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唐高宗因为武则天的关系,受到历史的否定性评价,而所谓永徽政治的概念,从属于否定唐高宗这个更重大的论证目标,赞扬永徽这个短时期的政治,是为了全面否定整个唐高宗的政治。所谓“永徽之政”,完全是服务于特定观点的技术性论证策略。然而,这种叙述策略,对于影响读者的历史认识,显然不是可有可无的。认真对待永徽政治的评价,对于正确理解唐高宗不可回避。永徽政治到底应该怎么看,可以有多重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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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赵文润:《唐高宗再评价》,原载史念海主编《唐史论丛》1998年第7辑,收入作者《武则天与唐高宗新探》,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年,第276—304页。

第二节 永徽政治的实相
永徽时期的所有症结,以“废王立武”事件为最终爆发点,深刻的朝廷矛盾由此暴露无遗。而所谓永徽政治叙述,当然不包括废王立武事件本身。《新唐书》《资治通鉴》强调的永徽政治,就时间上看,就是以废王立武事件为分水岭,此前可以归为永徽之政的论述,而此后则是对永徽之政的怀念。永徽之政的核心问题,《新唐书》重点表彰长孙无忌、褚遂良的忠心奉国,而《资治通鉴》强调长孙无忌、褚遂良与唐高宗之间的合作良好,虽然也有一句“百姓阜安”,但并不是诉求核心。总之,永徽之政概念从发明之时开始,就是围绕君臣关系展开的。所以,永徽之政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说就是君臣关系问题,具体而言,就是长孙无忌、褚遂良为代表的大臣集团与唐高宗的关系问题①。
赵文润先生撰文《唐高宗再评价》,在基本同意永徽之政概念的同时,列举史实,也证明永徽之政确实良好,但是他的结论则与《新唐书》等不同,认为永徽之政业绩的取得,主要是因为唐高宗而不是长孙无忌、褚遂良。赵先生拟题“唐高宗的永徽之政”,已经标明了初衷,而从纳谏勤政、关心民众、发展生产和保持国家统一等几个方面论证永徽年间的文治武功,指出“永徽年间是唐朝国力强盛、疆域辽阔的辉煌时代。这主要应是唐高宗的政绩。要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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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赵克尧认为,武后之立,是唐高宗与长孙无忌斗争的表现,参见《武后之立与君相权力之争》,《温州师院学报》1988年第1期,收入作者《汉唐史论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75—190页。
中有宰相辅助的功劳,那亦在情理之中”①。这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思路,有力地反驳了《新唐书》《通鉴》把永徽之政归功于长孙无忌和褚遂良的观点。
永徽时期不论如何风调雨顺,百姓生活如何安定和谐,都不能证明这样的功劳应该属于谁,无论归功于皇帝还是执政大臣,都是偏颇的,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在君臣没有矛盾冲突的时候,朝廷的事情双方应该都是有所参与、有所贡献的。本文这里强调的是,即使不把废王立武计算在内,永徽之政也绝非一片光明。比如褚遂良置产案件,比如房遗爱案件。其中不乏朝廷黑暗和政治丑陋②。
褚遂良置产案件最初也不过一件普通的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应该也是有限的。中书令褚遂良利用手中的权力,强行购买中书省译语人史可耽的房屋,而价格却是根据政府征收时估算的价格。
对此,《通鉴》的记载比较简略,为:
监察御史阳武韦思谦劾奏中书令褚遂良抑买中书译语人地。大理少卿张睿册以为准估无罪。思谦奏曰:“估价之设,备国家所须,臣下交易,岂得准估为定!睿册舞文,附下罔上,罪当诛。”是日,左迁遂良为同州刺史,睿册循州刺史。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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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赵文润:《唐高宗再评价》,原载史念海主编《唐史论丛》1998年第7辑,收入作者《武则天与唐高宗新探》,第282页。
②雷家骥先生著《武则天传》第四章有“永徽政局的阴暗面和皇后废立的贿赂关说”一节,虽没有正面批评歌颂永徽政治的旧说,但意图所指确实很清楚的。雷家骥:《武则天传》,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
③《资治通鉴》卷一九九,永徽元年十一月己未日,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6272—6273页。此事,《唐会要》卷六十一《御史台中》也有记载,互有异同,《会要》记录是买宅而不是地,并且涉及大理寺丞张山寿,而另外一个当事人是译语人史可耽,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257页。
