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循吏列传•王景传》:建初八年(公元83年)王景任庐江太守,“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余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使用牛耕以后,短期内使农田“垦辟倍多”,可见牛耕的效力之大。
《后汉书•章帝纪》: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牛疫。京师及三州大旱”,建初元年(公元76年)丙寅诏曰:“比年牛多疾疫,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因牛瘟导致耕作面积缩小,以致影响到谷价,说明牛耕在当时农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之大。农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牛耕,这绝不是牛耕未普及时所能有的现象。耕牛关系农业生产,牛的疾疫就是人的灾难,王充《论衡•恢国》说这场灾难“牛死民流,可谓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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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传玺:《两汉大铁犁研究》,《秦汉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②[汉]班固:《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中华书局,1962年。
以上是东汉早期的情况。再从铁犁的出土情况分析,先将目前见于考古报告而时代又比较明确的汉代铁犁具列为下表①(表2-3,报告中时代笼统为汉代的未统计在内)。表中数据虽不全面,但大体可以反映出相关的问题。
表2-3 出土西汉、东汉铁犁对比
西汉 东汉
犁铧 犁冠 犁镜 犁铧 犁冠 犁镜
陕西 32 13 2
河南 23 11
山东 1 2 4
江苏 1 1 1
河北 1 2 1
辽宁 3
福建 1
贵州 1
广西 2
宁夏 1
小计 39 41 2 3 17 1
总计 82 21
从表2-3可见,西汉和东汉铁犁的数量对比明显,西汉共82件,而东汉仅有21件。西汉时期的铁犁主要集中于中晚期,分布于8个省,其中陕西永寿铁器窖藏出土犁铧26件,犁冠和犁镜各1件,渭南田市镇出土犁铧6件,犁冠8件,犁镜1件。河南23件犁冠均出土于巩义市铁生沟汉代冶铁遗址。这三例出土数量较大,情况较为特殊。即使不计河南、陕西两地,西汉铁犁仍有十几件。东汉时期没有窖藏和冶铸遗址的事例,应该是形成与西汉铁犁对比悬殊的原因,但东汉铁犁出土地点较为分散,如河南11个犁冠发现于洛阳、襄城、陕县等4地,在未出土西汉铁犁的广西、宁夏也发现了犁铧或犁镜。一个地方西汉有铁犁,则东汉不当没有,因此,东汉较之西汉,铁犁在分布地区上明显扩大了。铁犁对应着牛耕,这个统计数据告诉我们,西汉牛耕的数量不比东汉少,而东汉时期分布的地区要比西汉大一些。如果说东汉时期农业已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牛耕,那么西汉时期的牛耕也已有相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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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黄富成:《汉代农业制度与农业文化研究》表4~6,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293页;周昕:《中国农具通史》表4-3-1,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年,第277~279页;陈文华:《中国农业考古图录》,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第221~223页。
两汉时期已经普及了牛耕,并且牛耕已经成为影响农业生产的因素。前面说到,铁犁和牛耕的推广受到小农经济条件的制约和耕牛数量不足的影响,这是否有矛盾?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理解。
汉代生产资料私有,以户为生产单位的小农或称自耕农的经济条件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二牛抬杠耕作方式下,要使五口之家的普通小农家庭普遍畜养两头耕牛实非力所能及,小农中应存在不少无牛户。1973年,湖北江陵凤凰山下葬于汉景帝四年(公元前153年)的木椁墓中出土竹简、木牍170多枚,其中有比较完整的“郑里廪簿”,记录了郑里25户自耕农的人口、劳力、土地和接受政府贷谷种的数量,如:
“户人圣,能田一人,口一人,田八亩,移越人户,贷八斗。二年四月乙□。”“户人击牛,能田二人,口四人,田十二亩,贷一石二斗。”
“户人口冶,能田二人,口二人,田十八亩,贷一石八斗。”
“户人越,能田三人,口六人,田卅亩,贷三石。”
“户人不章,能田四人,口七人,田卅亩,贷三石。”
“户人胜,能田三人,口五人,田五十四亩,贷五石四斗。”
“户人公士田,能田三人,口六人,田廿一亩,贷二石一斗。”
“[户人]公士市人,能田三人,口四人,田卅亩……”①
