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他”指的是土御门一雄。睚眦突然的躁动,正是因为他拿出了青龙玉,一只手握着,一只手结印,紧紧的罩在玉上。随着手印光芒闪动,睚眦身上的金色符文也突然放出光亮,重新流动起来。
沈固反应比小黑子还快,但他刚刚举枪,突然就把枪口转了向,砰的一声,一枚飞向钟乐岑的手里剑又被他打飞了出去。不过也就是这么一耽搁的时间,一条青色的影子就从黑暗中蹿出来,血红的蛇信已经到了眼前。沈固一抬手,金铁之英对着蛇头削过去,噗地一声轻响,蛇头应手而落,但他另一只手上一轻,枪已经被闪过的冷光切成了两半。土御门次郎终于从黑暗中现身出来。他穿的是一身深蓝色的紧身短打,头脸也用深蓝色的布蒙着,双手持着一柄刀,挡在沈固面前。沈固在百忙之中向地上看了一眼。地上有一条剪成蛇形的绵纸,已经被雨水立刻打湿了。
小黑子一听到钟乐岑的命令就立刻动作。他的枪已经被土御门次郎的刀切成了两半,但是好歹也是在警校学过擒拿散打的,毫不犹豫就往上扑,剩下一半的枪还可以拿来砸一下人。但是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土御门一雄忽然把手一抬,嘴里迅速地念了几句什么。小黑子只觉眼前银影一闪,亏得他反应还快,立刻侧扑,只觉得肩膀一凉,嗤地一声一大片衣服都被撕了去。等他一个侧滚翻站起来,才发觉撕掉的不只是衣服,还有几条皮肉,幸好他躲得快,虽然见了血,伤口还不深。他抬眼看看,土御门一雄前面挡了一条银白色的巨犬,简直有一头小牛犊那么大,一双眼睛绿光熤熤,爪子底下踩着他的衣服片儿。
钟乐岑愤怒之极:“你们用道术来对付普通人!”不对普通人用道术,这是正派一点的天师或阴阳师的规矩。小黑子虽然是警察,却是不懂道术的普通人,按照规矩,土御门一雄是不能对他用道术的。
土御门一雄半闭着眼睛,只管发力催动大鹏明王咒。他已经打定主意了,一旦炼化了睚眦,就把眼前这几个人全部杀掉,然后马上回日本,那什么不能对普通人用道术的规矩,他已经抛到脑后了。或者说,这时候如果还遵守着这规矩,恐怕完蛋的就是他们。
钟乐岑愤怒过后,立刻就冷静了下来。这时候说这个根本没用,土御门一雄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就是要不守规矩。他迅速估计了一下形势:沈固那边他不担心,虽然还不知道土御门次郎的深浅,但他对沈固有信心;土御门一雄放出来的是犬神,目前他正在专心催动大鹏明王咒,没有余力顾及到犬神,所以犬神的攻击性不会太强,但是防御却是肯定的。他现在最怕的是张学铮的笛声会控制不住睚眦,如果睚眦被土御门一雄炼化再反过来攻击他们,那大家就都完蛋了。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先阻止土御门一雄,也就是说,先要攻破犬神的防御。
沈固突然做了一个前突动作,土御门次郎立刻横刀一挡,却挡了个空,沈固动作做到一半又缩了回去,这只是个掩护,他另一只手拔出腰间的军刀朝小黑子扔了过去:“接住!”
土御门次郎有心去截,但没敢动,他怕沈固突然出手。几乎是在沈固出手的同时,钟乐岑扬手一道五雷符就向犬神扔了过去。轰隆一声,犬神猛地跳开,刚才站的地方出现直径三米的一片焦土。土御门一雄虽然是在专心催动咒法,也忍不住睁开眼睛看看--他明明看出钟乐岑灵力极其微薄,怎么居然能用雷符?
