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赛的手刚刚触到阿曼达胸罩后面的搭扣,阿曼达就猛一转身抓住了她的胳膊。她的手冷得可怕。有那么一瞬,丽赛几乎相信曼达兔兔姐就要全都说出来血怖呜以及一切。然而,她只是用绝对清醒的眼睛看着丽赛,说:“我的查理和别人结婚了。”然后,她把蜡一样冰冷的前额抵到丽赛肩膀上,哭了起来。

作品相关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6

6

那天晚上接下来的情况让丽赛想起斯科特说过的“兰顿坏天气定理”:有时你安心睡下,相信飓风会往海岸那边刮,它却转头扑向内陆掀掉你的屋顶;有时你给窗子钉好木栅,以为夜里会来暴风雪,第二天醒来却只看见小小的雪花。

什么意思呢?丽赛曾经问过。那时他们一起躺在床上—他们早年的某张床—做爱之后暖和而无力地躺着,他手里夹着赫伯泰顿,胸口放着一只烟缸,大风在窗外呼啸。什么床、什么方向的风、什么样的风暴,她都已经记不得了。

意思就是“该上就上”。她只记得他这样回答。一开始,她还没听明白。

赶上?赶上什么?

他掐灭了烟,把烟缸移到床边的桌子上。他把她的脸捧在手里。有那么一分钟,他的手掌堵着她的耳朵,把全世界挡在外面。他吻了她的嘴唇,然后拿开手,好让她倾听。斯科特-兰顿永远喜欢有人倾听。

该上就上,宝贝—该上劲的时候就要上劲。

她在头脑里把这句话翻腾了一下—她不像他脑筋转得那么快,但一般最后总能弄明白—她明白了“该上就上”是个简称,她喜欢。听起来有点傻,但这更让她喜欢。她笑了起来,斯科特和她一起笑。很快他又在她身体里,而他们俩一起在屋子里,外面狂风呼啸。

和斯科特在一起总是笑。

作品相关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7

她们喝了可可,就像多年前在老家的农庄宅子里一样轮流刷了牙,然后上床。床头灯一黑,阿曼达叫了声丽赛。

哦,来了,丽赛紧张地想。是要再骂那个老查理一顿,还是……怖呜?是不是终于要说到它了?如果是的话,我真的想听吗?

“什么事,曼达?”

“谢谢你帮我,”阿曼达说。“那个大夫涂在我手上的东西不错,感觉好多了。”然后她就朝自己那侧转过身去。

丽赛呆住了—就这些?似乎是。因为一两分钟之后,阿曼达的呼吸声变成了缓慢的轻鼾。也许她半夜还会醒来吃点泰诺林,但现在她是睡着了。

丽赛没指望事情这样顺利。从他丈夫最后那次出门之后,她再没和人同榻而眠过,她已经不习惯了。而且,她还得考虑“扎克-麦库”的事,更别提“扎克”的主人,那个婊子养的伍德波迪古版客。她会很快找伍德波迪说话。事实上,就在明天。现在,她想离开卧室自己再呆几个小时,也许是一整夜。她可以坐在楼下阿曼达的波士顿摇椅上……也就是说,如果能在书架上找到点可读的东西……

夫人,愿否开金口?她想着。也许是海伦-麦金尼斯写的。反正肯定不是写《旋转炮塔炮手之死》的那人……

就这么想着想着,她陷入了深而沉的睡眠。这次她没梦到“匹氏优质面粉”魔毯,也没梦到其他任何东西。

作品相关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8

她在黑夜最深的一刻醒来,月亮已经落了下去。她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醒了,也没意识到她正依偎着阿曼达暖和的后背、膝盖顶着她的膝弯,就像她和斯科特睡觉时一样—在他们的床上,还有在上百家汽车旅馆的床上。哦,在500家汽车旅馆的床上,也许700,我听到1000,有人说1000,什么人出1000。她在想着怖呜和血怖呜,想着“该上就上”,想着有时候你能做的一切就是垂下头等风儿转向。她在想,是不是黑暗爱着斯科特,那也是一种真爱,因为他也爱它;他和它就像两个在舞厅里一起跳了多年的舞伴,最后终于手牵手跑掉了。

她想:我又去那儿了。

而她脑子里的那个斯科特(到少她认为是那个斯科特,但谁知道)开口说:你要去哪儿,丽赛?现在去哪儿,宝宝?

