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豪侠般的国主其实是个篡国者。

他本来是个大商人,贩卖麻布往来于大夏联邦的各国之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当时的中山国国主搭上了关系,得到了独家的黄金出口权。从那以后原诚的麻布商队就开始贩运黄金了,并且建立了自己的武装,以免半途遭到抢劫。

他赚了很多很多钱,可是越来越不开心。

他跟叶素理讲过当年的心里路程,他说:“我当商人当得越久就越明白,世上只有两种人,掌权的和不掌权的。商人和最下等的人民一样,是不掌权的,上到君主,下到收税的官吏都能欺负你,你只能靠贿赂让他们暂时满意,才能获得方便。男子汉大丈夫不该过这样的生活,所以我决定要掌权,我要变成掌权的人。我得篡夺一个国家,中山国我看就很好,

当年那位中山国国主和他以朋友相称,给了他很多方便,但也问他索要了很多东西,按照原诚的话:“应付那个男人应付很多年,总要对他卑躬屈膝,想想还是把他杀掉我会开心些。”

原诚素来都是很直接的人,他这么想了,就这么做了。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他联合了中山国的大臣们杀死了国君,把这个小国据为己有。

有正义感的人士都非常不耻原诚的为人,他们私下里议论说方面原诚为了获得前任国君的信任,甚至不惜进献自己美貌的妻子!

不过随他们怎么说,原诚根本不理。没人能否认在原诚的统治下中山国这几年越来越富强,国君的宝座虽然来路不正,却被他坐得越来越稳。于是鄙夷他的人越发鄙夷他,忌惮他的人也越发忌惮他。

长袖善舞和不要脸一直都是原诚的治国策略,被骂得太狠了他就耍起无赖来:“我本来就是个商人嘛!商人重利轻义,你们难道不知道么?我们商人也没想着青史留名,你们再骂我就把你们杀掉!”于是骂他的声音就会暂时低落下去,因为他说杀就真杀,很不讲理也很不要脸。

在金伦加隧道的一战中他原本已经被十一禁卫军捕获,按理说多半会被押送会翡冷翠受审,就算不杀他,也得中山国支付什么代价才能把他换回来,这也算是对待高等战俘的惯例。

但第三天原诚就自己回来了,因为他跟十一禁卫军元帅安东尼将军认真地讲了个道理。

他说,你看,我是篡国得位的,再国中的地位相当不稳。你们拿我当人质问我的国人索要黄金,他们肯定不会理你们,他们巴不得我死呢,我的儿女们还小,我死了我的大臣们就把国家霸占了。我的国家距离夏国又很远,夏国估计都不愿管这事,到时候你们就只能枪毙我,一克黄金都换不到。我看不如这样,我个人签字画押,说明我愿意支付300公斤黄金当赎命钱,你们放我回去,我就去筹钱。我要是一去不回呢,你们公布我亲笔写的字据,我必然名声扫地。我堂堂国主的名声还是值300公斤黄金的嘛。

就这样他拍拍屁股就返回了自己的军营。不过事后他真的从国库中调出了300公斤黄金送往翡冷翠,换回了那张欠条。

作为夹在东西方之间的小国,国力本就有限,却又盛产黄金,若不是原诚这种鲜廉寡耻的人,真未必守得住。当然,这也多亏了叶素理的帮衬。

叶素理的名声不在原诚之下,他俩并称“君臣双花”,但不是什么好花,而且鲜廉寡耻之花。

其实他原本名声很好,是闻名东方的隐士,不但擅长治国,还精通占卜,多国国主都想请他出仕。他住在南方某个行省的小镇,每天早晨起来,门前的小河上都是首尾相连的客船,排出几里路远。那些都是名门望族的使节,来拜访或者拉拢他。

叶素理因为隐居闻名,又被这名声拖累,每日过得鸡飞狗跳。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到山里,出家当了僧人,结果门前排满了拜佛的香客。原本不起眼的山中寺院陡然间成了天下闻名的巨刹,厨房的僧侣改用铁锹炒菜,进山瞻仰叶素理先生风采的香客们排队等着吃饭。

叶素理想自己有朝一日死了,一定会被寺里的和尚们做成肉身佛一类的东西贴上金箔,每天还是被参观,人人都传诵他的淡泊。唯一能够改变这悲剧人生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名声搞臭,只要他不再是令人赞赏的隐士,大家也就不会苍鹰般围着他转了。

于是他游历各国,暗中找机会,最后他来到遥远的中山国,原诚设宴款待他,厚着脸皮说:“我看叶先生你过得也不容易,不如出仕我们中山吧。”

叶素理说:“我一路到这里,七个国家要给我总理大臣或者外交大臣的职位,我都没同意,您又要给我开什么条件呢?”

