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的坊里制,在整个隋唐五代基本上被维持了下来。但是从唐朝中期开始,在各坊内部已不断出现了“侵街”现象。所谓侵街,就是居民将自己的住房向外扩展,侵占了坊内的街道,有些甚至向坊外街开门。由于自家向外开门,常常不能和坊门的开关保持一致,影响了治安,唐五代的统治者就屡下诏书,禁止侵街行为,但屡禁不止。到后周显德年间(954—959年),大梁城内的街道因侵街而变得很窄,以至“通大车者盖寡”(《资治通鉴》卷292)。这种侵街以及后来兴起的夜市、草市,极大地动摇了坊里制的基础。到宋代,封闭式的坊里制,就彻底崩溃了。
二 官衙、住宅(附别墅、园林、寺院)
官衙和住宅是当时社会的主要建筑形式,二者在使用上可以互通。如唐朝宰相元载得罪诛死后,他的住宅被充作了“百司廨署”(《旧唐书•元载传》);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长安宣平坊东南角的诸王府,卖给了邠宁节度使高霞寓为住宅,因此官衙和住宅在结构与布局上基本相同。别墅实际是住宅的一种,园林则是官衙、住宅的附属,寺院又常由住宅变来,所以我们将它们放在一起论述。
(一)官衙
隋唐五代的官衙,总的说比较宽敞。清代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曾说到:“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顾炎武说的主要是地方官衙,如果分中央和地方来看,中央各衙署占地面积和房间数似均不多。除去国学有供学生住宿的学舍一千二百间、翰林学士每人有一间办公用房外,其他衙署的办公用房都很少。如枢密使初建,办公处只有二三间房。不过尽管如此,中央各衙署内大都建有亭子,供官员们休息、小酌。唐玄宗开元之前,百司各部门还在长安游览胜地的曲江岸边建有许多亭子,供所属官吏和家属们游玩宴饮。中唐以后,这些亭子中只剩下尚书省的亭子了。地方上的衙署,要比中央各部司大得多。就都畿而言,仅京兆府廨的修建,就花了二万贯钱,极一时之壮丽;而河南府廨,也占了洛阳宣范坊的半坊地。
唐佚名《宫苑图》,绢本,设色
现在看各州县。一般说来,州的衙署包括有数重门、正厅堂、内厅寝室、诸曹司的若干院落、厩库、鞠场、传舍等。举南唐袁州为例,“所建立郡斋使宅、堂宇轩廊、东序西厅、州司使院、备武厅、毬场、上供库、甲仗库、鼓角楼、宜春馆、衙堂职掌、三院诸司,总六百余间”(刘仁赡《袁州厅壁记》,《全唐文》卷876)。这些地方州县的官衙内,除去房间众多外,还建有亭榭、池塘,种植有竹木。白居易为苏州刺史,曾写了大量诗歌,吟咏在苏州官衙的生活。从其中《郡中西园》一诗中可知,当时衙内西园有松竹、有池桥,可闲游、泛舟,白居易于是感叹说:“谁知郡府内,景物闲如此。”
不论中央官司还是地方衙署,当时在官衙的墙壁上都有所装饰。这种装饰有三类;一类是壁画,大约画在正厅正面的墙上,所画内容以松、鹤、鹰、狮子为多,有时也有些小山水。第二类是写厅壁记。所谓厅壁记,是创自唐朝的一种文体,写在朝廷百司诸厅乃至郡县诸厅的墙壁上,内容为“叙官秩创置及迁授始末”,目的是“欲著前政履历,而发将来健羡焉”(《唐语林》卷8)。唐五代留下了许多厅壁记文,我们举其中一例以见一斑。《文苑英华》卷797有唐元稹所作《翰林承旨学士厅壁记》,文中说;“旧制学士无得以承旨为名者。应对顾问,参会班第,旋次以官为上下。宪宗章武孝皇帝以永真(贞)元年即大位,始命郑公 为承旨学士,位在诸学士右,居在东第一阁。乘舆奉郊庙,辄得乘厩马自浴殿由内朝以从,揭鸡竿而布大泽,则升丹凤之西南隅,外宾客进见于麟德(殿),则直上禁中以俟。