钟乐岑出手,小黑子就往前冲。不过他这次前冲可把钟乐岑吓了一跳。他请来的雷击是不分敌我的,万一小黑子冲得快了,没打到犬神,倒有可能打到他。不过小黑子倒完全没想到这一点,包括那道雷击,虽然就在他前面十米左右打下来,这个傻大胆仍然连眼也不眨。犬神一跳开,他冲着土御门一雄就去了。
土御门一雄也是有点身手的,一看犬神被雷逼到一边,他立刻就躲,同时召犬神回来。所以小黑子还没扑上他,犬神又从后面上来了。这次离得太近,钟乐岑也不敢乱用雷符,小黑子比起沈固来身手差得太远,又没有金铁之英这样的武器,所以犬神上来第一下,他就被撞飞了。幸好他还算躲得快,又用军刀挡了一下,犬神的利齿几乎是擦着他的脖子过去的,他甚至都闻到了那张嘴里喷出来的野兽的臭气。
沈固眼见小黑子被犬神扑倒,心里就是一紧。这一刹那,土御门次郎出手了。他用的刀比普通的太刀短一些,这一挥动,刀刃上的光泽明显地分为两部分。一大部分是普通钢铁的光泽,刃口处却好像是另一种质地,虽然在黑夜之中,仍旧泛着一种微光,像玉一样。
“十握剑!”沈固突然记起他在哪里看见过这种光泽了。当时栗田口一郎拿出十握剑的时候就是这种光泽。只不过当时是在明月之下,那玉质光泽更明显而已。看来十握剑是分成了两半,一大半在栗田口一郎手里,一小半则镶在了土御门次郎的刀上。
土御门次郎在蒙面布后面狞笑了一下。这是他的杀手锏。就算对手身手出众,就算比他更强,可是他的刀上镶了半截十握剑。虽然这小半段剑没有丢失的那一半的神力,但也不是世界上任何物质所能抵挡的。刚才他用这个不费吹灰之力就切断了两把枪,现在,无论沈固用什么来挡,十握剑也能毫无阻拦地把他切成两半!刚才黑暗中偷袭不成反被刺伤的那一下就让他明白,沈固的身手比他更强。所以他就是要等这个机会,要一出手就逼得对方不得不硬挡,只要对手硬挡,他就可以取胜!
铮!一声清脆的撞击,然后是两柄武器刃口相互摩擦的声音,令人牙酸。土御门次郎的眼珠子几乎没掉出来--怎么会?十握剑居然被架住了,那无坚不摧的十握剑,居然没有斩断对方的武器!他用的是什么?
两人对刀这一下只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突然之间,睚眦发出一声号叫,偌大的身体猛然蹿出水面,尾巴一摆,打得张学铮整个人都横着飞了出去。鳞甲上的金色符文已经向身体里钻进去,仿佛剔骨刮鳞般的痛苦令睚眦完全疯狂了。
张学铮在半空中横过笛子吹了一个尖锐的音。这个音是冲着犬神去的。犬神被这一声阻挡了一下,小黑子飞快地往旁边一滚,躲开了它接下来的一扑。但张学铮却重重地摔在地上,一时爬不起来。
风雨陡然加大,雨线像鞭子似地横扫过来,打得人睁不开眼。土御门一雄纵声大笑起来。胜券在握!虽然他还没有完全将睚眦炼化,但已经差不多能控制了。他覆着青龙玉的手印猛然晃动了一下,睚眦在半空中一个转身,冲着沈固就去了。钟乐岑瞳孔突然收缩。沈固面前是土御门次郎,背后是睚眦,他就算身手再好,也不可能躲得过这前后夹攻。
土御门次郎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手上更加加力下压,不让沈固有机会躲开。只要睚眦一爪子抓过来,沈固肯定就是开膛破肚!不过他才这么一想,突然眼前金光一闪,有什么东西已经刺到了眉心,他猛地往后一仰,只觉眉心一凉,一线热热的东西顺着鼻梁就流了下来。同时手上一轻,沈固已经闪出去了,剩下他自己面对睚眦冲过来的庞大身体。他顾不上想沈固刚才是用什么刺伤了他,赶紧的竖刀一挡,同时往后猛退。不过饶是如此,那巨大的冲力也把他撞跌了出去。
沈固左右手各握一柄金铁之英,自己也有那么点惊讶。他一直以为金铁之英只有一柄,虽然已经发现金铁之英可以在他操纵下变化成想要的形状,但万想不到在这危急时刻他心念一动之时,居然还能一分为二。他就是用分出来的那一柄短刺样的武器刺伤了土御门次郎,借着他往后躲的机会闪了开来。
土御门次郎虽然惊讶,但心里还是很踏实的。只要土御门一雄炼化了睚眦,不,只要他能控制睚眦来攻击对手,哪怕用起来不是那么得心应手,也足够了。睚眦可不是普通的妖物,那是上古神物,就算不尽全力,也能把对手碾成粉末。纵然这人手里有十握剑都斩不断的利器,也是白搭。他眼看着睚眦一击不中,身体在半空中一扭,硕大的头颅又冲着沈固去了,嘴角不由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目光也向钟乐岑那边移了过去。睚眦解决这一个,他就去把那一个干掉吧。不过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他听到了一声惨叫,是土御门一雄发出来的。他一个机灵,猛地回头,就看见犬神扔下了小黑子,猛地向土御门一雄那边冲过去,然后跟一只黑色的野兽撞在一起。因为那只野兽还咬着土御门一雄,所以两兽一人撞成一团,一点青色的东西从这一团里飞出来,是青龙玉!
