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 5 11 13 19
黍 6 7 8 16
稻 5 11 14 18
小麦 6 8 9 13
大豆 3 4 5 12
大麻 2 2 4 10
高粱 2 4 5 8
第二,各种作物的具体分布和推广、传播的形势与演变。
首先看粟。陕西、河南、山东自夏商到汉代都有粟的遗存发现,说明黄河中下游地区一直就是粟的主产区。东北地区的吉林、辽宁和西南地区的四川、云南是另外两个粟的重要产区。夏商时期粟已扩大到新疆,春秋战国向淮河流域(安徽霍邱)推广,汉代华中地区的两湖和华南地区的两广也开始种植,粟已跨过长江,但在江南地区并不是重要的作物。
粟和黍自新石器时代起就是北方地区相伴相随的旱地作物,它们有共同的生长环境条件,有相同的农田杂草类型(黍亚型),种粟的地方也会种黍,种黍的地方也会种粟,绝少例外,它们的种植常常被合称粟作农业,只是种植量上往往是粟多黍少而已。表5-5中也可以看到,发现粟作遗存的省份也大都有黍作遗存出土,因此完全可以将此两种作物结合起来探讨,上述对粟的分布和推广的分析也符合黍的情况。
稻在新石器时代是南方地区的优势作物,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已推广到北方多个地区。夏商至战国,稻的分布地区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主要反映的还是在北方地区的推广方面。汉晋时期新疆也有了水稻。过去根据文献记载认为汉代在我国南方地区普遍植稻,北方地区,河西走廊以东、河套以南、燕山以北也都种植水稻①,也就是说,稻田遍及除东北三省、甘、青、新疆、西藏以外的所有地区。现在看来,新疆地区汉晋时期已经引种了水稻,这可能与中央政府的屯田有很大关系。当然,由于出土地点不连续,现在只能把它看作是点状的分布。
小麦来自西部,夏商时期在中原地区有了较多的种植,并在云南也出现了小麦(西藏的麦应以大麦为主)。西周至春秋战国小麦向黄河下游(山东)和淮河流域(安徽霍邱)普及,汉代长江以南(长沙)也开始种植小麦了。出土情况反映,自夏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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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游修龄:《中国稻作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第268~275页。
期开始小麦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也一直是新疆的重要作物。整个黄河流域是小麦的主产区。
从遗存出现情况看,大豆从夏商时期开始到春秋战国一直都在不断推广,在汉代以前分布于东北(吉林)和黄河中游地区(陕西、河南),汉代在长江以南、西南地区(贵州)和华南(广西)都见种植。汉代是大豆大推广和普及的时期。
大麻主要种于北方。春秋战国江西和两湖地区都有了麻或麻织物。福建崇安(今武夷山市)武夷山发现距今3400年的大麻布,这里与江西贵溪同属武夷山区,在大麻种植和利用上也同属一区。江西靖安和湖北、湖南相近,又属一区。很可能两湖、江西和福建连片的地区早在春秋战国或以前就已经种植大麻了。到汉代广西也发现了大麻遗存,也说明传统的南桑北麻的格局并不是绝对的。汉代大麻还是一定地域的五谷之一,其地位甚至超过了稻。至于发现的数量较少当另有原因。
高粱一直在北方种植,从夏商时期大致从西北地区向黄河下游和江淮之间传播,汉代高粱在整个北方地区有了很大的普及,但仍不过长江,广州汉墓出土的高粱籽粒是否是当地种植的作物还有不同的看法。
第三,作物的传播呈现明显的规律性。
将出土地点的分布参以出土的机会(次数),还可以发现原已种植区 (老区)出土作物遗存多于新增地区,前者是作物种植的发达区和种子输出地。这符合作物推广、传播的一般规律。如新疆、陕西、甘肃、河南等地都是种植小麦较早的地区,小麦遗存出土的机会(次数)明显多于江苏、湖南、内蒙古等地。
第四,作物的分布与人口的形势相一致。
遗存发现较为集中的地方也正在当时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据《汉书•地理志》提供的公元2年各郡、国和京城、皇陵及个别县份的户口情况推算,黄河中下游的陕西、山西、河南、山东五省不到全国1/10的土地上聚集了全国5800万人口的2/3,达3800多万,而长江流域以南除江苏、安徽两省,人口稀少,平均每平方千米不到8人,东北的北部,西北的新疆、青海,西南的西藏、贵州和东南的福建等边地,每平方千米还不到1人①。黄河中下游作物在不同时期的分布也都比较密集,汉代达到先秦以来的第一个高潮。新疆除了粟、黍和与早期传播地有关的麦以外,没有其他早期作物,直到汉代也没有大豆、高粱、大麻分布,而福建、黑龙江目前还没有见到关于先秦两汉时期作物遗存的相关报道。这说明作物的分布推广以及种植数量是与人口的分布和人口密度相适应的,作物情况是人口情况的真实反映。作物分布和推广研究也是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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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0页。
分布和迁移研究的有效途径。
虽然依靠考古材料揭示的历史实际基本可信,但有些情况也提醒我们,如对考古材料不加具体分析有时也难免会有疏漏,容易得出偏颇的结论。
