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勤在分析战国中期的河南信阳长台关、湖北江陵望山和天星观几座大型楚墓所出土漆器组合时,首先说到“镇墓兽”:
镇墓兽:长台关的镇墓兽是单身的,高1.4米,作跽坐状,有鹿角。瞠目吐舌,狰狞可怖。望山1号墓和天星观1号墓的镇墓兽则是双身的,两首均有鹿角。镇墓兽的用途大约是辟除邪鬼,但神兽的本名还不清楚。过去长沙出土的这种神兽,流传收藏于国外博物馆的还有一些,其形制基本上也是单身、双身两种,日本梅原末治在1938年即有所讨论。
李学勤还指出,这种漆木“镇墓兽”,“是楚墓特有的,充分表现了楚国漆器艺术的传统风格。”②
这种“镇墓兽”,有的日本学者称之为“木雕怪兽像”③
商承祚记述长沙盗墓者所得诸文物时曾经说到“镇墓兽”,而称之为“楚泰龙坐”、“楚黍蛇”及“木鬼方座”。《长沙古物闻见记》卷上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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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建中、闪修山:《南阳两汉画像石》,文物出版社1990年6月版,图191文字说明:“镇墓兽,东汉,163×32厘米,南阳市白滩出土,画面刻怪兽两角,猿面,鼓腹披毛,两爪举起,呈怒吼欲前扑状。”又图195文字说明:“镇墓兽,东汉,119×33厘米,南阳市卧龙岗出土,画面刻一怪兽,头生杈角,遍体生毛,面目狰狞,高举两爪欲扑鬼魅。”图53文字说明:“镇幕兽、门吏,东汉,130×48厘米,南阳县草店出土,画面上部刻二神兽,瞋目吐舌,双爪上举,下肢半蹲,呈怒吼欲前扑状。”
②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6月版,第286—289页。
③梅原末治:《传长沙出土的木雕怪兽像》,《宝云》第21号(1938年);收入《支那考古学论考》,弘文堂书房1944年版。
楚桼龙坐一则
龙坐,出南门外,通坐高二十八公分八公釐。龙下体有构,坐面有孔,可以卸合。屈其项,两爪上举至颡,作张口状,舌由颚抵于唇。皆镂空。……通体施黑色薄桼,有捝落处。龙朱睛黄目朱舌,其它兼深朱黄白三色华文。施点以为鳞甲。……
有人推断其性质为悬挂钟磬的木架座,应称为“龙虡”。商承祚则否定了这种意见:
予曰:架空处不足八公分,钟磬曷能容?据圹中每有龙虎蛇凤之发现,此殆用以镇墓。
商承祚甚至认为汉代出现的“四神”也源生于此:“汉以来,好以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为鉴印饰文,施用不同,其原流殆根于是。”《长沙古物闻见记》卷上还记录一件“楚桼蛇”。
楚桼蛇一则
唐茂盛赠予桼蛇一条,二十六年出小吴门外苟家冲楚墓。长五十五公分六公釐,末有枘,长五公分五公整,上径五公分而下削。体立微屈,昂首张口,作欲噬状。下承方坐,出土残毁。……《易•系辞下传》:龙蛇之蛰,以存身也。蛇与龙同解,故亦同用。复有交颈龙。下有方坐,黑桼黄华。因掘坏,乡人析以为薪。……①
这件“楚桼蛇”,“昂首张口,作欲噬状”,显然也是“用以镇墓”,因而有与“楚桼龙坐”“亦同用”的判断。“因掘坏,乡人析以为薪”,是许多盗墓所得文物的共同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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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商承祚:《长沙古物闻见记•续记》,中华书局1996年11月版,第58—61页。
《长沙古物闻见记•续记》记录的一件同类器物,被称作“木鬼方座”:
二十七年六月,杜家山楚墓出木鬼方座,高四、五寸,径数尺,形与前记所载龙座同。方孔中植一人,高约二尺,悬舌达腹,为革制,以胶类粘植其上,头平,无足,左右戴鹿角,高尺许,上绘朱花,自肩以帛交缚及腰,绕前束结。……
与前所说“楚桼龙坐”、“楚桼蛇”比较,此器出土时尚完整,但是不久就因保护不善而损毁。①
同样的器物,美国考古学者又曾经称之为“山猫”。据商承祚记述:“最使人不能释卷者,厥为第一图之两头龙座,彼称为山猫者是也。其形下有方座,上为左右两昂首龙外向,下有方构,植于器面。”“视其图已为之神往,如得见原物,其惊心动魄可知。山猫之说无稽。”②
经考古发掘所得“镇墓兽”,往往可以完整出土,并且得到科学分析和妥善保护,使我们得到对古代文化的具体认识。
湖北江陵望山1号楚墓出土“镇墓兽”,髹黑漆,用红、褐、蓝色漆彩绘花纹。底座为木质,上有相连的双头双身怪兽。兽面雕刻作凸目、卷眉、龇牙、垂舌状,表情狰狞。兽头顶插置4支鹿角。方座上绘龙纹、变形卷云纹,兽身绘龙纹、雷纹,鹿角上绘蟠螭纹。兽头各外向,于是可以全方位形成威慑。“镇墓兽”放置位置,在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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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记述,“(原器)尚未腐,归季襄。去岁暮,蔡以二寸照本自沪寄成都,未见束带,殆不善保持,干后残毁矣。”商承祚:《长沙古物闻见记•续记》,第267页。
