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阿司匹林吗?我有一点儿。”
“不,谢谢。很快就好了。”
她填写好票,告诉他在1月6日下午3点左右,他就能到达纽约中心车站。
“多少钱?”
她告诉了他,又多问了一句:“是付现金还是支票,史密斯先生?”
“现金。”他说,从钱包里掏出钱,一大把20美元和10美元的钞票。
她数了数,把找下的零钱、他的收据和车票一并交给他,对他说:“你乘坐的火车上午10点半开,史密斯先生,请10点10分到这儿准备上车。”
他说:“好的,谢谢你。”
博妮塔给他一个大大的职业微笑,但史密斯先生已经走开了。他脸色苍白,博妮塔觉得他的样子好像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她非常确定他说了“焰火”。
4
埃尔顿·卡里是美国铁路公司凤凰城至盐湖城火车上的乘务员。1月3日上午10点整,高个儿男人准时来了,埃尔顿扶他上了火车,进了车厢,因为他瘸得很厉害。他一只手拎着一个非常旧的方格图案大旅行包,上面有磨痕,边角已经磨破了,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崭新的牛皮公文箱,似乎非常沉重。
“我帮你拎那个吧,先生?”埃尔顿问,指的是公文箱,但那个乘客却把旅行包递给他,顺带递过来的还有他的车票。
“不,开车后我才收票,先生。”
“好吧,谢谢你。”
他是那种很礼貌的人,埃尔顿·卡里后来这样告诉问他的联邦调查局特工。另外,他小费给得很多。
5
1979年1月6日,那天的纽约天空灰蒙蒙的,阴云密布,快要下雪了。乔治·克莱蒙特的出租车停在比尔特摩饭店门前,中央车站对面。
门开了,一个灰白头发的小伙子钻了进来,他移动时很小心,有点儿吃力。他把一个旅行包和一个公文箱放在身旁的座位上,关上门,头靠着座位闭了会儿眼睛,好像非常非常疲惫。
“我们去哪里,朋友?”乔治问。
他的乘客看着一张小纸片。“港务局总站。”他说。
乔治开动了车:“你脸色有点儿发白,我的朋友。我小舅子胆结石发作时脸色就是这样。你有结石吗?”
“没有。”
“我小舅子,他说胆结石比什么病都痛,也许除了肾结石以外。你知道我对他说什么?我说他纯粹是胡扯。我跟他讲,安迪,你人很不错,我喜欢你,但你就是在胡扯。你得过癌症吗,安迪?我说。我那样问他,你知道吗,问他得没得过癌症。我的意思是,人们都知道癌症最痛。”乔治久久地看着后视镜,“我真的问你,朋友……你没事儿吧?因为,说实话,你的样子像个死人复活了似的。”
乘客回答:“我很好。我是……在想另一次乘出租车的事儿。几年前。”
“噢,好吧。”乔治明智地说,好像他真的知道那人在说什么一样。嗯,纽约的怪人随处可见,无法否认。这么想了一下后,他又开始谈他的小舅子。
6
“妈妈,那个人病了吗?”
“嘘……”
“嗯,但他是病了吗?”
“丹尼,别说话。”
“灰狗”巴士上,她对坐在过道另一边的男人笑了笑,表示歉意。童言无忌,不过那人好像并没听到。这个虚弱的小伙子的确像是病了。丹尼只有4岁,但他说得对。那人无精打采地看着外面的雪,雪是在他们进入康涅狄格州后不久下起来的。他的脸色太苍白,人太瘦削,脖子上还有一条可怕的、科学怪人弗兰肯斯坦一样的伤痕,从衣领那里一直延伸到下巴,仿佛不久之前有人曾想割掉他的脑袋,而且差点儿就割下来了似的。
“灰狗”巴士正开往新罕布什尔州的朴次茅斯,如果雪不会太大的话,他们会在今晚9点半到达。朱莉·布朗和她儿子去看她婆婆,像往常一样,那个老家伙会惯坏丹尼的,丹尼已经淘气得没边儿了。
“我想去看看他。”
“不行,丹尼。”
“我要看看他是不是病了。”
“不行!”
