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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拱三年某月八日 佛弟子刘孝光 上为天皇、天后…… 《张乃翥文》, 第28页。
垂拱四年( 688)三月 秦弘等 为皇太后、皇帝、皇后…… 《八琼室金石补正》,第210页中,《张乃翥文》, 第28页;《汇录》,第553页。
如意元年( 692闰五月 丁君义 上为天皇、天后…… 《八琼室金石补正》,第211页上,《张乃翥文》,第28页。《汇录》,第162页。
永昌元年( 689)五月廿七日 佛弟子皇甫毛仁 上为圣母皇帝、师僧父母 《张乃翥文》,第28页。
大足元年( 701)三月八日 佛弟子阎门冬 奉为圣神皇帝陛下及太子、诸王…… 《八琼室金石补正》,第211页中,《张乃翥文》,第29页。
长安元年(701)十二月八日 张阿双 圣神皇帝陛下及太子、诸王、师僧父母…… 《张乃翥文》, 第29l页。
时间不确,只言天皇、天后的题记,这里没有列入。表中所列造像题记,前者皆有为天皇、天后字样,后者都是为圣神皇帝、圣母皇帝等。背景不同,文辞固有区别。
唐高宗和武则天分别称为天皇、天后,是从咸亨五年(674)八月开始,所以天皇、天后之称代替皇帝、皇后的题记都发生在这以后。垂拱年间的三条题记是在武则天为皇太后临朝听政的时候,但是题记书写者看来都是一般百姓,没有什么政治身份,所以反应并不灵敏,依然在书写天皇、天后。尤其是如意元年(692)的丁君义题记,当时武则天已经称帝,可是丁君义还书写天皇、天后。这可以看作是民间天皇、天后的称谓影响巨大,以至于后来的题记还在继续使用这个已经过时的称谓①。
永昌元年(689)皇甫毛仁题记称“圣母皇帝”,这应该跟前一年五月武则天加尊号“圣母神皇”有关。圣母神皇尊号,不是皇帝的正式称号,是武则天探索升位为皇帝的一个台阶,而该题记径直称谓“圣母皇帝”,不知是尊号的误置还是有意为之,或许在民间并不在意“圣母神皇”与“圣母皇帝”有什么差别。当时武则天就在洛阳,第二年就改洛阳为神都,如果她有机会看到皇甫毛仁的题记,一定要加以民意或者天意的解说。武则天载初二年(690,亦即天授元年)九月称帝之后,龙门石窟的题记中很自然又多出一些张阿双题记这类内容,本属正常,所以本文不再列举。
在传世文献中,我们只见宫中对高宗、武则天并称“二圣”的实用例证,而朝臣的上奏皆为“陛下”或者“天皇”,至于同时期的造像题记,“二圣”称谓的却一件都没有见到,所见都是皇帝、皇后或者天皇、天后之称。那么所谓中外并称或者朝见、奏章的“二圣”之称,更没有找到实用例证。不用说,高宗、武则天时期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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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最近在河北柏林禅寺看见一件天宝时期的石刻,也写着天皇、天后供奉,历时竟然如此之久。
长期住在洛阳,而龙门石窟正属于洛阳。这,到底说明什么呢?两类数据中,这个差距甚至矛盾是如此明显,我们今天将如何理解呢?如果确有《通鉴》等所说中外都称高宗、武则天为“二圣”,那么这些造像题记就不该存在。因为,造像题记是写在明处的,在表达对佛教的祈福以外,对于政治人们没有必要甘冒危险,而政治正确是最安全的一种保证。如果朝廷通行“二圣”之称谓,那么在龙门的石刻题记中就理应有所反映,相反,龙门石刻题记中没有一例“二圣”称谓,证明当时应该并不存在什么天下皆称“二圣”之事。
对于龙门石窟的这些题记,毕竟多把皇帝、皇后连写在一起,是否会有人认为这也能说明武则天的一定地位呢?对此,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告诉读者,民间的这类石刻题记,有一定的传统,多数是不与政治联系的,而联系者也主要是形式主义的。神龟二年(519)九月《崔懃造像记》有“上为皇帝陛下、三公、主司,后为居家眷属……”①字样。正光六年(525)《苏胡仁十九人等题记》有“为皇帝陛……②”字样。北朝造像中这种祈愿文涉及皇帝、朝廷,至少已经是一种套话③。隋朝仁寿元年(601)十月十五日《诸佛舍利宝塔》铭文有“皇帝普为一切法界幽显生灵,谨于同州武乡县大兴国寺奉安舍利,敬造灵塔。愿太祖武元皇帝、元明皇后,皇帝、皇后、皇太子、诸王子孙等并内外群官爰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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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五,第86页中栏。
② 《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四,第76页上栏。
③ 参见侯旭东《五、六世纪北方民众佛教信仰》中篇第三章第六节“世俗祈愿——略论民众人生取向的变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11—217页。
