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请微笑》这本书,是简写作凝练能力的一个非凡例子,它囊括了有关简自己的一切重要的东西,尽管有时只是轻描淡写地触及,读者如果不专注就可能忽略。就好像她内心深处的某种与意识完全分离的东西仍在掌控她,仍在帮她做出选择和决定。我一直觉得,就在写那本书约一年前,我就在工作中看到了那东西一闪而过的身影。
《睡吧,女士》的校样是简在伦敦时打印出来的,她告诉我她有点担心自己不再能集中精力,核不了稿。所以我建议由我大声读给她听,用很慢的速度,每次控制在二十分钟。但一旦开始,她立刻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神色严肃,眼睛半闭,注意力非常集中。当我读到第一稿清样的中途,她忽然说:“等一下,回到开头,应该是第三行左右,那里写着‘以及然后’,用句号代替‘以及’,然后换行。”原来,她早把全部文字都记在脑海里了。
这件小事让我清晰地瞥见了简·里斯的核心奥秘,一个如此无能之人,一个承受了混乱、灾难,甚至毁灭的人,内心是钢铁般坚强的艺术家。
正是这件事让我写下这些文字,是我为“一部永远不会写的传记所写的笔记”。
母亲一个在紧身胸衣外穿着深色哔叽骑马装的女人,沿着穿过森林的小径在棕榈树下的沙滩上慢跑,小径上铺满像手、像锯子、像大象耳朵一样的落叶。
一种加勒比地区的蔬菜菜肴。 她把芒果从早餐桌上撤了下去,让孩子们喝粥,粥是块状的,因为它是由更擅长做卡拉洛 的黝黑的纤长手指煮出来的。她还让孩子们穿上粥色的羊毛内衣。
“你会出什么事呢?”她说。
尽管她非常照顾他们,但他们还是处于看起来不像英国人的危险之中。她的祖父在森林里盖了一所房子,还娶了个长发垂腰的漂亮妻子。但她的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的。
只有一个孩子的皮肤是粉白色,眼睛是蓝色的,这是英国人的证明。但为什么爱她是如此困难的一件事?
那个孩子从不提问,也不说话。她如饥似渴地听着厨房里传来的笑声,管理者的妻子来喝茶时,她就陷入闷闷不乐的沉默中,任由老男人们的目光停留在她身上。
“你会出什么事呢?”一旦问出来,问题就似乎更加紧迫,甚至愤怒。但过了一会儿,就没再追问了,因为所谓的好又是怎样的状态?谁不会因为任性而烦恼,而疲惫?
但孩子顺从了母亲的愿望。听话地梦想着英国。“我抵达那里的时侯,”她这么梦想着,“会像诗一样,而不是像她所描述的。”当她真的抵达那里,她发现了深色哔叽、粥和粥色内衣。“我可怜的母亲。”她后来这么说。她很久以前就决定永远不原谅那个国家的所有人,所以对于那个女人,她只能说这么多。
父亲一个头戴巴拿马草帽、身穿白色亚麻西服的男人,为了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一点而离开了家。“医生在家吗?”这些声音有时很吓人,只有他能帮忙。他经常不在家,在家时也不能被打搅,所以过了很长时间他才走进房间,发现孩子们正对着那盘块状粥大哭。“这种天气吃这个!”他说。那之后,她的早餐就变成将一个鸡蛋打进牛奶,再加上糖和肉豆蔻调味。
他喜欢她调配的晚间饮料,她仔细地量出朗姆酒和酸橙汁,在玻璃杯上磨碎一点点肉豆蔻,她知道自己穿着白色连衣裙,罩着羊毛背心,会显得非常漂亮。
圣诞节的儿童读物是他母亲寄来的,玻璃柜里所有的成人书籍都是他的,除了那本《撒旦的悲伤》是她母亲的。他还是个孩子时,离家出走当了水手,因为周围的人不友善,他无法忍受。
他死后,没有钱,没有爱,她意识到从此以后没人可以依靠。但是,“我一直很感激父亲, ”她后来说,“因为他让我懂得,如果实在无法忍受某事,还可以逃跑。”
