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勿使犯磨
□罪天利之居
欲孝思贞廉
率众为善天利
之身礼(体)毛肤父
母所生慎毋
毁伤天利之分
率必让厚何
抄释者将“毋谏卖入”写作“毋谏卖人”,下文又有“毋效狸人”,应当也是“毋效狸入”的误录。②所谓“毋谏卖入,毋效狸入”,是警告不得从墓门侵入,也不得穿穴侵入。
《水经注》卷二九《湍水》写道:“魏征南军司张詹墓,墓有碑。”碑背刊有文字云:
白楸之棺,易朽之裳。铜铁不入,丹器不藏。嗟矣后人,幸勿我伤。
碑文标榜薄葬,而所谓“嗟矣后人,幸勿我伤”,作为一种警示,语气
——————————
① 宫衍兴、李一;《济宁的两块汉代刻石》,《汉碑研究》,齐鲁书社1990年5月版。
②宫衍兴编著:《济宁全汉碑》,齐鲁书社1990年12月版,第3—9页。
较为和缓委婉,与一般咒语有所不同。据记述,作为反盗掘的手段,这种文字竟然有效,不过最终被盗发,人们发现所称薄葬诸语,原来竟是不实之词。“自后古坟旧冢,莫不夷毁,而是墓至元嘉初尚不见发。六年大水,蛮饥,始被发掘。说者言:初开,金银铜锡之器,朱漆雕刻之饰烂然。有二朱漆棺,棺前垂竹簾,隐以金钉。墓不甚高,而内极宽大,虚设‘白楸’之言,空负黄金之实,虽意锢南山,宁同寿乎?”张詹墓碑文语式,是较特殊的一例,但是警诫盗掘的用意,与其他镇墓符文、防盗咒语等其实是一致的。
(五)法律和舆论的“镇墓”作用
禁止盗墓的法律,应当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如《吕氏春秋•节丧》中写道,厚葬风习一时盛行,于是“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而自然会因此诱发“奸人”盗墓行为,“上虽以严威重罪禁之,犹不可止。”可知当时对于盗墓,已经有“以严威重罪禁之”的惩罚措施。汉代严禁盗墓的法律,也见诸史籍。《淮南子•汜论》写道:“天下县官法曰:‘发墓者诛,窃盗者刑。’此执政之所司也。”据说往往“立秋之后,司寇之徒继踵于门,而死市之人血流于路”,可知执法是相当严格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盗律》明确规定,“盗发冢”与杀人、伤人致残、敲诈及拐卖人口等同罪,都应处以磔刑。
民间舆论对盗墓乃至所有破坏墓葬的行为的否定,是由来已久的。这一倾向的文化基因,应主要与宗法意识以及中国传统情感对于人的尊重有关。相关现象,也体现出法律对盗墓行为严厉惩处的文化背景。
在有些时候,政治举措的正义性也会因为墓葬破坏情节的反人道反社会的性质而严重削减。
《后汉书•朱穆传》说,宦官赵忠丧父,归葬安平(郡治在今河北冀县),据说曾经僭用天子葬具,朱穆下令案验,“遂发墓剖棺,陈尸出之,而收其家属。”汉桓帝因“发墓剖棺,陈尸出之”情节而震怒,朱穆因此被治罪,罚往左校服劳役。《资治通鉴》卷五三“汉桓帝永兴元年”胡三省注:“不以赵忠玉匣为借,而以朱穆发墓为罪,昏暗之君岂有真是非哉!”其实,对“发墓”行为的激烈反应,又是自有道德伦理之“是非”的。后来太学生刘陶等数千人诣阙上书,申明朱穆出以忧国之心,志在肃清奸恶的立场,指责宦官不仅在中朝以非法手段把持国家权力,而且父兄子弟分布地方,如虎狼一般残害小民,赞扬朱穆亢然不顾个人危难,“张理天网”的勇气,表示愿意代替朱穆服刑劳作。汉桓帝于是不得不赦免朱穆。太学生运动导致朱穆减罪,却并不能使他“发墓剖棺,陈尸出之”的行为自道德压力下得到完全的解脱。所谓“朱穆以颛愚比仲由”①,“朱穆愚于书”②等评价,可能都与他这一激切行为有关。
————————————
①[宋]赵鼎臣:《竹隐畸士集》卷一一《启•谢陈漕荐启二首》。
②[宋]范浚:《香溪集》卷五《杂著•愚斋铭》。

二十一 汉代社会的向学风气和读书生活
汉代是儒学开始取得正统地位的历史时期。汉代社会比较重视教育,也曾经出现了“向学”的风气。《史记•儒林列传》说张汤“乡学”。《汉书•卜式传》也有同样的说法,颜师古注:“‘乡’读曰‘向’。”《汉书•叙传上》:“时上方乡学。”颜师古也作同样的解释:“‘乡’读曰‘向’。”所谓“乡学”,就是“向学”。从许多历史迹象可以看到,读书生活对于汉代社会的不同阶层都有重要的意义。说明相关历史现象,可以更真切地认识汉代历史,也可以更深刻地理解汉代文化。
(一)汉代“小学”教育
东汉时期成书的《四民月令》,被看作反映洛阳地区农耕生活的论著。《四民月令》中有关于乡村学校的内容:“(正月)农事未起,命成童已上入大学,学《五经》,师法求备,勿读书传。研冻释,命幼童入小学,学书《篇章》。”“(八月)暑小退,命幼童入小学,如正月焉。”“十一月,研冰冻,命幼童读《孝经》、《论语》、《篇章》、‘小学’。”根据原书本注,“幼童”是指九岁至十四岁的孩子。有的学者分析《四民月令》提供的信息,指出,“汉代教育制度,八九岁的小孩入小学识字和计数;十二三岁的大小孩进一步学《孝经》、《论语》,仍在小学;成童以上则入太学学五经。”①有的学者总结说,“蒙养教育在秦汉以后便进入有教材有组织形式的阶段。”②
