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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还师,以息劳罢。役夫忻喜,入户见妻。(《剥•噬嗑》)
过时历月,役夫鷦颊。处子叹室,思我伯叔。(《大过损》)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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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小畜•困》:“役行未已,新事复起。”
②“役夫苦艰”,四库全书本作“役夫力殚”。
③ 一作“役夫憔悴,处子猥衰”。
④ “役夫鷦颊”,四库全书本作“役夫憔悴”。
班马旋师,以息劳罢。役夫嘉喜,入户见妻。(《夫•否》)
玄黄虺隤,行者劳罢。役夫憔悴,逾时不归。(《震•艮》)①
又如《兑•兑》:“班马还师,以息劳疲。后夫嘉喜,入户见妻。”“后夫嘉喜”,四库全书本作“役夫嘉言”。今按:当以“役夫嘉喜”为是。
《焦氏易林》中有的辞句又描绘了非常具体的生活情景,如“衣穴履穿”(《萃•家人》),“瓮破盆缺”(《未济•恒》),“破筐弊筥”(《否•萃》),“箪瓶空虚”(《剥•睽》),“卖袍续食,糟糠不饱”(《复•观》),“遭逢雷雹,辟我苇庐”(《谦•革》),“蒿蓬代柱”(《观•需》),“席蓐不安”(《临•家人》),“穿匏挹水,篝铁然火,劳罢力竭,饥渴为祸”(《未济•渐》)等,也都真实反映了社会贫苦阶层人们的日常生活境况。于是,我们也可以知道,《焦氏易林》中所见表现祈盼安定②,追求富足③,倾向平和④,然而反对“虐政”⑤、“浊政”⑥、“苛政”⑦、“蠹政”⑧等“政为民贼”⑨情形的意识的主体,应当是包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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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逾时不归”,四库全书本作“逾时得归”。
②如《晋•晋》:“销锋铸耜,休牛放马。甲兵解散,夫妇相保。”
③如《巽•损》:“宜行贾市,所求必倍。载喜抱子,以利为友。”
④ 如《恒•遁》:“争讼之门,不可与邻。出入为忧,生我心患。”
⑤《坤•大壮》:“岁饥无年,虐政害民。”《谦•睽》同。《蹇•大壮》:“虐政为贼,大人失福。”《困•蒙》:“女孽乱国,虐政伤仁。”
⑥《家人•晋》:“阴募不清,浊政乱民。”
⑦《无妄•丰》:“苛政苦民,君受其患。”《离•萃》:“苛政日作,螟食华叶。”
⑧《解•损》:“下扰上烦,蠹蛊为患,岁饥无年。”“童蛊为患”,四库全书本作“蠹政为患”。
⑨《否•丰》:“赋敛重数,政为民贼。杼轴空尽,家去其室。”《复•兑》:“赋敛重数,政为民贼。杼轴空虚,家去其室。”《晋•复》:“贼鈠重数,政为民贼。杼轴空虚,家去其室。”注:“‘贼鈠’,当作‘赋敛’。”
层民众,并且是以下层民众为主的。
《焦氏易林》中涉及农事之文例颇多。如《讼•履》:“树植藿豆,不得芸锄。”《比•遁》:“早霜晚雪,伤害禾麦。”《泰•贲》:“夏麦麸,霜击其芒。”《临•恒》:“蝗螟为贼,伤害稼穑。”《剥•遁》:“新田宜粟,上农得谷。”都是农耕经验的总结。农学曾经被明确列入诸子之学。秦始皇焚书,以农业经营为内容的“种树之书”不在禁焚之列,可知农学理论受到特殊的重视。《汉书•艺文志》著录“农九家,百一十四篇”,其中多有西汉著作。汉代是农学获得突出发展的历史时期。汉代农学的进步体现出技术之学的继承和创新,也应当在总结学术思想史时予以重视。而《焦氏易林》中保留的片段信息,也为我们认识和理解当时农学思想的民间基础提供了资料。
此外,《焦氏易林》中所谓“商人受福,国家饶有”(《渐•涣》)等体现的经济思想,“久客无依,思归我乡”(《屯•巽》)等体现的乡土观念①,“萌庶长养,华叶茂盛”(《坤•坤》)等体现的生态意识,也都值得我们注意。
《焦氏易林》又可见“请谒不行”(《乾•乾》)、“请谒不得”(《豫恒》《蛊•恒》)②等文句,也是反映社会下层心理的资料。《史记•龟策列传》褚少孙补述有“卜请谒于人得不得”,“请谒人不行不得”,“请谒不行,行不得善言”,“请谒不得”,“请谒……得”,“请谒不吉”等。《三国志•魏书•毛瑜传》也直接可见“请谒不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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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又如《蹇•夬》:“阴雨不行,民定其乡。”
②又《大壮•无妄》:“张氏揖酒,请谒左右,王时枯槁,独不蒙所。”