原诚说:“顶多也就是总理大臣或者外交大臣的职务吧,中山虽然有金矿,可总不好意思在薪水上过于破格,免得别的臣子不满所以薪水跟别的国家应该也没什么差别。不过先生当了一辈子君子,也当的蛮累的,一直没有机会试试当真正的小人吧?难道不遗憾么?我可是篡位当的国主,大家都知道我是个小人,但在小人的国家里,有时候比在君子的国家里面,更容易见到人的真性情,你说对不对?”

叶素理哈哈大笑说:“既然话说得这么明了,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其实在去赴宴之前他就有意留在中山国了,君臣双花堪称一拍即合,立刻就狼狈为奸了。

叶素理出仕中山国的消息震动了大夏联邦有正义感的人都对他破口大骂。果然如叶素理所预料的,大家都以说起他的名字为耻,自然也就不会有人来拜访他了。他每日公务繁忙,可应酬却少多了,这样他反而能在午后喝一杯茶,小憩片刻,偷空享受一下隐士般的生活。

于是他游历各国,暗中找机会,最后他来到遥远的中山国,原诚设宴款待他,厚着脸皮说: “我看叶先生你过得也不容易,不如出仕我们中山吧。”

叶素理说: “我一路到这里,七个国家要给我总理大臣或者外交大臣的职位,我都没同意,您又要给我开什么条件呢?”

原诚说: “顶多也就是总理大臣或者外交大臣的职位吧,中山虽然有金矿,可总不好意思在薪水上过于破格,免得别的臣子不满,所以薪水跟别的国家应该也没什么差别。不过先生当了一辈子君子,也当得蛮累的,一直没有机会试试当真正的小人吧?难道不遗憾么?我可是篡位的国主,大家都知道我是个小人,但在小人的国家里,有时候比在君子的国家里,更容易见到人的真性情,你说对不对?”

叶素理哈哈大笑说:“既然话说得这么明了,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其实在去赴宴之前他就有意留在中山国了,君臣双花堪称一拍即合,立刻就狼狈为奸了。

叶素理出仕中山国的消息震动了大夏联邦,有正义感的人都对他破口大骂。果然如叶素理所预料的,大家都以说起他的名字为耻,自然也就不会有人来拜访他。他每日公务繁忙,可应酬却少多了,这样他反而能在午后喝一杯茶,小憩片刻,偷空享受一下隐士般的生活。

叶素理并未随原诚参与金伦加隧道的作战,首先战争不是他的特长,其次那时他正在西方游历,游历了足足一年半。很难想象一个国家能在没有外交大臣的情况下支撑一年半,单叶素理就是能做到甩手就走,领着原诚发放的薪水,满世界乱跑。原诚也不管他。

他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赴原诚的宴,双方主要商量的事情就是“该抱谁家的大腿”。

原诚当然不是个“忠义常在心中”的人,他在战场上表现得那么勇猛,一则那时候他还想表现出对夏国的忠诚,以便在大夏联邦里博得好名声,反正他知道根据西方人的习惯,他这种高级战俘是轻易不杀的,二则他这个人是个人来疯,上了战场就不由自主地勇猛,所以“豪侠”这两个字用在他身上,还算合适。

叶素理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给原诚讲这一年半在西方的所见所闻,他出去那么久就是要用自己的眼睛帮原诚看天下,早在一年半之前,这对君臣就动起了要不要投靠西方联盟的念头。

“我也觉得到了投靠西方的时候了。”叶素理说,“这次我周游各国,已经帮国主做了些铺垫。”

“哦?什么样的铺垫?”

