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既然说秦地人强劲,可是申屠之子失败于晓关,杜洪之将败北于戏水,这又怎能说秦人是强劲有力呢?说吴地人胆怯,可是吴王夫差的军队天下无敌,在艾陵打败了齐国军队,又北上黄池争夺霸主而位居晋国之上,这又怎能说吴人胆怯呢?说蜀地人懦弱,可是诸葛亮集中巴蜀之众,以兵窥视威胁中原地区,在他身死而为僵尸之后,仍然威加于魏将司马懿而使其不敢轻举妄动,这又怎能说蜀人懦弱呢?说楚地人轻狂,可是项羽击败秦军,俘虏了王离,击杀了苏角,威震海内,诸侯俯首听命而不敢违抗,这又怎能说楚人轻狂而不足道呢?说齐地人多有狡诈,可是在田横感召下的五百敢死之士,随他东奔海岛之上,待到田横自杀身死之时,这五百壮士也在同一天以剑自刎而死,这又怎能说齐人狡诈不实呢?说越地人轻薄不厚重,可是越王勾践以残破灭亡之国,爱护体恤孤寡老弱的百姓,励精图强而九年后灭亡吴国,取得了以弱攻强、以小取大的胜利,这又怎能说越人轻薄不厚重呢?说燕赵之人劲锐,可是蚩尤在涿鹿被黄帝打败,燕太子丹死于易水岸边,西晋将领王浚在蓟县城门被后赵石勒俘虏,三国时期称雄于辽东的公孙渊在上谷被魏将司马懿所杀,这又怎能说燕赵之人劲锐呢?说凉陇之人悍勇……
所以,人的勇敢或怯懦的关键在于法令是否严明,成功或失败的关键在于智谋是否优胜。对怯懦的人施以威刑,就可以使他们变得勇敢;对勇敢的人给以奖赏,就会使他们拼死作战。能够改变人的天性,改变人的思想的,就在于正确地实施刑赏律令。人的勇敢和怯懦,哪有什么是天性使然而不可改变的呢?
[解说]
李筌本篇以《人无勇怯篇》为题,旨在通过对人性勇怯产生条件的分析和探讨,着重揭示军队的勇敢精神是后天养成的客观真理性。
人的勇怯,实际是人的一种内在气质或曰精神力量。军队作为实施战争的根本武装力量,将士的勇怯直接影响到战争的胜负成败。所以,关于军队的勇怯问题,历来是为兵家所十分关注和探讨的重要问题。大军事家孙武把“勇”视为将帅所应具备的五项条件之一。他说:“将者,智、信、仁、勇、严也。”(见《孙子兵法•计篇》)三国时期著名军事家、政治家曹操对此作注则称之谓“将宜五德备也。”唐代兵学家李筌更加明确称为:“此五者,为将之德,故师有丈人之称也。”(以上曹、李二人之注文,皆见于《十一家注孙子•计篇》,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4 月第1版)可见,历代兵学家都把孙子所论为“将者”的“智、信、仁、勇、严”五项基本条件之一的“勇”,视为将帅所应具备的“五德”之一。战国著名军事家吴起则写道:“凡人论将,常观于勇。勇之于将,乃数分之一尔。”(见《吴子•论将第四》)也承认“勇”是将帅者所应具备的五项条件或曰“五德”之一。李筌在完全继承先秦兵家思想的基础上,专辟篇章对军队的勇怯问题进行探讨,这在唐朝以前是不曾见的。这充分说明作者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
在唐代以前,关于人性勇怯形成问题的传统观点,是所谓“地势所生,人性所受”的唯心的先天决定论。李筌在引述历史上所称“秦人劲,晋人刚,吴人怯,蜀人儒,楚人轻,齐人多诈,越人浇薄,海岱之人壮,崆峒之人武,燕赵之人锐,凉陇之人勇,韩魏之人厚”等地理环境决定人性勇怯的传统说法之后,首先正确指出,军队的勇怯,乃与军事谋略的成败、战争态势的好坏有着直接关系。他认为,谋略高明、态势有利,便可以使怯懦者变为勇敢者;反之,谋略笨拙、态势不利,勇敢者也可能变成怯懦者。接着,李筌又列举了大量战争史例,深入分析并批驳了上述种种地理环境决定人性勇怯的唯心传统观点后,得出正确结论说:“所以勇怯在乎法,成败在乎智,怯人使之以刑则勇,勇人使之以赏则死,能移人之性、变人之心者,在刑赏之间,勇之与怯,于人何有哉?”从李筌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作者朴素的唯物辩证的思想观点:认为军队的勇怯,既不是地理环境决定的,也不是天生不变的,而是通过在贯彻刑赏律令过程中实施后天教育而培养出来的,并且承认在正确贯彻刑赏律令的条件下,勇与怯这对矛盾的双方,不但是相互依存于一体,而且又是可以各自向对方转化的。
虽然,由于历史的局限,作者李筌并不了解社会制度、阶级关系和战争性质对军队勇敢精神的形成所起决定性作用的这一真谛,但他面对“勇怯有性,强弱有地”的传统唯心观念,敢于进行针锋相对的批判,并且明确揭示军队勇敢精神是在实施“刑赏之间”的后天培养教育而形成的唯物辩证理念,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李筌本篇之所以专门以“人无勇怯”为题而探讨古代军队勇敢精神形成的原因和条件,其重要理论与实践的价值意义也恰在于此。
主有道德篇第四
[原文]