她想:回到现实。

斯科特说:那个电影叫“回到未来”,咱们一起看的。

她想:那不是电影,是我们的生活。

斯科特说:你没主意了吗?

她想:我怎么会爱上这么一个……

作品相关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9

他是这么一个傻子,她想。他是傻子,我也是傻子,才会为他烦恼。

她还站在那儿,张望着外面的草坪,不想叫他,但是已经开始担心。差不多十分钟之前,他出了厨房,走向那片黑暗的草坪,消失在夜晚十一点的阴影里,他能干什么呢?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篱笆和-

从不太远的某个地方传来刹车声、打碎玻璃声、狗叫声和一个醉汉的骂声。换句话说,大学城周五晚上该有的声音都有了。她想要冲着下面喊他的名字,但如果她那么做了,哪怕仅仅是喊一声名字,他也会知道她不再生他的气—至少是不那么生气了。

其实,她没那么生气。但情况是,他选择了一个很错误的周五晚上迟到,而且是他第一次迟到。他们原计划一起去看一部他热爱的瑞典导演的电影,她当时只盼着电影是配过音的,而不是只有字幕。所以,下班回家后,她只匆匆嚼了几片沙拉,想着看完电影斯科特会带她去“熊洞”吃个汉堡包。(如果他不带她去,她也可以带他去。)这时电话响了,她以为是他。她盼他改了主意,乐意带她去班戈购物中心里的红沙滩影院(跳舞就算了,她上班已经站了八小时。)可来电话的是达拉,说是“要谈谈”,然后就进入正题,她(又一次)咒骂丽赛跑到了“爪洼国”(达拉的说法),抛下她、阿曼达和康塔塔应付所有的问题(她所说的问题是指老妈,到1979年的时候已经成了胖老妈、瞎老妈—而且最糟糕的是,疯老妈),而丽赛自己“倒和男孩子玩得欢”,仿佛每天在咖啡馆端八小时盘子可以忽略不计。对丽赛来说,“爪洼国”就是离缅因州大学三英里的一家比萨饼店,而“男孩子”不过是些精力过剩的大学生,总是试图把手探进她的裙子里。老天知道,她那个模糊的梦想—在大学听点课,也许是晚上—早已经枯干、随风飘走了。她缺的并不是脑子,而是时间和精力。每次达拉这样对她咆哮,她总是强忍着不发火,但有时也忍不住。今天,她们俩终于隔着140英里的电话线大吵起来,情况变成她男友说的“天杀的一团糟”,达拉的收尾和以往每次一样:“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你会的,你总是这样。”

接完电话之后,丽赛已经没心情再吃一片从饭店带回来准备当甜点的奶酪蛋糕,而且绝对一点也不想去看什么英格玛-伯格曼的片子—但她想见斯科特。是的,因为在过去几个月里,而且尤其是在过去四五个星期里,她对斯科特的依赖已经发展到了一种滑稽的程度。也许这很无聊—可能吧—但是,当他用胳膊抱着她的时候,她感到一种任何人都未曾给她的安全感;那些人,她觉得要么太性急,要么太胆怯(有的还欲火中烧)。但在斯科特身上有一种亲切,而且她第一次从对方身上体会到兴趣—对她的兴趣—这很奇怪,他比她要聪明这么多、有才这么多—她几乎无法相信他对她有兴趣,但又没法不信。他说的语言是她从一开始就贪婪地迷恋的。不是迪布什尔家的语言,但是一种她非常熟悉的语言—如同她曾在梦里说过。

