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就在一个月之后了吧。”老头微笑。

傍晚,那群哭哭啼啼的人才带着他们逝去的亲人,点着火把,缓慢地朝村子那边走去。

小院里终于恢复了平静。

房间里,老头端正地坐在灯下,铺开一叠宣纸,举着毛笔,写了一张又一张。

他知道老头又在抄经文,一篇篇整整齐齐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慢慢摞起来,佛经中字数最少的一篇。老头抄得很仔细,字字工整,跟他平日里写的药房一样,一丝不苟。

一直抄到深夜,纸用尽,墨用尽,老头才叫他过来,把这一沓经文交给他,说:“烧了吧。”

“这么多?”他多嘴问了一句。老头一直有这习惯,一旦遇到回天乏术的病人,事后他总会为他们抄一篇经文化掉。

“替武昌城里那些娃娃也抄了一些。”老头揉揉发花的眼睛,“有多少战火,就有多少骸骨。”

他看着手里的经文:“那这些可远远不够。”

“有心就足矣。”老头一瞪眼睛,“莫非你真想累死我这把老骨头!”

他耸耸肩,去了院子。

心经化成的灰烬,被风卷到半空,四面八方地飘洒。

不需要任何火源,他就能“燃烧”一切他想烧掉的东西。老头知道他有这个本事,家里从来不买火柴,省钱。

回到房间,老头已经缩到床上睡着了,鼾声如雷。

五十年来,他都是一个模样,治病救人,吃饭睡觉,没有大悲大喜、癫狂躁郁,平静淡泊得似一潭深水。

他走过去,替老头盖好了被子。

窗外的月色亮起来,落在他的左手腕上,一串乳白色的圆珠手串,荡漾着幽蓝的光。

他看着这串石头入神,除了老头,就是它陪自己最久了吧。从他自墓地醒来时,这串石头就在他的手上,无论如何也摘不下来。并不是手串勒得太紧,而是摘下来之后不到半秒,它又会出现在原来的位置,不论你将它扔到多远的地方,它还是会出现在手腕上。

它跟他,像是一体的。

4

一个月之后,老头真的死了。那一天,没有太阳,初冬的寒气刚刚冒出来。

老头死在睡梦里,安详得很。

头一夜,他给睡姿不对的老头盖被子时,老头还醒了一次,睡意朦胧地望了他一眼,没说话,只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额头画了一个“一”字。

然后,老头翻了个身,打起呼噜,从此再没有醒来。

他把老头埋在院子后头那棵最老最粗的树下,立了一块粗陋的石碑。

石碑上刻了一行字——一个老头躺在这里。

不过在这行字的旁边,还有一行比蚂蚁大不了多少的字——如果你看清楚了这行字,说明……你踩到老头我的脚了!还不闪开!

这是老头很早很早之前就嘱咐过他的,说他死了之后,墓志铭就这样写,无需标榜功绩,亦无需悲悲切切。

暮色之下,山风树叶合奏出沙沙的声响,会黑的石碑就像老头平日里穿戴的衣衫,极不显眼。

他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目光在墓志铭上反复,最后,笑了笑。

只有老头这样的人才会干出这样的事吧。他一辈子乐呵又疯癫,为了哄怕苦怕疼的小孩吃药施针,他会拿锅灰把自己涂成大花脸逗孩子开心,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被瘟神笼罩,已经被划为禁区,只等官府一声令下就要被焚烧殆尽的村落,所有大夫都躲得远远的,只有他跑进去;当然也有救不回人的时候,死者家属悲痛欲绝之余,拿他做发泄对象也是有的,他额头上的一道疤,就是被失控的死者家属拿石头砸到。他居然都不躲,只说一句已尽力,节哀,便捂住伤口离开。

这个老东西,用各种事实证明着他的“淡定”。可是,一个有知觉有情绪的人,又怎能做到时刻如此?太难。就连不是人的他,也办不到。

又或者,这里头有什么诀窍,而老头一直没有告诉他?!反正,老头没告诉过他的事情有好多,包括他的身份,包括临死前在自己额头上写的“一”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到老头入土,他只知道他姓孙,甚至连这位“老师”的全名都不知道,其余的就更不用提了。于他而言,老头只留给他一身医术,一个葫芦,便再没有其他。

回到院子,收拾起单薄的包袱,然后像老头一样,把那葫芦挂在腰间,再背上药箱,他走出了院子。

没有通知任何人,只是觉得,应该出去走走了,随便去哪里。

从现在开始,他也是一个大夫了吧?!

5

外头的世界,也很不好呢。今天推翻了皇帝,明天又有人复辟,后天又有人出来抵抗,走到哪里都是枪炮的声音,随时都能看到雄赳赳气昂昂的游行队伍,反对这个,反对那个,走在最前面的,多是极年轻的面孔。你争我夺,血流成河,也是各个城市里常见的景象。所以,根本不愁没有患者。

他的诊金历来收得微薄,这是老头跟他说的,救回一条命,抵过千万金,诊金什么的,够一日三餐就行了。

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第五大夫,许多人都说他的姓名怪有趣的,一些调皮小孩还会问他,是不是他的哥哥姐姐叫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他总是认真地回答:“我没有兄弟姐妹,独来独往。”

他始终不及老头幽默。

时局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平静,反而越来越乱了。烽烟处处,群雄并起,谁都想在这片土地上割下最大的一块肉,不管要为此付出多少人命代价。

他的医术,已经足够他将一帮庸医远远甩在后头,即便他还是不能从一片树叶中剥出完整的叶脉。

老头说他一日不能成功,就一日不能出师,这话是逗他玩儿的吧。看看所有被他就回来的人,哪一个不是对他千恩万谢,哪一个不是一口一个“神医”?

