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近月的未婚夫悄悄在底下捅了她一下,韩近月猛然反应过来,赶紧干咳一声,摆出一本正经的表情:“不是。我是说,挺好的,钟先生一看就是好人,挺合适,挺合适。那什么,一块去吃个饭吧?”
“我们今天找你,是有件案子需要麻烦你。”
“那也一边吃饭一边说嘛。啊?案子?什么案子?”
韩近月到底还是在附近找了个饭店把沈固和钟乐岑拉了去吃饭。沈固没有详细告诉她鲛人什么的,只说小店涉及一桩案子,需要查清店主的身份。
“我婚纱还没做好呢。我们准备五一结婚,于玲说——哦,店主叫于玲,那个小姑娘叫于曼——她说手工婚纱很费时间,而且她手上已经接了一件预订,我的只能往后拖一下。不过五一之前肯定是赶得及的,她说四月底大概也就能做好了。啊对了,我们有她的手机号。小康,手机号呢?”
小康低头在手机里查。韩近月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我的手机又掉了,幸亏小康这里存着。喏喏,就是这个。”
沈固把手机号直接发给了小黑子让他去查,继续问:“你们对她还有什么了解吗?”
韩近月摇头:“没了。于玲不爱说话,于曼这小丫头整天跟缺心眼似的,也不知家里怎么教育的,总得有十五了吧还什么也不知道,稀里糊涂的没法跟她说话。再说我只是订婚纱,当初还是我朋友介绍我过去的——哦对了,我可以去问问我朋友,看她能不能知道点什么。你们等等,我这就打电话。”
韩近月的朋友叫薛明,是她的大学同学,比她结婚要早,女儿都两个月了,胖乎乎的一个小丫头,好玩得很。韩近月含糊地介绍说沈固是刑警,有个人要向她打听一下。薛明听说是问“海的女儿”,话就多了。
“我也是挑婚纱的时候在台东乱逛看见的。那时候店主还不是现在的,现在这个叫于玲,老是冷冰冰的。那一个叫于悦,没于玲漂亮,但是脾气很温和。我当时是看见她在给自己做婚纱,那婚纱漂亮极了,说绸子不像绸子,说纱也不像纱,看着就觉得特别柔软光滑。颜色是那种月白色的,稍微带点儿蓝头,手工绣的花边,我看着特别喜欢,就问她能不能订做。其实她是卖十字绣的,开始不想给我做。我正跟她磨呢,我老公过去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见我老公就同意给我做了。我把婚纱拿出来给你们看看,她还送了我一串珍珠项链,我结婚的时候就戴着的。”
婚纱铺在床上,果然似纱非纱,似绸非绸。薛明珍惜地整理一下:“我还特地上网查过,哪都没找到这种料子,穿在身上跟水似的,特别舒服。后来近月结婚,我就想起她来了,就推荐近月也去订婚纱,谁知道去了才发现换了人,好在还是一家的,手艺也很好。好像现在去那家店里订婚纱的人还不少呢,不过好像也不是人人都能订的。”
钟乐岑趁着沈固挡着薛明的视线,悄悄拿起个杯子往婚纱上滴了几滴水,果然水珠顺着衣料就滑了下去,半点也没渗进衣服里。薛明没注意到,又拿出一串项链:“这就是于悦送给我的项链。我有懂的朋友说,这是真正的深海珍珠。我开始还以为是人造珍珠,后来才知道这么贵,当时想还给她的,结果也没找到人。我想还给那个于玲,她说于悦送的东西,她不收回。别说,我还真有点怕她冷冰冰的样子,只好先拿着了。对了,沈警官,于悦出什么事了吗?”
“我们也在找她,现在还很难说。”
“噢——啊,那你们知不知道于悦有个男朋友啊,好像叫周志,听说是在一个什么电子公司搞网站的。我有一次去看婚纱的时候遇见过,于悦和他感情很好,不过听说周志家里不同意,于悦也挺烦的,也跟我说过一点。”
“周志?是不是瘦瘦的,个子不高,文质彬彬的?”
“对对,就是的。”
沈固看了钟乐岑一眼。得,线索在这里对上了,但是,也等于断了。因为周志的父母根本就没见过儿子这个女朋友,也从来没认真听过儿子的介绍,所以对于悦半点也不了解。
第111章 三生泉与指导人
“海的女儿”关了店门之后就再没打开。沈固安排了人在那里盯点,一直盯了半个月也再没人出现过。太平角他也又去过不少次,但再也没听见过哭声。至于韩近月提供的那个电话号码,查出来确实是在联通买的,但是已经欠费停机了。可以说,到了现在,半点线索也没有了。
“估计是我们去晚了,她们跑了。”
“那你的案子怎么办?”
