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对阿哥一向都很好,对蝶翅也很好很好!”蝶翅抢在阿鹏之前回答道:“可是,好归好,惩罚是惩罚,不能混为一谈的。阿嬢,你说对不对?”
这个狡诈丫头!帕果瞪着蝶翅,凶狠的样子一点都没有什么杀伤力——都知道他不过是看着凶狠,可但凡是家人,都可以欺负一下,在座的哪里还有人会被他的眼神吓唬到啊!
“阿爸,别瞪了,小心一会儿眼睛疼!”玛琪不痛不痒的说了一句,大家又大笑起来,海燕爸同情的拍拍帕果的肩头,道:“姐夫,还是趁着今天晚上还能喝酒,多喝一杯,明天我保证你连酒味都闻不到的。”
“一边去!”帕果给了他一下,郁闷的道:“不能喝酒的时候最好闻不到,你不知道闻得到喝不到更难受啊?”
“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有时间一定要过来找我啊!”蝶翅还是很舍不得刚刚认识的海家姐妹,海燕海花不用说,刚见面的时候就相处得很好,海英虽然一开始很不对盘,但两个人拼了一次酒之后,反倒成了相处最好的,明天已经是出来的第七天了,怎么都该回去了,蝶翅有点想家,可也很舍不得这些爽朗的朋友。
“会的!”海英直率的笑着道:“等我们有时间就约着去喜州找你,我听阿姑说了,你们家在喜州很有名气,随便找个人都能够问到你们家在什么地方。到时候,我一定带着我喜欢的阿表哥一起去。”
“这个送给你们!”蝶翅用手腕上取下细细的银手镯,那是阿德专门给她打制的,很细,只比绣花针粗一点点,一只不好看,也没法看,可是她手上整整带了二十六只,那就不是一般的漂亮了,举手投足间,还能听到相互碰撞产生的清脆响声,是蝶翅最喜欢的饰品之一。她将二十六只手镯给了海花八只,海燕海英各九只,笑着道:“虽然少了点,可也还是好看的!”
“你不是喜欢这个吗?”海英指了指自己身上背的挎包,鲜艳的色彩,精细的绣花都让蝶翅十分的喜欢,她笑着道:“我没有带新的过来,不过这个也是我来的那天才刚刚用的,就把这个送给你,你可不要嫌弃啊!”
蝶翅欢喜的点头,她怎么会嫌弃呢?这可是朋友的一番心意啊!
一顿饭之后,娇娇将自己最喜欢的头花送给了海花,蝶翅除了手镯之外,还把自己的头花也贡献出来给了海燕海英,而娇娇得到的是海燕爸送的一整只小熊猫的皮,那东西她倒是用不上。可不管是送给阿爸阿哥还是留着以后送给情郎都是很好的礼物。
玛琪和蝶翅娇娇没有交换什么礼物,她们见面的机会多得很,这一次蝶翅过来的时候就给玛琪带了不少的礼物。
第二天离开的时候,蝶翅他们可以说是满载而归——海娜刚刚腌好的两条麂子的后腿;不大不小的一坛野蜂蜜,一坛子泡了马蜂的酒;海家姐妹送的礼物,甲亚给她们抓的松鼠;还有那让她们分别时都忍不住红了眼眶的情谊…
? 第六十一章 无题
“蝶翅,你绣的帕子就是要好看很多!”娇娇欢喜的拿着蝶翅给她绣的帕子,眼睛弯弯的,十分的开心。
“你喜欢就好!”蝶翅微微一笑,已经习惯了娇娇的赞美,她头都不抬的专心看着刚刚进来回来的一支马队的货物账单,那是已经清点、入库之后报过来的,一起送过来的还有他们进货的单子。
自从去年秋天阿奶生了一场大病,身体不像以前那么健朗之后,杨谭林就没有再带马帮出去,而是留在家里管一管铺子,抽出很多的时间陪陪老伴和家人。用他的话来说,阿奶这一辈子跟着他吃了不少苦,也过了些衣食无忧的好日子,就是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太少。现在,女儿女婿能够当家了,孙子已经熬了出来,除了年纪小,阅历还差了一点之外,已经是一个不错的马锅头了,孙女有出息,是喜州叶榆都有名的才女,他也没有必要抓着所有的事情不放手,还是和老伴趁着骨头还算硬朗,还能到处走动,两个人一起多去走走、玩玩,不要等到都走不动了,想玩都玩不动了。所以,他除了偶尔到铺子里面走一走,去仓库里面看一看,剩下的时间,不是和阿奶去亲戚朋友家串门,就是爬爬苍山,或者扛着鱼竿到洱海边钓鱼,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悠哉。
阿德和阿鹏父子两个都在马帮上行走,阿德主要走大理到拓东城的路线,阿鹏主要走大理到丽江这一段,而从大理到缅甸则是由杨家马帮两个很得力的马锅头高荣华和吴宝庆两人走,杨雪素则管着铺子和货物到了之后的安排,蝶翅也跟在她身边帮忙,十四岁的蝶翅不管是管账还是各种货物的管理都很有一手,是杨雪素最得力的帮手。而令杨家人自豪,也让蝶翅觉得啼笑皆非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有了“才女”的名号。
蝶翅第一次是从一脸与荣有焉的阿勋的嘴巴里听到这样的称呼的,而她的反应是将刚刚喝到嘴里的茶水一口喷了出来,猝不及防的阿勋就那样被她用口水“洗礼”了。
什么是才女?那是才华横溢、德才兼备,令无数的人敬仰的女性,譬如名垂千古的蔡文姬,再譬如词国俊杰的李清照,她们可是公认的才女,而自己凭什么能够被称为才女?