褚遂良买地案件,以褚遂良贬官同州刺史,维护褚遂良的大理寺少卿张睿册贬官循州刺史而告一段落。根据《旧唐书•高宗本纪》时间是永徽元年(650)十一月己未,即十一月二十五日①。褚遂良因为强行低价购买属下译语人的土地,被监察御史告发,虽然大理寺少卿张睿册起而维护,最终还是受到贬官处分,至少证明是犯法行为②。
但是,这个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永徽三年(652)正月己巳(十一日),“褚遂良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③,仅仅一年,褚遂良东山再起。原来担任中书令,现在改为吏部尚书,都是三品,但是最重要的是获得了“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而这就是宰相最明显的标志。这就是说,褚遂良虽然犯法受到并不严重的处分,但这很快就成了过眼云烟,他的官运不降反升,成了当朝宰相。褚遂良既然再次得势,当初告发他的监察御史韦思谦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韦思谦传》写道:“及遂良复用,思谦不得进,出为清水令。”④褚遂良的报复行动很快就开始了。
永徽元年褚遂良购地案不是什么大案件,但永徽三年底四年(653)初的房遗爱案件,则是名副其实、震惊朝野的大案。房家的祸事至少看上去都是高阳公主引造出来的。最初,为了替丈夫房遗爱争夺房玄龄留下的封爵,诬告房遗爱的哥哥房遗直非礼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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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旧唐书》卷四《高宗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8页。
②雷家骥先生写道,“由此看来,遂良可能真有此事,故长孙无忌快速处理,让遂良外出暂避风头,以免根究之下获罪更深,牵累更多人,是则无忌隐然有纵容贪污、乡愿朋党之意”。见雷家骥:《武则天传》,第107页。
③《新唐书》卷三《高宗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4页。
④《旧唐书》卷八八《韦思谦传》,北京:中华书局,第2861页。
己,企图以此获得房遗直已经继承的封爵。房遗直也用反告的方式还击。没有想到,房家兄弟的阋墙之争,引来了虎视眈眈的政治敌人。长孙无忌从一个流氓案件入手,深入调查,结果很快发现了一个谋反的集团。荆王元景、将军薛万彻、驸马都尉柴令武等都在其中。这些人,或多或少都有证据存在,从严整治,也不算冤枉。但是,吴王恪是被生硬陷害的,虽有房遗爱揭发这个环节,但毕竟是对长孙无忌诱惑的呼应。再有,李道宗也因此案牵连而死,原因是李道宗与长孙无忌、褚遂良向来关系不好①。所以这个案件具有铲除异己的政治本性就不难证明了。
《旧唐书》作者在写《长孙无忌传》的时候,还是很认真地承认长孙无忌的忠诚的,所以在“史臣曰”中写道:“及黜废中宫,竟不阿旨,报先帝之顾讬,为敬宗旨诬构。”②但是,在同一部书的《太宗诸子传》的史臣曰中,开篇即言:“太宗诸子,吴王恪、濮王泰最贤,皆以才高辩悟,为长孙无忌忌嫉,离间父子,遽为豺狼,而无忌破家,非阴祸之报欤?”③同一部书的两个“史臣曰”,竟然如此不同调,至少可以证明一方面李恪之死海内冤之,同时对于主持该案件的长孙无忌也有气愤的一面。如果说,房遗爱案件是永徽年间政治黑暗最典型的一幕,应该是没有多少异议的。
在这个案件中,唐高宗的角色很值得重视。长孙无忌与吴王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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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李道宗传》,“四年,房遗爱伏诛,长孙无忌、褚遂良素与道宗不协,上言道宗与遗爱交结,配流象州,道病卒,年五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356页。《通鉴》的文字是“江夏王道宗素与长孙无忌、褚遂良不协,故皆得罪”,卷一九九,第6281页。
②《旧唐书》卷六五《长孙无忌传》之“史臣曰”,北京:中华书局,第2456页。
③ 《旧唐书》卷七六,第2666页。
恪的结怨,史书写得清楚,就是因为唐高宗。太宗已经确立了李治为太子,但是有所不满,认为吴王李恪英武类我,又再次萌发重新选立太子的念头。结果,长孙无忌坚决捍卫李治,反对李恪,李恪的太子之路就此中断。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长孙无忌对李恪痛下杀手,也可以看作是为了唐高宗的安全。那么,在这个案件中,对于李恪的最后处置,唐高宗究竟是同谋者还是不知情呢?《通鉴》记录了一个情节,在诏书宣布赐荆王元景、吴王恪自尽之后,唐高宗流着泪对侍臣说:“荆王,朕之叔父,吴王,朕兄,欲匄其死,可乎?”①结果,兵部尚书崔敦礼以为不可,皇帝的要求就被否决了。唐高宗真的无能行使赦免之权呢?还是有意作秀呢?对此,我们没有进一步的证据,只能认为两者皆有可能。不过,可以说明的一点是,在此之前,唐高宗与长孙无忌虽然也有过一些摩擦,但是公然否定长孙无忌,唐高宗一次也没有做过。要么是唐高宗演技太高,可以在大臣面前流出泪,要么是确实无奈,只能看着亲人死去而不能救助。
言及永徽之政,《新唐书》《资治通鉴》十分强调唐高宗对长孙无忌、褚遂良的信从。不过,史书还是记录了唐高宗与长孙无忌的摩擦事件,这对于理解永徽政局,显然是不可以忽略的问题。
