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别头骨、玉枕骨、前额皱纹的原则方法:
头颅高高耸起,是将军之相。 ,此为三关形玉枕骨之状,是万户侯之相,职近下将军。 ,此为车轮形枕骨之状,是封侯之相。 ,此为三星形枕骨之状,是封王之相。 ,此为偃月形枕骨之状,是封三公之相。 ,此为四方形枕骨之状,是封侯之相。 ,此为十字形枕骨之状,是封二千石之相。 ,此为酒樽形枕骨之状,是封二千石、三公之相。 ,此为上字形枕骨之状,是封侯之相。 ,此为圆形枕骨之状,是封侯之相。
,此为前额上的北字形皱纹之状,是将军之相。 ,此为前额上的两竖形皱纹之状,是二千石之相。 ,此为两眉之间的四竖形皱纹之状,是封侯之相。 ,此为两眉之间的八字形龙纹之状,是将军之相。 ,此为两眉之间的三偃月形皱纹之状,是封侯之相。 ,此为前额上的覆月形皱纹之状,是将军之相。 ,此为眉毛上方的皱纹直通头发之状,是将军之相。 ,此为两眉之间的土字形皱纹之状,是封侯之相。 ,此为两眉之间的文字形皱纹之状,这种人将死于兵刃之下。
大凡人的面色,最好是呈现正色,而不要邪色,要白色如同凝脂,黑色如同涂漆,紫色如同熟椹,黄色如同蒸粟,红色如同炎火,青色如同浸蓝。这些纯正面色,都是三公和将相之面相。
[解说]
《鉴人篇第三十一》是李筌《太白阴经》卷三《杂仪类》中之第七篇。如果单纯从其本篇前面所论“神有余法”(即鉴别人的精神是否旺盛的原则方法)、“形有余法”(即鉴别人的体魄是否健壮的原则方法)、“心有余法”(即鉴别人的思想是否充沛的原则方法)等观察与鉴别人的精神、体魄、思想状况的原则方法来看,虽说并非没有一定道理,但从全篇整体文字内容来考察,我们又不能不认定,李筌本篇之主旨或曰重心点,则是在讲述我国古代的“相术”。故《鉴人篇》之主体思想,是介绍我国古代相士如何运用“相术”通过观察人的骨骼形体、相貌纹理以判定人的吉凶荣枯、贵贱贫富的问题。所谓“相术”,又称“相人”、“相面”,或曰“骨相”之术。
作者李筌开篇伊始便提出:“凡人,观其外,足知其内。七窍者,五脏之门户。九候三停、定一尺之面;智愚勇怯,形一寸之眼;天仓金匮,以别其贵贱贫富。”此数语中的“九候三停”至“以别其贵贱贫富”六句,是引录于西晋初年司隶校尉傅玄所著《傅子》一书中的“相者”所论之言。这可以说是李筌相信和推崇“相术”的理论来源。据此,李筌还进一步主张说:“夫欲任将,先观其貌,后知其心。”直接把“以貌论人”的相面术作为选任将帅的主要手段和方法。这显然与作者在本书卷二《鉴才篇第二十四》中所提倡的通过实践来考察和任用将帅的唯物主义观点相矛盾。毋庸置疑,此种以人的体貌形象来论定人的“贵贱贫富”的社会属性之非科学主张,是不足取法的。
其实,李筌这里所讲的以体貌形象来论定人的“贵贱贫富”的社会属性之相面术,并非是他所始创,而是对唐代以前历代流行的“相术”的因袭。中国古代相面术的出现有文献可征者,则始于春秋时期,而盛行于汉代。据《左传•文公元年》记载,公元前626年春,周襄王(名郑)派内史叔服到鲁国参加鲁僖公(名申)葬礼时,鲁卿公孙敖(又名穆伯敖)“闻其能‘相人’”,遂请其为两个儿子文伯穀、惠叔难相面。叔服应约相过面后,说道:“……穀也下丰,必有后于鲁国。”下丰,指下颌丰满。句义是说:“文伯穀的下颌(即下巴)长得丰满,其后嗣必定在鲁国昌大。”又据《史记•赵世家》载称,春秋晋国的赵简子曾让姑布子卿为其“诸子相之”,等等。到了两汉时期,世间不但有以相术供职或为业的“相工”,而且还产生了专门论述相术的著作。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所著《汉书•艺文志》中便著录有“《相人》二十四卷”,并将其归类于“形法”类。他说:"形法者,大举九州之势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班固这里所说的“人及六畜骨法”,就是指观察人及牲畜的骨骼形体以判定其贵贱吉凶的“骨相”法。几乎与班固同时期的王充,不但深信“相人之术”,而且还撰著《骨相》一文(见载于《论衡》卷三),来论证骨相术的可信性。他说:“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强调什么“富贵之骨不遇贫贱之苦,贫贱之相不遭富贵之乐”,又说什么“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也有骨法”,等等。企图以此说明人的骨骼形体、相貌纹理怎样,就决定人的命运、地位怎样。这显然是其唯心主义社会观的一种表现。王充,字仲任,东汉上虞(今属浙江)人,是为我国当代学术界所公认的东汉著名唯物主义哲学家。然而,当他运用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来直接解释社会现象时,却走向了反面,成了唯心主义社会观的宣传者。