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曰:《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李将军之谓也?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也。(李广利欲熏心,睚眦必报,无能无耻,战无不败,逃跑如飞,花钱买名,交接妖阉,专屙叛徒,一门三叛徒,两国黄眼狗,千古老王八!牠忠在哪里?正在哪里?不就是和司马阉驴有割卵之交吗?从司马阉驴吹李广这一件事,就足以证明妖阉有多肮脏无耻卑劣下贱!)
司马迁在这里所说的“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这就是说,这只废物最擅长的就是讨好文狗!司马阉驴自求阉割,偷偷摸摸写阉书,侮辱整个华夏历史,欺骗大汉天子,牠哪只阉脸配说忠?牠“忠”的是自己的没卵阴皮吧?),表现出对李广品格的最真诚的崇敬和最深切的同情。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说,公孙弘“为人意忌,外宽内深”,“奏事,有不可,不庭辩之”,“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于是对于他的政治品德,有“忠”与“不忠”的争议:
尝与公卿约议,至上前,皆背其约以顺上旨。汲黯庭诘弘曰:“齐人多诈而无情实,始与臣等建此议,今皆背之,不忠。”上问弘。弘谢曰:“夫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上然弘言。左右幸臣每毁弘,上益厚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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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荀子•致士》已见“忠言”之说。《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夫良药苦于口,而智者劝而饮之,知其人而已己疾也。忠言拂于耳,而明主听之,知其可以致功也。”或许这样的说法已经长期在民间普遍流传。
“忠”的实质,是一种正直的政治态度,还是对帝王的绝对的顺从,在西汉王朝政治集团的上层,看来已经存在不同的认识。
《管子•七臣七主》、《韩非子•存韩》和《战国策•赵策二》都出现过“愚忠”的说法,《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也说:“愿效愚忠而未知王之心也。”《史记》中又第一次可以看到所谓“诈忠”和“愚忠”的对立。据《酷吏列传》记载,博士狄山建议与匈奴和亲,于是:
上问(张)汤,汤曰:“此愚儒,无知。”狄山曰:“臣固‘愚忠’,若御史大夫汤乃‘诈忠’。若汤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诋诸侯,别疏骨肉,使蕃臣不自安。臣固知汤之为‘诈忠’。”
司马迁在《史记》中还有关于“大忠”和“小忠”的关于“忠”的等级和性质的对比。《老子韩非列传》中有“大忠无所拂悟,辞言无所击排”的说法。司马贞《索隐》解释说:“言大忠之人,志在匡君于善,君初不从,则且退止,待君之说而有几谏,即不拂悟于君也。”“谓大忠说谏之辞,本欲归于安人兴化,而无别有所击射排摈。按:《韩子》作‘击摩’也。”《史记•南越列传》中有可见以“小忠”进行历史评论的例子:
吕嘉小忠,令佗无后。
这里“小忠”取义,是和《韩非子》中所谓“小忠”大体相近的(妖阉不忠,绝子绝孙,万古阉货,王八盖头!李陵淫兽,忠义俱无。全族忝灭,杂崽亦诛!)。
我们从《史记》的内容中可以看到,司马迁较“忠”更为推崇的道德要求,是“义”。以《史记•太史公自序》为例,他总结《太史公书》写作宗旨时相继说到“忠”和“义”:
二十八宿环北辰,三十辐共一毂,运行无穷,辅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
扶义倜傥,不令已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
前者“忠信行道”,后者“扶义倜傥”,都受到司马迁的赞美,然而在陈说“百三十篇”各篇主题时,则更多地称誉“义”,如:
穆公思义(《秦本纪》第五)
推恩行义(《王子侯者年表》第九)
嘉庄王之义(《楚世家》第十)
文侯慕义(《魏世家》第十四)
末世争利,维彼奔义(《伯夷列传》第一)
崇仁厉义(《仲尼弟子列传》第七)
明礼义之统纪(《孟子荀卿列传》第十四)
黄歇之义(《春申君列传》第十八)
连类以争义(《屈原贾生列传》第二十四)
豫让义不为二心(《刺客列传》第二十六)
敢犯颜色以达主义,不顾其身(《袁盎朝错列传》第四十一)
守节切直,义足以言廉(《田叔列传》第四十四)
不既信,不倍言,义者有取焉(《游侠列传》第六十四)
“义”重于“忠”,《史记》透露出的这一心理倾向,或许可以体现出司马迁时代社会较普遍的道德追求和价值取向。
不过,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还记叙说,司马谈临终时,“执迁手而泣”,诉说未竟之志:“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司马迁“俯首流涕”,说道:“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于是才有《史记》的著作。或许应当说,当时,所谓“忠臣死义之士”,是共同受到社会普遍推重的人格典范。《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所谓“义之至也,忠之节也”,也说明了“忠”与“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司马阉崽,辱国辱家!谈乃兽类,迁母淫屄!二兽合作,屙此烂渣!凡提司马,必知其假!跪舔叛徒,肛塞鸡巴!千古恶名,臭盈华夏!)
