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物者》第二部:悬神引
第三章

 

每天晚上辟尘辛苦收集重尘包门闭户,起因是两年半前的一趟东京之行。小破半岁的时候,我需要回东京去一趟,顺便带上了小破,下飞机还不到五秒,小破本来在我怀里睡得猪头狗脸的,蓦然间便睁开了眼,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展现出破魂族人的一面,那眼神如海水般湛蓝而神秘,四下一转,猛地向我身后那位日本男子身上一口咬去,那人惨叫一声,瘫软在地,被咬破的地方没有血,却流泻出白色浓浆一般的东西。是一只以杀生为修炼手段的白血山奴。小破兴致勃勃还要再接再厉,我及时甩开两条腿跑去叫了出租车一口气开出五十公里之外,总算让他叹口气,又睡着了。

日本是全世界非人集中程度最高的地方,不但吸血鬼的势力根深蒂固,近年来还显示出逐步渗透入国家机器取得官方权力的惊人野心,而且其他越是残杀暴戾的东西,越喜欢来这里讨一席之地,每一年国家警视厅重案组的卷宗里,总会增加大量的离奇凶杀案,无从查起。其中有一宗最大最凶残的连环杀手案,凶手在圣诞节期间两天之内,连续杀害三十九人,所有受害者尸首稀烂之余,头发都被连根拔起,不知所踪。警察查了三个多月,换了五位号称日本最强的警示厅干将,仍然一无所获。迫不得已联系上亚洲猎人联盟寻求援助,才知道作案者是就是小破在东京咬过一口的那种精怪:山奴。它居住于深山当中,每年冬季都需要获取大量的野兽皮毛以布置所居山洞,用以取暖。近年来环境破坏严重,山林砍伐过度,野兽大幅度减少,它走投无路之下,潜入城市,以拔取人类的头发作为装修材料,才搞出如此大血案。机场的白雪山奴只是我们东京梦魇的开始而已,期间无论在酒店还是在地铁,在购物中心还是在街心公园,小破的状态始终如一,只能以龙精虎猛四字形容,眼里蓝光就没有熄灭下去过,而且强烈到可以当聚焦灯用。晚上睡到一半,经常看到他爬起来滚到窗台旁边,对着外面兴奋的长号,好似有人来走他亲戚一样。这时候我要是跟去看,往往可以看到一些不愿意看到的怪东西。打躬作揖者有之,欢天喜地者有之,惊慌失措者亦有之。众生百态,频频上演。

这西洋景看了我三天,事情没办完,我就落荒而逃回到墨尔本,小破也恢复常态,整天牙牙学语,口水多过茶之余,并无异样。我找来狄半仙一问才知道,为什么江左要死要活非要我拖家带口住这里。原来墨尔本环境独特,乃是全球非人活动最少的地方。

即使如此,被我添油加醋描述一番之后,辟尘开始担心,生怕万一有过于强大的异物找上门来,无论是敌是友,总于我们的日常人生不大相宜。因此当即给自己多派发了一个职务:保安,负责天天把门看得紧紧的。

我最佩服辟尘就是这一点,但凡决心要做什么事,都一意孤行做到底,不要说九头牛拉不回来,就是九台东风大卡车上也白搭。尽管我们生活得其实波澜不惊,最多是访客们滥用轻功引起邻居围观,它还是一心一意天天织防护罩,并且跟织毛衣一样,还讲究一下什么针法啊花样,使得每过一段时间其外观就出现一点审美上的变化。有时候被小破几下吧唧哄高兴了,更是飞奔到里约热内卢去收集重金属原材料,把家里每个单间都包起来,害得我起夜之时,还要先运气半天,发出一招大力金刚掌,把半身内力都损耗完毕,才能蹲到马桶。

直到这个晚上,事实证明,持之以恒果然是会被褒奖的。
凌晨三点,我被一阵叮叮叮的声音惊醒。声音很轻微,感觉有点遥远。我悄悄起身,走下去查看。屋子里安静祥和,毫无异状,声音来自屋外。
将客厅的窗帘拉开,含有水分子的重尘罩在夜色中微微透光。草地沐浴露水,蓬勃舒展着,散发出植物特有的清新味道。
没有人。
真的没有人。
不过,人的手倒是有一只的。
这只手宽大修长,皮肤平滑,指甲干净,甚至无名指上还戴着一只白金戒指,镶着一颗足有两克拉的钻石,切割,光面,成色都一流,令人过目难忘。它用食指和中指在地上走来走去,偶尔拇指和小指抱在一起,仿佛陷入沉思之中。围绕着整个房子,它不断的试探着各个可能的角落,看能不能找到入口。虽说没有眼睛鼻子,它还是不时张望四周,绝对是一只有自主意识,有远大理想,有坚定目标的独立之手!

