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琛头也没抬,往她面颊上亲了一口,用牙轻轻一抵,才道,“确实是被人吃了一口。”
明玉噗嗤笑笑,谁再说她的夫君是冷面佛,可有理由反驳了。
齐琛问道,“今日可玩的高兴?”
明玉眼眸微亮,“季妹妹实在是个好姑娘。”
齐琛淡笑,“好在何处?”
“直爽大方,不见花花肠子。”明玉想了片刻,又悄声,“三爷日后若要添姨娘,找那样性子的姑娘罢,好让妾身省心。”
齐琛摸摸她脑袋,“又说胡话。”
明玉抬眉看他,“三爷别总将这话当成胡话。我爹与我娘举案齐眉,也像三爷那样对明玉好,但他…是有外室的,只是我娘身体不好,爹爹才没敢让那外室进门。后来爹爹死了,那外室也自此没了下落。”
齐琛不与她多说,这种事,发誓也不能教人安心,“等过了十年二十载,你再看看。”
明玉垂眸淡笑,这无关信与不信,即便他真不愿,但位高权重的人要塞他个女人,他能拒绝?如今跟他说,不过是为了日后,别拒了姑娘得罪权贵——虽然她心头不舒服,谁愿将自己喜欢的人与别人同分。
只顾着说家长里短,明玉倒忘了正事,“那孟二可有寻您麻烦?”
齐琛见她甚是紧张,笑道,“没有,他的本意是来澄江府与我有个照应,怎会故意寻我麻烦。我若有出了纰漏,以他的脾气,大概会还会替我遮掩过去。毕竟他还是将自己当做齐家人,自然不会让我堕马。”
明玉想想也是,不由松了一气。
孟平璋从医馆出来,看着映照在石阶上的强光,再抬头看看那亮的都辨不出轮廓的烈日,叹气,“为何要来澄江府,京城此时都已是秋风乍起,凉快得很了吧。”
手上拎着两包药,撑伞走在烫脚的街道上,又重叹一气,“微服私访这法子到底是何人开的先例,要命啰。”
邓州百姓里男子哪里有撑伞而行的,偏他又生的高瘦白净,更是多看几眼。孟平璋丝毫不在意那灼灼视线,只想着快些去平日和衙门打交道的店家那走一圈,然后回官舍吃西瓜。
想到从深井里拿出来的西瓜,便觉身心愉快,还没愉快至全身,就见前面有个姑娘甚是眼熟,从旁经过不由注目,“哟,这不是泥姑娘。”
季芙步子一顿,转身看他,一眼就瞧见了伞,顿时笑弯了腰,“你一个大男人撑什么伞,笑死人了。”
孟平璋满脸黑线,“京城来的人,哪里像你这般粗生粗养。”
季芙轻笑,“京城病夫,身体不好就赶紧回家里抱着西瓜睡觉,还到处跑,你真不怕得了暑气,晕倒在这大街上。”
孟平璋面青唇白,声音都没了雄壮之气,“黑泥姑娘费心了,在下好得…得…”
见他昏昏欲倒,季芙脸色一变,又不敢伸手去扶,“京城病夫,还嘴硬,赶快找个阴凉地方坐着。”
孟平璋两眼泛着昏黑,青色绿色的小点在眼前转溜。季芙忙喊路人帮忙,却无一人上前。四下一看,跑到附近酒楼给了银子,想让小二去扶他进来。
谁想他拿伞不稳,滚烫强光刺来,直接受不住,双腿一软,倒在街道中央,周围人群顿时散开。
孟平璋恢复神智时,就见一张粗糙黑汉子的脸看来,醒来第一眼看见汉子,实在不是件愉快的事。
掌柜将他扶起,松了一气,“您可算是醒了,就怕您在这昏睡一晚,我们也不好做。”
孟平璋揉揉头,“这儿是…”
“庆福酒楼,我们这只管吃不管住,还好您在打烊前醒了。这天热,您若是身子不好,还是别外出了。”
孟平璋干笑两声,真是听不得别人说他身体不好,“谢过掌柜。”
掌柜笑道,“倒不必谢我,是有个姑娘给了银子。只是那银子不够,又典押了她的簪子…既然这位公子和她认识,何不妨将簪子赎回呢?”
孟平璋脸一扯,“是个长的又矮又丑又黑脾气又不好的姑娘?”
“…那姑娘长的还是挺水灵的…”掌柜笑笑,打开方帕将簪子递过,“是这支。”
孟平璋拿来一看,瞧不出竟还是个好货色,“你要多少银子?”
