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哪,这东西一直在这儿?你居然都没带我来过?”

“我自己都没来过,”我说道,“我以前那个牧师跟我说——”

我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天上下来一道耀眼的闪电。阿斯特丽德尖叫着双手抱头。有那么一瞬间——异样、恐怖而又美妙——我感到周遭的空气都换成了电油。我感到全身的毛发竖起,连鼻孔和耳朵里的细毛都发直。然后是“咔嗒”一声,仿佛一个隐形的巨人打了一声响指。第二道霹雳从天而降击中铁杆,使铁杆变成一种明亮的蓝色,就像我梦里看到查尔斯·雅各布斯头顶舞动的那种颜色。我赶紧闭眼以免变瞎。等我再次睁眼的时候,杆子已经发红,樱桃红。就像锻铁炉里的马蹄铁一样,他曾这样说过,分毫不差。雷声随后咆哮起来。

“要走吗?”我喊道。我耳鸣得厉害,不喊出来自己都听不到。

“不要!”她朝我喊道,“到那里去!”她指着那残破的小屋。

我本想跟她说在车里更安全——隐隐记得有说法称橡胶轮胎可以绝缘防电——不过天盖这里雷暴不下千万次,小屋却依然不倒。我们手牵手朝小屋跑去,我这才意识到这是有道理的。铁杆可以引电,至少之前都是这样的。

我们跑到那敞开的门前时,天下起了冰雹,鹅卵石大小的冰块打在花岗岩上“哐啷”作响。“哎哟,哎哟,哎哟!”阿斯特丽德叫道,不过她一路笑着。她冲进屋里,我紧随而入,这时雷声大作,仿佛末日战场上的炮火。这次打雷之前是“啪啦”一响为先导,而非之前的“咔嗒”一声。

阿斯特丽德抓住我的肩膀:“看!”

我错过了雷电对铁杆的二度袭击,但我清楚看到了后续的东西。圣艾尔摩之火(又称球状闪电)在堆满碎石的斜坡上跳跃滚落。足有五六个之多,一个一个消失不见了。

阿斯特丽德抱着我,但还不止如此。她的双手扣着我脖子,爬到我身上,大腿勾着我的屁股。“太精彩了!”她喊道。

冰雹化作倾盆大雨。天盖在水中模糊,但我们一直能看见那铁杆,因为它不断遭到雷击。先变蓝或变紫,然后发红,然后消退,等待下次被击中。

这样来势凶猛的雨一般持续不久。雨势渐缓,只见铁杆下的花岗岩坡变成一条小河。雷霆继续轰鸣,不过怒气已散只剩余威。耳听四处流水之声,仿佛大地在窃窃私语。太阳还在东边照耀大地,照亮了不伦瑞克、弗里波特和耶路撒冷镇[2],我看到的不是一两道彩虹,而是五六道彩虹像奥运五环一样环环相扣。

阿斯特丽德把我的脸扭向她。“我跟你说个事儿。”她说。她的声音压得很低。

“什么事儿?”我突然确信她要跟我提分手,要让这绝美的瞬间荡然无存。

“上个月我妈带我去看医生了。她说她不管我们之间是不是认真的,这不关她事,不过她要我照顾好自己。她就是这么说的。‘你就跟医生说你月经不调而且痛经,需要买那个,’她说,‘医生看到是我陪你来的,就没事儿了。’”

我大概是有点儿迟钝,所以她照我胸口来了一拳。

“说的是避孕药,你个笨蛋。口服的那种。现在是安全期,因为我吃药后来过一次月经了。我一直在等一个正确的时机,如果这还不算的话,那就不可能有更合适的了。”

她看着我,眼里闪着光。突然低下眼睛,咬着嘴唇。

“不过……不过你别忘乎所以,好吗?想着我,温柔点儿。我好怕。卡萝尔说第一次痛死人。”

我们脱去彼此身上的衣服——终于一丝不挂——头上的积云散去,太阳穿透下来,潺潺水声就开始消失不见了。她的胳膊和腿上有晒痕,身上其他地方却白如初雪。她下面是纯金色的毛,没有隐藏她的私处,反而着重渲染了出来。角落里有个老床垫,那处的屋顶还完好——看来我们不是第一个用这小屋来做这事儿的人。

“噢,天哪!”

