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驿的功用
驿的最主要的功用,是传递公文书,包括诏书、赦文、各类奏、状、表等。由于驿行甚快,所以也有皇帝利用驿来贡物。著名的杨贵妃吃鲜荔枝的故事,就是利用驿来贡物的一个例子。从行生活的角度看,驿的功用主要是接待担负有上述使命的使臣或使者,以及担负地方监察任务的各级御史,为他们提供食宿,以及鞍马、草料、人夫等。由于各级地方官吏对这些使臣都畏惧三分,驿吏就更不敢招惹他们,以至这些使臣常常在驿内外作威作福。《唐语林》卷2记高少逸为陕州观察使,“有中使于硖石驿怒饼饵黑,鞭驿吏见血。少逸封饼以进”,这是视驿吏如仆吏。《国史补》卷上记肃宗分遣女巫遍祷山川,“有巫者少年盛服,乘传而行,中使随之。所至之地,诛求金帛,积载于后。与恶少年十数辈,横行州县间。至黄州,左震为刺史。震至驿,而门扃不启。震乃坏锁而入,曳巫者斩之阶下……其中使送上”,这是诛求金帛、伤风败俗。不仅中使,出行的御吏,也有此类情况。《国史补》卷下有云:“王某往年任官同州,见御史出按回,止州驿,经宿不发。忽索杂案,又取印历,锁驿甚急,一州大扰。有老吏窃哂,乃因庖人以通宪胥,许百缣为赠。明日未明,已启驿门,尽还案牍。御史乘马而去。”这个御史名义上是扰驿,实际是要钱,但胆子还不够太大。
除使臣、御史外,后来住驿者范围有所放宽,如节度使、观察使、刺史、监军,以及一些别敕判官。他们赴任或回朝时,不仅本人可在驿中食宿,而且可带家属。此外从史籍记载看,一些州的长史、节度使的部将,以及县令之类,也都可以住驿。据《唐律疏议》卷26引《杂令》:“私行人,职事五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爵国公以上,欲投驿止宿者,听之。边远及无村店之处,九品以上,勋官五品以上及爵,遇屯驿止宿,亦听,并不得辄受供给。”这就是说,即使没有公事,上述人也可以在驿中安歇,只是不能享受供给罢了。除此之外,贬官、流人也可住宿,但后者属于被押送性质。贬官住驿,所受的招待不好,但若本是宰相之类,有复出的希望,也可能受到较好的待遇。《太平广记》卷153有个故事,说宰相杨炎被贬,“驰驿出城,不得归第”,没有和妻子告别。到了驿后,主驿之吏假报驿马缺乏,故意耽搁一天,而后秘密派人将杨炎夫人用毡舆抬来,并送给杨炎俸钱数千。到洛源驿,驿仆又送骡一头。这些驿吏驿仆们,无非是希望杨炎重新入朝为相后能提携他们升个一官半职。由于流、贬人多住在此,所以当时驿也成了行刑之地,杖杀、赐死等事往往发生在驿中。除上述官员外,凡皇帝特命召见或派出的各色人等,也都可以住驿。如一些道人处士等,但这都属于特例。

五代赵幹《江行初雪图》,绢本,水墨,设色
驿的接待来往官员功用,使它成了当然的设宴之处,特别是长安附近的长乐驿,往往是皇帝赐宴迎接官员或者欢送官员的固定场所。柳宗元曾为人写过《谢赐设表》,其中说:“臣某言,中使某乙至,奉宣圣旨,赐臣长乐驿者。恩荣特殊,宴饮斯及……属此昌时,任重方隅……庶当奉扬圣泽,覃布远人。”(《全唐文》卷571)这是赴任前的赐宴。刘禹锡也为人写过《谢赐酒食状》,状中说:“臣今日至长乐驿,高品某奉宣圣旨,赐臣酒食者……未展仪于双阙,先受赐于八珍。”(《全唐文》卷603)这是自地方入朝而未进长安时的赐宴。除皇帝赐宴外,各类使臣、高官,也常在驿中摆宴饮乐,有时就闹出种种政治阴谋和圈套。