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场小说上一章:为将之道:世界名将的成名之路与领导艺术
- 官场小说下一章:先秦两汉农业与乡村聚落的考古学研究
第四,对于武则天起到的作用只有《通鉴》最彻底,连一个字都没有分配给唐高宗。北门学士于是仅仅与武则天有关系,包括为武则天编写书籍,参决时政,“分宰相之权”,也完全是武则天的决定。看看《通鉴》的具体写作,后面一句虽然没有主语,但因为前一句话的主语是“天后”,那么后一句话的主语就很自然地被理解为主语从前省略。这一点,应该是受到《新唐书•武则天传》的影响,但更应该看作是《通鉴》的选择。
在进行了如上这些区分之后,有关北门学士“分宰相之权”的判断就没有必要再笼统去理解了。除了《新唐书》的部分写法和《通鉴》的写法之外,我们很容易看明白,其实“北门学士”与武则天保持的是一种有限的关系。即使如《旧唐书•元万顷传》的写法,高宗设置北门学士是受到武则天的影响,那么也可以理解在获得高宗同意之后,才出现北门学士的。甚至还可以进一步理解,如果不经过高宗同意与推动,武则天自己应该是无法设置北门学士的。在高宗和武则天之间,到底谁是设置北门学士的主使呢?显然是高宗。因为坚持武则天设置而与高宗没有关系的,只有《新唐书》《通鉴》持有此说,而在这些文献中,《新唐书》《通鉴》是出生最晚的。既然没有前面这些书籍作为依据,这种说法只能认为是来自作者的发明创造。
《通鉴》之说自身是存在矛盾的,在回顾翰林院历史的时候,他也承认“北门学士”开始于乾封。但在强调武则天与北门学士的关系时,因为在上元二年(675)叙述此事,自然让人相信是上元中的故事了。尤其在突出武则天的作用时,《新唐书》《通鉴》不仅是少数派,而且看不到任何根据。虽然如此,这种把北门学士与武则天夺权紧密联系的观点却是后来居上、影响最大的观点。于是,在一般印象中,北门学士就成了武则天权力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所谓“分宰相之权”的人,看上去是北门学士,而实质则是武则天。
第三节 “北门学士”产生的时间及其职能
在“北门学士”的问题上,虽然只有《通鉴》坚持武则天通过“北门学士”夺权说,很不幸的是,这一观点却是影响最大的。
胡戟先生认为“北门学士”产生于乾封而不是上元,除了这一点以外,多同意《通鉴》观点,并且补充证明,认为“当年拥戴武则天的原班人马,到乾封年间只剩下两个不久人世的耄耋老人,没多少活动能量了。武则天从泰山封禅回来,不免踌躇满志,但她并没有陶醉在那一时的荣耀里,她现在还不能登顶告天主持封泰山的仪式,她有更高的目标,于是清醒地估量了下一步政治战略,其中很关键的一招是重新物色一批文人学士,作为自己新的亲信力量”。这批文士即“北门学士”①。
雷家骥先生承认“北门学士”是翰林学士制度的前史,承认高宗一直在延续这个来自先帝的做法。不过最后还是以武则天为“北门学士”的所属者:“武后当了皇后后,以礼部尚书许敬宗为外朝腹心,引至便殿待诏,即是沿用此例。及至腹心宰相先后衰老凋零,武后于是引用刘懿之、刘祎之兄弟等资浅文学之士为之,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进一步,雷先生认为所谓“分宰相之权”,其实是在与太子争权②。如此,雷先生也是在帮助《通鉴》进行补充论证。
显然,在“北门学士”产生的时间问题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记载。在翰林院历史的书写方式中,强调“乾封”之后,而“分宰相之权”的记载中,则强调“上元”这个时间标志。刘健明先生对此进行专文考证,认为“上元”期间出现“北门学士”更合理③。为什么上元期间更有道理?刘先生认为,上元期间出现了高宗要武
————————
①胡戟:《武则天本传》,西安:三秦出版社,1986年,第43页。本书新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2页。吴枫、常万生所著《女皇武则天》,在这个问题上不仅完全同意《通鉴》观点,还加入了许多细节,如武则天宫中宴请北门学士,不拘君臣之礼,在百般启发之后,学士们才恍然大悟,“他们才真正明白了天后召他们入宫的真实目的。他们认识到,著文不过是件次要之事,首要的是要当好天后的臂膀,忠心辅佐她处理政事”。从此以后,“他们虽然品级低下,但可以和三品以上重臣同时入朝,共议国事,而且,他们的意见还有一种不可理解的权威性……”如同小说一般。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6年,第114—115页。