“送礼呗!我一路经过叶尼塞、查理曼诸国,都许诺了来自东方的好礼,这几天就把礼物办了给他们送过去。”叶素理心算了一下,“既然是国礼,礼太轻肯定说不过去,中山国内可能很难办齐那么多礼物,国主请拨给我200公斤黄金,我派人去洛邑采办礼物。”

“200公斤黄金?”原诚一改慵懒的姿态,勃然大怒,“我也只是这些年才靠着黄金富起来!之前我只是个贩麻赚辛苦钱的人!我自己的命也才值300公斤黄金!”

弹琴鼓瑟的乐姬和奉酒的仆人们哆哆嗦嗦地跪了一地,好似是他们做错了什么事。

“没你们得事。弹琴的继续弹琴,倒酒的继续倒酒,待我壮壮胆说服君上。”叶素理神色自若地吩咐那一地的人。

“叶素理!”原诚脸上的青筋好似一条怒龙要破皮而出,“别以为靠厚着脸皮就能在我这里蒙混过关!你出国考察也就罢了,怎么还随便许诺这么重的礼物给别国?”

“可我都是以国主您的名义答应人家的,此刻也不好反悔啊。”

“当年我得把前面那座山一样多的麻布卖到洛邑才能赚200公斤黄金!”原诚咆哮。

“冲您这份小气也就能卖个麻布。”叶素理嘟哝。

话音未落原诚已经抓起酒壶,恨不得把这东西砸在叶素理的脑袋上。叶素理淡定地饮尽杯中酒,把空杯子递向原诚。一方杀气纵横如猛虎,一方寂静如老僧禅定。原诚高举酒壶,叶素理端着杯子,雕塑版沉默着。

片刻之后,原诚懂了,他在叶素理空了的杯子里斟满了酒,一触即发就要血溅五步的局面就这么微妙地缓和下来,君臣之间又回复可往日的和睦。仆从们面面相觑。

“看什么看?做好你们自己的事!”原诚眼睛一瞪,“我们讨论国家大事,你们这些人怎么能懂我们的深意?”

他转回来面向叶素理:“愿意出手送那么大的礼,肯定有理由,你也是个不愿意亏本的人,说来听听。”

很多人初接触原诚都会觉得他是个喜怒无常的人,还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商人本性,重财轻义。但叶素理懂得他的君主,原诚确实是个商人,可又不是多数人以为的那种商人。

他是个大商人,大商人都是赌徒!原诚确实很抠门,却也是能为了篡国而赌上一切的男人!他那番横眉立目,只是要警告叶素理,他的钱都要花在该花的地方。

“中山国其实处在东西方之间,但多年以来,中山国一直留在大夏联邦内,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其实是国民多半是来自夏国的移民,国民都会本能地心向故国。”叶素理喝了一口就,从容而谈,“中山国这些年渐渐受到重视,主要是因为有金矿。但我国地处偏远,金矿又位于山中,挖起来不方便,运输也很难,因此中山国的富,只是形式上的,我们国库里堆着成吨的金锭,却很难换成更有用的铁矿石和高阶合金。”

“嗯哼。”原诚点头。

“一直以来我们都是把黄金卖给夏国,但是中山国通往夏国的道路难走,而通往翡冷翠的道路好走,只要把黄金运过高加索山,很快就能和西方人的铁路对接上。所以卖黄金给西方人,对我们来说更方便。”

“嗯哼。”原诚再度点头,摸着下颌上的细须沉思。

“另外,东方盛产黄金,而西方金矿短缺,西方人近些又兴起了奢华之风,对黄金的需求逐年上升。所以黄金在西方,能卖出更好的价钱。”叶素理说,“要想以黄金开路,西方无疑是我们更好的选择。只要克服国民对故国的情结就好了。”

“单这恐怕会招致夏国的不满,虽说这里距离洛邑足有两千多公里,可楚舜华兴师问罪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若是在金伦加隧道的争夺战之前,夏国确实会兴师问罪。但金伦加隧道一战后,夏国中央军损失惨重。楚舜华之所以迫不及待地展示他的鬼武者甲胄,其实是利用它来度过这段虚弱期。那场战争之后,明眼人都清楚机械对国家实力的影响,就像国主你刚才说的,未来再不是勇气和长枪加起来就能横扫天下的时代了。这种时候楚舜华毫无疑问会休养生息,全力以赴地打造一支机械化的精英军队,以应付和教皇国的下一场决战。而这个时候一个靠金矿起家的暴发户国家投奔教皇国,公爵殿下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天赐良机,这时候不投奔,什么时候投奔?”