“可是他要死了怎么办,妈?”丹尼的眼睛闪闪发亮起来,对这种可能性饶有兴趣,“他可能现在就要死了!”
“丹尼,闭嘴!”
丹尼喊道:“喂,先生!你快死了吗,还是怎么了?”
“丹尼,闭上你的嘴!”朱莉咬牙切齿地说,两颊因尴尬而变得滚烫。
这时丹尼哭起来,不是真的哭,而是一种表示“我不能随心所欲”的讨厌的哼哼,这总让她想使劲儿拧他的胳膊,直到他真的哭起来。好几次就像现在,在大晚上顶着暴风雪乘着长途汽车,儿子在身边哼哼地哭。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特别希望几年前她母亲在她达到结婚年龄前就给她做了节育手术。
这时,过道对面的那人转过头,冲她微微一笑,尽管相当的温和,但那里面饱含疲惫和痛苦。她看到他的眼睛严重充血,仿佛正在哭一样。她想回一个微笑,但她觉得这样很虚伪,而且嘴唇有点儿不听使唤。那个红红的左眼,还有脖子上的伤痕,使他的那半边脸显得邪恶而又令人不快。
她希望过道对面的那个人不是去朴次茅斯的,但事实证明他就是去那里的。在车站,当丹尼的奶奶揽着“咯咯”笑着的孩子,把他抱入怀中时,她看到了他。她看到他一瘸一拐地向车站门口走去,一只手拎着一个有磨痕的旧旅行包,另一只手拎着一个新公文箱。就在那一瞬间,她突然感到背上掠过一阵阵寒意。他不只是一瘸一拐——他几乎是急速地蹒跚着行走,但透露出某种不可阻挡的意味,她后来告诉新罕布什尔州警察。他的样子显出他完全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而且任何东西都无法阻拦他前进的步伐。
随后那人走进茫茫的夜色,消失在视野里。
7
新罕布什尔州的提梅斯代尔是达勒姆西边的一个小镇,在第3选区内。查茨沃斯最小的一家纺织厂在维持着这里的生计,使它有了活力。它仿佛是一个沾满煤灰的砖头怪,赫然耸立在提梅斯代尔河边。这个小镇因一个朴实的评价(据当地商会的说法)而闻名,即它是新罕布什尔州第一个有路灯的城镇。
1月初的一个晚上,一个少白头的年轻人一瘸一拐地走进提梅斯代尔酒馆,这是镇上唯一一家啤酒馆。店主迪克·奥唐纳在经营。店内没什么人,因为是一个星期的中间,而且又一场寒潮快要来了。地上积雪已经有2到3英寸了,后面还有更多的雪要下来。
那个瘸子跺了跺脚,走到吧台,要了一杯“蓝带”(Pabst)啤酒。奥唐纳给他端过来。那人后来又要了两杯,边喝啤酒边看吧台上的电视。电视画面的颜色变差了,这样的情况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屏幕上的丰斯(1)看上去就像罗马尼亚食尸鬼一样狰狞。奥唐纳对这人没印象,不记得他来过。
“再喝一杯?”奥唐纳给角落的两个老妇人送完酒回来问道。
“再喝一杯也没关系,”那人说,他指指电视上方,“你见过他吧,我猜。”
那是幅政治漫画,放大了,镶在镜框里。人物是格雷格·斯蒂尔森,安全帽歪扣在他的脑袋后面,正把一个穿西装的家伙从国会大厦台阶上扔下去。穿西装的人是路易斯·奎恩,就是有一年被抓住在停车场项目上吃回扣的那个众议员。漫画题目是:《赶走他们》。对面的一角潦草地写着一行字:赠给迪克·奥唐纳,继续把第3选区这座最好的酒馆开下去!继续吸引他们,迪克。——格雷格·斯蒂尔森。
“那当然啊,”奥唐纳说,“上次他竞选就是在这里做的演讲。整个镇上到处张贴了布告,说星期六下午2点到酒吧喝一杯,格雷格买单。那是我开店以来生意最他妈火爆的一天。人们本应该每人只有一杯是由他请的,但到最后他把所有账单都结了。还能有谁比他做得更好吗,你说?”
