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摇晃晃走上半山坡,几棵老榕树抱着他的小院子,一地幽凉。
“吱呀”一声,破朽的木门被推开,他披着一身暗淡的月光,打了个饱嗝,靠在门框上,拴在腰间的老葫芦晃晃悠悠。
“还不睡?小黄都睡了!”老孙抹抹嘴,对着那个仍在桌前忙碌的年轻人说道。小黄是他们养的公鸡,晚睡早起,报时准确。
年轻人没有反应,专注地拿着柳叶刀,在一片翠绿肥厚的树叶上游走。他脚下的垃圾筐里,已经堆了半桶支离破碎的树叶。
“武昌打起来了呢。”老孙没有进屋的意思,就靠在那儿,自顾自地说着,“这一声枪响,皇帝这个玩意儿,怕是从此都没有喽。”
年轻人依然专注于他的刀与叶子,明亮的光线下,那张被山风吹得稍许粗糙的脸,棱角分明,五官俊挺,另有一种与年龄无关的沧桑之美,即便剪着最没有特色的平头,还是很耐看的一个人。
“你又把头发剪了呀?”老孙发愁地看着他的头顶,“都说别找村头的老王剪头发了,那老家伙剪出来跟狗啃的一样。我说篇篇啊……”
“为什么我总是无法将叶脉完整地剥离出来?”年轻人突然抬起头,手指中拈着一片残缺的叶脉,“老头,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诀窍没有教给我?”
“别叫我老头,叫老师!”老孙瞪了他一眼,“没大没小。”
“你不叫我篇篇,我就喊你老师。”他把叶脉扔进垃圾筐,擦擦手,又重新取了一片叶子,“你说过,等我能用这把刀完整无缺地剥离出一片树叶的叶脉,才是真正的大夫。”
“好吧,第五同学。作为我现在唯一的学生,老师慎重地回答你,诀窍只有一个。”老孙很是卖弄地竖起一根手指,“淡定!”
“我并不冲动。”他瞟了老孙一眼,“你又拿瞎话骗我!”
“那是你还没搞清楚怎样才能真正地淡定。”老孙打了个哈欠,“你继续练习,老师去睡了。”
他埋下头,更加专注而细致地在树叶上练习,薄如蝉翼的刀片在叶脉与叶肉之间游走回旋,比画一幅工笔画还精细。
什么时候,才能像老师那样优秀,被无数病人称赞呢?!
就是这么个念头一滑而过,他手里的刀片一歪,一条叶脉断开,又失败了。
第五篇将刀一扔,有些躁郁地走到窗前。外头的夜色,正正是“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落英山下的景色,一如既往的幽静美妙。
跟在老孙身边学习医术已经快五十年,这老头带着他云游四海,繁华城镇,冷清小村,都住过。今年,是他们住到落英山的第五年,附近的山民们都喜欢他们,因为老头给他们治病从来不要钱。
微寒的夜风从外头掠过,他关上窗户,目光却长久地落在墙上的圆镜上。镜子许久没有擦过了,人照在里头,像笼着一层雾。他怔怔看着自己模糊的脸,这张脸,不论时光如何飞逝,也不会有任何变化。他已经不再是“年轻人”,而且,也远远不止五十岁。
他当然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但好笑的是,不是人类的命,却又要得人类的病。
没记错的话,他是在一片由无主孤坟组成的墓地里醒来的,被吵醒的。有好心人找了道士来为这里的亡者做法事超度,鞭炮声震耳欲聋。
他从梦中醒转,伸了个懒腰,无数闪亮的玉屑从他身上掉落下来。
思维很迟钝,记忆很空白,赤身露体的他,从一座坟茔后钻出来,将在场的人吓个半死。
然后,便是学习与流浪,从一个空白的人,学习如何接纳这个崭新的世界。
多尴尬啊,明明不是人类,却会冷、会饿、会受伤、会生病。为了赚钱果腹,他在风寒料峭的码头替人卸货,累到半死却被黑心的工头耍弄,说工钱要到三个月后才会有。
发着高烧的他,在工头趾高气扬的笑容里,默默离开了码头,不吵也不闹。
背后,离他越来越远的码头与货船,毫无征兆地冒起了黑烟,像是着了火,却又看不见半点火苗,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化成了灰烬,工头与所有来不及逃开的工人,在地上胡乱打滚,衣裳与皮肉粘在一起,嗞嗞作响,仿佛被熊熊烈火炙烤,很快命丧黄泉。
所有人都吓呆了。而这场事故,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官府在报告上草草写上“火灾”,上报了事。
他病得越来越重,在模糊的视线里穿街走巷,毫无目标。没有钱吃饭治病,是不是可以去抢去偷去骗呢?
