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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想法之后,她立即拉上萧军到街上的布店里,从大拍卖的铺子里花了七角五分钱,选了一块价格便宜的降价黑白格细绒布。民国时期的上海,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的“老克勒”们都喜欢穿花格子衬衫,很海派的感觉。萧红很欣赏那种范儿,但是,她不会裁剪“老克勒”们的那种样式,只会裁剪哈尔滨流行的哥萨克式的,她索性就按照自己熟悉的套路,准备给萧军做一件独特的花格上衣,让萧军一出场,就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布料买回来后,已经是傍晚时分。萧红使出浑身解数,要亲手设计、裁剪、缝制一件独一无二的新“礼服”。第二天就要参加宴会,萧军不相信萧红连夜能把新衣服做好,因为他们没有缝纫机,只有一把剪刀,一根缝衣针,一团棉线,几粒纽扣。那个夜晚,萧军在书桌前写稿子,萧红坐在床边独自忙乎着对付那块黑白格细绒布。亭子间那个夜晚冷得快,萧军写了一会儿就坚持不住了,停下笔拥着被子坐在床上,一开始还有一句无一句地和萧红唠嗑陪着她,没多大工夫就打开了呼噜。
寒冷的冬夜里,萧红坐在昏黄的灯光下,一针一线缝制着衣服,她缝制得很认真,每一个针脚都细细均匀地摆布着,她消瘦的身影被灯影拉得长长的,所有的挚爱,所有的深情,所有的温暖都被她缝进了那件衣服中。一阵困意袭来,她打了个盹,手指被尖利的针尖扎到了,串串血珠流出了,怕玷污了新衣服,她慌忙把手指放进嘴里吸吮着。
后来,萧军回忆说:
“她几乎是不吃、不喝、不休地在缝制着,只见她美丽的、纤细的手指不停地在上下穿动着……”
那件衣服属于仿哥萨克式的,高加索式立领,套头,掩襟,法式袖口,做工看似简单,其实很麻烦的。萧红不厌其烦,有爱人香甜的鼾声相伴,她满心的温馨和幸福。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她心里有他,在乎他,就会心甘情愿为他默默付出。她也知道,其实,萧军没有她想象得那么好,他身上有无数多的缺点,但是,她爱他。当自己爱的这个人因为自己的付出而开心的时候,一切的辛苦和委屈都值得。
清晨,萧军从睡梦中睁开眼睛,萧红已经开始缝扣子了。晨曦下,她低着头,悉心缝着,头上的白发在晨光中闪着银光,看样子她一夜未眠。
萧军的心里一阵温暖和心疼。他抬起手,抚摸了一下萧红那黑白相间的头发,萧红回头朝他笑笑:“马上就好了。”
她一脸疲惫中绽出的那一丝笑容却是轻松甜蜜的。
衣服大功告成,萧军试穿了一下,不但很合身,而且很时尚,看上去很酷。萧红左看右看,觉得还缺一点什么,就找出一条小围巾帮他系上,然后,又给他的腰间系了条小皮带,于是,昨天还城市贫民形象的萧军,瞬间变成一个又潮又酷的型男。
萧军把萧红紧紧拥在怀里,这一夜,自己的女人没白辛苦,一下子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体面的男人。
在上海广西路梁园豫菜馆举行的那个活动,请了很多上海文学界的名流:茅盾、聂绀弩、周颖夫妇、叶紫等,鲁迅对这次活动十分重视,平常请客都是很随意的,这次他亲自到饭店订了菜单。