唐僖宗中和四年(884),朱全忠急请李克用出兵助破黄巢,战后宴请李克用于上源驿,“全忠就置酒,声乐、馔皆精丰,礼貌甚恭。克用乘酒使气,话颇侵之,全忠不平。薄暮……发兵围驿而攻之,呼声动地”(《资治通鉴》卷255)。这次上源驿之变,导致了朱、李成为势不两立的仇敌,一直相互战争到后梁建立直至后唐的建立。从这里还可以看出,至唐末驿已在节度使掌握之下,举凡接待对象、接待方式、接待规格等,已完全由节度使决定了。这就导致了驿的服务范围的扩大,所以在晚唐和五代十国时期,我们看到在唐前期绝不能住驿的进士举人们,也可以在驿中住宿了。
(四)馆
馆是招待客人的地方,有公馆也有私馆。本节所说的馆,指公馆。就公馆而言,也有好几种。一种是驿中的驿舍,有时也称馆,叫驿馆。另一种是州县建立的招待宾客的宾馆,称州馆、县馆等。第三种是和驿平行设置于道路上的馆。本节主要讲第三种馆。第三种馆和第二种馆有时不好区分,二者都是官方设置的,且都用于招待客人,区别恐怕只在于第三种馆大多有馆名。据史籍记载和敦煌吐鲁番文书,我们可以看到上百个馆名。这些馆名有以地名命名的,如柳中馆、交河馆、楚州馆、广陵馆;有以宾客对象命名的,如新罗馆、渤海馆;也有其他种类的,如招贤馆、凉风馆、甘棠馆等。
馆和驿的区别最初有二点:一是按照日本入唐求法的和尚圆仁的说法,馆是“侍供往还官客之人处”,即馆是招待过往官客的旅店,一般说来不是交通机构,只提供食宿,不提供交通工具。由于它只招待“官客”不招待庶民,在这一点上不同于一般旅店。不过它招待的范围十分宽泛,只要是官客都接待,不像驿那样要有正式的符券才能住宿。除了百官之外,一般的进士、举人也都可以住宿,甚至作为官方客人的僧人如日本圆仁和尚,也可以住馆。他在今山东境内赶路时,经常住在馆中,有时只在馆里吃饭而不住宿。通过他的旅行记,我们可以知道有关馆的许多情况。如他记云:“县行卅里,到招贤馆宿……早朝出招贤馆行卅里,到龙泉村斜山馆断中(即吃早饭——笔者注)。知馆人梁公度在馆里住,不恶不好。缘脚痛不得发行,便于馆宿。”(《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2)馆与驿的第二个区别如杜佑所说:“其非通途大路则曰馆。”(《通典》卷33)这就是说在大路上建的叫驿,在偏僻处建的叫馆。这在设馆当初可能是这样,但是后来这种区别变得不很明显,州城附近或官道上设馆的记载,在史籍中能够找到许多。
馆与馆之间的距离,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圆仁所记山东的馆看,相隔三十里左右是比较普遍的。但在西州,馆与馆之间常常相隔六十乃至百里以上。这大概是因为地方不同的缘故。馆的负责人在早期叫捉馆官,下有馆子等,后来有知馆人。具体的负责者则称馆吏,再上一级统管馆的官员与驿一样,称“馆驿使”。馆的功用,是负责向官客提供食宿,招待对象有使者、赴任或卸任的官员、赴举的进士,以及其他官方客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到了唐后期,馆和驿的区别越益缩小。一方面是驿的招待对象扩大,向馆靠拢;另方面馆也开始备有马匹,也不尽在偏僻处,又在向驿靠拢。而且更重要的是,唐后期馆、驿都相当程度地为地方藩镇所掌握,他们利用馆驿招待各方宾客使者,有意无意地也在缩小二者的区别。所以在唐后期,馆、驿常常一同使用。