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固心里一下就活动了。按说既然已经确定关系了,总得有个证明的吧。结婚,他们是没办法结了;戒指,戴了也不方便。如果弄两个坠子什么的戴上,倒是既隐蔽又有效果,至少,钟乐岑一定会喜欢。但是不能花钱太多,不然,这家伙又该心疼了。最好是自己动手做的,最能讨他的好。
沈固存了这心,于是下面那些节目他就根本没注意看,除了给钟乐岑夹菜,就是一直盯着伴郎伴娘。好容易逮到一个空子,伴郎出去上厕所,他就跟过去了。伴郎是韩近月的初中同学,也知道沈固在街上逮住了抢韩近月结婚戒指的小偷,所以一听是他,就十分热情。听沈固问到自己戴的坠子,马上十分详细地讲了一通:“这个是我自己做的,就在陶吧里。利津路上有一家,我们就在那儿做的。老板会教你怎么做,样子可以在那里选,陶土也在他那里买。其实花不了很多钱,也不怎么精致,但是自己做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我跟你说,我就是拿这个跟我女朋友求的婚。虽然没有钻戒值钱,但是效果特别好。”他滔滔不绝地传授了半天经验,又把陶吧的地址特别详细地告诉沈固,直到最后被憋得急了,才结束授课,匆匆钻进厕所里去了。
婚宴一吃就吃到一点多钟,沈固看钟乐岑已经再吃不下了,婚宴也到了尾声,就跟韩近月打个招呼,和钟乐岑走了。钟乐岑吃饱了有点犯困,沈固进了楼道就搂住了他,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往楼上走。刚走到四楼,就听402里砰地一声,又不知道摔了什么了。钟乐岑吓了一跳:“怎么白天也打呀!”
沈固皱了皱眉,无奈地摇头:“没办法。”那天晚上他下去找过,总算安静了几天,但是没出一个星期,又闹起来了,而且似乎变本加厉。这一家男的本来是做生意的,大约最近生意不好,白天也不出去了。以前是女的以他回家太晚为借口开吵,现在也用不着了,干脆夫妻俩白天也不出去,就在家里吵,吵得厉害了就砸东西,左邻右舍找过几次,都没用。
两人这才走了没几步,屋子里已经响好几声了,接着就是女人尖利的哭叫声,像爆炸似地响起来。沈固忍无可忍,拍拍钟乐岑:“你先回家,我去看看。”
钟乐岑困得厉害,点点头就上楼去了。沈固刚走到402门口,就看见上次他拽下一根红布条的地方,又挂了一根,而且还是在那个位置,一半夹在门里,一半挂在门外,小风一吹,轻轻摇晃。沈固伸手又给拽了下来,然后敲门。门里安静了一下,又是男人开了门,沈固皱眉:“我说,你们家能不能安静几天?左邻右舍都让你们吵得受不了,2楼还有一家孩子要高考的,你们整天这么个闹法,还让别人过日子吗?”
男人的气色比上次还要差点,而且满脸的颓丧。沈固记得元旦的时候还在楼道里碰见过他,西装革履,一派春风得意的模样,想不到也就是四个多月,变化就这么大,好像心气都散了的模样。对沈固的指责,男人也好像没什么力气去反驳,含糊地说了几句,有点道歉的意思,但又不是很服气。沈固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是人家家里的事,虽然有点扰民,但也不是什么大罪,也不能把人家怎么样,只好摇了摇头。转身正想走,目光在地上一掠,突然一怔--刚才他随手扔在地上的那块破布条,不见了。
沈固顾不上男人在背后用奇怪的眼光看他,四下搜索起来。上次他从402门上拽下的那块布条,是扔在门边的垃圾袋子里了。但是当时是凌晨四五点,他扔了东西之后立刻就上楼睡觉去了,而且楼道里光线也很暗,并没注意过那块布条有没有不见。可是现在是下午两点钟,天光大亮,他看得清清楚楚,红布条明明是随手被他扔在地上,这会却无影无踪。刚才他和男人说话的这工夫,别说人了,就连耗子也没一只,这布条到哪里去了?蒸发了?还是长腿自己跑了?