《四民月令》中的相关资料,反映乡间存在早期启蒙教育的形式。避开酷暑和严寒季节,是当时童蒙教育的原则之一。事实上,后来每个学年休暑假和寒假的学制定式,在汉代民间教育形式中已经可以看到萌芽。而所谓“(正月)农事未起,命成童已上入大学”,“十月,农事毕,命成童以上入大学”,则说明更高一级的“成童”教育,又有避开农忙季节的特征。《汉书•东方朔传》记载了这位滑稽大师的上书,其中说到自己的学历:“臣朔少失父母,长养兄嫂。年十三学书,三冬文史足用。……”颜师古的注释引用了如淳的说法:“贫子冬日乃得学书,言文史之事足可用也。”可见一般贫家子弟,即使幼童也只能在冬日就学。
《东观汉记》中,有著名学者承宫幼时艰苦求学的故事。承宫自小是孤儿,八岁时为人牧猪为生。乡里一位名叫徐子盛的读书人,为数百名学生教授儒学经典《春秋》。承宫路过其门下,听诸生讲诵,心中欣慕,久久不愿离去,以致忘记了自己所放牧的猪,“弃其猪听经”。后来雇主追寻而来,要在学堂门前责打承宫,为诸生所制止。后来承宫就留在这里,一边为学堂打柴,一边旁听学习,后来竟然成为大儒名臣。承宫的故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汉代乡
————————————
① 缪启愉:《四民月令辑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5月版,第105页。
② 乔卫平、程培杰:《中国古代幼儿教育史》,安徽教育出版社1989年7月版,第153页。
间学校的教育形式。
汉代童蒙教育的进步,是当时文化成就的突出内容之一。汉代童蒙教育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也有特别值得重视的地位。
《四民月令》所说的“学书《篇章》”,《太平御览》卷六〇八引作“学《篇章》”。有学者以为:“篇章是《六甲》、《九九》、《急就》、《三仓》之属;其中《急就》、《三仓》等字书,应当学会书写,《九九》是算学初步,仅仅书写不够,必须领会、熟练。”①《汉书•食货志上》说到传统农耕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文化教育的内容。例如:“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所谓“小学”,是最基础的文化教育。所谓“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应是指基本知识和书写计算的技能。顾炎武说:“‘六甲’者,四时六十甲子之类;‘五方’者,九州岛岳渎列国之名;‘书’者,六书;‘计’者,九数。”当时“小学”教育重视地理知识和数学知识,是值得注意的。
“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在“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之后,可知当时教育理念,道德教育似乎是寓于知识教育之中的。对于当时蒙学的这一特点,有教育史家分析说,“启蒙教育犹重品德伦常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并且寓于书算教材和教学之中,以收课程简、重点突出之效。”②
《汉书•艺文志》中“小学”专为一种,列于《易》、《书》、《诗》、《礼》、《乐》、《春秋》、《论语》、《孝经》之后。“小学”一种中的书目,
————————————
①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1965年3月版,第10页。
②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二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86年12月版,第112—113页。
有《史籀》、《苍颉》、《凡将》、《急就》、《训篡》等,都是基本文化知识的教材。汉代的初级教育“小学”,其实可以和近代教育之“小学”相模拟。王国维说,“刘向父子作《七略》,‘六艺’一百三家,于《易》、《书》、《诗》、《礼》、《乐》、《春秋》之后,附以《论语》、《孝经》、‘小学’三目,‘六艺’与此三者,皆汉时学校诵习之书。以后世之制明之:‘小学’诸书者,汉小学之科目;《论语》、《孝经》者,汉中学之科目,而‘六艺’则大学之科目也。”①“小学”起初是与“大学”对应的概念,指初级教育。大致正是在西汉时期,“小学”又专门指称文字学。有学者指出,“以‘小学’指称文字学,始于西汉,具体说,始于刘向、刘歆父子。他们在那部可称为世界上第一个图书分类目录的《七略》里,第一次把周秦以来的字书及‘六书’之学,称为‘小学’。小学的创始人,便是扬雄、杜林、许慎、郑玄。”②