经曰:古者三皇,得道之统,立于中央,神与化游,以抚四方①,天下无所归其功。五帝②则天法地,有言有令而天下太平,君臣相让其功。
道德废,王者出,而尚仁义;仁义废,伯③者出,而尚智力;智力废,战国出,而尚谲诈④。圣人知道不足以理则用法,法不足以理则用术,术不足以理则用权,权不足以理则用势。⑤势用则大兼小,强吞弱。周建一千八百诸侯,其后并为七国⑥。七国连兵结难⑦,战争方起。七国之君非疏道德而亲权势。权势用,不得不亲;道德废,不得不疏,其理然也。
唯圣人能反始复本⑧,以正理国,以奇用兵,以无事理天下。⑨正者,名法也;奇者,权术也。⑩以名法理国,则万物不能乱;以权术用兵,则天下不能敌⑪;以无事理天下,则万物不能挠,不挠则神清。神清者,智之原;智平者⑫,心之府⑬。神清智平,乃能形物⑭之情。人主⑮知万物之情,裁而用之,则君子、小人⑯不失其位。
夫德厚而位卑者,谓之过;德薄而位尊者,谓之失。宁过于君子,无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则人阙⑰其理;失于小人,则物罹⑱其殃。故曰:人不鉴⑲于流水,而鉴于止水,以其清且平也。人主之道清平,则任人不失其才,六官⑳各守其职。四封㉑之内,百姓之事,任之于相;四封之外,敌国之事,任之于将。语曰:“将相明,国无兵㉒。”舜以干戚㉓而服有苗㉔,鲁以頖宫㉕而来淮夷㉖。以道胜者,帝;以德胜者,王;以谋胜者,伯㉗;以力胜者,强。强兵灭,伯兵绝;帝王之兵,前无敌。人主之道,信其然矣!
[注释]
①“古者三皇”至“以抚四方”五句:语出《淮南子•原道训》,但与原文略异。三皇,传说中的我国远古时代之三位皇王,但不同著作所指不同。大体有六说,其中一说,如汉班固《白虎通•号》称“三皇”为伏羲、神农、燧人。实际上各说都是象征性人物。
②五帝:传说中的上古五位帝王,但不同著作所指不同。大体有四说,其中一说,如《大戴礼记•五帝德》称“五帝”是:黄帝(轩辕)、颛顼(高阳)、帝喾(高辛)、唐尧、虞舜。
③㉗伯:本篇这里通“霸”,谓称霸。
④谲诈(jué—):狡诈;奸诈。
⑤“圣人知道不足以理则用法”至“权不足以理则用势”四句:语出《尹文子•大道上》,但原著无“圣人知”,而四“理”字,原著皆作“治”。
⑥七国:本篇原作“六国”,疑误,今据史改。指战国时期形成的秦、楚、燕、齐、韩、魏、赵七个强国。
⑦连兵结难:犹“兵连祸结”。谓接连不断的战争而造成严重灾祸。
⑧反始复本:谓返回本初以恢复淳朴的本性。本篇这里指恢复到三皇时代以圣道治国的根本方法。
⑨“以正理国,以奇用兵,以无事理天下”三句:语出《老子•五十七章》。但前一“理”字,原著作“治”;后一“理”字,原著作“取”。正,谓正规,正确。奇,谓奇谋异策。无事,谓在上者不要人为制造事端烦扰百姓,引申谓以静制动。
⑩“正者,名法也;奇者,权术也”四句:语出《尹文子•大道下》。但“正”字原著作“政”,“理”字原著作“治”。政,这里通“正”。名法,中国古代名家和法家的合称,名家主张正名辨义,法家主张以法治国。
⑪“以名法理国”至“则天下不能敌”四句:语出《尹文子•大道下》。但“理”字原著作“治”。
⑫智平者:此句原文无“平”,疑脱。清钱熙祚校注指出:“文澜阁本‘智’下有‘平’字。”依下文“神清智平”句式,钱说为确,故补。智平者,指智力正常的人。平,谓高低相等,引申谓正常。
⑬心之府:心,古人以为“心”是思维器官,故往往把思想、意识、感情的产生归之于心。府,府库,通常指藏物之所,但本篇这里是指心之官的所在地方。
⑭形物:指事物的形态和性质。
⑮人主:人君,君主。
⑯君子、小人:君子,这里泛指德才出众的人。小人,泛指识见浅狭或品德不端的人。
⑰阙:通“缺”。谓缺少,引申谓得不到。
⑱罹(lí):遭遇不幸。
⑲鉴:镜子。本篇这里比喻明洁如镜的水面。
⑳六官:本指周代六卿之官,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本篇泛指各种官吏。
㉑四封:四境之内;四方。
㉒国无兵:谓国家没有战争。兵,这里指战争。
㉓干戚:亦作“干鏚”。本指古代盾和斧两种兵器,这里借指武力征伐。
㉔有苗:即三苗。尧舜时代我国南方较为强大的部族。
㉕頖宫(pàn—):西周时代诸侯国所设的学校名。这里借指教育感化。
㉖淮夷:我国古代居于淮河流域的部族。
[译文]
经典上说:远古时代的三皇,确立了圣道德治的传统,他们挺立于天地的中央,其精神与自然的造化融为一体,凭借其圣道德治来安抚四方;可是,天下的人们都不知道把那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归功于谁。五帝时候,遵循天地的自然法则,既言传身教,又设置法令约束,因此天下太平安宁,君与臣之间相互谦让功劳。
