184《路岩传》,第5398页。
[31] 《唐会要》卷52《忠谏》,第912页。
[32] 《旧唐书》卷165《温造传》,第4319页。《新唐书》卷91《温大雅传》载温璋系“仰药死”,第3787页。
[33] 《新唐书》卷181《刘瞻传》,第5352—5353页。《唐会要》卷52《忠谏》载懿宗贬刘瞻为虢州刺史,第912页。
[34] 《旧唐书》卷18下《宣宗本纪》,第614页。
[35] 《新唐书》卷77《武宗贤妃王氏传》,第3509—3510页。黄楼《唐宣宗大中政局研究》对王才人之死进行研究,认为实际上王才人是被赐死的,她在武宗病重时,通过宦官仇士良一派与后来的宣宗勾结。王才人因殉情而死是出于唐宣宗的编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8—29页。笔者认为如王才人果与后来的宣宗有勾结,则黄楼的观点很有道理;若无,则不排除王才人因武宗与叔父宣宗关系不好而在武宗死后绝望自杀,殉情只是一个表象。
[36] 《左威卫仓曹参军韦恂如长女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开元117,第534页。
[37] [唐]颜真卿撰《和政公主神道碑》,载[宋]王谠撰《唐语林校证》卷5《补遗》,周勋初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507—511页。
[38] 中大夫守太常少卿上护军梁涉撰《唐故正议大夫行内侍上柱国雷府君夫人故乐寿郡君宋氏(功德山居长)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3辑,第79—80页。《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贰〕》下册,第93页。
[39] 查《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内侍伯,疑当作内寺伯,掌纠察诸不法之事,第1870页。
[40] 守太子右赞善大夫兼通事舍人侍御史崔锷撰《大唐故兴元元从登仕郎守内侍省内侍伯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朱公故夫人天水郡赵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大和079,第2153页。并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30册(唐),第162页;《唐文拾遗》卷18,载《全唐文》,第10691—10692页。
[41] 乡贡进士柳凤撰《唐荆南监军使银青光禄大夫行内常侍赐紫金鱼袋吴德墉妻天水郡赵夫人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通018,第1047页。又见《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下册,第829—830页;《全唐文补遗》第6辑,第181—182页。《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贰〕》下册,第237—238页。
[42] 陆扬《从新出墓志再论9世纪初剑南西川刘辟事件》认为张氏为张令晖养女,载氏著《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82页。
[43] 承务郎前行大理评事张仲连撰《大唐故淄青节度监军使元从朝散大夫行内侍省内给事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广平郡宋公夫人封清河县君夫人张氏墓志铭并序》,《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下册,第760—761页。
[44] 金部员外郎边斐撰《故范阳郡君卢尊师(起信)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天宝097,第652页;《全唐文补遗》第6辑,第85页。
[45] 大理评事吴通微撰《大唐故左威卫武威郡洪池府左果毅都尉赵府君故陇西郡李夫人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历005,第694—695页。
[46] 《唐故太子右千牛卫率井陉县开国公刘府君夫人陇西郡君李氏(娘)墓志铭》,《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壹〕》上册,第90页。并见《全唐文补遗》第3辑,第503—504页。
[47] 《司刑太常伯武安公世子奉冕直长源侧室赵五娘(懿懿)墓志铭并叙》,《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乾封010,第164页。并见《全唐文补遗》第6辑,第306页。《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贰〕》下册,第28页。
[48] 《大唐故董夫人墓志铭》,《唐代墓志汇编续集》,显庆050,第114—115页。并见《全唐文补遗》第3辑,第376—377页;《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3册,第54页。
[49] 《唐故使持节卫州刺史李君杨夫人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贞观040,第31页。
[50] 守尚书吏部员外郎裴次元撰《唐故试将作少监兼恭州刺史董府君(嘉猷)妻太原郭氏墓志铭一首并序》,《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下册,第446—447页。
[51] 《旧唐书》卷186上《侯思止传》,第4844—4845页。
[52] 《新唐书》卷190《刘知谦传》,第5493页。
[53] [五代]孙光宪撰,贾二强点校《北梦琐言》卷6,“韦氏女配刘谦事”条,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23页。
[54] [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卷135《僭伪第二•刘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807页。