土御门一雄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种紧要关头受到袭击,而且袭击他的野兽,他认得--犬鬼!
“八云!”钟乐岑又惊又喜地叫。犬鬼跳出战团,挡在他前面,对着犬神低声地咆哮。一黑一白两只巨犬对峙着。犬鬼的身材相当于一只个头特别大的哈士奇,而犬神比它还要高大那么两圈儿。不过式神的威力并不在于身材的大小,犬鬼虽然小一点,却是比犬神更高级的式神。
“八云,你竟敢--”土御门次郎还没把话说完,土御门一雄已经捧着手腕爬起来大喊:“玉!”他才突然发现,他应该做的不是在这里又惊又怒,而是应该立刻去把青龙玉捞到手,那是他们控制睚眦的关键!
不过,他的念头也就是转了这么一下,就看见对面的土御门一雄突然指着他大叫:“闪开!”但是那个“开”字还没有说完,他就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猛地推了他一下,低下头,就看见几根匕首样的东西从胸前透出来。他愣了一下,然后当脊椎折断的剧痛传到大脑的时候,他才明白过来,那是睚眦的爪子。
青龙玉摔碎了。犬鬼的偷袭咬到了土御门一雄的手腕,虽然没能像偷袭栗田口一郎那样直接把他的半只手掌咬下来,但土御门一雄还是被咬伤了。所以,在犬神扑上来想把犬鬼撞开结果连他一起撞倒的时候,青龙玉飞了出去,然后掉在了地上。如果是掉在被雨水浸软了的土地或草地上,那还没什么,但崂山这个地方,它是北方的山,这就意味着它不像南方的山那么丰润,地面上草少、土硬、有石头。于是青龙玉就磕在了一块半露出地面的石头上,然后,碎成四块。
当年栗田口一郎去拘睚眦的时候,并不是把大鹏明王咒直接施于睚眦本体的,因为他道行不够,见了睚眦,不等用道术,大概就已经被睚眦干掉了。所以他是用犬鬼引走睚眦,先挖出了青龙玉,再将大鹏明王咒施加在青龙玉上,从而控制睚眦。这当然有好处,就是不必直接面对睚眦,只要掌握了青龙玉就行。但这也有坏处,就是如果青龙玉损坏,他们就失去了对睚眦的一切控制。现在青龙玉摔成了八瓣,大鹏明王咒也就失效了。挣脱控制的睚眦,第一个动作就是回身给了离得最近的土御门次郎一下。
土御门次郎好歹也是接受过最高级别的忍术训练的,如果土御门一雄当时没那么声嘶力竭地号叫让他去捡青龙玉,说不定他能躲过睚眦那一下。但是他当时被那么一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青龙玉上,于是…
一爪下去,鲜血四溅。睚眦拔出爪子来,指甲上带着一长截肠子。鲜血的腥气让它完全发狂了,巨大的头颅一扭,奔着土御门一雄就去了。犬神发出一声悲鸣,纵身撞了上去,动作极快,锋利的牙齿已经咬上了睚眦的颈部。但那两排牙齿还没有合拢,睚眦已经把它撕成了两半。
土御门一雄突然张开两臂。他刚才被撞摔出去的时候头碰到了石头上,现在流出来的血被雨水冲刷着,已经铺了满脸,黑夜闪电之中看起来格外的可怖。在他张开的双臂间,一缕缕黑雾不停地冒出来,形成一个个模糊摇曳的身影,集结在他周围,就在睚眦撕裂犬神的那片刻之内,就围了厚厚的一层。
沈固已经退到钟乐岑旁边,低声问:“这是什么?”