“先悬着了。邱峰的父母也闹过,但邱峰身上没有任何外伤,就是要结案,最后也只能说是自杀或失足落水。”
“我还是觉得很奇怪,于玲为什么要杀邱峰呢?而且如果她要杀邱峰,只要把他扯到海里简单地淹死就行了,为什么会出现你说的那什么人在水里淹了三四天才死的情况?”
沈固摇了摇头:“这就没法说了。至少现在我找不出理由。”
钟乐岑叹口气,一手夹着筷子,一手托着下巴:“可是我那天听鲛人的哭声那么悲伤,怎么也想不出来,她会去杀人。”
“悲伤和杀人无关。而且那天哭的应该是于悦,而杀人的应该是于玲,两回事吧?”
钟乐岑闷闷地用筷子戳碗里的饭,沈固用肩膀推推他:“怎么了?”
“我听黑子说,队里有人议论你的案子?”
沈固笑了:“你说这个啊。是有人在议论,不过,管他们呢。”
钟乐岑撅着嘴:“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却在这里议论你,到底算什么啊!”
沈固把他搂过来,靠在椅背上:“你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的,可是,你知道我具体干过什么吗?”
钟乐岑想了想:“我看过一点写特种兵的小说。”
沈固笑了:“小说终归是小说,跟现实还是有差距的。至少,杀人,实在并没有书里那么潇洒。”
钟乐岑睁大眼睛看着他。沈固把脸埋在他颈边,笑了笑:“干我们这一行的,荣誉有和没有差不多。有表彰,不能在军报上公开,漂亮地完成了任务,不能跟自己最亲近的人说…跟那时候比起来,至少我已经可以告诉你了不是吗?”
钟乐岑不说话了,只是伸手抱着沈固的肩膀。沈固拍拍他:“告诉你一件事,张升夷说要派的那个指导人这几天就过来了。”
“是吗?”钟乐岑果然把注意力转了过来,“跟你联系了吗?是谁?”
沈固耸耸肩:“还没有。不过给了我一个车次,说到时候那人下了火车自然跟我联系。”
“这么大谱?”钟乐岑很不满意,“到时候我跟你一块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
沈固笑笑,正要说话,汤圆忽然从窝里窜出来,喵呜一声直跳到钟乐岑腿上,来不及收回去的爪子在钟乐岑手背上划出了两道血痕。钟乐岑一把抱住它:“汤圆,怎么了?”沈芝云回来之后本来把汤圆接回去了,但她最近又参加了什么老年模特队,忙得很,所以又把汤圆送回来了。汤圆喜欢跟钟乐岑闹着玩儿,但它都很小心,玩的时候从来也不会把爪子伸出来,像这样居然会把钟乐岑的手抓破,实在是反常。
汤圆一头扎进钟乐岑怀里打哆嗦,犬鬼也蓦地立起身来,神态有些不安。钟乐岑正纳闷,桌子上靠在汤碗边上的汤勺忽然轻微地震动一下,滑进了汤里。沈固突然反应过来:“地震?”
滨海的地震少而又少,而且震级很小,有时候震了人都感觉不到。但动物的感觉比人要敏锐得多,所以汤圆先有了反应。不过接下来再也没动静了,连汤勺都不再震动,看来又是一次极轻微的地震,可以忽略不计的。钟乐岑拍拍汤圆的背:“好了好了,没事了。”
汤圆仍旧把脑袋扎在钟乐岑怀里不出来,犬鬼则眼睛看着窗外,喉咙里低声地呜呜叫。钟乐岑有点奇怪:“怎么了?难道出什么事了?这不是地震?”
他话还没说完,沈固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左健在电话那头急促地喘息着:“快点到百龄园来。空间裂缝!有人在用空间裂缝!阴阳界间已经出现了一条裂缝,恐怕已经有恶鬼出来了!”
百龄园离得太远,沈固和钟乐岑飞车赶过去的时候,左健正在用符咒去修补地面上那条裂缝。夜色之中,裂缝不太明显,但沈固很清楚地看见那条已经被补上大半的裂缝里冒出的黑气。裂缝就处在一片墓碑之中,被黑气熏染过的墓碑上,死者的遗照似乎都活了起来,眉目流动,露出诡异的笑容。
钟乐岑掏出一把符咒,毫不吝惜地往裂缝上贴:“怎么回事?”
