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齐鲁民间的蚩尤纪念
山东沂南汉墓出土画像石可见“神话人物、奇禽异兽”画面。《沂南古画像石墓发掘报告》有“关于神话人物奇禽异兽的考证”一节,其中写道:“第14幅有一神怪,头上顶着弩弓和箭,四肢均持兵器,和武氏祠后石室第三石所见我们前认为是装豹戏的很相似。”据“拓片第14幅”文字说明,这幅画面的位置,在“前室北壁正中的一段”,“即通中室门的当中支柱”。从画面看,“神怪”正面直立,身似被甲,前臂后有羽。头顶张弩,三矢共一弦,中央一枚最为长厉。或许即象征古兵器“三连弩”。①“神怪”左手挥戟,右手舞铍,两足各持刀剑,身下又有盾护卫。据《沂南古画像石墓发掘报告》描述“朱雀之下为一神怪,虎首,头上顶着插三支箭的弩弓,张口露齿,胸垂两乳,四肢长着长毛,左手持着短戟,右手举着带缨的短刀,右足握一短剑,左足握一刀,胯下还立着一个盾牌。”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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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李广传》:“广身自以大黄射其神将。”颜师古注引孟康曰:“太公陷坚却敌,以大黄参连弩也。”又《李陵传》:“发连弩射单于。”颜师古注:“服虔曰:‘三十弩共一弦也。’张晏曰:‘三十絭共一臂也。’师古曰:‘张说是也。,”
② 曾昭燔、蒋宝庚、黎忠义:《沂南古画像石墓发掘报告》,文化部文物管理局1956年9月版,第43—44页,第15页。
收入《中国画像石全集》第1卷《山东汉画像石》的这幅图,题“沂南汉墓前室北壁中柱画像”。《图版说明》写道:“画面上边饰锯齿纹、垂幛纹和卷云纹,左右边饰锯齿纹、卷云纹。画像上刻一朱雀展翅站立,头上三长羽,尾披地而分左右上翘。中刻一虎首神怪,头上顶着插三箭的弩弓,手执短矛、短戟,足趾挟刀、剑,胯下立置一盾。下刻龟蛇相交缠的玄武。”①
这一“神怪”形象的原型,应是传说时代的战神“蚩尤”。
《沂南古画像石墓发掘报告》说到的与第14幅“神怪”图“很相似”的“武氏祠后石室第三石所见我们前认为是装豹戏的”画面,有人描述说,“近右方的一个怪物,据说是方相氏。它一手执短戟,一手持剑,足举勾镶和矛,头顶弩弓,使用五种兵器。”②也有学者认为这一“头戴以弓,左右手一持戈,一持剑,左右足一登弩,一蹑矛,睹其形状,至为狞猛”的画像应与蚩尤传说有关,题其图为《黄帝蚩尤战图》。③又有学者作如下表述:“一怪右向,人首兽身,头顶弩,左手执刀,右手持戟,左足挟勾镶,右足挟矛,似为蚩尤,一榜无题。”④有的研究者也将其主题定义为“蚩尤战斗”。在刘兴珍、岳凤霞编写的《中国汉代画像石——山东武氏祠》一书中,以画面第三层为“蚩尤战斗图”,有解说文字:“所谓蚩尤,是中国传说中九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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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蒋英炬主编:《中国画像石全集》第1卷《山东汉画像石》,山东美术出版社2000年6月版,《图版》第143页,《图版说明》第63页。
② 朱锡禄:《武氏祠汉画像石》,山东美术出版社1986年12月版,第116页。
③ 刘铭恕:《武梁祠后石室所见黄帝蚩尤战图》,《中国文化研究汇刊》第2期,1942年2月。
④ 蒋英炬、吴文祺:《汉代武氏墓群石刻研究》,山东美术出版社1995年9月版,第81页。
族的首领,曾经起风呼雨,以金属制作兵器。后来与黄帝战于涿鹿(今河北涿鹿),兵败被杀。”编者并绘有“蚩尤线描图”。对于第二层画面,有“风伯图”的认定。不过,编者误将“第二层”写作“第三层”。事实上,第三层原本确有“风伯”形象的表现,然而与第二层以橐鼓风不同,这位在以壶倾水的“雨师”身后的“风伯”,是挥舞着一件长柄扇形物搦风。在他的身后,一位不知名的神怪头发飞扬,显示着风力强大。①第二层画面则“风伯”在“雨师”之前,且以自己头发扬起表现风力。画面所见“蚩尤”形象与“风伯雨师”的接近,与“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的传说相合。武氏祠“蚩尤”画像,头顶弩,左手持剑,右手持戟,左足用勾镶,右足似使用矛头。
刘铭恕曾经注意到,沂南汉墓“前室北面石刻(原图24),其中有一非人非兽的怪物,面貌狰狞,左右手分别拿着刀剑”。他说,“这种形象和握持武器的情况,都很和武氏祠后石室第三石上面所见的那个持有五种兵器的怪物,以及美国波士顿博物馆所藏的持有五种兵器的怪物带钩,有些相像;不过沂南的怪物画像,少拿了三种武器而已。这个持有五种兵器的怪物,我们曾经根据历史的记载,……证明他就是蚩尤的画像和铸像”②,“沂南画像的这个持有两种武器的怪物,也就是蚩尤的一个比较简单的画像,我想是可以肯定的。何况汉代还有把蚩尤的五兵,简为一兵的。”③今按,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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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国漢代の画像石——山東の武氏祠》,外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130—131页。