“有理!我们就是个暴发户国家,我们就算投奔了教皇国,夏国也只会觉得我们是骑墙的小人而已!”原诚频频点头。

“最后,就是当我效忠于国主的时候,跟您说的那句话。”叶素理轻叹了一声,随着这声叹息他又恢复为那个心系天下的隐士,“过去的百年间,东西方遥遥对峙,夏国是巨龙,教皇国也是巨龙,世界的格局是巨龙之间的平衡。可今天,夏国有内乱的危机,教皇国也有,巨龙们的死期都近了,巨龙们陨落之后,世界将重回混乱的战争时期。接下来的时代很可能不会再有东西方的分界,所谓的忠诚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唯有至强的铁腕,才能握住新时代的权柄!那是野心家的时代,是群狼的时代,也是国君您的时代…错过了这个时代,恐怕要再过百年,才有您这种野心家崛起的机会。时不我待。”

原诚忽然安静下来,丝丝缕缕的笑容和怒容都从他的脸上剥离,他眺望着连绵的高加索山,眼中闪烁着瑰丽的光。

谁都知道他在畅想那血与火的未来,他将那个时候拔剑而起,去往更高的位置,他这个卖麻出身的商贩已经打破了命运的枷锁成了一国之君,但他还不满足,他所期盼的东西…也许就像楚舜华仰望明堂灯火时想到的东西一样。

“说是这么说啦,可眼下我们还是个暴发户小国,虽说志向远大,但暂时还是会受制于大国。这种时候不能不伏低做小。”叶素理耸耸肩,“我这次游历,在各国都扮作逢迎的小丑,许诺送礼,好让西方诸国都看轻我们。眼下,我们被看作小丑,比我们被看作有野心的人,来的更加合算。”

“贱人!”原诚无声地笑了起来,“叶素理你真是好一个贱人!”

“国主,当初是您要邀请我来中山国当小人,我才留下来的嘛。又是跟国主您这种没有底线的人共事,不由自主的就贱了。”叶素理懒懒地说。

“好了好了,不要总是调侃我这个卖麻布出身的小国君主嘛!”原诚再一次给叶素理斟酒,好似一个奉酒的仆从般殷勤。他高兴起来就全无国主的威严,确实是有点贱兮兮的。

“唯一的问题是怎么才能打入教皇国内部,恬不知耻地说我们见识了西方机械之强大,觉得夏国必败无疑所以前来投诚,未免叫人看不起了。得想个巧妙地办法,拉近我们和教皇国之间的关系。“叶素理盯着原诚的眼睛,”三个月后,翡冷翠会有一场万国盛典,表面上是纪念弥赛亚圣教发现阿瓦隆岛,其实是债务大会。西方各国君主都会派遣使者,商讨教皇国改用什么方式来偿还那笔巨额的战争贷款。我准备以中山国使者的身份混进去找找机会,至于怎么打入教皇国内部,我心里已经有了个办法,不过还得国君您出点血。”

“又得出血?”原诚疑惑地把头凑了过去,听取叶素理的低语。

他的神色先是沉凝,然后瞳孔放大,再然后忽然生出一股怒气,最后是呆若木鸡。叶素理自顾自地讲完了,低下头喝酒吃肉,任凭原诚自己翻来覆去地想。

“这样子真的可以?”踌躇了好久,原诚紧锁着眉头问。

“试试吧,不试怎么知道呢?可这事一旦做成,中山国通往教皇国的路就完全通了。”叶素理抓起桌面上的丝巾擦了擦嘴,“就是您得咬咬牙,狠狠心,把您心爱的宝贝拿出来。”

“你个老东西,我家里的东西你都惦记着啊!总有一天你会把老子也给卖了的!”原诚忽然伸腿踢了叶素理一脚。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古今同此理也!”叶素理也不是那种任国君踢打的人,抬腿架住。

“你真的是我中山国的大臣么?你个老东西不是去西方游历了一圈就叛国了吧?”原诚继续踢。

“国主您还信不过我的人品么?我要是叛国可不会只是来您这里要人要钱,我连这个国家都想办法搞走!”叶素理继续挡。

“养虎为患,古人诚不我欺!你送那么大礼给教皇国,要是肉包子打狗怎么办?”

