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经曰:兵有四正、四奇,总有八阵,或合为一,或离为八;以正合,以奇胜,余奇为握奇。①聚散之势,节制之度也。
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②,一万二千象十有二月,五百象闰余③。穷阴极阳④,备物成功⑤。征无义,伐无道,圣人得以兴,乱人得以废。兴废、存亡、昏明之术,皆由兵⑥也。
司马穰苴⑦曰:“五人为伍,十伍为部。”⑧部,队也。一军凡二百五十队,每十队以三为奇。风后⑨曰:“余奇握奇。”故一军以三千七百五十人为奇兵⑩,队七十有五;外余八千七百五十人,部队一百七十五,分为八阵,阵有一千九十三人七分五铢⑪,队有二十二火人⑫,为一阵之部署。
今举一军,则千军可知矣。
[注释]
①“兵有四正、四奇”至“余奇为握奇”诸句:语出古兵书《握奇经》(亦称《握机经》或《幄机经》,相传其经文为上古时期黄帝之臣风后所撰),但本篇所引经文与原著文字略异。四正、四奇,指八阵的布列由四正兵和四奇兵构成。八阵的名称,旧注云“四正”为“天、地、风、云”,“四奇”为“龙、虎、鸟、蛇”。握奇(一可),古代兵家布列方阵谓阵数有九,四方为四正,四隅为四奇,合为八阵;而八阵之中心奇零者,则称为“余奇”,乃由大将军掌握,以应赴八阵之急处。可见,余奇是由中央所居之大将军直接控制的机动兵力。
②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指我国先秦时期军队编制中军一级单位的兵力员额数。此军队编制始于西周。据《周礼•地官•小司徒》记载:“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郑玄注云:"伍、两、卒、旅、师、军,皆众之名。两二十五人,卒百人,旅五百人,师二千五百人,军万二千五百人。此皆先王所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
③一万二千象十有二月,五百象闰余:象,取象,象征。闰余,指农历一年与一回归年相比所多余的时日。周代军队编制及其员额的确定原则是“因农事而定军令”,故军之一万二千象征
一年的十二个月,所余之五百象征闰年时多出的一月。
④穷阴极阳:句义谓秋冬年末之时,引申谓一年到头。穷阴,指冬尽年终之时。极阳,泛指深秋时节。
⑤备物成功:语本《周易•系辞上》:“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唐孔颖达疏云:“谓备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建立成就天下之器、以为天下之利。”可见,此句义谓准备充分物质条件,战争就能取得成功。
⑥兵:本篇这里指军事,战争。
⑦司马穰苴:春秋时期齐国人。本姓田,名穰苴,因其官至大司马,故又称司马穰苴。深通兵法,尤善治军。旧题《司马法》为其所撰。《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载称:“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
⑧“五人为伍,十伍为部”:本篇李筌所引司马穰苴的这两句话,既不见于《司马兵法》,也不见于《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但见于唐代杜佑《通典》卷一四八《兵一》。
⑨风后:传说为上古时期黄帝之臣。中国古代记述八阵的兵书《握奇经》,相传其经文三百八十字(一说三百六十字)为风后所撰。本篇所引风后所言“余奇握奇”,出自《握奇经》“余奇为握奇”句。
⑩“故一军以三千七百五十人为奇兵”至“则千军可知矣”诸句:除“七分五铢,队有二十二火人"外,余皆见于杜佑《通典•兵一》所引司马穰苴语。
⑪一千九十三人七分五铢:七分五铢,在本篇代指小数点后的数字,即0.75。因为,一千九十三人七分五铢,实为一千零九十三点七五人(即1093.75人)乘以八(8),恰是前文的八千七百五十人之数(即8750人)。
⑫火人:指一火之人数。火,在本篇这里指古代军队编制中的基础兵制单位,即一火为十人。据唐代杜佑《通典•兵一》记载:“五人为列,二列为火,五火为队。”可见,一火为十人,一队为五十人。
[译文]
经典上说:用兵布阵分为四正、四奇,总名为“八阵”,有时合而为一阵,有时分而为八阵。作战中,使用“正兵”对敌实施正面进攻,而以“奇兵”进行迂回侧击而取胜。八阵之中心的奇零之兵,乃是由大将军直接控制的机动兵力,称之为“握奇”。这种用兵布阵或集中为一阵,或分散为八阵的变换作战态势,是将帅指挥调动兵力时所应遵循的法度规则。