如前述旅客诈取“而已”钱事中,旅客求的是“馆帖”,但写的是“累路馆驿”如何如何,后面又是“驿吏依帖供讫”。《全唐文》卷705李德裕《条疏边上事宜状》有云:“请自夏州至天德复置废馆十一所,以通急驿。……望赐忠顺诏,于此路量事再修旧馆,以通天德奏事驿路。”可见馆、驿在这里已几无不同。此外如《太平广记》卷339“阎教立”条,讲一个使者到太平馆住宿,知馆者是前县尉,由于这使者是“倍程行,马瘦甚”,于是从馆中又借了一匹马,可见馆中也备有马匹。“馆驿”连称如奏请置办“馆驿鞍马什物”等记载,在唐后期史不绝书,足证二者所具有的共同性。但是在“驿是备有驿马,主要是凭符券招待使者,以通诏令奏章”这一点上,馆和驿还是有着很大差别的。
二 旅店
旅店是设在道路两边或城郭内供来往客人饮食住宿的地方。旅店中的大部分为私人所经营,在隋唐五代已经发展得比较兴盛了。《通典》卷7说,唐玄宗开元时“(自长安)东至宋、汴,西至岐州,夹路列店肆待客……南诣荆襄,北至太原、范阳,西至蜀川、凉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旅店在当时有许多称呼,如逆旅、客舍、邸舍、馆舍、旅舍、旅馆、旅邸、旅店、邸店、村店等等。用得比较多的是逆旅、客舍、旅舍和村店,从法律用语看也是如此,知当时并没有什么固定称呼。从现在的习惯出发,我们统一称其为“旅店”。
旅店有些设在道路两旁,店与店的距离不甚相等。从日本圆仁和尚在今山东山西的旅行经历看,大约二十里至三十里一店,与馆驿之间的距离差不多。但也有十五里一店,即位于两驿之间的。这说明店的设置大致有两个倾向:一是与驿设在一起,接待那些无权住驿的旅客。前面提到“主官中三驿”的富户何名远,“每于驿边起店停商”(《朝野佥载》卷3),即在驿的旁边设旅店,招待过往的商人。于是我们往往能看到一些同名的驿和店,如马嵬驿和马嵬店、敷水驿和敷水店等。这些驿和店都是设置在一处的;另一种倾向是旅店设在驿和驿之间,起到一种拾遗补阙的作用。唐孙樵在《兴元新路记》中,记述了自扶风至褒城县的道路,其中说:“又十里至松岭驿,逆旅三户”,这是和驿设在一起的旅店。又说:“南行三十五里至灵泉驿,自灵泉平行十五里至长柳店,夹道居民。”这里的店和驿错开来了,相距驿是十五里地。除了沿路设置的旅店外,城市中也有许多旅店。像长安、洛阳、成都、扬州这样的大城市旅店就更多。《太平广记》卷179“阎济美”条说他到洛阳赴举,“更无相知,便投迹清化里店”。《李娃传》讲郑生应举赴长安,“居于布政里”,后来因嫖妓穷困,再回“布政旧邸,邸主哀而进膳”。当郑生病重时,“邸主惧其不起,徙之于凶肆之中”。这里的“邸”实即旅店,清化里店和布政里店都是设在长安和洛阳里坊中的旅店。

五代后梁关仝《关山行旅图轴》(局部)中道路两旁的旅店
旅店的主要任务是安置旅客住宿,与住宿相关,又要负责旅客的饮食。因此一般旅店总有好几间旅舍,每间旅舍都有床、榻,以及梳床之类。还有炉子可供取暖,如果自己有兴趣,也可以自己烧饭吃。有的旅店有专门供人吃饭的地方,吃饭时大家集中在一起,或者也可以到外面专门的饮食店去买东西回来吃。《虬髯客传》说,李靖携妓张氏回太原,“行次灵石旅舍。既设床,炉中烹肉且熟。张氏以发长委地,立梳床前”。李靖们住的是单间,旅舍里有床和梳床,又有炉子可以做饭吃。后来虬髯客来,由于灵石旅店可能不供酒饭或供的酒饭不好,为招待客人,李靖又出去买了胡饼,打了酒,三人边吃边聊,最后切了个人的心肝下酒。