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开口道,“昨天之所以由我接电话,是因为弗萝拉出门去了。我几乎可以肯定她是准备去安珀,却发现路被堵住了。”

听了这话,他大笑起来。

“那个女人的想像力贫乏得可怜。”他回答说,“在这种时候,路当然会被堵住。我敢说,到最后我们只好用双腿走着去,而且一路上肯定得花尽心思,累得筋疲力尽。说不定根本到不了。难道她以为自己能像个公主似的踩着花瓣回去吗?她是个蠢货,根本不配活在世上,可惜这事儿我说了不算,至少目前如此。”

“在十字路口往右转。”他指示说。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知道周围这些奇奇怪怪的变化都跟他有关,可我想不通他是怎么做的。还有,他准备把我们带到哪儿去。我必须弄清这个秘密,但又不能直接问他,否则他就会发现我的情况,那时我只好任他摆布。除了抽烟、盯着窗外,他似乎什么都没干,可等车从路面上的一处凹陷开出来时,我们已经置身于一片蓝色的沙漠中了。这会儿,头顶上的天空闪着微光,太阳也成了粉红色。后视镜里,沙漠延伸开去,一眼望不到头。把戏玩得真不错。

引擎咳嗽起来,发出一阵噼啪声后稍稍稳定了些。接着,这一套又重复了一遍。

我手里的方向盘改变了形状。

它变成了月牙形。同时,座椅似乎往后移了些,汽车底盘离地面更近了,挡风玻璃也倾斜得更加厉害。

我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就连被淡紫色的沙暴袭击时,我也一声不吭。

可等沙暴过去后,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眼前是一长串汽车,堵在我们前头,排了大约半英里长。全都停着没动弹,我还能听见它们的喇叭声。

“悠着点儿,”兰登说,“这是第一个障碍。”

我放慢速度,又一大片沙子席卷而来。

还没来得及打开车灯,沙子已经不见了。我眨了好几下眼睛。

那串汽车和喇叭声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有一会儿工夫,眼前的路面像刚才的人行道一样闪烁起来。只听兰登在低声咒骂什么人或者什么事。

“我肯定正好按他希望的那样转换了,就是设置障碍的那个家伙。”他说,“气死我了,我居然干了他想要我干的事——最显而易见的那件事。”

“是艾里克?”我问。

“很可能。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是停下来试试比较困难的方法,还是继续朝前走,看看是不是还有别的障碍?”

“还是再往前走一段吧。毕竟这才是第一个。”

“好吧,”他补充道,“谁知道第二个会是什么玩意儿?”

第二个是一个“东西”——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形容它。

它看起来活像个长着手臂的熔炉。这家伙蹲在路中央,伸手抓起一辆辆汽车,把它们吞进肚子里。

我一脚踩下刹车。

“怎么了?”兰登问道,“继续开啊,不然我们怎么过去?”

“我吓了一跳。”我说。听了这话,他偏过头,神色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这时,又一阵沙暴出现了。

我说错话了,我知道。

等空中的沙尘散去,眼前的道路又变得空空荡荡。远处还能看见几座城堡。

“我想我把他打垮了。”兰登说,“我把几个加在一起,我猜他没料到这招。说到底,条条大路通安珀,谁也别想照顾周全。”

“没错。”我得尽力弥补刚才的错误,虽然到现在我也闹不明白刚才他为什么会有那种奇怪的眼神。我掂量起兰登这个人来。他是个瘦弱的家伙,昨天晚上,他和我一样可能会被人杀死。他的力量到底是什么?还有,他们总提起“影子”,那又是什么?不知为什么,我知道不管影子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们这会儿正穿行其中。是怎么做到的?兰登正在这么干,他看上去全身都很放松,我还能看清他的双手,它们一直没什么动作,所以我能肯定他用的是自己的头脑。还是那个问题:怎么做到的?

唔,我记得他说过什么“加”啊“减”啊的,就像把自己置身其中的宇宙当成了一个巨大的方程式。

我想到了一种解释,而且我突然确信自己是正确的。不知他是怎么办到的,但他往我们眼前这个世界加上些东西,又从里边减去些东西,就这样使我们越来越靠近安珀。安珀,那个奇异的地方就是他要解决的谜题。

从前我也知道该怎么做。我忽然领悟到,关键就在于记起安珀。可我办不到。

公路猛地转了个弯,沙漠让位给大片大片的蓝色草地。草很高,叶片看起来挺锋利。过了一会儿,地表变得有些起伏,我们开过了三座小山坡,公路也到此为止了,接下去是一条狭窄的土路。土路的路面压得很硬,沿着几座更高的小山蜿蜒盘旋,山上开始出现小型灌木丛和刺刀一般的蓟属植物。

就这样走了大约半小时,小山不见了,我们进入一片树林,里边满是树干粗壮的矮树。树叶呈菱形,闪耀着秋日的橙色和紫色。

一阵细雨从空中飘落,周围的树木投下重重阴影。白雾从湿漉漉的树叶构成的地毯中升起。我们右边的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嚎叫。