蝶翅的吃惊和不解阿勋不是很能理解,不过他却坚信蝶翅确实是才女。为什么?这还不简单,蝶翅能读会写,不认识的字极少,能够写一手十分好看的毛笔字,记账、算账、对账更是又快又准,算盘打得也好,除此之外,能够出口成章——叶榆城的读书人说了,杨蝶翅不但四个字的成语说得溜,不时的还能够冒出几句诗词佳句来,虽然都是前人所写,可也证明了她是认真读过书的人,这样的女子不是才女是什么?
听了阿勋的解释,蝶翅淡定了——能不淡定吗?整个叶榆城,要找能够将算盘的啪啪响的女人没问题,阿勋妈心算口算都十分的溜,可要找一个能读会写的女人就有些难度,要找个能够写得一手好字的那就是难上加难,这么看来,自己还真个是“才女”了,虽然这个称呼实在是让她感到恶寒。
已经十七岁的阿勋长得一表人才,跟在张焕振身边走了六个年头,让他自小就比同龄人沉稳的他不但早早的脱去了稚气,更多了些成熟男人才有的气质,因为走马帮的风吹日晒,让他的皮肤也呈现一种健康的黝黑,显得英武很多,脸上总是带着阳光少年独有的灿烂笑容,让见了他的人不但顿生好感,也很愿意和他接近,自幼就比旁人略高一些的个子现在更显得挺拔,不过…
蝶翅对这一点只是撇撇嘴,有点酸葡萄心理的说,那不过是矮个子里面拔高个而已,阿勋其实也不过一米七五左右,要是在前世,那不过是还算可以的个子,可是在这里,除了人高马大的藏家人以外,还真是没有几个长得高的,阿鹏不过一米七左右,让蝶翅十分不满的是自己居然还不到一米六,仅有一米五多了一点点,就算自己现在才十四岁,还有成长的空间,可是估计也没有可能突破一米六大关了——杨雪素不到一米五五,阿德稍高一些,可也就是一米六五的样子,阿鹏长到一米七已经是意外之喜了,而她估计没有多少希望了。
在女人普遍一米六以下,男人普遍一米七以下的大理,阿勋还真的是鹤立鸡群,属于那种让大多数人仰望的高个子,令蝶翅极为不爽的是自己也属于那种需要仰望他的人之一——她不爽的时候完全忘记了,阿勋在她面前极少会站在她的前面,不是在她的身侧就是在她的身后,要不然就是坐着或者半蹲着,从来不让她仰视自己。
蝶翅是叶榆城很多人眼中的才女,是一个聪明能干、勤快美丽的姑娘,在叶榆城也好,喜州也罢,喜欢她的小伙子不在少数,娇娇的堂哥董志伟就十分的喜欢她。只要有时间,总是会来找她,就算什么都不做,光是看着她也都能够自顾自的傻笑起来。不过,董志伟从来就不是蝶翅烦恼的对象,他喜欢蝶翅,喜欢的十分单纯,只为喜欢而喜欢,没有更多的奢求,也没有给蝶翅任何的压力,让蝶翅头疼的是扎旺的孙子,江边卓玛的小儿子扎西多吉。
那小子十五岁的那年第一次见到十三岁的蝶翅,一眼就喜欢上了蝶翅,他对蝶翅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是扎西多吉,我很喜欢你!”让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蝶翅傻了眼,让周围所有的人笑晕了过去。喜欢就喜欢吧,蝶翅也不觉得有什么好或者不好的,可是那小子居然一直鼓吹着让蝶翅嫁给他,如果蝶翅不想嫁也可以,他是家里的老三,是不用继承家业的,他很愿意“嫁”给蝶翅,嫁到杨家来。他的话让原本就舍不得蝶翅嫁到别人家的阿鹏连连点头,忽然之间看他顺眼了。
扎西多吉是个热情爽朗的小伙子,不过他的热情对蝶翅来说就像太阳——远远地晒一晒还可以,离近了可是烧死人的,还是进而远之的好。自从认识蝶翅,每次都马帮前往拓东城或者缅甸,扎西多吉都会自告奋勇的担任二锅头一职,为的就是路过喜州的时候能够和蝶翅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而蝶翅每次都是避退不迭。
可能是因为习惯成自然,蝶翅更愿意和阿勋在一起,他不会用扎西多吉那种几乎要烧死人的眼光看自己,也不会像董志伟一样和自己说着说着忽然傻笑,只是很自然的说说笑笑,会和自己讲述他在走马帮见到的壮丽景色,奇闻异事,也会向自己诉诉苦,说说走马帮的艰难,会和自己回忆曾经的欢乐,也会一起憧憬美好的明天。
阿勋是叶榆城十五岁到十八岁这个年龄段中颇为出彩的小伙子之一,长得好,能说会唱,不过十六岁,已经是一个不错的二锅头了,如果不是因为叶榆城大多数姑娘都知道阿勋对蝶翅的心意,跟在他身后的姑娘一定会比现在还要多。
“阿勋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娇娇将手帕收好之后道:“他们已经出门四十三天了,怎么还没有回来啊?”
“就这两天吧!”蝶翅对好了进货单和入货单,损耗很小,看来路上没有遇到多少的恶劣天气,这一批货等到明年天气转暖之后出出去会很不错,总的来说今天的生意比去年更好,收入有了很明显的提高,晚上回去和阿妈、阿公商量一下,过年的时候要给所有的伙计们包一个大红包才是。
“这两天是哪一天啊!”娇娇无力的呻吟了一声,她觉得时间过得真是很慢——别误会,她可不是想阿勋了,她和阿勋的关系还是和刚刚认识的时候一样,见了面就吵,不见面的时候总是喜欢和蝶翅说对方的不好,她想的是另有其人。
“怎么,想阿南了?”蝶翅将货单收好,笑着对一脸无力的娇娇道,他们两个似乎从那年到帕果家过完火把节后就不一样了,娇娇还是那个娇娇,对谁都很蛮横,但对阿南除了蛮横之外,更多了一些情愫,只要阿南没有随张焕振赶马,两个人就三天两头的见面,在一起说说笑笑也好,去阿勋家的小酒馆帮忙也罢,总是形影不离。而阿南对娇娇言听计从,每次出门回来总不会忘记给娇娇带一份礼物,给她一份惊喜。
“是有点想了!”娇娇直言不讳的道:“我昨天还直接到他们家去问他们什么时候回来,结果又和阿南妈吵了一架…蝶翅,你有没有觉得阿南妈越来越讨厌了?”