鲁迅在给这次活动的“主宾”胡风、梅志夫妇的信中,特别提到,带上公子一起来。具有戏剧效果的是,负责转信的是梅志的家人,因为一些事情耽误了送信的日程,致使胡风夫妇没有收到请柬,所以他们没能参加。这场宴会本来是以庆祝胡风长子张晓谷的满月为名而设的,主宾却没有到来,一大群叔叔大爷在这边为张晓谷小朋友喝满月酒,张晓谷小朋友的爸爸妈妈却一点都不知情,这成为整场宴会的一个很有喜感的话题。
来的宾客都是鲁迅的好朋友,鲁迅特地把萧军和萧红介绍给他们。
介绍到叶紫的时候,鲁迅特意告诉萧红和萧军,以后如果在上海有什么事,就去找他,叶紫的年龄和他们差不多,沟通起来更方便。那时候,叶紫已经加入“左联”,和陈企霞共同创办了《无名文艺》,还参与主办《中华日报》副刊《动向》,他的短篇小说《丰收》已经在文坛引起轰动。鲁迅让叶紫做萧军和萧红的“向导”,叶紫向来都把鲁迅交给他的每件事都当成大事来办。
那天的宴会上,鲁迅异常活跃,他和他的朋友们说着笑着,他的笑声是明朗的,大家说到了一些好笑的话题,他竟然会笑的连烟卷都拿不住,笑声牵扯出剧烈的咳嗽,一下子会咳很久。
在轻松的气氛中,萧军穿着萧红亲手赶做出来的方格子衣服,自我感觉良好,这种样式在在哈尔滨很常见,但在上海看上去很奇特,令他一下子就有了另类的感觉。萧红用欣赏的目光不时看看他,两人的骄傲和满足同时写在了脸上,看起来很是淳朴可爱。
这次宴会一下子结识了这么多文化界名流,使得他们一直处在兴奋的晕眩中,至此,鲁迅亲手把萧军和萧红引进了上海文坛的大门。
这次宴会对萧军和萧红来讲,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他们在宴会结束后,就直奔法租界的万氏照相馆拍了一张合影,就是萧军穿黑白格衣服,萧红故意搞笑叼着一只烟斗的那张,照片上的两个人眉宇间透着快乐,他们在上海文坛的春天快要来到了。
先生领进门,自己如果再不努力就枉费了先生的一片苦心。第二年春天,萧军的《职业》发表在《文学》上,萧红的《小六》发表在《太白》上,他们陆续开始在《中学生》《文学》《太白》等刊物发表作品。这些作品的发表,使他们在上海文坛迈出新的一步,也让他们暂时有了一点经济收入,能维持最基本的温饱生活了。
在上海有了安定的生活,有了属于自己的圈子,萧红有了精力和心情创作她的系列散文《商市街》。在哈尔滨商市街的往事,在萧红笔下那样生动,那样具有感染力,那一组四十一篇散文,显示了萧红写作的灵气和深厚的文学功底。
生活条件稍好了一些,他们把家从郊区搬到法租界萨坡赛路。这个房子比拉都那边好多了,在法租界也属于中等以上的英国式建筑,不但房间宽大,而且地理位置好,后门临街,这样,联系报刊发表稿件,拜访朋友,购买生活用品等都方便一些。
这一次搬家和刚从青岛到上海的时候不一样了,那时候他们举目无亲,现在身边已经有了一大群朋友,过去在东北时候的朋友罗烽、白朗夫妇也来上海了。胡风夫妇也成了他们的好朋友,萧军和萧红搬家的时候,胡风、梅志夫妇也来凑热闹庆贺。中国人搞庆贺,最终的项目总是聚餐,热热闹闹撮一顿。东北人在家待客,最好的饭食就是包饺子,萧红包饺子是有天分的,她提前和好了面,调好了馅,朋友们来了,她便招呼大家和她一起包饺子。
东北的女孩子从小就学包饺子,萧红和白朗包饺子都是高手,萧红擀皮儿飞快,梅志看她们包出来的饺子很好看,跃跃欲试说自己也会包饺子,大家将信将疑,让她一起来帮忙。结果,从梅志手里出来的饺子一塌糊涂,很像是上海的那种菜肉馄饨,样子却比大馄饨还难看,一个个像是四不像的怪物。
胡风是个很要面子的人,老婆包的那种奇形怪状的饺子让他脸上很无光,就悄悄提醒她,不要再丢人了,不会包就是不会包,矜持一点,优雅一点好不好。
也许是被萧红、白朗两个东北女子的开朗感染了,不管胡风怎么提醒,梅志就是刹不住车,到了吃饭的时候,闹闹嚷嚷要喝香槟酒。