② 作者原注:“参阅《中国文化研究汇刊》第二期拙作:《武梁祠画像石上所见的黄帝蚩尤古战图考》。”今按:原题应为《武梁祠后石室所见黄帝蚩尤战图考》,《中国文化研究汇刊》第2期,1942年2月。
③ 刘铭恕:《关于沂南汉画像》,《考古通讯》1955年第8期。
铭恕所说“前室北面石刻(原图24)”,是根据1954年发表的沂南汉画像石墓发掘简报。①在《沂南古画像石墓发掘报告》中,此图为“拓片第八幅,前室北壁上横额”。可以定名为“蚩尤五兵”图的画面,发掘简报没有发表。而“沂南画像的这个持有两种武器的怪物,也就是蚩尤的一个比较简单的画像”的看法,似乎缺乏“肯定”的论证。这种“左右手分别拿着刀剑”的形象,其实或与“方相氏”形象有关。《后汉书•马融传上》李贤注引《周礼》:“方相氏掌执戈扬糖,帅百隶以驱疫。”《献帝纪》李贤注引《续汉书》:“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桶。”《续汉书•礼仪志中•大傩》和《礼仪志下•大丧》都有“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的文句。方相氏使用两件兵器。只是沂南汉画像所见左右各持刀戟,与“执戈扬盾”不同。还应当注意到,这幅图即《沂南古画像石墓发掘报告》中编号为第八幅者,即“前室北壁上的横额”,位置与“前室北壁正中一段”的第14幅十分接近。对于这一“神怪”,曾昭熵等学者写道:“虎首豹纹,首上长出五个人首,四肢生着长毛,胸垂两乳,左手握着带缨的刀子,右手握着带缨的短戟。”②所使用文句,与对第14幅我们称之为“蚩尤五兵”图者的描述中所谓“胸垂两乳,四肢长着长毛,左手持着短戟,右手举着带缓的短刀”,实在相似。至于这一“神怪”头上的“五个人首”所具有的象征意义是否与“五兵”有某种关联,也是值得讨论的课题。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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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华东文物工作队山东组:《山东沂南汉画像石墓》,《文物参考资料》1954年第8期。
②曾昭燔、蒋宝庚、黎忠义:《沂南古画像石墓发掘报告》,文化部文物管理局1956年9月版,第14页。
③参看王子今;《沂南汉画像石“蚩尤五兵”图》,《艺术考古》,群言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史记•封禅书》说,秦始皇“东游海上”,“行礼祠”“八神”之中,有被称作“兵主”的“蚩尤”之祠。“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境也。”据《汉书•郊祀志下》,汉宣帝“(祠)蚩尤于寿良”。寿良,颜师古注:“东郡之县也。”汉成帝时,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张谭建议,各地“所祠凡六百八十三所”中,“四百七十五所不应礼,或复重,请皆罢”,“奏可。”实施时,“孝宣参山、蓬山、之罘、成山、莱山、四时、蚩尤、劳谷、五床、径路、黄帝、天神、原水之属,皆罢。”从所列序次看,蚩尤祠的设置地点亦当在齐鲁地方。按照《中国历史地图集》标注的位置,寿良在今山东东平南。①而《皇览•冢墓记》所谓“蚩尤冢,在东平寿张县阚乡城中”,“肩脾冢,在山阳巨野县重聚。”其地也都在齐鲁之境。在这一人文地理认识的基础上理解沂南和嘉祥汉墓“蚩尤五兵”画像出现的背景,应当是有益的。
早期“蚩尤”传说所谓“涿鹿之阿”、“冀州之野”,说其征战在北地。而《管子》记录“蚩尤”开发矿冶,改进“五兵”的所谓“葛卢之山”、“雍狐之山”,有学者指出其方位,正在齐鲁地方。②
沂南汉墓“蚩尤五兵”画像上为朱雀,下为玄武,其位居中的现象,也可以给我们某种有关区域信仰文化的启示。汉代以齐鲁为文化圣地,《汉书•地理志下》说:“汉兴以来,鲁、东海多至卿相。”据《史记•三王世家》褚少孙补述,燕王刘旦争权谋位,汉武帝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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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谭其襄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地图出版社1982年10月版,第2册,第19—20页,第44—45页。