②雷家骥:《武则天传》,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10—211页。雷先生此前撰写《武则天——狐媚偏能惑主》一书,曾经特别强调北门学士的作用,说“这批人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唐朝后来有‘内相’之称,实应溯源于此”。(联鸣文化有限公司出版,1983年,第114页。)新书《武则天传》,不再有这样的说法。
③刘健明:《论北门学士》,载中国唐史学会编:《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西安:三秦出版社,1989年,第205—218页。
则天摄政问题,但被宰相们否决,只有此时才有“分宰相之权”的需要,所以才有如此结论。此前,雷家骥先生对翰林院前史的书写有所赞同,故对于乾封之说给予同情,也受到刘先生的坚定批判。
正如所述,把“北门学士”与武则天夺权联系起来的说法,最突出的只有《资治通鉴》,连一贯被《通鉴》赞同的《新唐书》也没有这样的说法。现在看来,学者们无不受到了《通鉴》的影响,而刘健明先生所受影响似乎更大,正是他的论证,又强化了《通鉴》的观点。上文已经指出,《通鉴》的这一观点,不仅是少数派,而且最缺少根据。
新出资料证明,北门学士名称的出现,不可能是上元时期。《李元轨墓志》提供了新的信息。李元轨,“年廿四,补国子生”。“以龙朔二年(662)射策高第,拜国子监大成,俄征为北门学士,教羽林军飞骑”,“迁秘书省校书郎”。“奉敕检校婺州常山县丞”,结果途经洛阳病逝,享年只有四十五岁,时间是永淳元年(682)七月十一日①。李方先生最早利用此墓志研究北门学士问题,认为李元轨出任北门学士的时间只能是乾封时期,不可能是上元时期②。新资料的证明价值很高,北门学士不仅不是高级官员,而且流动性很强,曾经出任过“北门学士”的李元轨,最后的历官不过一个检校县丞。《李元轨墓志》也再次证明了《翰林志序》这类文献记载的正确性,而《通鉴》坚持的上元说难以成立。那些基
————————
①《李元轨墓志》,全称《唐故秘书省校书郎赵郡李君墓志铭并序》,载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690—691页。
② 李方:《唐李元轨墓志所见的北门学士》,《文物》1992年第9期,第60—61页。但此文开篇所指出的“武后干政成功,以及后来临朝称帝,北门学士均曾起过很大作用”的判断,则需要更多论证。
于《通鉴》观点所进行的继续论证,本来就推测性很强,现在更需要谨慎了。
讨论“北门学士”,轻易忽略第一种书写,即把北门学士作为翰林前史的书写方法是不负责任的,而探讨北门学士的职能是解决问题的必由之路。北门学士,从翰林院的历史角度书写,是连《通鉴》也不能回避的一种重要资料,而这种资料中保存着最重大的历史信息,是后来出现的夺权论不能抹杀的历史真实。从武德、贞观以来,个别文学大臣待诏北门,是一个未曾中断的传统,除了上官婉儿独揽其事的时期以外,这个传统一直存在,并最终发展成了翰林院。
本来中书舍人起草王言是有制度规定的,而北门待诏之类,不过是为着皇帝的方便,也应该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如果仔细分辨,我们可以在上文所引的文献中,看到《通鉴》的书写差异,即只有《通鉴》用一句“唐初,诏敕皆中书、门下官有文者为之”来概括“北门学士”的前史,似乎是从乾封时代的“北门学士”才开始了翰林学士的历程。简化高宗之前的相关历史,有助于把“北门学士”的理解向着武则天的方向靠拢,可见《通鉴》在无法回避北门学士与翰林学士的历史关系时,还是有所侧重的。然而,省略温大雅、魏征、岑文本和许敬宗等人在北门学士之前就承担同样的职任,显然是不公平的。对于正确理解“北门学士”问题也只会产生误导。可以说《通鉴》的书写策略确实获得了成功,后来很多学者都自觉自愿地帮助《通鉴》在同一思路上继续论证就是极佳的证明。
所以,正确理解“北门学士”问题,第一项工作就是把北门学士回归到原本的翰林学士发展的路径中去。那种试图脱离这个线索单独把北门学士与武则天夺权联系起来的思路,是《通鉴》的曲笔,不该获得认同。
之所以如此说,与以下问题有关。北门学士的选择,众多文献都证明是文学之臣,即朝廷文笔,为的是准确且优美地表达皇帝的旨意,把皇帝的想法恰当地转变为诏敕。那么,分配调动朝臣工作,有可能由皇后来完成吗?即使皇后有此意志,她有什么合法的渠道在指挥朝臣的问题上贯彻自己的意志呢?吴宗国先生认为,夸大武则天在高宗时期掌控朝廷的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而关键的理解就是三省制之下,没有皇后置喙的机会①。武则天作为皇后,如果要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只有跟其他大臣一样,通过上表朝廷的办法进行,如众所周知的“建言十二事”,正是她以上表的方式来表达的②。所以,北门学士的人选,只能来自皇帝。皇后的作用,最多不过如《旧唐书》的暧昧说法,叫作“天后讽高宗”如何。而事实是,在高宗还没有武则天这个皇后之前,北门学士之类的职任已经存在,高宗不过是延续传统做法而已,说武则天的主意,是画蛇添足的另一种曲笔。