见他要赎回,掌柜脑门登时蹦出肥羊二字,伸手道,“二十两。”
孟平璋抿高了唇,“好,你明日来衙门找齐大人拿罢。”
掌柜一愣,听着腔调不似本地的,官架子又十足,早听闻新上任的知州大人来自京城,生的俊朗白净,那送他来的姑娘也一口一个京城病夫,莫非…就算不是官,但也非富即贵吧。不由一咽,”这…其实也是举手之劳,这簪子您收好。”
孟平璋轻哼一声,将簪子裹好握在手上,这才颠着步子回官舍。竟欠了那黑泥姑娘的人情,赶紧将簪子和银子还她,早早撇清。
他这刚走,季芙就气喘吁吁回到了酒楼,掌柜一见她,转身要走,已被叫住,“掌柜,我拿了银子来,快将簪子还我。”
若非掌柜死活不肯收下京城病夫,也不会逼她将簪子暂时抵押,心中有愧急忙回家拿银子,一边跑一边念叨等他醒了,一定要让他将银子还自己,连本带利。谁想掌柜是个贪财之人,只想早些拿钱,从那富贵公子身上捞油水。结果油水没捞到,反而让那人拿走了簪子,这会季芙来讨,哪里拿得出来。
季芙见他言辞闪烁,瞪眼,“你该不会是将簪子拿去卖了吧!”
掌柜急忙摆手,“这可不是,你前脚刚走,那公子就醒了,还将簪子强行拿走,有本事去衙门找他拿。”
季芙眉头一皱,京城病夫是衙门的人?她怎么没见过,“他是衙门哪位?”
掌柜眨眨眼,“新上任的知州大人。”
季芙冷笑,“我爹就是衙门师爷,齐大人我也见过,你再唬弄我,立刻将你投进大牢去!”
掌柜苦了脸,“可他确实是这么说的。”
季芙想了片刻,才恍然大悟,跺脚,那京城病夫原是个贼,故意晕倒,背地吞她银子,然后假借齐大人之名,威慑掌柜,最后卷钱跑了!真真是个阴险的贼人。虽然银子不多,但簪子是明玉送她的,心疼得很。
无法,只好黯然离去,下回别让她碰见他,否则见一次暴打一次!
夕阳沉落。
齐琛刚放衙回来,就见一个姑娘在门前徘徊,没有多想,正要进去,那姑娘就怯生生走了过来,“齐大人,那个…明姐姐在家吧?”
齐琛看了她好一会,季芙才恍然,“我叫季芙。”
说到名字齐琛倒是耳熟,认不得人的毛病实在是无力,“她在里头。”末了又道,“这么早过来,可是有急事?”
季芙咽了咽,“来…负荆请罪。有个贼人偷了我簪子,那簪子是明姐姐送的。”
齐琛皱眉,竟有人敢偷季师爷姑娘的簪子,那贼人胆子不小,“明玉不会责怪你,你明日去衙门,递状纸,说说那人样貌,我让衙役去捉。”
季芙顿觉一口恶气将出,“嗯!”
第四十七章 风萧萧兮
正在江边垂钓的吴逢如佛像正坐,手执鱼竿,注目池面。旁边坐下一人,转眼就有东西凑到嘴边,“葡萄。”
这才张嘴吃了一颗,清雪也往嘴里扔了一颗,“地方官吏送来的果子都快堆满一个墙角了,我们帮孟少吃点不过分吧。”
吴逢抿了抿嘴,“别把井里的西瓜吃了便好,否则孟少会发狂。”
清雪眼一亮,顿起贼心,刚起身就被他拉住,目光灼灼盯来。只好重新坐下,百无聊赖的吃着葡萄,又往他嘴里塞。
“清清。”
听他这么唤自己,清雪立刻抓了四五个葡萄往他嘴里塞,“全吃了。”
吴逢抓了她的手腕,“我们成亲。”
“不。”清雪恼的挣脱手,将手里的东西全丢他身上,“说了不,问一千遍也是不。”
说罢,已气冲冲走了。等跑进树林,靠在树干上不能平静。她又何尝不想冠了称呼为吴夫人,只是奢望不得。
一会听见后头有声响,探头看去,见是吴逢,才小声说道,“我又不跑远,你怎的不钓你的鱼了。”
吴逢看她一眼,“热。”
“哦。”
清雪跟在他一旁,看了看鱼篓,只有一条巴掌大小的鱼,罢了,还是可以塞牙缝的。
两人回到官舍,就见孟平璋瘫在长椅上,旁边的木桌一片水渍,沾指一碰,带着微凉,不由说道,“孟少,你身体不好,还吃这么多冰,想死不成?”