“我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她一两次,怎么知道她是不是很讨厌?”蝶翅摇摇头,实在是不理解,娇娇和阿南的感情好,张焕振对娇娇也从来都是和颜悦色的,可不知道为什么,阿南妈和娇娇却像是仇人似地,两个人就没有说是和和气气的说过话,每次见面都要吵架,蝶翅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可是她们这样相处实在不是一件好事情,蝶翅把东西收好后正色道:“可是娇娇,不管她是不是很讨厌,她终究是阿南的阿妈,是长辈,你就不能忍让一些,不要总是和她一见面就吵?”
“当然不能!”娇娇白了蝶翅一眼,道:“她每次见我都是那副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鬼样子,我凭什么受她的气?再说,她那个人就那副德行,你越是让着她,她就越是嚣张,我才不会让着她呢!”
“可是这样下去会影响到你和阿南的。”蝶翅很担心这样下去娇娇和阿南不会有什么结果,阿南妈要是执意反对的话,两个人很难有结果的。
“我和阿南是我和阿南,与阿南妈没有关系。”娇娇耸耸肩,一点都不认为这是一回事情,正说着,一个梳了两个小辫子的小丫头乐颠颠的跑了过来,笑呵呵的道:“阿姐,阿哥他们已经到下关了,正在卸货,他托人带话过来,说明天一早看你去。”
“阿勋他们回来了?”娇娇比蝶翅还激动的跳了起来。
“嗯!”来的是阿勋的妹妹阿媛,大名张媛媛,当年的双胞胎之一,她笑得甜甜的道:“阿南哥也回来了,也要到明天才能过来。”
“终于回来了!”娇娇脸上瞬间笑开了花,然后恶狠狠的道:“该死的阿南,阿勋记得给你报个信,他怎么不会给我报信?等明天见到他看我怎么收拾他!”
蝶翅摇摇头,实在是不知道该说她什么了。
? 第六十二章 我喜欢就好
“阿勋会过来吃早饭吗?”杨谭林问了一声正在院子里面给花浇水的蝶翅,他们都刚刚起床一小会,荷花妈正在做早饭,杨谭林一早就让人将家里的母鸡给杀了,正炖在锅里呢!
“不知道,我昨天没有见着他!”蝶翅摇摇头,昨天到铺子快关门的时候阿勋都还没有到叶榆城,可能是在下货,没有赶回来,让一直等着他,想从他的嘴里知道些阿南消息的娇娇失望而回,蝶翅虽然也有些想念阿勋,却被娇娇的表情给逗笑,也就没有那么急切了。
“昨前天他阿公和我商量,说是家里这几年还是有些不少的积蓄,明年下半年想要买上三四十匹马,组一支自家的小马帮,别的线路暂时不走,就走大理往返缅甸这一段路,等过两年,马帮走得顺了,阿勋也更有经验一些,再考虑要不要走别的线路,还问我这样做是不是妥当。”杨谭林说这话的时候小心的看着蝶翅的表情,阿勋喜欢蝶翅那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的事情,除了总是有一种被人抢了妹妹的危机感的阿鹏之外,其他的人对这件事情虽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但也都是乐见其成的。
阿勋是个不错的小伙子,知根知底的,他阿妈和阿公阿奶又都是看着蝶翅长大的,都很喜欢蝶翅,要是他们两个的感情好,两家人结亲也是不错的,别的不说,性子软和的蝶翅不会受婆家人的气那是肯定的事情。
“这个事情我也听阿勋提起过,不过他和我说的是再过两年,他想走两趟德钦,熟悉一下那里的路线。”蝶翅浇完花,从耳房里舀了半瓢玉米倒在墙根下的盆里,顺后将笼子里面的孔雀放了出来——那些孔雀就是当年阿勋带回来的那几只孔雀蛋孵出来的。四只孔雀蛋坏了一只,孵出了两只公孔雀,一只母孔雀,小的时候就和鸡一样,长得不怎么出众,也没有多漂亮。可是长大了就不一样了,不但羽毛光彩夺目,漂亮的让人见了就喜欢,还因为只有一只母孔雀,两只公孔雀居然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讨好异性。不但经常性的开屏,显耀着自己靓丽的羽毛,相互之间争奇斗艳,在母孔雀没有吃食的之前,两只公孔雀绝对不会去抢食,很有绅士风度。
母孔雀倒也经常下蛋,不过蝶翅并没有将它们孵化出来。孔雀毕竟是孔雀,不是家鸡,养两三只玩玩也就够了,养多了也没劲——蝶翅可不能依着阿鹏的说法,当鸡来养,养大了杀来吃,就算是暴殄天物也不能那么做,实在是有些残忍。阿勋是反对阿鹏的说法的,不过并不是他有什么更高明、更有深度的思想,而是一个很实际,让蝶翅很无言的理由——孔雀肉粗糙,没有鸡肉好吃,还是不要浪费粮食了。
附近有些人家听说杨家有养孔雀,有过来看稀罕的等孔雀下了蛋之后过来讨了几个回去孵化,也有那种将孔雀养大了杀来吃的。还有人特意端了煮好的孔雀肉送到杨家来的,蝶翅虽然很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忍心将那么美丽的鸟儿杀来吃,但也忍不住好奇的尝了一口——还真的如阿勋说的,不大好吃,肉很粗糙,没有鸡肉好吃。而阿鹏吃了一次之后,也就没有了养孔雀吃的兴趣了。
