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先秦两汉农具的发展与传统农业的形成
农具是反映农业生产和农业发展过程的最直接的材料,也可以说,农具是农业发展的足迹,忽视了农具的作用和意义,我们对于古代农业的考察将无从下手。但是,农具问题又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课题和庞大工程。虽然在考古学研究中,对待出土材料我们应采取审慎的态度,没有发现的不代表古代一定没有,但是历史上少见的事物被后世发现的机会自然就小,而较为普遍和多见的事物被发现的概率必然也大,这样认识,我们便可以放心地依据目前所能看到的出土材料并辅以文献记载来揭示历史时期农具发展和演变的实际情况。前面我们只是梳理了先秦两汉农具发展的粗线条,但这已足以让我们从中发现这一时期农业生产从简单到复杂,从粗放到精细的过程,揭示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而农具发展的态势,农具类型和数量的变化以及农具的制造等等,同时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农具和对农业生产的态度,这种态度不但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生活的变化。
一 铁农具的推广及其意义
从夏商西周到战国秦汉,农具的类型随着生产过程的细化而不断增多,这也是耕作制度和技术的演变所要求的。有一个重要现象,就是铁农具从春秋开始出现,战国中期进入到普及和推广的时期,因此考古发现的数量大,分布地区广,铁农具成为促
——————————
①余扶危、贺官保:《洛阳东关东汉殉人墓》,《文物》1973年第2期。
进农业生产快速发展的要素。因此,教科书上说,由于铁器的普遍应用,战国秦汉时期土地广为垦辟,农业进入大发展的时期。这种把农业的发展主要归于铁农具推广的论断过于简单化,因为农业的发展还依赖于耕作制度的变革和种植管理技术的提高那么我们如何正确理解和认识铁农具在农业发展中的意义呢?
从前面农具的分类叙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并非在每一环节中都有铁农具的身影,木、石工具填补着一些重要的环节,如果只谈铁器,就算是在铁农具普遍应用的汉代也无法顺利完成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木、石农具的存在和应用是适应了不同的生产需要,有的取其轻便,有的则根本不需要用铁,道理是显然的,即使是在现代乡间社会,木、石农业器具仍有其存在的充分依据,如碎土的木耨、整地覆土的耱子、打谷连耞、扬场木锨、车水辘轳以至日常生活中的木勺、竹筐等等,都或多或少在发挥着作用。有的生产环节自古及今都只需辅助性的木棍,或根本不需专门的农具,如汉代的薅秧。薅秧是稻田的中耕管理活动,现存四川新都县(今成都市新都区)文管所的“薅秧画像砖”有准确的刻画:左边稻田中两个农夫正在进行薅秧劳动,二人手中各持一杖,可能是由于杖的一端恰止于秧苗下,向上斜长的秧苗就像是耙齿,有人解为“薅秧耙”①。四川绵阳新皂乡东汉墓出土的陶水田模型上有五人,其中一人腰悬薅秧鼓双手作击鼓状,一人手中持杖薅秧,孙华明确说其手持“薅秧耨”②。水田薅秧主要是用足踩田,又称为足耨或足芸,目的不仅仅是除草,拔或割掉的稻田杂草被踩入泥中,沤烂又可成为田中的肥料;同时通过脚踩使泥土翻动,活动苗根,刺激增发新根,促进稻秧生长。流传至今的广西民谚云:“水田里脚板响,旱田里铁板响,见响禾苗长。”就是说,田间管理旱田要勤锄,稻田要多踩。湖北农谚“手拿薅秧棍,慢慢往前奔,薅死一层草,抵上一道粪”,也是这类稻田管理的写照。汉代薅秧图上正是两农夫手扶薅秧棍行走于田间的情景,薅秧棍只不过是便于在泥水中行走和用力踩草起辅助作用的木杖或竹竿,这就是所谓的“薅秧耨”,可见薅秧足芸之法源远流长。北宋曾安止《禾谱•芸稻篇》记芸稻“又有足芸”,其法:“为木杖如拐子。两手倚以用力,以趾蹋拨泥上草秽,壅之苗根之下,则泥沃而苗兴。”这种状如拐子的辅助工具可算是稻田专用的农器了,那汉代农夫手中的薅秧棍虽然简单,如果不是用过之后随手弃之,放在家中每年都拿来使用,就是正规的专用农具。薅秧是不需要铁器的。
考察铁器的推广和普及应考虑到具体生产环节的特点,以实际生产需要为依据,
————————
①夏亨廉、林正同主编:《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国农业出版社,1990年,第31页。
②孙华、郑定理:《汉代秧鼓俑杂说》,《农业考古》1986年第1期。
而不能在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去寻觅铁器的有无和数量。问题是,在铁器开始推广的年代,最需要铁器的生产领域或过程是否已经普遍使用铁器了。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最需要铁器的是耕垦起土环节。
