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场》的封面是萧红亲自设计的,她利用紫红色纸张的本色,把书名周围涂黑,红色部分代表“生”,黑色部分代表“死”,这个封面线条简练,色彩强烈,封面和书的内容一样,很好地诠释了对于生命状态的强烈感慨,只有萧红自己才能设计出这样一个封面。
《生死场》出版后,在读者中反响很大,给了上海文坛一个不小的新奇与震动,也奠定了萧红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从此萧红成为读者所熟悉的作家,萧红的名字被人们所熟识,越叫越响。
萧红和萧军真的很幸运,他们遇到了鲁迅这个恩师,鲁迅对他们的帮助是全方位的,经过了几年的流浪和流亡生活,他们终于在最不容易打进去的大上海的文坛站稳了脚跟,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一席之地。
鲁迅对萧红的赏识是真心实意的,当年,埃德加·斯诺前往陕北红军根据地之前,在上海拜访了鲁迅,曾问他最优秀的左翼作家有哪些,鲁迅不假思索地回答:“田军的妻子萧红,是当今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
鲁迅说萧红是最有前途的女作家,没有说他是最优秀的女作家,由此看来鲁迅对萧红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他对萧红的欣赏因为她有才气,更因为她有和自己相近相似的人生经历。
这个女孩子的童年美丽而忧伤,鲁迅也曾有过一个美好而凄凉的童年。
这个女孩子小小年纪人生阅历丰富而坎坷,她是脆弱的,渴望真情,渴望温暖。鲁迅经历了无数艰难的拼搏,性格中也有最脆弱的一面,也在寻找人世间的温情和暖意。
这个女孩子柔中有刚,有时候很直率,其实多愁善感。鲁迅刚中有柔,文字语言犀利,其实心思很缜密。
萧红虽然永远都在仇视她的父亲,但她有强烈的恋父情结,从小得不到的父爱,让她在与男人接触的时候,总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在鲁迅面前,她的这种恋父情结尤为突出,之所以不管许广平的脸色,不怕给人家添麻烦,时不常地主动到人家家里去做客,就因为从鲁迅身上,能感悟到从来没有感受到的父爱。
鲁迅在匆忙中就走过了自己的青春岁月,以至于人们都忘记了鲁迅曾经年轻过,所以,人过中年之后,他总在找寻青春的影子和感觉。从萧红身上,他感悟到青春的活力,他其实是被她吸引了。有一种感情,无关爱情,就像鲁迅对萧红,这种吸引与爱情无关,并不是因为他爱她,而是为他自己那逝去的走远的青春,她的笑,她的纯真,常常让他想起青春的自己。他们之间有一种无声的默契,这种默契叫相知,是超越男女之情的一种友谊。
在鲁迅面前,萧红像一个娇憨的孩子,随意,任性,有时候还会像孩子似的撒娇,这个状态的萧红我们也仿佛似曾相识,哦,童年时代在老祖父面前,她就是这个样子的。
江南的梅雨时节,从小在东北长大的萧红是不太习惯的。
天气说热就热了,不像东北的天气,从春天到夏天,要慢慢酝酿,慢慢成长。天气一下子变得闷热,她买了一件新衣服穿在身上,那天到鲁迅家里去串门,许广平在忙家务,根本没注意她的新衣服,在海婴眼里,萧红穿什么衣服都没有区别,他只喜欢她的小辫子。所以,那天萧红只剩下一个观众,鲁迅。于是,她很萌地问鲁迅:“周先生,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鲁迅平时是不在意谁穿了什么新衣服,他自己也不在乎自己的穿戴,貌似并不懂得穿衣之道,那天却蛮有兴致地坐在躺椅上,叼着他的象牙烟嘴,品评了一番萧红的新衣服。
