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政府针对农户缺少犁牛耕具也曾采取过一些措施,如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③。东汉和帝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兖、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伤稼。……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贫民无以耕者,为雇犁牛直(值)。”④但这些都是非常年景下救济性质的举措,不是常规性的,不能从根本上缓解民间缺牛的状况。
西汉《汜胜之书》介绍的区田法也与解决当时的耕牛问题有关。区田法的特点是把农田划成若干宽幅或方形小区,采取深翻作区、集中施肥、等距点播、及时灌溉等措施,以取得好的收益。它不要求成片的耕地,不需要采用铁犁牛耕,只需要投入大量劳力,比较适合缺乏耕牛和犁具、经济力量比较薄弱的小农经营,可谓是因地制宜。
在中国古代,耕牛问题时常左右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江南地区,在实行牛耕千年之后,由于缺少耕牛,至明代又回到了用铁搭耕田的时期⑤。明代宋应星《天工开物•乃粒》说:“吴郡力田者,以锄代耜,不藉牛力。”《嘉兴府志》卷三十二:“上农多以牛耕。无牛犁者以刀耕。其制如锄而四齿,谓之铁搭,人日耕一亩,率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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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黄展岳:《闽越国出土铁农具初步考察》,《福建文博》1999年第1期。
②范连生:《略论建国初期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农具推广》,《古今农业》2011年第1期。
③[汉]班固:《汉书》卷十二《平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
④[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四《和帝纪》,中华书局,1965年。
⑤曾雄生:《从江东犁到铁搭:九到十九世纪江南农耕技术的缩影》,《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1期。
当一牛。”并不是人们不喜欢用牛耕田,实在的原因就是农户养不起耕牛,或是相对于田间的收益,养牛的成本太高。在任何时期,“上农”都只占少数。在汉代,“自耕农虽然在铁器使用的最初阶段展现了历史的进步性,但在牛耕出现后却表现出极大的局限性。他们的经济能力决定了他们难以置办价格比较昂贵的耕具、耕畜。在一牛一犁一人式的耕作方式出现以前,唯有国家屯田和私家豪强有实力利用牛耕装备农业生产。”①
对于养不起牛的贫困自耕农来说,“铁器失其宜”,《盐铁论》中,贤良、文学显然是站在了众多下层贫民的立场上。贫民无力备牛,铁犁铧对于他们来说是无用之物,他们的得力工具是那些轻便的锸、䦆之属,就如同明代江南地区农民手中的铁搭。因此,我认为,贤良所说的“不给民用”的“大器”是针对铁犁说的,大铁犁当然也在“大器”之列。铁犁相对于锸、䦆类小型农具是大器,从配套器械(犁架等)和牵引动力上讲也是大器。如果单独把铁犁中的某一类按不同的尺寸标准或是否带有犁壁划分为大器和非大器,就未免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盐铁论•禁耕》又记文学之语曰:“铁器者,农夫之死士也。……县官笼而一之,则铁器失其宜,而农夫失其便。器用不便,则农夫罢于野而草莱不辟。”更将贤良所诟病的“大器”扩展到“铁器”。《史记•平准书》:武帝时,齐御史大夫卜式“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铁器苦恶,贾贵,或强令民卖买之”。铁器之不便于民确是当时的一大社会问题,所说的“铁器”当包含大小铁犁甚至其他铁农具。