庶、六道三途人、非人等,生生世世值佛闻法,永离苦空,同升妙果”①。此舍利塔设在同州,同时青州也有一个同样的舍利塔,铭文也是一样②。这是以皇帝名义设置的舍利塔,但其中却分别有祝愿皇帝、皇后的内容,即使这个写法不一定能够成为天下楷模的话,但至少可以证明,在佛教祈愿文字中,皇帝、皇后的写入,从唐朝的视角看,已经是渊源有自了。
武则天称帝,确实是唐朝的一大政治教训,人们无力事先防范是因为此前根本无此先例,防范根本无从说起,于是后来人就通过历史书写来防范武则天现象的重演。从《唐会要》的模糊记载看来,或许唐代国史系统已经如此撰写,两《唐书》以及《资治通鉴》在同一方向上变本加厉,于是唐高宗与武则天并称“二圣”就成了人所共知的“事实”。然而,真相是“二圣”之称只存在宫中那个狭小的范围内,根本没有什么天下共称,更没有什么朝会、奏章的正式称号。把一个习惯尊称从小范围扩大化为全国和天下共称,性质因此发生改变,从而不仅成为武则天专权的表现,也成了武则天专权的证明。通过书写改变历史的真相,这虽然不是什么重大事件,但也是应该加以注意的。
宋代学者研究唐朝历史,所见史料理应多于后代。司马光长期居住洛阳,龙门石窟也是他时常光顾的地方,但是为什么本文所举数据,一件也没有收入他的法眼呢?可见,即使如司马光这样优秀史学家,也会发生因循前人的问题。这依然是一家之言,不能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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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石萃编》卷四〇,隋三,北京:中国书店,1985年,第12页。
② 《金石萃编》卷四〇,隋三,北京:中国书店,1985年,第12页。
所有人①。所以还有继续讨论的必要。
第四节 家礼及其使用范围
最初,皇帝、皇后生前就被并称“二圣”始于隋文帝和独孤皇后,史书交代清楚是在“宫中”这个范围。那么,“宫中”这个概念,当如何理解呢?表层上看,这是一个空间概念,含义即皇宫这个建筑之内。不过,这个概念还存在着另一个层面,那是一个社会关系概念,即生活在宫中的人群关系。同样,“家人礼”的含义有家庭或家族居住的空间含义,但更重要的则是“家人关系”的含义。所以史书记载秦王李世民、齐王李元吉他们即使在朝廷中,也是“相遇如家人礼”。
家人礼的运用是在“家人”范围之内,我们今天的问题是理解当时的家人范围。通过史料,我们力图理解这一点。武周时期的一个著名故事,与家人概念相关,现据《旧唐书•宋璟传》记载,文字如下:
(宋)璟尝侍宴朝堂。时易之兄弟皆为列卿,位三品,璟本阶六品,在下座。易之素畏璟,妄悦其意,虚位揖璟曰:“公第一人,何乃下座?”璟曰:“才劣品卑,张卿以为第一人,何也?”当时朝列,皆以二张内宠,不名官,呼易之为五郎,昌宗为六郎。天官侍郎郑善果谓璟曰:“中丞奈何呼五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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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蒋金坤:《高宗和武则天并称“二圣”事补正》(上、下),见《中华文史论丛》2014年第4期,第244、288页。
为卿?”璟曰:“以官言之,正当为卿;若以亲故,当为张五。足下非易之家奴,何郎之有?郑善果一何懦哉!”其刚正皆此类也。②
张易之是武则天的男宠,很多朝臣对他百般献媚。天官侍郎郑杲也是四品高官,但是他称张易之为“五郎”,还当众责怪宋璟称张易之为“卿”。宋璟的反驳很强硬,“足下非张卿家奴,何郎之有”?这就是说,张易之的家奴是可以把张易之昵称为“五郎”的,而其他外人如果也这么称呼,则对张易之有过尊之礼,不仅极大地降低了自己的身份,礼制上也是不合适的。五郎这类尊称,是适用家内的,而家奴属于家人②。总之,一定的人群适用一定的称呼,这应该属于社会常识③。
有关唐高宗、武则天并称“二圣”事,《唐淮南大长公主墓志》又提供了新证。大长公主名澄霞,是高祖皇帝的第十二女,唐太宗的妹妹,高宗的姑姑。《墓志》1978年发现于陕西富平县,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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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九六《宋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3030—3031页。《资治通鉴》卷二〇七也有相似记载,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567页。《通鉴》系年于长安四年(703年)十月之前,郑善果为郑杲之误。
②当朝宰相杨再思称张昌宗为“六郎”,见于《新唐书》卷一〇九《杨再思传》,也是相似的一个例证。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099页。有关“郎”的称谓,研究者意见有分歧,本文很赞成李斌城先生的观点,即从南北朝以来,行第之称是渐渐流行和扩大的。见《隋唐五代社会生活史》第四章第七节,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③ 那么,既然有郑杲这样的人情愿降低身份,对张易之兄弟称郎,不会有人也去跟皇帝家族攀缘吗?因为跟皇帝家族如此攀龙附凤,则不是自我降低身份问题,而是自我抬高问题,对于皇家不无冒犯之嫌。
