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抬起头,薄薄的双唇抿成了一条生气的线:“又来了,又来了!”

说罢,钟小魁只觉得有一团快得化成速读线的物体,从自己身边一擦而过,等他回过神来,眼前只留下一扇打开的门,谁开的,怎么开的,根本没看清。

然后,有短暂的厮打声从房顶上传来,跟着便是重物落地的声音,但很快就没了动静。

阿罗站在离孩子最近的地方,直到四周恢复了平静,才松懈下来。她是怎么从屋子那边突然出现在布帘旁边的,钟小魁没看见,就像他根本没看到她的丈夫是怎么冲出门去的一样。这就是修罗的本事。

两只修罗。但,她的丈夫,似乎还不知是修罗。他的身上,有别的东西。一对以人类为食的修罗夫妇,一屋人类的孩子,他能想到的关系,只有食客与食物。他们将这些孩子抓来,养大,吃掉…

钟小魁吸了口气,问:“你带我们来这里,就为了让我们观赏你的家庭生活?”

阿萝尚不及回答,一阵透着腥咸之气的疾风猛然穿过左侧墙壁,将堆在墙下的一堆废旧书包装散一地,一一个脸型尖如锥子的妖艳女人,露着口里两排虎狼一样的尖牙,就这么硬生生地从墙壁里钻进了小半个身子,那种只有野兽捕猎时才有的目光,不顾一切地投向布帘后那帮深睡中的小儿。可是,又前进不得的样子,像被什么人拖住了腿。

布帘里有了被惊醒的动静,阿萝忙挡在醒来的孩子前,顺手将布帘合得紧紧的。

钟小魁听到她在布帘后小声安抚:“不要往外看,爸爸在抓老鼠,乖乖睡觉。”

这老鼠真够大。钟小魁一个箭步上前,左手捏诀,念了声:“沉沉岳山,使役我念。出!”厉喝之下,他一掌击在那锥子脸的额头上,只见一个半透明的赤红掌印从他的手中飞离而出,从锥子脸的额头一路“推”了下去。在她号叫前的半秒,整个身体已被钟小魁的掌印推出了墙。而墙壁上,却连一道缝隙都没有留下。

钟小魁跑出门去,循声追到屋子背后。阿萝的家,是最靠里的一户,背后就是那座废弃工厂,在屋子与工厂之间,是一条只剩淤泥的烂河沟,河沟里,阿萝的丈夫拖住了一个一身红衣的女人,女女人的身体一直拼命朝上挣脱,挥舞的手臂像一双惊恐的翅膀。

“我找食物而已,你犯得着这么拼命么?不过是没人要的孩子。放开我!”女人怒吼,锥子脸几乎快淹没在她那一身刻意的红色里。

但,她没有被放开,只是被抱得更紧。

一道奇怪的光晕从阿萝的丈夫的身体里分离而出,在他的左肩上快速凝成一个没有形状的、不断蠕动的灰白色物体。

“我也需要食物。”阿萝丈夫很认真地说。

肩头的怪东西霎时分裂开来,一个巨大的脑袋赫然钻出,头顶一对青色的弯羊角,整个脑袋上看不见别的器官,只有一张嘴,一张几乎占去了整张脸的大嘴,嘴里没有牙齿,只有一条呈漩涡状的猩红舌头,边缘上布满了锯齿。

须臾之间,这舌头贪婪地扑了过去,将锥子脸的脖子缠住,嗖的一拽,看不清它从这个身体里拽出了什么,只见到一团火热耀眼的东西被它卷进了嘴里,转眼便吞得无影无踪。锥子脸的身体轻飘飘地落到了淤泥里,从头到脚包括衣裳,都变成了黑色,被风一吹,便成了一滩灰。

肩头的脑袋缩回了阿萝丈夫的身体,他拍了拍自己的胃,并不是很满意的样子。他转身往回走,钟小魁闪到一旁,想了想,快步回了阿萝家。

吃掉锥子脸的怪物脑袋,钟小魁见过,在他曾祖父的一本残缺不全的手札里。里头有一页,画着一摸一样的脑袋,脑袋下,是一条似龙似蛇的身体。画像下头,是曾祖父亲笔书写的两个字——饕餮。