过去曾有人认为“大器”指兵器和煮盐牢盆②。《盐铁论•水旱》说“大器”的缺点是“不给民用。民用钝弊,割草不痛。是以农夫作剧,得获者少,百姓苦之矣”,明显是就农器而论。四川广汉市石亭河滩出土重达1.38吨的柱形铁铸“桥墩”,上有武帝“太始元年” (公元前96年)纪年,其时盐铁官营已实施了22年。铁桥墩标重(“卅五石”)与实重基本相符。发掘者认为,这是“目前汉代考古中发现的最大铁铸件和首次发现的工程铁铸件,才真正是‘县官鼓铸’的‘大器’”③。将这类巨型铁件附会为《盐铁论》中所说的“大器”,实属望形生义,无需多做讨论。
二 从汉代铁犁的制造看“大器”
铁犁的生产制造是同前述“大器”相关的一个问题。1974年春,河南渑池县火车站南发现一个铁器窖藏,出土铁器6类419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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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波、樊志民主编:《中国农业通史•战国秦汉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年,第126页。
②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21页。
③德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四川广汉发现西汉纪铁“雒江桥墩”》,《四川文物》2015年第1期。
(块),以铁犁具为大宗,有铁犁范35件,各式铁犁1200余件,犁镜99件。铁犁具以外的铁农器还有锸、铲、䦆、锄、镰等。其他还有:手工工具类的钻、锤、六角承(釭)、齿轮、凿等520余件,兵器类的斧、箭头等605件,生活用器类的釜、鏊、甑、锅的残片760余片以及灯、炉、权、小刀、网坠、钉、车马器等40余件。铁犁具是最多的一类,占到所有窖藏器物及其残片的1/3强。犁具中V形铁口犁、舌形大铁铧和犁壁都是汉代常见的类型,出土的1101件V形铁口犁,“多数是大铧,小铧仅有十二件”,“从不同的铭文,可知这批铧至少出自五个作坊”。李京华先生根据窖藏器类的形制特征,认为窖藏包含了自汉至北朝时期的器物,多数属于曹魏,窖藏为北魏的遗留①。汉代至曹魏时期铁农具的形制变化不大,这个以铁犁具为主要内容的窖藏,反映了汉魏时期铁犁的推广和铸造情况。1984年,陕西渭南田市镇出土一批西汉后期的铁农具,有三角形犁铧6件、犁冠8件、耧铧8件、犁壁1件、铁犁支架3件、䦆4件、锄1件、镰2件、铲2件、锛7件等②。渭南田市地处京兆尹之下邽县,一次集中出土如此多的铁农具,其中铁犁具又占了很大的比重,应不是私营产品,这似乎可以解释贤良“大抵多为大器”之说。我们再看下面明确为铁官铁工场的生产情况。
汉代自西汉武帝到东汉前期,大部分时间实行盐铁官营政策,因此铁农具包括铁犁都出自官营的手工业工场。据《汉书•地理志上》记载,西汉时期大司农属下铁官49处,分布于全国40个郡。每处铁官下辖一至多处冶铸工场。目前考古发现的汉代铁工场遗址60余处,根据出土铁器上的铭文,已有20余处西汉郡国铁官所属的铁工场得到确认③,我们把相关的铁官工场遗址及出土铁器情况列为表2-2。
每一铁官所属的铁工场大都不止一个,如属于南阳郡铁官冶铁或铸铁的工场遗址在南阳瓦房庄,鲁山望城岗、西马楼,泌阳下河湾,桐柏毛集西铁山、铁楼村,固县乡张畈村,南召县草店,镇平县尧庄,方城县赵河村等地,都有发现。表中所列只是通过考古调查或发掘能够明确为某铁官所属的铁工场中的一部分,并且是有相应的铁产品出土的工场遗址。
由表2-2可知,汉代铁官属下的铁工场以铁农具生产为主要任务,既生产铁犁,也生产䦆、锸、锄、镰,除前举渭南田市镇和渑池两处遗址,铁犁无论是出土的机会还是发现的数量都不及小型的锸、䦆类起土工具,其他的小型农具如锄、镰和生活日用器、兵器、车马器等也都有生产,而且数量颇大。贤良指摘“县官”“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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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渑池县文化馆、河南省博物馆:《渑池县发现的古代窖藏铁器》,《文物》1976年第8期。
