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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臣妾、收人逃亡,满一岁,判处系城旦舂六年;不满一年,判处系城旦舂三年。自首,笞打一百下。在受系城旦舂三年处分时逃亡,判处系城旦舂六年; 在受系城旦舂六年处分时逃亡,判处完为城旦舂。
诸亡自出,减之;毋名者,皆减其罪一等。166
〔译文〕
逃亡后自首者,减轻罪行;律文没有特别提到减刑的规定,均减轻罪过一等。
匿罪人,死罪,黥为城旦舂,它各与同罪。其所匿未去而告之,除。诸舍匿罪人,赎罪人自出,若先自告,罪减,亦减舍匿者罪。所舍167
〔译文〕
藏匿罪犯,罪犯是死刑犯,判处藏匿者黥为城旦舂,其它的按罪犯本人的罪行判处。如果所藏匿的罪犯没有离开而去告发,免罪。将罪犯藏匿家中,罪犯自首,或者藏匿者自己告发,减轻罪行,也减轻匿于家中的罪犯的罪行。所藏匿
的……
取(娶)人妻及亡人以为妻,及为亡人妻,取(娶)及所取(娶)、为媒者智(知)其请(情),皆黥以为城旦舂。其真罪重,以匿罪人律论。弗智(知) 168者不区169〔译文〕
娶他人的妻子以及逃亡犯为妻,以及当逃亡犯的妻子,娶人的以及所娶的人、媒人知情真实情况却依然去于,均判处黥为城旦舂。如果逃亡人本身的罪行重,按藏匿罪人的律文论罪。不知实情者不……
诸舍亡人及罪人亡者,不智(知)其亡,盈五日以上,所舍罪当黥〼赎耐;完城旦舂罪以下到耐罪,及亡收、隶臣妾、奴婢及亡盈十二月以上170赎耐。171
〔译文〕
如果那些住在家中的逃亡犯以及罪犯逃亡,超过五天以上,自己却不知道已经逃亡的,其留宿罪应当判处黥……判处赎耐。犯有完城旦舂罪以下到耐罪的,以及逃亡的收人、隶臣妾、奴婢以及逃亡满十二个月以上的,判处赎耐。
取亡罪人为庸,不智(知)其亡,以舍亡人律论之。所舍取未去,若已去后,智(知)其请(情)而捕告,及詷<诇>告吏捕得之,皆除其罪,毋购。172
〔译文〕
雇佣逃亡的罪犯势动,不知他们是逃亡的,按留宿逃亡犯的律文论罪。如果留下的逃亡犯没有离开,或者虽已经离开,但知道逃亡者的身份后将他们捕获并上告官府,以及侦察实情后向官吏告发由此捕获逃亡犯,均免除留用逃亡犯的人的罪过,但不予奖赏。
收 律
■收律181
罪人完城旦、鬼薪以上,及坐奸府(腐)者,皆收其妻、子、财、田宅。其子有妻、夫,若为户、有爵,及年十七以上,若为人妻而弃、寡者,174皆勿收。坐奸、略妻及伤其妻以收,毋收其妻。175
〔译文〕
罪犯判处完城旦、鬼薪以上,以及因为奸情(强奸、通奸)被处以宫刑者,均没收其妻子、儿女、财产、田宅。如果其儿女有妻子、丈夫,或者其单独立户、有爵位的,以及年龄在十七以上,或做为他人的妻子而被抛弃、或丧夫成为寡妇者,都不能没收。因为奸情、抢夺他人妻子以及伤害自己妻子而被没收其儿女、财产、田宅,但不能没收妻子。
夫有罪,妻告之,除于收及论;妻有罪,夫告之,亦除其夫罪。●毋夫,及为人偏妻,为户若别居不同数者,有罪完舂、白176粲以上,收之,毋收其子。内孙毋为夫收。177
〔译文〕
丈夫有罪,妻子向官府告发,妻子免予没收及论罪;妻子有罪,丈夫向官府告发,也免除丈夫的罪罚。没有丈夫以及作为他人的侧室,单独立户或者另外居住不与家人属同一户籍的,如果有罪完为舂、白粲以上,没收其财产、田宅,但不没收其儿女为奴婢。内孙不没收,归属丈夫。