钟乐岑也低声回答:“原来他用的是鬼灵。这恐怕是他的保命招数了,如果这也挡不住睚眦,他就完了。睚眦不杀他是不会甘心的。”
张学铮在小黑子的搀扶下勉强站起来,半弯着腰:“我们也得小心,睚眦发狂了,杀了他,可能接下来就是我们。”
“困兽符!”钟乐岑猛然想起先前设下的那阵,“黑子你带着张叔叔先走,我和沈固来对付它。”
“我不能走。”张学铮觉得自己大概是断了一根肋骨,这会儿根本直不起身,“也许还能帮点忙,这东西太凶悍了。”
“那就去设符的地方,快走!”不过钟乐岑话刚说完,就发现自己说得太晚了。睚眦挟带着一身雷电向土御门一雄冲过去,那一层厚厚的鬼灵确实阻碍了它一下,像渔网似地企图缠住它并钻进体内。但睚眦的鳞甲上带着电光,而且这一冲实在威力太大,还没等鬼灵们钻进去,它已经冲到了土御门一雄身前。然后毫无悬念地,土御门的身体被它用爪子挑到半空中,然后还没掉下来,就被咬在了血盆大口中,随后…掉下来一半…再随后,那些鬼灵哀叫着四散而逃,逃得慢的,就被电光击中消散…再再随后,睚眦的身体在半空中扭过来,闪着凶光的两眼,盯住了沈固这一群人…
第124章 十握剑
睚眦那对眼睛,嗯,大概有小孩的拳头那么大小,而且在黑夜之中,闪着一种幽幽的绿光。自然,沈固当年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野兽的眼睛那是看多了的,而且无论哪种野兽,差不多夜里都是放绿光的。可是,如果这两点绿光好像两个十五瓦的灯泡,而且还是浮在半空中的,那是个什么感觉?更糟糕的是,那不光光是两个眼睛,还有一张血盆大口和四只蒲扇大小的爪子…
睚眦在逼近。沈固这边,所有的人都在冒冷汗。别指望睚眦能分辨得出刚才谁是帮它的人,事实上,睚眦生性好杀,就算什么事都没有的时候,遇上人也是要杀的,更何况是现在。沈固可以跟它周旋,小黑子和钟乐岑至少还可以逃一下,但是张学铮呢?他现在腰都直不起来,在睚眦眼里,杀他大概就跟吃白菜一样容易,如果睚眦也吃白菜的话…
沈固突然一手捞起土御门次郎的长刀,对着半空中的睚眦就掷了过去,而且一掷之后,转身就跑。一把长刀,那实在没放在睚眦眼里,虽然说金克木,但只要不伤到柔软的要害,还是没什么关系的。所以睚眦只是随便地用爪子一拍,想把长刀拍开。但土御门次郎这把刀的刀刃上却镶着十握剑的断剑,所以睚眦这一轻敌,刀刃就砍进了爪子。虽然睚眦皮坚肉糙而且覆盖着鳞片,但十握剑断剑所过之处,还是皮开肉绽,甚至露出了白骨。睚眦发出一声吼叫,扔下钟乐岑这几个比较容易到手的猎物,追着沈固就去了。
睚眦爪到之处,山石崩裂,树木摧折,无论什么东西,都顶不住它抓一下。沈固仗着灵活,专在那石头缝里跑。当然,这也幸亏崂山这个地方石头多,睚眦虽然体型比龙要小,但也是庞然大物,要从石头缝里把个乱跑的人抓出来,也不是那么容易。虽然那些石头都经不住它一抓,但怎么也起到了阻挡的作用。所以虽然跟着连抓了十几下,都没能抓到沈固,反而是被沈固引着离开了水库,直奔他们设下困兽符阵的地方去了。
这地方离得不远。沈固跑到符阵中央,就站住不动了。睚眦从半空中俯冲而下,沈固眼睛紧紧盯着那两道绿光,突然一抬手,金铁之英飕地伸成四米多长的一条细棍,对着睚眦的眼睛就戳过去。趁着睚眦一扭头躲闪的时候,他往外一滚,滚出了符阵。睚眦的爪子插进他刚才站着的地方,爪尖甚至撕下了他后背上一块衣服。
沈固滚出符阵,就打开了开关。六个蓄电池一齐放电,铜丝上顿时闪起一片微小的电火花把铜丝烧得通红,雨点打在上面,发出滋滋的响声,直冒水汽。平地上,一个个的符文迅速呈现出来,睚眦巨大的身体像被什么网住了,几番挣扎,都挣不开去。
困兽符阵,暂时是成功了,但是这成功是不能长久的。为什么?这种短路式的接线方法,别说六个蓄电池,就是六十个,也禁不住这么个放电法。本来按照钟乐岑和沈固的设计,只是用这个拖住睚眦一段时间,只要他们拿到了青龙玉,就可以用那个控制睚眦。可是万万没想到,青龙玉被土御门一雄摔成了八瓣,于是一切计划都变了味,这个困兽符阵顶多能把睚眦困上半个小时,而半个小时之后,它会更愤怒。
钟乐岑带着犬鬼随后赶了过来,站在符阵旁边也没了主意。
“有什么方法能杀死它?”
“我不知道…”钟乐岑也茫然了,“龙子…我不知道有什么方法能杀死…”
“你们不是镇过青龙吗?”
“那只是镇,不是杀。而且要有水眼,这里没有。而且…睚眦本来是生活在深海里的,在那里,它和普通的水族一样,是四灵阵把它召唤出来的,不是它自己要出来的…”
沈固一听就明白,钟乐岑的意思是说,不应该杀睚眦,可是睚眦恐怕不会对他们存这种慈悲心吧?
“不杀它,它一会要杀我们了!而且杀了我们,还会再杀更多的人!你要不想杀它,就得想办法把它送回深海去,你能做到吗?”
钟乐岑无语。做不到。请问要多深的海才是深海?睚眦从前又居住在哪里?