沈固自从认识了钟乐岑,经过了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现在又加入了特事科,对这种东西的敏感度已经大大提高。这会儿一发现红布条不见了,立刻就把第一次出现红布条的情况在脑海里又过了一遍,回头就问男人:“你家经常打扫卫生吗?用抹布擦防盗门了?”红布条挂的那个位置,只能是在擦防盗门顶上时把抹布夹在门与门框之间,然后撕下来的,否则,就是有人故意塞进去的。
男人有些茫然,不知道沈固为什么突然说出这话来,但被沈固的气场压迫着,还是回答:“防盗门?这一阵子没擦过。”
其实不用他说,沈固也注意到了,防盗门的边角里全是灰尘,根本不像经常擦的样子。
“那你们谁把布条塞在门缝里了?”
“布条?”男人更加莫名其妙,本能地抬头往门框上看了一眼,“谁塞布条?倒是有推销东西的往门缝里塞宣传材料的…”
沈固再没说什么,回头就上楼了。钟乐岑只是食困,知道这时候睡觉不合适,正在屋子里跟犬鬼和汤圆玩。沈固过去把他拉起来:“402不大对劲。”
“嗯?”钟乐岑一愣,最后那点睡意也没了,“什么意思?”
沈固把两次看见红布条的事讲了一下,最后又考虑了一下才补上一句:“现在想起来,上次我下去找过之后,402安静了大约三四天,然后又闹起来了,可惜我没有注意过,那红布条是什么时候又出现在他们家门上的。而且如果我没记错,两次布条都出现在同一位置,就算有人恶作剧,也不会两次都塞在同一位置吧?”
钟乐岑思索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说,是那红布条让他们吵架的?这--这种东西可没听说过。”
沈固皱皱眉:“如果不是今天那布条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消失了,我也不会往这方面想,但是确确实实,那布条就是无声无息地不见了。”
“我现在还想不出来是怎么回事。不过,我们倒可以观察一下。今天你把布条扯掉了,这两天402会不会安静一些;而且我们每天晚上去看一下他家门上有没有再出现布条。我们先确定是不是这布条搞得他们吵架,然后再来研究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第126章 妖怪与穷鬼
利津路这个陶吧位置很不起眼,小小的原木色门牌上写着:长生陶吧。但沈固进去一看,人还不算少。小小的房间里用矮屏风隔成几个小格,几个年轻男女孩子嘻嘻哈哈地在里面转动着制陶的圆盘,弄出些看不出模样的“陶器”。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穿着件桃红色的唐装,很是典雅端庄的模样,看见沈固进来,微笑着迎上来:“先生需要点什么?”
沈固心里没什么准主意,就说是朋友过生日想做件礼物。女老板轻笑起来:“是男朋友还是女朋友呢?我们这里有很多式样可以参考一下。”说着,就捧出一本图片来。沈固翻了一下,样式倒是不少,有杯子、花瓶、雕塑、还有风铃和挂件什么的,但是都不怎么合他心意。
“有——古典一点的式样吗?”
“古典一点的式样?”女老板想了想,伸出手来,“这个怎么样?”她手腕上戴了一对碧绿的镯子,乍一看还有点像玉质的。
“这是——”
“也是软陶的呀。”女老板微笑着转动手腕,碧绿的镯子微微泛着光泽,衬着她白皙的肌肤,很是赏心悦目。
沈固沉吟了一下,从包里掏出那个龟甲盒:“您看看这种泥怎么样?”
对于海妖送的这盒青泥,沈固和钟乐岑研究过很长时间。钟乐岑翻了许多资料来找近似的东西。开始怀疑这个是“龙食”,但龙食有芳香气味,而且遇风便干硬如泥,这个却不是。后来又怀疑这个是传说中的息壤,但他们曾经拿了一点泥跑到郊外去试验,无论怎么浇水,也不见这东西如传说中一般水高一尺,堤高一尺。两人折腾了半天也没折腾出个究竟来,于是沈固最后拿了一点去交给柳五检验,但检验结果出来让两人大失所望——柳五说,这东西从成份上来说就是泥土,只是质地格外细腻,他认为应该是一种优质的陶土,大概比景德镇的陶土还好。
本以为海妖送的东西怎么着也该是个宝贝,最后的结果却是陶土,不免让人难以接受。钟乐岑满脸失望,把盒子带泥扔到屋角去了,说哪天把这个盒子腾出来装个东西挺有味道。这次沈固听伴郎提到软陶,就打上了这盒泥的主意。刚才他进门就看了一下,那些年轻人用的陶泥,看起来还真没有他手里的这份好呢。
女老板一眼看见龟甲盒,脸色突然微微一变,眼皮一抬,像是想看沈固一眼,半途却又压了下去,伸手来接盒子。沈固本来已经把盒子递过去了,这时候却突然缩回了手。女老板拿了个空,勉强笑了笑:“先生,你不给我,我怎么看呢?”
