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占数:申报户口。“占”指申报。《说文通训定声•谦部•占》:“《宣帝纪》:‘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注:谓自隐度其户口而著名籍也。《后汉明帝纪》:‘欲自占者人一级。’注:谓归首也。又:‘妻子自随便占着边县也。’注:谓附名籍也。”“数”指名数,即户籍。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简28~29有:“符曰:诚亡,诈自以为未有名数,以令自占书名数,为大夫明隶,明嫁符隐官解妻,弗告亡,它如。”
(9)司寇:西周始设,主要职责是防治盗贼、维持治安。东周时专掌狱讼,到秦代却成为刑名之一,其变化原因待考。①衡宏《汉旧仪》:“司寇,男备守,女为作如司寇,皆作二岁。”沈家本认为:“司,犹察也。古别无‘伺’字,司即伺察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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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力:《<九刑〉、”司寇”考辨》《法学研究》.1999年第2期,第123~130页。
司寇,伺察寇盗也,男以备守,其义盖如此。”①
(10)原蚕:夏秋第二次孵化的蚕。
(11)坐臧为盗:即坐贼为盗,指非法所得或损坏官私财物后以盗臧论处。睡虎地秦简、居延新简、张家山汉简习见。
(12)不道:汉代重罪名。
(13)挈令:“挈”通“挈”,故“挈令”亦写作“挈令”,如《居延汉简合校》简10•28“北边挈令第四”。通常认为“挈令”即“板令”,以木板书写之法令。李均明、刘军(1993)认为“挈令”之实质当为中央有关机构根据需要从国家法令中提起与自己有关的部分,以地域命名的挈令则是根据地域需要提起的。国家法令是以皇帝名义制诏策发的,各部门仅是编录而已民,故云“挈令”。
(14)蚕室:处腐刑罪人的特殊监狱。
(15)夺户:削夺户口。
(16)水、火:指水灾与旱灾。
(17)能(耐):附加耻辱刑。《礼记•礼运》正义:“古者犯罪以髡其须,为之耐罪。”《史记•赵奢传》注引汉令:“完而不髡曰耐,是以耐即不髡。”

【参考文献】
1.武威地区博物馆:《甘肃武威旱滩坡东汉墓》,《文物》,1993年第10期,第28~33 页。
2.李均明、刘军:《武威旱滩坡出土汉简考述——兼论“挈令”》,《文物》,1993年第10期,第34~39 页。
3.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中国简牍集成》(甘肃省卷下),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235~23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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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98页。


甘谷汉简
〔解题〕
1971年12月,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刘家汉墓出土了23枚汉简。简
长 23.5厘米,宽2.5声米,厚0.4厘米,多系松木制作。每枚正面用隶书分三段抄写,背面编有“弟(‘弟’通‘第’)一”、“弟五”、“弟二十三”等字样。这批汉简,根据同墓出土陶罐上朱书“刘氏之泉”、“刘氏之冢”记载,应为东汉末刘姓墓随葬。简文内容是当时汉阳郡太守转发给所属县、乡的诏书、律令及敕命文书。第1至21枚记的是东汉桓帝(刘志)延熹二年(159年),宗正府卿刘柜关于维护刘姓皇帝宗室特权的文书。刘秀为了加强刘姓政权,将天下刘姓擢升为皇亲宗室,并给予了很多特权,但到了东汉后期,特别是黄巾起义前后几十年,地方豪强急剧发展壮大,极大地削弱了皇室宗族的统治。刘姓宗室如简文所云“自讼为乡县所侵、不行复除”,“言郡被书不奉行”,“州郡奉行,或悉承章”,因为“施行缪错”,故“令人恩偏鬲”。正如《后汉书》顺桓二帝诏令所云:“诏书连下,分明恳恻,而在所玩习”,“疑郡县用心怠情,恩泽不宜”,所谓“害及元元”。第22和23枚是凉州刺史(刘)治与汉阳太守(刘)济,逐级下移“属县令长”优复宗室的诏书。史载,东汉时期,凉州刺史部有汉阳郡,郡治冀县(今甘谷)。这批汉简,简文墨书,出自一人之手。先编后写,索绳二编,留有空当,整齐划一,分为三段,隶书抄写,一枚两行,每枚60余字,第五枚多达74字。简册释文主要依据《简牍集成》,校注则在张学正(1984)基础上,综合其它相关成果,汇辑如下:
〔简文〕
延熹元年(1)十二月壬申十二〈三〉日甲申,宗正(2)臣柜、丞巨(臣)敬顿首死罪,上尚书。臣柜顿首死罪死罪,谨案文书。永寿三年三月十六日(3),蜀郡太守植,书言(4)。乙酉示章(5)诏书:“宗室1A弟一1B
审诸侯五属内,居国界,有罪,请;五属外,便以法令治;流客(6),虽五属内,不得行复除(7)。”宗室刘板、刘直,自讼为乡县所侵,不行复除。稍到官(8),劝耕桑。槐、直等,骆驿(络绎)愬(诉)讼,当如永和六年(9)庚午诏书(10),谒2A弟二2B
以补正(11)。刘奉,客霸陵,不欲为吏……□□召蜀刘饶……□寿,召明给
事。又,乡掾(12)张萌等……令又均(13)出廿钱,□吏张□□……3A弟三3B
……以游离……融、堪等辞,并都……□书言:融、堪务□□□……□应复升等,调(14)融4A弟四4B…
□成都宗室刘羽、刘震,各复。诣方(15)□…言郡被书不奉行。□竞欧辱,责(债)更算(16)、道桥(17)钱,役使不得安土业……止于□民。临邛论刘震、刘羽……请,方入融门,□□□辞,移益州实核。(18)今刺史迁,书言:永寿二5A弟五5B
……□□□……刘意等七人补吏……服决,渴以状(19)……自言:乡佐罗升、杨盖、杨纯、马石、李…夜等算钱。贼捕掾(20)……阳雠刘岑,岑从……月属属尽……候更算、水簿及门钱(21)。亭长池廉、6A弟六6B
……杨易□……刘生等从……閈狱令出钱、缣绢(22)……录□□……□□□……鞭搒话口□口□……□小……□□……(23) 7A弟七7B
……□尽皆勿事。永和□年八月……怠苦……□齐同辛亥诏书……勿收责(24)……8A弟八8B
收责宗室士钱,令齐同某年九月廿八日司徒寿、大司农广上,诏书:“从民家贷钱,臧官”;“有警……运给军粮”;“宗室依发士,不出贷钱”。其月,辛亥诏书:“报可。”(25)又,永和六年二月一日,故宗正宣上,北□(谥?)(26)……9A弟九9B
广陵令解登、鹿邹守长张建、广宗长□、福登令曹掾许敦、门下吏肜石、游儌龙进…候马徐、沙福亭长樊赦□,令宗室刘江、刘俞、刘树、刘举等,着赤帻为伍长(27),守街治滞(28)□……10A弟十10B
……农、上郡□……令□……□□□□□□……□沙缚江(29)等,□民间……□给吏(30)承……度,诈自复……州浇……□曹义、□谦等,甫……亲击狱,搒笞(31)刘自(32)……11A弟十一11B
职每有称,患恐债代(33),巧饰非……□又……一……国答塞(34),略皆如
辞。建武七年(35)十月二……释……宗室不以理,司……州牧(36)举宗室有属,尽励无所12A弟十二12B
……有□……诏书:宗室属尽当复,谳廷(37)□……□勋傅所□……□大守访、楗为大守宣,各书乙酉(38)…宗室与蕃诸侯,□……居国界,有□……□有州13A□□【弟十】【三】13B
……水□……□□……□□□□……□……长……□□……□□□□……书□……□□……□□……刘苌……召……刘直、……甫……□……□……人各有书,□……14A弟【十】【四】14B
□州郡奉行,或(惑)悉(迷)(39)承章,赋役更事(40),横加领导僇辱,有罪不请,比被方却。稽(41)复谒移,列令小民,怀怨远愬(诉),纷纷连年,非圣朝崇弘小,椗(42)意悉惑不晓。施行缪错,令上恩偏鬲(离)(43)。又,张掖角得刘都、京兆长15A弟十五15B
……忠□……柿也,郡县□……诏书违□……□言者辞……利有…………□废……□……□……□书烦苛之,□……□□□………□……□□……□□……□□16A弟十六16B
……虽不知……之义,宁得□……侯王一之……苛□夺宗室……□遂……怔……□玉……□……□□……□□……□□……之所狱世……书哀闵示□……郡,论郡……以明□……辰……□□……□……□□……17A弟十七17B
……□等□酋……为……□曹莘……吏许秉……□上请,□……□…………□□其……□……□□……□……□吏责……18A□□【弟十】八18B
……□□□□……诏书:宗室有属,属尽皆勿事。户令……犯者,纡行罪罚,勿令为吏…□书开口勃诏书:发郡县士,或收宗室属尽钱,或不明……复除…□相指听,章有(44)……19A【弟十九】19B
十月廿日丙子,凉州刺史超,使告部汉阳从事史忠等,移郡国大守、都尉,写移书到,检案奉行右言(45)。被(46)书后五日,如宗正府书律令。20A弟廿20B