孩子们在阿萝的安抚下,从短暂的惊醒中重新睡去。她蹲在地上,把散乱的废报纸旧杂志重新码好,说:“明天要拿去卖的。最近废书废报的卖价又跌了,以前六毛一斤,现在四毛。”

就在刚刚,她的丈夫若无其事地走回来,说了声:“没事了。我睡了。”然后便倒在屋里那床扁扁的席梦思上,呼呼睡去了。

林七七憋了很久,终于小声对阿萝说:“那个,我的身体…”

“麻烦再等一等。”阿萝冲她抱歉的笑笑。

林七七不敢再吱声了,鬼一样飘到钟小魁身边,委屈的拉他的袖子。

“我带你来,的确是让你看我的家。”阿萝起身,请钟小魁坐下来,“我并不喜欢说谎。”

“我不明白。”钟小魁环顾着这个修罗的家。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在这个家里。”阿萝认真的说:“你觉得哪件最值钱?”

加起来都不值钱啊…

“有话请直说。”钟小魁知道修罗凶残,但没听说过修罗说话这么拐弯抹角。

“你们PKD收费不菲。”阿萝有些羞于启齿,“这里就是我的全部财产,所以…我跟了你好几天,一直想找机会跟你正面对话。”

只是为了这个?搞这么多事只是为了这个?钟小魁有点哭笑不得了。

“我听说,你们的客户有给金条的,也有给宝石的,现金那就更不用讲了。可是这些我都没有。”阿萝苦笑道,看了了林七七一眼,“虽然心里过意不去,但,这个孩子的肉身,的确是打算拿来作为支付PKD的酬金。”

这算是有史以来最温柔的威胁了吧,难得她还能说得如此诚恳。

“你跟了我好几天,不光是为了鼓足勇气跟我对话,更是为了搞清楚谁最适合被你拿来当酬金吧。”钟小魁瞟了林七七一眼,“我身边,大概只有她最笨。”

“把我的身体拿来支付快递费?”林七七尾巴上的毛全竖了起来。阿萝低下头,连声说抱歉。

“成交。”钟小魁点点头,“但你必须马上把这个笨蛋的肉身还给她,生灵脱离肉体太久的话,就回不去了。”

“谢谢。我知道你言出必行。”阿萝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叠在一起的纸一样的玩意儿,层层打开,铺在地上。林七七的肉身,像张纸一向被她一直揣在身上。

“怎么变成这样?”林七七扑到地上,看着自己纸片一样的身体,“我以后还怎么见人?!”

“人类,本来就是一张皮罢了。”阿萝笑笑。

“回去吧!”钟小魁出其不意地在林七七背心一推,那倒霉孩子便趴倒在那“一张身体里。眨眼间,这“纸片人”便充气般慢慢膨胀起来。

阿萝拿来一张毯子,把正在充气中的林七七盖起来,对动弹不得也说不了话的她道:“忍一忍,不出一小时就能恢复原状。”

“要我替你快递什么东西?”钟小魁一边说,一边从书包里摸出空白的快递单,撕下一张给她。

阿萝迟疑了一下,接过单子,拿过笔,埋头仔细的填完,交还给钟小魁。他看了一眼,问:“你确定?”