②郭德发:《渭南市田市镇出土汉代铁器》,《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3期。
③白云翔:《先秦两汉铁器的考古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341~345页。
而一之”,“大抵多为大器”,应该不单单是说生产数量上的问题,所谓“多”应是相对于农户所具备的犁耕条件而说的。铁官工场的生产是按计划定额进行的,这就是“员程”的重要内容。
表2-2 汉代铁官所属铁工场生产的铁器类型
铁官所在地 所属铁工场的遗址 产品
标识 铁农具类型
其他铁器
出处
左冯翊 夏阳(今
陕西韩城县南) 陕西韩城芝川镇 竖銎䦆、锄、镰、铲的陶范 凿、削刀、齿轮的陶范
《考古与文物》1983年第4期


郡 宜阳(今河南宜阳县西) 河南新安上孤灯村 弘一
弘二
铧冠、铲、六角锄等的铁铸范 《华夏考古》1988年第2期
渑池(今
河南渑池
县西)
河南渑池县火车站东南

绛邑,周左、
黽等
铁犁范35、V形铁口犁1101、犁铧48、双柄犁1、犁镜99、铁锸范5以及锄、镰、锸、铲等多件
钻11、锤20、轴承483、
齿轮4、斧434、箭头171、灯4、炉2、案1、
权5、铺首4、脚架16、
鸠2以及釜、甑、锅等的
残片甚多 《文物》1976年第8期
河东郡
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

夏县禹王城小城
东三
犁铧、铲的陶铸范、铁直口锸3
六角缸、圆缸、釜、盆、
车軎等陶铸范
《考古》1994年第8期
河南郡
洛阳(今洛阳市)
郑州古荥镇
河一 犁、铲、锸的陶模。铁犁2、V形犁铧甚多(残)、铲112、锸18、竖銎䦆
21、双齿䦆7、锄4 六角承陶模。锛39、凿
12、缸5、齿轮4、矛4
件及夯、軎、削、灯、钩、钉等80余件 《文物》1978年第2期
巩义铁生沟
河三
竖器䦆11、铲26,犁铧、双齿䦆、锄等多件
锤、锛、凿、钩、钉、剑、刀、镞、釜等
《考古学报》1985年第2期
南阳郡
宛(今河南南阳市)
河南南阳瓦房庄
阳一 铧冠模、䦆范。V形犁2、耧铧7、锸3、锲7
车器范。锛8、斧27、缸2、刀9、剑2件及齿轮、凿、锤、钻、衔、盆、罐、鼎、钩形器、权、椎、环等 《文物》1960年第1期;《华夏考古》1991年第1期
河南鲁山县南关望城岗
阳一
河口
铧冠铸模、䦆、锄范
小件铁器
《华夏考古》1992年第1期;2002年第1期
鲁国
鲁(今山东曲阜)
山东滕州薛城皇殿岗村
山阳二、
钜野二
铲、犁铧等铸范片
斧的铸范片
《考古》1960年第7期
1965年第12期
蜀郡
临邛(今四川邛崃
县)
蜀郡、
蜀郡
成都
凹口锸2件
刀、凿、斧
《文物》
1962年第3期;
《考古》
1990年第12期
汉政府非常重视铁农具和新农技的推广,铁官工场的产品远销各地。陕西陇县高楼村汉代铁器窖藏发现带有“东二”铭文的铁铲和“河二”铭文的铧冠①,它们分别是河东郡第二号铁工场和河南郡第二号铁工场的出品。湖北黄石铜绿山古矿冶遗址曾采集到一件“河三”铭文的残铁锄②,则产自河南巩义铁生沟汉河南郡第三号铁工场。又据居延汉简:“垦田以铁器为本,北边郡毋(无)铁官,卬(仰)器内郡,令郡以时博卖予细民,毋令豪富吏民得多取贩卖细民。”③内郡生产的铁农具经由政府“以时博卖予细民”,推广到西北边地。居延屯田田卒的生产工具、种子和口粮等由官府供给,金关T30:144简就记述了南阳郡为居延补充铁农具的情况。居延地区发现的汉代农业生产工具还有铁锄、铁锸、铁斧、铁锤等。当时西北边塞地区使用的铁农具多系内郡制造,由大司农统一调拨。政府统一组织铁器生产,计划调拨,又不允许私人介入铁器的制造,这就难免会产生供求上的矛盾。