“阿勋想的不错,等他过来我和他好好的谈一谈,有的事情还是不能太急,慢慢来比较好。”杨谭林听到蝶翅的说法点点头,张阿公和他商量的时候他还担心那孩子年轻,不懂事,以为自己在大理和缅甸这一段路上走了几年就是老手了,有想要好好的教育他一顿的念头。现在听了蝶翅的说法他也就放心了。要知道,最好的马锅头不是在哪一段路上走得顺溜,而是要能够从缅甸到德钦、到西藏、再到尼泊尔等地方都能够走得很顺溜,或者应该和江边卓玛商量一声,让他有机会跟着走一趟相对完整的马帮之路,了解每一个地方需缺的东西和特产,那样的话不但能够更清楚自己运送这些货是销到什么样的人手里,更能明白各种档次货品的价值,更精准的掌握该进什么样的货。
“经验是慢慢累积而来的,可不能因为着急就乱来,阿勋不是没头没脑的人,不会做那样的傻事。”蝶翅搬了一个小炉子,慢慢地烧着水,然后麻利的将茶罐、陶罐什么的都拿了出来,摆在院子里习惯坐的位置,认真仔细的给杨谭林烤茶。杨谭林的茶瘾很大,他每天早上第一口下肚的一定是茶水,每天晚上睡觉前喝的也是茶水,不同的是,早上他要喝烤茶,晚饭之后喝的就是醇香的普洱茶,蝶翅现在也有那样的习惯,喝一杯醇香的普洱茶能够促进睡眠。
“你少喝一点!”杨谭林很满足的靠着柱子,面带微笑的看着蝶翅熟练地抖动着茶罐,为自己泡上一杯浓浓的、香醇的烤茶,自己端着茶水,满意的喝了一大口,却不满的看着蝶翅为自己倒了一杯茶,道:“你已经很瘦了,就少喝一点。姑娘家家的,太瘦了不好,还是要胖一点才好。”
“阿公,我现在刚刚好,一点都不瘦。”蝶翅不是很认真的回了一句,说实在的,她觉得自己现在确实是刚好,没有赘肉,但也没有很瘦,可是杨家老老小小的都一致认为她瘦了些,还要再胖些才好。
白家人以白为贵,以胖为美。蝶翅以前都认为那是物以稀为贵的原因——大理地处高原,日照很强,加上一年四季不断地风,这里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的都很黑,而这里的人大多数也都很瘦,想要找一个很胖的还真是不容易。可是现在,蝶翅知道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以白为贵,那是因为白家人崇尚白色,而以胖为美则是习俗和环境造成的审美观念。第一,瘦的人没有胖的力气大,白家不管男女都是要独当一面的,女人没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习惯,她们走路、做事风风火火的,在家里的地位从来就没有低过男人,白家的女人没有当病西施的资格,要是太瘦了可不行;第二,瘦的人没有胖的好抱(蝶翅听到这个理由的时候彻底晕了,这是什么跟什么啊!),这也是从实用上来的。胖一点,抱起来不但软和,而且能够取暖,瘦的人抱着硌手不说,也不容易热乎气来。大理是什么地方,虽说这里的冬天极少下雪,可到了晚上也很冷,抱个胖乎乎老婆(老公)总比抱着瘦精干巴的要舒服暖和吧!
蝶翅是自小就很注意防晒,也很有意识的保养皮肤,补充水分,所以她的肌肤倒真的是白里透红,在人群里面最是打眼不过,至于胖瘦,蝶翅一直都觉得自己挺好的,阿勋也从来没有对她的胖瘦有过任何的评价(或许是不敢说),可杨家人总是觉得蝶翅瘦,就连怎么都长不胖的杨雪素也是这样认为的,每次一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蝶翅只能以无言来表示。
“阿勋从小就是个稳得住的孩子!”杨谭林对阿勋还是相当的满意和喜欢的,慢慢的喝着茶,他看了蝶翅一眼,道:“你也一样,从小就不会像阿鹏一样,有点什么事情就急吼吼的,做事很稳重。可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他长大了,你也长大了,他要是稳不住了也正常。”
“阿公,你说什么呢?”蝶翅不好意思的娇嗔一句,她是明白杨谭林没有说完的话的。
“还能说什么,不就是说我们家蝶翅长大了,明年的三月街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对歌,去找情郎了呗!”阿奶笑呵呵的过来,蝶翅立刻跳了起来,将凳子让给阿奶,自己重新搬了一个过来坐下。
“阿奶,你在取笑我!”蝶翅只能不依的撒娇,孩子长大了,到了该谈念爱的年纪,白家的老人总是最开心的那一个,蝶翅明年十五岁,正是谈情说爱的年纪,杨家的人经常用这个来打趣她,都很赞成她去三月街上看看有没有更合意的对象——不是阿勋不好,而是多认识几个优秀的小伙子更好。
“阿奶可不是在取笑你,而是说真的!”阿奶接过蝶翅给她冲的茶,笑着道:“虽然说在喜州和叶榆城很多小伙子都知道我们杨家有个出众的姑娘,有心的小伙子也会找机会和你认识,可并不是所有出色的小伙子都在喜州和叶榆,其他地方还有更多、更出色的小伙子。阿奶不是让你和他们谈恋爱,可是多认识一些人是件好事,或许你会遇到自己更喜欢的人,就算是遇不上,可也能够知道阿勋是不是那个你最喜欢的人。”
“我才没有喜欢他呢!”蝶翅脸皮发烫,不满意的大声反驳着,道:“我可从来就没有说过我喜欢阿勋那个家伙。”
“臭小子,听到没有。蝶翅说她不喜欢你!”阿鹏的声音中就是幸灾乐祸,没想到回家前会遇见正要上杨家的阿勋,更没有想到的是一进院子就听见了蝶翅“不喜欢”的宣言。
蝶翅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他们怎么会在这样关键的时候进来,真是让人给气死了!
