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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丁铁一看着尚哲义,不好意思地笑了:“我看你们熊老板一直开着辆二手夏利,与他大老板的身份太不相配了,不知他能不能要下这辆车,这样,你们既省了钱,又帮了我的忙,两全其便,各得其所,你看怎么样?”
尚哲义暗暗吃惊:他竟然知道熊之余开的是辆二手夏利,看来他对兴隆公司的情况门儿清。他想,丁铁一一定下过功夫调查兴隆公司的情况,否则的话,他不可能对兴隆公司的情况知道得这么清楚。
丁铁一为什么要下这么大功夫调查他们公司的情况?他感到百思不得其解。正因为不理解,他才越想越感到害怕。人们不害怕白天却害怕黑夜,因为白天所有的东西皆一目了然,而夜晚一切东西皆包藏于黑暗之中,人们对看不明白的事情总是容易感到恐惧的,这也是人之常情。尚哲义现在就处在这种心理之中。
“这个……”他才舒展开的眉头不禁又皱了起来,但只皱了一下,又立刻舒展开来了。他笑眉笑眼地道:“我想先看看车,如果车好,我去做做我们熊老板的工作,也许能成。”
“车就不用看了吧?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我以人格担保。难道你还信不过你丁哥,以为你丁哥会骗你吗?”
“不不,不是的。”
见丁铁一不愿带自己去看车,尚哲义心里不禁有点儿犯难,心里想,就算是买棵大自菜,我也得看看烧心没烧心哪,何况是一辆汽车呢。几十万块钱的东西,我哪能仅凭你一句话就做出决定?他心里是这么想,却又不好说出来,只好满脸堆笑地打哈哈。丁铁一看出他的意思,态度顿时一变,他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冷笑道:“你先跟你们熊老板说说看吧,行就行,不行就算了,不要勉强。我不是非逼着你们要不可,也不是我的车。”
“最好是先看看车。看了车,我才好给我们熊老板做工作呀。”尚哲义想来想去,觉得这车不看不行,不看难以做出决定,于是在片刻犹豫之后,还是坚持道:“行。看就看吧,我这就带你去。”丁铁一看尚哲义态度坚决,知道今天不让他看车,这事恐怕难成,心里虽然不乐意,也只好答应带他去看看车。
两个人开着派出所的212吉普,来到西城区红砖胡同一个小院子里。尚哲义看到在院子里。尚哲义看到在院子里一棵夹竹桃树的旁边,停着一辆桑塔纳2000,上面糊满了泥巴,有个身材魁梧吊着个大肚子的胖子正蹲在那儿擦泥巴,看他那马马虎虎的样子,尚哲义猜想他肯定是接到丁铁一的通知以后临时装装样子的。同时他想起来下雨还是好几天前的事,好几天弄脏了的车,现在才来擦,可见车主对这辆车的保养并不经心。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很少发生的。好车如美人,主人一般都爱护有加,像这种漫不经心的情况,一百个也碰不上一个。
因此,他先就起了疑。他仔细端详着面前的桑塔纳2000。作为一个老司机,行家里手,仅凭外表他就一眼看出来,这辆车不可能是新车,顶多是旧车翻新。丁铁一说这辆车是几天前才购置的,恐怕是胡说。等他打开机器盖再一看,越发证实了自己的判断,这辆车不止是旧车翻新,而且翻新的技术很不过关。
他又坐到驾驶室里看了看,听了听发动机的声响,他几乎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自己判断的正确性了。他看看仪表板,发现仪表板上的旅程表指明这辆车只行驶了四千多公里。毫无疑问,这旅程表让人做过手脚。
尚哲义心里愤愤地想,新车?你他妈的骗鬼呢!
“怎么样,这车还可以吧?”看见尚哲义从驾驶室钻出来,丁铁一微笑着问,顺手递给他一支万宝路,“咱们是什么交情,哥哥岂能骗你!”