孟平璋闭眼享受这落日清凉,“与其死在酷热下,不如死在它的手上。”
清雪摇摇头,以前他怎么亏待身体,底子是好的,可如今这孟二的身体,哪里经得起他这么折腾。
孟平璋抬手道,“今晚去齐府叙旧,还有用食。”
“…”清雪将头摇的更是厉害,完了,这孟少果真越发不自爱,上回折腾的还不够,如今又送上门去让人摆弄。
孟平璋可不想去那里,只是上回那黑泥姑娘是从齐家出来的,齐府的人总会认得,托他们将簪子和银两转交她,就大功告成了。
无独有偶,季芙回到家中,猛然想起那京城病夫不就在齐家门口见过,还拜见来着。而且知州大人就来自京城,应当是认得的,她刚才怎么就忘了。这么一想,衙门也不用去了,明天直接去齐家吧。
明日齐琛休沐,不用去衙门,但出了季芙被窃一事,还是得去看看。
明玉解他腰带,褪下官服,倒觉比起便衣来,还是这样颇显威仪的装扮适合他,瞧着十分冷峻有力,“方才季妹妹一直道歉,只差真没背着荆棘来,说了颇多懊悔的话,这般一想,那贼人未免太猖狂,竟这样哄骗姑娘。”
齐琛说道,“你怎的比她还义愤填膺,既然她喜欢的紧要,那你改日再送她一支罢。”
明玉登时被他气笑,“三爷果真不懂姑娘家的心。”
齐琛忍不住轻叹,“怕是一世都无法明白了,衙门十个案子都比不过你们女人的一句话复杂。”
明玉眼眸微转,垫脚亲他一记,“不懂别家姑娘的心也好,不费一兵一卒就将她们吓跑了。”
齐琛伸手抱她,眸中已化了冷霜,“没吓跑你。”
说罢俯身抱起她,放在软榻上,低头压唇,相缠了好一会,才咬在耳边道,“今日,你在上位罢。”
明玉喉中顿觉干涩,鼻腔应了一声,慢吞吞翻身压在上头,贴身在他宽实的胸膛上,直勾勾盯着那对眸子,俯身吻去,又是羞涩又觉刺激,“三爷,日后你唤我小名吧。”
齐琛仰身躺着,抚着她的腰肢,“好。叫什么?”
明玉又在他唇上啄了一口,“芝芝。”
齐琛默念了这名,实在是太过柔情的名字,一时竟有些叫不出口。好一会才唤了一声“芝芝”,明玉心头一动,温柔进了心底,双眸微微湿润。这名字,是她的乳名,唯有至亲的人才这么唤过她。
如今告诉他,也是将他当做至亲的人,愿同伴一生共风雨的人了。
齐琛不知这名字的意义,只知今晚的明玉,十分温柔而主动,与往日…不同。
翌日卯时过半,早起练武的吴逢清雪就看见孟平璋已穿戴整齐出来,不由差异,盯了他好一会,“孟少,您这是暑气未消么?竟这般早起。”
孟平璋扯了扯嘴角,揉揉还在隐隐作痛的额头,早些出门烈日才没那么嚣张好么,如今眼皮还黏在一块,“去给我熬个山楂汤,装满一壶,防暑气。”
清雪噗嗤一笑,立刻被他瞪了一眼,偏头借着吴逢的高大身影挡着,忍的双肩颤动。
到了齐家,才是辰时。齐琛和明玉昨晚亲热许久,来回几次,甚是疲累,睡的晚了,此时正用早食,听见孟平璋求见,相觑一眼,皆是无奈。眼神中不约而同——真真是个麻烦人。
明玉依旧是退避不见,齐琛让管家迎他进来,依旧是病怏怏的模样。虽说原本的孟二就是个身体虚弱的主,但至少是个爱惜身子的,滴酒不沾。他刚到齐三的身体,便觉全靠底子撑着,实则已有些坏了,调养了大半年,才觉好了许多。可想而知孟二的身子落在他手上,被真正的齐三折腾的有多厉害,否则也不会总是一副扶风弱柳的模样。
秉着关心真正孟二的想法,齐琛已有些看不下去,“你若再淫乐,别说去边城,连做文官也是难事。”
孟平璋嗤笑道,“淫乐?整个京城都寻不到我这般正直上进的人了。”
齐琛瞧着他,罢了,还是让他自生自灭吧,多说无益,“你今日又来做什么?”
孟平璋伸手摸向袖子,没摸到,找了一番,扯了扯嘴角,“不见了。”
说罢,转身往外头跑,那东西他记得晨起后放袖子里的,还裹着帕子,若说不见,那应当是在马车,亦或是从家门到马车、下了车后进齐府的那两段距离。
齐琛见他一句话也不交代就低头寻了出去,也不知要纠缠到什么时候。
吴逢和清雪坐在马车夹板上聊着天,就见自家爷弯腰九十度踱步出来,笑问,“孟少这是地上掉金了?”
孟平璋轻哼一声,“说风凉话倒不如过来一起找,可瞧见簪子了?”