沈固没回答,只是先把她打量了几眼。本来刚进门的时候他并没有特别在意,可是刚才女老板那眼神却让他微微一惊,那将看未看的一眼里居然满是愤怒和恨意,只是一闪即逝,如果不是刚好看见,沈固会怀疑自己看错了。他迅速在脑子里搜索了一遍,确认自己并没有见过这位女老板,而且,女老板刚才还很和气而热情地向他介绍着礼品的式样,这种近似于仇恨的眼神,是看见了龟甲盒之后才露出来的。难道这个龟甲盒跟她有仇吗?这可是海妖送的,之前有什么历史他可是半点也不知道啊。
沈固心里想着,嘴里没说什么,把盒子递过去了。女老板用双手接了盒子,左手托底,右手在盒盖的龟甲背上轻轻抚摸了几下,这才揭开盖子,用指尖捏了一点青泥捻了捻,淡淡地说:“您这个泥应该是陶土,跟我这种软陶是两回事,我也不熟悉这种东西。要么,您把东西留一下,我找个懂行的朋友看一下?”
沈固略一沉吟:“如果能有内行人指教一下当然好,不过这东西不是我的,不能放在这里。如果您能给找个人,到时候我再过来行吗?”
“这也可以。您留个电话?或者这是我的名片,您过几天打个电话过来?”
沈固接过名片,名片也是原木色的,四边压着褐色的花纹,表面有软陶制品的光泽,很是别致。名片上的名字是:海长生。
海长生。沈固把这名字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觉得有点古怪。姓海的就已经很少见了,再说长生这两个字,好像也太古老了些,现在哪有女人叫长生的呢?他正打算旁敲侧击地问一问,门口忽然又进来两个客人,人还没进来呢,声音已经传过来了:“长生姐,我们来啦!”
这声音沈固听过,在寂莲的那场婚礼上。他一回头,果然是林小溪,一手挽了个男人,一蹦一跳地进来:“长生姐,今天人很多啊。我那个手镯烧好了吗?颜色怎么样啊?哎——你是那个——沈——乐岑哥的朋友,你叫沈——”
“沈固。”
“啊对对对,沈固,沈固。你怎么也在这儿啊?乐岑哥呢?他也来了?”
“他没来,在诊所呢。”服务行业就是这样,人家休息的时候,你反而忙。沈固好容易能休一个完整的假了,钟乐岑又忙着诊所的事走不开。
沈固一边说,一边打量着小溪挽着的那个男人。看起来三十出头,一米八以上的身高,肌肉结实匀称,虽然掩藏在宽松的休闲服下面,但行动之间的矫健有力却是掩不住的。男人脸上架了一副细银丝边眼镜,不知是不是镜片的反光,沈固有一瞬间觉得他的瞳孔是绿色的,像是上好的祖母绿,但再看过去,又不是了。他还记得空华出国之前跟他们说过小溪交了个男朋友,说是个做建筑预算的,当时好像是出差了,还拜托他们有机会给把一把关,结果他们忙得不亦乐乎,把这事也忘到脑后去了,现在看小溪和这个男人很亲热的样子,想必一定就是空华说的那个人了。
小溪看沈固一直打量那个男人,有点不好意思:“这是我男朋友,郎一鸣。一鸣,这个就是我跟你说过的乐岑哥的男朋友,他以前是特种兵呢,我哥的酒吧上次给人举行婚礼的时候,他用刀子生叉子在墙上钉了个心出来,可厉害了。”
郎一鸣很客气地伸出手来:“沈先生,你好。”
沈固跟他握了握手。郎一鸣的手掌干燥而结实,动作干脆有力,掌心有薄茧子,拇指关节处却没有。沈固随口问道:“听说郎先生是做建筑预算的?以前我看做这一行的还用笔写写画画的,现在大约是都改成电脑计算了吧?”
郎一鸣稍微怔了一下,显然没想到他会说这个,也随口回答:“大部分是用电脑,但有时候也要写写算算的,毕竟不是什么地方都方便带电脑。”
沈固点点头:“那郎先生经常出差吧?建筑上的活是不是都这么辛苦?”
郎一鸣笑笑:“做哪一行都辛苦,沈先生是特种兵,训练估计比我们更辛苦吧?”