既然“北门学士”的职任是起草诏敕,就不难理解所谓的“分宰相之权”。既然令北门学士起草,就难免不进行商议,即使皇帝有倾向性的想法,但落实到诏敕文章中,也有遣词书写的方式问题。北门学士如果对具体的诏敕内容不了解,如何下笔成文便有困
————————
①吴宗国:《隋唐五代简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44页。
②见《资治通鉴》卷二〇二,上元元年(674)十二月壬寅,“天后上表,以为……及其余便宜,合十二条。诏书褒美,皆行之”。第6374页。
难。此时,皇帝与北门学士的商议、交流必然要发生。宰相的权力中,有一项“议政权”①,如果皇帝与北门学士的商议,部分地取代了与宰相的谋议,那么就可以说北门学士分了宰相之权。其实,北门学士与皇帝的政事商议,如果一定认真追究,并非分了宰相之权,而是参与了皇帝之权。三省制下,即使以皇帝名义起草的诏敕等王言已经完成,但并不是立刻进入执行环节,而是进入宰相签署环节,通常称作“署敕”。如果宰相或相关官员不同意,他们会拒绝签署,或者另外撰写奏章提出异议。著名的北门学士出身的刘祎之,在当了宰相之后曾经拒绝接受武则天的敕书,说:“不经鸾台凤阁,何名为敕?”②刘祎之所说,是有制度根据的。鸾台凤阁,即中书门下两省,主要官员都要署敕,而宰相通常都是三省长官,也必须署敕。所以,北门学士即使在起草诏敕的时候参与皇帝的政事讨论,也无法替代宰相的意见,无法去分宰相之权。
此事的史学书写角度也应该给予注意。既然如此,史书为什么会津津乐道地去书写这个问题,把北门学士分相权说得活灵活现。认真注意这种写法最初的写作目的,有利于正确理解这个说法。所谓北门学士“分宰相之权”之说,皆在个人传记资料中出现,而把帮助武则天撰写图书与“分宰相之权”集中起来表达,最容易引发主导者为武则天的联想。而个人传记的文字,应该是《册府元龟》这种资料书比较可靠,那就是一种表扬传主的写法:“刘祎之为左史弘文馆直学士,时又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
——————
① 祝总斌先生认为,宰相有两项最基本的权力,一是议政权,二是监督百官执行权。参见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
②《旧唐书》卷八七《刘祎之传》,第2846—2848页。
士。祎之兄懿之时为给事中,兄弟并居两省,论者美之。”这是一种荣誉表达,北门学士为当时社会所羡慕,说他们被皇帝重视,甚至发挥了部分宰相的功能。
把北门学士的“分宰相之权”与武则天夺权联系起来,看来是一种后起的历史书写方法。把本来的个人受到皇帝重用的荣誉,改写成参与武则天夺权的阴谋,虽然这些北门学士的个人历史名誉受到影响,但是武则天夺权之路,因而变得更加丰富,更具有历史感。即武则天的女皇之路,绝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了一个长期的谋划,逐渐地发展,直到最终获得成功。正因为这种写法影响巨大,所以有学者把北门学士看成是武则天女皇之路的协助者。
以《资治通鉴》为代表的历史著作,在武则天的历史写作上,夸大武则天夺权的阶段性和一贯性,其写作手法也具有一贯性。就如同北门学士确有“分宰相之权”的记载,而北门学士也确实曾经为武则天编写书籍,于是在利用这样的资料时,巧妙地与武则天夺权进行联系,引导读者认同武则天的权力意志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如武则天与唐高宗并称“二圣”之事,其写法也如出一辙①。
总之,北门学士的人选,皆为朝臣中的文学之士,是否被任命为北门学士,全权取决于皇帝的意志。而皇后在当时的制度中,只是负责后宫事务,无法干预前朝人事安排。何况北门学士的传统来自高祖、太宗,高宗不过是继承而已。夸大武则天在北门学士问题上的作用,甚至认为“分宰相之权”的主体是武则天,完全是一种历史曲笔。其实,如果按照《资治通鉴》的逻辑,武则天早在
——————
①参见作者另文《论高宗、武则天并称“二圣”事》,《中华文史论丛》2011年第2期(总第102期),第137—1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