“你那朋友要什么价?”尚哲义接过香烟,点着吸了一口,一面微笑着问丁铁一。他不想得罪丁铁一,他想,丁铁一毕竟是温榆里派出所的一所之长,自己的公司就在他的辖区里,如果他要找自己的麻烦,那是容易得很。他盘算着如果丁铁一不是太贪,狮子大开口,他就将这辆车买下来了,哪怕是买下一堆废铁呢,他也可以转身处理给废品收购站。
“这辆车连手续办下来,我朋友一共花了二十四万。”丁铁一悠闲地吐着烟圈,望着他笑道:“你给二十万怎么样?都是朋友,我也不想让你太吃亏。这车毕竟只开了四千多公里,一千公里折一万块,哥哥应该可以说对得起你了吧?打的也没有这么贵的呀。在天长饭店租一辆罗尔斯·罗伊斯,一公里也才不过7块8。你要是同意,我就做个主,你现在就可以将车开走,我朋友那里回头我去说,你看我几时让他去拿钱合适?”
他说话的时候,胖子一直抱着双臂站在一边虎视眈眈地瞧着尚哲义。
“喂,肉夹馍,别干站着,快把车收拾干净,我哥们儿好开走!”丁铁一朝胖子说。
即使在这种情形下,尚哲义也几乎乐出来。他不由自主地瞧了那个被丁铁一叫做“肉夹馍”的胖子一眼。肉夹馍回瞪了他一眼,拿了块抹布接着擦车,瞧他那有气无力的劲儿,好像三天没吃饭似的。
你王八蛋够贪的呀。尚哲义心里想。他现在有些怀疑这辆车是不是真如丁铁一所说是他朋友的了,他怀疑这车是丁铁一自己的。丁铁一不知从哪儿淘换来一辆废车,然后又假托朋友的名义卖给自己,以便从中大赚一笔。
这样看来,他想,这个什么鸡巴派出所所长比那个瓜州地保是更加可恶更加贪婪了,瓜州地保开口不过要他们十万元,他却一开口就是二十万元。
他甚至有些怀疑那个什么瓜州地保就是和丁铁一一伙的,是他支使来的。
此时的尚哲义,虽然心里对丁铁一厌恶已极,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他还是不想得罪丁铁一。他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来的人,深知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仇人多堵墙的道理,何况这个仇人是个派出所的所长呢。他更加不敢轻易得罪。所以听了丁铁一的话,他并没有直接拒绝。他微笑着点点头:“我回去跟我们熊老板商量商量,你等我的信。”
“这又何必呢。”丁铁一笑着道,“谁不知道你是兴隆公司二当家的,你拍板做了决定,我想熊之余也不好反对吧。”
“我想最好还是跟他商量一下。”尚哲义脸上堆满殷勤的笑容,态度却很坚决地说:“你知道,我们熊老板认死理。别最后闹僵了,反而不好。”
“随你便。”丁铁一笑笑说。
尚哲义发现他笑得非常僵硬。
他打的回到兴隆工贸公司。他越想越觉得这事不能再瞒着熊之余了,再瞒下去不是个事。再瞒下去,万一弄出什么事来,熊之余还不得埋怨死他。
他上楼的时候,熊之余正一个人坐在办公室看报。自从知道尚哲义打着他父亲的旗号在外面“招摇撞骗”后,他对尚哲义的态度就有点儿冷冷的。此时他明明看见尚哲义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他却装作没看见。直到尚哲义重重地咳了一声,他才好像刚发现尚哲义似的。
“回来了。坐吧。”他抬头看了尚哲义一眼,又低下头接着读他的报纸。
“大熊,有件事……”面对熊之余的冷淡,尚哲义既感到尴尬,又有些难过。