《太平广记》卷286“板桥三娘子”条讲,“唐汴州西有板桥店……有舍数间……客有先至者六七人,皆据便榻。(许州客赵)季和后至,最得深处一榻”。这是说板桥店的店舍,是几个人同住的大房间。店主人三娘子每天做烧饼供应客人早饭,“置烧饼于食床上……诸客围床食烧饼”。这里可能是一间单独的食堂,客人集中在这里吃饭。当时有的旅店还允许包房。这种包房比较贵,有时有人可包住一年半载,而店主人无权过问包房内的事情。《太平广记》卷238“宁王”条记:“鄠县食店,有僧二人,以万钱独赁房一日夜。”这个食店可以住人,当为旅店之类。以万钱包一个单间且只住一昼夜,其价钱实在是相当昂贵。当时还有些旅店称“温汤客舍”,可能相当于今天的温泉旅馆,负责为客人提供温泉浴。除了住宿和饮食这两大业务外,有的旅店还为旅客提供出行工具。前述三娘子的板桥店“多有驴畜,往来公私车乘,有不逮者,辄贱其估以济之”。除了卖驴给客人外,还有租借牲畜给客人的,前引《通典》卷7所谓沿路“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讲的就是这种情形。
出行生活概观
一 制度与礼俗
这里所谓的制度,是指法令规定的有关出行的行为规范,包括礼制。俗则指习俗,一般是约定俗成的。与出行工具、馆驿有关的制度和礼俗,有些已在前面涉及到,这里不再重复。此外,当时出行的制度和礼俗非常繁多,我们不可能一一介绍,这里只想就其中的重要者略述几项。
出行制度和礼俗中贯穿着等级性原则,即所谓“车马衣服,事关制度,不合逾越”(唐敬宗《御丹凤楼大赦文》)。以下所述各项制度和礼俗,都将体现这一等级性原则。
(一)各阶层的出行
1.皇帝仪仗。隋唐五代时,上自皇帝皇后,下至百官,出行时都有仪仗,即前有清道或喝道者,后有众多随从。我们先看皇帝的出行仪仗。皇帝出行分大驾、法驾、小驾三种仪仗。每种仪仗都很复杂,史籍记载也不尽相同,这里据《大唐开元礼》,来看看唐朝的大驾卤簿。大驾卤簿,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京兆府官员的导驾队伍(在地方,则由所在州县的长官导驾),然后是由金吾卫组成的清游队、朱雀队等。他们分在左右,大约有百十骑,打着白虎旗、朱雀旗等。然后是各由四匹马驾的指南车、记里鼓车等。然后是前部鼓吹,有各种鼓、钲、箫、笳等乐器。然后是左右武卫、左右卫的队伍,也有数百骑,打青龙、白虎旗和钑戟。然后是供奉官,如通事舍人、黄门侍郎等人的队伍。然后又是由左右骁卫等率领的翊卫上百骑。然后才是皇帝乘坐的玉辂。然后是千牛将军等的护卫队。然后是大伞、孔雀扇等,有数十面。然后是后部鼓吹。然后是皇帝五辂中的其他四辂和各种属车、副车。然后是黄麾仗和侍卫马队。最后是玄武队和牙门。这样的卤簿队伍是非常复杂的,排起来距离也拉得很长。《唐六典》卷14“太常寺”说:“凡大驾卤簿一千八百三十八人,分为二十四队,列为二百一十四行。”法驾和小驾,规模要比大驾小一些。除皇帝卤簿外,皇后、太子、亲王乃至群官都有卤簿,不过规模就更小了。尽管礼典将卤簿规定得如此复杂,但在实际出行时,却往往并不照此办理。如本来应该动用卤簿的行幸、郊祀等,在唐高宗时不乘辂,在唐玄宗时只骑马,卤簿基本上成了一种摆设。除去动用卤簿的出行外,皇帝的其他出行就简单多了,有时也不过就是“骑从轻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