清雪边跳下车边问道“什么簪子”,随后脚下一顿,众人耳边已传来“嘎嗒”声。孟平璋倒抽一口冷气,往她脚下看去,不正是那裹着簪子的帕子。他忙过去蹲身拾起。
季芙手里提着新做的糕点去了齐府,刚到门口,就见一人蹲在地上,瞧着那消瘦背影,当即认出这厮就是那混蛋,两眼一瞪,跳到前头一把揪住他,“京城病夫,果然是你!”
孟平璋眉眼一抽,“黑泥姑娘,男女授受不亲,小心在下以身相许,为你昨日的事报恩哟。”
季芙冷笑,“你这是恩将仇报吧,我的簪子呢!不交出来现在就将你押送官府。”
孟平璋懒洋洋伸手递给她,“不就是一根破簪子,送你十根可好。”
“不但是病夫,品行也差得令人发指。”季芙见是自己的帕子,一把接了过来,打开一瞧,只见簪子已断做两截,差点没甩他脸上,“你、你混蛋!”
孟平璋一看,顿了片刻,拉不下脸,“我赔你十根檀木的就是,还是根根上好的。”见她怒目圆瞪,挑眉,“那就换成十根白玉的…要不翡翠?红玉?”他蓦地往后一退,“你该不是想要金的吧,想讹我。”
季芙几乎被气哭,“等着衙役找你吧!烂人!”
孟平璋捂住心口,竟有人当面骂他烂人,玉树临风的他哪里受过姑娘这般侮辱,莺莺燕燕都是死命往他这凑的好么。
以为孟二莫名走了的齐琛正和明玉下棋,管家跑进来说外头孟二公子和季姑娘吵起来了,两人一顿。不知是何故,等走了出去,季芙已经揣着簪子跑了。孟平璋正问清雪,“那丫头说要去衙门告我一状?说要让知州大人杖责我一百大板再抽二十个耳光?我、我…好大的口气,她若来,我抽她耳光倒是真的,竟当众侮辱我。”
清雪啧啧摇头,“孟少您可是从来不打女人的,真下得去手么?不过…她侮辱您哪了?”
“…滚!”
清雪顿时笑倒,见了大门口走出的人,说道,“齐大人和齐夫人出来了。”
孟平璋回头一看,开口便问道,“那个又黑又笨还口出狂言的姑娘你们认得?”
明玉甚是不满,“孟二公子这说的是谁,我们倒不曾见过。”
孟平璋忍了气,齐琛蓦地想起,“莫非你就是那偷了她簪子的贼人?”
孟平璋冷笑,“偷?那样的破簪子何苦我堂堂孟家二少爷觊觎。”
明玉听着这语气和措辞,无怪乎季芙会一口一个贼人了。他这跋扈的模样,就算真非偷,那也足以引得别人误会了罢。
齐琛听见有内情,这事也该早解决的好,毕竟两人都是齐家认识的,停了片刻,才对阿柳说道,“去请季姑娘过来。”又对孟平璋冷声,“若想化解误会,便快进来,安分坐着。”
孟平璋窝了一肚子的气,想到那辱没自己名声的黑泥人,愤然不已。
第四十八章 花农一事
下人去了季家,不见季芙,又寻了几条大道,仍是不见。回来禀报后,孟平璋也起身要走,走了两步又忍不住问明玉,“那簪子…你在何处买的?能否请你帮买一根,说是你送的 ,我送了去到底不便。”
明玉自然不知,总不能说这簪子是齐琛买的,面上波澜无奇,缓声,“若真心要赔人家姑娘,自个去寻。”
孟平璋叹气,“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明玉微瞪他一眼,齐琛说道,“管家,送客。”
“…”
孟平璋被请出齐家大门时,五脏六腑都疼着,等回过神忘记问他们那是何人了,又拉不下脸回去,只好对吴逢清雪说道,“找到她,还有找到卖那簪子的铺子。”
清雪咽了咽,“可是孟少,我们没认真瞧过呀,只能您自己去找了。”
孟平璋重叹一气,苍天诶…
待齐府大门关上,明玉才抿嘴笑笑,“这孟二公子,可算是碰着刺了。”
齐琛与她一同回院里,边走边道,“脾气虽然差了些,但劣根不深。”
明玉点点头,“三爷说的是,否则也不会如此费心簪子的事。只不过…妾身倒不希望季妹妹与他有太多纠缠。”
季芙是个好姑娘,孟二到底是浑了些,在明玉心里,除去家世,到底还是配不得她的。不愿两人纠葛深了,闹了什么事出来。
过了几日,京城齐家寄来家书,问了一番日常,又叮嘱为官之道,末了便是嘱咐明玉为人媳妇的事,在最后又问的隐晦,可有身孕。
两人在房里一同看完信,齐琛没说什么,明玉盯在那问身孕的事一处,偏头看他,“三爷,我们同房至今,已有三个月了罢?”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