但是,如果你没人可说,甚至没人可以哭诉,一种特殊的语言又有什么用?她今晚需要的就是诉说。她从未跟他提起过他妈的自己那个破家—哦,对不起,按斯科特的说法,天杀的破家—但是今晚,她想告诉他。否则的话,她真要憋得爆炸了。可是,在这么多个夜晚里,他偏偏今晚不来。在等待的时候,她告诉自己,斯科特当然不知道她刚和姐姐吵了最凶的一架,但是,时钟上的数字从6变成7,又变成8,(我听到9,有人说9,什么人出9),她吃掉了一小角奶酪蛋糕,剩下的实在没心情吃,扔了。有人出了9,还有人出10吗?10点钟了,那辆73年版福特车的前灯还没亮起在她北缅因街公寓的门口,她的怒火更盛了。

她坐在电视机前,手边放着一杯几乎没动的葡萄酒,心不在焉地看着一档自然节目,直到她的火气发展成一种狂怒,但她相信,斯科特没法让她彻底失控,在身体上也不能。即便他喜欢玩花样,“造喷泉”这又是斯科特爱用的词,大家全在一个语言池里撒网,他却总能抓到特别的词,而且都那么有趣!类似的还有“热身”、“充电”、“探险”,以及非常文雅的“云雨”。不管他们在一起时曾经多么忘情,现在,当她坐在椅子上、竖起耳朵捕捉他那辆73版福特菲尔兰的声音时—你不会错过那辆车子嘶哑的轰鸣声,因为它的消音器还是什么地方破了个洞—她想到了达拉的话: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是的,她现在就是这样,小丽赛,全世界的女王,干着她想干的事,坐在这间阴暗的公寓里等待男友,过后她会发现他喝多了—但她仍然期待着和他“吃点甜点”,因为他们都想要,这说法来自于一个玩笑,嗨,小姐,来个牧场特选比萨、一杯咖啡,再加点儿甜点。现在她在这儿,坐在一把粗笨的旧货店淘来的*背椅上,下面脚疼,上面头疼,而满是雪花的电视屏幕上—那对凯玛特买来的天线实在不怎么样—一只土狼正在咀嚼一只死囊鼠的躯体。这就是她,丽赛-迪布什尔,全世界的女王,过着辉煌的生活。

可是,当时钟的胳膊探过十点,她是不是也曾感到过一丝隐隐的、恶毒的快意呢?现在,当她焦急地盯着楼下那片阴影里的草坪,她觉得答案是肯定的。她知道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当她坐在那儿,伴着头疼和劣质红酒,欣赏着土狼的囊鼠晚餐,听着播音员拖长声音解说“猎食者知道,它可能在接下来的很多天都无法这样饱餐一顿”时,丽赛非常清楚,她爱她,而且知道怎么伤害他。

他也爱她吧?她也清楚这点?

是的,但此刻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如何看待他。他的那些朋友看到他的才华,对他崇拜不已。而她看到了他的胆怯—他常常都不敢直视陌生人的眼睛。她明白这点,就算他谈吐聪明(有时简直是字字珠玑),就算他已经出版了两部小说,她还是能够狠狠地伤害他,只要她愿意。用她老爹的话说,他“爱受伤”。管他这个人有多大魅力,今夜,这种魅力就要被打碎。由谁来打碎?她。