沈固也笑笑,客气了两句。小溪催着要看烧制的手镯,女老板去后边拿货,沈固跟着小溪走了两步,问:“你和老板认识?”
小溪指指郎一鸣:“长生姐是一鸣的朋友。怎么,你也要做陶吗?”
“哦,乐岑生日,我想送件礼物。”
“啊,啊——”小溪眼里立刻放光,“送什么送什么?长生姐这里有好多式样呢,挑个浪漫点的。要不然送朵瓷玫瑰怎么样?我见过长生姐做过,烧出来可漂亮了。还可以做一朵小的串上链子戴着。要不然做个杯子,杯子杯子,就是一辈子的意思嘛,多好。再不然…”
沈固笑笑:“我恐怕没那个手艺,做点简单的还成。”
“礼物嘛,就是看个心意,只要是你亲手做的,不好也是好。”小溪还准备继续教育,沈固不动声色地打断她:“我准备跟老板先学学手艺。老板好像不是本地人吧?”
“哦,长生姐是海南人,来滨海已经两年多了。她这个店里的陶泥跟别的店不一样,颜色特别丰富,烧出来光泽也特别好。你看见她自己戴的那对镯子了吧?像不像玉的?我也让她帮我烧了一副呢。哎对了,我就觉得玉跟乐岑哥特别配,你可以给他也烧一个啊!不是说烧镯子,就烧个挂件什么的,比如说烧个观音像,男戴观音女戴佛嘛。嗯,这个麻烦的话,也可以烧个小牌子,把你们俩的名字刻上,再不然烧颗心也行啊…”
沈固受不了她这兴奋劲儿,只好打断她:“你哥来过信没?”空华走了之后就再没什么消息,钟乐岑知道他也是为了躲着钟乐洋,也就没主动跟他联系。
小溪垮下脸来:“就来过两封电子邮件。第一封说到了,第二封说实验什么的很忙,再就没有了。这回国才几年啊,就又跑出去了!都是那个姓李的,当初想出国就把我哥甩了,后来才发现我哥也有钱又来再来找我哥,死不要脸!逼得我哥又出国了。别让我看见他,看见他我非扇他不可!要不是我哥不愿意惹事,我把事捅到他老婆家去!”
沈固没敢说空华这次出国怪不到他那个前男朋友头上去,于是默许有人替钟乐洋顶了黑锅:“你哥走的时候跟我们说了,挺惦记你找男朋友的事。”
小溪脸一红:“我本来说要带一鸣见见他的,那不是出差了嘛。”
沈固犹豫一下,眼看着郎一鸣点了支烟到店门外去了,还是问:“他的情况你都清楚?”反正他要是不问,回头钟乐岑知道了一定要担心,还不如现在就问清楚的好。想来有钟乐岑在那里顶着,小溪也不好意思嫌他管得太多。
这次轮到小溪犹豫了一下:“他——是内蒙人,不过父母都过世了,本地也没什么亲戚。他现在住青岛,就在南京路头上租的房子。哦对了,上次不是那个左队长带着一只狗到过寂莲吗?那只狗就是一鸣养的。左队长走的时候把狗落在寂莲,我和六点去还狗的时候才认识的一鸣。”
沈固一愣,霎时背后有点冒冷汗了——左队长的狗?左健那厮养的是只狐狸吧?而且,那狐狸是郎一鸣养的?左健可是说过,那地方是个妖怪公寓,这个郎一鸣…等等,狐狸姓胡,那姓郎的——不会是头狼吧?
小溪是没察觉到沈固的表情变化,往门外看了一眼,叹了口气:“其实吧,哥见不见他也无所谓,反正我看,我跟他也不太可能。”
沈固诧异:“什么意思?”
小溪很忧郁地又叹了口气,托着腮帮:“他也就是把我当朋友罢了。”
沈固难以理解:“那你呢?”
小溪更忧郁了:“先处着呗。”
沈固觉得匪夷所思:“知道他没这个心思,你还——”现在这些年轻人,真是没法理解。
小溪笑笑:“没什么。他对我很好,我也喜欢他,那就处着呗,别的不行,当朋友总可以吧。咳,你们别替我担心了,没事。”
沈固心想:小姐呀,如果你喜欢的是个人,谁替你担心呀,问题是,你喜欢的这个——他很可能就不是人啊!
海长生拿着一对莹白的手镯出来:“看,怎么样?满意吗?”