大凡大诏令、大废置、丞相之密画、内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莫不专受专对,他人无得而参。非自异也,法不当言。用是十七年间,由郑至杜十一人。而凡参大政,其不至者,卫公诏及门而返,事适然也。至于张,则弄相印以俟其病间者久之,卒不与,命也已。若此,则安可以昧陋不肖之稹继居九丞相二名卿之后乎?……昔鲁恭王余画先贤于壁以自警,临我以十一贤之名氏,岂直自警哉!由是谨述其迁授书于座隅。长庆元年八月十日记。”元稹的这篇厅壁记写在“东庑之右”,后因年久而有所脱落,到十六年后的开成二年,丁居晦就又写了《重修承旨学士壁记》。从这两篇壁记看,厅壁记所记确是此官厅官职的迁授和职掌,撰写者多为名人,写作的目的是自警、自励。壁记写在墙上,可为官衙增辉,实际已成为厅内的一种装饰了。官衙墙上的第三类装饰,是将当时朝廷颁布的各项法规书写在墙壁上,使官吏处事时经常观览。如后唐长兴二年(931),明宗就曾“诏有司及天下州县,于律、令、格、式、《六典》中录本局公事,书于厅壁,令其遵行”(《旧五代史》卷42)。这种将政事与修饰结合起来装饰房屋,以便督促官吏照章办事并能增加厅堂美观的做法,是这一时期官衙室内装饰的一个特点。
官衙一般是办公场所,但与日常吃、住生活也有相当的联系。如工作餐即会食多在官衙举行,各种官员宴会也常在官衙举办。有些州县因官衙的公堂太小,就要另建专门的宴会厅,叫做“设厅”。唐沈亚之在《华州新葺设厅记》中说,过去宴会在公堂举行,需要不停地挪动文具几案,有许多坏处;“夫几砚者,公事之重器也,以宴而迁,以宴而复,则居不得常,屡更其所。政之为困,不由此耶?且吏入公门,望其居则必庄,是几砚之处,宜其严也。今朝彻而暮置,事之者既劳,固以慢矣。而况酒行乐作,妇女列坐,优者与诙谐摇笑,讥左右侍立,或衔哂坏容,不可罪也。夫狎久则不敬”,于是在正厅的西南另建设厅,专门用来举行宴会。
唐长安城下水道铁闸门
官衙还是值班官员住宿的地方,当时叫做“分番宿直”。如果该值班而不去值,或该住宿而不住宿,都是违法行为,“各笞二十”(《唐律疏议》卷9)。也有赖在官衙内不回家的。如唐朝有个补阙姓王,不懂世事,自称兼通儒、佛、道三教,当时有个妖僧名叫道儒,武则天要逮捕他,在各处贴布告,通缉“僧道儒”。于是有杨茂直与王补阙开玩笑说;有敕文追捕僧道儒,你怎么还这么安闲。王补阙说;这关我什么事?茂直说;你兼通三教,僧是佛教,道是老教,怎么不关你的事?吓得这位王补阙“遂不敢归,寓于曹局数宿”(《太平广记》卷254)。除内外官宿直官衙与“住”有关之外,地方州县长官的住宅,也与官衙连在一起。一般说来,这些长官在别处(例如京城)都有房子,赴任后就在任所居住,住宅多半在州县官衙内的某院,具体位置或在厅衙的后面,或在其侧面。这一住宅基本属于官家所有,离任后就要搬出。我们看当时人的墓志,常有“终于××官舍”字样。这“官舍”就是地方官衙内的房舍,供州县长官居住。长官若死于任上,就是“终手官舍”了。唐玄宗有《相州改造厅衙诏》说;“相州往缘亲王出牧,修造非常宏壮……宜令州司即改造厅衙及刺史宅。”(《全唐文》卷30)由此也可知,刺史住宅和州的厅衙是连在一起的。
(二)住宅
隋唐五代的住宅,虽有富贵等级的不同(这里当然不包括贫苦百姓),但从记载和残留下的文物资料看,其基本格局都差不多,即采用有明显中轴线和左右对称的平面布局。1959年,陕西省西安中堡村唐墓出土有一套住宅模型就符合这一布局。这套模型是一个狭长的四合院,正中轴线从南到北分别排列着大门、亭、中堂、后院、正寝;东西两厢,各有三处廊屋;后院中还有假山等。比这一模型所显示的住宅稍微复杂一些的就有二个院子,前院横长,主院方阔,四周均以廊屋环绕;前院与主院之间的门称中门;大门和中门多有门楼;院侧有马厩。更复杂的住宅由多重院落组成,每一院落的基本结构仍不出四合院式布局,只是多了些园池亭台。
