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汉书•礼乐志》载董仲舒对策:“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能胜残去杀者,失之当更化而不能更化也。”所谓“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实际上完成了思想文化的“更化”,而儒学本身也经历了相应的“更化”过程。
② 尚秉和:《焦氏易林注例言》,《焦氏易林注》,中国书店1990年7月版,第2页。
《易》学的宣传是以“自然主义”的形式进行的,因而与后世意识形态控制那种相当普遍的干瘪、生硬、强横的方式不同。
明代学者马森曾经有这样的评价:“焦延寿本精于《易》占,所著《易林》,别自一家。”①尚秉和也指出,“《易林》虽不明解《易》,然能注《易》者,莫过于《易林》。”诸多以往以为“《易》之不能解者,皆赖以得解”。若干《易林》有所说明的问题,“而先儒皆不知,致《易》义多晦。”另一方面,“以《易林》书太古,尚存古义,能得《周易》真解,为后儒所不知。”所以说,“唯《易林》能补二千年《易》注之穷。”②尚氏指出《焦氏易林》的作者在《易》学领域内能超越“先儒”、“后儒”,是从对“古义”的理解而言,而就《易》学的普及而言,其独异于“先儒”、“后儒”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焦氏易林》对《易》学有普及化的功绩,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有艺术化的功绩。闻一多称此为“援《易》入诗”。对于《易》学的内容和《易林》的形式,闻一多写道:“《系辞》下传曰:‘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这不比古今许多诗的定义来得更中肯点吗?”③闻一多又有这样的评论:“《易》与诗关系最基本——在精神不在外表。”闻一多说,从《焦氏易林》看,“预言家与诗人皆见之于文字。”他又在这一层次勾画了《焦氏易林》与《易》的关系:
占卜与诗基本态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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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马森:《分金用卦辩》,《明文海》卷一一六。
② 尚秉和:《焦氏易林注•例言》,中国书店1990年7月版,第1—2页,第6页。
③ 闻一多:《易林琼枝》,《闻一多全集》第10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61页。
《系辞》上“探颐索隐,钩深致远”,预言吉凶悔吝。
超然。静观宇宙人生。预言家离个人感情看宇宙人生秘密。
诗人更进一步涉身处地玩索之。
宗教家又进一步谋所以拯救之——同情心的行动化。
《系辞》上:“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
预言家与诗人皆见之于文字。
闻一多的这段文字有小标题“六经与文学”,然而虽题称“六经”,内容则主要是说《易》。他所指出的两个特点可能可以概括《焦氏易林》之所以能够体现“其旨远,其辞文”之特征的优异之处,一即“感情的净化”,一即“自然”。
闻一多认为,《焦氏易林》就文化境界而言,不仅超越了读《易》释《易》的“先儒”、“后儒”们,也超越了大略同时的扬雄《太玄》,在某种意义上甚至超越了《易》本身:
作者个人的贡献
观察力——精深。
同情心——博大。
《周易》无此境界。《太玄》更堕魔窟。①
这样的意见,也值得《易》学家和关心《焦氏易林》的人们参考。
《焦氏易林》释《易》,甚至借用民间“歌谣”。卢文阳《抱经堂文集》卷一九《与周林汲太史书》写道:“《汉书》载童谣云:‘邪径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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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闻一多:《易林琼枝》附录,《闻一多全集》,第10卷,第62—64页。
田。’《易林》‘噬嗑’之‘未济’云‘径邪贼田,行不由径’之‘径’,指‘邪径’而言也。非必路之小者也,邪径必小,而小路未必皆邪。”所谓“《汉书》载童谣云”,见《汉书•五行志中之上》。所引为“成帝时歌谣”。①
尚秉和曾经指出:“《易林》说《诗》之处最多。②昔儒考其渊源,以焦氏学于孟喜,喜父孟卿家传《齐诗》,故焦氏所说皆《齐诗》,不惟于《毛诗》十九不同,于《鲁》、《韩》亦多异。”可见,“《易林》不惟能传《周易》绝学,且能传《齐诗》。《齐诗》至东汉末即亡,亦绝学也。”③据《史记》、《汉书》等史学典籍记载,汉时政坛、学界发表论说往往引《诗》。然而以《诗》介入普世俗生活,以《诗》学原理影响民间观念,《焦氏易林》或许体现出儒学文化理念的一个重要转折,因此可以看作文化史上的一处显著的坐标。