王充对骨相决定人的贵贱贫富之说的深信不疑,一方面说明他所坚持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不彻底性,一方面说明“相术”在汉代流行之广、影响之深。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相术”这种非科学的东西,从其一产生就遭到人们的反对和批驳。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荀况(号卿)所撰《非相篇》(见载于《荀子》卷三),是今人所能看到的古代最早批判“相术”的重要文献。荀况开篇即尖锐指出:世俗所称之“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的说法,既是古代所没有的,也是为真正有学识的人所不乐道的。他认为:“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形不胜心,心不胜术。术正而心顺之,则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相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君子之谓吉,小人之谓凶。故长短、小大、善恶形相,非吉凶也。”荀子以上所论,不仅揭露了“相术”的伪科学性,也阐明了考察人才的正确途径和方法是“论心”与“择术”,即通过考察人的思想(即“论心”)和行为(即“择术”),来判定所选人才的贤与不肖而后加以取舍。显而易见,这是完全符合唯物主义的人才观所应坚持的正确观念和实施路线。战国末期哲学家韩非在其所撰《显学篇》(见载于《韩非子》卷十九)记述了孔子如何考察人才的故事:孔子的一个弟子澹台子羽(姓澹台,名灭明,字子羽),从其相貌上看,具有“君子之容”,孔子开始时据此对他抱有很大希望,但在与其接触久了以后,通过实践观察,发现他的举动并不符合“君子之容”所应表现的行为。对此,孔子深有感触地说:“以容取人乎,失之子羽!”他承认自己在对澹台子羽的认识上,曾经犯过“以容(貌)取人”的失误。韩非所记述的这段故事,恰好说明,在对人才问题上极力倡导“听其言而观其行”(见《论语•公冶长篇第五》)的孔子,也是反对“以貌取人”之相术的。著名哲学家韩非在讲完这段故事后,强调指出:“观容服,听辞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则庸人不疑于愚智。”意思是说,对于人才的鉴别,如果只看其仪容服饰,只听其言谈话语,即使是孔子也不能肯定其是必取之贤才;倘若用官职去测试,用实践效果去检验,那么,即使是平常人也可以断定所取之才是愚钝还是智慧。十分明显,韩非在对人才问题上,也是坚持唯物主义人才观,主张从实践效果上对人才进行考察和取舍,而反对“以貌取人”之相术的。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古代之“相术”从其产生之始,即伴随着“是”与“非”的两种不同认识的斗争。李筌作为唐代的唯物主义兵学家,不仅完全承袭了以东汉王充为代表的“骨相”术,而且明确移用于军事领域,把唯心主义的“骨相”术作为考察和任用将帅的主要手段和方法,这不能不说是李筌治军思想中有关人才考察任用问题上的一个缺憾。按照李筌任用将帅“先观其貌,后知其心”的逻辑理论,即使能选出骨骼相貌符合条件的人物,但未必就具有将帅的智慧和才能,未必就能担当统军作战的将帅之任。李筌之所以如此相信和主张“以貌取人”的骨相术,是有其深刻的认识论根源的。首先,作者在认识上抹杀了“外”与“内”二者的区别是其主张骨相术的主要原因之一。前面提到,作者开篇即认为:“凡人,观其外,足知其内。”这里所说的“外”,是指人的外表形相,包括骨骼形体、相貌纹理等物质因素;“内”是指人的内心思想,包括意识、品德、情操等精神因素。此“外与内"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关系,它正如事物的现象与本质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关系一样。李筌企图由外知内,从现象把握本质,其初始动机未必不好,然而、由于其认识上的形而上学之局限,他仅注意到了外与内、现象与本质的统一性一面,而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对立性一面,因而把本来就存在质的差别的此二者简单地等同起来。这就是李筌为什么认为“凡人,观其外,足知其内”,进而相信和主张骨相术的根本原因所在。其次,作者在认识上混淆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界限,是其主张骨相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人是世界万物之灵,他不仅具有自然属性的生理学特点,而且具有为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社会属性的哲学特点。