“听来你觉得他是个好得不得了的人。”
“对,没错,”奥唐纳说,“谁要是说他的坏话,我得让他尝尝拳头落在身上的滋味。”
“嗯,我可不想尝你的拳头,”那人放下3个25美分硬币,“我请你喝一杯。”
“嗯,好吧。我真喝了啊。谢谢你,你叫……”
“我叫约翰·史密斯。”
“啊,很高兴见到你,约翰。我叫迪克·奥唐纳。”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是啊,格雷格在新罕布尔州做了不少好事儿。许多人不敢直接说,但我敢,我还要大声喊出来:格雷格·斯蒂尔森有一天可能会成为总统!”
“你这么想的?”
“是的,”奥唐纳边说边走回吧台,“新罕布什尔州这个小池塘放不下格雷格这条大鱼。他是一个了不起的政治家,对我来说,他真的是个大人物。我过去认为政客们都是一群骗子和混日子的懒汉,我现在还这么认为。但格雷格不一样,他是个公正的人。如果5年前你告诉我我会说这样的话,那我会当面嘲笑你。那时你更有可能发现我在读诗,而不是从一个政客身上发现好东西。该死,他是个人物。”
约翰说:“这些人在竞选时跟你很热络,但一旦他们选上了,就会是:‘去你妈的,老兄,没你什么事儿了,等下届选举的时候吧。’我从缅因州来,有一次我给埃德蒙·马斯基写信,你猜我收到什么?一封打印的回信!”
“啊,马斯基是个波兰人,”奥唐纳说,“你能指望一个波兰人干什么呢?哎,格雷格每个周末都回这个区!你觉得这听上去还是你说的那个‘去你妈的,老兄,没你什么事儿了’的人吗?”
“每个周末?”约翰喝了口啤酒,“在哪里?特里姆布尔、里奇韦还是那些大城镇?”
“他有一个办法。”奥唐纳用一种敬仰的口气说,看来他自己从来没想出过什么办法,“15个镇,从‘都城’那样的大城市到提梅斯代尔和考特斯诺奇这样的小镇。他每星期走访一个地方,直到走访完所有的地方,然后再从头开始。你知道考特斯诺奇多大吗?那里只有800个人。你觉得一个人大周末从华盛顿赶到考特斯诺奇镇一个冷得要死的会议厅,这样还会听上去像你说的那个‘去你妈的,老兄,没你什么事儿了’的人吗?”
“不会,”约翰坦率地说,“他做什么呢,就是握握手?”
“不是,他在每个镇都预定一个会议厅,预定星期六一整天。他早晨10点左右到那里,人们可以去跟他交谈,谈他们的想法。你知道吗?如果他们有疑问,他就回答。如果他解答不了,就回到华盛顿找出答案!”他得意地看着约翰。
“上次他什么时候到提梅斯代尔这儿的?”
“两个月前吧。”奥唐纳说。他走到收款机旁,在旁边一沓纸里翻找,然后摸出一张卷角的剪报,把它摊在约翰身边的吧台上。
“这是清单。你看一眼就明白了。”
剪报是从《里奇韦报》上剪下来的,到现在已经很旧了。报道的标题是:《斯蒂尔森宣布成立“反馈中心”》。第一段好像直接引自斯蒂尔森的广告资料,下面是斯蒂尔森周末将走访的城镇名单和计划的日期,直到3月中旬他才会再来提梅斯代尔。
“看起来不错。”约翰说。
“当然不错了。人们都觉得不错啊。”
“看这张剪报,他上个周末应该在考特斯诺奇镇。”
“对啊,”奥唐纳说,笑了起来,“美丽的考特斯诺奇老镇。再来一杯啤酒吗,约翰?”