有罪当收,狱未决而以赏除罪者,收之。178
〔译文〕
有罪应当被没收,案件还没有判决而因为受到赏赐而免除罪过者,其儿女、财产、田宅应当没收。
当收者,令狱史与官啬夫、吏裸封之,上其物数县廷,以临计。179
〔译文〕
应当被没收的东西,命令县狱史以及官啬夫、吏共同查封,并将其具体物品数量上报县廷,并当场监督统计。
奴有罪,毋收其妻子为奴婢者。有告劾未逐死,收之。匿收,与盗同法。180
〔译文〕
奴有罪,不没收奴的妻子、儿女作为奴婢。被人告发弹劾还没有达到死罪的,没收其子女、财产、田宅。隐匿没收的东西,与盗窃同样论罪。
杂 律
■杂律196
越邑、里、官、市院垣,若故坏决道出入,及盗敞门户,皆赎黥。其垣坏高不盈五尺者,除。182
〔译文〕
翻越城邑、里、官舍、市场的院墙,或者故意损壤、弄开进出的口,以及偷偷打开人家的门户,均判处赎黥。如果城邑、里、官舍、市场的院墙损坏,高度不满五尺的,免除其罪罚。
捕罪人及以县官事征召人,所征召、捕越邑、里、官、市院垣,追捕、征者得随迹出入。183
〔译文〕
逮捕罪犯以及因为公务而征召他人,所征召的人、逮捕的罪犯翻越城邑、里、官舍、市场的院墙,追捕的人、征召者可以跟随跳迹进出城邑、里、官舍、市场。
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敢字贷钱财者,免之。184
〔译文〕
官吏在六百石以上以及在朝中做官者,如果敢于贷钱收取利息的,予以免职。
擅赋敛者,罚金四两,责所赋敛偿主。185
〔译文〕
擅自收取赋税、敛人钱财者,处以罚金四两,责令其将所收取的钱财偿还给原来主户。
博戏相夺钱财,若为平者,夺爵各一级,戍二岁。186
〔译文〕
赌博抢人钱财者,或者在博戏中担任裁决的人,一律剥夺爵位一级,罚戍守边塞两年。
诸有责(债)而敢强质者,罚金四两。187
〔译文〕
自身欠债而敢强以人或物为质,处以罚金四两。
民为奴妻而有子,子畀奴主;主婢奸,若为它家奴妻,有子,子畀婢主,皆为奴婢。185
〔译文〕
平民给奴当妻子且生了孩子,孩子交给奴的主人;主人与奴婢通奸,或者奴婢成为其它人家奴的妻子,生有孩子,孩子交给奴婢的主人作为奴婢。
奴与庶人奸,有子,子为庶人。189
〔译文〕
奴与平民通奸,生有小孩,孩子作为平民对待。
奴取(娶)主、主之母及主妻、子以为妻,若与奸,弃市,而耐其女子以为隶妾。其强与奸,除所强。190
〔译文〕
奴娶主人、主人的母亲以及主人的妻子、女儿为妻,或者与之通奸,处以弃市,而将通奸的女人耐为隶妾。如果女子是被强奸的,则免除对受害者的处罚。
同产相与奸,若取(娶)以为妻,及所取(娶)皆弃市。其强与奸,除所强。191
〔译文〕
亲兄弟姐妹相互通奸,或者娶亲姐妹为妻,二人皆处以弃市。如果女子是被强奸的,则免除对受害者的处罚。
诸与人妻和奸,及其所与皆完为城旦舂。其吏也,以强奸论之。192
〔译文〕
和他人妻子通奸,通奸的男女均处以完为城旦舂。如果是官吏与他人妻子通奸,以强奸罪论罪。
强与人奸者,府(腐)以为宫隶臣。193
〔译文〕
强奸他人,处以宫刑,成为受过宫刑的官奴。
强略人以为妻及助者,斩左止(趾)以为城旦。194
〔译文〕
强行抢劫他人作为自己妻子的人和帮助抢劫人的,斩去左趾使之成为城旦。