“什么事?”熊之余似乎对他的期期艾艾感到有些奇怪。他放下报纸,抬头瞧着他。
“是……这么回事。”
事到如今,尚哲义想自己也没有瞒着他的必要了,想瞒也瞒不住。
当下尚哲义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将事情的始末经过全部对熊之余说了一遍。熊之余听得目瞪口呆。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自己一心痴迷郭兰的时候,在自己的脚底下,竟发生了这么多“离奇古怪”的事情。
“这些事你处理得很好呀。”过了许久,他才冷笑着道。
“大熊,你有话明白说,不要这样阴阳怪气的。”尚哲义想到自己一番奔波,一番辛苦,非但得不到他的感激,反而被他冷嘲热讽,也不由感到恼火,“你要是嫌我处理得不好,你可以自己来处理;你要是嫌我扎眼,我可以离开这里。我尚哲义不是叫化子,非要赖在你这里不可的。你这是干吗?我尚哲义可不欠你的。”
熊之余见尚哲义发了脾气,不由闭上了嘴巴。两个人斗鸡似地互相瞪着。过了许久,熊之余轻轻叹了口气:“对不起,哲义,我不是故意的,你知道我这些日子心里烦。”
看见熊之余服了软,尚哲义也就见好就收。他用一种明显是动了感情的声音说:“我知道你心里烦,但就算你心里烦,该做的事也得做呀。除非你不打算再干下去了,把兴隆公司撤了,收兵回营,否则这些烂事处理不好,后患无穷。”
“是呀,你说的对。”熊之余皱着眉头道:“可你说丁铁一那辆桑塔纳2000根本就是一堆废铁,咱们怎么能要呢?咱们总不能睁着眼睛,买个屎盆子往自己脑袋上扣吧?而且……”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看尚哲义,才接着道:“二十万事小,要是他以后这样没完没了,咱们怎么办呢?听你的意思,这是很有可能的。”
“是呀是呀,我担心的也就是这。”尚哲义不停地搓手。饶是他鬼机灵,面对着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况,也不禁感到束手无策。熊之余看他发愁的样子,安慰道:“你不要着急。咱们一起来想办法。”尚哲义道:“这些天我看你跟瓜州晚报那个何记者打得火热,咱们能不能请他帮个忙?”熊之余不明白怎么请何记者帮忙法,尚哲义对他附耳一说,他才明白。
“这样能行吗?”熊之余迟疑地道。
“试试看吧。不行咱们再想办法。”尚哲义说。
“你这是病急乱投医。”
“病急乱投医也比干挺着等死好。”尚哲义苦笑道,“其实我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怕你不乐意。咱们只要请齐广维出来说句话,这件事立马就可以摆平,我保证丁铁一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这确是熊之余最不乐意的事,他抓起电话:“咱们还是先找何记者,不行再另想办法吧。”
第二天早上,熊之余和尚哲义正坐在办公室等何记者的消息。两人心里都有些忐忑不安,其中又以尚哲义为甚。梁小忽然走了进来:“谁在咱们门口倒了那么多垃圾,臭死了。”两人急忙下楼一看,果然大门外堆着一堆垃圾,几乎将兴隆工贸公司的牌子都埋住了。里面死鱼烂虾,什么东西都有,臭气熏天。