不可以。
他自己的答案清清楚楚,身体里好像有一种深刻的本能的意识,告诫自己,这样偷鸡摸狗求生存的行为是下作之举,他的身份,不允许。
但是,他的身份?他的身份是什么呢?到此刻也还是想不起来。
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带到了一个饭馆前,昏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老头。
那天他还是像今天这样,穿着不合时令的布衣布鞋,满脸褶子,一身药味,腰间拴着的棕黄色的葫芦,涂了膏似的油亮光润。
老头的汤药,给他捡回一条命。客栈里,吃饱喝足的他,看着专注翻书的老头,说:“我要跟你学医。”
“行啊。”老头眼也不眨地回答。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成了老孙的学生。
老头说名不正言不顺,你还是要有个正经名字的。
他以为,会有多么“正经”的名字,结果老头皱眉想了半天,看了看手里的书本,一拍桌子:“有了!就叫第五篇吧!”
这叫什么破名字!
老头说,刚好看到第五篇,这就是天意啊!再说。“第五”本身就是个源远流长的复姓,多有意义!
“随便吧。”他摇摇头,看着老头手里的书,“那是什么?跟医术有关?”
老头把书合上,露出封面,嘿嘿一笑:“不是啦,是杨柳街上说书的小李自己写的小说,《春三十娘大战猪八戒》!好看哪!”
他彻底沉默了。
五十年时间,不长不短,老头的医术,他学到大半。用刀已是最后的课程,也是最难的一段。可是,老头从来不让他单独为人诊症,总说他还未到出师的时候。
五十年,除了脸上又多了几条褶子,头发又稀疏了大半之外,老头也没有多大变化。
他问过老头到底多少岁了,老头笑嘻嘻地说:“一千三百三十岁。”
他不信:“人不可能活那么久。除非你是妖。”
“我有长生术,信不信?”老头拍了拍那个不离身的葫芦,神秘兮兮地说,“等我翘辫子了,就把这个葫芦送给你。医道之精华,都在这上头。”
真是个满嘴胡话的老家伙啊,那个破葫芦他又不是没偷看过,里头毛都没有一根,大多数时候是作为水壶或者酒壶使用,有时候老家伙连外头没喝完的肉汤也会拿它装回来。
他揉揉酸胀的眼睛,视线从镜子上挪开,转身走到桌子前,深吸了口气,重新拿起了刀与树叶。
3
村里闹出了人命。
几个壮汉拿门板儿抬着一个溺水的妇人奔到了他们面前。
不多时,另一拨人又背着一个面白唇紫、知觉全无的年轻女子冲到院子里。
每个人都在焦急高喊:“孙神医救命!”
可是,这次连老孙都无能为力,一个跳河,一个服毒,送来得太迟了。
房间里,两具尚有温度的尸体各躺一边,各自的熟人拥在一起哭哭啼啼。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长相还算斯文称头,跪在中间,一边扇自己耳光一边疯子似的喃喃:“把我劈成两半就好了!劈成两半就好了!”
第五篇站在门口,看了两眼,转身走到院子里的石阶上,老头正坐在那儿喝茶。现在是中午,太阳很大,但总觉得不暖。
事情不复杂,男人在城里打工,赚了钱,便背着原配养上了外室。之后事情败露,男人欲与原配分手,奈何原配以死相逼,说只要分开她就去死,又不许男人正式纳妾。男人无奈,拖拖拉拉一两年,如今外室又心生不甘,非要男人给个名分,一路从城里杀到村里,两个女人,闹得不可开交。
最终,气愤之极的原配投了河,不甘示弱的外室服了毒,留下这个不知所措的男人。
“真吵啊。”他坐到老头身旁,房间里传出的哭声一阵高过一阵。
老头不说话,喝茶晒太阳。
他沉默了片刻,问:“如果有种医术,真的能让一个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你觉得好不好?若是有两个男人,这两个女人就不会死了吧。”
“不好。无论怎样,不够淡定的人,出事儿是迟早的。”老头喝了一口茶,看着他,突然问,“你的叶脉能拨出来了么?”
“没。”他答道。
“你刚刚的问题,恰恰是你不能拨出叶脉的原因所在。”老头狡黠地眨眨眼。
他皱眉,想不通其中玄机。
“现在想不明白,将来总有一天会明白。”老头抹抹嘴,又把他的葫芦拿到手里把玩,“记得我遇见你的那年,海城码头上出了一场诡异的惨事,码头上的货船还有众多工人都死于非命。那种烧焦的味道,跟寻常火灾造成的味道有些不同。”
“是吗?”一只野鸟从墙边飞过,他扭头看过去,“你的鼻子很厉害。”
“我一生中靠气味分辨过的草药不下万种,再细微的差别也瞒不住我。”老头继续欣赏着他的葫芦,“你的身上,一直有那股奇特的味道。到现在也没有散去。”
阳光下,葫芦的颜色更深了,一块块的斑纹在它圆润可笑的身体上铺陈开来,形成各种无法解释的图案。
“你会把它送给我?”他岔开了话题。
“当然。”老头笃定地说,“都说了只要我翘辫子了,它就是你的。”
他一笑:“那你什么时候翘辫子,老不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