“我们这份大礼也未必就是肉包子,是毒药也难说。国主您也别着急,这事儿还未必成呢,就算我们是送肉包子,教皇国也不是饿肚子的狗,未必愿意吃。”

“你准备什么时候起程?这次不会跟上次那样,一去一年半,领着我的薪水游山玩水吧?还有你要多少钱给我一个准数儿,别说什么先来200公斤黄金送礼的话?夏国已经造出鬼武者初型了,我也在招募机械师设计我们中山国的机动甲胄呢,花钱跟流水似的。”

“有必要么?若是我这次能抱定教皇国的大腿,就以巩固国防为名向教皇国买几具新式甲胄回来,仿造一下,涂点怪异的花纹,加点没用的装饰,起个东方式的名字,就说是我们自己制造的好啦。”

“老东西,还是你够贱!那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买甲胄的时候记得谈个折扣,别因为我们这里出产黄金就在外面乱拍胸脯,人家要多少给多少…”

乐姬和仆人默默地看着中山国国主和他最器重的大臣嘴里说着市井粗人的话,下面飞脚来去,攻防不断,不禁有点担心这个国家的未来…一个杀人如麻的篡国者,一个老成谋国的隐士,合起来要在即将到来的混乱之世中杀出一条血路,偏偏有时候他们呢看起来根本就是两个幼稚的家伙。

第六章

初冬,深夜,翡冷翠郊外的山中,一辆黑色的加长礼车沿着崎岖的山路行驶。山路的一侧是如墙壁般矗立的岩石,另一侧则是深不见底的悬崖。

佛朗哥亲自驾车,探头探脑地看着路,薇若兰坐在副驾驶座上,跷着二郎腿曲线玲珑,面无表情。后排则塞了西泽尔和他的三位骑士,挤得像是沙丁鱼罐头。

“昆提良,把你的胸肌挪开!”唐璜恼火地说,“它挤在我的脸上让我无法呼吸了!”

“我倒也很想把它放在后备箱里…”昆提良无可奈何地说。

“我说你们能不能安静点?”弗朗哥不停地转过身来吹胡子瞪眼,“这是一次秘密的侦查!秘密的!别以为原罪机关那帮人是蠢货,他们一定会在周围布置警戒哨,一旦我们被发现,演习就会取消!”

“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靠不住了!如果我还是当初那个致命美少年,我要你们这帮蠢货干什么?从设计机动甲胄到驾驶它们打断普罗米修斯的腿,我一个人全做了!”他恨恨地转过头来,继续握着方向盘找路。

“今晚的实验被取消了但佛朗哥诡秘地让西泽尔带着他的骑士们前往密涅瓦机关,据他说已经探听到了原罪机关的试验场今晚原罪机关准备此时普罗米修斯III型,正是打探竞争对手情报的好机会。

他们赶到的时候这辆专门配置给佛朗哥的豪华礼车已经整备完毕了,四个轮子都套上了防滑用的铁链,车头车尾的装饰物用黑布蒙好,佛朗哥一身黑色风衣加黑色面罩,打扮地像个潜行者。可因为薇若兰的存在,这番伪装毫无意义,机械女皇仍是自己的着装风格只不过把短旗袍换成了长旗袍,在旗袍外披了一件白色风衣,脚上还是三寸高的白色高跟鞋身上一股浓烈的龙麝香气,黑夜里隔着一公里都能认出来这是密涅瓦机关的副总长。

开始佛朗哥对薇若兰的着装颇有微词,说:“嘿嘿!你要搞清楚!这可是秘密行动!你为什么要穿得好像出席舞会?”