砰!一个电池爆了,睚眦的挣扎更加有力。沈固一咬牙,提起了金铁之英。不管了,只要困兽符一消失,他就先对着睚眦的眼睛戳下去,不管怎么铜皮铁骨,眼睛总是要害吧。
“你--”钟乐岑想阻止。眼睛确实是要害,但未必就能一下子杀死睚眦,如果不能一下子杀死它,睚眦只要反击一下,死的就是沈固。可是他也没法阻止,如果眼睁睁看着睚眦挣脱了困兽符阵,结果会更糟。
犬鬼忽然蹭了蹭钟乐岑。钟乐岑低头看它,吃了一惊:“八云?”
犬鬼的身体在发亮,确切地说,他的背脊上在发亮,有什么东西渐渐从骨肉里浮起来,最终脱离皮毛,出现在空气中。
“十握剑!”没错。就是栗田口曾经用来劈开空间裂缝,引来百鬼夜行的那把十握剑,果然一直藏在犬鬼的身体里。
“你让我--”钟乐岑说了三个字就突然明白了。十握剑啊,可以劈开空间,将任意两个空间联结起来--这里是滨海,而那边,可以是任何地方,比如说--深海。
砰!甚至用不着所有的蓄电池都完蛋,只爆了第二个,睚眦就挣脱出了困兽符阵。周身的鳞片都被电火烙上了红印,它蹿到半空中,调整姿势,准备雷霆一击。
钟乐岑突然举起了十握剑。他双手握着剑柄,在半空中全力一挥,一条细长的裂缝随着剑锋在空气中出现,海水的气息扑面而来,那不是浅海海风的味道,而是深海的气息,宁静的,看不到底的深海。海水蓝得发黑,在那里,海面上一切的波动都影响不到,却有着另外的活力--一股股的暗流,随着它们可以去到任何地方…
睚眦巨大的头颅扭转,望向那逐渐在合拢的裂缝。深海在召唤着它,终于,挟带着一溜电光,它冲进了裂缝中。在巨大的身体穿过裂缝的时候,海水飞溅出来,和着雨水扑在沈固和钟乐岑身上,然后,最后一小段尾巴也消失了,裂缝合拢,空气中有一阵微小的波动,随即恢复原样。一切,都消失了…
睚眦一消失,钟乐岑就腿一软坐到了地上。他的体力远没有沈固好,连紧张带奔跑,都快脱力了。一坐下来,就搂住犬鬼:“八云,今天多亏了你。”犬鬼摇摇尾巴,蹭他两下。
沈固也累得半死。其实主要是太紧张,人一紧张,消耗的体力也就格外多。他也伸手过来撸了一把犬鬼的脑袋:“不错,回去给你改善伙食。”犬鬼往后退了一下,不过到底还是对着他也摇了摇尾巴。
“哦对了,”钟乐岑提起手,“这十握剑--”
犬鬼没吭声,也没有要拿回去的意思。沈固看看:“先留着吧,反正没必要还给小日本。”
钟乐岑有点为难:“这东西--其实拿着也没什么用处。不过确实不能让日本人知道。土御门家族如果知道了这两个人是死在咱们手里,那就后患无穷。不过好在他们都是被睚眦杀死的,只要消息处理得好,土御门家族也只有自认倒楣。驯式神不成被反噬,这样的事谁也怨不着,只怪自己不自量力招来祸患。”
钟乐岑的话很对。谁也不愿意没事找事,虽然说起来是土御门家族的人先杀了路谨,但如果事情闹大了,惹上整个土御门家族,那也实在麻烦。这两人的尸体上致命的伤处都是睚眦留下的,沈固在土御门次郎腹部划了一道伤,但因为他被睚眦一爪子从背后穿到前胸,整个肚子都被抓没了,那道伤自然也就看不出来;而土御门一雄是手腕上被犬鬼咬了一口,不过他上半身都已经在睚眦肚子里了,自然也不会留下痕迹。因此只要在场的四人不说出去,任谁来看,也只能认为这两人是驯睚眦不成反被杀死的。
张学铮被他们送进了医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去的是空华那个私人医院。虽然是凌晨时分,值班大夫还是很专业的,检查一下后说张学铮断了一根肋骨,好在没有伤到脏器,只需要好好养骨头就行了。
张学铮自己也觉得没什么大事。正好一边养伤一边可以和东方辰一起斟酌一下这次的报告。按他的想法,可以声称他们发现天气异常赶到的时候,土御门一雄等人已经身亡,而他们为了控制睚眦也受了伤,最后还是被睚眦跑掉了。还可以借此向土御门家族方面质问一下:为什么会在中国驯式神,导致反常的风雨,险些造成水库水位超标;并且路谨的死,也可以提出质问。
“咱们这次处理得很干净,连睚眦也消失了,正所谓死无对证,还可以好好找一下他们的麻烦!对今后双方的冲突什么的都有好处。”
沈固看着张学铮带点狡猾的笑容,心想果然姜是老的辣。张学铮看起来那么儒雅温和的人,原来也很会算计的。
既然报告什么的有人做了,沈固也就可以休息了。一出病房门,就看见方宁远和钟乐岑坐在椅子上说话。沈固走过去,对他点点头就伸手去摸钟乐岑湿漉漉的头发:“没事了,赶紧回家洗澡换衣服,别着了凉。”他一边说,一边用眼角余光瞥了方宁远一眼,发现此人只是微笑,并没有上一次见他那种敌意,看钟乐岑的眼神也只是普通的关切,不由得有点犯嘀咕--难道自己上次看错了?