人的骨骼形体、相貌纹理所构成的物质客体,是属于人的自然属性的范畴,它是先天长成而不以个人意愿为转移的;而人的内在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等精神因素,则是属于人的社会属性的范畴,它是后天养成并经过主观努力和外界影响是可以变化的。由于二者这种质的差别,故不可以互相取代,也就是不可能通过观察人的外貌形体而求得人的思想品德和智慧才能。人的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等精神因素,是内在的、隐蔽的,只有通过对其言论和行为的缜密观察,再经过大脑抽象思维才能认识它。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正是说的这个道理。李筌企图由“观貌而知心”(即“先观其貌,后知其心”)的理论主张,是他把本来属于生理学方面的外貌形相,与属于哲学社会学的内心精神因素混为一谈的结果。按照此种错误认识,作者自然便把探求人的五官形状与组合方式的外貌特征,与人的吉凶荣枯、贫富贵贱等社会地位联系起来,并且以此作为固定不变的“模式”教人去套求人生之命运。这样,作者李筌在社会历史观上也就从经验主义的错误而跌落于唯心主义的迷信泥潭了。
在阶级社会,人的贫富贵贱,是其所处阶级地位和对财富占有情况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人的相貌纹理决定的;人的相貌纹理,充其量只能反映人的自然属性的某些生理特征及体魄健康状况,而绝不能决定人的社会属性的贫富贵贱之命运。所以,李筌所相信和主张的骨相术,是应予否定的非科学东西。这是我们阅读李筌《鉴人篇》需要注意把握之点。
相马篇第三十二
[原文]
经曰:相马之法①,先相头耳。耳如撇竹②,眼如鸟目,獐脊、麟③腹、虎胸,尾如垂帚④。次相头骨,棱角成就,前看后看侧看,但见骨侧狭见皮,薄露鼻衡⑤,柱⑥侧高低,额欲伏⑦。立蹄攒聚⑧,行止循良⑨,走骤轻躁⑩,毛鬣⑪轻润,喘息均细。擎头⑫如鹰,龙头高举而远望,淫视⑬而远听。前看如鸡鸣,后看如蹲虎,立如狮子,辟兵⑭万里。颔鼻中欲得受人拳,名曰太仓⑮。太仓宽,易饲。胸臆⑯欲阔,胸前三台骨欲起,分段分明。鬣欲高,头欲方,目欲大而光,脊欲强壮有力,腹胁⑰欲张,四下⑱欲长。耳欲紧小,小即耐劳。目大胆大,胆大则不惊。鼻欲大,鼻大则肺大,肺大则能走。膁⑲欲小,小则易饲。肋欲得密。口欲上尖下方。舌欲薄长,赤色如朱。齿欲腭瓣⑳分明,牙欲去齿二寸。腹下欲广且平方。牙欲白,则长寿。望之大,就之小,筋马㉑也。前视见目,傍㉒视见腹,后视见肉,骏马也。齿欲齐密,上下相当,上唇欲急㉓而方,下唇欲缓而厚,口欲红而有光,如穴中看火,千里马也。臆间欲广一尺以上,能久走。头欲高,如剥兔,龙颅突目㉔,平脊大腹、䏶肉㉕多者,行千里。眼中紫缕㉖贯瞳子者,五百里;上下彻者,千里。
凡马不问大小肥瘦,数㉗肋有十二、十三,四百里;十四、十五,五百里。旋毛㉘胞膝上者,六百里;腹脊上者,五百里。项辕㉙大者,三百里。目中有童人㉚如并立并坐者,千里。羊须中生,距㉛如鸡者,五百里。耳本㉜下角长一二寸者,千里。头如渴乌㉝者,千里。马初生无毛,七日方得行者,千里。尿过前蹄一寸已上㉞者,五百里;尿举一足如犬者㉟,千里。腹下有逆毛者,千里。兰孔㊱中有筋皮㊲及毛者,五百里,眼上孔是也。蹄青黑赤红,白硬如蚌,有陇道㊳成者,软口叉吻㊴头厚者,硬口叉浅者,不能食。眼下无伏虫㊵及骨者,咬人。目小多白,惊。后足如曲腕,耳中欲促。凡马后两足白者,老马驹;前两足白者,小马驹。
马有五劳㊶:卸鞍不振㊷者,筋劳㊸;辗而不起者,骨劳㊹;起而不振者,皮劳;振而不喷者,气劳;喷而不尿者,血劳。筋劳㊺,绊之却行㊻三十步,差㊼。骨劳,令人牵之从后笞之起而已㊽。皮劳,以手摩两鞍下汗出,差。气劳,长缰牵之行得尿者,差。血劳,高系勿令头低而食,差。
马口春青㊾色、夏赤色、秋白色、冬黑色,皆死,此名“入口病”也。
[注释]
①相马之法:此篇主要取材于南北朝时期之北魏著名农学家贾思勰所著《齐民要术•养牛马驴骡篇》。相马,指观察马匹的优劣。
②撇竹:本指中国画的画竹笔法,即画竹叶时亦如写字之用撇法,故名“撇竹”。本篇这里用以形容马的两耳形状像撇竹叶一样。
③麟:这里指大鹿。
④垂帚:指悬挂的苕帚。
⑤鼻衡:义犹“鼻梁”。
⑥柱:本篇这里指脊柱。
⑦额欲伏:此句末原有“台骨分明,分段俱起,视盼欲远,精神体色高爽”四句。但钱熙祚校注指出:“张刻本无此四句。按下文云‘高举而远望,淫视而远听’,又云‘胸前三台骨欲起,分段分明’,并与此文意复。疑张刻本得其真也。”钱说为是,故据此删除“台骨分明”以下四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