在汉代考古中,稻作遗存的发现机会仅次于粟,如果算上种植水稻的田地模型以及能说明稻作的图像和文字材料,有关稻作的考古资料的数量和出土次数应居汉代所有作物之首。这当然不能说明汉代的水稻种植超过了粟类作物,地区分布和葬俗差异以及考古工作中浮选技术的应用与否等方面的问题亦应顾及。
从稻作遗存的出土情况看,汉代水稻种植区向北方扩大。不种水稻的地区不出水稻是容易理解的,如西北地区都不见从先秦到两汉时期有关水稻种植的记载,除陕西宝鸡扶风周原王家嘴先周遗址和新疆尉犁营盘汉晋墓地,其他地方都没有稻作遗存出土。居延汉简中的粮食种类有谷、麦、大麦、小麦、杭麦、矿麦、糜、榜程、黄米、秫、黄麻等11种,不见稻。汉简所记的廪食标准用谷而不用稻。又据王国维《流沙坠简考释》,魏晋时的简文所记居延边城屯田种植的作物有大麦、小麦、禾等等,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值得注意的是,南方传统稻区有的省份如福建、湖南等地不见或少有稻作遗存出土,与出土稻谷较多的河南、江苏相邻的山东也未见相关的报道,而这些地区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有稻作农业。山东省只有经过浮选的高青陈庄和即墨北阡分别发现西周和周代(归入春秋战国时期)的水稻,而汉代遗址竟不见出土。这其中汉代农业生产的实际当然应该考虑,但当今考古工作开展的情况和是否采用浮选技术等也是极为重要的原因。另外,地方葬俗中的特殊性也不容忽视。河南洛阳汉墓多见陶仓或罐中存放粮食,而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发掘的汉墓有7000余座,目前发布的材料中,竟未听说有发现粮食遗存的例子,这很能说明葬俗的差异问题。
粟的出土地主要在北方,这与北方的旱作传统是一致的。另一个问题是,在汉代墓葬及部分遗址中出土的农作物90%以上属西汉时期,东汉遗物很少①。这种情况应与葬俗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西汉前期墓随葬粮食(或食物)种类多、数量大,如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西汉初期墓随葬陶仓内发现四束形态完整的稻穗②,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稻、麦、黍(稷)、粟、麻等15种作物③,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稻、粟、大麻等20种植物的种实④。西汉后期,随葬粮食的风气明显衰退。汉代盛行厚葬之风,墓中以多用钱币、贵重器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为尚,葬俗自西汉中期逐渐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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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462页。
② 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整理小组:《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10期。
③ 湖南农学院:《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动植物标本的研究》,文物出版社,1978年,第1~8、18页。
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87页。
化,随葬品中模型明器增多,由原来的仓、灶、井推广到碓房、猪圈、水田、池塘及鸡、狗等可以出产和增殖生活所需的实物的模型和俑类,反映了人们随葬观念的变化。人们认识到,“稻米万石”毕竟也是有限的,而有了田地,自然就能年年不断地产出许多粮食来。所以,东汉用田产(不动产)随葬取代了不能再生产的动产,实质上是厚葬的另一种形式的反映。
东汉时由于丧葬观念的变化,用田地模型等明器代替粮食实物随葬,这是墓中粮食遗存出土变少的根本原因。四川是稻作农业的发达地区,但只在西昌发现战国末至西汉早期的一处稻作遗存(稻壳)①,至东汉出现水田、水塘模型,就不用粮食实物随葬了。既然一个时代的葬俗发生全面变化,各类明器成为随葬品的主流,在其他不出与稻作生产有关的明器的地方,自然也会受风俗的影响,很少再用粮食实物随葬了。
两汉时间相当,而作物包括稻作遗存的出土情况却有很大不同,和对待前述稻作遗存的地域分布一样,使用考古材料论及稻作农业的发展时,也应先作具体的分析。某类考古材料的多与少不是简单的数字概念,它不只与今天考古工作的开展情况有一定的关系,也涉及一个时代、一个地区的文化背景和丧葬礼俗的变化,对它们要做具体的分析。
二 作物组合演变的考古学观察
在农业生产中,一个地区作物的构成以及各主要作物种植的比例叫作种植结构或作物结构。这实际上是一种作物的组合关系。考古学研究将墓葬中常常相伴出土的一组随葬器物称为器物组合,一个地区的器物组合相对稳定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通过对器物组合的考察,可以发现一地历史文化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以及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与交流、影响的具体细节。我们也把一个时期以地区为单元的作物组成称为作物组合,借鉴(而不是生搬硬套)考古学上器物组合的研究方法和理念,对先秦两汉时期几个地区作物组合的演变进行比较系统的考察。