《汉书•平帝纪》记录了汉平帝元始五年(5)宣布的最后一道政令:“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锺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据说响应征召前来长安的学者多达数千人。李约瑟说,这是在王莽的倡议下召开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科学专家会议”。③当时,“小学”俨然已经成为一个学科专业了。后来人们正式将文字、音韵、训诂之学统称为“小学”,则是宋代的事情了。
————————————
①王国维:《汉魏博士考》,《观堂集林》卷四。
②胡奇光:《中国小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11月版,第1—2页。
③〔英〕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一卷《导论》,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7月版,第112页。
(二)汉代神童故事
《太平御览》卷三八四《东观汉记》说到张堪“年六岁”,“才美而高,京师号曰‘圣童’”的故事。大致正是在汉代前后,又出现了“神童”的说法。
《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论》关于扬雄的赞颂之辞中,有这样的文句:“雄子神童乌,七岁预雄《玄》文。年九岁而卒。”《华阳国志•后贤志》附《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目录》列有“文学神童杨乌”。书中的注解写道:扬雄的儿子杨信,字子乌,七岁的时候就对扬雄著《太玄》有所帮助。《法言•问神》:“育而不苗者,吾家之童乌乎。九龄而与我《玄》文。”《太平御览》卷三八五引《刘向别传》“杨信字子乌,雄第二子,幼而明慧。”扬雄著《太玄》一书,杨信提供了很多帮助。杨信帮助扬雄著《太玄》时的年龄,有的说“七岁”,有的说“九龄”。无论哪一种说法正确,这个曾经给大学问家扬雄有所提示的儿童,都是“神童”。现在看来,杨信很可能是最早被称作“神童”的聪慧幼儿了。
《艺文类聚》卷三一引《先贤行状》说,杜安在太学读书时,“号曰‘神童’。”《后汉书•乐恢传》说到“颖川杜安”。李贤注引《华峤书》说,杜安十三岁入太学,“号‘奇童’”。“奇童”是和“神童”语义相近的称谓。东汉晚期著名大学问家郑玄,据说十六岁时就得到了“神童”称号。①据《太平御览》卷一八五引《管辂别传》,有人称
——————————
①《太平御览》卷八三九引《郑玄别传》。
赞管辂“此年少盛有才器,听其言语,正似司马子游猎之赋,何其骡略雄壮,英神畅茂,必能明天文地理变化之数”。于是在徐州地方声名响亮,号称“神童”。《说郛》卷五七上陶潜《群辅录》说到所谓“济北五龙”:“胶东令卢泛昭字兴先,乐城令刚戴祈字子陵,颍阴令刚徐晏字孟平,泾令卢夏隐字叔世,州别驾蛇邱刘彬字文曜,一云世州。右济北五龙,少并有异才,皆称‘神童’。当桓灵之世,时人号为‘五龙’。见《济北英贤传》。”在陶潜笔下,此“五龙”和"八俊"、“八顾”、“八及”并说,应当也是“桓灵之世”社会舆论人物品评的记录。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所谓“济北五龙,少并有异才,皆称‘神童’”。出身一个地区的“神童”组合,体现了当时区域文化的某种特征。
《后汉书•郑玄传》记载,任最得到郑玄“有道德”的称赞。据说他从十二岁时就师,“学不再问,一年通三经”。于时学者号之为“神童”。《隋书•经籍志三》著录:“《任子道论》十卷,魏河东太守任锻撰。”这部书就是这位汉末“神童”的文化贡献。任锻年幼时有“神童”之称,在汉末荒乱之年,任瑕家贫卖鱼,因为官府征税,鱼价上涨数倍,任瑕却依然照平时价格取直,于是因其“德行”受到敬重。看来,当时的“神童”绝不仅仅“夙智蚤成”,同时尤其重视道德修养,任瑕的事迹是引人注目的。作为品德教育典范的著名的孔融让梨的故事,《太平御览》卷三八五也是列于《人部•幼智》题下的:“《孔融列传》曰:孔文举年四岁时,每与诸兄共食梨,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由此宗族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