古代兵制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的编制员额,其中的“一万二千”象征着正常年份的十二个月,“五百”则象征着闰年多出的闰月。这样,积日累月直至秋冬年终岁末,经过长期准备而为成功创造了条件。征讨不讲正义的敌人,讨伐荒淫无道的敌国,使圣明的君主得以兴盛,使作乱的贼人遭到灭亡。国家的兴废存亡,人君的昏庸或英明的方法途径,都将取决于战争的性质和作用。
司马穰苴说:“五人组成一伍,十伍组成一部。”这里所讲的“部”,就是“队”。古代一军共有二百五十个队,用兵布阵时,每十个队中以三个队为奇兵。风后说:“余奇,就是由大将军居中控制的机动兵力。”因此,一军中以三千七百五十人为奇兵而称之为“握奇”,共合七十五个队;此外所余的八千七百五十人为正兵,共合一百七十五个队,以八阵平分,每阵有兵一千零九十三点七五人,约合二十二个队、一百一十火(每队为五火,一火为十人)。这就是一阵的兵力部署情况。今举一军的八阵部署为例,就可以了解千军的八阵如何部署了。
[解说]
本文以《部署篇》为篇题,顾名思义,其中心思想是论述古代八阵法及其兵力如何部署的问题。
首先,李筌开篇伊始即依据古兵书《握奇经》所论,阐明了八阵法的用兵布阵特点。他说:“兵有四正、四奇,总有八阵,或合为一,或离为八;以正合,以奇胜,余奇为握奇。”那么,何谓“八阵”?它又是怎样起源的呢?《唐太宗李卫公问对》(以下简称《唐李问对》)卷上做了如下说明:“黄帝始立丘井之法,因以制兵。故井分四道,八家处之,其形井字,开方九焉。五为阵法,四为闲地,此所谓数起于五也;虚其中,大将居之,环其四面,诸部连绕,此所谓终于八也。及乎变化制敌,则纷纷纭纭,斗乱而法不乱;混混沌沌,形圆而势不散,此所谓散而成八,复而为一者也。”又说:“八阵本一也,分为八焉。”这就告诉我们,所谓“八阵”者,原本是一个完整方阵的名称,而不是指八种不同的阵法。由此可知,古代的阵法问题,就其实质来说,乃是对敌交战时的一种战斗队形或曰战役布势,而八阵法又是古代阵法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阵法。
我国古代之八阵法,是依据井田开方为九之法(即所谓“丘井之法”)而制。其阵法布列是:大将居于中央方块,掌握机动兵力(即所谓“余奇为握奇”);东、西、南、北方四块阵地各置一队正兵(即“四正”)为担任正面进攻的兵力,而四队正兵之间的东北、西北、西南、东南四隅称为“闲地”,作为执行机动任务的阵地,则由大将随时派出的四队奇兵(即“四奇”)担任对敌迂回侧击任务的兵力。以上就是《唐李问对》所说的“八阵”之名“数起于五”而“终于八”的由来。显而易见,八阵总合乃是一个紧密相连的整体大方阵,而单独执行作战任务时,则散而为八个小方阵。此种八阵布势在作战实践中利于达成“以正合,以奇胜”之战略目的。这就是古代八阵法的基本涵义、特点和作用。
至于《唐李问对》假唐初著名军事家李靖之口,称八阵起源于“黄帝始立丘井之法,因以制兵”之说,恐怕是难以稽考的一种后人依托罢了。所谓“丘井之法”,即史称的“井田制”。据文献记载,中国古代的井田制,乃是始于商周时代的一种土地制度(诸如《孟子•滕文公上》及《周礼》、《礼记》、《汉书》等均有记述)。而黄帝则是传说中的上古时代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那时在中国的大地上并未出现井田制的土地制度,因而也就不可能由黄帝依照“丘井之法”而创造八阵法了。这显然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其次,李筌所讲的八阵法的兵力部署,是以周代一个军的兵力为例而展开论述的。根据《周礼•地官•小司徒》记载:周代军队编制序列是由伍(5人)、两(25 人)、卒(100人)、旅(500人)、师(2500人)、军(12500人)六级构成。伍、是基础编制单位;军,为最高编制单位。因为周代军队编制及其员额配置,“此皆先王所因农事而定军令者”(见《周礼•地官•小司徒》郑玄注),所以,李筌据此指明,军一级编制员额一万二千五百人中的“一万二千”象征着正常年份的十二个月,“五百”则象征着闰年时多出的闰月时间。此种军队编制体现着一年之中“穷阴极阳,备物成功”之义。作者还进一步指出,以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进行八阵布列,按照司马穰苴所云“五人为伍,十伍为部”(部,即“队”)来折合,一军当为二百五十个队,以其中十分之七为正兵,计有正兵175个队,合8750人,八阵平均使用,那么,每阵正兵员额数为1093.75人;以十分之三为奇兵,计有奇兵70 个队,合3750人,此为居于中央实施指挥的大将军所控制的号称"握奇"的机动兵力。李筌认为,八阵布列以一军为例,“则千军(八阵布列)可知矣。”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李筌通过论述古代八阵法及其兵力部署的问题,进一步阐明了战争的性质是决定作战胜败、国家存亡的基本因素的思想观点。他说:“征无义,伐无道,圣人得以兴,乱人得以废。兴废、存亡、昏明之术,皆由兵也。”深刻地揭示了国家的兴废存亡、人君的昏明贤愚,都取决于所进行的战争是否具有正义性质的道理。这无疑是十分可贵而应予充分肯定的思想观点。