除“圣”一家只有1人有田8亩,另有一家2人有田18亩,其余人户3~7人,有田多在20~30亩,最多的54亩。其中有爵者2人(公士),有田不过30亩。贷谷数根据田亩数而定,每亩贷谷一斗。据《汉书》所记,贷给种食的对象一般是受灾或贫困农户,如《汉书•昭帝纪》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三月,“遣使者振贷贫民毋种、食者”。《宣帝纪》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诏曰:“鳏、寡、孤、独、高年、贫困之民,朕所怜也。前下诏假公田,贷种、食。”《元帝纪》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三月,“以三辅、太常、郡国公田及苑可省者振业贫民,訾不满千钱者赋贷种、食”。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三月诏,“无田者皆假之,贷种、食如贫民”。郑里25户受贷人家无论是人均还是户均占田都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数,他们是贫民阶层。郑里的户均土地只有24亩,最多的54亩。《淮南子•主术训》:“夫民之生也,一人跖耒而耕不过十亩。”郑里户均劳力2.7人,30亩左右的土地“跖耒而耕”也是可以胜任的,畜养耕牛一年的成本和季节性种地的效益比较是他们所要考虑的因素,像郑里这样的贫困农户既无能力也无必要畜养两头耕牛。据同墓所出4号木牍“郑里二月七十二算”,与“郑里廪簿”所记郑里能田者69人相近,因此,裘锡圭认为,“郑里的总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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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考释》,《文物》1974年第7期。
即使超过二十五户,也只能是超过不多的几家”①。那么,郑里绝大多数都应属无牛户。由于郑里人均土地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数,这里的情况尤其是贫困户比例可能不带有普遍意义,但大量贫穷人户的存在是当时的社会现实,他们是自耕农,但无力使用牛耕,当然也不必要或无能力置备铁犁具,这成为贤良、文学反驳盐铁官营政策的重要依据。如果仅着眼于这样的阶层,牛耕是没有普及。
但是也应该看到,政府在发展农业生产、推广牛耕上所做的努力,对于受灾和贫苦的农民往往有相应的救助措施,贷给种、食的同时,也贷与耕牛,虽然这样的救助或授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全社会耕牛问题,但会产生一定的积极意义。
《汉书•昭帝纪》: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春诏曰:“乃者民被水灾,颇匮于食,朕虚仓廪,使使者振困乏。其止四年毋漕。三年以前所振贷,非丞相、御史所请,边郡受牛者勿收责。”
《平帝纪》:元始二年(公元2年),“募徙贫民,县次给食。至徙所,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
《王莽传》:天凤五年(公元18年)“以大司马司允费兴为荆州牧,见,问到部方略,兴对曰:‘荆、扬之民率依阻山泽,以渔采为业……百姓饥穷,故为盗贼。兴到部,欲令明晓告盗贼归田里,假贷犁、牛、种、食,阔其租赋,几可以解释安集。’”
《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贫民无以耕者,为雇犁牛直(值)”。
《三国志•魏志•武帝纪》:建安七年(公元202年)曹操引军过家乡谯郡时为抚恤将士亲属而作《军谯令》:“其举义兵以来,将士绝无后者,求其亲戚以后之。授土田,官给耕牛,置学师以教之。”
当然我们不能把政府的假贷全看作是对民生的关心,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国家赋税当也是重要的考虑。没有牛也可以“木耕手耨”“跖耒而耕”,但从政府的假贷措施看,似乎没有牛就无法正常生产了,可见汉代农业对于耕牛的依赖。东汉应劭说:“牛乃农耕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之为强弱也。”②《汉书•食货志》记武帝末年赵过为搜粟都尉,在三辅地区推广代田,“用耦犁,二牛三人”,而“民或苦少牛,亡以趋泽”。“民或苦少牛”也表现出人们对牛的依赖,而在汉代以前,一农耕百亩,也不会想到牛的问题,更不会因少牛或无牛有“亡以趋泽”之说。
在牛耕已成大势的背景下,“跖耒而耕”的存在,或者是由于拥有耕地面积小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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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考释》,《文物》1974年第7期。
②[唐]欧阳询等:《艺文类聚》卷八十八引《风俗通》。
必要用牛,或者是经济条件不允许而出于无奈。但很多时候人们还是尽力创造条件使用牛耕,如汉代民间就有共买耕牛或借牛耕种事。《九章算术》卷七中几家共买牛的例题是按当时社会上存在的实际问题设计的,应不会是个别现象。《后汉书•鲁恭传》:鲁恭任中牟令,“亭长从人借牛而不肯还之,牛主讼于恭”。