②郭沫若《管子集校》引张佩纶说:“葛卢,《续汉书•郡国志》东莱郡葛卢有尤涉亭,疑即葛卢山也。”“雍狐者,《典论》‘周鲁宝雍狐之戟,狐父之戈。”“沫若案:张说是也。”《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8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版,第183—185页。黎翔凤《管子校注》也引录张佩纶此说,中华书局2004年6月版,下册,第1359-1360页。
道:“生子当置之齐鲁礼义之乡,乃置之燕赵,果有争心,不让之端见矣!”然而“齐鲁礼义之乡”竟长期沿承着对战神“蚩尤”的崇拜,可见古代文化构成因素的复杂。《龙鱼河图》所谓“黄帝以仁义不能禁止蚩尤,乃仰天而叹”体现的“蚩尤”行为反“仁义”的性质,特别值得注意。齐鲁地方“蚩尤”崇拜尤为浓重,反映了汉文化内涵丰富的特色。由此理解《汉书•元帝纪》所见汉宣帝“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语,或许可以增进对汉代文化真实面貌的认识。看来,如果期求全面地说明汉代意识史,似乎不宜用“独尊儒术”作简单化的概括。
(五)关于“蚩尤五兵”
传说中的“蚩尤五兵”,被看作发明史上的重要成就。《太平御览》卷三三九《尚书》曰:“黄帝之时,以玉为兵。蚩尤之时,烁金为兵,割革为甲,始制五兵。”
汉代已经以“五兵”作为主要兵器的统称。《太平御览》卷二四一引《汉旧仪》曰:“期门骑者,陇西工射猎人及能用五兵材力二百人,王莽以为虎贲郎。”“能用五兵”应是军人有“材力”者的基本条件。“五兵”虽然已经成为指代武器的一种通用符号,然而其具体所指,却未能一致。《太平御览》卷三三九引《周礼》:“五兵者,戈、殳、戟、矛、牟夷。”《北堂书钞》卷七九“亭长”条引《汉旧仪》:“亭长习调五兵。五兵,言弩、戟、刀、剑、铠也。”《太平御览》卷三五三引《说文》:“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五兵长短各有所宜,因事而施),凡五兵。”《日知录》卷七“去兵去食”条说,“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 谓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谁能去兵。《世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周礼•司右》‘五兵’注引《司马法》曰:‘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是也。’”有人甚至认为车兵和步兵各有不同的“五兵”。《太平御览》卷三三九引樊文渊《七经义纲格论》曰:“车上五兵:戈、殳、车戟、酋矛、牟夷。步卒五兵:戈、殳、车戟、酋矛、戟。”正是因为对“五兵”的解说各有不同,汉代画像中所表现的“蚩尤五兵”的具体形式也有差异。
宋代学者多以“蚩尤五兵”与“李斯篆隶”并列,以为虽人物品德恶劣,然而其发明“不以人废”。《说郛》卷八九下欧阳修《集古录》“秦二世诏”条说,“右秦二世诏,李斯篆。天下之事,固有出于不幸,苟有可用于世,不必皆圣贤之作也。蚩尤作五兵,纣作漆器,不以二人之恶而废万世之利也。小篆之法出于李斯。……”王十朋《梅溪集》后集卷四《次韵梁尉秦碑古风》:“上蔡猎师妙小篆,奴视俗体徒肥皮。东封太山南入越,大书深刻光陆离。沙丘风腥人事变,鬼饥族赤谁嗟咨。汉兴万事一扫去,惟有篆刻余刑仪。磨崖欲作不朽计,其如历数不及期。蚩尤五兵纣漆器,人物美恶宁相疵。我虽过秦爱遗画,南山入望频支颐。”黄震《黄氏日钞》卷三九引李浩说:“蚩尤五兵,李斯篆隶,苟便于世,不以人废。”又张试《南轩集》卷三七《吏部侍郎李公墓铭》说李浩事:“公白宰相执政:蚩尤五兵,李斯篆隶,苟便于世,亦不当以人废。”明代学者杨慎《丹铅余录》卷八也说:“蚩尤五兵,李斯篆书,苟便于世,人其舍诸?鲧之城也,桀之瓦也,秦之边防也,隋之漕河也,至今赖之。故曰:善用人者无弃人,善用物者无弃物。”“五兵”发明的意义得到肯定,于是“蚩尤”在文明史中的地位也得到了肯定。

十七 秦汉人的乡土意识
秦汉时期,对于华夏文化共同体的总体认识以及对于各文化区域不同文化特色的认识,已经成为当时社会意识的重要内容之一。
了解秦汉人的区域文化观,特别是了解秦汉人的乡土意识,无疑有助于真切地认识秦汉时期社会文化的全貌。
对于所谓“乡土意识”,有的学者认为,所研究的主体,应当是“以农民为主要构成的乡里群体包括有组织的民间集团和无组织的人民大众”。“乡里民众在共同的社会活动和历史传承过程中,形成了区别于其他群体的日常生活意识,包括人们的理想、愿望、情感、价值观念、社会态度、道德风尚等等心理因素。这些心理因素是在文化贫困的群体活动中自发形成的,同文化层次较高的群体心理相比,它缺乏理性思维的机能,对于人生、历史和社会,表现出一种高于生存本能而低于逻辑运筹的精神状态。然而,乡里民众的社会心理是依靠丰富的生产、生活和阶级斗争经验而直接产生的,与人们共同的生存条件息息相通,因而又是支配着人们日常言行的现实性和实践性很强的意识。它作为一种被人们引为同调的深层心理力量,将分散的乡里大众联系在一起。”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