② 商承柞:《长沙古物闻见记•续记》附录《跋柯克思<中国长沙古物指南〉》,第2页。
头箱内靠近棺室一侧。
望山2号楚墓中出土2件“镇墓兽”,也是由鹿角、兽首、方座三部分组成,兽首顶上各插有2支完整的鹿角。①其放置位置,也在头箱。
望山1号墓出土“镇墓兽”为双身,而2号墓出土者为单身,不过,所出为两件,如果放置方位与双身者相仿,则作用也应当是一样的。
陕西勉县老道寺4号汉墓出土“镇墓兽”4件,红陶质,表面饰白衣。②勉县老道寺1号汉墓出土的陶质“镇墓兽”,面部白底涂朱,前腿略前伸,后腿后蹬,弓腰,伸颈,竖耳,嘴微张,圆睁双目。③
贵州黔西12号汉墓出土陶狗,发掘简报执笔者以为就是“镇墓兽”,记述说:“镇墓兽,外形似狗,四脚站立,张口,犬齿外露,昂首瞪目作守望状,颈及胸部有饰带。”④
四川彭山汉代崖墓出土8件“作怪异人的形象”的“镇基兽”,发掘报告整理者称之为“麒头”。共同的形象特征是大耳、突睛、高鼻、露齿,“口中出二长牙,舌下垂”,有的“舌下垂过胸”,有的“舌下垂过腰”,有1件“额正中原有一角,今已脱失”。或佩有短刀,并“右手持钺形器,左手操蛇”,保存较完整的1件,则“右手持小杖”。⑤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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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湖北省考古文物研究所:《江陵望山沙塚楚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4月版,第95、150页。
②郭清华:《陕西勉县老道寺四号汉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
③郭清华:《陕西勉县老道寺汉墓》,《考古》1985年第5期。
④贵州省博物馆:《贵州黔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11期。李如森《汉代丧葬制度》引录这条资料,将发掘简报中镇墓兽、陶羊、陶猪、陶鸡合称“陶兽4件”理解为“黔西12号汉幕出陶镇慕兽4件”,误。吉林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181—182页。
⑤南京博物院:《四川彭山汉代崖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7月版,第80—82页。
头,是汉代驱鬼仪礼中所用面具。《周礼•夏官•方相氏》:“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驱疫。”郑玄注:“如今麒头也。”而“镇墓兽”与方相氏不同,已经有学者论述,①看来,“麒头”的定名可能不确。
位于广州先烈路十九路军坟场西南的第5080号墓,是一座东汉后期墓葬。墓中出土陶质“镇墓兽”也以张口吐舌为基本特征。据考古工作者记述:“头上缠巾,两眼圆睁,张口吐长舌(舌一部分已断失,从印迹察看,原来伸长达腹)。眉毛及胡须均划出。双手甚长,前按于地,两足甚短,向两边后屈,坐于地上。”从图版观察,前肢着地处作蹄形,其实不宜称为“手”,双蹄、两肘、两膝等多处有特意做出的圆孔,②也值得注意,可能这些部位原先还有木质或其他质料制作的附加装饰,现已腐坏不存。
汉墓中多出被称作“镇”的器物,往往作兽形,多4件一组,其用途确如孙机所判定,主要“是用来压席子角的”。虽然“以虎豹等动物的形象制镇,大约还含有辟去邪恶的用意”③,但是将其简单地归入“镇墓兽”一类④,可能还是不大适宜的。
(三)镇墓俑
与“镇墓兽”相关的现象,是“镇墓俑”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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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顾丞峰:《镇基俑兽形制演变析》,《文物天地》1988年第3期。
②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博物馆:《广州汉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2月版,上册,第431页,下册图版一五九:1。
③孙机:《汉镇》,《文物丛谈》,文物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125、128页。
④李如森:《汉代丧葬制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181—182页。
秦始皇陵东侧发现的规模宏大的兵马俑军阵,形成了震惊世界的文化影响。关于秦始皇陵兵马俑的主题尚有争论,但秦始皇时代所经营的这一军阵模型是以东方武装集团作为假设敌的事实是毋庸置疑的。兵马俑军阵的临战态势,也给人以鲜明的陵区保护者的印象。
1970年至1976年间发掘的陕西咸阳杨家湾4号汉墓和5号汉墓,根据《水经注》卷一九《渭水下》所记载的方位①以及墓中出土的银缕玉衣片推测,这两座墓的墓主可能是周勃、周亚夫父子。4号墓的墓道填土中和墓道外有7个陪葬坑,另有11个陪葬坑位于4号墓南70米处。这11个陪葬坑,有6个放置骑兵俑,总数共500多件;有4个放置步兵俑,总数共1800多件;另有1个放置战车。这批随葬俑群,应是当时军阵的真实形象,其作用和意义和秦始皇陵兵马俑群是同样的,只是军阵规模较小,陶俑造型也较小罢了。②