“我听见了!”阿勋一点都没有往心里去,这么多年他还能不清楚蝶翅的性格,蝶翅要是大咧咧的说喜欢他才不对劲,他给一脸羞红的蝶翅一个大大的笑脸,道:“我喜欢蝶翅就好了!”
这个人…这个人…轰的一声,蝶翅觉得自己的脸一定烫得可以煎蛋了,可是…听着家人善意的嘲笑,甜滋滋的感觉充斥着身体,笑容怎么压都压不下去…
? 第六十三章 礼物
“明年的三月街你真的要去对歌吗?”阿勋一脸紧张的问蝶翅,吃过早餐后他叫着蝶翅到海边走一走,吹着从洱海上刮来的凉爽的风,他的心情却怎么都轻松不起来。
饭桌上,杨谭林故意说起明年蝶翅已经十五岁,应该在三月街的时候去对对歌,多认识一些年纪相仿的小伙子,而阿鹏也在一旁起哄,说那是应该的,就像他今年就在三月街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和他正打得火热的林丽华,那个姑娘今年十五岁,家在洱海对面一个叫海东的村子,她是乘着船过来参加三月街的。只要有时间,阿鹏总是会过去看她,两个人现在正处于热恋状态。
“好像是挺有趣的事情,要是那个时候有时间我可能会去的。”蝶翅故意道,她是一点都不想去三月街上对歌,三月街的时候人山人海,别说是去对歌,就算是去摆摊子也能够把人给挤死,她可一点都没有兴趣。
阿勋整个脸顿时苦了起来,蝶翅怎么一点都不能理解他的忧虑呢?现在他已经有好几个很碍眼的对手了——虽然他没有时间经常盯着蝶翅,可是妹妹阿媛三天两头就往杨家的铺子里面跑,小丫头说了,经常会有小伙子到杨家的铺子里面扯着蝶翅说话,虽然蝶翅对他们没有什么意思,可蝶翅不是那种能够板着脸把人赶走的性子,那些家伙不走,她顶多也就是不理人而已。要是她再去三月街上转一圈,自己还不知道又要多出多少强力的对手来。
阿勋自己是没有时间去三月街的,每年过完正月他们就要起程前往缅甸边境,那段时间那边的路相对来说好走一些,除了高黎贡山之外,很多地方都没有什么积雪,赶得快的话能够在三月中旬赶回来。
“三月街一点意思都没有,不过就是人挤人,人看人而已!”阿勋陪着笑脸道:“你不是一向最讨厌那种挤死人的地方了吗?还是不要去了!”
“可是阿公说要是没有到三月街上对歌找情郎的话就不算是长大了!”蝶翅嫣然巧笑着,阿勋越是着急她就越是不肯松口,她倒要看看他能怎么办!
“你已经有了我,还有必要到三月街找情郎吗?”阿勋挺了挺胸,道:“不是我夸口,要找倒比我强的还真是不容易。还是不要去了吧!”
“你有那么好吗?”蝶翅眼珠子一转,回过头来打量着阿勋,然后一脸迷惑的道:“现在看起来倒还算马马虎虎,可谁知会不会有比你更好的,我决定还是听阿公的建议,去一趟比较好,起码以后不会后悔。阿哥也说了,那个时候到丽江的路还没有完全好,他可以陪我一起去,帮我做参考。”
这是阿鹏刚刚故意当着阿勋的面拍着胸脯说的,在阿鹏眼中,阿勋是还好啦,不过妹妹更好,没有必要一辈子就在这棵名为阿勋的树上吊死。
阿勋挺起来的胸瘪了下去,气恹恹的道:“阿鹏一向都看我不顺眼,他自然是想要给我添些麻烦。算了,我和振叔商量,不行的话等三月街完了再去进茶。”
“三月街结束之后还有好茶吗?”蝶翅没有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心里有些感动,当更多的却还是不赞成,他可不像其他的人,他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消磨。
“好茶没有了,但不见得没有好货!”阿勋一笑,然后小心翼翼的从怀里面掏出一个红色的纸包,递给蝶翅,道:“这是我这一次从腾冲带回来的,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什么东西?”蝶翅笑着接过来,打开一看,却是一对通体碧绿,晶莹剔透的翡翠手镯,比杨雪素房里的那一棵翡翠玉白菜的材质更好,颜色不是深深地祖母绿,而是青翠色,嫩嫩的,通体透亮,十分的漂亮。
“你怎么弄到的?”蝶翅又惊又喜的看着那翡翠手镯,翡翠现在还没有像后世一样被人炒成天价,可是开采的难度大,雕琢的难度一样也很大,能够弄到翡翠饰品的不是常在那一条路上走的,就是有钱有势的人家,阿勋怎么会弄到这已经算得上是稀世珍品的手镯呢?
“我说了你别生气啊!”阿勋在脑袋上抓了两下,傻笑一声道:“我们在腾冲的时候有半天的空闲时间,我就拉着振叔去闲逛,然后遇上了赌石的,就挤进去看热闹,然后…”
“你去赌石了?”蝶翅皱眉,她知道什么是赌石,也知道赌石的风险有多高,那可是十赌九输的事情!腾冲是他们必经之路,可阿勋从来就没有去赌过。他总是笑呵呵的说自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事情比较好。
“你不知道,那一天挺邪门的,从早到晚有十六个人去赌石,十六个人开出来的都是石头,一个都没有出水。我当时就和振叔说,物极必反,第十七块要么还是石头,要不然就是最好的翡翠。”阿勋看着蝶翅难看的脸色脸上很自然的就露出了讨好的笑容来,道:“我和振叔身上也没有什么钱,搜搜刮刮也只有五两银子,然后就用那五两银子买了那个人最小的一块石头,只有这么大…”
他比了一下,大概有一个柚子大小的样子,笑笑道:“那是他最小的一块石头,从外面看品相也一般,连开十六个都是石头,他也有些丧气,就卖给了我们…”
“结果一开就出水了?”蝶翅瞪着他,心里更是担忧,那里是什么地方,要是开出石头来也不过是损失了五两银子,可是开出那么好的翡翠来,万一被强人看在眼里,他们还能平平安安的回来吗?