萧红穿的是宽袖子的大红上衣,咖啡色裙子。
鲁迅从上往下扫了一眼,迅速得出结论:“不大漂亮。”
乍听这话,萧红心里很失落,她其实是想听句表扬的话。
为了诠释他的这个结论,鲁迅又用一套美学理论给予解释:并不是红上衣不好看,而是裙子配的颜色不对,红上衣要配红裙子或者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红色和咖啡色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所以把红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外国人在衣服的配色方面就比较讲究,街上的外国人不会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不会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
当然,这只是鲁迅的着装观点,现在大街上的女孩子们在服装的款式颜色上都故意混搭,没有那么多讲究了,八十多年前,鲁迅的这些观点绝对适用那个时代人们的审美观。
萧红只是随便一问,她不过是想让别人关注一下她穿上新衣服了,没想到鲁迅原来在女子着装方面还有这样的研究。那时,鲁迅得病刚刚好些,靠在躺椅还说了一些穿衣方面的审美学,比如: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
最后,鲁迅又捎带脚地把萧红前些日子穿过的一双靴子也点评了一番,说她那双短靴是军人穿的,靴子前后都有一条线织的拉手,这拉手应当放在裤子下边。
忙里忙外的许广平人在忙碌中,耳朵还能腾出空闲听鲁迅和萧红的谈话,鲁迅关于服装的那些见解,她还是第一次听到,从谈恋爱到结婚生子,十年的时间,他从来没有点评过关注过自己穿什么衣服,她还以为他不懂女人的服装方面的事呢。他对这个东北女孩子说的那些话,让她有些嫉妒,特别是他居然能记起前些日子萧红穿过的一双靴子,在许广平的记忆中,鲁迅从来没有这样关注过任何一个除了她之外别的女性。
她知道鲁迅对萧红不过是师长般的关心,不过,这也让她心里酸酸的有些不舒服。幸亏萧红长得不漂亮,幸亏她总是一脸憨憨的天真,倘若换做一个狐狸精式的女作家,早就被许广平拒之门外了。
萧红是个乖巧的女孩,她并不刻意去讨好鲁迅,也不刻意迎合许广平,她就是她,永远保持最真的自我,这样反而让人觉得她真诚可信,反而会让人觉得她可爱可交,当然还有几分可怜。
在东北的时候,萧红从小就喜欢到邻居家串门,在寒冷的冬季,东北人串门唠嗑是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否则那个漫长的冬季该如何打发掉。到了上海,萧红依然改不掉喜欢串门的习惯,特别是把家搬到鲁迅家附近之后,几乎把鲁迅家当成了串门唠嗑的地方,稿子方面的事找鲁迅,生活方面的事情就找许广平。
那天下午萧红要出席一个宴会,找不到合适的扎辫子的丝带,就又去找许广平了,她想让她帮着找根布条或绸条束头发。
许广平翻箱倒柜,给她找出了好几种绸带:米色的、绿色的和桃红色的。
经过反复试戴,反复选,她们决定用米色的。
那桃红色的太鲜艳了,给小女孩用会很好看,对萧红已经不适合了。但是,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童年的梦,她们还是喜欢把那美丽的鲜艳对着镜子在自己身上比量,此时,许广平和萧红都是这个心理,许广平把那根桃红色的绸带举起来放在萧红的头发上,由衷地说:“好看吧!多漂亮!”