“疼吗?阿斯特丽德,疼不疼——”

“不疼,感觉棒极了。我想……你可以做了。”

我做了。我们俩做了。

那是我们爱的夏季。我们在好些地方做过——一次是在西塞罗拖车屋诺姆的房里,我们把他的床搞塌了,后来重新给他装好——但大多数是在天盖的小屋里。那就是我们俩的地方,我们把名字写在一面墙上,墙上还有别人的名字,不下半百。不过再没有遇到过一场雷暴。那年夏天再没有过。

那年秋,我去了缅因大学,阿斯特丽德去了波士顿的萨福克大学。我将这视作短暂的分别——我们假期会见面,在将来一个模糊不清的时间点,我们各自拿到了学位,就会结婚。自那之后,我了解到了一些两性之间的根本区别,其中之一就是:男人喜欢假定事情,女人往往不会。

雷暴雨那天,我们开车回家时,阿斯特丽德说:“我很高兴第一次给了你。”我跟她说我也是,却完全没有深想她的潜台词。

并没有分手的大场面。我们只是渐行渐远,如果说这种疏离是有人策划的,那这个人就是迪莉娅·索德伯格,阿斯特丽德那漂亮的、话不多的妈妈,她言行举止总是那么亲切可人,但看我的时候总像店主在端详一张可疑的20美元钞票。也许没问题,店主琢磨着,不过就是……就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如果阿斯特丽德怀了孕,我之前对未来的假定可能就会成真。嘿,没准儿还快活得很:生三个娃,能停两辆车的大车库,后院建游泳池,还有别的。但我不这么看。频繁演出——还有那些总往摇滚乐队上凑的女生——会导致我们分手。回看过去,不得不说迪莉娅·索德伯格的怀疑不是没有根据的。我确实是张伪钞,我逼真得足以在很多地方过关,但她那家店不认。

跟“镀玫瑰”也没有什么散伙的大场面。我第一个周末从奥罗诺回到家,我周五晚跟乐队在美国退伍军人协会演出,周六在北康韦的摩托酒吧又演了一场。我们的表现一如既往,现在每场能收获150美元了。我记得我还在《舞起你的摇钱树》中唱主音,那段竖琴独奏也弹得不错。

不过等我感恩节回来的时候,我发现诺姆招了个新的节奏吉他手,乐队也改名为“诺姆骑士团”了。“对不起,哥们儿,”他边说边耸耸肩,“太多演出机会等着,我们三个人玩不来。架子鼓、贝斯、两把吉他——摇滚就是这样。”

“没事儿,”我说,“我懂。”我真懂,因为他说得没错。八九不离十吧。架子鼓、贝斯、两把吉他,什么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

“我们明晚在温斯罗普的小野马演出,你要是想来坐坐的话就来,算是特邀吉他手之类的?”

“还是算了。”我说道。我听说过那个新的节奏吉他手。他比我小一岁,但已经弹得比我好了;他那手点弹技巧简直疯了。而且不去表演也就表示我周六晚可以跟阿斯特丽德一起过了。我的确是跟她一起过的。我怀疑她那时候已经跟别的男生在交往了——她长得太漂亮,待不住的——不过她很谨慎,也很体贴。那年感恩节过得不错。我一点儿都不怀念“镀玫瑰”(或“诺姆骑士团”,反正我也不必去接受这个名字,正好)。

其实,你懂的。

怎么可能不怀念。

圣诞假期前不久的某一天,我到缅因大学纪念联合会的熊窝小店买汉堡加可乐。出来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公告板。除了一堆卖二手教科书、二手车的信息卡片,还有旅游求搭车之类广告外,我看到这条:

好消息!坎伯兰乐队准备复出!坏消息!我们还缺一名节奏吉他手!我们是一个骄傲的翻唱乐队!如果你弹披头士乐队、滚石乐队、坏手指乐队、麦科伊乐队、野蛮人乐队、斯坦德尔斯乐队和飞鸟乐队等等,请来到坎伯兰堂421房间来,带上你的战斧。如果你喜欢“爱默生、雷克与帕玛”或者“血、汗、泪”,那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那时候我有了一把亮红色的吉布森SG吉他,那天下午下课后,我背着吉他去了坎伯兰堂,在那儿遇到了杰伊·佩德森。因为自习时间有噪声限制,我们在他房里不插电弹了弹。当天晚上我们在宿舍的娱乐区域插上电,闹腾了半个小时,我拿到了这个位置。他比我强多了,不过我也习惯了,毕竟我是跟着诺姆·欧文开始搞摇滚的。

“我在考虑给乐队改名为‘暖气片’,”杰伊说道,“你怎么看?”

“只要我在一周里有时间学习,只要你分钱讲公平,你要取名叫‘地狱屁眼’我都无所谓。”

“好名字,跟‘道格与傻蛋’乐队有的拼,不过恐怕就没法儿在高中舞会上表演了。”他把手递过来,我轻轻扣住,彼此死鱼般地握了握手,“欢迎来到我们的乐队,杰米。每周三晚排练,不见不散。”

坏事儿我干过不少,但放鸽子不是我的风格。我到场了。几乎20年,在12个乐队和上百座城市里,我都如约到场。节奏吉他手总能找到工作,哪怕嗑了药人站不起来都行。归根结底两件事:人要到场,会弹E和弦大横按。

开始出问题是因为我人不到场了。

 

 

V 似水流年/闪电画像/毒瘾问题


从缅因大学毕业(平均学分绩点2.9,差一点儿就上院长荣誉榜了)那年,我22岁。再次遇到查尔斯·雅各布斯的时候,我36岁。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可能是因为我上次见他的时候,他因为悲伤而形容枯槁。到了1992年,我的外表比实际年龄老得多。

我一直是个影迷。20世纪80年代,我看了很多电影,大多是自己一个人看的。我有时会看着看着睡着(比如《希瑟姐妹》就是一部催眠烂片),但我就算嗑药后精神恍惚,也大多能把片子看完,听着噪音看着红红绿绿的画面,还有那些美得不可思议的暴露女郎。书是好东西,我也没少看;要是雷雨天困在汽车旅馆里,看看电视也行,但是对于杰米·莫顿来说,没什么比得过大屏幕上放的电影。就我一个,加上爆米花,还有我的超大号可乐。当然少不了我的海洛因。我一般会从小卖部多拿一根吸管,咬成一半儿,然后用吸管从手背上吸粉。我一直到1990年还是1991年都没上针头,但最终还是到了那个地步。大多数瘾君子都这样,这个你可以信我。

我觉得电影最有魅力的地方就是时间的流畅过渡。主角一开始就是个愣头青,没有朋友,身无分文,爸妈也不怎么样,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巅峰时期的布拉德·皮特。唯一将那呆瓜跟男神分开的就是一个过场字幕,上面写着:14年后。

“希望时间加快的想法是邪恶的。”母亲曾经教育我们家孩子——通常是我们在2月里渴望暑假,或者是天天盼万圣节的时候——很可能她是对的,但我就是忍不住觉得,对于一个过得不好的人来说,时间跳过一截未尝不是好事,而且在1980年里根上台到1992年塔尔萨州博览会之间的那段岁月里,我过得非常糟糕。只有意识中断,却没有过场字幕。那些年,日子得一天一天过,当我没法儿嗑药上脑的时候,有些日子仿佛有100个小时那么长。

淡入画面是这样的:“坎伯兰乐队”变成了“暖气片乐队”,“暖气片乐队”又变成了“伊声调乐队”。我们作为大学乐队的最后一次演出是1978年在纪念体育馆盛大而热闹的毕业舞会。我们从8点演到半夜2点。过后不久,杰伊·佩德森招了个当地的当红女乐手,她的中音和次中音萨克斯管无人能敌。她的名字叫罗宾·斯托尔斯。她跟我们乐队一拍即合,到了8月,“伊声调”就成了“罗宾与杰伊”。我们成了缅因州首选派对乐队之一。演出机会一大把,日子过得很美。