熊之余和尚哲义不由面面相觑。他们心里都明白,这一定是那个什么瓜州地保干的,而在那个所谓的瓜州地保的身后,他们看到的又分明是温榆里派出所所长丁铁一的影子。梁小不明白,仍在嚷嚷,咒骂倒垃圾的人缺德,瞎了眼睛。
熊之余让她吵得昏头脑胀,央求道:“梁小,别骂了,你把天骂塌了能管什么用呢?”他叮嘱尚哲义赶紧到环卫公司叫辆铲车过来,将垃圾铲走。
一会儿环卫公司的铲车来了,将垃圾铲走,收费四百元。
“长此以往,咱赚的钱也不用干别的了,光交环卫公司就够了。”尚哲义一边给铲车司机交钱,一边回头对熊之余苦笑道。
两人越发焦急地等待着何记者的消息。何记者昨天答应过他们,今天他要去温榆里派出所和丁铁一“谈谈”。
一直等到中午,何记者才骑着自行车气咻咻地来了。熊之余和尚哲义早已望眼欲穿。他们一看见何记者,就好像小常宝看见了解放军,立刻扑了上去,一人扯着何舍之一只手,道乏不绝。何记者呢,他俨然像一个得胜回朝的大将军,昂首挺胸,享受着熊之余和尚哲义的奉承。
“什么东西?这么臭!”何舍之忽然耸了耸鼻子道。熊之余和尚哲义也跟着耸了耸鼻子,果然都闻到一股臭气,差点儿没顶他们一个跟头。他们这才发现,虽然环卫公司的铲车已经将门口的垃圾铲走,但恶臭依然四处弥散着。刚才他们由于心情紧张,都没有注意到这点,经何记者一提醒,两人也感觉熏得不行,急忙拉着何记者上了楼。一边上楼,尚哲义一边将早上的事对何记者说了一遍。
“这帮坏蛋!”何舍之怒形于色。
到了熊之余的办公室,两人请何记者坐下。尚哲义亲自给他泡了一杯粱小昨天才买回来的上好的明前茶,搁在他面前的茶几上。
“怎么样?”熊之余迫不及待地问。
何舍之看了看,尚哲义也是一脸的关切。他笑了笑,抿了一口茶,才好整以暇地道:“办妥了。姓丁的答应我,他立刻去找那个什么瓜州地保,如果瓜州地保再敢到你们这里闹事,他就派人将他抓起来。”
“这么说,他知道瓜州地保是谁了?”尚哲义道。
“当然。”
“可他告诉我他根本不知道那个瓜州地保是什么人。”尚哲义气恼地道。
“他没有跟你说实话。”何舍之笑道,“他如果连自己地头上的著名坏蛋都不认识,那他这个派出所所长不是白当了?那样的话,我看他这个派出所长就真该撤了。”
“你怎么跟丁铁一谈的?”熊之余饶有兴趣地问。何舍之看看尚哲义,尚哲义脸上的神情表明他对这个问题同样深感兴趣。何舍之微笑着,表情矜持:“我告诉他,现在市里正在大力改善瓜州市的投资环境,治安问题是其中重中之重。齐市长交给我们报社一个任务,抓一个这方面的典型。我说我希望温榆里派出所和温榆里派出所的丁所长做个正面典型,让人家拿到报纸上去表扬,而不要做一个反面典型,让人家拿到报纸上去批评。那样的话,不但在瓜州市人民面前交待不了,在他的上级领导面前、在齐市长面前同样交待不了。”
“你这么一说他就害怕了?”熊之余有点儿将信将疑。
尚哲义脸上的表情表明他同样有点儿不相信。
“他不能不害怕。”何记者笑道,“你们不了解这种人,这种人就是软的欺、硬的怕。你们不了解齐广维齐市长的脾气,你们是外来户嘛,丁铁一却是知道的。齐市长嫉恶如仇,言出必践。他最恨别人将他的话当耳旁风。如果丁铁一惹恼了他,恐怕就不仅仅是个当不当所长的事了,他要是真的惹恼了齐市长,他恐怕连皮都要脱一层。”
熊之余和尚哲义这才恍然大悟,不由相视一笑。尚哲义道:“看来真的是恶人要有恶人磨。想不到丁铁一这家伙居然也有害怕的人。还是你们做记者的厉害。”熊之余道,“书生报国无它途,唯有手中笔如刀。何记者,你了不得呀!”