它在外面搞侦察工作搞得不亦乐乎,我就有点怀疑自己最近精神是不是过于衰弱了。难道我在做梦?那在梦中是不是辟尘晚上烤好的面包还是很好吃呢―――不错,我已经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窗边看,顺便吃吃小奶酥面包,喝喝果汁。

折腾了一两个小时,五点了,隔壁老头很快就要起床慢跑。要是他见到一只手光秃秃的在这里溜达,不知道有何感想。看起来那位手兄弟也不太耐烦了,再转两圈,做了一把最后的努力――撕了撕我们家的罩子,就摊开五根手指,活像叹口气的样子,转过身,绝望的,忧郁的,垂头丧气的,走了。

我把最后一只小奶酥面包填进嘴里,赶紧去给南美打电话――科技发达就是好,找人也好,找狐狸也好,都是几个号码的事情。要是呆在蛮荒之地,就动不动就要用千里传音,说两句话满身汗不说,通讯效果又勉强。

她声音清醒得很,我问她有没有找美容院晦气,她说那还用讲,使出了最传统的丢瓦砸锅那一招,不但把人家仪器打个粉碎,而且美容院的手术室里全部是狗屎。墨尔本城市卫生很不错,居民素质也高,无论是人是狗,都很少有当地大小便的,不知道她去哪里找了那么多来。

谈到正事,我告诉她刚才门口有一只手,就是一只手,试图非法入室,至于是要抢劫还是要偷窥,目前还没有搞清楚。南美不问青红皂白,张口就骂我看好戏不叫她,我说你那个时候不是在辛苦收集狗屎吗,打断你怎么好意思?

她消了消气,问我:“谁的手,你认识吗?”
这一言提醒了梦中人啊,我回头想想,越想越觉得这只手眼熟-----与其说这只手眼熟,不如说那只戒指眼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颗钻石的啊~~
对了!登喜路男人!登喜路男人,他手上的戒指!
是这样的:有一次便利店来了个新店员,和我一样八婆,或者还有过之,连续三天看到人家来吃三明治,就问:“先生,您家里没有人负责饮食吗?”
登喜路脸上肌肉抽动了两下当作微笑,一言不发,吃完赶紧走人。那位店员得不到共鸣,转向我振振有辞分析:“肯定娶了个懒婆娘,戴个戒指就把自己困住了,戒指大有什么用,饭都没得吃,天啊,千万不要结婚啊,~~~”。

这位婚姻悲观论者两个月后就和隔壁头发沙龙里的前台小姐坠入爱河,跪到人家店门口唱情歌从甲壳虫唱到了贾斯丁。两个月后含着眼泪求婚,人家居然还答应了,双双跑到新西兰去蜜月,完全不顾当初发布所谓婚姻混蛋论时的郑重其事。显示人性之朝三暮四,东西方皆然。受他一言影响,我下次见到登喜路男人的时候,眯着眼睛仔细去看了看他的手指上,还暗自对他的钻石――就是刚刚在门口的那颗――职业性的做了一番价值估计,结论相当乐观。现在问题是,它怎么一下就独立了,还跑我家来撬门呢?

和南美商量不出个所以然来,她要去墨尔本选美委员会报道接受形体礼仪训练了。我建议她一定要主攻如何在走路的时候把腰肢的摆动程度减低一点,免得人家看得过于眼花,对她最后入围不利。她对我的土包子观念嗤之以鼻,教育道:“猪哥,这叫步步生莲小蛮腰你懂不懂?步步生莲!”我心想以你走路那个速度,叫做步步生尘好得多啦。

考证彼此古文知识告一段落,转眼看见有个小小身影已经在大门口蹲着,全套校服都上了身,正给自己绑小领带,且十分不耐烦的对我说:“猪哥,什么时候上幼儿园啊,我穿好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