薇若兰冷冷地说:“我们密涅瓦机关的人在翡冷翠行动,没必要怕谁知道,滚到你的驾驶座上!开车!”

佛朗哥为学生这种毫无理由的霸气倾倒,就不再说什么了。

此刻他们已经离开城市边界超过半小时了,眼前尽是崎岖陡峭的山路,这辆礼车如果不是经过佛朗哥的亲自改造,也许早就滑到山沟去了。

“我说原罪机关真的会把试验场放在这边么?他们可怎么把普罗米修斯运过来?“昆提良趴在车窗上往外看去,不知何时外面下起了蒙蒙细雨,视野之内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水花。

“放心吧!我的情报不会出错的!“佛朗哥得意地说,“我亲自来踩过点!”

“踩点这个词听起来很专业啊总长大人!”唐璜不失时机地赞美,“您真的一直是机械师么?我还以为你在阿非利加的师团当过间谍呢!”

“哈哈哈哈!被你看出来了!你们这些年轻人怎么可能知道我年轻时那丰富多彩的经历?哈哈哈哈,那是我是何等致命的美男子啊!就像唐璜你现在这样…”佛朗哥果然上当,高高兴兴地接受了唐璜这番不动声色的吹捧,再度开始讲起自己“致命美男子的”的时代。薇若兰面无表情地把橡胶耳塞塞进耳朵里,蜷缩在车厢里阖眼入睡,从侧面看去,她的睫毛长而浓密,因为是白色的,仿佛盖着一侧细雪。

西泽尔把窗户打开一道缝,深深地吸了一口外面透进来的冷空气,只觉得凉的脑神经都微微疼痛起来。

密涅瓦机关的实验已经展开了接近半年,前三个月突飞猛进,后面就再也没有突破性的进展。时至今日,西泽尔仍然穿着骑士之骨做测试,所谓的新型炽天使连影子都没有,而万国盛典在即,所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如果不是这样,佛朗哥一个机关总长也不至于来做这种间谍的勾当。他急于知道对手的进度。这辆车里的每个人其实都应该心急如焚才对,包括那个看起来完全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的薇若兰,炽天使的成功可是关系到她的名誉和地位,还有他那事业如日中天的未婚夫。

佛朗哥猛踩刹车,礼车在湿润的地面上侧滑,艰难的停到了悬崖边。

“就是这里了!”佛朗哥压低声音宣布,同时关闭了车灯。

“总长大人您肯定?”唐璜率先跳下车。

今晚是他表现的场合,所以他全副武装。身上是炽天使骑士团标准的黑色潜行作战服,外罩可以防弹的钢丝马甲,头戴兜帽,脚上是一双高帮橡胶底的作战靴,手臂上藏着攀缘用的钩背后交叉捆着弧形的薄剑。凭着这一身他可以去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

西泽尔和阿方索也都换上了军便服虽说他们还没正式恢复军籍但这种衣服在家中衣箱找找总是有的,只不过当年的尺码今天穿起来略小。

至于昆提良,他穿着都灵圣教院的校服这可怜的家伙连初等院的进度都跟不上,不得不天天补课,下课之后连校服都没换就直奔密涅瓦机关和兄弟们碰头,好在西泽尔给他找了一件黑色的橡胶雨披,否则这个校服男子就太过醒目了。

他们所在的位置是一道裂谷的边缘,裂谷中都是沙沙的雨声,翡冷翠郊外的山区中尽是这样的裂谷,裂谷和裂谷相平行,从高处看仿佛是神用铁犁在大地上犁出来的痕迹。地理学家一直对这种地质构造是如何形成的存在争议,至今也没有定论。

“可笑的年轻人!”佛朗哥走了过来。

他此刻的装备让人完全没法相信这是密涅瓦机关的总长,教皇国最高研究机构的负责人。他在衣服外面捆满了皮带,皮带上挂满了结实的金属扣,手中提着形状古怪的枪械,背后背着细长的气罐。

“不是说过了么?原罪机关那帮人就算再没有脑子,也会在试验场附近不知警戒哨的,我要是直接在试验场门口停车然后走进去,那叫偷窥吗么?那叫公务拜访好么?”佛朗哥指着旁边的峭壁,“我们得爬过去!”