小丽赛。

她关上了电视,走进厨房,把杯子里的酒泼进洗手池。她不想再喝了。它在她嘴里留下的味道已经变得又酸又劣。她想:是你把它变酸的,是你的火气把它变酸的。她毫不怀疑。洗手池上方的窗台上放着只老收音机,一只外壳破旧的老“飞歌”。那是老爹的,他干零活时喜欢把它放在棚屋里。这是丽赛拥有的唯一一件他的东西,她把它放在窗台上,因为只有在那里才能接收到本地电台。有一年圣诞节,乔多萨买了它送给老爹,二手的,可拆开包装时老爹笑开了花,还大大感谢了一番!谢了又谢!乔蒂是他最宠的孩子,可也是这个乔蒂坐在周日的晚餐桌上,对她父母宣布—见鬼,是向他们全体宣布—她怀上了,而让她怀上的那个男孩应征入了海军。她想,住在新罕布什尔州乌尔夫的辛西娅姨妈或许能收留她一阵子,等她把小孩生下来送人—乔蒂就是这么说的,如同肚里怀的是一只可以在家庭拍卖会上随意卖出去的小瓷盒子。她的新闻带来了晚餐桌上少有的沉静。在丽赛印象中,只有很少几次—或许只有那一次—她家的七口人一起停下了嘴里的唠叨和刀叉的交响。最后老妈总算开了口:你告诉主了吗,乔多萨?乔蒂反唇相讥:把我肚子搞大的是唐-克鲁迪,不是主。老爹就是在那时离开了桌子,一言不发地把他最爱的女儿撇在一边,头也没回。过了一会儿,丽赛听到棚屋里传来他的收音机声,很弱很弱。三星期后他第一次中风。现在乔蒂已经走了(尽管还没到迈阿密那是一年以后的事),于是轮到丽赛独力抵挡达拉愤怒的电话,为什么是小丽赛?因为康蒂和达拉一条战线,而打电话给乔蒂不会让她们捞到任何便宜。乔蒂和迪布什尔家的其他女孩子不同。达拉说她冷血,康蒂说她自私,她们都说她对人漠不关心,但丽赛觉得她的特点不是这些—是一些比较好、比较优秀的东西。在五个女孩子里,乔蒂是唯一对那座老农舍的气场完全免疫的人。迪奶奶曾经制造出那种气场,然后是她们的母亲。达拉和康蒂准备好了继承衣钵。她们深知,如果你把汇入那种有毒的、让人上瘾的气场看做一种“义务”,那肯定不会有人阻拦你。至于丽赛,她只盼着自己更像乔蒂一些,那样的话,每次达拉打电话来,她就可以笑着回答:“放你的屁,达拉宝贝,洗洗睡吧。”

作品相关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10

她站在厨房门口,凝视着后院长长的斜坡,等着他从黑影中走回来。她想叫他回来—是的,比刚才更想—但固执地把他的名字封在了嘴唇里。她已经等了他一晚上,可以再多等一会儿。

但只是一会儿。

她开始变得非常害怕。

10.

现在她站着,焦急地望着草坪。她已经关掉了厨房的灯,想着这样可能更容易看见他。然而,即便隔壁院子里的灯亮着,黑影还是覆盖了半爿山坡。挨下去一家的院子里,一只狗低沉地叫着。那狗叫普鲁托,她知道,因为不时听到那边院子里的人喊它的名字。她想到了一分钟前听到的打碎玻璃声:和狗叫声一样,那碎裂声很近,比这个喧闹而不快的夜晚里其他的声音都要近。

为什么?为什么她一定要那样斥责他?因为一开始她就不想看那部愚蠢的瑞典电影!而为什么她又感觉如此开心?那种卑鄙丑陋的开心?对此她无法回答。季春的夜在她四周呼吸,他消失在黑影里到底有多久了?才两分钟?也许是五分钟?好像更长。而那个打破玻璃的声音,它和斯科特有关吗?

山坡下就是公园的花房。

她的心脏没理由地越跳越快,她无法控制。而就在她感觉跳动的节奏一路上升的同时,她看到目光无法分辨的暗影里有什么东西在动。一秒钟之后,那个移动的物体化为一个男人。她松了口气,但恐惧并未完全消失。她还在想着碎玻璃声。他走路的样子有点不对劲,矫健、笔直的步态消失了。

现在她真的叫出了他的名字,但声音小得如同耳语:“斯科特?”同时她的手在墙上摸索起来,想找到开关、扭亮头顶的电灯。

她的呼唤声很低,但那个黑影拖着身体移上草坡—是的,拖着身体,不是走着—就在丽赛麻木的手指碰到开关、把它按下去的一刹那,影子抬起了头。“一个怖呜,丽赛!”他喊了出来,就在灯光亮起的一瞬。就算事先设计好的舞台效果也不可能如此天衣无缝。从他的声音里,她听出一种喜孜孜的轻松,如同他把一切麻烦都解决了。“不是一般的怖呜,是个血个怖呜!”