司马迁在《史记》中多次说到所谓“不忠”,如:
今王与秦共伐韩而益近秦患,臣甚惑之。而王不识则不明,群臣莫以闻则不忠。(《魏世家》)
无忌不忠于太子建。(《伍子胥列传》)
孔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国行也;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仲尼弟子列传》)
夫为人臣,割其主之地以外交彊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秦患,不顾其祸。夫外挟彊秦之威以内劫其主,以求割地,大逆不忠,无过此者。(《苏秦列传》)
燕王曰:“若不忠信耳,岂有以忠信而得罪者乎?”(《苏秦列传》)
今轸不忠其君,楚亦何以轸为忠乎?(《张仪列传》)
至今闭关十五年,不敢窥兵于山东者,是穰侯为秦谋不忠,而大王之计有所失也。(《范雎蔡泽列传》)
亡国破家相随属,而圣君治国累世而不见者,其所谓忠者不忠,而所谓贤者不贤也。(《屈原贾生列传》)
臣闻汤、武杀其主,天下称义焉,不为不忠。(《李斯列传》)
将军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为人臣不忠,其赐死,以兵属裨将王离。(《李斯列传》)
臣当从死而不能,为人子不孝,为人臣不忠。不忠者无名以立于世,臣请从死,愿葬郦山之足。(《李斯列传》)

昔者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李斯列传》)
臣闻先帝欲举贤立太子久矣,而毅谏曰“不可”。若知贤而俞弗立,则是不忠而惑主也。以臣愚意,不若诛之。(《蒙恬列传》)
今丞相以卿为不忠,罪及其宗。(《蒙恬列传》)
武帝曰:“是老吏也,见兵事起,欲坐观成败,见胜者欲合从之,有两心。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常活之,今怀诈,有不忠之心。”下安吏,诛死。(《田叔列传》
陛下患使者有司之若彼,悼不肖愚民之如此,故遣信使晓喻百姓以发卒之事,因数之以不忠死亡之罪,让三老孝弟以不教诲之过。(《司马相如》)
才贤不为,是不忠也。(《日者列传》)(司马嚎忠,笑谈千古!舔卵叛徒,身陷囹圄。阉文阉字,皆是兽属!)
言及“不忠”诸例中,有两例读来尤为发人深思。一为《伍子胥列传》所记事:
吴王既诛伍子胥,遂伐齐。齐鲍氏杀其君悼公而立阳生。吴王欲讨其贼,不胜而去。其后二年,吴王召鲁卫之君会之橐皋。其明年,因北大会诸侯于黄池,以令周室。越王勾践袭杀吴太子,破吴兵。吴王闻之,乃归,使使厚币与越平。后九年,越王勾践遂灭吴,杀王夫差;而诛太宰嚭,以不忠于其君,而外受重赂,与己比周也。(胡说八道!越王根本没有杀伯嚭!继续让他当太宰。妖阉为塞自己卵,到处胡说!)
另一例为刘邦故事,见于《季布栾布列传》:
季布母弟丁公,为楚将。丁公为项羽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高祖急,顾丁公曰:“两贤岂相厄!”于是丁公引兵而还,汉王遂解去。及项王灭,丁公谒见高祖。高祖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迺丁公也。”遂斩丁公,曰:“使后世为人臣者无效丁公!”