胡风被她搞得脸上一红一白的,很是尴尬,从萧红家里出来,他就责怪老婆:一点城府都没有,这样会被人瞧不起,人家会认为你无知的。
后来,胡风和萧红身边的朋友们都发现,在萧红面前,你不用有什么城府,用不着伪装,她自己率真,也喜欢朋友们把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即使有些话说重了,她也不会计较。
这个东北女孩身体很瘦弱,脸色有些苍白,乍一看一副弱不禁风的大小姐样子,写的文字也细腻忧伤,其实性格很开朗,有时候甚至有些二。
鲁迅和许广平欣赏萧红,也是因为她的率真和无邪的天真。
鲁迅经常在病中,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多见客人,所以他的住处一般对别人是不公开的,对萧军和萧红是一个例外,不但告诉他们详细的门牌号,还多加上一句:随时可以到家里来做客。
萧红从鲁迅的态度中感觉到了诚恳和热情,这个一生都在寻找温暖小女子,对人世间的哪怕一点点温暖都很敏感,她属于向暖型的,得到了鲁迅家的邀请,立即成了那里的常客。
得到了鲁迅那么多无私的帮助,萧红觉得自己也该送一点小礼品。钱多的买不起,便宜的拿不出手,于是,她想到了自己这些年一直带在身上的两件宝贝:一件是爷爷留下来的一对铁核桃,那对核桃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了,从她懂事的时候爷爷就在手中把玩,那时候已经在岁月的浸染和手掌的把玩中变得黑红光亮,外表是美丽的醉红色,这是他们家的传家宝。爷爷去世后,她就把这对核桃带在了身边,即使在哈尔滨最贫寒最落魄的时候,她也没舍得把它卖掉,那是她对呼兰河畔的家乡,对童年,对亲情唯一的纪念。在最寒冷最寂苦最无助的日子,这个物件曾给过她温暖和活下来的勇气,是她患难中的随身伴侣,和她相依相伴,是有感情的。还有一件是她很喜欢的玩具,一对枣木小棒槌,是捣衣用的小模型,这件玩具是在哈尔滨的时候一位好朋友送给她的,后来和那对核桃一起一直随身带着,做护身符用。
现在,对鲁迅一家她无以回报,就把自己贴身的这两件东西拿了出来,送给海婴做玩具。海婴很喜欢这两件玩具,一开始总算计着怎么把核桃吃掉,后来玩久了,对这物件有了感情,就决定不吃了。
萧红到鲁迅家很不见外,这种不见外是北方人特有的性格,当她觉得你是可以交心的人,就会把你的家当做她自己的家,把这家人当做自己的亲人。
海婴是最喜欢这个大姐姐的,因为她梳着两条扎着蝴蝶结的辫子,海婴大概觉得这个姐姐和自己年龄最接近,是一个可以玩到一起的小伙伴,萧红去了,他会把这个大姐姐“劫持”到院子里陪他玩。许广平问海婴为什么只喜欢这个姐姐,不喜欢别人,海婴的回答很有童趣:“她有小辫子。”然后,揪着这萧红的辫子给大家展示。大家笑成一团,鲁迅很少这样开怀大笑,这种发自内心的,毫无芥蒂的笑声让萧红温暖而感动。
1936年3月,萧红一家又搬家了,这次他们搬到了北四川路底西侧的永乐里,离鲁迅的家近了很多,用萧军的话说,靠近些,为的是方便,多帮忙。他偶尔会去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路程近了,萧红到鲁迅家去的更勤了,基本上是她一个人去,此时的萧军已经移情别恋,心里有了别的女人,她满心的凄楚,鲁迅的家成了她最后的港湾。
她很依赖这个港湾,有时候,她到鲁迅家闲坐,穿着一身旧衣裤的许广平一边织毛衣一边陪她。遇到楼上的鲁迅有事叫许广平,楼下的海婴玩够了叫妈妈陪的时候,许广平便楼上楼下的跑,萧红这个客人就显得很多余。
