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祠炎帝”,依然恢复了“废无祠”之前的神祀内容和神祀对象。
这样,就创置年代来说,“吴阳武畤”或许是最早的。有理由说,在此基础上秦灵公所作纪念炎帝的“吴阳下畤”,应体现了符合“周余民”心理的文化政策,①也继承了当地渊源久远的信仰传统。纬书有周“色尚赤”之说②,也可以为我们认识“周余民”文化势力对秦的影响提供参考。
(三)“炎帝”传说在汉代社会的影响
自秦至于汉,“五帝”传说逐渐成熟。③而其中“炎帝”传说对于社会已经有很深的影响。④
汉文帝时,对于五帝之祀又有特别的重视。《史记•孝文本纪》记载:
十五年,黄龙见成纪,天子乃复召鲁公孙臣,以为博士,申明土德事。于是上乃下诏曰:“有异物之神见于成纪,无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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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秦本纪》:“(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
②《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引《礼纬》:“十一月,时阳气始施于黄泉之下,色皆赤。赤者阳气,故周为天正,色尚赤。”
③参看徐旭生:《五帝起源说》,《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文物出版社1985年10月版。
④参看宋超:《战国秦汉时期炎帝传说的演变》,《炎帝文化与21世纪中国社会发展》,岳麓书社2002年9月版。
民,岁以有年。朕亲郊祀上帝诸神。礼官议,毋讳以劳朕。”有司礼官皆曰:“古者天子夏躬亲礼祀上帝于郊,故曰郊。”于是天子始幸雍,郊见五帝,以孟夏四月答礼焉。赵人新垣平以望气见,因说上设立渭阳五庙。
所谓“渭阳五庙”,裴骃《集解》:“韦昭曰:‘在渭城。’”“渭阳五庙”,又写作“渭阳五帝庙”:
十六年,上亲郊见渭阳五帝庙。
看来,“渭阳五庙”或“渭阳五帝庙”从决策、设计到施工、落成、使用,时间很短,也就是一年左右。《史记•封禅书》记载:
赵人新垣平以望气见上,言:“长安东北有神气,成五采,若人冠絕焉。或日东北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天瑞下,宜立祠上帝,以合符应。”于是作渭阳五帝庙,同宇,帝一殿,面各五门,各如其帝色。祠所用及仪亦如雍五畤。①
夏四月,文帝亲拜霸渭之会,以郊见渭阳五帝。五帝庙南临渭,北穿蒲池沟水,权火举而祠,若光辉然属天焉。于是贵平上大夫,赐累千金。而使博士诸生刺《六经》中作《王制》,谋议巡狩封禅事。
随后,又有长门“五帝坛”的建设:
文帝出长门,若见五人于道北,遂因其直北立五帝坛,祠以五牢具。
提议在长安附近“设立”新的以五帝为祭祀对象的神祀中心的新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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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守节《正义》:“《括地志》云:‘渭阳五帝庙在雍州咸阳县东三十里。’《宫殿疏》云:‘五帝庙一宇五殿也。’按:一宇之内而设五帝,各依其方帝别为一殿,而门各如帝色也。”
平,在又过了一年之后却被治罪:“人有上书告新垣平所言气神事皆诈也。下平吏治,诛夷新垣平。”①新垣平的骗局暴露之后,汉文帝不再亲临“五帝庙”行礼,然而依然派遣专门官员代表前往,“自是之后,文帝怠于改正朔服色神明之事,而渭阳、长门五帝使祠官领,以时致礼,不往焉。”也就是说,汉文帝因方士煽动而升温的“五帝”崇拜狂热,这时终于有所冷却,不过,“渭阳、长门五帝使祠官领,以时致礼”,祭祀制度依旧维持。
汉文帝时代的“渭阳、长门五帝”之祠,“祠所用及仪亦如雍五畤”,可以看作“雍五畤”五帝纪念仪程向西汉王朝统治中心的延伸。而新垣平所谓“长安东北有神气,成五采”,以及作成之“渭阳五帝庙”“帝一殿,面各五门,各如其帝色”,其五采五色中,炎帝的赤色应当有突出的地位,这是因为汉文帝尊崇“渭阳五帝庙”的神学表态,已经确定了“尚赤”的文化主题。
《史记•孝文本纪》有明确的记载:
十六年,上亲郊见渭阳五帝庙,亦以夏答礼而尚赤。