杨际平对秦汉时期铁农具的出土情况进行了详细考察,结合汉代盐铁官营政策的推行和简牍文字锸、鉏(锄)从木作㮑、柤等现象分析认为,“秦汉时期,铁农具还不能充分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因而木制起土农具亦尚未完全退出生产领域”①。秦汉时期的木质起土工具肯定是存在的,但是木器不易保存,难以在考古发掘中被发现,故无法说明相应的木农具的具体使用情况。秦汉时期的锸大都是在木锸头上套装铁口,文献称为“锸金”“鐅”“鐅金”。凹形䦆是䦆的铁口部分,犁具多是木犁底上套V形铁犁冠,锄、斧也有套铁口的,考古发现的就是这类铁口或铁头、铁冠。虽然是局部用铁,但不管铁口有多小,它们与木质部分组装以后就是铁农具。这只是在需要用铁的部位用铁,现在木工工具的锛、刨等都是如此,是由具体工具的功能决定的,有的还是制作技术进步的表现,我们绝不能据此来说明“当时铁的供应仍不能充分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从而以此作为秦汉时期“铁农具还不能充分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的证据之一②。战国时期的铁犁都是犁的铁冠,我们称为V形犁。V形铁口犁套在犁架的木叶犁底上,是直接刺土的部位,因此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西汉出现了全铁犁铧,V形铁犁冠套在大铁犁上,再装到木犁底上。全铁犁铧加V形犁冠,用铁量增大数倍。汉代直接横向装柄的长条形铁䦆(即横釜䦆)数量逐渐增多,而凹形铁䦆在不断减少,东汉时期已非常少见。长条形䦆用铁量是凹形䦆的两倍多。但是,全铁犁铧适于承装犁镜,长条形䦆装柄方便,刨土有力,它们适应了耕作技术的需要和使用便利的要求,代表了工具发展的方向。农具的形状与铁的供应问题并没有逻辑关联,说秦汉时期铁和铁农具的供应量不足也许是正确的,但应从铁农具生产的数量和普及程度等方面来讨论。
考古发现的秦汉耕垦起土类铁农具,据杨际平的统计,截止到1998年见于报道的有:铁犁铧(含犁冠、犁镜)146件,铁锸241件,铁䦆492件,铁铲282件,铁锄189件③。
由于考古报告中农具的定名不统一,各种铁农具的绝对数值可能稍有出入,但它们相互间数量悬殊,其对比性应该是可信的,这些数据反映了不同农具的发展趋势,即使再补充一些新的出土材料,也不会改变这样的势头。铁䦆的数量占了绝对优势,
——————————
①杨际平:《试论秦汉铁农具的推广程度》,《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2期。
②杨际平:《试论秦汉铁农具的推广程度》,《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2期。
③杨际平:《试论秦汉铁农具的推广程度》,《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2期。
其次是铲和锸,犁的数量最少。这样的数量对比较合乎农具自身的特点和生产的实际。䦆、锸、铲、锄都是单人使用的小型农具,易于推广;而犁需有畜力或者二人以上牵拉使用,即使在十分普及的情况下也只是按农户计量,不可能人手一架,出土数量相对较少自然是可以理解的。另外,䦆、锸又兼作土作工具,应用不限于农耕,尤其是䦆,可以说是动土必用,为农家必备,早在商周时期青铜䦆就已显示出数量上的优势。铲非但是铲地除草的工具,也是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庭院内的许多事情都会用到。锄的功能过于专一,故数量不及铲、锸等农具。
如果按照生产环节重新排列,耕垦起土类(犁、䦆、锸)879件,中耕类(铲、锄)471件。这揭示出耕垦起土在整个农耕活动中的重要性。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农具的配置是依据生产环节的重要性和具体特点来进行的。耕垦是首要的环节,生产规模和作亩制度奠定了农业的基础,劳动强度大,用工多,投入的工具自然最多。虽然起土类工具的䦆、锸既可用于土作,也可用于田间管理,但是它们不能同时兼作几种劳动,在耕垦时节,犁、䦆、锸等集中见于农田,所以犁、䦆、锸的数量反映的就是耕垦起土农具的情况。也就是说,在耕垦起土环节中铁农具应用得最为普遍。当然这还无法说明它们是否足以代替木质起土农具,以及木农具还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和使用的问题。
中耕的铲、锄数量只及耕垦农具的一半多,但并不说明中耕不重要。数量众多的镶也可以用于中耕,补充中耕农具的不足,使中耕得以顺利进行。中耕不可能用木锄,而汉代石锄也未见报道,可以判断汉代中耕劳动就是依靠铁器进行的。
收割用的镰、铚虽未做统计,但早在战国时期便已经基本不见石镰和蚌镰,说明铁镰、铚满足收割生产的需要。数量不在多少,足敷用度就好。