唐太宗对唐高宗的期望是很清晰的事。唐太宗在高宗为太子的时候不仅谆谆教导,还专门为太子撰写了《帝范》一书。《贞观政要》卷四《教诫太子诸王》记载唐太宗对太子的殷切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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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资治通鉴》卷一九九,第6281页。
贞观十八年,太宗谓侍臣曰:“古有胎教世子,朕则不暇。但近自建立太子,遇物必有诲谕。见其临食将饭,谓曰:‘汝知饭乎?’对曰:‘不知。’曰:‘凡稼穑艰难,皆出人力,不夺其时,常有此饭。’见其乘马,又谓曰:‘汝知马乎?’对曰:‘不知。’曰:‘能代人劳苦者也,以时消息,不尽其力,则可以常有马也。’见其乘舟,又谓曰:‘汝知舟乎?’对曰:‘不知。’曰:‘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尔方为人主,可不畏惧!’见其休于曲木之下,又谓曰:‘汝知此树乎?’对曰:‘不知。’曰:‘此木虽曲,得绳则正,为人君虽无道,受谏则圣。此傅说所言,可以自鉴。’”①
观太宗对高宗的教诲,无非是爱惜民力与克己纳谏两项,而这也是唐太宗治国的最重要心得。《资治通鉴》还记载,贞观二十二年(648)《帝范》完成之后,太宗对太子说不要以自己为榜样,因为“吾居位以来,不善多矣”,等等②。
唐高宗即位以后,应该说还是想努力实现太宗的遗愿,所以不仅勤政,而且乐于纳谏。永徽元年(650)正月,唐高宗亲自接见各地朝集使,每天接见十位刺史,问百姓疾苦,了解地方政治③。本来,这些作为朝集使的刺史,可以统一接见表示一下皇帝的关心即可,而高宗却要一个个接见,不辞辛苦。史书记录此事,也无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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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兢著:《贞观政要集校》,谢保成集校,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213页。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八,第6251页。
③《资治通鉴》卷一九九,第6270页。
表示皇帝的勤政而已。同年九月高宗外出行猎,谷那律谏议,高宗的表现是立刻接受批评“上悦,为之罢猎”①。永徽二年(651)九月卢文操盗窃,因谏议大夫萧均的谏议而免去卢的死刑并称赞萧均“此真谏议也”②。这些行为,显然都是可圈可点的,唐高宗的勤政努力也是很明显的。
但是,唐高宗的努力效果并不十分明显,而永徽元年(650)、二年连续几次的晋州地震更让这新皇帝心存疑虑。晋州在山西,高宗以前就是晋王。所以,晋州的连续地震肯定让他感觉特别不妙。在人们相信天人感应说的时代,年轻的皇帝有点紧张是很正常的。为此,高宗征询了侍中张行成的意见。张行成是贞观老臣,跟高宗私人关系很好。高宗即位的时候,搀扶高宗登上宝座的就是张行成。张行成一定看出了问题所在,所以回答让人十分震惊:
天,阳也;地,阴也。阳,君象;阴,臣象。君宜转动,臣宜安静。今晋州地动,弥旬不休。虽天道玄邈,窥算不测;而人事较量,昭然作戒。恐女谒用事,大臣阴谋,修德禳灾,在于陛下。且陛下本封晋也,今地震晋州,下有征应,岂徒然耳。伏愿深思远虑,以杜未萌。③
张行成的地震解说,《旧唐书》本传并未标明时间,但《新唐书》本传却接着写道:“帝然之,诏五品以上极言得失。”④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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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一九九,第6272页。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九,第6275页。
③《旧唐书》卷七八《张行成传》,第2705页。
④ 《新唐书》卷一〇四《张行成传》,第4013页。
《新唐书》卷三《高宗本纪》写在永徽二年(651)六月“庚辰,晋州地震,诏五品以上言事”①。由此可知,地震、张行成建议和诏五品以上言事是相互连续的因果事件。当张行成认为地震与政治相关,或者“女谒用事”或者“大臣阴谋”的时候,高宗采取的对策是让五品以上官员对朝廷提意见,如果这个信息表述为“言事”的话还是很和缓的语气,而用《张行成传》的说法则是“极言得失”,显然是更加尖锐的表述。那么,高宗诏令言事,究竟是针对“女谒用事”还是“大臣阴谋”呢?
皇帝下令五品以上官员给朝廷提意见,结果怎么样呢?《旧唐书•长孙无忌传》对此有所披露:
永徽二年,监修国史。高宗尝谓公卿:“朕开献书之路,冀有意见可录,将擢用之。比者上疏虽多,而遂无可采者。”无忌对曰:“陛下即位,政化流行,条式律令,固无遗阙。言事者率其鄙见,妄希侥幸,至于裨俗益教,理当无足可取。然须开此路,犹冀时有谠言,如或杜绝,便恐下情不达。”帝曰:“又闻所在官司,犹自多有颜面。”无忌曰:“颜面阿私,自古不免。然圣化所渐,人皆向公,至于肆情曲法,实谓必无此事。小小收取人情,恐陛下尚亦不免,况臣下私其亲戚,岂敢顿言绝无。”时无忌位当元舅,数进谋议,高宗无不优纳之。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