单子上的内容很简单,要他快递的物品是“蜃街”,收货人是“阿萝”。

“确定。”她看了一眼熟睡的丈夫。

“这是一条街?”钟小魁又问。

“是,一条绝无仅有的街。”阿萝点头,起身道:“出来说话吧。”

两人出了门,阿萝坐到门槛上,把小板凳擦了擦,让给钟小魁。从头到尾,她对他都是礼貌且尊敬的。

屋外的世界仍是黑暗且凌乱的,偶尔有几声咳嗽从前面那些烂棚子下传过来。

“这里住的都是流浪者。”她回头看了看家里,“那些孩子,包括青龙,也是。”

“是你收养的孩子,还是搜集的食物?”钟小魁看着这个隐没在黑暗里的女人,她毕竟是一只修罗,哪怕她之前所做的一切都表明,她是个平凡乃至卑微的家庭妇女。

“他们曾是别的修罗的食物,被我抢走了而已。”阿萝回过头,“我很久都不以人类为食了。”她在身边的杂物堆里摸索,找出一盏用易拉罐做的灯座,点燃里头剩余的蜡烛,放在她跟钟小魁之间的地上。烛光里,她笑着把脑袋偏过来,说:“你家里的人,应该告诉过你,修罗是不会长白头发的,也不会老的吧。”

钟小魁凑上去一看,她的鬓间,果见已有几缕银丝。

“但,不吃人的话,就会慢慢变老。而且会变丑。”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刚才那只女修罗长得很漂亮吧。很早很早以前,我比她漂亮多了。我丈夫也是。呵呵,那时候的他,只怕现世最英俊的电影明星,都敌不过他呢。哪像现在这样,像个落拓的中年人。”

“不吃人的修罗?”钟小魁对于这个概念是陌生的,或者说,他根本不信,修罗的凶残不仅在于吃人,它们连同类都吃。

“你不信的,对吧。”阿萝看着地上的灯,“修罗生来就是被三界遗弃的怪物,捕猎与进食就是我们最大的乐趣。我们最喜欢的,是那些被遗弃的生物,他们身上有独特的味道,很容易被我们闻到。吃掉这些“弃物”时,他们血液里暗藏的恐惧与悲伤,总是带给我们额外的满足。”

钟小魁皱眉:“一点罪恶感都没有么?我听说修罗虽然残忍,但它们跟别的怪物不同的是,它们有人类的感情与思维,哪怕一丁点。”

“没有。”阿萝干脆地回答,“那时我们的想法是,不过是被遗弃的东西,被遗弃就表示他们没有存在的价值。吃掉他们,只是为这个世界清理垃圾。我丈夫的想法跟我一样,那时我们相识,但并不友好,甚至敌对。他会抢走我的食物,我也会抢走他的。我们深知比赛谁吃的遗弃物更多。那一次,我们在另一个国家,吃掉整整一个难民营的人。剩下最后一个孩子,眼睛看不见,抱着我的腿喊妈妈。我犹豫的刹那,他把孩子吃掉了。说,反正这孩子也没人要了。”她自嘲地笑笑,“那晚,我们坐在城市最高的地方,脚下是连绵的战火,我问他,吃人,是不是仅仅因为饥饿?他说,吃人时才感觉自己是存在的,有奇怪的满足感。何况,吃的只是遗弃物,算是做好事。我没有回答,一直坐到天亮,我才说,为什么吃掉的遗弃物越多,反而觉得自己才是真正被遗弃的那一个?他答不上来。”

这时,门口一阵响动,那只小狗用嘴把门拱开来,在阿萝身上嗅来嗅去。

她把它抱在怀里,检查它的伤腿,说:“一只流浪狗被几个地痞拿刀割着玩,我见了,就把它带回来。这些年,被扔掉的猫猫狗狗越来越多了。”她摸着小狗的耳朵,“那天之后,我跟他说,试试不吃人怎么样?以一百年为限吧。以我们的力量,就算不吃人类,一百年也不会饿死,顶多像常人一样老去。他说我疯了。但是,最后的最后,他同意了。但条件是,一百年之后,他要吃掉我。呵呵。然后,我们就以夫妻的名义,在世间开始了新生活。我们在各个城市里最底层的地方住下,这些地方往往最多遗弃物,也是修罗最喜欢的觅食场。我们赶走来觅食的同类,救了许多懵然不知的人。但,只要世上还有被遗弃的生物,修罗就永不消失。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好像越来越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当青龙第一次喊我妈妈的时候,那从前吃多少人都不会有的,真正的满足感。”她的脸上有了一种从没见过的光彩,“这么一路走下来,我跟他才觉得,‘被需要’才是我们最好的食物。吃掉被遗弃的东西,不如把他们带在身边来得好。与其说是我们救了一半的弃儿,倒不如说是他们让我们摆脱了生来就刻在骨子里的堕落又空虚的烙印。”