钟乐岑也是困得狠了,脑袋跟鸡啄米似地点,昏头昏脑地站起来。方宁远也跟着起身:“我送--”话还没说完呢,走廊拐角处探出一颗小脑袋:“宁远--”
沈固回头一看,居然是白萝卜,一脸睡得迷迷糊糊的样子,身上乱七八糟裹了件明显比他本人大一号的睡衣。方宁远立刻就改了口:“那我就不送了。乐岑你回去好好休息,这位张先生我们一定尽心治疗,你放心吧。”
钟乐岑困得不行,也没听明白他说什么,只是乱点头。沈固心里却在偷笑,看他路都走歪了,干脆直接抱起来,大踏步地出了医院。
从医院回到家,钟乐岑就一头栽倒在沙发上死也不起来了。沈固没办法,又怕他淋了雨受凉,只好再抱着他去洗澡。钟乐岑跟没骨头似地瘫在他身上,昏昏欲睡地说:“十握剑咱们要怎么处理啊?”为了避免暴露犬鬼的身份,他们没有把十握剑让张学铮看见。而土御门次郎那把镶了小半截十握剑的刀,则做为身份证明上交了。
沈固想了想,也觉得没什么主意:“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
“无坚不摧吧。你也看见了,土御门次郎那把刀有多厉害,要不是金铁之英,恐怕没什么能挡得住。再有,就是能劈开空间。肯定还能斩妖除魔什么的,要不然也不会是日本创世神之子的佩剑了。”
“好像都没什么用处啊。”沈固皱皱眉,“既然金铁之英能挡得住,那就不算无坚不摧了。劈开空间--咱们出去旅游可能还用得着。”
钟乐岑笑了:“嗯,省钱,还省时间。”
沈固把洗发水倒在手心里揉出泡沫,然后抹到他头上:“不过用起来有没有副作用?”
钟乐岑懒懒地闭上眼:“那谁知道呢?不过栗田口一郎用过那么多次,应该没有副作用吧。但是光天化日的反正不能用,会吓死人的。”
“这么说也没什么大用处。”沈固下结论,“至少咱们现在用不着。先放着吧,犬鬼如果愿意要就还给它,不愿意要的话就先放着。”
钟乐岑答应了一声,眼睛已经彻底睁不开了。沈固快手快脚把两个人都洗好,用毛巾裹起来抱到床上:“睡吧。”
钟乐岑几乎是一沾枕头就睡了过去。沈固跑去浴室又放了点热水给犬鬼也洗了一下,正准备睡觉,就听楼下咣的一声,好像是把什么东西砸了,紧接着就是哭闹声。沈固皱皱眉,看表已经是凌晨四点了,怎么这402还没睡觉?
凌晨时分小区里是最安静的时候,所以有点动静听得也格外清晰,何况沈固耳力又好。只听女声连哭带嚷:“你有本事别回来呀!一出去喝酒就是一夜,喝到天快亮了才回来!这个家你还管不管了?孩子你管不管了?你喝,喝!最好是喝死在外头算了!”
砰一声,不知道什么东西又遭了殃,男人的声音嘶哑地骂道:“哭哭哭,就知道哭,娶了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有什么好事也叫你哭完了!我就说你家风水霉!早说过年不去你家过,你非得去!好吧,从过完年回来我生意就没好过!你还哭,哭死我你就高兴了是吧…”
沈固听得直皱眉。自打过了年,402好像就没过几天安生日子,开始是小吵,后来就是大吵,可别再动起手来--他还没想完呢,女人的声音就突然尖锐起来:“你打我?你敢打我!我不活了,跟你拼了!”接着乒乒乓乓,好像家里的家具都翻倒了,声音大得地板都有点震动。钟乐岑迷糊着嘟囔:“哪儿响?”