他们的女儿她不想伤害这个男人,但还是跟他一起走了。她的新梦想是巴黎,他能带她去那里。他出现时,她的运气实在太糟了,应该得到点好运来改变命运。她想:“可怜的男人,我对此感到抱歉,但如果他没有出现,让我的生活变得稍好一点儿,我早就完了。”
她不想让孩子死,但当孩子的脸色变得很奇怪,什么也不吃时,她想:“这个可怜的孩子,脸色很奇怪,也不吃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会应付。”所以她把孩子带到医院,直接把孩子留在了那里。医院写信告诉她孩子死了,她看到生活一如既往的残酷。但确实也没那么困难了。
她想要留下另一个孩子,但能把她放在哪儿呢?怎么才能喂饱她?她想:“也许有一天我会时来运转,到那时候再去把她接回来吧。”她的运气确实变好了,之后也不时能见到孩子,但孩子爱父亲胜过爱她。这不公平。但确实让生活变得不那么困难了。
对残忍,她从不感到惊讶,因为她一直能听到残忍在门下东嗅嗅西嗅嗅的声音,这一切困难重重,令人筋疲力尽,全是她的错。她知道那些想要蓝天、漂亮衣服、善良男人的人,都会自己出去寻找,但她不擅长这些,她从来不会干这些事。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等着自己时来运转,此外还会做梦。“如果非常努力地做梦,有时就会成真”,于是她非常努力地做梦,失败时,就更努力地做梦。但她再努力,也没有摆脱掉自己的才华。她逃跑,她躲避,她隐匿,但才华总是在那里。一次又一次,逼她站起来,听着门嘎嘎作响,把她听到的一切变成了尽可能准确的语言。谈到自己的才华时,她说:“我讨厌它,因为它让我擅长一件如此艰难的事。”
也许她确实是这么认为的。她看不到工作时的自己。那时她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一个完整而无畏的存在——没有自怨自艾,而是非常清楚自己想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
阿尔弗雷德·切斯特(Alfred Chester,1928—1971),美国作家,以具有挑战性的实验型作品闻名,代表作《精致的尸体》(The Exquisite Corpse)、短篇小说《当我上楼梯时》(As I Was Going Up the Stair)入选“美国最佳短篇小说”。
阿尔弗雷德·切斯特
我可能是英国唯一记得阿尔弗雷德·切斯特和他的书的人,他写的东西实在太奇怪了,无法吸引大量读者,而我们一直也没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他仍然是我因为出版而认识的最杰出的人。自从他1971年去世以来,我和他在美国的朋友们一直在为他寻找新的读者群,也经常想到并说起,认识他是我们最重要的人生经历之一。
1956年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刚二十六岁,那年我们出版了他的小说《杰米是我心中所愿》(Jamie Is My Heart’s Desire)以及他的短篇集《龙在这里》(Here Be Dragons)。我的第一印象?最先的感觉大概是丑,他戴着假发,没有眉毛也没有眼睫毛,眼睛也是浅色的,身材矮胖。但紧接着,我就发现了他的开朗和有趣,没过多久,我就喜欢上了他的长相。
他同时还会让人产生敬畏之感,既因为他的散文,也因为他的个性。阿尔弗雷德戴着假发,从来没戴过面具,但他坐在那里,就是阿尔弗雷德,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一点。如同一块石英般坚定。