可是,到了后代,三皇五帝所确立的道德废弛了,出现了“王者”,他们崇尚以仁义治国;仁义废弛后,出现了“霸者”,他们崇尚以智力争霸;智力废弛后,出现了“战国”纷争局面,各国崇尚以诡诈争战。在此情况下,智慧超凡的圣人懂得用道德感化而不足以治理国家时,就采用法令;当法令不足以治理国家时,就采用术略;当术略不足以治理国家时,就采用权谋;当权谋不足以治理国家时,就采用势力。凭借和利用势力,结果就导致了大国兼并小国、强国吞并弱国的混战局面。西周时代所分封的一千八百个诸侯国,后来便兼并成七个国家。这七个国家接连用兵而结仇问难,战争从此兴起不断。七国的君主并非伊始就疏远道德而亲近权势的。因为,权势一经使用,就不得不亲近它;道德一旦废弛了,就不得不疏远它。这是势所必然之理。
唯有圣人才能够运用返其初始复其本原的治国方法,做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不烦扰百姓之法而治理天下。所谓“正”,就是指名分和法制;所谓“奇”,就是指权谋和术略。以名分和法制治理国家,万物就会井然有序而不混乱;以权谋和术略用兵打仗,军队就会所向克捷而无敌于天下;以不烦扰百姓之法而治理天下,万物就会处于不被骚扰的状态。万物不被骚扰,神志就会清醒;神志清醒的,就是智力的源泉;智力正常的,就是思想的府库。神志清醒,智力正常,才能考察事物的本来性质,治理国家的君主了解了各种事物的性质,并根据具体情况加以选择利用。这样,君子和小人才能不会失去其各自所处的位次。
凡是道德高尚未被任用而地位低下的,这就叫作君主的过错;道德浅薄却被任用而地位尊贵的,这就叫作君主的失误。宁可因为没有任用君子而犯过错,也不要因为任用小人而致失误。在君子任用问题上犯过错,百姓就会得不到很好治理;在任用小人问题上有失误,事物就会遭到严重祸殃。所以说,人们无法把流水当作镜子,而只能用静止的水面当作镜子,这是因为静止不流的水清澈而平稳的缘故。君主治国之道能像不流动的水那样清澈平稳的话,那么,在用人问题上就不会埋没人才,各种官吏也都会各尽其职。四境之内的百姓之事,委以宰相来处理;四境之外的敌国之事,委以将帅去对付。谚语说得好:“将相贤明,国无战争。”大禹凭借武力而征服了地处南方的三苗部族,鲁国用兴办学校施以教育感化而使淮河流域的部族归附。用道来取胜的人,可以称帝;用德来取胜的人,可以称王;用谋略来取胜的人,可以称霸;用势力来取胜的人,可以称强。强者的军队终归要被消灭,霸者的军队终归也要灭绝,唯有帝者和王者的军队,才能所向无敌。作为君主的治国安邦之道,深信其确实是这样的啊!
[解说]
《主有道德篇》是《太白阴经•人谋上》的第四篇。作者李筌通过对上古三皇五帝的道法自然的“得道之统”的形成,到战国时期霸者的废道德而崇尚“谲诈”的历史演化的追述和分析,着重阐释了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以“道德”治国用兵的重要意义。
道德,既是中国哲学的一对范畴,又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作为哲学范畴,道,原指人行的道路,借用指事物运动变化所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或事物的本体;德,与“得”的意义相近,指具体事物从“道”所得的特殊规律或特殊性质,对于“道”的认识修养而有得于己,亦称之为“德”。道家学说的经典著作《老子》(亦称《道德经》)一书之第五十一章所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这里所言,正是体现“道德”哲学意义上之宏论。而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道德”,则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它已从道家的哲学意义而演化为儒家的伦理学意义。唐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韩愈指出:“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一人之私言也。”(见《韩昌黎文集校注》第一卷《原道》,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1986 年12月第1版)这虽然是韩愈自谦的一家之说,但却深刻揭示出随着时代的向前发展,道家始祖老子所创立的“不言仁与义”的哲学上的“道德”观,已经进一步演化成儒家“合仁与义言之”的伦理学上的“道德”观。而唐代兵学家李筌在本篇所阐述的“道德”,则是融道、儒之说为一体,既是对道家哲学上的道德观的继承,又是对儒家伦理学上的道德观的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