钱 律
■钱律209
钱径十分寸八以上,虽缺铄,文章颇可智(知),而非殊折及铅钱也,皆为行钱。金不青赤者,为行金。敢择197不取行钱、金者,罚金四两。198
〔译文〕
钱直径0.8寸(约1.84厘米)以上,虽然残缺有磨损,但钱上文字可以辨知,没有断碎及是铅制的钱,这样的钱均可以流通。若黄金不是青赤色的,则为质量较差的“行金”。如果胆敢选择使用而不使用流通的钱、金,要处罚金四两。
故毁销行钱以为铜、它物者,坐臧(赃)为盗。199
〔译文〕
故意销毁流通的钱币作为铜或者其它物品,按坐贼为盗来处置。
为伪金者,黥为城旦舂。200
〔译文〕
制作假的黄金者,判处黥为城旦舂。
盗铸钱及佐者,弃市。同居不告,赎耐。正典、田典、伍人不告,罚金四两。或颇告,皆相除。尉、尉史、乡部、官201啬夫、士吏、部主者弗得,罚金四两。202
〔译文〕
偷偷私自铸造钱币以及参与帮忙者,判处弃市。住在一起的人知情不告发,判处赎耐。里典、田典、同伍者不向官府告发,处以罚金四两。如果向官府部分告发,免除处罚。尉、尉史、乡部、官啬夫、士吏、部主如果没有发现,处罚金四两。
智(知)人盗铸钱,为买铜、炭,及为行其新钱,若为通之,与同罪。203
〔译文〕
知道他人私自铸造钱币,却帮助购买铜、木炭,以及使用新钱币,或者帮助钱币流通,与私造钱币者同罪。
捕盗铸钱及佐者死罪一人,予爵一级。其欲以免除罪人者,许之。捕一人,免除死罪一人,若城旦舂、鬼薪白粲二人,隶臣妾、收人、204司空三人以为庶人其当刑未报者,勿刑。有(又)复告者一人身,毋有所与。词告吏,吏捕得之,赏如律。205
〔译文〕
捕获犯有私造钱币或帮助造钱的死罪的罪犯一人,加封爵位一级。如果想用爵位来免除罪人,允许。捕获一人,免除死罪犯一人,或者免除城旦舂、鬼薪白粲两人,隶臣妾、收人、司空三人,以为平民。如果其应当处以肉刑还没有执行,不能再处以肉刑。又免除告发者一人的徭役,当然告发者不能参与其事。值察此事而向官吏告发,官吏因此将罪犯捕获,按律文奖赏。
盗铸钱及佐者,智(知)人盗铸钱,为买铜、炭,及为行其新钱,若为通之,而能颇相捕,若先自告、告其与,吏捕206,颇得之,除捕者罪。207
〔译文〕
私自偷造钱币以及帮助造钱者,知道他人私自偷造钱币,还替他购买铜、木炭,或者帮助流通假钱的人,如果能够捕获偷造钱币的同伙,或者先行自首、告发同伙,官吏因此去逮捕私造钱币者,而且捕获大部分,免除捕获同伙及告发同伙的人的罪。
诸谋盗铸钱,颇有其器具未铸者,皆黥以为城旦舂。智(知)为及买铸钱具者,与同罪。208
〔译文〕
计划私自偷造钱币,而且准备了大部分器具只是没有铸造,这样的人处以黥刑,作为城旦舂。知道他人私造钱币以及替他人购买铸造钱币的器具者,与私造钱币者同罪。
置吏律
■置吏律224
有任人以为吏,其所任不廉、不胜任以免,亦免任者。其非吏及宦也,罚金四两,戍边二岁。210
〔译文〕
有人保举而成为官吏,但所保举的人因为不廉洁、不胜任工作而被免职,保举人也要免去官职。如果保举人不是官吏以及在朝中做官的人,处以罚金四两,罚戍守边塞两年。
□□□有事县道官而免斥,事已,属所吏辄致事之。其弗致事,及其人留不自致事,211盈廿日,罚金各二两,有(又)以亡律驾(加)论不自致事者。212
〔译文〕