现在跟你讲讲好日子是怎么到头的。

14年后,杰米·莫顿在塔尔萨醒来。不是一家好宾馆,连一个马马虎虎的连锁汽车旅馆都算不上,就是个蟑螂窝,叫“展会旅舍”。这就是凯利·范·多恩所谓的厉行节俭。上午11点,床是湿的。我并不惊讶。在海洛因的作用下连睡19个小时,尿床是在所难免的。我估计即使人在药物深睡中死去,还是会尿床的,不过好处是不用穿着尿湿的内裤醒来。

我像僵尸似的走向卫生间,一直吸鼻子,眼里流着眼泪,边走边脱掉内裤。我首先去找我的剃须工具包,但不是为了刮掉胡楂儿。我的针具都还在工具包里,还有一个用胶带封好、装了几克白面的三明治袋子。没有人会闯进房里偷这么点儿微不足道的粉,然而对瘾君子来说,看到粉在才心安。

查完了粉,我去解决了大肠的需要,排掉自夜间事故后膀胱蓄下的水。我站在那儿的时候,才意识到把一件重要的事情给忘了。当时我正跟一个乡村流行乐队合作,前一天晚上接到安排,要在塔尔萨州际博览会的俄克拉何马大舞台上为索耶·布朗做开幕演出。那是一个绝佳的演出机会,尤其对于还没在纳什维尔走红的白色闪电乐队来说。

“5点钟调音,”凯利·范·多恩跟我说,“你会准时出现,没错吧?”

“当然,”我说,“你用不着担心我。”

糟糕。

走出洗手间,我看到门缝下面有张对折的字条。信中内容我都基本猜到了,但我还是捡起来看了看,确定一下。字条很短,语气生硬。

我打电话给联合高中的音乐系,刚巧遇上一个能弹节奏懂得滑奏吉他的娃,能帮我们过这关。他很乐意代你赚这600美元。你收到这个的时候,我们已在前往怀尔伍德格林的途中了。别想来追我们,你已经被开除了。非常抱歉,但我真受够了。

凯利

附言:我猜说了你也不会听,杰米,你如果不收敛一点儿,一年后你会蹲监狱的,那都算是你运气好了。运气不好,死掉也不是没可能。

我想把字条塞进裤子后兜,结果字条却掉在了那脱毛的绿地毯上——我忘了自己身上什么都没有穿。我把字条捡起扔进了废纸篓,瞥了一眼窗外,庭院停车场空空如也,只有一辆旧福特和一辆农民开的破皮卡。乐队乘坐的探路者牌汽车,还有调音师开的那辆器材车都不在了。凯利没开玩笑,这帮跑调的疯子已经弃我而去。其实这样也好。我有时候觉得,再弹一首喝酒偷腥的歌,我连仅有的理智都会丧失。

我决定把续房作为我的首要任务。我无心在塔尔萨多住一晚,尤其是过一条街就是如火如荼的州际博览会,不过我需要点儿时间来想想就业,考虑下一步该怎么走。我还得买粉,你要是在州际博览会都找不到兜售毒品的人,那就是你没花心思了。

我把那条湿内裤踢到墙角——算是给女服务员的小费吧,我刻薄地心想——然后拉开了旅行包的拉链。里面除了脏衣服什么都没有(我昨天本来打算找家洗衣店的,又给忘了),不过虽然脏好歹是干的。我穿好衣服,跋涉穿过院子里破裂的沥青路面,朝着汽车旅馆的办公室走去。我的僵尸慢步缓缓提速为僵尸拖步。每次吞咽时我都喉咙发痛,真是雪上加霜。

坐办公桌的是个50岁上下的冷冰冰的乡下女人,头上纠缠的红发活像一座火山。在她的小电视里,一个谈话节目主持人映入眼帘,正与妮可·基德曼聊得火热。电视上面是一幅装框的画,画的是耶稣将小狗送给男孩女孩。我一点儿都不感到惊讶。在这个飞机从头顶直接飞过的乡下,大家连耶稣基督和圣诞老人都分不清楚。

“你那伙人已经结账离开了。”她在登记簿上找到了我的名字,然后说道。她有种地方口音,听起来像把严重走音的班卓琴。“两小时前走的,说他们要开车到北卡罗来纳。”

“我知道,”我说,“我不再是乐队的人了。”

她挑起一条眉毛。

“曲风不合。”我说。

她那条眉挑得更高了。

“我还要再住一晚。”

“嗯哼,行。现金还是信用卡?”