沈固安抚地拍拍他:“没事,你睡,楼下打架呢。”
钟乐岑瞌睡沉沉地把头往他肩上靠靠:“怎么又打了?以前我还觉得他们家挺好的,怎么最近打这么厉害…”
砰!又是一声巨响。沈固翻身坐起来:“我去看看。”
站到402门口,里面的哭叫声就更清楚了。沈固用力拍门,过了好一会,才有人来开了里面的门,虽然隔着防盗门,扑面就是一股酒气,男人不耐烦地低吼:“干吗?”
“你们怎么回事?几点了又打又砸的,让不让邻居休息了?是不是让我们报警啊?”
男人听见报警,好像清醒了点,声音也小了:“我跟我老婆吵架呢,关你们什么事。”
沈固不跟他一般计较:“你喝酒了吧?喝大了容易冲动,说不定等你醒了酒又会后悔了。我看你还是先去睡觉,有什么话睡醒了再说。”
男人挠了挠头,大概没想到沈固会这么心平气和,也有点不好意思:“对不起啊,吵着你们了。我那个--不打了,我就去睡。”
沈固点了点头,看着男人关上门,听听里面的声音小了很多,这才转身往楼上走。就在这一转身的时候,他忽然发现402的防盗门上端夹了点东西,在楼道的风里还微微飘动。他一踮脚把那东西扯了下来,是一小条破布,脏乎乎的红颜色,也不知夹了多久了。沈固摇摇头,顺手把布条扔到了墙角。不管怎么说,门楣上夹这么一东西,家里人居然都没看见,也实在是不像个过日子的样…
第125章 红布条
五月一日劳动节,沈固和钟乐岑去参加韩近月的婚礼。
最近沈固很轻松。两个案子结得很漂亮,张学铮对他很是欣赏,在报告里特地重重提了一笔,被人接走的时候还跟沈固约定回头一定要好好喝一杯。然后最近滨海市又比较平静,连柳五都闲得要长毛,小黑子干脆又去做志愿网警了。只有钟乐岑一直在为沈固的身份担心。东方辰那份报告已经提交上去了,当然,她只知道沈固是左穆收来的一缕游魂,被强行安进了这个身体里,并不知道鬼子的事。这么一来,错误当然全是左穆的,至于沈固,不知者自然不为罪。只是钟乐岑老是心里不踏实,唯恐鬼子的事被人知道,虽然沈固觉得他是瞎操心,但他总是放心不下。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一段时间,两个人过得都蛮舒心。尤其是沈固,非非送来的小内裤一条都没有浪费,全部让钟乐岑“试穿”过了。自然,钟乐岑也极力反抗过,但最后…咳咳,都被武力镇压了。战况极其惨烈,以至于引起战火的小内裤,全体阵亡了…
韩近月的婚礼来的人不少。小康家是外地的,韩近月却是本地人,同学朋友亲戚,,呼啦啦坐了十好几桌。按韩近月和小康的意思,沈固和钟乐岑要坐第一桌,那可是救命恩人啊。不过沈固和钟乐岑都觉得跟新郎新娘的父母坐在一起不太像话,所以还是推辞了。韩近月觉得很是过意不去,于是把两人安排在了自己亲戚那一桌上。
其实吃饭这种事,跟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还是挺郁闷的。众目睽睽之下,沈固也不好意思和钟乐岑说什么悄悄话,要跟别人说话吧,又不认识,只好僵硬地坐着。沈固职业病,习惯性地开始审视全场,观察每一个人。钟乐岑则摸出手机,开始玩贪吃蛇。
婚礼是11:38分开始,这时候人已经到得差不多了,这一桌上只空出两个位子。沈固听见旁边的一个女人跟另一个说:“都这时候了,冰冰和他爸怎么还不来?是不是又不来了?”
另一个回答:“可能吧。这不马上就高考了嘛。”
“咳,就算马上高考也得出来放松一下吧。冰冰学习已经那么好了,还那么刻苦,比我们家那个强太多了。你看,这不一放假,还跟同学出去玩了。你说马上就高考了,怎么就知道玩啊!”
“都一样,我们家那个也是啊,成天就知道玩,你要说学习吧,一说就急,说才高一呢,就催催催…也不想想,马上就高二,接着就高三了,还不着急!人家冰冰,那哪用家长说啊!我儿子要是有她一半,我就烧高香了。”
“不过我前两天看见她了,脸色可不是很好。自从上次长那一场大病,我看她脸色就没好过。这身体不好可也是个麻烦。”
“也是。冰冰就是太用功了。其实考个好点的大学就行,还非上什么清华北大啊?万一把身体弄垮了可怎么办。她又没妈,爸爸嘛,到底是照顾得不仔细。”
正说着呢,门口走进两个人来,是父女两个,长得有八分相像,只是女孩看起来很瘦,脸色也不太好。两个女人立刻招手:“冰冰--”女孩过来,分别叫了一声姨。
钟乐岑抬头看了女孩一眼,微微皱起了眉,一眼一眼地看起来没完了。沈固悄悄捅了他一下,低声笑:“怎么,看小姑娘长得漂亮,拔不下眼来了?”