“你要跟我一起喝,就再来一杯。”约翰说,在吧台上放了几美元。
“嗯,我无所谓。”
一个老女人把一些钱投进自动点歌机里,塔米·温妮特(2)的声音开始唱起来,声音苍老、疲倦、不悦,唱的是《站在你的男人身边》。
“喂,迪克!”另一个女人叫道,“你这儿还有‘服务’吗?”
“闭嘴!”他朝她喊道。
“你来‘服务’我吧!”她喊道,“咯咯”笑着。
“该死,克拉丽丝,我跟你说过别在我的酒吧胡说八道!我跟你说过……”
“噢,算了,我们喝酒吧。”
“我讨厌那两个老婊子,”奥唐纳对着约翰低声咒骂道,“两个老不死的酒鬼、同性恋,我不骗你。她们待在这儿不知多少年了,如果说这两个老家伙还能活到往我的坟地吐唾沫,我都不会觉得稀奇。有时候真觉得这是个该死的世界!”
“是的。”
“对不起,我马上就回来。我有一个女儿,她只在冬天的星期五和星期六来。”
奥唐纳倒了两杯啤酒,端到另一边的桌子去。他对她们说了什么,然后克拉丽丝又来了一句:“来‘服务’我吧!”然后又“咯咯”笑起来。啤酒店里充斥着人们吃过的汉堡散发出来的浓浓味道,塔米·温妮特伴随着老唱片中像爆米花一样噼啪作响的噪声唱着歌,暖气片给屋子供应着混浊的热气,屋外的雪不停地抽打着玻璃。约翰揉搓着太阳穴。之前,他在其他近百家小镇上去过这种酒吧。头痛又发作了。当他和奥唐纳握手时,他了解到这个店主养了一条巨型混血犬。他训练那条狗按照指令发起攻击。他其中的一个宏伟梦想就是如果哪天有个不走运的入室盗窃者闯入他家,他就可以合法地命令那条大狗扑上去,那样世界上就少了一个该死的嬉皮士瘾君子了。
噢,他的头好痛。
奥唐纳回来了,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塔米·温妮特唱完了,瑞德·索维恩(3)接着唱起来,在唱《泰迪熊》。
“谢谢你请我喝啤酒。”奥唐纳说,又倒了两杯。
“别客气,”约翰说,继续研究那张剪报,“上个周末是考特斯诺奇镇,那这个周末应该是杰克逊镇吧。我从没听说过这个镇,应该很小是不是?”
“就是个村子,”奥唐纳赞同地说,“那儿曾经有个滑雪场来着,但后来关了,于是很多人失业了。那里的人生产些木浆,种几亩薄田。但他还是要去,真的。跟他们谈天,听他们抱怨。你从缅因州什么地方来,约翰?”
“刘易斯顿。”约翰撒谎道。剪报上说格雷格·斯蒂尔森会在镇公所见那些有兴趣见他的人。
“我猜你是来滑雪的,是吗?”