尽管铁官工场有生产上的盲目性,但是生产的器类一多,人们就有了选择的机会,在政府铁器生产“笼而一之”的形势下,铁器能得到推广,也不可能仅是政府号令的作用,其中自有铁器本身合理性和适用性上的原因。《盐铁论•水旱》又记贤良攻击盐铁官营的另一段话:“故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贾,器和利而中用。……(今)盐、铁贾贵,百姓不便。贫民或木耕手耨,土耨淡(啖)食。铁官卖器不售,或颇赋与民。”官营产品价格高是“百姓不便”“百姓苦之”的重要原因;“铁官卖器不售”则说明官营产品确存在积压卖不出去的情况,这就是盲目生产的“不合民用”的产品,其中应以脱离农民犁耕条件而盲目生产的“大器”为主。铁犁毕竟不像小型的䦆、锸,即使牛耕再普及也只能是按户配置,生产比例掌握不好也会造成产品的积压。“颇赋与民”,不公平地配售给百姓,自然又引致更大的社会问题,给贤良、文学批评盐铁官营以口实。
我们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铁官工场铁器的生产情况,从适用性上来认识大器,而不单是从器形的大小上着眼,认为汉代铁犁的推广受制于耕牛在下层贫民中的普及程度。但这并不是说汉代牛耕还不多见,只是相对于一部分农民的经济条件,政府的铁犁具生产是过剩了,所以成为贤良攻击官方铸器不合民用的依据。这不是铁犁之过,是政府的生产计划没有调整好。张传玺先生也认为,“贤良所批评、农民所抱怨的,不在于器大,而在于铁官们不管社会、农民的需要,不管产品种类是否平衡,而是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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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陕西省博物馆、文物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发现的汉代铁铧和瓣土》,《文物》1966年第1期。
②黄石市博物馆:《铜绿山古矿冶遗址》,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167页。
③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等:《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与第四燧》“破城子探方五二”第5条,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228页。
地‘多为大器’,而且质量太差,价钱太贵。”①这里的“盲目”也指铁官工场生产计划即“员程”的不切实际。虽然他还是认为“大器”是就铁犁大小说的,但关于政府铁器生产盲目性的说法却是很有见地的。
另外,汉代铁官之外还有小铁官,“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所在县”②。小铁官也是盐铁官营的产物,一般由当地县令(长)兼任,负责民间废旧铁回收和新器铸造。相对郡国铁官,小铁官没有能力和充足的原料多生产大器,其产品数量相对较少,但也颇能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目前我们对于地方小铁官工场的生产经营情况还缺乏了解,不知道贤良、文学攻击的产品种类、质量、价格等问题是否也反映在地方小铁官经营的产品中。
三 汉代牛耕普及和在农业生产中的意义
以上所谈的几个问题实际上都是围绕《盐铁论•水旱》的“大器”展开的。大器就是与牛耕紧密相联的铁犁。我们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铁官工场铁器的生产情况,从适用性上来认识大器,认为汉代铁犁的推广受制于耕牛的普及程度,相对于农民的经济条件,政府出于发展生产目的而制造的铁犁具是相对过剩了,加上器恶、价贵等问题,便成为贤良攻击官方铸器“不合民用”的借口。但这并不是说汉代牛耕还没有普及,春秋时期已有人名中牛与耕或犁对应的事例,到铁器普遍使用的汉代还说牛耕尚未普及,这如何说得过去?牛耕的推广和普及只有相对性,无法用量化数字来说明。首先我们从汉代牛耕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来认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