反映下层民众精神形态的文物资料,则有睡虎地秦简《日书》“请谒,得”(二四正贰),“可请谒”(九一正壹),“利以……请谒”(一三八正捌)等。①“请谒”,即请求进见,请求进言。《左传•隐公十一年》:“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杜预注:“谒,告也。”《史记》中又有记录有关秦史的言辞,如《张仪列传》:“犀首乃谓义渠君曰:‘道远不得复过,请谒事情。’”司马贞《索隐》:“谓欲以秦之缓急告语之也。”又《张丞相列传》:“(申屠)嘉为人廉直,门不受私谒。”这里所说的“私谒”,也应当是一种“请谒”。申屠嘉“门不受私谒”被看作体现“廉直”的事迹,又如荀悦《汉纪•武帝纪一》:“请谒无所行,货赂无所用。”《列子•力命》:“请谒不相及,遨避不同行。”可知所谓“请谒”,很可能反映着一种不光明的政治文化现象。《后汉书•左周黄列传》论曰有“权门贵仕,请谒繁兴”语,但是“请谒”行为可能在下层吏员中更为普遍。《后汉书•卢植传》:“御下者请谒希爵一宜禁塞”,正说明了这一情形。《焦氏易林》有关“请谒”的内容,反映了下属面对上司诚惶诚恐、战战兢兢的精神状态。这是考察中国古代官场政治生活情态以及臣民心理的有特殊价值的资料。心态史学研究者或许可以由此获得有意义的发现。
正是因为《焦氏易林》具有体现较宽阔层面的社会生活和社会观念的性质,以及典型的“写实主义”、“近自然主义”的风格,其内容可能较其他思想史料更为真切,更为具体,更为生动,因而更值得我们珍视。相信学界的朋友们如果有心就此进行深入发掘,将会取得有价值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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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看王子今:《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疏证》,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2月版第71—72页。
十三 汉代民间的“苍天”崇拜
汉代社会对于“天”的迷信,在当时的意识形态体系中曾经表现出具有宗教意义的广泛影响。汉代人对于“天”的信仰,体现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民间的“苍天”崇拜,就是表现之一。讨论汉代民间“苍天”崇拜的发生与影响,由此分析汉代民间神灵崇拜体系的文化特征,并且以为以此作为重要的文化信息,也将有助于全面认识当时的社会思想和时代精神。
(一)法天•循天•合于天道
“天”的构造,“天”的性格,“天”与人的关系,是两汉哲学论辩的基本命题之一。而“天”的权威,是得到各学派的公认的。
《庄子•人间世》曾经提出“与天为徒”的思想,《荀子•解蔽》曾批评说,“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淮南子》继承了庄子的思想:提出“循天”的原则。①《吕氏春秋》“法天”的观念②,也为汉代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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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淮南子•原道》。
②《吕氏春秋•序意》:“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正如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卷二所说:“他们虽然把‘天地’连词,但地只有陪衬的意义,实际则只是法天。”台湾学生书局1976年6月版,第371页。实际上,“法天”的说法也初见于《庄子》。《庄子•渔父》说:“愚者反此,不能法天而恤于人。”
家所继承。董仲舒说,“人生于天而取化于天”,人事必须“合于天道”。①这样的思想,其实是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的。
汉代社会对于“天”的迷信,在当时的意识形态体系中曾经表现出具有宗教意义的广泛影响。
汉代人对于“天”的信仰,体现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民间的“苍天”崇拜,就是表现之一。
(二)春为苍天,以发德化
“苍天”的语源,一说因于天色苍苍。《诗•王风•黍离》:“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毛亨传:“‘苍天’,以体言之,……据远视之苍苍然,则称‘苍天’。”孔颖达疏引李巡注:“春,万物始生,其色苍苍,故曰‘苍天’。”
李巡注,则又合于突出强调“天”给予万物以生机的另一种解释。《尔雅•释天》:“春为苍天。”郭璞注:“万物苍苍然生。”《白虎通义•四时》也说,“春曰苍天。”这样的意见或许可以通过《史记•天官书》中的这一说法得到助证:
苍帝行德,天门为之开。
司马贞《索隐》:“案:谓王者行春令,布德泽,被天下,应灵威仰之帝,而天门为之开,以发德化也。”张守节《正义》:“苍帝,东方灵威仰之帝也。春,万物开发,东作起,则天发其德化,天门为之开也。”
对于“苍天”的另一种解释,直接指为“东方”之天。《吕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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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春秋繁露•阳尊阴卑》。
有始》说:“东方曰‘苍天’。”高诱注:“东方二月建卯,木之中也。木色青,故曰‘苍天’。”《淮南子•天文》也说:“东方曰‘苍天’。”《史记•天官书》又有“东宫苍龙”之说。司马贞《索隐》:“案:《文耀钩》云:‘东宫苍帝,其精为龙。’”
通过《诗•王风•黍离》李巡注、《史记•天官书》张守节《正义》、《吕氏春秋•有始》高诱注可以看出,不同的解释之间,又有一定的联系。
《淮南子•览冥》说:“夏桀之时,主暗晦而不明,道澜漫而不修”,“至德灭而不扬,帝道掩而不兴,举事戾苍天,发号逆四时。”于是政风猥陋,世事败坏,甚至生态条件也走向凋敝,“山无峻干,泽无洼水”。《淮南子•览冥》:“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论衡•谈天》写作:“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又作“消炼五石补苍天”。《论衡•顺鼓》也说“女娲消炼五色石以补苍天”,又说:“本有补苍天、立四极之神,天气不和,阳道不胜,傥女娲以精神助圣王止雨湛乎?”“苍天”,被看作一种不能违逆的,不能抗拒的自然秩序的象征。“苍天”,又被理解为世间万物的基本生存条件。
(三)苍天举直
《史记》中还有两处说到“苍天”。
如《吕太后本纪》记载,“七年正月,太后召赵王友。友以诸吕女为后,弗爱,爱他姬,诸吕女妒,怒去,谗之于太后,诬以罪过,曰:‘吕氏安得王!太后百岁后,吾必击之。’太后怒,以故召赵王。赵王至,置邸不见,令卫围守之,弗与食。其群臣或窃馈,辄捕论之。赵王饿,乃歌曰:‘诸吕用事兮刘氏危,迫胁王侯兮授我妃。我妃既妒兮诬我以恶,谗女乱国兮上曾不寤。我无忠臣兮何故弃国?自决中野兮苍天举直!于嗟不可悔兮宁蚤自财①。为王而饿死兮谁者怜之!吕氏绝理兮托天报仇。’丁丑,赵王幽死,以民礼葬之长安民冢次。”
赵王刘友歌:“我无忠臣兮何故弃国?自决中野兮苍天举直!”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颜师古曰:‘举直’,言己之理直,冀天临鉴之。”赵王刘友又感叹道:“吕氏绝理兮托天报仇。”这里“天”与“苍天”应是一义。
司马迁记述,赵王刘友“为王而饿死”12天之后,果然有异常天象出现,并因此在吕后内心形成了深重的阴影:
已丑,日食,昼晦。太后恶之,心不乐,乃谓左右曰:“此为我也。”②
司马迁笔下出现“苍天”一语的另一例,即《龟策列传》褚少孙补述博士卫平对宋元王语:
天与不受,天夺之宝。今龟周流天下,还复至所,上至苍天,下薄泥涂,未尝愧辱,无所稽留。
“苍天”,即指天,而“苍”为青色,“苍天”,一如后来所说“青天”。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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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钱大昕曰:‘财’与‘裁’同,‘宁蚤自裁’,悔不早自引决也。”
② 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七:“案:《汉书》作‘己丑,晦,日有食之。’司马光《通鉴目录》七年正月庚申朔,则己丑是晦日。”
③ 关于“苍”色,《史记•天宫书》写道:“以摄提格岁”“正月,(岁星)与斗、牵牛晨出东方,名曰‘蓝德’,色苍苍有光。”“大渊献岁""以十月与角、亢晨出,曰‘大章’,苍苍然,星若跃而阴出旦。”
“苍天”曾经是汉代人的习用语。
“盛夏之时,雷电迅疾”,世俗以为“隆隆之声,天怒之音”。《论衡•雷虚》写道:“所谓怒者,谁也?天神邪?苍苍之天也?如谓天神,神怒无声。如谓苍苍之天,天者体,不怒,怒用口。”《论衡•变动》又说:
夫大人之德,则天德也。贤者之言,则天言也。大人刺而贤者谏,是则天谴告也;而反归告于灾异,故疑之也。《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之言;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
东汉墓葬中出土镇墓文也有这样的内容:
上天苍苍,地下茫茫,死人归阴,生人归阳,〔生〕〔人〕〔有〕里,死人有乡。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