[55] 《新五代史》卷65《刘隐传》,第809—810页。
[56] 太原邬贲撰《大唐太子典设郎郑公故夫人崔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天宝111,第663页。并见《全唐文补遗》第6辑,第87页。
[57] 女婿前将作监丞甘伷撰《唐故游击将军行蜀州金堤府左果毅都尉张府君(晕)夫人吴兴姚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18,第1849—1850页。
[58] 柳宗元《亡姑渭南县尉陈君(苌)夫人权厝志》,《—柳河东集》卷13《志》,第208209页。
[59] 《旧唐书》卷84《刘仁轨传》载:刘仁轨,汴州尉氏人也。垂拱元年,从新令改为文昌左相、同凤阁鸾台三品。寻薨,年八十四,则天废朝三日,令在京百官以次赴吊,册赠开府仪同三司、并州大都督,陪葬乾陵,赐其家实封三百户。子濬,官至太子中舍人。垂拱二年,为酷吏所陷,被杀,妻子籍没。中宗即位,以仁轨春宫旧僚,追赠太尉。濬子冕,开元中,为秘书省少监,表请为仁轨立碑,谥曰文献。第2789—2797页。据此可知,《刘濬墓志》所载刘濬之父尚书左丞相司空文献公即刘仁轨,其长子的名字传记作刘冕,墓志作刘晃,这里以墓志为准。
[60] 武太后家臣等纂序、外孙王进撰《大唐故十学士太子中舍人上柱国河间县开国男赠率更令刘府君(濬)墓志》,《唐代墓志汇编》,开元304,第1365—1366页;《全唐文补遗》第1辑,第119—121页。
[61] 长子裴蟾撰《唐故太中大夫行中书舍人裴公夫人彭氏墓志》,《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03,第2381页;《全唐文补遗》第1辑,第380页。
[62] 夫孟启撰《唐孟氏(启)冢妇陇西李夫人(琡)墓志铭并叙》,《洛阳新获墓志续编》,第514—515页。
[63] 据《唐会要》卷48《寺》,兴圣寺位于通义坊。本高祖潜龙旧宅。武德元年,以为通义宫;贞观元年,立为尼寺。第845页。
[64] 《大唐故兴圣寺主尼法澄塔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开元300,第1362页。
[65] 尚书左丞韦虚心撰序,正字于休烈撰铭《大唐将作主簿韦虚舟亡妻李氏墓志铭并序》,《长安高阳原新出土隋唐墓志》,第165页。据《新唐书》卷118《韦凑传》,韦虚舟为韦维之子、韦虚心之弟,第4270—4271页。
[66] 《新唐书》卷150《李揆传》,第4808页。
[67] 五从兄行京兆府功曹参军卢谏卿撰《唐故剑南东川观察支使殿中侍御史内供奉卢府君(大琰)墓志铭并序》,拓片出自田熹晶《洛阳新出〈卢大琰墓志〉考述》,《书法》2013年3期,第26—27页。
[68] 文林郎守秘书省校书郎卢大琰撰《唐故陇西李夫人墓志铭并序》,《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第613页。
[69] 地官即户部。《旧唐书》卷42《职官志一》载:武曌光宅元年九月,改户部为地官。第1788页。
[70] 其传记见《旧唐书》卷64《郑王元懿传》。
[71] 《大周唐故地官□□刘府君夫人罗氏(四无量)墓志》,《全唐文补遗》第9辑,第435—436页。
[72] 男乡贡进士宗衡撰《左神武军将军秦公故夫人弘农杨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元和017,第812页。并见《全唐文补遗》第3辑,第149—150页。
[73] 谷氏的年龄在正史和其墓志中记载不同,此据权德舆撰《唐故义武军节度使支度营田易定观察处置等使检校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傅上谷郡王张公邓国夫人谷氏墓志铭(并序)》(《全唐文》卷504,第5128—5129页)。而据《旧唐书》卷141《张孝忠附子张茂宗传》(第3860—3861页),谷氏贞元七年三月卒,时年六十二,则其生卒年为735—796年。
[74] 《新唐书》卷198《谷那律传》,第5652—5653页。
[75] 《旧唐书》卷141《张孝忠传》,第3854页。
[76] 据《册府元龟》卷853《总录部•姻好》,张孝忠为飞狐、高阳二军使,成德军节度使李宝臣以孝忠谨直骁勇,以其妻妹谷氏妻焉,仍令悉统易州诸镇,前后十年,威惠甚著。第10141—10142页。
[77] 权德舆《唐故义武军节度使支度营田易定观察处置等使检校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傅上谷郡王张公邓国夫人谷氏墓志铭(并序)》,《全唐文》卷504,第5128—5129页。
[78] 《旧唐书》卷141《张孝忠附子张茂宗传》,第3860—3861页。
[79] 《新唐书》卷132《蒋乂传》,第4531页。
[80] 《旧唐书》卷149《蒋乂传》,第4026—4027页。
[81] 《新唐书》卷83《襄阳公年传》,第3666页。
[82] 季父行御史台主簿薛元庆撰《唐故河南府缑氏县尉薛府君(弘庆)处女墓志铭并序》,《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下册,第495—497页。
[83] 《旧唐书》卷18下《宣宗本纪》,第642页。参考《旧唐书》卷149《于休烈传》,第4009页。
[84] 《新唐书》卷185《王徽传》,第5408页。参考《新唐书》卷9《僖宗本纪》,第
[85] 2据71杨页鸿。年《隋唐两京坊里谱》,于琮、广德公主宅第位于长兴坊,第153页。
[86] 《旧唐书》卷200下《黄巢传》,第5394页。
[87] 《旧唐书》卷149《于休烈附于琮传》,第4010页。参阅《新唐书》卷83《诸帝公主传》,第3672页。
[88] 族子窦明哲撰《大唐故上柱国黔州都督十六州诸军事黔州刺史陈密公夫人达奚氏(淑)墓志》,《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上册,第85—88页。
[89] 《大唐法云寺尼辩惠禅师神道志铭并序》,《长安新出墓志》,第192—193页。
[90] 兄前侍御史内供奉郭钧述《唐故崔氏夫人太原郭氏(佩)墓志铭并序》,《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下册,第718—719页。又见《洛阳新获七朝墓志》,第3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