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攒聚:聚集;丛聚。本篇这里指马站立不动时,四蹄呈前后两两整齐并拢之姿。
⑨循良:指马被训练得善良温驯。
⑩走骤轻躁:指马疾驰飞奔起来,既轻快又狂躁。
⑪鬣(liè):马的鬃毛。
⑫擎头:举起头;抬起头。
⑬淫视:流转眼珠斜看。
⑭辟兵:驱除敌兵。辟,驱除;排除。
⑮太仓:本指古代京城储谷的大仓。本篇这里借喻宽大。
⑯臆(yì):指胸部。
⑰腹胁:指肚子和肋骨。胁,指身躯两侧自腋下至腰上的部分;亦指肋骨。  
⑱四下:本篇这里指马的四肢。
⑲赚(qiǎn):本篇这里指牲畜腰两侧肋与胯之间的虚软处。亦指人的腰部。

⑳腭瓣:指上腭和牙瓣。
㉑筋马:指筋骨强健而不过于肥壮的马。
㉒傍:通“旁”,谓侧旁。
㉓急:紧;紧缩。
㉔突目:原文误作“穴目”,今据述古堂抄本校改。突目,谓眼睛突出。
㉕䏶肉(bì—):指大腿上的肉。
㉖紫缕:紫色线。缕,线也。
㉗数:这里作动词。谓计算。
㉘旋毛:聚生作漩涡状的毛。
㉙项辕:指马颈负辕之处。辕,车前驾牲口用的横木。
㉚童人:犹“童子”。指未成年的小孩。瞳孔有看他人而成像的功能。本篇认为,眼中呈现有如小孩并起并坐影像的马是千里马。
㉛距:雄鸡、山鸡等禽类腿后突出像脚趾的部分称之为“距”。亦泛指脚。  
㉜耳本:耳根。本,根也。
㉝渴乌:本指古代一种汲水用的曲筒,本篇这里用以比喻马头的形状。
㉞已上:用同“以上”。
㉟尿举一足如犬者:原作“尿举如一足大者”,于义不顺,于理不通。今据述古堂抄本校改。所谓“尿举一足如犬者”,是指马撒尿时抬起一腿,就像狗抬后腿撒尿一样。
㊱兰孔:即眼孔。
㊲筋皮:指筋骨和皮肉。
㊳陇道:义犹“田埂”,即田间稍稍隆起的小路。本篇这里用以比喻马蹄上起伏的沟棱。陇,通“垅”,即田埂。
㊴叉吻:义犹“叉嘴”。意思是嘴角交错。叉,交错,交叉。吻,指嘴唇,嘴角。
㊵伏虫:指隐伏的虫子。
㊶五劳:指马有五种过劳致病的情况。㊷辗(zhàn):指马卧地打滚。
㊸㊺筋劳:本篇原文皆误作“骨劳”。今据贾思勰《齐民要术•养牛马驴骡篇》校正。
㊹骨劳:本篇原文误作"筋劳"。今据《齐民要术•养牛马驴骡篇》校正。
㊻却行:倒退而行。却,退也。
㊼差(chài):病除;病愈。《方言》第三:“差,愈也。南楚病愈者谓之‘差’。”
㊽令人牵之从后笞之起而已:此句原文遗漏,今据《齐民要术》补入。笞(chī),鞭打。
㊾青:作为颜色名,“青”有借指绿、蓝、白、黑四种颜色之称。但在本篇这里,代指绿色。
[译文]
经典上说:观察马匹优劣的方法,首先是,要观察马的头部和耳朵。好马的耳朵像竹叶,眼睛如鸟目,身子似獐背、鹿腹、虎胸,尾巴如悬垂的笤帚。其次,要观察马的头骨。好马的头骨是棱角分明的,无论前看、后看、侧看,只见其骨侧狭窄仅有一层皮,微露鼻梁,脊柱两侧高低有致,前额下伏。马站立时四蹄整齐并拢,行止温顺驯服,飞奔轻盈狂奔;鬃毛轻软柔润,呼吸均匀轻细。抬起头来宛如雄鹰欲飞,又似龙头高举而远望,流眼转动斜视而远听。从前面看,马如雄鸡啼鸣:从后面看,马似猛虎蹲坐;昂首挺立时像狮子一样威风凛凛,大有驱逐敌兵于万里疆场之势。马的下巴至鼻子之间,最好要有一拳之宽,这部分名叫“太仓”;太仓宽就容易饲养。马的胸部要宽阔,胸前的三台骨要突起,分段要清晰分明,马鬃要高长,马头要方正,马眼要大而有光,马背要强壮有力,马腹和马肋要张大,马的四腿要修长,马的耳朵要很小,耳朵小的马就能吃苦耐劳。眼大的马胆子就大,胆大的马就不惊恐。