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1933—2004),美国著名的作家和评论家,代表作《疾病的隐喻》。辛西娅·欧芝克(Cynthia Ozick,1928— ),美国短篇小说家、散文家,美国笔会奖和纳博科夫与马拉默德小说奖双料得主,同样也是国家图书评论奖得主。代表作《大披巾》(The Shawl)。托尔斯泰的代表作《战争与和平》中的人物。 他从巴黎来到伦敦,在巴黎的日子里,他一直在自由的绿茵上撒欢奔跑,尽力摆脱自己那传统、甚至庸俗的布鲁克林犹太家庭。像苏珊·桑塔格 和辛西娅·欧芝克 这些出色的纽约年轻人,从学生时代就认识他,满怀紧张地注视着他,担心他将来会比自己更出色,但他之后不得不离开。此时,他正处于刚发表了第一部 小说的欢欣状态,准备享受即将发生的一切事、一切人。每次遇到他,无论是单独遇到还是在聚会上,都让我想起托尔斯泰笔下的娜塔莎·罗斯托娃 与自己的诱惑者相遇,立刻意识到自己和这个男人之间没有任何通常意义上的障碍时所感受到的兴奋和惊恐。有时,在友谊的层面上也可能存在着类似性接触的冲击,即立刻意识到在这个人面前无需隐藏。在阿尔弗雷德面前,我就感受到了这一点(尽管在这种开朗心态的正中有个小小的暗坑——我永远不会和他谈起他的假发)。
他第二次来访时,带着自己的情人,一位非常英俊的年轻钢琴家,名叫亚瑟。我和他们一起去他们租来的洞穴般的公寓吃晚饭,亚瑟长久地、渴望地凝视着李斯特的一幅肖像,我则一直想弄清楚阿尔弗雷德到底是这个家庭里的丈夫还是妻子(异性恋者总是想要归类同性恋者的角色)。我最终认定,无论如何,在那天晚上,他的主要角色是母亲。
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谈起身份问题,向我解释没有身份感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如同缺乏基本的“自我”,只能作为一系列行为而存在。他问我是否有关于自我的基本、持续的认同感,我很不想回答说“有”,因为与他所说的情况相比,我这种缺乏焦虑的心态既普遍又无趣,但我最终还是把这种不想承认的心情放在了一边,因为我没太把他这个问题当回事。像石英一样的阿尔弗雷德,怎么会觉得自己没有基本的身份认同感呢?
不管怎么样,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次长长的谈话。也许我不过是马后炮,但现在看来,当时确实有一种轻微的不安在我脑海中浮动。
1956年至1957年间,我们通了很多信,其中有一段现在回看,他明显表现出了精神错乱的迹象。
为了躲避警察,我正穿过美丽得难以置信的卢森堡(位于城市中心的一条山谷),绕道布鲁塞尔又回到巴黎,36个小时不眠不休,结果却发现没人在追我。除非他们真的特别聪明。你是知道的,一旦写完了书,我就能那么干。
这一段就很像偏执狂吧。最后一句和前两句有什么关系呢?但当时这封信并没怎么让我不安。信的其他部分都很正常愉快,相比阿尔弗雷德,我的生活太过清醒了,这一定让我觉得他的生活里很可能包含某些神秘事件吧。
我自己的一封日期为1959年7月的信提醒我,他的某次伦敦来访,结束时没打招呼人就消失了。
……有一次,很久之前的某个时候,伦敦发生了一场非同寻常的恐慌。当时约翰·达文波特一直给我打电话,伊丽莎白·蒙塔古也一直在给我打电话,而我一直给JD和EM打电话,他们俩则一直在互相打电话,最后我们甚至打算集体前往凯旋门,确认你是真的消失了,而不是躺在哪里病得奄奄一息,或死了,或被逮捕了。过了一会儿,我们互相讨论说:“瞧,如果发生了这些事,我们怎么都会听到消息的吧。所以不管他在哪儿,一定没事。”后来我们就放弃寻找了。