“不是,不久前我刚摔伤了腿,再也不滑雪了,我只是刚好经过这里。谢谢你让我看这个。”约翰把剪报交回去,“很有意思。”
奥唐纳小心地把剪报放回到那沓纸中。他有一家空荡荡的酒吧,一条在家里的狗,会听他的命令攻击,还有格雷格·斯蒂尔森。格雷格来过他的酒吧。
约翰突然希望自己死去。如果这种天赋是上帝赐予他的,那么上帝是个危险的疯子,应该阻止他。如果上帝要格雷格·斯蒂尔森死,为什么不让他在产道里就脐带绕颈而死呢?为什么不在他还是一团肉时扼死他呢?为什么不在他调收音机电台时让他被电死呢?为什么不让他羊水里就淹死呢?为什么上帝非要让约翰干这种脏活儿?拯救世界不是他的责任,那是精神病人的责任,只有精神病人才会想当然地试图拯救世界。他突然决定放过格雷格·斯蒂尔森,以此表示对上帝的鄙视。
“你没事儿吧,约翰?”奥唐纳问。
“嗯?啊,没事儿。”
“你刚刚看上去有点儿怪。”
查克·查茨沃斯说过:“如果我不杀他,恐怕被他杀死的那几百万人会缠着我一辈子。”
“走神儿了,我想说和你一起喝酒我很高兴。”约翰说。
“我也一样,”奥唐纳说,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我希望其他路过这里的人也都这样想。他们路过这里去滑雪场,你知道。很大的地方,他们花钱的地方。如果我知道他们会顺路逗留,那我会把这里修缮成他们喜欢的样子。海报,你知道,有关瑞士和科罗拉多的。来个壁炉,配上摇滚乐唱片,而不是那些垃圾音乐。我嘛……你知道,我喜欢那样。”他耸耸肩:“我并不是个坏人,妈的。”
“当然不是。”约翰说着从凳子上站起来,想着那条被训练去攻击人的狗,以及店主期待中的嗑药的嬉皮士窃贼。
“对,告诉你的朋友们我在这儿。”奥唐纳说。
“一定。”约翰说。
“喂,迪克。”两个老恶婆中的一个吼道,“听说过这地方要‘微笑服务’吗?”
“你怎么就灌不饱呢?”奥唐纳冲她喊道,脸憋得通红。
“‘服务’!”克拉丽丝喊道,“咯咯”笑着。
约翰悄悄走出来,走进暴风雪来临的夜里。
8
他在朴次茅斯的假日旅馆住下来。那天晚上他回来时,告诉服务台他会在次日早晨退房离开。
冷漠的假日旅店里,他坐在写字台前,拿出所有信纸,握着旅店里的一支笔。他的头在抽痛着,但信还是写了。刚才片刻的逆反情绪(如果当时确实是逆反情绪的话)已经过去了。他跟格雷格·斯蒂尔森的事儿还不算完。
我疯了,他想,真的疯了,彻底发疯了。他此刻都能看到新闻标题了:《特异功能者枪杀新罕布什尔州众议员》《疯子刺杀了斯蒂尔森》《新罕布什尔州的众议员死在了枪林弹雨之下》。当然,还有《内部视点》:《冒牌预言家杀死斯蒂尔森,12位著名精神病专家给您揭密史密斯这么做的原因》。也许迪斯会写一篇短文附在后面,描述约翰曾经威胁要用枪射死他,还要“朝我这个非法入侵者开枪”。
疯了。
医院的债还清了,但如果这样做会留下一份新的索赔清单,他父亲不得不承担。他和他的新婚妻子会长期因为他儿子的恶名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充满仇恨的信件会向他们砸去。他认识的每个人都会受到采访,查茨沃斯一家人、萨姆、乔治·班纳曼警长。莎拉?嗯,也许他们不会追到莎拉那么远。毕竟,他好像并没有计划刺杀总统,那个至少现在还不是总统的人。许多人不敢直接说,但我敢,我还要大声喊出来:格雷格·斯蒂尔森有一天可能会成为总统!