马的鼻子要大,鼻子大则肺叶大,肺叶大的马就能跑路。马的腰部要小,腰小的马就容易饲养。马的肋骨要长得紧密。马嘴要上尖下方。马的舌头要薄而长,颜色要像朱红。马的牙齿要腭瓣分明,槽牙(臼齿)要距离门齿二寸远。马腹下部要宽广平方。马牙要洁白,牙白的马就长寿。远望大而近看小的马,这是“筋马”。从前面看可以看清其眼睛,从旁边看可以看清其腹部,从后面看可以看清其腱肉的马,这是“骏马”。马齿整齐紧密,上下相等对称,上唇紧缩而方正,下唇平缓而厚实,嘴红而有光彩,如同洞中观火一样的马,这是“千里马”。马的胸部要宽广在一尺以上,这样的马能够长时间奔跑。马头要高如同剥兔一样,形似龙颅而双眼突出,脊背平坦,腹部宽大,腿部多肉的马,能行千里。眼中有紫线贯穿瞳仁的马,能行五百里;紫线从眼睛上部完全贯穿到下部的马,乃是“千里马”。
大凡马匹,不论其大小肥瘦,数其肋骨有十二三根的马,能日行四百里;肋骨有十四五根的马,可日行五百里。腕和膝部长着卷曲之毛的马,可日行六百里;卷曲毛长在腹部和背部的马,能日行五百里。脖颈负辕之处宽大的马,能日行三百里。眼珠中呈现有如小孩并起并坐影像的马,能日行千里。须如羊须且中生距如鸡趾的马,能日行五百里。耳根下角长一二寸的马,能日行千里。头如曲筒(即“渴乌”)形状的马,能日行千里。初生无毛,出生七天后方能行走的马,能日行千里。撒尿时尿过前蹄一寸以上的马,能日行五百里;撒尿时抬起一条后腿像狗撒尿那样动作的马,能日行千里。腹下长有逆毛的马,能日行千里。兰孔中长有筋皮和毛的马,能日行五百里,兰孔就是眼上孔。蹄子黑红,或白硬如蚌壳,上有城绠的马,软口且嘴角交错而头部厚实的马,或是硬口且嘴角交错浅薄的马,都是不能吃草料的马。眼下没有隐伏的虫物和不露眼骨的马,最爱咬人。眼睛小且眼珠多白的马,容易受惊。马的后腿要弯曲到腕部,马的耳朵要短促。凡是两个后蹄为白色的马,都是老马;两个前蹄为白色的马,则是小马驹。
马匹有五种过劳致病的情形:卸掉马鞍而不卧地打滚的马,是因“筋劳”之故;打滚而不起来的马,是因“骨劳”之故;虽然能够起来而精神不振的马,是因“皮劳”之故;精神虽然振奋而不喷响鼻子的马,是因“气劳”之故;虽能喷响鼻子而不能撒尿的马,是因“血劳”之故。(救治此五种病马的方法是:)对于“筋劳”的马,拉绊它倒行三十步,病状就消除了。对于“骨劳”的马,令人在前面牵着而从后面鞭打使其站立起来,病状就消除了。对于“皮劳”的马,用手按摩马背着鞍的两侧而使其出汗,病状就消除了。对于“气劳”的马,要用长绳拴缚牵着它溜达使其撒出尿来,病状就消除了。对于“血劳”的马,要用缰绳将其拴在高处而不让其低头吃到草料,病状就消除了。
马嘴如果春天呈现绿色、夏天呈现红色、秋天呈现白色、冬天呈现黑色,那么,这样的马都会死掉。此种马的病名,就叫作“入口病”。
[解说]
李筌本章以《相马篇》为篇题,顾名思义,其中心题旨是论述如何观察、鉴别马匹的优劣,介绍民间治疗五种马匹“过劳致病”的土办法。相者,看也,观察也,引申谓鉴别、选择。
马匹,作为六畜的“马、牛、羊、鸡、犬、豕”(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晋杜预注“六畜”)之首,在古代不仅是人们从事生产生活的工具而使其成为农业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力,而且在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上具有重大战略作用。