“是开出水来了。当时我们都很高兴,可是你也知道,最开始开的只是小小的一个洞,知道里面是翡翠,你都不知道,所有人的眼睛那一瞬间都亮了起来,我看着情况不太好,就很干脆的让他开一个天窗,削去一块,想着要是好,就当场买了,反正总是会有人愿意卖的,免得带在身上招祸。结果一削之后又失望了,露出来的地方白乎乎的,什么颜色都没有,还不透明,都以为是块最差的料子,我都想把它给丢了。”阿勋笑笑,道:“是旁边有人告诉我,说是前面有一家老字号也收这种不好的料子,多少还能卖个一二两银子,少赔一点。然后我和振叔就去了。没有想到的那家老字号的老板是振叔的熟人,有一年在路上被蛇咬了,是振叔带的蛇药救了他的命。那老板说看品相也就是一两银子,建议我们在另外的地方再开一刀,要是还不好,那就一两银子卖给他,他自然有用处,要是好的话那就是我的运气。”
“然后呢?”难不成就开出这么好的东西来了?蝶翅不是很相信的看着手里的手镯。
“开出来的是春带彩的色带,十分鲜艳,水色也好,那老板眼睛都亮了,说那么好的色彩好久没有见了,用来做摆件最好不过。然后问我要不要在那里加工,还说加工的话可能需要半年的时间,一定可以给我雕一件传家宝出来。”阿勋笑笑,道:“我想了想没有要,说只想要一对能够送给你的手镯就好。你知道,阿妈最宝贝的就是当年阿爸送她的一对手镯,她还说那对手镯以后要给两个儿子媳妇一人一只,我要是能够给你弄一对更好的,她的那手镯就可以自己戴,也可以给弟弟妹妹一人一只了。”
蝶翅心里一热,知道阿勋的意思,手镯不能随便送人,也不能随便接受,它通常都是被当做定情信物来送人的,阿勋对自己的心意虽然已经是众人皆知的了,但两个人还真的没有什么定情的礼物和名分,他是想早点定下来。
“后来呢?”蝶翅声音忍不住的放软了下来,因为他赌石而来的恼怒也烟消云散,或许他在刚刚赌石的时候想的不过是给自己弄一对过得去的手镯吧!当年,阿勋爸也是用赌石的方法给阿勋妈赌到一块还算不错的石头,那石头做了两对手镯和七八个挂件,一对孝敬母亲,一对给了阿勋妈当做定情信物。
“他说春带彩做手镯虽然也好看,但一是浪费,二来也不如纯翠色好,要是我愿意的话他愿意用一对纯翠色的手镯来和我换。后来就换了这一对手镯和这个…”阿勋取出一块挂在脖子上的挂件,那是一个观音像,道:“他还要补我钱,不过我没有收…也不知道那色带是一直到里面还是只有一点点,也不能让人家完全都没得赚不是。”
“后来呢?那石头有赚没有?”蝶翅笑笑问,他们去的路上会在腾冲休息半天,但回程却不会,阿勋不说她也知道赌石一定是在他们前往缅甸的路上,而不是返程。
“返程的时候我抽时间过去了一趟,除了最开始削出来的那一片以外,其他的地方虽然不是春带彩的,也都是十分好的料子,他当然是赚了。”阿勋笑笑道:“那老板还说,要是以后要什么的话可以去找他买,如果再赌石的话,别在大街上就开,直接拿他店里去,安全一些。”
“还想赌吗?”蝶翅温柔的问。
“不赌了,坚决不赌了!”阿勋吓得缩了缩脖子,蝶翅的语气越是温柔就越是要小心,这样的教训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哪能再犯!
“最好是这样!”蝶翅瞪了他一眼,现在赌石不过是在边境上那些讨生活的人之间盛行而已,远远没有到后世的疯狂,但还是要防止他上瘾。
“来,我给你戴上!”阿勋将手镯拿过来,小心的给蝶翅戴上,稍微有点大,不过蝶翅才十四岁,还会长,以后会更合适的。
“真漂亮!”蝶翅很欢喜的看着手腕上的手镯,然后看着满脸得意的阿勋说了一句:“你说我带着这手镯上三月街会不会更引人注目?”
“你还要去啊!”阿勋哀号一声,怎么会这样…呜呜,他该想个什么办法来打消她去三月街的念头呢?
? 第六十四章 计划
“蝶翅,你再考虑两天,我们不赶时间!”阿勋脸色发苦的看着一脸笑意的和兴奋地娇娇讨论着带些什么东西的蝶翅,还不忘给一旁的阿南一个白眼,都是这个多事的家伙惹出来的事情,就算是为了讨好他那个野蛮女友也不能出这样的鬼主意,还把蝶翅也夹带上啊!
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引起来的,阿南居然问娇娇想不想和他一起去缅甸边境走一趟,野惯了的娇娇一听之下,自然是连连点头,征得了张焕振的同意之后,娇娇更是将蝶翅也算在了通行的人员之中。娇娇想要去缅甸,阿勋是一点都不意外,她很早以前就有那样的念头了,不过因为年纪还小,一直没有成行而已,让他不理解的是蝶翅居然也很想去,她能吃那样的苦头吗?更令他不解的是,杨家的人居然没有一个反对这件事情,阿鹏也就多说了一句:我有时间和你们一起去!没有一个人劝阻,没有一个人担心她吃苦,让阿勋愁得都像个小老头了。
“不用考虑了!”没有等蝶翅说话,娇娇就冲着阿勋嚷嚷了回去,道:“你要是不愿意带着我们去也没有关系,反正有振叔和阿南在,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也无所谓。不过,要是那样的话我一定会让阿南给娇娇介绍一大推的小伙子,到时候…哼哼,自己考虑去吧!”