“尚赤”的文化倾向的表现直接与“五帝”信仰有关,是值得特别注意的。西汉晚期刘向父子曾经从儒学“天统”意识出发构建“汉得火”之说,《汉书•郊祀志下》:“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故高祖始起,神母夜号,著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统矣。”或以为这一观点发表后,并没有得到明确肯定,汉王朝“尚赤”,实始于汉光武帝时代。如《汉书•郊祀志下》颜师古注:“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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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孝文本纪》:“(十七年)其岁,新垣平事觉,夷三族。”
曰:‘向父子虽有此议,时不施行,至光武建武二年,乃用火德,色尚赤耳。’”《后汉书•光武帝纪下》记载:“(建武二年春正月)壬子,起高庙,建社稷于洛阳,立郊兆于城南,始正火德,色尚赤。”李贤注:“汉初土德,色尚黄,至此始明火德,徽帜尚赤,服色于是乃正。”此或邓展以为“至光武建武二年,乃用火德,色尚赤耳”意见的根据,而汉文帝“尚赤”的历史文化迹象,似不宜忽视。
《后汉书•刘盆子传》:“侠卿为制绛单衣、半头赤帻,……”李贤注:“董仲舒《繁露》曰:‘以赤统者,帻尚赤。’盆子承汉统,故用赤也。”宋人程大昌《演繁露》卷一五《帻》:“若《东观汉记》载,光武初起服赤帻,赐段颎赤帻大冠一具。……盖汉以火王,其在五德尚赤耳。故董仲舒《繁露》曰:以赤统者,帻尚赤。是专汉制也。”《后汉书•郅恽传》说,郅恽上书王莽有“汉历久长,孔为赤制”语。李贤注:“言孔丘作纬,著历运之期,为汉家之制。汉火德尚赤,故云为赤制,即《春秋感精符》云‘墨、孔生为赤制’是也。”又如《初学记》卷二二引《史记》:
沛公祠黄帝、蚩尤于沛庭,旗帜皆尚赤。
《太平御览》卷三四一同。《艺文类聚》卷一二引《汉书》:
汉承尧运,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尚赤,协于火徳,自然之应,得天统矣。
《太平御览》卷八七引《汉书赞》略同,“旗帜尚赤”作“旗炽尚赤”。看来,汉“用火德,色尚赤”的观念和制度之最初起始,还有必要继续讨论。而这一文化特征与尊崇赤帝一炎帝是否存在某种内在的关系,也是我们所关心的。
(四)“吴阳下畤”地望
《太平寰宇记》卷三〇“虢县”条:“周原。《史记•封禅书》云:秦文公作鄜畤,秦灵公作吴阳上畤,宣公作密下畤,是三畤焉。時,止也。神灵所止处。”《太平御览》卷一六四引《史记》:“秦文公作鄜畤,灵公作吴阳上畤,又作下畤。”原注:“今郡内有三畤原。”
《雍录》卷七《秦汉五畤》说“上畤下畤”:“文公后二百十五年,灵公于吴阳作上畤以祭黄帝,作下畤以祭炎帝。”又写道:
武畤好畤
武畤好畤,在雍县旁之吴阳。此二時者,不知何世所造。参求其地,即灵公所立上畤下畤,正在吴阳也。灵公既立上下两時,则昔之武畤好畤不在五畤之数矣。
《关中胜迹图志》卷一六《名山》:“五畤原在凤翔县南二十里。”毕沅说,“谨按《太平寰宇记》作‘三畤原’,以秦文公鄜畤、宣公密畤、灵公吴阳上畤在此原,故号‘三畤原’也。①又于扶风县亦载‘三畤原’云:‘在县南二十里。’今考扶风汉美阳地。《班志》既称五畤皆在雍县,则不得复在美阳。意其为复出之误。当以在凤翔者为正。”《陕西通志》卷二八《祠祀一》:“上畤下畤,在景山之阳。秦灵公作,以祀黄帝〔炎帝〕。贾志。”
按照《雍录》的说法,“武畤好畤,在雍县旁之吴阳”,“参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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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太平御览》卷五七引《史记•封禅书》:“秦文公作鄜畤,灵公作吴阳上畤,宣公又作密下畤,盖三畤在此原,故号‘三畤原’。”
地,即灵公所立上畤下畤,正在吴阳也。”而司马迁有关楚汉之争的战事记录多有涉及“好畤”者①,《史记•南越列传》又可见“好畤陆贾”,《汉书•地理志上》“右扶风”条下写道:“好畤,垝山在东。有梁山宮,秦始皇起。莽曰好邑。”西汉好畤县在今乾县东,与“雍县旁之吴阳”距离过远。考吴阳下畤所在,还应当注意“在雍县旁”的方位指定。
(五)炎帝以姜水成
《国语•晋语四》:“炎帝以姜水成。”炎帝传说和“姜水”的关系,暗示炎帝部族活动的地域。早有学者指出,“姜姓起源于陕西西部黄土原上”,探索炎帝传说的发生,应当注意宝鸡“姜城堡、清姜河、神农庙、础溪水、姜氏城”地名的存在。②