何舍之哈哈大笑。
他们哪里知道,丁铁一怕的不是何舍之,更不是何舍之手中的那竿秃笔。丁铁一怕的是齐广维,怕的是齐广维与熊之余父亲的关系。他担心如果熊之余的父亲给齐广维打一个电话或者写一张便条,他会吃不了兜着走。
何舍之正是揣摩到了他这种心理,才一上去就拿熊之余的父亲来吓唬他的。丁铁一原来不知道熊之余的父亲乃长蒲市市长,更不知道熊之余的父亲与瓜州市市长齐广维的关系。听何舍之一说,他方才明白过来,自己和熊之余和兴隆公司过不去,岂非是老虎头上拍蝇子,自寻死路?他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
丁铁一也是个聪明人,他一定明白了其中的关窍,立刻对何舍之拍胸脯保证,当天就带人将瓜州地保搞掂;他并托何舍之传话给熊之余和尚哲义,请他们大人不记小人过,他说他改天将亲自登门给他们赔礼道歉。
同时,他请何舍之一定在熊之余和尚哲义面前为自己多美言几句。
他对何舍之信誓旦旦地说,以后何舍之有用得着他的地方,他是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并不敢有半句推辞。
何舍之当然顺水推舟。他拍着胸脯对丁铁一保证,一切包在他身上,他保证替他将熊之余和尚哲义“搞掂”。丁铁一感激不尽,连连称赞何舍之够朋友。何舍之从此算是交上了一位戴大盖帽的朋友。他知道这种朋友将来一定会有用处。
老辛《卧底清贫》
第二十一章
林艳攒了半个月的假,她想乘秋高气爽的时候到新马泰去游玩一次。她邀马昊同行,马昊说没有时间,林艳瘪嘴道:“你有时间跟那些坐台小姐勾肩搭背,却没有时间陪我到新马泰玩一趟?你对那些坐台小姐都个个呵护有加,为什么独独对我这么冷淡,难道我还比不上那些坐台小姐?是不是我什么地方得罪你了?”
“瞧你说的……这是哪儿跟哪儿呀。”马昊心里想,我与那些坐台小姐勾肩搭背,是因为工作需要,没有她们提供情报,我在大鸭梨干什么呢?况且,这种话是你一个有夫之妇该说的吗?他满脸堆笑。林艳翻着白眼道:“你鬼笑什么?嫌我有夫之妇,说这话寒碜?”她竟好像能看清马昊内心的想法似的。马昊连忙否认。
“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我没有时间哪。”面对林艳的追问,马昊为难地道。
“你骗谁呢?你前几天还跟我说你还有二十多天的假没休呢。”
“我是还有二十多天的假没休,但是莫晶晶要我用这段时间来陪她。她已经办妥手续,马上就要走了。”
“她准备去哪个国家?”林艳的注意力被转移了。
“美国。”
“好嘛,有本事的都跑出去了,留下些没有本事的在国内起哄。你是不是也准备跑出去呀?”
“有本事的才跑出去,像我这样没本事的,只好留在国内起哄了。”
“你别跟我嬉皮笑脸的。我问你,你到底跟不跟我去?”
“我说了,我去不了嘛。你又不是不知道莫晶晶的脾气,再说,就剩最后……”
“你不去算了,说那么多干什么?”林艳沉下脸道,“你陪你的莫晶晶去好了。你的莫晶晶当然比我更重要。我算哪块地里的哪棵葱呀。”
林艳说着,伤心起来,几乎要流下眼泪。
“唉唉,你这是哪儿跟哪儿呀!”
林艳转身就走。马昊感到心乱如麻。
“我跟你到底算怎么回事?”他望着林艳的背影,痛苦地想。
没有人真切了解马昊心里对林艳的喜爱,他对林艳的喜爱甚至远远超过女朋友莫晶晶。因为论相貌,林艳与莫晶晶不相上下,同为壁人,论脾气禀性,林艳却要比莫晶晶强胜得多。虽然林艳也时不时会耍耍小脾气,但决不会像莫晶晶那样无理取闹。尤其是林艳非常懂得在场面上给男人以面子,当着旁人她决不会顶撞一个男人,即便是对名为丈夫实则形若路人的藏西贵也是这样。马昊从来没有听到过她在别人面前说藏西贵的坏话。
而这一点对一个男人是极为重要的。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是不好面子的。马昊不是圣人,当然也不例外,而莫晶晶就做不到这一点。她常常当着别人的面让他下不来台,而且她好像还非常喜欢当着别人的面故意让他下不来台。有时候马昊到他们学校去,坐在她的宿舍里,她会当着她的同学的面训斥他,就像训条狗一样,马昊常常气得忍不住要抽她。
“可惜呀,”马昊望着林艳的背影喃喃自语,“你已是名花有主,我若要硬塞进去,不就成了第三者插足?”