“蝶翅~”阿勋没有理会娇娇的语带威胁——娇娇从来就没有对他有过好言好语的时候,她要是哪一天忽然对自己和颜悦色了才是件恐怖的事情,威胁,那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他担忧的道:“虽然说振叔决定在三月街过后再出发,那个时候天气已经转暖,路上基本没有积雪,可是那里的路不是一般的难走,再说,天气暖了也不见得是好事,那个时候雨水多,瘴气多,蛇虫多,你吃不了那样的苦头的。”
每年他们都会在正月过完就起程,而今年张焕振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决定晚一点过去,三月街结束之后再去,如果时间赶得好的话,刚好可以赶上傣历的新年,还说了些傣历年的趣事,让没有在傣家过过年的阿南眼睛放光,而娇娇和蝶翅更坚定了要和他们一起去边境的决心,阿勋知道了张焕振的决定后叫苦不迭,他这不是故意在引诱蝶翅吗?蝶翅还能改变主意,不去凑那个热闹吗?
“我会多准备些东西备用的。”蝶翅对阿勋说了一句之后又认真的和娇娇谈论着要带些什么东西,她手里还拿着纸笔,将那些认为有用的东西都认真的记了下来。
“阿爸说了,给你们两个人准备三匹马,可以多带一些东西。”阿南的话得到的是阿勋愤怒的瞪视,而他一点都不在乎阿勋的眼神,得罪他可比得罪娇娇划算,再说,他叫人带话告诉蝶翅自己一行回来的时候怎么没有顺便提醒自己或者干脆也和娇娇说一声,让自己的耳朵差点被娇娇给撕下来,两个月过去了,他都还觉得耳朵会疼。
“你来看看还有什么要带的。”蝶翅将单子递给阿南,他仔细的看了一遍,遇到不懂的字就问蝶翅,看完之后点点头,道:“基本上也就是这些了,只是衣服要多带几套换洗,路上没有地方也没有时间洗衣服,我们从下关走,顺着漾濞江走,到南涧进无量山,然后顺着澜沧江到景谷,再到普洱。在普洱的时候我们要停留一天的时间,预定今年的新茶,回来的时候去拉、那一天是有时间洗衣服什么的。从出发到普洱大概要十六天的时间,你们两个第一次去,阿爸可能会放慢一点速度,那么可能会要十七八天,你们要保证这几天的衣服够换。”
听起来好像挺麻烦的!蝶翅除了大名鼎鼎的普洱之外,其他的地名都很陌生,不过她没有多问,只是认真的点点头。
“普洱到墨江很近,到时候我们可以去墨江走一趟。”阿南笑嘻嘻的道:“墨江可是一个很好的地方,听我阿爸说,当年华叔就带着阿嬢去过墨江,回来之后就有了双胞胎。”
“有这种事情?我怎么没有听阿勋说过?”蝶翅满脸疑惑的看着阿勋,难不成阿勋妈生双胞胎不是因为遗传或者其他的,而是和去了那个名为墨江的地方有关系?
“那是大人们说笑而已,当不得真。”阿勋脸色发红,要谈论关于生孩子的话题他还是有些觉得不大好意思——主要是因为娇娇瞪着一双牛眼睛看着他,让他觉得心里面很没有底。
“那也说说看!”娇娇可不管是不是说笑,阿勋的双胞胎弟妹可是很多人眼馋的对象,现在长大了,个子不一样,也因为男女不同有了区别,五岁以前两个人在一起经常让人分不清谁是谁,好玩得很。
“听阿公说阿妈当年生我的时候就不是很顺利,后来就落下了病根,一直没有孩子,那一年阿爸就特意带着阿妈去了一趟腾冲的热海,去那里泡了好几天温泉(娇娇不高兴的插嘴:温泉什么地方没得泡,还要跑那么远?),热海有一个很特别的泉眼,叫怀胎泉,阿妈喝了怀胎泉的水,还将带了一些回来。”阿勋慢慢的说着,一点都不在乎娇娇的打岔。
“然后就有了双胞胎?”娇娇眼睛发亮的问,不过她立刻察觉不对,叫道:“不对,热海是腾冲,距离墨江还很远,不相干的。”
“你急什么啊!”阿勋给了她一个白眼道:“阿爸觉得那样还是不够保险,就又带着阿妈去了墨江。墨江是个很特别的地方,那个地方据说是在阴阳线上,在那里有一个村子叫河西村,河西村有一口井,远道而来的人喝了那口井的水就能够生下双胞胎。我阿爸和阿妈在那个地方住了五六天,沾了那里的灵气也喝了神奇的井水,后来就真的有了双胞胎。”
“有这么神奇吗?”蝶翅眼睛都快要掉出来了,一口井水就有那种神奇的功效,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
“嗯!”阿南重重的点了点头,道:“是很神奇!我听阿爸说,那里的双胞胎,三胞胎很多,一个村子上千人,就会有三十多对双胞胎,就是因为有那口神奇的井水和神秘的阴阳线。”
双胞胎的比例有那么高?蝶翅很震惊,她从来就没有听过这样的事情,当然,更可能的是她从来没有留意过这方面的事情。
“我们一定要去看看!”娇娇兴奋地道:“我一定要带好多的井水回来!”
“娇娇~”蝶翅瞪了兴奋地忘乎所以的娇娇,警告的叫了一声,她还是一个十五岁,没有嫁人的姑娘家,说这种事情的时候怎么能有那种表现,真是被她打败了。
“我不会自己私吞,一定分你一份的!”娇娇的话让蝶翅很无力,她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警告她的吗?
“从普洱过去之后还会经过哪些重要的地方?”蝶翅决定不理那个不知道脑子里面装了什么东西的娇娇,将阿南刚刚说的地名记了下来之后接着道:“阿南,继续说!”