左健满头大汗,钟乐岑的符咒让他轻松了些,一面修补一面说:“我也是偶然经过,突然感觉到地面震动。开始还当是地震呢,车都要过去了,我突然感觉到我的灵力弹残留的灵力,等我追到这里来,人已经不见了,只剩下这条裂缝。裂缝不小,我过来的时候有不少鬼魂在往外挤,虽然已经被我压了回去,但我过来得太迟,我怕已经有鬼魂逃出去了。”
“是那个抢了你家书的人?”
“肯定是他!墓地阴气最重,在这里打开通往阴间的裂缝事半功倍。只是我没看见人。”
“你们看这个!”沈固插不上手,一直在附近搜索,这时候突然指着一块墓碑。汉白玉的碑面上有一个血手印,已经干涸成了黑色,如果不是仔细看,夜色中还真的很难发现,“这人受伤了,随手扶了一下这块墓碑,留下了印迹——嗯?什么味道?”
左健凑过去用力嗅了一下:“好像,有种清香味。”这两个人都是经过系统训练的,那嗅觉当然比不上狗,但比普通人可是灵敏多了。
“这味道…好像在哪里闻到过…”沈固皱着眉思索。左健又用力闻了闻:“有点像荷叶的气味,干荷叶泡水好像就是这个香味,很清淡的。”
沈固被他一提醒,突然想了起来:“对了!三生泉,这是三生泉水!三生泉上生满了青色的莲花,就是这个味!”
“三生泉?”钟乐岑一惊,“难道这个人抢走左家的道书,是为了打开阴间取三生泉水?而且看这样子,他应该已经取到三生泉水了。”
左健大奇:“三生泉水?三生泉水除了能让人想起前生的记忆之外,好像没有什么别的用处吧?这人费这么大力气弄到我家的书,就是为了三生泉水?”
沈固沉默着没说话。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只是还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
裂缝终于修补完毕,左健抹了把汗:“这件事恐怕要报到天师协会去,让他们调一下附近的天师来协助除鬼。毕竟不知跑出了多少,就算不是恶鬼厉鬼,缠上人也麻烦。”他虽然天赋出众,但修补空间裂缝也很是吃力,一面说,一面觉得所有的精力都像是被耗光了,站都要站不住。沈固架着他往外走:“上车去打电话,我和乐岑把这里先搜一下。”
左健在车里打电话,沈固和钟乐岑在墓园里扫了一圈,黑气虽然有,但还没有成形的鬼魂。沈固看看钟乐岑:“这是不是说没有鬼跑出来?”
钟乐岑摇摇头:“未必。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跑出来的鬼已经溜掉了,那就难找了,只能到处去搜。”他们说着话,已经回到刚才空间裂缝出现的地方,沈固看着石碑上那个手印,忽然说:“乐岑,你觉得这个人会是谁?”
钟乐岑微怔一下:“这怎么猜?”
“会不会,是左穆?”
“左穆?”
“他取三生泉水,是为了让我找回前世的记忆。”
钟乐岑突然不吭声了。沈固看着他:“你想到什么了?”
钟乐岑沉默着不回答,用力咬着嘴唇,半天才用力摇了摇头:“不!不可能,那样太可怕了!我们走吧,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搜索有没有漏网的鬼魂,如果真是左穆,他应该,会来找你的。”
漏网的鬼魂好比掉进米桶里的砂子,一时间是找不到的,倒是特事科安排的指导人按时到了滨海。
“指导人的车该到了。”沈固看看表,“可是到现在他还都没跟我们联系。”
钟乐岑看着出站口,人流正缓缓地从里面出来,但并没什么人看起来像是“指导人”:“就是这趟车,要是再没人给你打电话,咱们就回家!”
沈固笑笑。钟乐岑一说到特事科,火气就特别大。小黑子很识趣地说:“要不然我去打个电话问问?”
“不准去!”钟乐岑赌气地瞪他一眼,“等着。”
小黑子咧咧嘴。沈固笑着摇摇头,正要说话,突然感觉到背后有动静。他猛一转身,就见一个女孩牵着一条金毛犬向他们走过来,一直走到他们面前,金毛犬坐了下来,女孩偏了偏头,轻声地说:“是沈固先生吗?”
沈固上下打量着她。很瘦,穿着一身黑衣服,就越发显得风一吹就要倒。某些地方,她有点像小溪,但比小溪安静得多,甚至安静到没有什么生气的感觉。冬天里她还戴着一副墨镜,压在那小小的鼻梁上似乎随时会掉下来。沈固谨慎地问:“请问你是——”
女孩对他点点头:“我是东方辰,滨海特事小组的指导人。”
“指导人?”小黑子一声怪叫,“你是指导人?”这女孩看起来顶多也不会超过二十岁,不到二十岁的指导人吗?