她以前从没听见过这个词,但她并没误会,没把它听成“布”或“宝物”什么的。一个怖呜,又一个斯科特的用词,而且不是一般的怖呜,是个血怖呜。厨房的灯光洒向草坪,倾泻在他身上,他向她伸出左手,如同擎着一样礼物,她确信他就是把它当成礼物的。她也确信手还在,感谢耶稣、玛丽亚和好木匠约瑟夫,手还在,要不然他就得*单手打字完成他正在写着的那本书以及以后的每本书了。但是,本应是他左手的地方现在是一团稀烂粘腻的红色肉体。血流淌在海星形状的突起之间,她猜那些是他的手指,她想飞跑过去,脚却在门槛上绊住,她数着那些红色突起的个数,一二三四,哦谢谢上帝,第五个是大拇指。还都在。但他的牛仔裤上满是血迹,他还向她伸展着那张被割得鲜血淋漓的手掌。他跳过草坡尽头的篱笆,到了花房,用一片厚厚的温室玻璃在手上乱割一气。现在他把礼物送给她,用他的行动偿还迟到的罪,他的血怖呜。

“给你的,”他说,她正忙着扯下身上的衬衫包到那只血肉模糊的手上。血一下子就浸透了棉布,她能觉出那只手可怕的热度,也明白了为何那个小小的声音如此害怕她对他说出那些话,那声音知道:这个男人不仅爱她,也爱死亡,而且随时会承受任何人对他的伤害。

任何人?

不,不完全是。他并非那么脆弱。能伤害他的只是他爱的人。丽赛突然意识到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隐瞒了过去。

“给你的。对我忘记约会表示抱歉,以后不会再发生了。是个怖呜。我们”

“斯科特,别说了。没关系。我没有”

“我们管它叫血怖呜。它很特别。爸告诉我和保尔”

“我没生你的气。我根本没生过你的气。”

他在溅了血的台阶上站住,瞪着她。那表情让他看起来老了十岁。她的衬衫乱糟糟地缠在他手上,如同骑士的护手。原本黄色的衬衫如今变成一朵血红色的大花。她站在草坪上,上身只剩下一条少女样式的胸罩,光着的脚踝被草叶搔得痒痒的。朦胧的黄色灯光从厨房洒下来,笼罩着他们,在她前胸投下浓重的波浪型阴影。“收下好吗?”

他望着她,孩子气地乞求着。这一刻,他的所有男人气概都不翼而飞了。从他长长的、充满渴望的凝视里,她看出了痛苦,但不是来自他伤痕累累的手掌。但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这超出了她的能力。刚才她总算飞快地包扎好了他的手,但之后她就一直僵在原地。该说什么才对呢?更重要的是,该说什么才不会错呢?什么话才不会让他再次爆发?

他帮了她。“要是你收下一个怖呜,尤其是血怖呜—那么说声‘不好意思’就行了。爸说的。爸告我和保尔好多遍。”他没说“告诉”,而是“告”。他恢复了孩提时代的口气。哦天呀,天呀。

丽赛说:“我想,那我就收下吧,因为我一开始就不想去看什么带字幕的瑞典肉丸电影。我脚疼。我只想和你上床。可是现在,瞧,咱们只能去天杀的急诊室。”

他缓慢而坚决地摇着头。

“斯科特-”

“你要是没生气,那你干嘛吼我,说我是恶蛊?”