失踪大约一年后,一位来访的纽约人告诉我说阿尔弗雷德已经回到纽约,还给了我一个地址。我于是写了前面这封信,阿尔弗雷德回信说的确如此,他厌倦了希腊,现在安顿在格林威治村的一间公寓里,“还有屋顶花园呢!”我随后去纽约出差时再次见到他,就是在这里,就位于沙利文街剧院的上方,一间几乎没有家具的房间,到那里时,我发现我们的友谊完好如初。
阿尔弗雷德不得不在前头领着我上楼梯,因为他正跟房东处在矛盾中,房东经常将扫帚和水桶留在黑暗中绊倒他,让他撞上摇摇晃晃的栏杆。我们向上攀爬时,他津津有味地描述了他们的矛盾发生过程。此刻还是白天,所以他带着我直奔屋顶,展示屋顶花园,只见屋顶表面铺着一层被热气软化的沥青,上面布满了厚厚的狗粪。我尽职尽责地靠在栏杆上享受着景色和清新的微风,同时感到震惊。在我的家庭中,狗儿们是准神圣的动物,我从小就明白它们从未要求自己属于人类,考虑到我们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接管了它们,我们的责任就不仅仅是去爱它们,还应该顺应它们的本性来对待它们。所以,我从不会不去遛狗,或让它们在靠近自己巢穴的地方拉屎——成年狗狗,除了那些不太聪明的,都不喜欢弄脏自己的住处。我很快就看出阿尔弗雷德从希腊救出的两条狗——他心爱的哥伦拜恩和斯库拉——是一对野蛮的夫妇,非常喜欢在屋顶上拉屎。实际上,它们在放着它们床垫的地板上也拉,从来没有接受过居家训练,当然斯库拉无论如何也谈不上聪明,但看到阿尔弗雷德让他的狗生活成这样,我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等我们就着烛光(估计电线已经被房东切断了)坐下来吃酸奶油蘑菇和优质牛排时,天已经黑了,昏暗的灯光照亮了精心布置的餐桌,掩盖了房间的空荡和尘土。吃到一半,听到有人走上楼梯的声音,阿尔弗雷德示意我别说话,还吹灭了蜡烛。这时传来了敲门声和拖着脚走路的声音,我们屏住了呼吸,又一次敲门声,我们再次屏息,然后来访者就走了。阿尔弗雷德重新点燃蜡烛,看起来有点自鸣得意:“我知道那是谁。是个我不想再见到的男孩。”
这让我们谈论起他的不幸,他的挚爱中他用情最真、最持久的亚瑟,已经离开了他。他试图强迫自己禁欲般地接受孤独,却像个傻瓜一样,陷入不断的希望、不断的失望或以更糟的情况告终的境地。楼梯上的男孩就是他最新的失望对象,他只是偶然结识了他,结果证明还是不行。我说:“可是阿尔弗雷德,亲爱的,你为什么认为在小便池边随便认识的人会立刻变成你的真爱呢?”对这个问题,他居高临下地回答说我一点都不浪漫。
这次访问,为我打造了我有关纽约最棒的回忆,而它们全是阿尔弗雷德带给我的:首先是向我展示了这座城市只需花五分钱就可以获得的唯一乐趣,之后还带我去了康尼岛。五分钱的乐趣是以单程票价乘坐史坦顿岛渡轮来回,这意味着我在单程旅程快结束时必须躲起来而不是下船。夏日傍晚,水光和浮标上挂铃的叮咚声几乎将曼哈顿变成威尼斯,景色确实非常迷人。康尼岛也非常漂亮,海水拍打着暗褐色的沙子,陷入沉睡,脚底下木板路的咯吱声让人想起了过去的夏日,这场景似乎神秘得似曾相识。我们坐在沙滩上,看着降落伞的白花打开又飘下,打开又飘下……阿尔弗雷德跟我开玩笑,让我也去试着跳伞,但我一向害怕游乐场的各种刺激,就是不肯去。他也不敢去跳,于是就开始讲起各种著名的跳伞事故。还指给我看他小时候经常爬到木板路下的秘密跑道,告诉我各种作弊的方法,如何能在不付费的情况下看到这个、完成那个。他非常喜欢小时候逃学到这里的自己,为自己开发了这个地方的种种乐趣而感到自豪。当我们并排坐地铁回家时,我觉得和之前相比,纽约更轻松地接纳了我。但我不记得他曾谈论过作为一个令人头痛的评论家,在纽约文学界引起很大轰动的乐趣,但这就是他当时的状态。