马昊知道林艳爱自己,但他没有把握,林艳对自己的爱,是否只是缘于家庭生活的不幸福。
马昊有些恨自己没能早些遇上林艳。
因为这件事,马昊怀着失落的心绪度过了这一天。
这一天林艳同样过得没情没绪。她也在反复地想,自己和马昊到底算怎么一回事?她喜欢马昊,这个人年轻,有朝气,有想法,生机勃勃;不幸的是,却胆小如鼠,常常到了关键时刻,眼看两人就要迈出那关键的一步,他就会抽身而退,不由自主地打起退堂鼓来。她猜测马昊大概不是怕藏西贵,他老是在关键时刻抽身而退,主要原因可能还是因为自己是一棵残花败柳,他没有兴趣。莫晶晶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新鲜玫瑰,对他显然更具有吸引力。
可是,她立刻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她觉得马昊不像是那种人,她想马昊和自己之所以至今还没能迈出那关键的一步,大概是因为自己的热度还不够。她回想起来,自己一贯只是暗示,从来没有明确地说过对他的好感,马昊大概是有点儿把握不准,因而害怕自讨没趣。
她决定以后有机会时她一定要采取更加坚定更加明确的行动,再不予马昊以退缩的借口。
她就在这种自我肯定又自我否定的反复琢磨分析里度过了一天。待到酒楼打烊,她回到家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多钟了。
藏西贵躺在床上看电视,正在看一部香港电视连续剧。
“回来了?”大概是听到她在外面屋里换鞋子的声音,藏西贵在屋里问道。
“嗯。”
这对夫妻一向都是这样淡淡的,今天也不例外。
林艳朝藏西贵屋里瞄了一眼,轻轻应了一声后,就脱了衣服到浴室洗澡。洗完澡,她没有去藏西贵屋里,而是趿拉着拖鞋,直接回到了自己屋里。在这套三居室的房子里,夫妻俩各占据着一间,另外一间是会客室,他们平时并不睡在一起。
林艳回到自己屋里。她拉开被子,斜倚在枕头上,拧亮台灯,拿了一本《季风》随便翻了起来。每天都是这样,她在睡觉前照例要翻翻杂志报纸,不是为了增长知识,只是为了催眠。无聊的杂志往往是最好的催眠剂,胜过任何安眠药,对这一点,林艳深有体会。
她正在翻看一篇关于当代中国青年夫妻关系的人云亦云的分析文章时,听到浴室里响起了哗哗的流水声。她想大概是藏西贵在洗澡。过了不到一刻钟,她看到自己卧室的门被人从外面轻轻推开了一道缝。
“我可以进来?”藏西贵探头探脑地道。
“来吧。”林艳又翻了一页杂志,同时将身子往旁边挪了挪,给藏西贵腾出地方。
藏西贵飞快地溜进她的卧室。他将手里捏着的烟盒和打火机扔在桌头柜上,同时一头扎进了林艳的被窝。
林艳发现他没有穿衣服,光着身子。
藏西贵从上到下抚摸着林艳光滑的躯体。
“你有没有兴趣……”
“来吧。”
林艳将杂志一丢,脱去睡袍,仰卧在床上。藏西贵轻轻地抚摸着她,一会儿手,一会儿舌头……林艳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藏西贵一翻身爬到她身上,林艳身子颤抖了一下,差点儿将他掀下来。藏西贵伸手将她抓牢。
随后的一段时间,林艳躺在床上,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再也没有动过一下。
藏西贵好像对这一切并不计较,或者说已经习以为常。自从这对夫妻结合一年后,他们每次干事就都是这样了。有时候是藏西贵想要,有时候是林艳想要,两人都从不拒绝对方。两人好像都觉得这就像上班一样,是自己的义务。
藏西贵的活做得很细,因而也很慢。等他将一切工作做完,大汗淋漓地从林艳身上翻下来时,林艳瞄了瞄床头柜上的猫头鹰闹表,发现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