将军篇第二十七
[原文]
经曰:三军之众①,万人之师,张设轻重,在于一人。不可不察也。
一人大将军,智信仁勇、严谨贤明者任。二人副将军,智信仁勇、严毅平直者任,一人主军粮,一人主征马。四人总管②,严识③军容④者任,二人主左右虞候⑤,二人主左右押衙⑥。八人子将⑦,明行阵⑧、辨金革、晓部署者任。八人大将军别奏⑨,十六人大将军傔⑩;一十六人总管傔;八人子将别奏,一十六人子将傔,忠勇、骁果⑪孝义、有艺能者任。一人判官⑫,沉深谨密,计事精敏者任,濡钝⑬勿用。一人军正⑭,主军令、斩决罪隶⑮及行军、礼仪、祭祀、宾客、进止。四人军典⑯,谨厚、明书算者任。
[注释]
①“三军之众”以下四句:语出《吴子•论将第四》:“三军之众,百万之师,张设轻重,在于一人,是谓气机。”但李筌改“百万”为“万人”,且舍“是谓气机”关键句而不录。我们从《吴子》此五句原文本义看,“张设轻重”句义当指将帅掌握部队士气盛衰的关键(即“气机”)。但李筌引入本篇则是转义而用,是指对军中事务的轻重缓急的处置安排。故“张设”于本篇谓部署、安排;“轻重”指军务的轻重缓急。
②总管:古代地方高级军政长官。北周始置,隋及唐初沿用。亦指出征作战的统军主帅,如隋及唐初有行军总管或行军大总管。
③严识:谓甚为通晓。严,甚也,极也。识,通晓,了解。
④军容:古代指军队的礼仪法度、风纪阵威及武器装备。
⑤虞候:古代军中掌握侦察、巡逻之官。西魏宇文泰始置,隋唐因之。
⑥押衙:唐代掌领仪仗侍卫之武官。本为“押牙”,后“牙”讹变为“衙”。
⑦子将:唐代武官名。隶属于大将军,为执掌布列行阵、金鼓及部署兵力的副将或偏将。
⑧行阵(háng—):谓指挥军队,布列阵势。
⑨别奏:古代主官的助手一类属官。
⑩傔(qiàn):侍从官。
⑪骁果(xiāo—):勇猛果敢。
⑫判官:唐代地方军政长官的僚属,佐理军政事宜。
⑬濡钝:软弱迟钝。
⑭军正:古代军中执法之官。
⑮罪隶:古时指罪人家属之男性没人官府为奴者,后亦泛指罪人。
⑯军典:古时军中掌典文书历算之官。
[译文]
经典上说:三军的众多将士,万人的雄师劲旅,其军务安排上的轻重缓急,全赖于将帅一人的决断与处置。因此,(出任将帅的人选条件问题)是不可不认真加以考察研究的。
三军部队设主帅大将军一人,要由具备智信仁勇的品格和严谨贤明有才能的人来担任。副将军二人,要由具备智信仁勇、严格刚毅、公平正直的人来担任,其中一人主管粮草供应,一人主管战马征用。总管四人,要由通晓军队礼仪法度、风纪阵威和武器装备的人来担任,其中二人主管左、右虞候执行侦察、巡逻任务,二人主管左、右押衙执行仪仗、侍卫任务。子将八人,要由懂得布列兵阵、明辨军械装备、通晓兵力部署的人来担任。大将军别奏八人,大将军侍从官十六人;总管侍从官十六人;子将侍从官十六人。以上这些别奏、侍从官,都要由具有忠勇果敢、尽孝守义、技艺才能的人来担任。判官一人,要由深沉老练、严谨周密、谋事精细敏捷的人来担任,不用那种软弱迟钝的人。军正一人,主管军令的发布,处斩罪犯以及行军、礼仪、祭祀、宾客往来,部队进止等事项。军典四人,要由谨慎忠厚、通晓军事书算的人来担任。
[解说]
《将军篇》是《太白阴经》卷三《杂仪类》之第三篇,其中心题旨是论述三军将帅在治军与作战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及其组织指挥机构人员编成与选任条件问题。
首先,李筌阐明了三军主帅的重要地位及其选任条件。作者开篇伊始即明确指出:“三军之众,万人之师,张设轻重,在于一人。”李筌这里所说的“一人”,是指统率三军之众的主帅——大将军。这就告诉我们,作者认为对全军事务轻重缓急的部署安排(即所谓“张设轻重”),完全系于大将军一人之身。正因为三军主帅的大将军在全军中所处地位和作用之如此重要,所以李筌十分重视和强调三军主帅的人选条件问题“不可不察”,主张大将军必须由具备“智信仁勇、严谨贤明者任”。这与本书此前卷二之《鉴才篇》所论大将军要由全面发展的“通才”者来担任,其选任条件是相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