约翰揉着太阳穴。头在缓慢地痛,一波一波来袭,不过这并没有妨碍到写信。他从面前的信笺抽出第一张纸,提起笔,写下“亲爱的爸爸”。外面,雪打在窗户上,发出单调、粗涩的声音,那意味着天气会很恶劣。最后,笔在信纸上移动起来,开始很慢,然后越来越快。
* * *
(1) 丰斯(Fonz):美国情景喜剧《快乐的日子》(Happy Days)中的角色,全名阿瑟·赫伯特·丰萨雷利(Arthur Herbert Fonzarelli)。该剧于1974—1984年播出。——编者注
(2) 塔米·温妮特(Tammy Wynette):原名弗吉尼娅·温妮特·皮尤(Virginia Wynette Pugh, 1942—1998),美国民谣歌手,在20世纪60年代末成名。知名歌曲有《站在你的男人身边》(Stand by Your Man)等。——编者注
(3) 瑞德·索维恩:原名伍德罗·威尔逊·“瑞德”·索维恩(Woodrow Wilson “Red” Sovine, 1917—1980),美国民谣歌手。知名歌曲有《泰迪熊》(Teddy Bear)等。——编者注


第27章 等待·行动
他的脑袋里发出一声声重击,就像命运的两极连在了一起,不停地碰撞。
1
约翰走上木台阶,上面的雪被撒了盐后,已经清扫干净。他穿过一道对开门,走进前厅,那里贴满了选票样本以及通知,说一场镇民特别大会将于2月3日在杰克逊镇举行。另有一张通告,说格雷格·斯蒂尔森即将来访,并附有一张他本人的照片,头上歪戴着安全帽,咧着嘴得意地笑着,好像在说:“看我们对付他们的手段多英明,是吧朋友们?”在通往会议厅的绿色门右边一点儿,出现了一块让约翰没有料到的标牌,他默默沉思了几秒钟,白色的哈气从他嘴里呼出。这块牌子放在木架子上,上面写着:“今日驾驶员考试,请准备好证件。”
他推开门走进去,里面一个大火炉散发出来让人昏昏欲睡的热浪,一个警察坐在桌子后面,穿着一件滑雪衫,敞着拉链。他的桌上摊着各种文件,还放有视力检测仪。
警察抬头看约翰,他感到心往下一沉。
“有什么事儿吗,先生?”
约翰指了指挂在脖子上的照相机,说:“嗯,我不知道是否可以四处看看,《美国佬》(1)杂志社派我来的。我们要拍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和佛蒙特州的市政厅建筑,需要拍很多照片,知道吧。”
警察说:“去拍吧,我老婆一直看《美国佬》杂志,没意思得能让人睡着。”
约翰微微一笑:“新英格兰建筑有一种……刻板的倾向。”
“刻板?”警察疑惑地重复道,然后不再纠缠这一话题,“下一个。”
一个年轻人走近警察坐的桌子,把检测单交给警察,警察接过来说:“请看检查仪里面,辨认我让你看的交通标志和信号。”
年轻人往检查仪里瞄。警察在年轻人的检测单上写结果。约翰沿着杰克逊市政厅中间的走道往前走,拍了一张前面讲台的照片。
“停车标志,”他后面的年轻人说,“下一个是避让标志……下一个是交通信息标志……禁止右拐,禁止左拐,像那个……”
他没有想到市政厅会有警察,他居然为了省事儿都没给这部做幌子的相机里面放胶卷。但现在退出已经来不及了。今天是星期五,如果一切按预期正常进行的话,斯蒂尔森明天就会到这里。他会为杰克逊镇的百姓们答疑解惑,并聆听他们的建议。到时会有一大批随从跟着他。两三个助手,几个顾问,还有几个其他人,穿着素色西服套装和运动衫的年轻人,这些人前不久还穿着牛仔裤,骑着摩托车呢。格雷格·斯蒂尔森还是坚信贴身保镖的作用。在特里姆布尔集会上,他们有截短的台球杆。现在他们带着枪吗?一个美国众议员获准携带隐蔽的武器很困难吗?约翰觉得不困难。他只会有一次好机会,他必须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因此仔细勘查地形是很重要的,看看他是在这里杀斯蒂尔森呢,还是等在停车场更好,在那儿,车窗摇下,枪放在腿上等着。
所以他来了,来到这里,勘查地形,而离他不到30码远的地方,一个州警察正在进行驾驶员考试。
他左边有个公告牌,约翰举起没装胶卷的照相机对它按了下快门,真是鬼迷心窍,他怎么就没花两分钟时间买一卷胶卷呢?公告牌上布满了小镇的各种琐碎消息:烤豆晚餐,即将到来的中学比赛,办狗证的消息,当然,更多的还是有关格雷格的消息。一张卡片上写着,杰克逊镇长招聘速记员。约翰研究着这张告示,好像它特别吸引他似的,其实他的脑子正在高速运转。
当然了,如果杰克逊镇看上去不大可能或没机会的话,他可以等到下个星期,斯蒂尔森会在阿普森镇做同样的事儿。或下下星期,在特里姆布尔。或再下星期。或不了了之。
应该是这星期。应该是明天。
他朝角落里的柴火炉按了一下快门,然后向上望。上面是个阳台。不,不完全是个阳台,更像一个过道,有齐腰高的栏杆和白色宽木板,木板上面镂刻着很小的菱形和花饰。一个人蹲在栏杆后面,透过那些小玩意儿向外看是非常有可能的。选择适当时机,他就可以站起来然后——
“这相机什么牌子的?”