诚如东汉名将马援所论:“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安宁则以别尊卑之序,有变则以济远近之难。”(见《后汉书•马援列传》)显而易见,马匹是构成古代军队中骑兵兵种的重要成员而实施对敌作战。在古代战争史上,骑兵是属于机动速度最快、冲击力最大的兵种,尤其是在平原旷野对敌作战中更显出其无比强大威力。正因为马匹在生产生活、国防建设与军事斗争中具有如此重要作用,所以,关于马匹的选择、饲养、调教、使用,以及对马匹疾病的治疗等问题,便自然成为牲畜饲养家和军事家所关注与研究的重要课题,因而“相马”之术及其著作也就应运而生。早在春秋秦穆公时期(公元前659—前621年),秦国之伯乐(本名孙阳,因伯乐星主典天马,而孙阳善于相马,故又以“伯乐”为名)、九方皋(见《吕氏春秋•观表》和《淮南子•道应训》作“九方堙”,《庄子•徐无鬼》作“九方致”)等人,就是当时名噪各国的相马专家。到了汉代,随着骑兵广泛应用于作战,相马之术也有了进一步发展。据《后汉书•马援列传》记载,仅东汉初期先后就有西河(今山西离石)子舆、仪长孺,茂陵(位于今陕西咸阳西)的丁君都,成纪(位于今甘肃庄浪西)的杨子阿等相马专家;他们不但善于相马,而且都撰有相马专著。东汉初年名将马援曾师事杨子阿而“受相马骨法”,之后,他兼采“仪式骑,中帛式口齿,谢式唇鬐,丁式身中,备此数家骨相以为法",不仅以铜铸造"名马式"(即标准的铜质名马像)献给东汉光武帝刘秀,而且还撰写了相马专著《铜马相法》传世于后代(详见《后汉书•马援列传》唐代李贤注文)。魏晋南北朝以后,特别是到了隋唐时期,世上流传的相马理论与马病治疗著作颇多。据《旧唐书•经籍志下》和《新唐书•艺文志三》记载,就有《伯乐相马经》一卷本、二卷本,徐成等撰《相马经》二卷本,诸葛颖等撰《相马经》六十卷本等多种相马理论专著流传于世。与此同时,治疗马疾的著作也应运而生。仅据《隋书•经籍志三》记载,就有《疗马方》、《伯乐治马杂病经》(一卷)、俞极撰《治马经》(四卷)、《治马经目》(一卷)、《治马经图》(二卷)、《马经孔穴图》(一卷)、《杂撰马经》(一卷)等十数种治疗马病的专著流行于世。
唐代兵学家李筌的《相马篇》所涉猎的内容,既是对唐以前相马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继承,又是从唐代军事实践的需要出发而首次将相马理论纳入兵学范畴的专篇。应当说,这是李筌对我国古代军事思想理论和骑兵建设的一个重要贡献。
《相马篇》所论思想内容,主要有三:一是论述观察马匹优劣的基本方法,也就是从观察马的形体筋骨性状以判断马的优劣的方法;二是阐明如何依据马的形体筋骨等生理特征以判断马的行程耐力;三是记述马的五种“过劳致病”的症状,即因筋劳、骨劳、皮劳、气劳、血劳所致的一种常见病情及其简易治疗土法。据此不难看出,李筌的《相马篇》所论内容,要比《吴子•治兵篇》单纯记述马匹保养的内容要广泛得多,更具军事斗争的实践价值。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李筌本篇所讲的相马术与其前面《鉴人篇》所讲的相人术的不同之点,在于它是人们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和军事斗争的实际需要,对马匹的观察和判断、选择和饲养、调教和使用的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故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实践性。