方向盘的形状又改变了三次,最后一个版本是个木制的八边形。车已经变得相当高了,不知何时,引擎盖上还出现了一个火烈鸟形状的饰物。我克制住自己,没对这些东西发表任何意见,只是随着座椅位置的变化调整自己的坐姿,并且努力适应汽车形状改变带来的新的驾驶要求。又一声嚎叫传来,兰登瞥了方向盘一眼,摇了摇头。转瞬间,树木高大多了,树上爬满藤蔓,还能看到寄生藤形成的蓝色面纱。汽车也几乎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我瞄了眼油表,还剩半箱油。

我弟弟评论道:“进展不错。”我点点头。

路突然宽了,而且变回了混凝土路面。两旁都有小水沟,里头满是浊水,树叶、小枝条和彩色羽毛顺水向前漂去。

我忽然觉得头昏眼花,还有些晕沉沉的。没等我说话,兰登已经开了口:“深呼吸,慢点。”接着又说,“我们抄了条近道,这阵子气压和重力都会有些不同。我觉得到目前为止咱们的运气还不错,我想尽全力看看。用最快速度,能走多远走多远。”

“这主意不错。”

“也许,也许正好相反。”他答道,“但我看值得赌一把——小心!”

我们正在爬一座小山坡,一辆卡车从坡顶往下,直直地冲我们压过来。它开错了边。我猛地一转方向盘,想避开它,可它也朝相同的方向转了过去。为了避免撞车,我在最后时刻把车开下了公路,结果车轮陷进左边柔软的路基里,车头距离水沟只有几厘米。

在我右边,那辆卡车发出尖利的刹车声。我试着把车开出路基,回到公路上,可我们陷进了松软的泥土里。

接着只听卡车司机“砰”的一声关上车门,而且他是从卡车右侧下的车。这么说他很可能是正常驾驶,开错边的应该是我们。我知道,全美国找不出一条靠左行驶的公路,在英国才是那样,不过,我早就确信自己已经离开那个熟悉的地球了。

那是一辆油罐车。车身上用血红色的大字写着“ZUNOCO”,下边还有他们的座右铭“偶们护盖全四界”[9]。我下车绕到路中央,向卡车司机道歉。他和我一般高,长得跟个啤酒桶似的,手里还拿着个千斤顶。

“你瞧,我已经说过了,我很抱歉。”我对他说,“你想我怎么做?又没有人受伤,车也没伤着。”

“就他妈不该让你们这种蠢货上路!”他吼道,“该死的混蛋!”

兰登从车里出来对他说:“先生,你最好赶快滚!”他手里握着枪。

“把那玩意儿拿开。”我说,可他弹开保险,枪口指向对方。

那家伙吓得目瞪口呆,转身就跑。

兰登抬起枪,仔细瞄准那人的后背。在他开枪的一瞬间,我总算把他的手臂撞到了一边。

子弹打中道边,弹飞了。

兰登猛地转过身来,脸气得煞白。

“你这个该死的白痴!”他说,“我差点儿打中油箱!”

“你也可能会打中你瞄准的那个人。”

“谁他妈在乎?反正我们再也不会从这儿经过了。那头猪居然胆敢侮辱一位安珀的王子!我这是为了你的荣誉。”

“我能维护自己的荣誉。”我告诉他。就在这时,某种冷酷、强大的东西攫住了我,我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真要他死,也该我来动手,与你无干。”说着,我只觉得怒气填膺。

卡车驾驶室的车门“砰”地关上,车开走了。兰登低下了头。

“对不起,兄弟,”他说,“我本来没打算擅自行事。只不过,他们这种人竟用这种方式对你讲话,我太生气了。我知道我本该等你拿主意,让你照自己的心意处置他,或者至少应该先征求你的意见。”

“好了,算了。”我告诉他,“我们回路上继续前进吧。如果办得到的话。”

后轮陷在泥里,一直埋到挡泥板。我盯着它们,盘算着该怎么办才好。这时,兰登喊道:“好了,我抬保险杠,你抬后头,我们把它弄回路上去。最好放在左边车道上。”

他不是在开玩笑。

刚才他提到重力比平常小些,不过我觉得还没小到那种程度。我知道自己很强壮,可我还是怀疑自己究竟能不能抬起一辆奔驰车的尾部。

但话说回来,我必须试试看,因为他似乎觉得我能行,而我又不能让他知道我的记忆有问题。

于是我弯下腰,半蹲着抓紧车尾,然后开始伸直双腿。随着一阵咔吧咔吧的声音,后轮在潮湿的泥土里被拔了出来。我把车抬起来了,离地有差不多两英尺!车很沉——该死!确实沉得要命——可我办到了!

每走一步,我都会陷进泥里六英寸左右。但我还是把车抬起来了。那头的兰登也一样。

我们把它放回路上,落地的时候稍稍颠了两下。接着我脱下鞋,倒空里面的泥巴,扯把草擦了擦,然后拧拧袜子,掸掸裤腿,最后把鞋子扔进后座,自己光脚钻进前排。

兰登跳进车里,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呃,我再次向你道歉…”

“忘了它吧,”我说,“已经结束了,别再提了。”

“嗯,但我不希望你为这事儿记恨我。”

“不会的。”我告诉他,“不过下次再想在我眼前杀人的时候,别忘了管管你的急性子。”

“我会的。”他保证道。

“咱们走吧。”于是我们又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