由于受到考古发掘、取样地点和技术方法等因素的影响,各地作物遗存出土的机会不均衡,一个地区作物的出土数次(表5-5)只能作为推断该地作物组合情况的参考依据,选取有浮选统计或共出作物较多的地点进行讨论,以共出作物的出土概率为重要的参考指标,可以最大限度地缩小由于考古发现的偶然性所带来的误差。根据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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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四川省金沙江渡口西昌段、安宁河流域联合考古调查队:《西昌坝河堡子大石墓发掘简报》,《考古》1976年第5期。
率优先原则,综合各种数据不但可以寻出作物的组合情况,也可以给组合中的几种作物按种植数量进行大致的排序。有的作物确已开始种植而未在组合中出现,那虽是考古发现上的缺失,但也说明它种植量太少。河南、陕西、山东、安徽、四川、云南等省份是能够根据考古材料进行讨论的几个相对理想的地区。
(一)河南作物组合演变
1.夏商时期
根据表5-5 的统计,河南夏商时期作物的出土次数是:稻10、粟9、麦6、黍4、大豆2、高粱1。
五种作物在河南登封王城岗遗址都有出土,王城岗遗址的浮选结果见表5-7①。
表5-7 河南登封王城岗遗址出土商代作物
二里岗时期(11份样品) 殷墟时期
数量 (粒) 占出土作物% 出土概率% 数量 占出土作物%
粟 1534 79.7 100 108 59.3
黍 160 8.3 90.9 13 7.1
小麦 191 9.9 100 60 33
大豆 11 0.57 36.4 0
稻谷 29 1.51 72.7 1 0.6
说明:原报告统计时未将大豆计入,今将大豆补入重新计算各作物所占比例。报告没有提供殷墟时期作物的出土概率。
无论按出土粒数还是出土概率,王城岗遗址出土的商代作物的排序都是:粟、小麦、黍、稻、大豆。殷墟期没有发现大豆,说明当时大豆种植的少,可按二里岗期的情况排在末位处理。
出土概率要比出土次数更能准确地反映作物种植的实际情况,综合河南夏商作物的发现次数、登封王城岗遗址二里岗期(商代早期)和殷墟期(商代晚期)作物出土次数、出土概率,可以将河南地区夏商时期作物组合顺序统一调整如下:粟、麦、黍、稻、豆。
2.春秋战国
河南没有明确为西周时期的作物遗存出土。春秋战国时期作物遗存均为王城岗遗址出土的。登封王城岗遗址出土春秋时期的作物遗存见表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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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赵志军、方燕明:《登封王城岗遗址浮选结果及分析》,《华夏考古》2007年第2期。
表5-8 河南登封王城岗遗址出土春秋时期作物
春秋时期 (21 份样品)
数量 (粒) 占出土作物% 出土概率%
粟 421 85.6 47.6
黍 7 1.4 23.8
小麦 62 12.6 47.6
大豆 1 0.2 4.8
稻谷 1 0.2 4.8
王城岗遗址出土作物遗存的数量和出土概率揭示的情况相一致,即粟、麦、黍、稻、豆。
3. 汉代
河南汉代作物出土次数为:粟8、黍4、稻4、麻4、麦3、豆3、高粱2、薏米2。
洛阳西郊汉墓出土作物:粟、黍、麦、大麦、豆、小豆、麻、白米①。
洛阳西郊汉墓陶壶、陶仓的文字所见作物:粟、黍、小麦、大麦、大豆、小豆、麻、白米。
洛阳烧沟汉墓出土的作物:粟、黍、大豆、麻、薏苡②。
洛阳烧沟汉墓陶仓文字所见作物:粟、黍、小麦、大麦、大豆、小豆、麻、稻(白米)。
洛阳西北郊东汉墓出土作物:粟、黍、薏米③。
洛阳涧滨汉代墓葬出土作物:粟④。
洛阳涧滨汉墓陶仓文字所见作物:粟、黍、麦、豆、麻、稻。
综合出土次数、出土实物和陶器文字所见作物名称等,可以将河南汉代作物大致排定以下次序:粟、黍、麦(小麦和大麦)、麻、稻、豆(大豆和小豆)、高粱。
为方便比较,将三个时段作物组合情况集中排列如下:
夏商时期:粟、麦、黍、稻、豆;
春秋战国:粟、麦、黍、稻、豆;
两汉时期:粟、黍、麦、麻、稻、豆、高粱。
由此可见,河南地区的作物组合从夏商到春秋没有变化,说明夏商到春秋战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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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发掘队:《洛阳西郊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3年第2期。
② 洛阳区考古发掘队:《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12页。
③ 贺官保:《洛阳老城西北郊81号汉墓》,《考古》1964年第8期。
④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发掘队:《洛阳涧滨古文化遗址及汉墓》,《考古学报》195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