小狗舔着她的手,漆黑的眼睛可爱地转动。

“为什么要过得这么困难?以修罗的本事,你们完全可以过更好的生活。”钟小魁想到那碗面条,身后那个贫困的家,还有那一箱值不了多少钱的十字绣。

“吃人是我们唯一的本事。”阿萝把小狗放回箱子里,坐回来,“记得曾有一个追杀我的道士说,你们修罗是世上最肮脏的存在。所以我想用最干净的方式,把我的孩子养大。我不吃人,容颜会变得老而丑,我没有念过书,更不太懂得人情世故、交际法则,所以我能赚到的钱很少。他也一样。我们打零工,捡破烂,绣十字绣去卖,钱都是这样来的。虽然少,但是真的很干净。而且我们已经存够了青龙的学费,明年他就可以去念小学了。至于那碗面…”她从兜里掏出几块钱还给钟小魁,“那天青龙不舒服,吃不下东西,就想吃葛记的排骨面,我去了才发现钱包丢了,剩下的零钱不够。真是谢谢你。”

钟小魁犹豫片刻,收下了这几张纸币,笑:“你们完全可以吃掉任何一个有钱人,然后拿走他的一切财物。”

“还是现在这样的生活,比较踏实。”阿萝连连摆手,旋即,他的脸色变得深沉,“我以为我们可以安稳走过一百年,但一个月前,有个男人来家里找我们,说他的孩子在附近走丢了,给了我们一张照片,,说如果发现孩子的踪迹,请立即通知他。

然后人就走了。但当天晚上,我半梦半醒时,发现摆在桌上的照片里,突然爬出一团灰色的东西,眨眼间便跳到了我丈夫的嘴里。我叫醒他,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嘴里也没有任何东西。还说我做梦看花了眼。可是,从此以后,他就变了。白天总是精神恍惚,有时候,一到晚上就出门去,天亮才回来。短短几天,他的模样开始变得年轻。问他去了哪里,他想不起来。让他照镜子,他说没看出什么变化。那天他出门去,我也跟了出去。他竟去了极远的一个小城,一个巨大的兽头从他的肩膀长出来,兽头的力量,加上修罗的速度,这座小城在几分钟之内就再无活人。“她的呼吸变得急促,“我根本阻止不了他。眼看着那些人变成了灰烬。我去追他,却见他跑去了一座山头,那个留下照片的男人竟也在那里,那兽头里吐出一团发亮的玩意儿,被他装进一个小瓷罐里。我听到他说了句,做得好。然后就消失了。那兽头缩进我丈夫的身体,他倒在地上,人事不省,我将他带回家,足足睡了两天才醒来。问他到底怎么了,他又不记得。只说累,然后说饿。什么都要吃,连红薯白菜都吃个精光。”

“除了这些,他还有什么地方有变化?”钟小魁问。

“脾气变得古怪,而且暴涙。前天还对着孩子们发脾气。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阿萝皱起了眉,“最可怕的是,就算那兽头没有出现,他还是会吃人。背着我,偷偷吃。那些白天没有给过我们好脸色的人,以前我们从不与他们计较,但现在,只要遇到这样的人,他就会在夜里跑去吃掉别人。那天在面馆的事,我根本不敢跟他提起,谁知被住在前头的那个老叫花子凑巧看到,在他下班回来时讲了给他听。等我知道后赶去面馆时,一切都晚了。”

现在,钟小魁明白了,为什么葛老板的店里,一点食物都没剩下,敢情这家伙吃了葛老板还不够,把他店里的东西扫荡光才罢休。

“你讲了这么多背景,跟你说的那个蜃街有什么关系?”他在脑子里仔细搜索关于蜃街的一切,但毫无收获,他根本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一个地方。

“蜃街是个可以买到任何东西的集市,任何东西!”阿萝如是道,“蜃街就在一个叫‘这里’的城市里,但从我们这个世界到‘这里’,有一扇门,这扇门有一把锁,我试过无数办法都打不开。”

“你凭什么觉得我打得开?”钟小魁不觉得自己长得像把钥匙。

“凭你姓钟。”阿萝说道,“你身上流着跟别人不一样的血。你也是我唯一能找到的,可以帮我的人了。我的朋友,只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者。”

“你要去哪个地方买什么?”