他这一声怪叫,女孩似乎被他吓了一跳,猛地往后退了一步:“谁?”仓促之下,居然被绊了一下。
小黑子郁闷了。你说这么大一个人站在这儿,这姑娘眼睛管出气用的啊?当然这话他怎么也不能当面说出来,只能腹诽。再怎么说,她是个女孩子,又是指导人。虽然——看起来很不靠谱。
沈固听了这女孩的名字就知道她一定是东方家的,但东方家这么厉害,十七八岁的女孩都能来当指导人?他看一眼钟乐岑,却发现钟乐岑一脸的严肃,走上一步对东方辰点了点头:“东方小姐。”
东方辰把脸转向他:“你是钟家的乐岑先生吧?”
“我是钟乐岑。没想到东方小姐会来,我们不要站在这里,先上车吧。黑子,把车开过来。东方小姐准备住在哪里?是否需要我们安排住处?”
东方辰摇摇头:“特事科跟如家酒店有长期签约,已经给我订好房间了,请几位送我过去就行。地方离警察局不远,也方便我们开展工作。”
小黑子把车开过来,钟乐岑打开车门,那条狗首先跳上了后座,小声汪汪了两声。东方辰慢慢上了车,轻轻摸了摸它的头。钟乐岑主动坐到她身边,沈固只好坐上了副驾。只听钟乐岑在后座慢声问:“东方小姐一路过来,还好吗?”
东方辰说话声音很轻很慢,显然并不是很喜欢说话的人:“还好,只是略有点潮湿。”
钟乐岑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东方辰靠在靠背上,也不说话。前座沈固和小黑子更没有什么话说,于是一路上沉默。到了酒店,钟乐岑问清楚了房间号,就招呼沈固和小黑子离开:“东方小姐先休息吧,明天我们再过来。”
一出酒店,小黑子就抱怨:“钟哥,这小嫚儿也太大样了吧?什么指导人啊,有这样的指导人吗?你看她像吗?我这么大一个人站在一边,她那眼睛干什么用的?至于我说句话就吓成那样?我是鬼啊还是老虎啊!”
钟乐岑笑笑:“你要是鬼,她就不会吓一跳了。”
小黑子疑惑:“什么意思?”
“东方辰今年二十二,但是据说已经在特事科做指导人八年了。”
“什么?”小黑子怪叫,“她那个模样有二十二?不是,重点是,她十四岁就能做指导人了?”
钟乐岑点点头:“她是东方家的异类。东方家以卜算见长,从祖先东方朔开始就是如此,只有她,卜算倒没怎么学,她的长处是阴视。”
“阴视?”小黑子茫然,“什么意思?就是看鬼喽?不就是阴阳眼么?”
“不。阴阳眼是既能视阳,也能视阴,而东方辰只有阴眼,也就是说,她看不见阳间的一切。”
小黑子挠头:“那是什么意思?”
钟乐岑叹口气:“意思就是,以普通人的角度来说,她是个瞎子。”
“瞎子?”小黑子大吃一惊,“我怎么没看出来?我看她走路上车什么的,都很正常啊。”
“难道你没发现,她牵的那条狗是经过训练的导盲犬吗?”
“啊?噢——”小黑子摸着下巴思索起来,“可是就算有导盲犬,她的行动也太利索了。再说,导盲犬不认识我们吧,她怎么走到我们身后一开口就叫沈哥了?”
“她看的是前世魂。”
“啊?”小黑子更糊涂了,“前世魂?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能看得见?”
“我刚才说过了,她只能视阴,所以她只能看到鬼魂。再确切点说,她只能看见再世为人的人,不能看见第一世为人的人。”
小黑子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沈固却明白了一点:“我记得你以前说,不是人人都能转世的,有些能转,有些死后也就散掉了。能转世的,自然曾经是鬼,所以她能看见。第一世做人的,没当过鬼,所以她看不见?”
钟乐岑点点头:“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小黑子不服气了:“那我是第一世当人?可街上那么多人,我也没见她被哪个吓着。”
钟乐岑笑了:“那你不是开口说话了吗?你与一切阴煞之气绝缘,在鬼魂眼中你跟路边那栏杆没啥两样,在东方辰眼里也是一样。你想,身边的栏杆突然开口说话,你会不会吓一跳?”
小黑子眨巴着眼,没话说了。上次张升夷说他在鬼魂眼中与木石无异,他还没啥感觉,就觉得挺有意思;现在东方辰对他毫无所常见,他才觉得别扭了,嘀嘀咕咕:“她这样子能当什么指导人啊?眼睛都不方便,能跟着咱们抓人么?”