恶蛊。无疑又是一张从童年寄来的明信片。她记下了它,留待以后研究。

“因为我没法吼我姐。”她说,突然觉得好笑。她笑出了声,很响,吓了自己一跳,然后又哭起来。她感到轻微的头疼,干脆一矮身坐到门廊的台阶上,怕自己会晕倒。

斯科特在她身旁坐下。他24岁,头发几乎披到了肩膀,脸上脏脏的,身材瘦削。他的左手上缠着她的衬衫,如今一只袖子松开垂了下来。他吻了吻她抽搐的太阳穴,然后用深情而了解的眼神看着她。当他说话的时候,听起来已经差不多恢复了正常。

“我懂,”他说。“很多家庭都很麻烦。”

“是的。”她轻声说。

他用胳膊揽住她的背—左胳膊,血怖呜的胳膊,他给她的礼物,他疯狂的、天杀的周五晚上的礼物。

“别为这些烦恼,”他说,声音平静得出奇。很难想像他刚把自己的左手变成一块血淋淋的生肉。“听着,丽赛:人们可以忘掉任何事。”

她疑惑地看着他。“真的?”

“真的。现在是我们的时间了。你和我。这才重要。”你和我。但她还想要吗?在她发现他的精神如此容易失常,而且可以想像出和他一起生活是怎样的情景之后,她还想要他吗?但是,当她又想起他的嘴唇触到她太阳穴以及那个神秘地带的感觉时,她觉得自己或许还想要他。

“是吗?”她问。

他沉默了几秒,只是搂着她。从城里的方向传来汽车马达声、叫喊声和粗鲁的笑声。现在是周五夜里,“男孩子”们正开心的时候。但不是在这儿。这儿只有后院长长的草坡沉睡在夏夜里的气息,只有普鲁托在隔壁灯光下的叫声,只有他的胳膊环绕着她的感觉。就连他那又潮又烫的伤手按在她皮肤上都那么熨贴,如同在她赤裸的腰间打了一个火印。

“宝贝,”他终于说。

她沉默。

然后他说:“宝宝。”

对于22岁、厌倦了家庭也厌倦了自己的丽赛-迪布什尔来说,这就够了。总算够了。他让她找到了家,在黑暗中,她向那个最真实的斯科特投了降。从那之后,她再也没回头。

作品相关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11

18

等他们回到厨房之后,她解开衬衫观察伤势。盯着那只手,她再次感到一股眩晕的浪头,把她一下子掀到头顶的灯光里,又一下子抛进黑暗。她必须不断提醒自己:他需要我,他需要我开车送他去戴瑞中心的急诊室,以强迫自己保持清醒。

他只差一点没割到手腕下的动脉真是个奇迹—但手掌至少划开了四处,有些地方的皮肤像墙纸一样撕开挂在那里,三只她爹叫作“胖指头”的手指也被割了开来。还有一样“纪念品”:前臂上,一道恐怖的裂口里,插着一片厚厚的三角形绿玻璃,如同从水中钻出的鲨鱼鳍。他几乎是漫不经心地把它拽出来扔进垃圾桶,她听到自己虚弱地叫了一声。整个过程中,他把她那件已经被血浸湿的衬衫接在手臂下边,细心地不让血弄脏厨房地面。最后还是有几滴血落到了塑料地板上,不过丽赛过后擦拭时,实在难以相信只有这么点儿。厨房里有只吧台凳,她平时切菜时坐坐,甚至洗碗时也坐(每天上班站八个小时之后,你会随时想要坐下),斯科特用一只脚把它勾过来,自己坐在上面,让手上的血滴到洗碗池里。他说,他会告诉她该做什么。

“你得去看急诊,”她跟他说。“斯科特,你不明白吗!手上全是神经!你想让它失去功能吗?完全有可能的!我说真的!你要是怕他们盘问你,你可以编点故事,你不就是编故事的吗,我会帮你说-”

“要是你明天还想让我去,咱们就去,”他回答。现在他已经完全变回了平常的自己,理智、迷人,而且有一种催眠般的说服力。“今晚我死不了,血差不多已经止了,再说—你不知道周五晚上的急诊中心是什么样子吗?酒鬼大联欢!周六一早去要好得多。”现在他冲她笑了起来,引得她也想冲他笑。她强忍了一下,但终于没忍住。“还有,兰顿家的人都好得快。我们必须这样。我会教你该做什么。”

“你这样子,倒像是已经用温室玻璃割过自己好多次了。”

“没有,”他说,笑容凝固了一下。“直到今晚,从没用过温室玻璃。不过我学过一些治伤的本事,保尔和我都学过。”

“他是你哥哥?”