于献陵的陪葬墓①。该墓志的撰写者是公主的丈夫,驸马都尉封言道,其中所记公主经历,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公主的名号,受封于武德六年(623),贞观二年(628)加为长公主,高宗永徽年中,再加为大长公主。墓志尽量表现出高宗对大长公主的尊重,“帝族既尊,碪沐增厚,家人降礼,亲敬日崇”。大长公主在睿宗的冠礼和太平公主的婚礼上,都担任重要的角色,而在太平公主婚礼的时候,高宗特别发敕书邀请,其中口口声声都以“姑”相称。因为大长公主的才华很高,墓志还特地记录了她的一首诗,具体情形与内容如下:
尝□□□,公主等侍宴奉上寿,仍令催酒唱歌,公主随即作歌唱云:今霄送故,明旦迎新。漏移善积,年来庆臻。院梅开花袭蕊,檐竹挺翠含筠,二圣欢娱百福,九族献寿千春。
诗作背景有三个字磨损了,可能是关于时间的重要信息。从“今霄送故,明旦迎新”一句看,这首诗应该作于除夕。从“公主等侍宴奉上寿”一句看,应该是除夕皇宫内的一个家宴,为高宗皇帝庆寿,迎接新年。“二圣欢娱”,如同我们今天常言“快乐”一样,是祝贺高宗和武则天心情愉快的。虽是家宴,家礼要比朝廷礼仪更轻松,但毕竟皇帝、皇后才是核心,所以作诗写歌,都不会忽略这一点。
唐朝有守岁风俗,唐太宗就有《守岁诗》二首,其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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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岳连建、柯卓英:《唐淮南大长公主墓志所反映的唐代历史问题》,《华夏考古》2008年第2期,第130—136页。
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
关于此诗作者,一说为董思恭。董是唐高宗时期人,官中书舍人①。其中,“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与淮南大长公主的“今霄送故,明旦迎新”句,含义完全相同。
根据钱易《南部新书》的记载,唐朝除夕,宫中会有一系列活动,其中比较热闹的是驱傩活动。“岁除日,太常卿领官属乐吏,并护僮侲子千人,晚入内,至夜,于寝殿前进傩。燃蜡炬,燎沈檀,荧煌如昼,上与亲王妃主以下观之,其夕赏赐甚多。”②其中,最可注意的是在这些活动中,“上与亲王妃主以下观之”,皇帝、亲王、嫔妃、公主等是最重要的观众。由此不难理解,淮南大长公主侍宴,应该属于皇室的新年活动。大长公主在这种类似家宴活动中的诗歌创作,把皇帝和皇后并称为“二圣”,自然属于家礼范围,没有超出“宫中”的人群界限③。称谓是人际关系的反应,不属于家人群体,自然无法适用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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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今本《全唐诗》,此诗分别录于唐太宗和董思恭,见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2003年印刷,第15页、第741页。
②《南部新书》乙,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18页。
③蒋金坤在讨论淮南大长公主的这个作品的时候,总结说:“因此,淮南大长公主在守岁夜宴做歌时用‘二圣’一词,说明‘二圣’是宫中及外朝近臣共识之词。”首先,宫中适用不是宫中秘密使用。这里,“共识”一词使用很好,因为这样的礼仪当时人不会不懂得,但是“共识”绝不等于“共使”,不是家礼范围之人,即使大臣也不能使用。事实上,似乎也没有人主张“二圣”是个秘密词汇。之所以否认“二圣”称呼的广泛存在,最重要的制度支持是皇帝制度,最重要的史料支持是当时的石刻资料。蒋先生没有解释为什么当时的石刻资料中,大量的称呼是皇帝、皇后,天皇、天后,而没有“二圣”,而既然要表达反对意见,则不该对这样的资料置之不理。
“家人降礼,亲敬日崇”,这是《淮南大长公主墓志》里的文字,也揭示了家礼的特征。在家人的范围内如果继续使用朝廷礼仪,不仅生硬,也缺少亲和性,严重影响亲情的表达。所以,皇帝为了表达亲切,改用家礼便是一个很常用的办法。即使皇帝的亲兄弟,使用家礼也同样会赢得良好效果。如玄宗长兄宁王李宪去世,玄宗手书一文,置于灵座之前,其书内容为:“隆基白:一代兄弟,一朝存殁,家人之礼,是用申情,兴言感思,悲涕交集。大哥孝友,近古莫俦……”①这是一份基于家礼的文字,一代皇帝,口口声声地称大哥,今人读后也有感动。但是,就皇室而言,他们的家礼,显然外人是无法使用的。家礼的适用有人群界限,空间则相对自由,在什么地方使用家礼,完全视当时的人际关系等具体情形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