早在战国时期,文献就有以“铁”指代铁农具的情况,《孟子•滕王公上》记孟子反问农家著名代表人物许行的弟子陈相:“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这里的“耕”自然不仅指翻土而言,“铁”也并非指代某一种铁农具。《秦律十八种•厩苑律》:“叚(假)铁器,销敝不胜而毁者,为用书,受勿责。”政府借给农民铁制农具,在使用中磨损毁坏的,以文书报损耗,收下原物而无需赔偿。“铁器应指官有的铁犁一类农具。”①汉代仍以“铁器”称农具,《盐铁论•水旱篇》:“农,天下之大业也;铁器,民之大用也。”《盐铁论•禁耕篇》:“铁器者,农夫之死士也。”以敢死之士取譬铁农具的重要。如果铁农具在农耕中尚未普及,也未起到足以影响生产进程的作用,文献中不会有如此代称和譬如。
——————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23页。
报道的考古发现的疑似木农具有湖南里耶古城一号井出土的“木䦆”和“木铲”。里耶一号井废弃于秦末,以出土3.7万余枚秦简而闻于学术界,井内出土物中有木䦆和木铲各1件。木䦆长条形,横断面方形,一端带一长方形卯孔,木质坚硬,通长30.6厘米。刃部一端开裂,报告推测“可能安有铁刃”。木铲扁平宽身,平头(刃),细短柄,头宽14.5、柄宽4.8、铲身厚0.8~1.1厘米,并无刃口可言①,器形更像今日泥瓦匠手中端泥的泥板,与农具无关。已报道的明确与掘土、铲土有关的汉代木农具只有长沙咸家湖曹馔墓出土的一件木锨(锸)②。
湖北汉墓出土持器木俑较多,所持农具都将刃部涂黑以表示铁质器,如江陵凤凰山168号墓出土持农具男俑6个、女俑4个,出土时木俑手持农具已失落,但发现锸、锄、䦆等木质明器,它们均在刃部绘黑色表示铁质农具③。这是汉代明器通行的做法。甘肃武威磨嘴子东汉墓(M48)出土木牛、木犁一组,黑牛31厘米,白色勾画眼鼻,木犁长18厘米,铧头宽3厘米,绘黑色④。四川汉墓出土持锸陶俑、石俑,陶俑塑造粗糙模糊,石俑持锸,锸头均呈“凹”字形,指示为套装的铁刃⑤。这些都说明,铁农具是当时人们常见常用的工具,故在表现农具时很自然地以铁器为特征。
至于汉简文字中的从木的㮑、柤的问题,我认为,这正是早期木农具的印记。汉字发生的历史悠久,文字一经定型,结构的变化远没有字体变化快,字形反映的是造字之时而非用字之时的准确状况,这使我们能够从字形中透视更远时代的历史现象。甲骨文是我国最早的成熟文字,有学者将甲骨文、金文中酉、畐、丙、鬲、宫、雍及相关字形与考古发现的遗物、遗迹相对照,如酉、畐字形中所见的瘦长尖底器不见于商代,而与仰韶文化常见的尖底瓶十分相似,从而推断,酉及以之为构字部件的文字大约形成于仰韶文化晚期。其他字形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字分别出现于仰韶文化到河南龙山文化时期。“尽管后来与这些早期文字有关的日用实物与居住建筑已被废弃或改造为其他形式,但它们却以‘活化石’的形式保留在商周甲骨金文中了。”⑥㮑、柤等从木的农具文字所反映的现象要从它们形成的更远的时期去找寻。汉代是文字的变革时期,文献和汉简中锸字已存在三种写法:㮑、臿、锸。臿在文
——————————
①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发掘报告》,岳麓书社,2006年,第222~224页。
②长沙市文物局文物工作组:《长沙市咸家湖西汉曹馔墓》,《文物》1978年第3期。
③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考古学报》1993年第4期。
④甘肃省博物馆:《武威磨咀子三座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12期。
⑤乐山市崖墓博物馆:《四川乐山市沱沟嘴东汉崖墓清理简报》,《四川文物》1993年第1期;南京博物院:《四川彭山汉代崖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54~55页。
⑥王晖:《从甲骨文金文与考古资料的比较看汉字起源时代》,《考古学报》2013年第3期。
献中较为常见。但由于铁器已成为普遍、常见的农具,也影响到文字的改革,居延汉简“入鍤一”(512•14)①,从金之锸的出现正反映了汉代铁农具普及的新气象。
汉代铁农具类型在各地区的差异正逐步减少,各地工具出土的数量、常见农具的类型、特点虽不尽一致,但共同点是主要的。黄展岳先生曾就福建崇安汉城出土的汉武帝时期的200多件铁器中的农具进行了分类研究,指出闽江流域的农耕主要依靠锄锸类工具,未见牛耕;以稻作为主,并且渔猎也占有较大比重②。渔猎不属大田生产的内容,其存在不能单纯看作是原始和落后,也是因地制宜的表现。崇安汉城出土的犁铧与河北满城2号墓所出相似,五齿耙、“凹”字形锸等也都是中原地区常见的器形③。广西贵县罗泊湾1号汉墓出土的“东阳田器志”木牍残件是墓中随葬农具的清单,志中残存“㮑”字,而墓中出土一件“凹”字形铁锸,弧刃外撇,带有南方特色④。东阳故址在今江苏盱眙马坝东阳村,该田器志应为江淮地区农具的专志。这些都反映了汉代铁农具推广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