小溪立刻被吸引过去了,沈固趁机走出门去,郎一鸣正在抽最后几口,沈固做出漫不经心的样子走过去,眼睛看着别处,随口说:“你的安全证呢?”
郎一鸣一怔,目光锐利地盯过来,掐灭了烟站直身体:“你是——”
沈固立刻就确定了他绝对不是人类,脸上表情不变,肌肉却绷紧了:“安全证!”
郎一鸣伸手从衣袋里掏出件东西,却没有立刻亮出来:“你的证件呢?安全证也不是人人都能检查的。”
沈固摸出证件亮了一下,郎一鸣一眼看清,脸色微微变了一下:“特别事务科?我不知道特别事务科也管检查证件?这应该是妖监会的事吧?”
“没错。”沈固收回证件,“确实是妖监会来管你们,但看看证件,特别事务科也还是有这个权力的吧?”
郎一鸣没再说话,张开手。沈固看了看,这份安全证跟他从前在白萝卜那里看到的大同小异,但出生日期比白萝卜还早。上次白萝卜那份证件他还没看清楚就碎了,这次他仔细看了看,安全证的格式跟普通身份证很相似,只是民族那一栏换成了籍贯,郎一鸣的籍贯是内蒙。沈固心想,敢情还是草原狼呢。
郎一鸣等他看了个够,才慢慢地说:“沈先生看完了吗?”
“看完了,但话还没说完。”沈固示意他把证件收起来,“林小溪是我朋友的妹妹。”
郎一鸣没说话,又掏出烟来,点上抽了一口,才点点头:“知道。我本来也没打算怎么着。安全证你也看过了,应该知道我没伤过人。”
“我说的不是这个‘伤’,你应该明白。”
郎一鸣又深深抽了一口,把烟雾慢慢地吐出来,挡住了他的脸,才笑了笑:“明白了。”
沈固觉得话也只能说到这个份上了。既然郎一鸣没有伤过人,他也不好再做什么。特别事务科处理的特别事务当中,不包括干涉人妖恋。
“小溪说这家店的老板是你朋友?”
郎一鸣马上回答:“海长生也是有安全证的,不过她的证是在海南领的。”
果然…
“她是——”
“玳瑁。”
怪不得看见龟甲盒会是那种表情,敢情以为这龟甲是他扒下来的?
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沈固一看,是钟乐岑打来的:“你在哪儿呢?”
“哦——在外面。”
“知道是外面,我在家里呢。你在干什么?赶紧回来看看,402门上又出现红布条了,是你那天看见的吗?”
“好,我马上回去。”沈固挂断电话,看一眼郎一鸣,“麻烦告诉小溪一声,我有事先走了。”
回到康佳花园,沈固一走上四楼就看见门上那一小条红布了,跟前两次他看见的一模一样,但这次却是系在门把手上,十分明显。钟乐岑从五楼上探下身来:“回来了?你看——”
沈固点点头,迅速上楼:“就是原来的布条,但是位置变了。前两次都是夹在门缝上边,很不显眼,但这次直接系在门把手上,好像——”
“好像是有意示威。”钟乐岑眉头皱得很紧,“我刚才听见402又吵架了,摔了东西之后两个人先后都出门了。我下来看,就发现了红布条。”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啊。你平常有没有看见402有什么不对劲的?”
“也没有…不对,好像有过——”
“是什么?”
“不过,是好几个月之前了。就是年三十的时候,我回来在楼道里看见一个人。当时楼道里灯坏了,我模模糊糊看见一个人在楼梯口晃了一下,似乎是往402门口走了,等我上来,人已经不见了。当时我以为是402的人,也没在意。现在想想,那人穿得很奇怪,大冷天的,似乎还光着上身,就穿了条短裤——”
“等等!”钟乐岑一下子打断他,“短裤?是什么颜色的短裤?你看见他脚上穿的是什么了吗?”
沈固摇摇头:“楼道里太黑,颜色根本看不清楚。脚上——好像是拖鞋。怎么,你知道是什么?”
“可能,就是虚耗。”
“虚耗?就是你说过要点灯来照的那个虚耗?”
“嗯。我记得402过年的时候好像没有人。”
“对了,我听他们吵架的时候说过好像是在女人娘家过的年。”
“那就对了。”钟乐岑拍了一下楼梯扶手,“大概年三十全楼上下就是他们家黑着灯,虚耗就是在402过的年,然后留下不走了。”
“留下了会怎么样?会死人?”