据《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焦氏易林》④,所附注文说明《.易林》文意,往往联系其他文献,可以作为讨论《易林》内容阐说儒学经义情形的参考。注文言及《诗》者凡277条,占所涉十余种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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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五行志中之上》:“成帝时歌谣又曰:‘邪径败良田,谗口乱善人。桂树华不实,黄爵巢其颠。故为人所羡,今为人所怜。’”《焦氏易林》还有其他引用“童谣”的情形,如《小畜•涣》:“鹑尾奔奔,火中成军。虢叔出奔,下失其君。”注:“僖公五年童谣云:‘鹑之贲贲,天策焯焯,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冬十二月,虞伐虢,虢公丑奔京师。”然而这是由《左传》引录“童谣”,与“成帝时歌谣”直接记述人书不同。
② 今按:《焦氏易林》引《诗》句,如《坤•履》、《遁•大过》、《晋•恒》、《涣•萃》:“敝笱在梁”,出《诗•齐风•敝笱》;《需•小过》、《睽•大过》、《克•乾》:“忧心懒懒”,出《诗•召南•草虫》;《萃•大过》:“膳夫仲允”,即本《诗•小雅•十月之交》“仲允膳夫”。
③ 尚秉和:《焦氏易林注•例言》,中国书店1990年7月版,第4页。
④ 据尚秉和说,“此本系乌程蒋氏密韵楼藏影元本……‘恒’、‘桓’等字皆缺末笔,则所据亦宋本也。”《焦氏易林注•校勘记说例》,中国书店1990年7月版,第1页。
经典总条数的36.54%。①确实可以说“《易林》说《诗》之处最多”。有的一卦中就两见《诗》中篇名,如《坤•遁》:“鸱鸮破斧,邦人危殆。”注:“《鸱鸮》《破斧》,皆《诗•豳风》篇名。”②《履•夬》:“吉日车攻,田弋获禽。”注:“《吉日》、《车攻》,皆宣王诗。”《离•大过》:“六月采芭,征伐无道。”注:“《六月》《采芭》,皆《诗》名。”③《归妹•蛊》:“旄丘新台,悔往叹息。”注:“《旄丘》、《新台》,皆《诗》篇名。”
对于《易林》言《诗》,闻一多有这样的评价:
《易林》用《诗》多于《易》,盖事虽《易》,其辞则《诗》也。
治三家《诗》者以之考《齐诗》遗说。
亦自以为《诗》,故曰:作此哀诗,以告孔忧。(大有之贲)④
闻说《易林》“亦自以为《诗》”的说法,其实是富含深意的。
《焦氏易林》多用《左传》故事,⑤以致顾炎武等曾经因此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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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考《焦氏易林》注,可知儒学经典《十三经》中,除《穀梁传》外,其余12种,《焦氏易林》的内容均有涉及。以正文文字涉及频率计,居前者为《诗》、《春秋》、《尚书》、《易》、《左传》、《论语》。
② 又《否•蛊》、《随•井》同。前者“邦人危殆”作“冲人危殆”。其字有异,如同尚秉和所说,“林辞复者有数百之多,故字讹于此者,未必讹于彼。”《焦氏易林注•校勘记说例》,中国书店1990年7月版,第2页。
③《小过•未济》同。
④ 闻一多:《易林琼枝》附录,《闻一多全集》第10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65页。
⑤ 如《乾•贲》:“室如悬磬,既危且殆。蚤见之士,依山处谷。”注:“室如悬磬,《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当据《左传•僖公二十六年》:“齐侯曰:‘室如县罄,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又如《同人•贲》、《噬嗑•震》:“车虽驾,两靷绝。”或当出自《左传•哀公二年》:“邮良曰:‘我两靷将绝,吾能止之,我,御之上也。’驾而乘材,两靷皆绝。”又如钱钟书指出,“‘唇亡齿寒’,《左传》僖公五年谚也,《易林•未济》之《邂》引申之:‘唇亡齿寒,积日痰根,朽不可用,为身灾患’(参看《讼》之《复》:‘蹇兎缺唇,行难齿寒’),情词加急切矣。”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8月版,第2册,第538页。
《日知录》卷一八《易林》写道:“延寿在昭宣之世,其时《左氏》未立学官。今《易林》引《左氏》语甚多……。”然而《四库提要》就此已经有所澄清:“《左传》虽西汉未立学官,而张苍等已久相述说。延寿引用《传》语,亦不足致疑。”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也认为:“其说失之太拘,《提要》驳之是也。”①胡适《<易林>归断崔篆的判决书》也写道,“《史记》用了无数的《左传》材料,我们不能因此就疑心这些材料全是后人加进去的。(狭陋的‘今文’学者,如崔适的《史记探源》,真有这种说法!)大概《左传》或《左氏春秋》是一部很古的史书,这是无可疑的。西汉经师所争的只是《左传》‘不传《春秋》’的一个问题。司马迁作的是历史,《易林》用的是典故,都不关《左氏》不传《春秋经》的问题。所以这一大组的《左传》典故都不够作本案的证据。”②事实上,所谓“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虽然是由刘歆公开正式申明③,而“《左传》也是《春秋》学,是对孔子春秋之道的阐释”④,却始终是古文经学一派公认的事实。
据《焦氏易林》注,《焦氏易林》明确涉及《春秋》、《左传》、《公羊传》者合计257例,占涉及儒学经典次数总计的33.91%,比重也是相当大的。