钟乐岑笑笑:“人家不管抓人,只管找鬼。”
小黑子不服气:“找鬼?那沈哥也行啊!钟你戴上你那阳燧镜不是也能看见鬼嘛。”
钟乐岑摇头:“沈固能视鬼,但只能看到以魂体形式出现的鬼,而且普通人的视野有多远?在城市这种地方,到处都是建筑物,看个三五百米就差不多了吧?可是东方辰不受这些阻碍,她能看到方圆两千米内的鬼魂,任何建筑物对她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小黑子听得呆了,吐吐舌头:“好家伙,比瞄准镜还好使啊。”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派她来做指导人了吧?指导人不一定要能亲自动手灭鬼除妖,重要的是合适要指导的人。要论灭鬼,沈固不比任何人差,可是他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就是对面碰上,也未必知道是鬼。你就更不用说了,谁也开不了你的天眼。所以东方辰来是最合适的,所有的鬼她都能看见,有了她就等于有了个鉴别器。”
沈固沉吟:“但是你刚才说她其实也能看见人。”
“她能看见的只是前世魂。走过奈何桥的转世魂与鬼略有不同,她能区分出来。”
小黑子想了半天,感叹:“那么说在她看起来,这个世界上除了鬼就没别的了?”
钟乐岑沉默一下,点点头:“没错。在她而言,这就是个鬼的世界。”
小黑子张大了嘴巴,半天才说了一句:“这不是——也挺可怜的…”
第112章 身世半明
酒店离公安局不远,沈固和小黑子直接去上班了,钟乐岑说去诊所,但看着两人进了公安局大门,他却掉头又去了酒店。
东方辰坐在沙发里,好像早就知道他会来。那条金毛导盲犬趴在她脚边,看见钟乐岑,对他摇了摇尾巴。东方辰把脸转向钟乐岑的方向,即使在房间里她也戴着墨镜,如果不知道她的眼睛不能看见阳间的东西,很难看出她是个瞎子。
“钟先生有什么事吗?”
“东方小姐——”钟乐岑觉得自己的声音居然有点中气不足,“我想知道,为什么是东方小姐过来?”
“怎么?”东方辰微微偏了偏头,“钟先生觉得我不够资格?”
“不。我只想知道,特事科让东方小姐过来,除了指导特事小组之外,还有什么任务?”
“哦?那么钟先生觉得我还有什么别的任务吗?”
“我们不要再兜圈子了。”钟乐岑直盯着她,“东方小姐,在你眼里看来,沈固是什么样子?”
东方辰思索了一会,才慢慢地说:“我看不清。他身周有一层阴气,使我看不清他的魂体真相。唯一能确定的是——他并非转世魂。”
钟乐岑的脸色唰地变了:“你确定?”
东方辰淡淡一笑:“当然。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的魂灵,我总还是分辨得出来的。这位沈警官,至少两世并非投胎而生,所以,他是走舍无疑了!”
“那么东方小姐准备把这个结论上报特事科?”
“当然。这也是我的任务之一。”
钟乐岑握紧了拳:“但沈固他——他绝对不是走舍!”
东方辰扶了扶鼻梁上的墨镜:“钟先生,这是你的想法,但我有我的看法。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向特事科提交上诉材料驳斥我的观点。”
钟乐岑几乎是狠狠地瞪着她,金毛导盲犬感觉到了他的敌意,站起来对着他低声吠叫。东方辰拍拍沙发扶手:“钟先生,我很累,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要休息了。”
钟乐岑一言不发,站起来就走,导盲犬警惕地跟着他直到门口,喉咙里仍然威胁地低声咆哮。钟乐岑一肚子的气无处发泄,突然回头对它狠狠比了个中指:“再叫,再叫我让八云来吃了你!”
导盲犬被他突然爆发出来的恶意吓了一跳,缩回门里去了。钟乐岑发完了火,又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全身的力气好像突然被抽空了,一步拖一步地走出酒店,站在马路边上发呆。
走舍。东方辰的眼睛是不会看错的,特事科也会采取她的结论,那他们会怎么对付沈固?而且,如果沈固是走舍,那么,他身体里的灵魂到底是谁?钟乐岑觉得乱糟糟有无数的念头在脑子里飞,飞得他头昏眼花。
已经三月份了,滨海的天气开始转暖,阳光很好,可是钟乐岑觉得身上发冷。他在马路边上也不知站了多久,才听到口袋里的电话在响,接起来,是沈固着急的声音:“你怎么不接电话?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