萧红自己也觉得这个样子大约很萌,就摆了个造型等着那边的鲁迅往这边看,等着他的赞美声,没想到鲁迅那边发出的却是严肃的警告:“不要那样装饰她……”
他觉得这是许广平在作弄萧红,他不愿看到这个女孩子被任何人作弄,哪怕是他的知心爱人。其实他并不懂得女人的心思,许广平真的没有作弄萧红,她是真心实意觉得这样很好看,萧红也觉得自己在桃红绸带的装扮下萌萌的很好玩。
鲁迅的一脸严肃让许广平有点窘,有点莫名的尴尬。
这无声的呵护让萧红心中涌过一阵暖流。
那一丝丝温情给她苦闷沉郁的人生增添一点暖黄的亮色,她灵魂深处的苦痛和哀伤需要有人来慰藉,她的老祖父早已逝去了,无力再呵护她了,她的爱人萧军已经疲惫了,移情别恋了,无心再安慰她了,她从鲁迅这里,感受到浓浓的父爱,这暖意给苍凉中的她带来安慰,她不顾一切去捕捉和投奔唯一的温暖,她整个灵魂都依赖这点暖意。
萧红这种寻暖生涯,终于随着她要离开上海去日本学习,而宣布结束。
萧红去日本待一段时间的起因,是因为痛苦的感情纠葛。那段时间,萧军绯闻不断,萧红无限痛苦,无法面对一起在苦海中走出来的爱人在爱情中的遁出,她想出去散散心。
日本是鲁迅青年时代留学的地方,听到萧红要去日本的消息,鲁迅支持她的决定。萧军和萧红感情上的事,他不好多插手,一对曾经那么相亲相爱的青春小伴侣,感情上出现了不和谐,局外人的参与只会给他们添乱。也许分开一段时间,彼此冷静一下,时间可以修复创伤和裂痕。萧红临行前,鲁迅在家设晚宴为萧红饯行,本来应该去饭店,鲁迅那些天一直在发高烧,身体很虚弱,哪儿都去不成。
那天是1936年7月15日,上海夏日最炎热的一天。
因为连日发烧,鲁迅的脸色蜡黄,眼袋显得更大了,他虚弱地靠在藤椅上,絮絮叨叨对萧红叮嘱着到日本后的注意事项,许广平在厨房里煎炒烹炸忙碌着菜肴,夜色还没有降临,许广平的晚餐就准备好了。
那天鲁迅的情绪和状态看上去比以往要好一些,他是在强撑着,似在为远行的女儿饯行。
那顿饭很丰盛,萧红陪着鲁迅慢慢吃完这顿晚餐,她吃得很饱,鲁迅似乎怕她到了日本吃不上可口的中国菜,一个劲儿劝她多吃点。
晚餐后,依依不舍地挥别藤椅上的鲁迅,萧红的心里酸酸的。
她不知道这是她和鲁迅一起吃的最后一顿晚餐,三个月后,鲁迅病逝,那时候萧红已经去了遥远的日本岛。
和最疼爱她的老祖父去世的时候一样,她没有能够见上他最后一面,成为她终生的遗憾。


第五章 为什么红尘总有离殇
他说,爱便爱,不爱便丢开,她却偏执地爱着那个已经不再爱她的男人。过了保质期的爱情,再挽救也回不到从前。时间推翻了她的爱情,让她又一次伤痕累累。
苦涩的爱情
无论曾经多么美好的爱情,随着时间的流逝,激情不再,都会归于平淡。爱情是需要保鲜的,永恒的爱情需要两个人悉心维护,甜蜜的爱情需要两个人精心呵护,脆弱的爱情则需要用心看护、守护和珍惜。像萧军和萧红的闪恋闪婚式的爱情模式,或多或少都存在着安全隐患,更需要两个人且行且珍惜。
萧红不是善于把控人际关系的那种女孩子,从她和家人的关系就可以看出来,她总希望别人关爱她,却不知道该怎样用自己的真情换取别人的爱,她一生都在寻找温暖,她不知道温暖是相互的,彼此的映照才能相互温暖,爱情、亲情、友情都是如此。
她一生有过几次爱情,每一场爱情都是以凄凉的形式落下帷幕。
或许,爱情却是可以分为好的爱情和不好的爱情,好的爱情使世界变得广阔,不好的爱情让自己的路越走越窄。萧红一生中遇到过不好的爱情,却也遇到过好的爱情,但是,不论这份爱情是好是坏,最终都被她走到窄路上去,到末了,连脚下一丁点可以遮风避雨的立足之地都没有了。
她和萧军,从哈尔滨的苦难中走出来,那么好的一对恋人,却也渐行渐远。