按照辩证逻辑的理论观点,不同质的事物是不可以相类比的。相人之术是企图以观察人的骨骼相貌等本属于生理学范畴的内容,来判定人的哲学社会学范畴的贫富贵贱的命运,实属毫无科学道理的唯心主义的迷信活动;因为,本属于人的生理学范畴的骨骼面貌长相,与属于人的哲学社会学范畴的贫富贵贱的命运,并不存在逻辑可比性。事实上,在阶级社会,人的贫富贵贱,归根结底是由其所处的阶级地位和对社会财富的占有状况所决定的,而非由于其先天所生的骨骼相貌怎样来决定的。人的先天所生的骨骼形体、相貌纹理,充其量只能反映人的生理机能及其健康状况的某些特征,绝对不可能决定人的贫富贵贱的命运。而相马之术,却是通过观察马匹的形体筋骨等外在生理现象,来判断马的内在生理机能的优劣好坏,这是同质事物间的相互比较鉴别,具有完全的逻辑可比性。因此,也就自然符合科学的道理和实用价值。正因为如此,所以迄今民间的牲畜饲养家仍然遵循二千六百年前的秦国相马专家伯乐(实名孙阳)关于“良马,可形容筋骨相也”(见《列子•说符第八》)的相马思想理念,对马匹的优劣进行鉴别和选择,以适应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

誓众军令篇第三十三
[原文]
经曰:陶唐氏以人①戒于国中,欲人强其命也。有虞氏以农教战,渔猎简习②,故人体之。夏后氏③誓众于军中,欲人先其虑也。殷人誓众于军门之外,欲人先意以待事也。周人将交白刃而誓之,以致人意也。夏赏于朝,赏善也。殷戮于市,戮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兼质文④也。夫人以心定言,以言出令,故须振雄略、出劲辞,锐铁石之心,凛风霜之气,发挥号令,申明军法。
誓众文
某将军某乙告尔六军将吏士伍等:圣人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⑤,以威不庭⑥,兼弱攻昧,取乱侮亡。⑦今戎夷⑧不庭,式干⑨王命,皇帝授我斧钺,肃将天威⑩,有进死之荣,无退生之辱。用命赏于祖⑪,不用命戮于社⑫。军无二令⑬,将无二言⑭。勉尔乃诚⑮,以从王事⑯,无干典刑⑰。
军 令
经曰:师众以顺为武,有死无犯为恭⑱。故穰苴斩庄贾⑲,魏绛戮杨干⑳,而名闻诸侯,威震邻国。令之不行,不可以称兵㉑。三令㉒而不如法㉓者,吏士之罪也;申明㉔而不如法者,将之过也。先甲三曰㉕,悬令于军门,付之军正,使执本㉖宣于六军之众。有犯命㉗者,命军正准令按理而后行刑,使六军知禁而不敢违也。
一,漏军事者,斩;漏泄军中阴谋㉘及告事者㉙,皆死。
一,背军走者,斩;在道、及营、临阵同。
一,不战而降敌者,斩;背顺归逆㉚同。
一,不当日时后期者㉛,斩;诈事会战㉜同,阻雨雪水火不坐㉝。
一,与敌人私交通㉞者,斩,籍没㉟其家;言语㊱、书疏㊲同。
一,失主将者,斩;随从则不坐。
一,失旌旗、节钺㊳者,连队㊴斩;与敌人所取同。一,临难不相救者,斩;为敌所急不相救者同。
一,诳惑讹言,妄说阴阳、卜筮者,斩;妄说鬼神灾祥㊵以动众者同。
一,无故惊军者,斩;呼叫奔走,妄言烟尘㊶者同。
一,遗弃五兵、军装者,斩;不谨固㊷检察者同。
一,自相窃盗者,斩,不计多少。
一,将吏守职不平㊸,藏情相容㊹者,斩;理事曲法㊺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