我身上有200美元左右现金,但大部分都是预备着在博览会上买白面的,于是把我的美国银行信用卡递了给她。她拨了号一直等着,电话筒夹在她耳朵和她肉肉的肩膀之间,边等边看着电视上的厨房纸广告,那厨房纸据说连密歇根湖都能吸干。我跟她一起看着广告。广告完毕继续谈话节目,妮可·基德曼身边多了汤姆·赛立克,这个乡下女人还夹着电话筒在等。她好像不急,但我急。痒痒又来了,我不好的那条腿开始跳动。刚要放下一段广告时,那乡下女人回过神来。她转了一下椅子,看着窗外俄克拉何马湛蓝的天空,简单跟电话里说了几句,然后挂了电话把信用卡还给我。

“被拒了。料你也取不出钱来,如果你卡里还有钱的话。”

这话真刺耳,但我还是报以最灿烂的微笑。“卡没问题的。他们出错了,常有的事。”

“那你换一家汽车旅馆去修正吧。”她说道。(修正!这种大词居然出自一个乡下女人之口!)“这条街往前走还有四家,但都不算大。”

是没法儿跟这家丽思卡尔顿大酒店相比,我心想,但嘴里说的是“再试试看”。

“亲爱的,”她说,“看你这模样我不用试都知道。”

我打了个喷嚏,扭头用身上那件查理·丹尼尔斯乐队的T恤短袖去接。无所谓,反正这衣服最近也没洗,而且所谓的最近其实不近。“这话什么意思?”

“我跟我第一任丈夫离了婚,因为他和他两兄弟都吸可卡因上了瘾。无意冒犯,但我一看就知道。昨晚的钱已经付过了,用的是乐队的信用卡,不过既然你现在单飞了,请1点钟退房。”

“门上写着3点。”

她拿劈了一块的指甲,指着日历左边的一个标志,那日历上画着“送犬耶稣”:州际博览会期间,9月25日至10月4日,“逷”房时间为下午1点。

“‘退房’写错了,”我说,“你得修正一下。”

她瞟了一眼,然后看回我。“是错了,不过时间那部分用不着修正。”她瞥了一眼手表。“你还剩一个半小时。别逼我报警,亲爱的。州际博览会期间,他们比新鲜狗粪上飞的苍蝇还多,一叫人就到。”

“瞎扯淡。”我说。

那是一段我记忆模糊的岁月,但她的回答我却记得清晰,就像她两分钟前在我耳边说过一样:“嗯哼,亲爱的,现实如此。”

然后她转头去看电视,有个傻瓜在跳踢踏舞。

我不打算白天去买白粉,州际博览会上也不行,所以我在展会旅舍一直待到1点半(纯粹为了气那个乡下女人)。然后一手抓着旅行包,一手抓着吉他盒,步行出发。我在德士古加油站停下来,那是北底特律大道和南底特律大道的连接处。当时我已经只能歪着身子跛行了,屁股跟着心跳一起抽动。我找了个男厕,弄好针头,把一半儿存货注射进了我左胳膊的凹处,随即浑身舒泰。喉咙和左腿的痛感慢慢消退。

1984年一个阳光明媚的夏日,我左边那条好腿变成了坏腿。我骑着川崎摩托,对面一个老混蛋驾驶着一辆游艇那么大的雪佛兰轿车迎面朝我开过来。他开进了我这条车道,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驶入路肩,要么正面碰撞。我做出了最直接的选择,安然避过那个混蛋。但我错就错在想以40迈的速度开回大路上。给所有新摩托司机一个忠告:以40迈的速度在砾石路面上转弯是绝对行不通的。我从车上摔下来,腿骨折了五处,屁股也粉碎性骨折。此后不久,我就发现了吗啡的乐趣。