“买那个兽头的消失。”阿萝决然道,“我要还孩子们一个原来的爸爸。”

钟小魁沉默,思索。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奇怪的地方,但就是没听说过蜃街,去一个完全未知的地方,危险系数太高。

“钟先生,我带你来这里,不光是要跟你谈生意。”阿萝恳切地说,“我是把事实放到你面前,你也不想有更多的人死于非命对不对。我无法保证他下一次失常是在什么时候。”

“如果只是解决这个问题。”钟小魁站起身,“我有更彻底的办法。”

阿萝也站起来,说:“对你来说,杀掉的是修罗。但对里面的孩子,你杀掉的是他们的父亲。”

空气略略有一点紧张。

大门被人推开来,青龙揉着眼睛站在他们中间。

“妈,爸爸咳得好厉害。”阿萝一听,忙进了屋去。

青龙抬头,望着钟小魁,问:“哥哥,你要杀掉爸爸?”

“你听错了。”钟小魁拍拍他的脑袋。

“我的手是被怪物吃掉的,爸爸打跑了怪物,带我回家。”青龙认真地说,“如果你要杀掉爸爸,我长大以后会为他报仇的。”

看着孩子光秃秃的手腕,钟小魁微微一怔,他蹲下来,摸着他刺猬一样的头顶:“青龙这个名字很特别啊,谁给你起的。”

“爸爸起的啊,他说青龙是一种很厉害的动物,有四条腿,每条腿都有五个爪子,如果不小心被砍断了腿,它也会再长出来的。”青龙有模有样地说着。

这个故事编得真蹩脚。钟小魁站在门口,望着这个特殊的家庭,伸了个懒腰。

屋里,恢复原貌的林七七掀开被子,转动着眼珠。

“我就知道那个死丫头不会安分守己。”钟小魁抓起背包就往房门外冲。

他到底还是跟阿萝一道,来了“这里”。

从阿萝家回来的翌日晚上,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钟小魁在阿萝的带领下,去了市郊的垃圾处理场。然后,两人手拉手跳进了垃圾焚化炉里…

等到眼前重新敞亮起来时,钟小魁发现自己已然站在一道高大威武的朱漆大门前,四周全是五彩流云,而一把造型奇特的大锁,正正挂在上头。

解开这把锁,对他来说确实不费吹灰之力,它只是世上最最简单的封印。

大门后,是一条掩在密林里的石板路,天空中星月闪烁,四周和风起舞,走在这样的地方,确实心旷神怡。但,钟小魁总觉得两旁的深深树林里,有奇怪的眼睛在注视自己。

走了不多久,二人便看到一座写着“这里”的城门,也是彩云缭绕,宛若仙境。阿萝看得热泪盈眶,连声说:“到了到了!”

原来真的有这样神奇的地方。

不过,钟小魁万没想到的是,以为一切顺利,只等蜃街开市时,林七七居然出现在‘这里’,还被人像猴子一样关在了笼子里。

他冲出店门,循着那三头犀牛的去向追了上去。

可是还没迈步,他就被癞蛤蟆店小二死死拽住了。

“客官,您这么疯狂是为哪般?”癞蛤蟆翻着眼珠,“您该不会是想跟阿蜊二少爷抢姑娘吧?”