萧红有时候也会帮着许广平做点事,比如做她最拿手的葱油饼、水饺,或者烙个北方人喜欢的主食韭菜合子什么的,至于做的好不好吃就不知道了,不过鲁迅很捧场,吃饭的时候会扬着筷子,要再吃几个。
不过,总到人家串门,确实会把人家的生活打乱,去了,女主人要陪着笑脸和时间,后来许广平也觉得有些累,她后来在回忆萧红的文章中就写道:
我不得不用最大的努力留出时间在楼下客厅陪萧红女士长谈。她有时谈得很开心,更多的是勉强谈话而强烈的哀愁,时常侵袭上来,像用纸包着水,总没法不叫它渗出来。自然萧红女士也常用力克制,却转像加热在水壶上,反而在壶外面满都是水点,一些也遮不住。
许广平累了倦了,脸色会不好看,她的脸色萧红不会看不出来,她那样敏感的一个女作家,怎么会看不出来呢?即使看出来也被她忽略不计了,她需要这里的这份温暖,如果连这份温暖都没有了,她的心就又回到哈尔滨遇到萧军之前冰冷孤苦的境地了。她的三郎,她的萧军已经不爱她,不在乎她了,她害怕没有温度的生活,怕极了。
鲁迅最欣赏的东北才女
萧军的《八月的乡村》和萧红的《生死场》的出版问题一直是鲁迅放不下的一件心事。
那段时间,鲁迅正在翻译《死魂灵》,他常常放下自己的工作,修改《八月的乡村》和《生死场》。这两部小说的稿子都是萧红用薄薄的“美浓纸”复写的,美浓纸是日本生产的一种印书纸,纸质细腻洁白,只是太薄,用来拓印章边款或者印刷古书都不错,但是并不适合做复写用,复写在这种纸上的文字笔画粗,字里行间能透出下一页的墨水印,所以看起来很吃力。鲁迅的眼睛已经花了,本来看东西就费劲,逐字逐句修改那两部小说,让他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见过萧红《生死场》原稿的舒群晚年回忆:
我看过萧红那份原稿后,十分真切地感受到鲁迅对青年的爱护。那情谊太深厚,那份耐心也是少见的。《生死场》几乎每页都有鲁迅亲笔修改,蝇头小楷,用朱砂圈点,空当处写不下时,就划一道引到额上去添加,就是那一道,都划得笔直,字迹更是工整有体。当时我想,就凭鲁迅为青年改稿的细致耐心,他就是不朽的。
鲁迅本来身体就不好,还要加班加点帮着萧军、萧红改稿子,鲁迅的脸色更加青黄,眼泡看上去也更肿大了一些。他为《八月的乡村》做了序言,本来《生死场》的序言打算让胡风写,胡风不辱使命,刚把序言写好后,才发现鲁迅又抽时间为《生死场》写了一篇文字,胡风觉得还是用鲁迅的文字做序言比较好,他的那篇就成为了《生死场》的后记。
鲁迅在序言中写道:
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
鲁迅帮叶紫、萧军、萧红三人成立了一个文学社,名字就叫“奴隶社”,这个名字也是鲁迅起的,意思是叶紫、萧军、萧红是三个小奴隶。这个说法很切合实际,这三个人都是挣扎在温饱线上的苦孩子,经常居无定所,饥一顿饱一顿的,有时候都要靠鲁迅的救济生活。用鲁迅的话说:“奴隶总比奴才强。”
恰好他们每个人都有一部待出版的小说,叶紫的小说集《丰收》,萧军的《八月的乡村》,萧红的《生死场》,于是这三部书被列为“奴隶丛书”,由鲁迅分别写了序,推荐出版。
1935年秋后,《丰收》《八月的乡村》《生死场》这套“奴隶丛书”由鲁迅出资在上海容光书局正式出版。出版这部书的时候,萧红第一次用了“萧红”这个笔名,萧红的名字是“小小红军”拆开,她和萧军分别取其中一个字,就有了这个名字。不过,萧军在这部丛书中用的是“田军”这个笔名,没有用“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