一个住宅院落大约要占地三亩左右,相当于近二千平方米,而由若干院落组成的住宅占地就很多,至少也要有十亩地,即相当于六千多平方米。《明皇杂录》卷下记杨贵妃的姐姐虢国夫人强夺韦嗣立住宅,将韦氏及诸子家童赶出旧宅,并连行李家具都扔至路中,然后“授韦氏隙地十数亩”,让她们另盖新宅。白居易在洛阳履道里的住宅,也是“地方十七亩”(《旧唐书•白居易传》),面积相当于今天的上万平方米。比这还大的是程执恭,程家在长安靖安里,由于旧宅太小,唐宪宗“赐地二十亩,令广其居”(《旧唐书•程执恭传》)。此外郭子仪“宅在(长安)亲仁里,居其里四分之一。中通永巷,家人三千”(《旧唐书•郭子仪传》)。还有更大的,如隋朝的杨素、唐朝的魏王李泰,住宅面积均占长安城的一坊之地。
敦煌石窟晚唐壁画中的住宅图
这种四合院落式住宅,有的在大门处设有门屏。门屏起着遮挡门内景况的作用,高约八尺,一般客人前来拜访,首先被挡在门屏处。门屏过后是大门,大户人家,门的颜色涂为朱红,所以杜甫有“朱门酒肉臭”(《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的著名诗句。进大门之后又有中门。中门外设有外舍一类建筑,也叫门馆、宾馆,供客人小憩。远道来访的客人虽被接待,但尚未得到主人接见之前,也必须在中门外的客舍内住宿。唐朝有秀才孙恪在洛阳访一大宅,见“户侧有小房,帘帷颇洁,谓伺客之所”(《太平广记》卷445),指的就是这种门馆。进入中门一般是个庭院,这庭院有大有小。宰相杨国忠主持吏部铨选事时想逗人笑乐,在自己家中选官,“设席呼选人名,引入于中庭。不问资序,短小者道州参军,胡者湖州文学,帘中大笑”(《刘宾客嘉话录》)。庭院中能设席点官,可知这是个不小的庭院。穿过庭院,就到了住宅主要活动场所的厅堂。按隋唐五代时期,厅、堂都是招待客人的地方,往往互称,如果严格说来,似乎只有堂屋或堂屋的中间称“中堂”,其他都可称厅,因此有东厅、西厅、前厅、外厅等说法。一般来说,客人在厅中也不过是小憩,即如更衣、吃茶之类,只有到一定时候、够一定规格,才能上堂去见主人,主人也只在堂上摆宴待客。唐人小说《虬髯客》讲李靖去长安某坊曲拜访虬髯客,“延入重门……奴二十人引(李)靖入东厅……请更衣……既毕……遂延中堂。陈设盘筵之盛,虽王公家不侔也”。由于中堂是宴请客人的场所,是住宅的门面,因此当时住宅中最好的地方就是中堂。看一户人家是否富贵,就要看他们家中堂修得怎样。前面讲虢国夫人赶走韦氏一家,这以后她自己在韦氏宅地上盖起了豪华的住宅,“中堂既成,召工圬墁,约钱二百万。复求赏技,虢国以绛罗五百段赏之,嗤而不顾,曰:请取蝼蚁、蜥蜴,记其数置堂中。苟失一物,不敢取直”(《资治通鉴》卷216)。这是讲中堂的质量好,装修得没有一丝缝隙。《旧唐书•马璘传》说“璘之第,经始中堂,费钱二十万贯……及璘卒于军,子弟护丧归京师。士庶观其中堂,或假称故吏,争往赴吊者数十百人。德宗……仍诏毁璘中堂”。一间中堂导致士庶争相参观,乃至被皇帝勒令拆除,可知这中堂豪华到什么地步。中堂之后,就是一家人居住的卧室了。也有中堂待客,堂之东西间用作卧室的。堂屋左右一般都有厢房,是亲属或仆人居住处,有时也包括厨房,《干 子》记吴郡有一宅,除堂屋外,“西廊之北一房充库,一房即花红(女仆名——笔者注)及乳母,一间充厨”。于是可以说,门、厅堂、寝室、廊屋,是构成一套住宅的最主要部分。所以当时人形容大官僚的住宅时,就说是“朱门素壁”、“环廊曲阁”、“中堂高会”之类了。
唐代厅堂宴饮图(榆林窟第25窟弥勒经变[部分,临摹])