约翰转过头,心想一定是警察。警察会要求看他没装胶卷的照相机,然后他会要求看他的身份证,然后,一切都完蛋了。
但不是警察。是那个参加驾驶员考试的年轻人。他大约22岁,长头发,眼神友好而真诚,穿着一件皮夹克和一条旧牛仔裤。
“尼康。”约翰说。
“好相机,哥们儿。我是个相机迷。你在《美国佬》杂志工作多久了?”
约翰说:“我是自由撰稿人,我向他们投稿,有时也给《乡村杂志》和《新英格兰》投稿,知道吧。”
“没有全国性的杂志,比如《人物》或《生活》?”
“没有。至少现在没有。”
“你那焦距是多少?”
焦距是什么鬼?
约翰耸耸肩:“我主要靠耳朵。”
“靠眼睛吧,你的意思是。”年轻人微笑着问。
“没错,靠眼睛。”快点儿走吧,孩子,请你赶紧走吧。
“我也对自由撰稿人很感兴趣,”年轻人咧嘴一笑,“我的梦想是有一天拍一张像美军士兵在硫黄岛升国旗那样的照片。”
“我听说那是摆拍的。”约翰说。
“也许,也许是。但那是经典照片啊。或者来个首张飞碟出现并且着陆的照片!我肯定会非常喜欢那照片的。对了,我拍了一系列的这附近的东西。你在《美国佬》跟谁联系?”
约翰现在冒汗了。“实际上,是他们跟我联系,”他说,“那是……”
“克劳森先生,你现在可以过来了,”警察说,听上去很不耐烦,“我要跟你过一遍答案。”
“呀,警官先生叫我呢,”克劳森说,“再见,伙计。”他急忙跑过去,约翰悄悄地舒了一口气。是离开的时候了,该赶紧脱身。
他又“拍”了两三张照片,以免匆忙中露出破绽,但他都不知道自己透过观景窗拍了些什么,随后他离开了。
那个穿皮夹克、叫克劳森的年轻人早已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他显然在笔试部分被卡住没有通过,正在激烈地跟警察争辩,而警察只是摇头。
约翰在市政厅入口处稍加停顿。他左边是衣帽间,右边是一扇关着的门。他推推门,发现没锁。一段狭窄的楼梯向上通到阴暗处。当然,实际的办公场所就在上面,走廊也在上面。
2
他住在杰克逊旅馆,这家小旅馆地处主街上,很舒适。店面被仔细地装修过,显然装修花了不少钱,但店主当时可能预估这个地段完全可以收回成本,因为这里新建了杰克逊山滑雪场。但滑雪场关了,而这家别致的小旅馆还在这里苟延残喘着。星期六凌晨4点,约翰左手拎着公文箱走出旅店,夜班服务员正对着一杯咖啡打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