钟乐岑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脚:“胡说八道!”随即把声音压得很低,“我觉得这姑娘身体不太好。”
“太虚了。肯定是光熬夜学习,也不注意锻炼身体。”
“好像不是。”钟乐岑推推眼镜,仔细又看,“我觉得她身上…好像不对劲…”
沈固也仔细看看:“有什么不对劲?”
“你看见什么了吗?”
“没有。你看见了?”
“也没有…”钟乐岑又把眼镜摘下来,擦擦,再戴上,“看不见什么,可我总觉得不对劲。”
沈固眉头一皱,下死劲再把那姑娘看了几眼,可也并没看出点什么来。冰冰一直微低着头坐着,听着两个女人说话,间或小声回答几句,一看就是很听话的那种孩子。她的头发可能有点长了,刘海有点挡了眼睛,她过几分钟就伸手去掠一下,然后食指好像习惯性地,在眉头上抹一下。沈固仔细看了看,发现她眉毛里长了一颗痣,朱红的,也就是针头大小,如果不是红色的,就根本看不出来。当然,即使是红色的,在这个距离,估计也没几个人能看得清楚。这姑娘每次掠刘海的时候就会用食指抹一下,好像痒痒似的。
不过沈固也没怎么上心。因为他听见一个女人笑着对冰冰说:“等考完试就是你生日,要是考得好,大姨送你件礼物。你想要什么?去买条裙子怎么样?姑娘大了,得有件漂亮裙子,穿着去新学校报道多好。”
沈固没注意冰冰回答什么,一听见礼物,他脑子就飞了--钟乐岑快要过生日了。
钟乐岑的生日是5月16号,沈固看过他的身份证。去年这个时候他们才刚刚认识没多久,今年可就不一样了,该送个什么礼物好呢?沈固已经想了好几天,觉得挺伤脑筋。钟乐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生活上也很简朴,当然,他爱钱,可是难道拿着一盒人民币直接送给他?别说沈固还没那么恶俗,就算真想这么干,也没那么多钱--他现在的钱都是钟乐岑在管呢--工资奖金发到手,先交给贤内助,然后从贤内助手里领点钱做零花。要是忽然拿出一叠钱来,难保不会被认为在藏私房钱。
手表?钟乐岑有手机看时间。手机?钟乐岑手里那个是前不久刚给他买的,要是再买,肯定会被骂浪费。打火机?那个是牌九的爱好。衣服?其实他比较喜欢钟乐岑不穿衣服。内裤?咳咳,那个似乎不是送给钟乐岑的礼物,更像是给他自己的福利。
沈固翻过来覆过去的想。今年他过生日的时候正逢元宵节,钟乐岑亲手烤了一个小蛋糕,做得还蛮精致,两个人吃得不亦乐乎。所以说礼物不一定要值钱,重要的是费心。
“看出什么来了?”钟乐岑悄悄捅捅他,沈固才回过神来:“啊?没看出什么来。”
钟乐岑皱起眉,小声嘀咕:“难道是我反应过度?”
沈固想了想:“你以前是看不见的吧?再说就算有--那个的话,白天也不会出来吧?”
钟乐岑也有点疑惑:“但是从上次年兽的事之后,我总觉得我的感觉敏锐了些。不过…算了,其实我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样的感觉才是准确的。可能是我反应有点过度了。”
沈固笑笑,习惯性地抬手想摸摸他的头发,伸到一半想起这是在别人的婚宴上,于是把手伸到桌子下面摸摸他的手:“别总那么紧张,出来吃个喜酒嘛,放松一下。我看你是太担心那件事,搞得自己都要神经衰弱了。”
钟乐岑翻他一个白眼:“你才神经衰弱!”
沈固笑笑,小声说:“过几天你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你别乱花钱!”
沈固失笑:“我知道,所以这不是先请示吗?”
钟乐岑想了想:“也没有什么想要的,现在不是什么都有了吗?”
沈固也觉得确实没有什么很需要买的。正琢磨着,新郎新娘入场了。新郎穿西装,新娘穿婚纱,都中规中矩。倒是后面跟着的伴郎伴娘吸引了沈固的目光--这两个显然也是一对儿,因为脖子上都戴了一个坠子,像是陶瓷的,有拇指大小,形状有点抽象,沈固看不出来那算是个什么,既像个笑脸,又像个核桃,做工也不是很精致,像是手工的,但很明显是配套一对儿,亮亮的映着灯光,很是招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