徐州狮子山发现的兵马俑军阵,也是类似的考古发现。据推断,也应当是西汉中期某位楚王的陵墓的附属结构。③
甘肃武威雷台汉墓随葬铜质车马模型和兵士、奴婢偶像,其中武士17人。④
汉代和汉代以后的一般墓葬中随葬的陶俑或三彩俑,亦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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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水经注》卷一九《渭水下》:“(故渠)又东迳长陵南,亦日长山也。”“又东迳汉承相周勃冢南,冢北有亚夫冢。故渠东南谓之周氏曲。”
② 陕西省文管会、博物馆、成阳市博物馆杨家湾汉墓发掘小组:《成阳杨家湾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10期。
③徐州博物馆:《徐州狮子山兵马俑坑第一次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12期。
④甘肃省博物馆:《武威雷台汉墓》,《考古学报》1974年第2期。
身佩兵器的形象,所体现的身份,应当是墓主的武装家奴,有些农夫形象的随葬俑亦持有刀兵,可能反映了豪族庄园中部曲亦农亦兵的职任。
武装随葬俑的意义,当有保卫墓主的作用。只是这一意义有较复杂的观念意识背景,就这种丧葬形式的直接目的来说,这些随葬俑所执佩刀剑弩机所要对付的敌人,可能未必是盗墓者,
汉墓中已经出土“镇墓俑”。重庆化龙桥汉墓出土的镇墓俑:垂舌形式类同于“镇墓兽”,右手执斧,左手握蛇。①成都天迥山3号崖墓出土“镇墓俑”,同样右手执斧,左手握蛇,眼如铜铃,张口吐舌。②类似的发现,又见于广州先烈路5080号汉墓。③
这样的“镇墓俑”,已经具有了威慑盗墓者的作用。
(四)镇墓咒语
1980年发现于山东济宁金乡的一块汉墓墓门压槛石残件,石刻文字为语义十分明确的对盗墓者的咒詈。有人因此定名为《禳盗刻石》:
诸敢发我丘
者令绝毋户
后疾设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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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胡人朝:《重庆市化龙桥东汉墓的清理》,《考古通讯》1958年第3期。
② 刘志远:《成都天回山崖基清理记》,《考古学报》1958年第1期。
③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广州汉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2月版,上册,第431页,下册图版一五九:1。
者使绝毋户
后毋谏卖入
毋……
据发现者释读,内容大意是:“凡是敢盗发我坟墓的人,叫他断子绝孙;即使不是有意破坏者也一样,请不要出卖我告诉别人……。”并且“根据其书体风貌推断其大体年代为西汉中早期。”
所谓“诸敢发我丘之,令绝毋户后”,语义明确。而“疾设不详者,使绝毋户后”,“疾”,当参考《释名》卷四《释言语》“疾,𢧵也,有所越𢧵也”①以及《说文•戈部》“戗,断也”,《说文•斤部》“断,戳也”②的说法,是指非法的破坏。“疾设不详”,可能是说破坏墓家,使墓主不祥。“谏”,或许即“阑”字的别写。《史记•汲郑列传》:“阑出财物于边关”,裴骃《集解》引瓒曰:“无符传出入为阑。”又如《汉书•成帝纪》:“麂上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尚方掖门”,颜师古注:“无符籍妄入宫为阑。”《汉书•景十三王传•广川惠王越》“阑入殿门”,《汉书•酷吏传•咸宣》“阑入上林中蚕室門”,《汉书•匈奴传上》“阑出物与匈奴交易”,《汉书•西域传下》“边塞未正,阑出不禁”,《汉书•外戚传上》“阑入殿中”等,都说“阑”是非法侵入门禁,这里用以指对墓门的侵犯,也是适宜的。“卖”,则应是“䁲”字的简写。䁲,有“小视也”的解释。③可知“毋谏卖入”,也就是“毋阑照入”,是警告不要无视禁制,妄自侵入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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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王先谦撰集:《释名疏证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3月版,第179页。
②[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631、717页。
③[清]朱骏声撰:《说文通训定声》,武汉市古籍书店1983年6月版,第530页。
这段石刻文字,因此被看作“地地道道的护墓咒语”。①
1990年,在当地又发现了这一刻石的另一部分以及原石石刻文字初出土时的全文抄件,得59字又约10个残字,于是以字数之多,被看作“为今所存西汉刻石字数之最”。发现者提供了如下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