“是。他死了。打一盘温水来,丽赛,好吗?温的,别太烫。”

她想问很多关于他哥哥的问题

(爸告我和保尔好多遍)

她从没听说他有哥哥,但现在不是盘问的时候。她也不想再逼着他去看急诊了,至少现在算了。即便他同意去,她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开车把他送到,因为直到这会儿她还浑身发软。而且,他说血快止了也没错,血流得慢多了。

她从水池下拿出了她的白塑料盆(在猛玛店用7毛9买的),接了一盆子温水。他“扑”地一声把伤手按进去。一开始她还行—血的茎蔓在水底伸展开来,并没让她太发晕—但当他把另一只手伸进去开始轻轻搓洗时,水变成了粉红色,她赶紧背过脸去,问他干嘛又弄出那么多血来。

“我想把它们弄干净,”他说。“得等它们干净了,我才能”他迟疑了一下,“才能上床。我可以留在这儿,是吧?让我留下吧?”

“是的,”她说,“当然可以。”心里想:这不是你想说的。

洗完手之后,他泼掉了血水,省得她来做,然后把手掌给她瞧。湿淋淋的手掌比刚才看起来稍好些,但仍旧恐怖,如同切了花刀的鱼排,纵横交错的裂纹外面翻着粉红,里面泛着深红。

“我能用你那罐茶么,丽赛?我再给你买一罐,我保证。有张版税支票就要到了。5000多块。我的版权商用他妈妈的名誉起誓会给我。我说,知道他有妈妈真是意外。是开玩笑啦。”

“我知道是开玩笑,我还没傻到”

“你一点不傻。”

“斯科特,你要一整盒袋泡茶干嘛?”

“别管了,去找吧。”

她找到了茶。斯科特仍旧坐在吧台凳上,用一只手把盆子注满温水。然后他打开立顿袋泡茶的纸盒。“保尔想出来的。”他兴奋地说。她觉出那是一种孩子气的兴奋,语气类似于“瞧瞧我做的航模”或“瞧我配的隐形墨水”。他把茶包投进盆里,一共18包左右。它们在沉向盆底的同时把水变成了一种阴暗的琥珀色。“有点疼,不过效果真真棒。看!”

真真棒,丽赛在心里记着。

他把手伸进自制的淡茶水里,同时呲了呲牙,嘴唇苍白失色。“有点疼,”他说,“不过管用。真真管用,丽赛。”

“是啊。”她说。很奇怪,不过她想,或许多少有点防止感染或促进愈合的作用,或二者都有。她那家比萨饼店的厨师楚奇-詹德龙是《内线人》杂志的忠实爱好者,有时她也翻上一翻。几星期前她就正好在上面读到一篇文章,说茶对什么都有好处。不过,当然了,同一页上还登着明尼苏达发现巨人脚趾骨之类的消息。“是啊,我想你是对的。”

“不是我,是保尔。”他很兴奋,嘴唇上恢复了血色。好像他什么都没对自己做,她想。

斯科特用下巴点着自己的衬衣口袋。“帮我点根烟,宝宝。”

“你现在能抽吗?你的手都”

“能,能。”

她从他的胸袋中掏出烟,抽出一只塞到他嘴里,然后帮他点上。香香的烟雾(她一直喜欢那味道)舒展开蓝色的身躯,迎着满是污渍的低矮天花板飞上去。她想再问他一些关于怖呜,尤其是血怖呜的事。她已经猜到了几分。

“斯科特,是你爸妈带你们兄弟长大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