萧军是爱萧红的,如若不爱,他不会接受那个怀着别人孩子的身体和声誉都已经破败的女人。他爱的是她那个人,所以不在乎她那时候的大腹便便丑陋不堪,不在乎她已经和别的男人有过曲折的感情经历。那个时候,他能勇敢地接纳萧红,这不是人们所说的那种单纯的英雄救美式爱情,萧红那时候实在没有什么美丽可言,萧军外表像一个江湖上的绿林英雄,其实他的内心世界丰富细腻。他接纳萧红,足以说明这份爱情有多伟大,他的胸怀有多么博大。
不过,萧军是男人,是刚刚从封建阵营中走过来的民国男人,是见识过中国男人三妻四妾的浪漫且有些花心的男人。爱着萧红的同时,他其实也想着窗外的风景,经常会被路边风中招摇的各种花花草草所吸引。
在哈尔滨的东兴顺旅馆,萧红尚在旅店老板的扣押中,萧军和萧红之间已经有了爱的涟漪,从那时候起,萧军的爱情就已经出现了摇摆不定的苗头。
他们属于一见钟情式的爱情模式,两个人刚刚擦出火花,水深火热中的萧红正欣喜地准备迎接这份意想不到的感情时,她发现,萧军走神儿了,他忽然遇见了一个名叫李玛丽的大家闺秀,萧军暗恋上那位Marile。那位优雅美丽的女子主办了一个文艺沙龙,身边并不缺乏粉丝和追求者,依萧军那时候的生活状态和名气,Marile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人家不欣赏他,并不影响他的单恋,此时的萧军一边和萧红热恋着,一边痴情地暗恋着另外一个女人。
按理说消息闭塞的萧红不应该知道萧军喜欢别的女人的事,如果他自己不说,有谁会那么嘴欠跑到旅店告诉萧红?萧红即使再敏感,也敏感不到知道萧军暗恋的女子名字那个地步。
一定是萧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断在萧红面前提起那个女子,他那眼神那腔调那神情让萧红猜到了,于是萧红从狂热的热恋高峰,一下子跌倒谷底,那痛苦是别人体会不到的,她在无法诉说的苦痛中写出了一首爱情诗《幻觉》:
昨夜梦里:/听说你对那个名字叫Marlie的女子,/也正有意。
是在一个妩媚的郊野里,/你一个人坐在草地上写诗。/猛一抬头,你看到了丛林那边,/女人的影子。
我不相信你是有意看她,/因为你的心,不是已经给了我吗?/疏薄的林丛。透过来疏薄的歌声;/——弯弯的眉儿似柳叶;/红红的口唇似樱桃……
我的名字常常是写在你的诗册里。/我在你诗册里翻转;/诗册在草地上翻转;/但你的心!/却在那个女子的柳眉樱唇间翻转。
听说这位Marlie姑娘生得很美,/又能歌舞——/能歌舞的女子谁能说不爱呢?/你心的深处那样被她打动!
我不哭了!我替我的爱人幸福!/(天啦!你的爱人儿幸福过?言之酸心!)/因为你一定是绝顶聪明,谁都爱你;/那么请把你诗册我的名字涂抹,/倒不是我心嫉妒——只怕那个女子晓得了要难过的。
我感谢你,/要能把你的诗册烧掉更好,/因为那上面写过你爱我的语句,/教我们那一点爱,/与时间空间共存吧!!!
我正希望这个,/把你的孤寂埋在她的青春里。/我的青春!今后情愿老死。
这首诗的写作时间是1932年7月30日,离萧军和萧红相识不过半个月。相爱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萧军就移情别恋,确实有些神速。虽然萧红之前有过被男人甩的经历,但爱情还没正式开始就成为弃妇,这速度也有些太快了。面对萧军恍惚的神情,萧红能感觉到他的心正在那个女子的柳眉樱唇间翻转,萧红心如刀割,她不能要求人家对自己怎样,自己当时那个样子,哪敢奢求什么爱情?她只能擦干泪水,嘴上说着祝福的话。她说我替我的爱人幸福,你去把你的孤寂埋在她的青春里吧,只要你能够快乐。我的青春,今后情愿老死,也与你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