住宅里当然还有许多其他设施。例如园林,这在下面我们还有详述。此外大的住宅院落中,还建有楼阁。唐朝人李晦“私第有楼,下临酒肆”(《旧唐书•李晦传》)就是一例。更大的住宅内,还要有击毬的场所,《干 子》就曾记载了太尉李晟想吞并邻居宅屋建一个击毬之所的故事。住宅中还有厨房、厕所,大致都在院落西侧。大户人家还有马厩即拴马、喂马场所,在主院的外侧。正由于它外在于主院,所以是可以拆除的。《旧唐书•杨损传》说,杨损“家在新昌里,与宰相路岩第相接。岩以地狭,欲易损马厩广之,遣人致意”,结果遭到杨损的拒绝。住宅中还有井,一般情况下是数家人共用一口井,大户人家是自家用井。如果原是数家一井,后来自己在庭院中凿井,就会遭到众人的非议。唐朝诗人姚合在《街西居三首》中就感叹道;“浅浅一井泉,数家共汲之。独我恶水浊,凿井庭之陲。自凿还自饮,亦为众所非。”
隋唐五代住宅的内部墙上,有的装饰有壁画如奏乐图、骏马图等,但远不如前述官衙内的壁画多。这大约是由于住宅厅堂内部的画大都装饰在屏风或帷帐上,墙壁自然就不需要画什么了。关于这一点,下一节还要详细叙述。当时官僚的住宅中有的还设有夹壁墙,称作“复壁”,其作用一是为了收藏金钱书画,二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资治通鉴》卷215记李林甫“自以多结怨,常虞刺客……居则重关复壁,以石甃地,墙中置板,如防大敌。一夕屡徙床,虽家人莫知其处”。隋唐五代时,宰相的住宅一般没有兵士守卫,因此李林甫才这么害怕刺客。到唐宪宗时(806—820),果然有刺客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并刺伤裴度。为确保裴度安全进而保证对淮西藩镇的征讨,宪宗特别“诏以卫兵宿(裴)度私第”(《旧唐书•裴度传》)。从这一点看,当时对高级官员住宅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得并不出色。
(三)园林别墅
隋唐五代的园林特别是私人园林,较前代有所发展,很多官僚贵族都在自家或别墅内穿池堆山,树花置石。由于这种私人园林可分为城内自家住宅和城郊城外别墅二大类,所以我们将园林和别墅合并一起叙述。
先看官家园林。隋唐五代官家园林,仍以皇家园林为最宏大、最奢华。有代表性的,是隋炀帝在洛阳建造的西苑。《海山记》这样描绘西苑说:“乃辟地周二百里为西苑……内为十六院。聚巧石为山,凿地为五湖四海……每湖四方十里……湖中积土石为山,构亭殿,屈曲环绕……又凿北海,周环四十里,中有三山,效蓬莱、方丈、瀛洲,上皆台榭回廊。”唐时将西苑的大部分废掉,只留下了北海,改称凝碧池。从西苑的布局可知,它继承了秦、汉以来的造园传统,即在水中以人工堆积高山。但分为十六院和利用巧石,则是它的新特点。官家园林还有些类似今天的公园,即由官家修建供士庶游览的园林。隋唐时,这种园林以长安的曲江风景区最为有名。曲江位于长安城的东南角,包括紫云楼、芙蓉苑、杏园等景区,有山有水,有亭有楼,花卉环绕,烟水明媚。每到春天,都城的士庶纷纷来曲江踏青,或登楼远眺,或池上泛舟,十分热闹。类似这种供游览的园林,在隋唐其他大城市,以及五代十国各政权所在地都有一些。唐懿宗时(860—874),淮南节度使李蔚“以其郡无胜游之地”,“命于戏马亭西连玉钩斜道,开辟池沼,构葺亭台……都人士女得以游观”(《桂苑丛谈》)。这是晚唐扬州所建供人游览的园林。此外如后蜀时成都浣花溪一带,也是供人游览的园林所在。史称“时百姓饶富,夹江皆创亭榭,都人士女倾城游玩,珠翠罗绮,名花异卉,馥郁十里”。后蜀后主孟昶,甚至拿它与唐代长安城的曲江相比,说:“曲江金殿锁千门,殆未及此。”(《十国春秋》卷49)官家园林还有一种,是修在州县官府内的园林。这种园林一般不允许庶民擅入,是供官僚仕宦们悠游遣兴的场所。前面提到的白居易所吟《郡中西园》一诗,就是对苏州官署内园林的描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