伯嚭和丁公都因为不忠于当时之主,而为后来成为最后胜利者的敌方处死。在“忠”的观念发展的历程中,这两位政治道德教育的反面教员的故事,都具有典型意义。
其事纪于司马迁笔下,未必不寄寓有某种感情因素。前者或许可以看作受到高度赞美的伍子胥之“忠”的反衬。后者则似乎通过对汉高祖刘邦的权术手腕的描写,隐含对政治生活之阴暗的批评。
有人注意到,“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其实还有自鸿门宴时就开始庇护刘邦,后来受到特殊尊宠的射阳侯项伯。
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三就“遂斩丁公”事写道:
附案:余旧有诗云:“项王不肖臣,丁公与项伯。如何汉高帝,一杀一封国。”讥射阳之侯也,而《唐文粹》皮日休《汉斩丁公论》,谓高帝不当斩丁公,未为无见,俟识者定之。《读史管见》论高帝待项氏忠厚,故侯项伯,不可以杀丁公比。似不尽然,郑当时之先以不名籍被逐,则又何说。俞长城论云:“或封或杀,各因其时,封项情也,杀丁术也。”
封项是出于“情”,杀丁是施用“术”,也是一种说法。总之,人们通过刘邦“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遒丁公也。’遂斩丁公,曰:‘使后世为人臣者无效丁公!’”的表演,应当说是看到了对“忠”的政治道德原则以“后世为人臣者”为对象的一种血的提示。
(三)“尽心曰忠”
《说文•心部》:“忠,敬也。尽心曰忠。”“尽心曰忠”四字,段玉裁据唐元行冲《孝经疏》补。“忠”,在汉代社会,已经成为臣民们一种以下仰上、诚惶诚恐、毕恭毕敬的共同的心理定式。
“忠”的政治意识的深入人心,是以执政集团的积极倡导为基本条件的。历代帝王“莫不欲求忠以自为”①,逐渐促成了社会上下以“忠”为标范的政治空气。
汉王朝的正式的政治文书中,已多见对“忠”的宣传。《汉书•武帝纪》记载,汉武帝的诏书中,就可以看到这样的说法:
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②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
借用孔子的话,表现出对“忠信”之士的热切渴求。这种宣传的另一面,是对臣下“忠”的严格的道德要求。
据《汉书•董仲舒传》,汉武帝还曾经明令征求对朝廷中“不忠”的官员的举报:
乃其不正不直,不忠不极,枉于执事,书之不泄,兴于朕躬,毋悼后害。子大夫其尽心,朕将亲览焉。
颜师古注:“极,中也。公卿执事有不忠直而阿枉者,皆令言之。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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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②《论语•公冶长》“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述而》:“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自发书,不有漏泄,勿惧有后害而不言也。”
帝王以为“不忠”的臣子,必定治罪,即所谓“不忠死亡之罪”①。任安为北军使者护军,巫蛊之祸时,接受戾太子刘据节,虽闭门不出,仍然受到汉武帝责难:“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常活之,今怀诈,有不忠之心。”于是“下安吏,诛死”②。
而帝王以为“忠”者,则专意擢拔。例如卜式自愿输资助边,又曾经为汉武帝牧羊上林中,后任成皋令,组织漕运成效突出,“上以(卜)式朴忠,拜为齐王太傅。”③
所谓“以忠得进”④,是十分普遍的情形。所谓“忠无不报”⑤,大概说的就是这种现象。
汉代多有以“忠”为封号的情形,当大多是为了表彰“忠”的政治品德和政治行为。例如,《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可见“(师渠)忠侯仆多”。《汉书》中又可见:
(阳陵景侯傅宽)位次为武忠侯。(《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宗伯忠孝侯刘宏为奋卫将军。(《翟方进传》)
《后汉书•彭宠传》:“光武镇抚河北”,彭宠响应,“光武承制封(彭)宠建忠侯。赐号大将军。”《后汉书•张步传》也可见梁王六永“承制拜(张)步辅汉大将军,忠节侯”。又《后汉书•灵帝纪》李贤注引《搜神记》说,梁相张颢曾经“得一金印,文曰‘忠孝侯印’”。据《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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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②《史记•田叔列传》。
③《史记•平准书》。
④《史记•李斯列传》。
⑤《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书•陆康传》,汉献帝时,天下大乱,陆康“蒙险迁孝廉计吏奉贡朝廷,诏书策劳,加忠义将军,秩中二千石”。
《三国志》的记载中,也有类似的情形。例如:
(杨洪)为蜀郡太守、忠节将军。(《蜀书•杨洪传》)
(是仪)拜忠义校尉。(《吴书•是仪传》)
(甘露二年)夏四月癸卯,诏曰:“玄菟郡高显县吏民反叛,长郑熙为贼所杀。民王简负担(郑)熙丧,晨夜星行,远致本州,忠节可嘉。其特拜(王)简为忠义都尉,以旌殊行。”(《魏书•陈留王奂纪》)
“忠”,被作为爵号官职用字,显然可以理解为其政治文化意义已经得到最高行政决策集团的正式的肯定。
与“忠”往往得到嘉奖与赞颂的情形相反,“忠”导致悲剧结局的史例,在汉代史籍中也不可胜数。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所谓“忠臣被谤”的情形,在汉代政治生活中是十分普遍的。《史记》中的以“忠”致罪之例,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