腿感觉好点儿了,发痒抽搐的感觉也暂时没有了,我又能振作一下从加油站继续往前走。等我来到灰狗长途大巴终点站的时候,我问自己为什么跟了凯利·范·多恩和他的破烂乡村乐队那么久。唱一些哭哭啼啼的民谣(还是C调的,我的老天爷)根本不是我该干的事儿。我是一个摇滚歌手,不是个乡巴佬。

我买了第二天中午去芝加哥的大巴车票,也因此有权把我的旅行包和吉布森SG吉他——那是我唯一值钱的家当了——寄存在行李寄存间。车票花了我29美元。我坐在洗手间隔间的马桶上把剩下的算了算。剩159美元,跟我估计的差不多。感觉前途光明了起来。我肯定能在博览会买到白面,找到地方爽一把——可能是当地收容所,也可能是户外——明天我就坐灰狗大巴去芝加哥。跟大多数大城市一样,那儿有个音乐人交流处,表演者坐在一起,讲讲笑话,聊聊八卦,找演出机会。对于某些音乐人来说,机会不好找(比如手风琴手),但乐队总在找能胜任的节奏吉他手,而我比胜任还强那么一丁点儿。到1992年,如果有人点名要我的话,我都能弹主音了,当然前提是我没有嗑药上脑。关键就是要在凯利·范·多恩放话说我这人靠不住之前,赶到芝加哥找到演出机会,那个醉鬼真有可能这么做。

天黑前还有六个小时要打发,把我剩下的货全注射了,打进了最管用的地方。完事儿后,我在报摊买了一本平装的西部小说,坐在长凳上,书翻到中间某处,我打起盹儿来。当我连打几个喷嚏醒来时,已经是7点钟,白色闪电乐队前节奏吉他手是时候出发找货了。

我到博览会的时候,夕阳在西方是橙色的一条线。虽然我想尽可能省下钱去买那个,但我还是挥霍了点儿钱坐了出租车,因为我感觉实在不怎么好。不是通常那种药力过后的发痒和抽搐。喉咙痛又来了。耳中有种高声、酸痛的嗡鸣,我感觉浑身发烫。我跟自己说发烫是正常的,因为那晚真他妈热。而其他症状,我确信只要睡六七个小时就能不药而愈。我在长途车上就能补觉。我想在重新加入摇滚大军前尽可能恢复到最佳状况。

我绕过博览会正门,因为只有白痴才会在工艺品展或牲畜展场上找人买海洛因。后面是贝尔游乐园的入口。塔尔萨州际博览会的这个部分现在已经没了,但在1992年9月,贝尔游乐园可是人山人海嘈杂非凡,两列过山车——木制的芝果过山车和更现代的野猫过山车——都呼啸不停,每个急转弯和夺命俯冲之后都是一阵欢快的尖叫。水中滑梯、喜马拉雅大转盘和幻影鬼屋前都排着长长的队。

我目不斜视,穿过小吃铺子,漫不经心地沿着游乐园往下走,炸面团和烤肠的气味通常很诱人,但此刻却让我有点儿反胃。在“投球到你赢为止”的摊前,我看到有个家伙贼眉鼠眼有点儿像,不过当我靠近的时候,却察觉出了缉毒警察的气场。他穿的T恤衫上印着“可卡因!斗士的早餐!”,感觉这意图未免太明显。我继续走,穿过靶场、木瓶掷球、弹球机和命运之轮。我感觉越来越糟,皮肤越来越烫,耳鸣越来越响。喉咙太痛,每咽一下唾沫,我都会痛得龇牙咧嘴。

前方是一个精心设计的迷你高尔夫球场。里面大部分是欢笑的青少年。我大概已经到了中心。哪里有晚上出来取乐的年轻人,哪里就有商贩出没为他们锦上添花。没错,果然有两个家伙看上去有那么点儿意思。从他们闪烁的眼睛和常年不洗的头发你就能认出来。

游乐场到头是迷你高尔夫球场后面的T字路口,一条回到展场,另一条去赛道。这两个地方我都没心思去,但我一直听到右边有一种奇怪的电流噼啪声,然后是掌声、笑声和欢呼声。我走近路口,才发现每次噼啪声都伴随着明亮的蓝色闪光,让我想起闪电。确切地说,是天盖的闪电。我已经好多年没想起它了。不管那里玩的是什么戏法,反正人是吸引了不少。我觉得晚点儿再去高尔夫球场找那些毒贩子也不迟。这种人在关霓虹灯前绝对不会走,而且我想看看是谁在这个炎热晴朗的俄克拉何马之夜制造闪电。