虽然胡适说“《易林》用的是典故”,“不关”《左传》的儒学深意,我们却认为,“《易林》引《左氏》语甚多”,其实或许也应当理解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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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四库提要辨证》,中华书局1980年5月版,第2册,第750页。
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0本上册,1948年6月。
③《汉书•刘歆传》。
④ 参看陈苏镇:《汉代政治与<春秋〉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3月版,第365—376页。
者有意或无意地扩大儒学经典之社会文化影响的一种表现。例如,《小畜•坤》所谓“子鉏执麟,《春秋》作元,阴将以终,尼父悲心”,注:“《左传》哀公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商鈕获麟,孔子作《春秋》。”可知其文字并不仅仅是用《左传》“典故”。
至于《乾•兑》“鹚飞中退,举事不遂”①,《蹇•蛊》“六鹚退飞,为衰败祥”②,《革•遁》“退飞见祥,伤败毁坠”等,则是直接用《春秋》僖公十六年记“六鹚退飞过宋都”事。类似的实例还有一些,也是值得注意的。
(三)民间数术理论化的尝试
从较为宽广的学术视角考察《焦氏易林》的内容时,还会注意到作者特意将民间数术方式予以理论提升和文化改造的努力。
在《焦氏易林》成书的时代,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当时人的知识体系中,“数术是一套广为流行且具有实际功效的技术和观念,其地位类似于今天的科学知识加迷信法术,并与宗教信仰密切相关。这种集科学、迷信、宗教于一体的早期数术,对古代的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产生过较大影响。”也可能体现这种“早期数术的真实面貌”的所谓“《史记》、《汉书》所描述的那种集古代科学、迷信、宗教于一体的数术”③,通过对《焦氏易林》的研究可以得到进一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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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又见于《解•噬嗑》。
② 又见于《困•坤》、《旅•萃》。
③ 刘乐贤:《简帛数术文献探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2月版,第4—5页。
关于秦汉时期的数术学资料,近年已经有较为集中的积累,有关研究成果也达到相当高的学术水准。①不少学者的研究实践,涉及作为当时民间普遍用以选择吉凶宜忌的读本《日书》.
从我们看到的内涵比较丰富的睡虎地秦简《日书》的内容看,这种文书往往内容纷杂,语句简略,文辞朴陋,各篇相互间的逻辑结构欠完整。与《焦氏易林》相比较,可以明显感到二者处于不同的文化层次。
然而,二者的基本性质其实又是相近的,在一定意义上,其内容也多有共通之处。
比如,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有简文:“利市,责彻,□□□除地、饮乐。”(一五正贰)《日书》甲种与“利市”有关的简文,又有“利初市”(八九正贰),“利贾市”(一二正叁,二〇背壹),“利……贾市”(七五正壹)等,《日书》乙种也有“利……贾市”(一〇叁壹)简文。《焦氏易林》中《观•离》则可见:“福过我里,入门笑喜,与我利市。”又《睽•既济》“先易后否,告我利市”等,也是同例。
又如,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有所谓“取妻,妻悍”(七二正壹)②,《焦氏易林》中《观•随》:“踬马破车,恶妇破家。”③体现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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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如李零:《中国方术考》,东方出版社2000年4月版;刘乐贤:《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文津出版社1994年7月版;胡文辉:《中国早期方术与文献丛考》,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
② 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文:“妻悍,夫殴治之,夫(决)其耳,若折支(肢)指、肤(体),问夫可(何)论?当耐。”是“妻悍”之例。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亦可见:“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论。”(三二)“妻殴夫,耐为隶妾。”(三三)又《后汉书•冯衍传下》:“衍娶北地任氏女为妻,悍忌,不得畜媵妾。”李贤注:“悍,急也。”参看王子今:《张家山汉简所见“妻悍”“妻殴夫”等事论说》,《南都学坛200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