另一方面,富裕农民家中和大地主的庄园里耕牛是必备的生产资料。从西汉晚期到东汉画像石上的牛耕场面,除扶犁人,还有多位参与协作的劳动者,其中可能有佣耕者。如山东滕州黄家岭画像石,一牛一马共耕,一人扶犁。前面三人持锄或䦆劳动,一人端器似在浇水。前头一人荷担送饭,身后带两个孩童。耕犁后面又有一牛拖耙或耱,一人驱牛操控。地头树下一人持杖而坐。一幅农耕图上有10人,这不是普遍小农家庭的劳动场面①。江苏睢宁双沟画像石,二牛抬杠,一人扶犁,一人锄地,一人送饭,田边还有一小牛走动,地头停着拖带农具或肥料的牛车一辆,扶犁人身后跟一小孩②。其他如山东邹城等牛耕画像石也有多人,只有陕北汉画像石牛耕图不善于表现宏大场面,只突出耕牛和扶犁人。也就是说,牛耕的普及存在阶层上的差异。上一章中已经分析过,《盐铁论•水旱》所说“贫民或木耕手耨”的现象只见于无力购买铁农器的部分贫民阶层。《汉书•兒宽传》:“大家牛车,小家担负,输租繩属不绝。”拥牛户本来就集中于上农大家阶层。中小地主、大地主庄园和富裕农民又是土地相对集中的阶层,特别是东汉地主庄园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如果从土地总量上考察,全社会牛耕地的比例不会比人力耕种的低,从这个意义上说,汉代牛耕是普及了。
我们还需要对《盐铁论》贤良、文学的说辞进行推敲分析。政府制造的农具“民用钝弊,割草不痛”,那大夫所说的私人铸器“铁力不销炼,坚柔不和”就不存在吗?《盐铁论•散不足》谈到奢侈带来的诸多弊端时,贤良借题发挥,以崇尚节俭为名欲行复古之实:“古者,不封不树……及其后,则封之,庶人之坟半仞,其高可隐。今富者积土成山,列树成林。”根据考古发现,战国至西汉早期庶人墓尚不起坟,至西汉晚期,庶人坟才开始流行起来,但直到东汉早期庶人无坟的规定还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在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盐铁会议召开之前,庶人坟还未成气候,“富者积土成山”也不是普遍现象。贤良、文学好用少数的、个别的现象以点带面,甚至极端化、绝对化,他们的举例难免带有夸张的成分。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村落遗址发现铁犁和牛蹄迹,其周围的农田无疑是牛耕田。这里的房屋是当地普通农户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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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夏亨廉、林正同主编:《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年,第24页。
②夏亨廉、林正同主编:《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年,第22页。
发掘的四处庭院都有门房、二进院落、厢房和正房,水井、厕所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与前面所说的郑里相比,又是另一派农家生活的气象。“木耕手耨”“跖耒而耕”是同牛耕并存的社会现象,但不是代表主流的耕作方式和发展方向。
我们从铁犁的分布和不同阶层使用牛耕的情况分析,肯定了汉代牛耕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和意义。总体上讲,牛耕是汉代农耕的主流,汉代已是牛耕的时代,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上还存在无牛户,存在“跖耒而耕”的现象,就不承认牛耕对汉代农业发展的决定性意义。在现在农机耕作的时代,农户也并非家家都有拖拉机和现代收获机器,尽管由于土地拥有量、农家经济状况或因地制宜等方面的原因,有些地方牛还在耕,人还在刨,但是牛耕地所占比重已经很少,机耕、机种才是生产方式的主流。

第三章 农田形态和作亩形式
粮食和土地是立国的根本,我国先秦时期以稷(粟)为谷物的代表,谷物之神(稷)和土地之神(社)合为社稷共同接受人们的祭祀和礼拜,社稷之祀成为国家之祀,社稷成为国家的象征和代称。从农业生产的角度讲,农具是武器,农田是战场,在考察了工具和牛耕之后,本章再来谈农耕工具所作用的对象——农田的有关问题。以往的农史研究过于重视作物和农具的考察,对于在农业生产中至关重要的农田问题少有论述,而且也只限于文献的分析和解读。近十年来由于农田遗迹的不断发现,农田考古逐渐成为农史和农业考古领域的新热点。对史前时期水稻田的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已经为区分农耕土壤和非农耕土壤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成为进一步研究土地整治、土地类型和分布等问题的良好开端。相比之下,对历史时期农田的专门研究还比较落后。2005年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成片农田遗迹的发现,引起人们对历史时期农田研究的关注,可以预期成为农田考古的新起点。田地形态和农田内的作亩形式反映耕作制度的变化,探讨耕作制度不能单从工具和作物本身着眼,这正是农田考古研究的意义所在。但是这里涉及的只是农田问题的一部分,并且仅就农田形态和农田的内部结构形式而论,当然,如果能将农田形态和与之关系密切的土地所有制形式相结合,会使研究更有意义。
第一节 农田考古的发端
在农业考古研究领域,对农田问题的关注是从对史前时期水稻田的寻找开始的,这实在得益于植硅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日本学者总结了一套判断稻作土壤的理论方法,他们对陶器的胎内稻的植硅石进行系统分析,根据植硅石的含量确定制造陶胎的土是否来自种植水稻的土壤,并把这一标准作为判别弥生文化和绳文文化的主要依据。实践证明这是行之有效的一套方法。后来他们把这套方法推广到中国,于1992~1995年首先在江苏吴县草鞋山遗址(今属苏州吴中区唯亭镇)同南京博物院等单位合作进行了试验,从而有了马家浜文化水稻田遗迹的最早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