昆提良傻眼了,“总长大人!有这种安排为什么不早说啊?你以为我们是猴子么?”

你们不是炽天骑士团第一训练营的高材生么?这么一座小山都爬不上去,将来怎么在战场上碾压敌人?“佛朗哥神气活现地说着,举起手中的枪械对准高处发射。

“砰”的一声闷响,一支锋利的剑状物射向天空,同时旋转着打开了倒钩,落下来的时候钩在了岩石的缝隙中。接着固定在皮带的强力弹簧生生地提着他离开地面。

其他人仰头看着他手脚并用地向上攀爬,在提升装具的帮助下显得游刃有余。不得不说作为研究人员,在他这个年纪能有这样的体魄,还是拜他年轻时候混迹街头那段生活所赐。

山崖确实很高,即使有提升装具的帮助,每爬十几米也得停下来略作休息佛朗哥休息了三次这才扭头往下看去,想看看这帮年轻人满脸无奈的表情…可这一看让他吓得一哆嗦,差点脱手掉下去。

南部小子那张满脸呆滞的脸就在他脚下!

“你怎么爬上来的?”佛朗哥傻眼了。

“就是…爬上来了啊。“昆提良没有理解佛朗哥的意思,绕过他继续往上爬,不需要什么提升装具也不像不远处的唐璜那样借助手腕上的铁钩,就是那么简简单单地…往上爬。

有着足够强劲的肌肉作为后盾,他确实不需要什么工具辅助,佛朗哥当然不会知道,这小子可是十岁就能徒手攀着砖缝爬上灯塔顶的怪物少年…

“总长大人你不知道,他有时候确实就是只猴子。”唐璜也神色轻松地超过了佛朗哥,经过的时候还不忘帮总长大人检查了一下锁具…

阿方索对于这种无聊的竞争毫无兴趣,这帮人忙于炫耀各自的技术时他一直在调整自己的右臂,他的右臂套着那件伪装用的黄铜假肢,小臂处的机件打开就是攀登用的工具。他的力量不如昆提良,灵活不唐璜,但靠着这条右臂爬到悬崖顶毫无问题。

西泽尔就只能仰头等待了,阿方索说爬到顶部后会垂下一根钢丝索给他。可他忽然听到背后传来动力核心运转的呜呜声,接着有人一把抓住他的领子,带着他笔直地上升。

他迎着细雨看向上方,白色的旗袍下摆在风中飞舞着,不时地遮挡他的视线,那双巧克力色的矫健长腿竟然踩着悬崖,违反物理定律地往上走去,再看下方那双白色高跟鞋已经被丢在了悬崖下。

从佛朗哥到昆提良,所有人都惊叹地看着这一幕,全身笼罩在金属外骨骼里的薇若兰一步一步地走上悬崖,她每走一步,外骨骼脚上的尖爪都会抓进石缝里去,双动力核心的支持让她走得仿佛闲庭信步,白色的长发在风雨中展开。

“我说唐璜,不是说凡你见过的漂亮妞儿都没有能从你手心里逃脱的么?可你已经见了副总长大人好几次了,怎么没见你动手啊?”和唐璜并肩休息的时候,昆提良忽然想起了这一出。

唐璜翻翻白眼,表示懒得理这个神经病,而后忽然发力,跳跃般在岩石间行进,抢在薇若兰之前抵达了悬崖顶部。

他小心地探头往下望去,突然打了个寒战。

翻过这道悬崖就是另一道裂谷,裂谷深处有依稀的灯光闪动,浓密的白色蒸汽从裂谷里往上涌。这种雨夜里裂谷底部出现这样的高热反应,只有两个解释,要么裂谷底部有座活火山,要么裂谷底部是巨大的人工热源——一座燃烧的红水银的巨型蒸汽站。

毫无疑问,佛朗哥的情报是准确的,这种级别的蒸汽站,可以给整个社区供热,也可以驱动十米级别的机动傀儡!

“先别露头!”唐璜压低了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