腰间的葫芦,已是“悬壶济世”的代言者。他看过这个葫芦无数次,它还是个葫芦,并没有半分与“医道之精华”有关。老头又在瞎说!

独行世间已近数十载,他厌烦了永无休止的炮火,厌烦了总是在一片血肉模糊里替人取出大大小小的弹片。空气里刺鼻的火药味道,让他咳嗽不止,对于病患的感激,也不像起初那样欣喜。

于是,他收拾起东西离开,这次,他往更远的地方走。

海洋的另一边,人类也变了模样,白色的皮肤,金色的头发,连眼睛都是蓝色的。不知道老头来没来过这样的地方,不过就算他来,只有咖啡没有烧酒的日子,也很难熬吧。

他的脸孔没有变化,变的只有头发与衣裳。没了村头的老王,他再也没剪过平头,自由生长的头发一旦过了肩膀,他就拿剪子随便的剪短,这让他的脑袋总是像一只乱糟糟的刺猬。在这座被称为London的城市里,不兴唐装长衫,男人们都穿着笔挺的西装与皮鞋,连当医生,都要一种被称为“行医执照”的玩意儿。

他不需要这些,他只需要一个可以吃饭睡觉,足够摆开一张长桌的地方就够了。

街角开杂货店的李太太,把杂货店楼上的房间送给他住,不收租金。

那一年,探亲回来的李太太与他搭同一条船往大洋彼岸,染上了严重伤寒的她,差点被作为病原体扔进大海,船上的洋人医生并不太将一个中国平民的性命当一回事。是他从几个无知的野蛮人手里,抢下奄奄一息的李太太,花了三天时间,将她自死神手里拖了回来。

救命之恩,只提供一个住处,李太太觉得十分不够。尽管她与丈夫经营的杂货店赚不了多少钱,可她还是想尽可能多的给第五篇一些报酬,但是全部都被他拒绝。他说,有个栖身之地,一日三餐,已经足够。

从此,他成了一个住在杂货店楼上的、没有行医执照的“医生”。来找他的人,多是同乡,很多是李太太带来的。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他依然是“第五大夫”,依然是“神医”。

那个葫芦,被挂在窗边,有点无聊地从雾沉沉的玻璃上眺望外头的景色。

如果那个微雨的下午,李太太没有将那个年轻美貌的女人领到他面前,或许,后来的事都不会再发生了。

6

“烧退了!”

华丽舒适的房间里,年轻的卡特夫人抚着不足三岁的女儿的额头,又看了看温度计,惊喜地对第五篇说。

“嗯。那就好。”他收拾起药箱,又交给她一小包药粉,“温水调服。三天之后当无大碍。”

“为什么你可以做得到?”孩子的母亲接过药包,湛蓝的眸子不可思议地盯着这个衣衫朴素的异乡人,“我父亲与他的同僚们,用了各种方法都无法让洛丽娅退烧。”

“药不对症,自然无用。”他背起药箱。

“请等一下。”她从床头柜里拿出厚厚一沓钞票,放到他手里,“谢谢你。李太太确实没有说谎,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医生。”

他从钞票里抽出两张,叠好放到衣兜里,剩下的全部放到桌上:“告辞。”

这时,房门突然被粗暴地推开,一老一少两个英国男人冲进来,年轻的那个,一上来便抓住卡特夫人的手腕咆哮:“你疯了?!找这样的人来给我们的女儿治病?神啊,要不是罗伯特及时来诊所通知我,我简直想不到你会蠢成这样!”

年老的男人打量了第五篇一眼,皱紧眉头:“安妮,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可能害死洛丽娅?”

第五篇看也不看这两个男人,转身离开。

“站住!”年轻男人松开卡特夫人,一个箭步挡在他面前,“我是洛丽娅的父亲,也是格瑞林医院的副院长,现在不能让你走,如果我女儿因为你的原因有什么闪失,你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查尔斯?卡特先生,还有我尊敬的父亲,”卡特夫人冷冷地开了口,“你们为什么不看了洛丽娅之后,再来决定要不要对我请来的医生无礼?”

老人一愣,这才从愤慨中清醒过来,上前检查熟睡中的外孙女。很快,他微微张开嘴,一脸诧异。

“烧退了……脉搏与心跳都很正常。”老人抬起头,用惊喜但又有一点不情愿的语气,对那个叫查尔斯的男人说道,“洛丽娅没事了。”

查尔斯不信,直到他亲自为女儿检查之后,才愕然地抬起头,不知该说什么。

“对不起,让你受到这么粗鲁的对待。”卡特夫人走到第五篇面前,诚恳地向他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