《艺文类聚》卷一一引《帝王世纪》:“炎帝神农氏,姜姓也,人身牛首,长于姜水。有圣德。”《初学记》卷九引《帝王世纪》:“神农氏姜姓也。母曰妊姒,有乔氏之女,名女登,游于华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尚羊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有聖德,以火承木,位在南方,主夏,故谓之炎帝。”《绎史》卷四引《帝王世纪》:“炎帝,神农氏,姜姓也。母曰任姒,有蟜氏女登,为少典妃,游华阳,有神龙首感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有圣德。”司马贞补《史记•三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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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史记•高祖本纪》、《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曹相国世家》、《绛侯周勃世家》、《樊郦滕灌列传》。
② 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文物出版社1985年10月版,第122页。
本纪》:“炎帝,神农氏,姜姓。母曰女登,有娲氏之女,为少典妃,感神龙而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因以为姓。”
《太平御览》卷七〇引《三辅旧事》:“姜泉在岐山县。《水经注》云:炎帝长于姜水,故以名也。”今本《水经注》卷一八《渭水中》写道:
岐水又东径姜氏城南,为姜水,按《世本》:炎帝,姜姓。《帝王世纪》曰:炎帝,神农氏,姜姓。母女登游华阳,感神而生炎帝,长于姜水,是其地也。东注雍水。
姜水应是雍水的支流。
《太平寰宇记》卷三○“岐山县”:“渭水在县南三十里,经邑界姜泉。皇甫谧《帝王世纪》云:炎帝,神农氏,母有乔氏女登为少典妃,游华阳,感神而生。炎帝长于姜水,即此水也。”《元丰九域志》卷三《秦凤路•次府凤翔府扶风郡凤翔节度》:“次畿岐山,府东四十里,一十四乡,马碛、驿店二镇,有岐山、终南山、渭水、姜水、汗水。”
《陕西通志》卷三《建置第二》;
姜 炎帝后姜姓,国扶风美阳,有姜氏城。(《路史》)岐水东径姜氏城南,为姜水。《帝王世纪》曰:炎帝神农氏长于姜水。(《水经注》)
同书卷一〇《山川三》:
横水。即杜水,一名小横水,一名米流川,一名岐水,一名姜水,俗名潢河,一名水南河,一名双溪。
在县南三里,自凤翔界流入,合雍水。《县图》;杜水东南流,合漆、岐二水,俗谓之小横水,亦或名之米流川。径岐山而又屈径周城南,又历周原下,自下亦名岐水。又东径姜氏城南,为姜水,与雍水合。《水经注》:周城在县东北。岐山县有姜水。《九域志》
雍水在县南门外,自岐山界流入,又东入武功界。雍水自合姜水,又东径美阳县之中亭川。
看来,与炎帝传说密切相关的姜泉、姜水、姜氏城,应当都在雍城近旁。礼祀炎帝的吴阳下畤的定位,也应当参考这一事实。而渭水以南的姜水、姜城,其地名形成的时代以及与炎帝传说的关系,可以另外考察。

十六 汉代“蚩尤”崇拜
“蚩尤”神话在先秦已经出现,在汉代则流传日广,传说的情节也愈为曲折复杂。汉代官方祭祀体系中有“蚩尤”的地位,民间信仰内容中也多见“蚩尤”的影响。作为与先古圣王的正统体系持敌对立场的“蚩尤”,其勇武精神的渲染和悲剧故事的架构,很可能是在汉代完成的。我们在认识汉代社会意识的时候,似乎不应当忽略这一现象。
(一)“蚩尤”:反正统的战神
“蚩尤”,是传说时代神而非圣的部族联盟领袖,曾经挑起与黄帝部族和炎帝部族的战争。
关于“蚩尤”与黄帝涿鹿决战的形势,《逸周书•尝麦》有如下记载:“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山海经•大荒北经》如此记录涿鹿战事:“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史记•殷本纪》记述汤“作《汤诰》”,其中说道:“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有状。先王言不可不勉。”按照司马贞《索隐》的解释,“帝,天也。谓蚩尤作乱,上天乃不佑之,是为‘弗予”。‘有状’,言其罪大而有形状,故黄帝灭之。”
《山海经•大荒北经》说:“蚩尤作兵。”《太平御览》卷二七○引《世本》也写道:“蚩尤作兵。”《吕氏春秋•荡兵》则说:“人曰‘蚩尤作兵’,蚩尤非作兵也,利其械矣。未有蚩尤之时,民固剥林木以战矣。”《管子•地数》:“葛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雍狐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雍狐之戟、芮戈。”《史记•五帝本纪》司马贞《索隐》则写道:“《管子》曰:‘蚩尤受卢山之金而作五兵。’”《路史•后纪四•蚩尤传》注引《世本》也说:“蚩尤作五兵:戈、矛、戟、酋矛、夷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