……如果在县、道官府任职而被罢免,待公事做完后,相开官吏的上级主管机构应让其离职。如果主管部门如果不让其离职,或者被罢免者滞留不主动离职,时间满二十天,上级主管及本人都将处罚金二两,并根据《亡律》加罚不主动离职者。
郡守二千石官、县道官言边变事急者,及吏迁徙、新为官,属尉、佐以上毋乘马者,皆得为213驾传。县道官之计,各关属所二千石官。其受恒秩气(餼)稟(廩),及求财用委输,郡关其守,中关214内史。受(授)爵及除人关于尉。都官自尉、内史以下毋(勿)治狱,狱无轻重关于正,郡关其守。215
〔译文〕
郡守二千石官、县道官上书言边塞紧急事情者,以及官吏迁徙、刚刚上任做官,属尉、佐以上没有骑马者,这些必须由驿站供给马车。县、道官的帐目,各自报告所属的二千石官。官吏领取秩禄支给,以及请求财物转运,郡要上报给郡守,朝中官吏要上报内史。授予爵位以及任用官员上报廷尉。都官自廷尉、内史以下不能审理案件,案件无论案情轻重都要上报廷尉正,郡报告给郡守。
官各有辨,非其官事勿敢为,非所听勿敢听。诸使而传不名取卒、甲兵、禾稼志者,勿敢擅予。216
〔译文〕
官员做事情要有分别,不是其本职工作不要去做,不是应该听的不要听。上级官使者,在身份证明书中未写明使者所需要的眼簿名称的情况下,要求提出卒簿、甲兵簿、禾稼簿时,亦不得擅自提出。
吏及宦皇帝者、中从骑,岁予告六十日;它内官,𠦜日。吏官去家二千里以上者,二岁壹归,予告八十日。217
〔译文〕
六百石官吏以及在朝中做侍臣的内官、骑郎,一年给予六十天的休假;其它宫中官员,四十天。官吏距离家二千里以上的,二年一回家,给予八十天的休假。
都官除吏官在所及旁县道。都官在长安、栎阳、雒阳者,得除吏官在所郡及旁郡。218
〔译文〕
都官辟除属吏以所在县及旁县(邻近的县)为限。长安为西汉都城所在,栎阳是汉高祖曾经建都的地方,雒阳在西汉处于陪都的地位,因此在这些地方的都官辟除属吏的范围可以扩大到都官所在的郡及旁郡。
县道官有请而当为律令者,各请属所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上相国、御史,相国、御史案致,当请,请之,毋得径请者。径请者,219罚金四两。220
〔译文〕
县、道官有提请立法者,各自向所属的二千石官提请,二千石官上书相国、御史,相国、御史察看文书,认为可以提请,才可以提请立法,不能越级直接提请立法。越级直接提请者,处以罚金四两。
诸侯王得置姬八子、孺子、良人。221
〔译文〕
诸侯王可以设置姬妾八子、孺子、良人。彻侯得置孺子、良人。222
〔译文〕
彻侯可以设置姬妾孺子、良人。
诸侯王女毋得称公主。223
〔译文〕
诸侯王的女儿不能称为公主。
均输律
■均输律227
船车有输,传送出津关,而有将啬夫、吏,啬夫、吏与敦长、方长各□□见其□□将有盗出□□皆如关□。225
〔译文〕
车、船有运输的货物,移送出河流和道路上的关卡,而有押送货物的啬夫、官吏。啬夫、官吏与车队之长、船队之长各自……看见其……
诸□津关所索得虽未出,皆坐臧(赃)为盗,〼皆索弗得,戍边二岁。226
〔译文〕
……在河流和道路上的关卡上搜索而查到货物,虽然货物没有出关,但均按坐贼为盗论罪……搜索而没有查到货物,罚戍守边塞两年。
传食律
■传食律238
诸乘传起长安之□=陵=□=阳=□=□=之□〼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