“什么二少爷大少爷,放手!”钟小魁急道,眼见前头只能隐隐望见犀牛屁股了。

“阿蜊二少爷是蜃街的拥有者阿蛤大少爷的弟弟,他们两兄弟是这里的最高管理者,阿蜊少爷每年都会娶一个老婆,很多光棍羡慕嫉妒恨,常有不要命的土匪去抢亲,但最后都被阿蜊少爷变成水蒸气了。小的看你是外来客,又给小的口香糖吃,才提醒你不要乱来,否则你没命回去啦!”癞蛤蟆呱啦呱啦地说完,才对他附耳道,“那姑娘若真跟客官有密切关系,若客官你本人真的很能打的话,建议你租下本店跑的最快的交通工具,在蜃街开市前的当晚去抢亲吧,二少爷每次娶了新夫人,都会在那个时候带她去逛街。你若打得过他,就带着你心爱的姑娘跑路吧。”

“又想要口香糖?”钟小魁斜视着好心的癞蛤蟆。

它笑眯眯地点头。钟小魁把剩下的口香糖都给了它,不禁问了一句:“为什么你那么爱吃口香糖?”

癞蛤蟆眨巴眨巴眼睛,说:“它让我想起我的主人。我还是一只真正的癞蛤蟆的时候,我的主人每天都训练我跳高,然后跟别人养的癞蛤蟆比赛,赢了的话就奖励我口香糖吃。我真爱吃这个呀!”

然后呢?”钟小魁佩服那些拿癞蛤蟆当宠物的高人。

然后?”癞蛤蟆撇撇嘴,“然后主人找到了别的玩具,好像是会唱歌的鸟,然后就把我装进口袋里扔掉了。再然后,一辆摩托车把我扎死了。没了。”

钟小魁一愣。

“这里都是没人要的东西。”癞蛤蟆嘎嘎一笑,“来来,客官跟我来,小的包管给你挑一个最好最快的交通工具。”

最后,当钟小魁跟阿萝各自骑着一头玩具大猪往云沙台赶的时候,他一直很沉默。这就是最好最快的交通工具!

当天上的银月移到“箭靶”中心时,他们刚刚好赶到。云沙台附近欢呼涌动各种奇奇怪怪的物体或者人类,翘首望天。

一道蔚蓝的光束从空中洒了下来,正好垂到那座云沙台上,一条宽宽的楼梯从台上一级一级出现,一直没入了月亮里。台下,那辆白色的公共汽车咔嚓一声开了门,一队看似正常人类的人从车上走了下来,领头的,是一只毛都快掉光了的老猫,它举着导游用的小旗,吆喝着:“跟上啊跟上啊!”

仔细一看,这些人大都穿着睡衣,一脸惊恐的样子,但都说不出话,只能身不由己地跟着老猫走上楼梯。

所有人都骚动起来,但大家只是围观,没有一个当地居民走上楼梯去。他们只是站在楼梯前,用各种表情仰望那一队穿睡衣的人类,但没有一种表情跟“友好”有关。

阿萝跟钟小魁穿过人群,当他们踏上第一级楼梯时,围观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所有人都用怪异的眼神打量他们,但无人阻止。

“这些家伙的眼神很古怪,上去之后小心一点。”钟小魁对阿萝低声道。阿萝点头,又紧张又期待。

两人继续往上走,越往上,空气越清新,比吸纯氧还舒服,脚下是空的,但有一股力量托着你向上走,奇妙的感觉。钟小魁屏息静气地走,走了很久才走完最后一级楼梯,抬头一望,一条不长也不短的小街,在薄薄的云雾中铺开在他的面前,干净又简单,天上仍是柔亮的月光,两边是空空的摊档,看不到摊主,也没有顾客。在他们之前上来的那些人呢?

“这就是你说的,可以买到任何东西的地方?”钟小魁环顾四周,连说话声都有回音,“鬼都没一只!”

阿萝显然没想到迎接她的会是这样一条空荡荡的街。他们在街上晃了两圈,没有任何收获。这里除了这条街,四下都是云雾,离街道越远,云雾越浓。

“喂,还做不做生意了啊!”钟小魁站在街中间,大声喊。回声,回声,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