一个经过扩音器放大的声音叫道:“现在你已经看到了我的闪电发生器,我向你保证这是举世无双的。接下来我给你们展示一下你只要花一张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即10美元)就能买到的神奇画像;先来一次绝佳的演示,然后我会开放电力工作室,给你拍摄一辈子只能见到一次的画像!但我需要一名志愿者,这样你就能看到花这10美元你能得到什么了,这是你最值得花的10美元!有没有志愿者?哪位上台给我做志愿者?我向你保证,这绝对安全!来吧,伙计们,我听说俄克拉何马人民的勇气闻名全美!”

舞台高出平地,台前有规模相当大的观众,约五六十人。画布背景6英尺宽,至少有20英尺高。上面是一张几乎和电影屏幕一样大的照片。照片里是一个年轻的美丽女子站在舞池里。她的黑发卷了又卷,堆在她的头顶上,起码得花好几个小时才能编成那个样子。穿着一件低胸露肩晚礼服,双峰美妙曲线毕露。她戴着钻石耳环,涂着血红色的口红。

巨幅舞池女郎前面是一架老式相机,19世纪那种立在三脚架上,还带黑色帘子,摄影师可以把头伸进去的样式。根据相机摆放的位置,它只能拍到舞池女郎膝盖以下的部分。旁边的柱子上是一盘闪光粉。身着黑西装、头戴大礼帽的戏法大师一手轻轻搭在相机上,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这些都清清楚楚,但后面发生的事情我记得的内容就不大可靠了——我坦然承认。我依旧吸毒,两年前就落进针头注射的深渊,起初只是皮下注射,但越来越多的是静脉注射。我营养不良外加体重过轻。除此之外,我还发着烧。是流感,而且来势凶猛。那天早晨起床,我觉得自己只是像往常一样因为吸海洛因而抽鼻子,顶多是感冒而已,但是当我看到那台老式三脚架相机旁,印着“闪电画像”的巨幅少女背景前的查尔斯·雅各布斯时,我觉得我正活在梦里。看到老牧师我并不惊讶,他两鬓生了少许白发,嘴角周围出了道道细纹。如果我已故的母亲和姐姐与他同台,装扮成花花公子的兔女郎跟他搭档,我都不会感到惊讶。

几个男生举手来响应雅各布斯,要做志愿者,但雅各布斯指着肩膀后面的巨幅美女,笑道:“我知道你们这些家伙一身是胆,但你们穿低胸礼服恐怕没一个好看的。”

大家对此报以友好的笑声。

“我需要一名女性志愿者,”那个在我儿时给我展示太平湖的家伙说道,“我需要一个漂亮的姑娘!一个漂亮的‘抢先之州’[3]的姑娘!你们怎么看?赞成吗?”

大家用力鼓掌表示他们无比赞成。雅各布斯此时心里肯定有了人选,他用无线话筒指着前排的某个人。“小姐,你怎么样?你就是那个人见人爱的漂亮姑娘!”

我当时在后面,但是前面的人群仿佛为我一分为二,仿佛我有排山倒海的魔力。很可能我只是用肘推着一点一点往前面挤,但我没记得这段,要是有人往回挤我,我也完全不记得了。我似乎是往前漂的。所有的色彩都更加鲜艳,旋转木马的嘟嘟笛声和芝果过山车传来的尖叫声也放大了。我耳边的嗡鸣已经升级有调子的铃声:G7,我感觉是。我从香水、须后水和折扣店里廉价发胶混杂而成的香味气场中穿过。

那位漂亮的俄克拉何马女郎还在推辞,但是她的朋友们可不答应。他们把她推向前,她登上了舞台左侧的台阶,牛仔裙磨边的裙裾下晒黑的大腿时隐时现。裙子的上面是一件绿色的罩衫,上面高到脖子,下面却俏皮地露着一英寸肚子。她有一头长长的金色秀发。有几个男人吹起口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