“普洱之后就去思茅,然后到西双版纳,阿爸说我们可以在那里过一个热闹的傣历新年,傣历年很热闹,要赕佛,浴佛,还要泼水。彝家人火的儿女,而傣家人则是水的子民,傣历新年又被称为泼水节,过完年之后我们就可以回来了。”阿南转述着张焕振给他讲的话,道:“阿爸在版纳有好些不错的伴,我们可以去他们家里住,可以在他们家里过年,他们一定会很高兴的。”
泼水节原来是傣家人的新年啊!蝶翅恍然大悟,以前她一直以为新年是所有民族的隆重节日,可是她接触到的民族都颠覆了这样的想法,白家人最重要的是三月街,丽江纳西人最重要的是三朵节,彝家人是火把节,苗家人是花山节,而傣家人干脆过傣历年,都没有把春节当一回事情,也难怪这里的春节没有多少气氛了。
“在人家过年的时候上门也会受欢迎吗?”蝶翅不是很肯定的问了一声,过年过节一般都是很忙碌的,再多一些远方的来客不会不会给人带来困扰啊!
“不会!”阿南摇摇头,道:“别人家且不说,就是岩(ai)林阿叔家就能够住得下十多个人,他们家有四栋竹楼,很宽敞的。他们寨子的茶很好,我们每年都会去他们寨子里面一趟,送盐过去,换成茶回来,每次岩林阿叔都会让我们住上三四天,天天陪着我们吃肉喝酒。”
三四天?还天天吃肉喝酒?蝶翅怎么都不大相信能够这样的事情,那个岩林就不做别的事情了吗?她转过头看着阿勋,想看看他是什么说法。
“振叔的那些朋友确实都很好客!”阿勋想了想给了一个结论,那些人只要有客人来就像过节一样,没有客人的时候还要想着法子的请客人上门,只能说是很好客了。
“差不多就这些了!”蝶翅再确认了一遍单子,道:“我回去再问问阿公,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然后我们明后天就准备所有的东西。”
“好耶!”娇娇满脸生光的叫了起来,阿南一脸憨笑的看着高兴地忘乎所以的娇娇,而阿勋叹了一口气,看来是蝶翅是不会改变主意了…
? 第六十五章 吓傻了
“只能这样过去吗?”蝶翅声音发颤,双脚发软的站在江边,看着那滔滔江水,只觉得头晕目眩,如果不是因为阿勋扶着她的话,估计更是不堪。
今天是他们从大理出发的第十二天,这十二天来他们穿过了漾濞江,过了无量山,穿越了“鸟道雄关”,沿着澜沧江向前一路,而现在,他们需要横渡澜沧江。
这一路比当年随杨谭林前往拓东城难走多了,除了两天在路边的“救命房”住过之外,其他的时候都是在荒郊野外露宿,虽然张焕振特意放慢了速度,阿南和阿勋又十分小心的照顾着两人,但还是把两个人累得够呛。不过这也不见得是件坏事,最初的一两天两个人还会因为不习惯露宿睡不着觉,而现在,哪怕是不搭帐篷,就在地上随便铺上一条毡子,她们都能够呼呼大睡。
张焕振说这段时间天气最好,阿勋和阿南等人也附和,可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经常遭遇恶劣的天气,什么叫做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两个人有了更为深刻的体会。而现在,她们需要体会的是据说是怒家人的伟大创造——溜索。
溜索是用竹子编制而成的,可能是因为每天都要使用很多次,不但看起来十分的光滑,而且在阳光的辉映下闪闪发光,上面架着木制的梆架,人就抓紧梆架溜过去。溜索边还有专门帮助来往行人和马帮渡溜索的人,过一个人要收一个铜子的费用,一匹马连着货也要一个铜子,当然,这样的收费只适用于来往的马帮和行人,当地的人是不收取任何的费用的。
“不是只能用这种方法过去,但用这种方法是最快捷也使最安全的。”张焕振看着脸色发白的蝶翅解释道:“一次过溜索的人心里难免都会害怕,只要过了一次,以后也就不会害怕了。”
“阿妹,莫担心,我们这个是尖刀溜,不用费劲,嗖的一声就过去了,不会挂在江心的!”将一匹马连着货绑在梆架上,然后将它用力的一送,横飞渡过江面,那个专门在溜索旁边给人和货物上溜索的男人笑着给蝶翅鼓劲,他很瘦,很黑,一脸的沧桑,笑起来很爽朗。
“尖刀溜?什么意思?”蝶翅不敢去看那宛如腾云驾雾的马匹,那会让她更加的害怕,只能是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尖刀溜又叫陡溜,有两根溜索,从高的一边溜到对岸低的地方。”张焕振给她解释道:“还有的地方是平溜,只有一根溜索,两岸没有高低之分,如果使不到力气,或者力气不够的话就有可能溜不过去,只能挂在江中心等人帮忙了。”
“挂在江中心?”蝶翅声音一下子高了八度,要是她被挂在江中心的话,她一定会把命还都给吓没了,她可怜兮兮的问:“振叔,不是说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还有就是绕路,不过那样的话一是要多花时间,别看就这么一点距离,要是绕起山路要多花两天的功夫,二来也不安全,那些路人烟稀少,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野兽,有的时候还会遇上土匪,还是不要去冒险的好。”张焕振的话彻底打消了蝶翅的念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人和大半的马匹货物,不能因为她害怕又溜回来绕远路吧!
“阿南,你先过,然后我过给蝶翅看!”娇娇始终是娇娇,虽然也一样觉得不大安全,但还是鼓足了勇气,比蝶翅好多了。
“好!”阿南对娇娇从来都是言听计从的,他最担心的就是娇娇不肯过溜索,而现在,娇娇都已经发话了,自然是放下心来,麻利的抓住绑架,用布带缠绕了几圈,让自己抓得更牢固,然后走到江边,站在江边的大石头上,用力的一蹬,整个人就飞腾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