“虚耗本身不会。但它会消磨人的运气,等把好运全部耗光之后——你说会怎么样?”
沈固又往楼下看了一眼:“但上一次我把那红布条抽掉之后,大概过了一个星期左右402才又开始吵架,这次——这才两天,虚耗就又回来了?而且为什么红布条的位置也变了?”
钟乐岑好像想到了什么,脸色有点发白:“是啊,布条系的位置很——很嚣张。虚耗是小鬼,没这个胆子的。只怕——它会把穷鬼招来…”
“穷鬼?”
“穷鬼住在恒山。有的使人穷于文,有的使人穷于命,有的使人穷于智,不管哪种穷鬼,一跟上人就不肯走。韩愈曾经做过《送穷文》,可最后也没能把穷鬼送走。402家里好像是做买卖的吧?做买卖最怕遇上穷鬼,恐怕不到不名一文是没办法的。”
“虚耗就能引来穷鬼?”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而且红布条直接系到门把手上,看来这次来的穷鬼力量不小。只怕最后不光是会让402遭殃,我们这整座楼上的人都会沾染上。”
第127章 麻烦事情一箩筐
“就没有驱穷鬼的办法了?”沈固把《送穷文》从头至尾读了一遍,发现读也白读,“韩愈写到最后,这穷鬼不是也没送走吗?”
“是啊。”钟乐岑在沙发上削水果,很无奈地说,“所以说穷鬼是难缠的。韩愈这样的大文豪,既有文名,又有文福,都架不住穷鬼缠身,更别说普通人了。主要是因为穷鬼应时运而来,运道越差,穷鬼就越嚣张,穷鬼越嚣张,运道就越差,恶性循环每况愈下,所以特别的难办。更糟糕的是很多时候人们都不知道这是穷鬼缠身,根本不会针对穷鬼去做点什么,导致这么多年就没流传下来什么驱赶穷鬼的有效方法。”
沈固坐到他身边:“别着急。前人没法子,未必我们就想不出法子来。你不是说穷鬼作祟是个长期奋斗的事吗?那就慢慢来。”
钟乐岑把水果切成小块,嘴里嘟哝:“我怎么觉得自从碰上你,这种事就特别多。以前哪有这么多事,我到处找都找不到。现在可好,自己送上门来…”
沈固捏住他鼻子:“说什么呢?敢情这些事都是我招来的?”
钟乐岑赶紧扔下刀子,两只手齐上才掰开沈固一只手,把自己的鼻子救出来,“很可能啊,鬼招鬼嘛…”
沈固把他按倒在沙发上胳肢:“大胆了你!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是吧?”
钟乐岑笑得险些岔了气:“放手,放手!我不敢了还不行吗?快放手!”
沈固意犹未尽,手还按在他腰上:“再得瑟好好修理你!”
钟乐岑躺着不敢乱动,嘴上却不甘示弱:“你真军阀。”
沈固往钟乐岑身上一压,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军阀了,怎么着吧?”
钟乐岑搂住他脖子:“不怎么着。我想吃水果,刚切完还没吃到嘴呢。”
沈固先亲了一个,才把他抱起来坐在自己腿上,拿小叉子叉了水果块喂他:“要不然问问你二叔?或者去问问东方辰,再不行就往上报。你别老自己琢磨,这其实是我的工作,特别事务科又没发你工资。”
钟乐岑挑剔地查看他的衣领:“这件有点脏了,明天别穿了。你现在比我还爱钱啊,没发工资我也白干这么些天了。有些事是习惯了。以前遇上了也没人可商量。乐洋虽然能给我画符,但他离得太远,帮不上什么忙,我也不想让他空担心。再说了,你以前有完成不了的任务就往上报?我怎么说也姓钟,钟家出来的人,丢不起那脸!”
沈固很喜欢看他下巴一抬,不可一世的模样。最初认识的时候钟乐岑是温和内敛的,虽然会露出一点儿小算计的模样,但整个人还是极其低调,甚至低调到好欺负的程度。现在可不一样了,他信心十足地处理“业务”,甚至敢于对着张升夷那样的人拍桌子--沈固一想这些都是自己“惯”出来,就不免十分得意。
“哦对了,”钟乐岑得瑟完毕,忽然想起一件事来,“海妖送的那盒青泥呢?我昨天收拾东西没看见,你放到别的地方去了?”
“没,我拿去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