……鞌□□……□□……□□……为吏……如为……□文无旧典……21A弟廿一21B
延熹二年四月庚午朔十二日辛已,凉州刺吏陟,使下郡国大守、都尉,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各实核,谁为州集十……□□……书到言(47)……22A弟廿二22B
延熹元年四月庚午朔十二日壬午,汉阳大守济、长史亿,下(48)冀中西部督邮□、掾术亮、史叙,属县令长,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各实所部正处(49),书到言,如诏书律令(50)。23A弟廿三23B
〔校注〕
(1)延熹元年:东汉桓帝年号,即公元158年。
(2)宗正:九卿之一,主管皇族宗室事宜,副职有丞。
(3)永寿三年:汉桓帝年号,即公元157年。
(4)书言:为当时官吏报书言事的用词。
(5)示:颁示;章:明。
(6)流客:属于宗室蕃诸侯的亲戚,因失名籍,而攀附于权贵公族,寄食客居。
(7)复除:免除赋役。此句意谓:凡是宗室皇族封王列侯的亲属:五服之内居住国界有属籍的人,犯法,享有“有罪先请”宗正府报决的特权;五服之外的族属,郡国属县便按通行法令论罪处刑,没有“有罪先请”的特权;如果是脱失属籍的流客,虽是宗室封王、列侯五服之内的亲族,不仅不能享受“有罪先请”的权利,还不能享受豁免更赋的优抚特权了。
(8)官:指太守的府署。
(9)永和六年:汉顺帝刘保年号,为公元141年。
(10)此句指蜀郡太守稙,于春季下到所主属县的官府,督促农业生产之事时,宗室刘槐、刘直等人,络绎不绝地向太守诉讼,他们被乡、县官吏侵犯,不按“乙西示章诏书”,予以复除的特权。状告太守,决讼检奸,因而蜀郡太守稍宣明新令,应当按照永和六年庚午诏书的规定办理。就是要借贷宗室蕃诸侯的租榖,支应当时政府的急需,不能奉行旧律。
(11)谒以补正:谒,训告。正:征。此指补征宗室刘槐、刘直等人的租榖。
(12)乡掾:乡官的从属。
(13)均:“土均”之均,一种赋税名。
(14)调:征调,
(15)诣:到。方:正。
(16)更算:更,更赋。算:口算。
(17)道桥:道路桥梁。此指即要收责更算的赋税钱,又要收责修建道桥的代役钱。
(18)移:指下移的文书。实核:考核实事。指临邛县府议论宗室刘震和刘羽之事,震、羽二人不服决定,请求举正,曾入堪主事的官府衙门;主事县官融、堪却又推辞,不予受理。宗正卿闻知此情,下移益州刺史文书,令其考核宝情,省察断理。
(19)以状:因事告状。
(20)贼捕掾:县尉主捕盗贼的掾吏。
(21)更算:更赋和口算。水簿:肖亢达(1989:85):指登记用水情况的册籍,是收水税的根据。水簿及门钱:指兴修水利的代役钱。意谓:居人在南阳郡雠县人名刘岑,本是宗室五服以外的族属,由于乡、县官吏而被迫听从,交付更赋、口算以及兴修水利代役的赋税钱。
(22閈狱:乡亭的系狱。缣绢:采用双丝的细绢织物。
(23)此简大意为:亭长池廉和杨易之辈,将宗室族属刘生等人,关在乡亭拘所,强令出钱和染色缣绢。
(24)此简谓诏书规定:宗室族属,无论五服内外,皆享有不使役事的优抚特权。
(25)有警:指发生战役等非常之事。指永和年间司徒刘寿和大司农胡广因钱榖的事,上书皇帝,以其条陈而颁令的诏书。东汉顺帝于永和某年九月二十八后的同年同月的辛亥日,颁布诏书认可。认可之事为:从有赀财的民家借钱,藏之官府,以备急需;国家发生战役等紧急大事,吏民运给军粮,支应军需;凡是宗室依令征发有警之士的家族,给予优待,不出贷钱。
(26)北谥(?):盖指议。此指永和六年二月一日故宗正宣上书,因召公卿百官于洛阳北官官府会议其事。
(27)赤帻:为卑贱执事者所戴的红色头巾。伍长:即什伍组织中的一伍之长。《续汉书•百官志五》:“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宗室刘江等,已经被编入什伍组织,并当了伍长,这暗示着刘江等已著籍于当地,已经是编户齐民。
(28)此简大意是:广陵县令解登、距鹿郡的𨝫和广宗二县长张建与……、福登令曹掾许敦、门下吏彤石、游傲龙进……候马徐、沙福亭长樊赦……,令吏宗室的刘江、刘俞、刘树、刘举等人,戴上红色头巾,执事伍家之长,守街纠察,治理不轨。
(29)沙缚江:沙是沙福亭,江指宗室刘江。
(30)给吏:给使左右的下属小吏。
(31)搒笞:拷打。
(32)此简指那些乡县掾吏之辈,捕捉宗室刘自,并关进监狱,拷打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